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音樂和流行音樂是一碼事嗎,如果不是的話,區別在哪裡?


嚴格講不一樣,通俗音樂一般對應Popular music,流行音樂一般對應Pop music。

前者是針對「藝術音樂」和「傳統音樂」提出的範疇,指通過音樂產業製作的、有大量聽眾的音樂,很多音樂風格,比如流行樂、搖滾樂、爵士樂都可能是通俗音樂(同時也可以不是,因為有部分爵士樂是藝術音樂,而有部分民謠是傳統音樂)。

後者指特定的音樂類型,與搖滾樂、爵士樂等並列,風格我也不會描述,wiki說一般是針對年輕聽眾、較輕柔的搖滾樂,不過我覺得現在的流行樂聽上去大概更電子些。

當然,現在兩者常常混用。

以上主要來自wiki,自己隨意譯了下。


你為什麼不去查查「百度知道」,人家在解釋這兩個詞條的時候就是複製了一遍而已。

這兩種說法沒啥區別,不是因為百度知道這麼說我才這麼說的。

在你們國家有種東西叫意識形態。流行音樂也屬於意識形態。

最初,你們國家沒有流行音樂,在上世紀30年代上海出現了這種音樂。

後來,聽這種音樂的人被轟到了台灣,為了劃清敵我界限,你們國家就沒有流行音樂了。

再後來,你們國家不得不開放,第一個進來的就是流行音樂。

堵都堵不住。

所以你的爺爺們就給它戴上「靡靡之音」「精神污染」「資產階級腐朽沒落文化」項鏈,一串一串的。

可是不管怎麼裝飾,都無法阻止它流行。

於是就在稱謂上做遊戲。

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最初批判這類音樂的時候矛頭指向的流行歌曲、輕音樂,都是用「流行音樂」,後來,流行音樂被你們接受了,壓不住了,就不得不承認流行音樂的藝術價值和商業價值。但是過去批判過「流行音樂」,你總不能自己抽自己嘴巴,昨天批判,今天承認它的價值啊(你們國家過去一直是這樣,今天批判,明天平反,連領導人都是三起三落)。所以就掩耳盜鈴醬紫給「流行音樂」起了一個醬嬸的別名:通俗音樂。你在媒體上可以用「通俗音樂」,它是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藝術形式,不是精神污染,也不是靡靡之音;但你不能用「流行音樂」,「流行音樂」是「靡靡之音」「精神污染」,它們是有「本質」區別的。

我估計你們看到這裡都糊塗了,到底是不是一回事呀?我也不知道,我就知道過去有「白馬非馬」「指鹿為馬」的典故——請參照這些成語來理解。

扯淡玩你們中國人確實有一套。


照我的理解,搖滾、爵士、藍調、民謠等等很多包括流行音樂都可以算做通俗音樂,但流行音樂就是流行音樂


通俗音樂的重點在受眾,只要是受眾廣的音樂都可以叫通俗音樂,無論音樂本身是什麼風格。而流行音樂則是一種專門的音樂風格。按現在的情況來看,通俗音樂大概包含全部(或絕大部分)的流行音樂。

另外個人感覺區別這兩者其實沒有什麼意義,硬要區別的話也是咬文嚼字的成分偏多。


不是一碼事。通俗音樂首先得是通俗唱法,只有拿通俗唱法演唱的才能算通俗音樂。而流行音樂並不分唱法,時常混雜著美聲、民族,甚至戲曲等等。

再有一點,通俗音樂考試不會考dance pop、RB、HIP-HOP、搖滾之類的流行曲目。

摳字面的話,可以這樣說:

流行音樂是對於青年,特別是青少年群體、追星族群體而言的POP,比如《青春修鍊手冊》《雙截棍》《See You Again》這些。

通俗音樂則是對於全年齡階段,主要是老幼、中年路人而言的POP,比如《別看我只是一隻羊》《國家》《精忠報國》這些。

ps:

我是一直覺得中文的「流行音樂」應該用來指teen-pop,或偶像歌曲。


唱通俗的可能會成為皇后或者貴妃,但是唱流行的連進宮都成問題。


按照當代人的理解,甚至很多院校老師的理解,通俗音樂已等同流行音樂。但是我認為從字面理解,通俗音樂是無論哪個年代朝代,通俗易懂直擊內心民間的就能夠稱為通俗音樂;而流行音樂是有時效性的。周杰倫的雙節棍,我們定義是流行歌曲也可以通俗歌曲,但試想一下兩百年後周杰倫的雙節棍有可能被稱為古樂嗎,到時這首歌的定義就是通俗歌曲,說流行歌曲就不太恰當了。


嚴格意義上就一個意思


搖滾、爵士、藍調、民謠等等很多包括流行音樂都可以算做通俗音樂,但流行音樂就是流行音樂


在聲樂中,就分三種唱法。美聲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 所謂的通俗唱法指的就是流行唱法。所以通俗唱法和流行唱法其實就是同一個概念。


了解了,嚴格意義上就一個意思


筆順與筆畫不同


以前有本書叫通俗歌曲,裡面都是介紹搖滾的好像,也不知道他們取這名字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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