美國採取文官控制軍隊制度,而我是首長分工負責制,相比而已兩種制度的差異?優劣?


鄙人畢業論文正好研究的是這個課題,簡單的就這個問題說兩句。

文官治軍和首長分工負責制本來就不是一個層面的制度,題主本來的理解就有誤。

文官治軍,指的是全軍層面的領導指揮權不由軍人而由文官掌握,與其相對的是軍隊獨立於政府文官自成體系,範例就是目前泰國、埃及、土耳其等國獨立於政府、軍隊由軍官團掌握的軍隊體系(所以經常發生的政變已經成了」憲制「的一部分)。

首長分工負責制——確切來說我軍實行的是黨委領導下的首長分工負責制,指的是具體部隊由黨委統一集體領導下的軍政首長分工負責指揮,軍政首長均為部隊主官,與之相對的是其它國家普遍實行的「一長制」(部隊只有一個主官),以及早期蘇聯和中國紅軍實行的「兩長制」。

簡而言之,文官治軍是宏觀層面的軍隊統帥權問題,首長分工負責是微觀層面的部隊指揮權問題

美軍是由文官總統擔任最高統帥,文官國防部部長領導指揮軍隊,自國防部副部長、三個軍種部部長以下,五角大樓有數百名文職官員負責領導軍隊軍政(日常管理)事務。軍隊統帥權屬於總統,具體由國防部長指揮;由軍人組成的參謀長聯席會議(各軍種參謀長是美軍最高軍職)進行參謀。

具體到各聯合司令部以下各個部隊則由軍人進行指揮(例如那個指揮過阿富汗、伊拉克戰爭而後因婚外情被解職的彼得雷烏斯就是四星上將),每個部隊只有一個主官。

就我軍而言,即使亨廷頓(對,就是那個提出文明衝突理論的亨廷頓,他的《軍人與國家》也是軍政關係領域研究的經典著作)也承認,蘇聯、中國的黨指揮槍體制也是一種文官治軍的模式。

中國文官治軍的具體模式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受中國共產黨領導(國防法第19條),中國人民解放軍最高領導權屬於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第4條),黨本身就是政治組織而非軍官團。

2、中國人民解放軍最高指揮權屬於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第4條),黨和國家的中央軍委「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中共中央《關於憲法修改草案規定設立中央軍事委員會的通知》),中央軍委實行主席負責制(憲法第93條、中央軍委工作規則)。這就規定了中央軍委決策由主席決定,其他副主席、委員都不能決定,保證了全軍最高指揮權集中在中央軍委主席一人手中(這與美國的統帥權屬於總統是一致的)。

3、建國以來六任軍委主席均為黨的最高領導人,沒有一個是軍人。近年來形成的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三位一體」慣例,更絕對保證了軍隊由文官總書記統帥。

4、但與美國不同的是,負責軍隊具體軍令和軍政事務的軍委副主席、軍委委員和四總部人員均為現役軍人。

黨委統一集體領導下的首長分工負責制則是在微觀層面的各個部隊,確保黨對軍隊絕對領導。軍隊各級黨委擁有在上級領導下決定所屬部隊作戰指揮、執行任務、軍事政治後勤裝備工作以及一切重大問題的權力,以及在許可權內任免軍官的權力。黨委決策實行少數服從多數,各級政治委員一般兼任黨委書記,軍政主官按照分工執行黨委決定,並按照分工處理部隊日常事務。緊急情況下部隊軍政首長才可按照許可權臨機處置,事後還須向黨委報告並接受檢查。

所以總的來看,在宏觀軍隊統帥權上中國和美國都實行文官治軍的制度,只不過美國是總統和國防部長統領著一群文官在治軍,中國是文官軍委主席一人治軍;在微觀部隊指揮權上美國實行「一長制」,中國實行黨委領導下的首長分工負責制

至於優劣比較,關鍵還在於立場。但從制度本身設定的目的來看,無論是宏觀層面的文官治軍還是微觀層面的部隊指揮權配置,其核心目的都在於保證軍隊服從執政集團的指揮,不至於使軍官團形成獨立的政治勢力,以威脅政治穩定和統治秩序。

美國的制度我就不做過多評論了,反正美國執政集團實際上就是一個「民主共和黨」。文官治軍和「軍隊政治中立」既能夠保證軍官團服從文人執政集團的領導,又能夠使軍官團不陷入執政集團內部不同派別的「黨派」之爭,防止武力干預影響政治穩定。就制度的效果而言,這個制度是成功的。(不過美國一直有民兵傳統,歷史上很長時間也沒有形成軍官團,甚至連常備軍都歷經多次建立-解散的循環,直到二戰才確立現在的軍事體系。)

我國黨指揮槍制度在確保黨(文人執政集團)對軍隊的控制方面是非常非常成功的。不僅在宏觀層面實現了執政集團最高領導人對軍人的控制,而且使黨這一政治組織直接控制到連隊乃至士兵。歷史的看,這一制度直接針對的就是北洋、國民黨軍閥控制軍隊干涉政治甚至引發內戰的歷史教訓(在黨的語言里就是「軍閥主義」)。這一系列制度實際上杜絕了任何非黨人士指揮部隊的可能,更杜絕了「一長制」下部隊軍事長官擁兵自重、專權亂政的可能性,確保了黨對各級部隊的絕對領導。在歷史上,這一制度保證了即使是在政治風波中,甚至是38集團軍軍長徐勤xian都無法違逆黨中央、中央軍委和鄧主席的意志調動部隊,只能坐待軍區黨委一紙決定將其就地停職。所以《解放軍報》曾驕傲的宣稱:「歷史告訴我們兩個基本事實:無論形勢怎樣複雜險惡,我軍從來沒有一支成建制的部隊被敵人拉過去;無論野心家、陰謀家多麼狡猾,從來沒有一個人能夠利用軍隊實現個人陰謀。張國燾投奔國民黨時連一個警衛員也沒能帶走。」

所以在實現制度設計目的——即執政集團控制軍隊——上,中美兩國的制度目前來看都是成功的

至於「一長制」和「黨委制」在實際戰鬥指揮的效能比較上,從我軍部隊的實際情況來看,具體作戰和行動指揮主要還是由軍事主官負責,黨委特別是政治主官一般不會反對軍事主官的意見,更多起到的是監督和保障作用,所以和「一長制」的區別並不是很大。

說世界慣例的人,您應該沒聽說過越軍2005年恢復政委制吧。

至於中美製度存在的問題,其實也有很多相似之處。對於美國的制度,亨廷頓業已指出了在軍事行動日益專業化的當下,文官的決策日益受到軍官團的影響,尤其在「軍事——工業集團」出現後,整個政府的國防和外交戰略日益受到軍官團的操縱,這已經成為共識。至於我國則不敢妄言,不過徐XX案爆出後,英明領袖連篇累牘的強調加強黨對軍隊領導特別是「軍委主席負責制」,明眼人自然可以看出端倪。

P.s. 總的來說偉大的國家都是相似的,甚至「白宮-國會大廈-華盛頓紀念碑-林肯紀念堂-五角大樓」的布局都和帝都「XX海-大會堂-紀念碑-紀念堂-三座門/八一大樓」的布局是類似的。


無論是美國還是中國,軍隊都是由執政黨掌握並領導。

美國的文官制度是確保執政黨掌握軍隊的根本。美國總統為三軍總司令,國防部長為文官,為美國的全球軍事戰略提供意見。美國最高武官為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為美國政府提供戰術意見,另外美軍的三軍種部部長也為文官,由國防部長提名產生,確保執政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說白了,想打誰,文官決定,怎麼打贏,武官決定。

中國為一黨執政,軍政雙首長共同負責,但中國軍隊這種制度目的是確保軍政一體化,軍政雙首長在實際管理軍隊時沒有絕對的分工負責,軍事首長也要過問政工,政工首長也可以管軍事,這樣的目的是為了權利制衡,防止軍隊出現「一言堂」。

兩種制度的優劣性我覺得看兩國的制度就很容易理解,美國是民主國家,中國是一黨專制,這就是根本區別


題主可能理解錯了。

美軍軍隊只有國防部長是文官,具體到作戰部隊的主官,都是軍官,正兒八經的軍校出身。

美軍三軍最高統帥是總統,誰當總統軍隊就聽誰的。

我軍最高統帥是中共中央軍委主席,一般情況下由黨的總書記兼任。

我軍是黨的軍隊,必須聽黨指揮,而且只聽黨指揮。

有個關於中美軍隊的笑話:美軍是小姐,誰都可以用。我軍是老婆,只能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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