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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否定宿命論?

可否盡量用一些通俗的話語。


此刻我看到的問題是「怎樣否定宿命論」。

「宿命論」這個詞,在日常語境里往往具有兩種不同的意思,而且往往被人們因各種理由而誤用。在我目前看到的答案中, @劉鎮銳 很明顯地區分了二者, @拉普拉斯大魔王 也明顯地將二者混為一談。

兩種意思{

第一種意思,個人稱之為「詛咒式宿命觀」,其特徵是會把某些特定且具體的單獨處境欽定給某些人,卻對自由意志存在與否不做規定;

→舉例:「昆德拉註定沒辦法獲得諾貝爾獎,這是『宿命』,無論如何都沒法更改。」

「詛咒式宿命觀」有時反而會突出人的自由意志,只不過同時也強調了自由意志在某些方面的無用……

第二種意思,才比較接近拉普拉斯大魔王所說的「決定論」。也就是說,這個人從出生以來,每一個念頭每一個動作都是先定的……

第二種意思否定了「自由意志」,認為其可能是一種人類的幻覺。按照一般的因果邏輯,如果不藉助懷疑論之流的思想,這個論調是難以反駁的(雖然實際上已經被反駁過了)。

→舉例:「漢德克之所以會寫罵觀眾,是它內在的生理因素和個人經歷共同作用的結果,而他的生理因素和個人經歷都來自其他的物理因素,這些其他物理因素又可以上溯到其他原因,究其結果來說,只要出現了『最初之因』的推動,漢德克是一定會寫罵觀眾的。」

【二者區別的進一步分析(可略過)】:

還是拿「昆德拉註定得不了諾獎」來說事兒吧。

在詛咒式宿命觀里,「註定」這個事兒,往往同時指向了三種意思。

1)昆德拉正正常常(沒有特異現象)地過了這輩子,然後他這輩子沒獲得諾獎,「註定沒得諾獎」這句話是站在超越時間的視角或「在昆德拉死後還活著、知道了他確實沒得諾獎的事實的人的視角」的,而對「與昆德拉同時代或昆德拉以前時代的人」來說,這句話是沒有意義的。

2)昆德拉擁有「重選擇」這種超越時間的能力,並且利用這種能力重新做出了其他的選擇(如:改行寫歌,提早寫出了一堆和約翰列儂一模一樣的歌詞),結果即使在這種情況下重複了千次百次,昆德拉也得不了諾獎。

3)諾獎方面其實掌握了諾貝爾不公開的秘密遺囑,上面寫明了「不能把獎頒給出生在捷克布爾諾市且曾被開除黨籍的人」,而昆德拉完全符合。因此他唯一獲得諾獎的機會就是掌握滔天權勢,然後修改諾獎規則或者在世界範圍內抹消自己在捷克出生的證據——而他顯然因個人資源、性格等原因無法做到這點。

第一種意思是對日常語言的誤用(取消了其語言內在的時間性);

第二種意思中,一旦進行了「重選擇」,實際上就已經是對決定論的悖反: 即,既然昆德拉因為前定的因果律註定會選擇當小說家而不是堅持作曲,那隻要他一直堅持作曲,就說明前定的因果律已然失效,或者最初之因已然得到了修改、變成了另一個,無論答案是這兩種中的哪種,「昆德拉註定得不到諾獎」都已失去了原本的意義,在這種意思下,變得不再與決定論相關;(畢竟決定論乍看起來還是比較科學的,和乍看起來就玄學的重選擇不相關也正常……吧?)

(你可能覺得重選擇也可以納入因果,但是還有重選擇的重選擇——一旦你把所有的重選擇都納入因果,那昆德拉就能體驗世界上一切可能的情況了……這種情況下有沒有決定論都意義不大……)

第三種意思,是在一般情況下,對個人資源、階級等情況的總和下了個「大概率」的論調,和決定論沒什麼必然的邏輯聯繫——舉個例子,無論決定論真實與否,黑猩猩都很難進化成人,可如果有奇蹟的話,又不是完全不可能發生。

綜上所述,詛咒式宿命觀和決定論並不是「綁定」的。

【以上內容可以略過】。

日常生活中的用法誤區:

在日常語境里,我們經常用「詛咒式宿命觀」來解釋一些事實,又用「決定論」來為詛咒式宿命觀辯護。

→舉例:

「老張,你怎麼又被綠了。」

-「沒辦法,這可能是註定的吧。如果我註定會被綠,那我做什麼防範措施也沒用啊。」

「啥,你怎麼能說這種事是註定的呢。你綠不綠不是你自己的事兒么。」

-「你看啊,我被綠是我和我老婆的生理因素以及我們的個人經歷共同作用的結果,而我們的生理因素和個人經歷又各有原因,只要因果律是絕對的,而最初之因也推動了,那麼上溯一下之後……」

「……你說的好有道理。」

↑這裡老張一開始用的就是詛咒式宿命觀,接下來用的是決定論。日常語境里,這種誤用十分常見。

產生誤區的可能理由:

剛剛的那個例子,實際上犯了兩個常見的誤區:

1.混淆詛咒式宿命觀與決定論 的誤區;

2.誤用決定論 的誤區;

第一個誤區很好理解,我們待會兒再說,先說第二個。個人認為,日常語境中之所以很容易產生誤用決定論的誤區,是因為人們往往懶得搞清「自由意志」的定位。

決定論(我們先假定它是對的)認為,由於一切都是必定的因果序列,則實際上並不存在那麼一個自由自在、作為自因的「自由意志」,我們之所以以為自己能做出「選擇」,實際上只是一種認知事物不全而產生的幻覺。

然而,按照某某在《某某某某時代的某某》中針對某某某某的某某思想而提出的某某說法,「即使自由意志是個幻覺,它也確實是個什麼東西;即使它是個假的『自因』,它同時也是一個真的『別的』。」

→舉例:《蒙娜麗莎》的電腦印刷仿作,雖然不是蒙娜麗莎的原作,但也確實是一個真實存在的印刷品。雖然沒有原作那麼有價值,非要賣也能賣(有其具體功能)。

那麼,問題的關鍵在於(假定決定論正確),誤用兩個「宿命論」的人,實際上往往沒搞明白「自由意志」在決定論世界觀中,到底是個怎樣的「別的玩意」。

按照決定論的說法,在世界按照因果律進行的同時,由於人腦結構或其他原因,產生了一個莫名其妙的玩意,它唯一確鑿無疑的功能只有一個,那就是「感受」(雖然按照決定論世界觀,這個「感受」的意思和我們通常語境下的意義還是略有不同),這個莫名其妙的玩意(姑且稱其為「感受體」)無條件地感受到了「人體」這個物理存在所發出的信息(這裡會意即可,按照決定論世界觀,並不存在這種玄幻的「信息實體」),並且自然而然地以為自己(感受體)就是人體,也自然而然地開始以為,人體的行為是由自己(感受體)所驅動的——雖然它實際上並不能驅動人體的任何行為,連「思考」都是人體按照因果律自動進行後才讓它感受到並自以為做出了的。

也就是說,在決定論世界觀中,那個被當成自由意志的玩意,實際上是「感受體」(不管某些決定論者會把它與什麼綁定在一起或者拆分成什麼,又或者換了個角度,這個玩意都是那麼個意思)。

那麼,既然我們搞清了(在決定論世界觀中)我們平常所說的自由意志,其實是指「感受體」,我們就可以回歸日常語言,考慮一下由於我們平時談論的「自由意志」,到底有什麼特徵,又在生活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其目的在於,搞清楚在決定論世界觀下,「感受體」這一概念應該以何種方式取代日常用到的「個人意志」。

首先,在日常的情況下,我們假定人人都是一個「自因」,因為是「自因」,所以必須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你犯了罪,你得為罪行負責;你被人搶了包,可以讓小偷負責;你上課摸魚結果保研差點失敗,那也怪你自己懶……既然我們要用到「感受體」,就意味著取消自因,一旦我們把「自因」取消,那「負責」的意義也會隨之改變,同樣整個法律制度也從人本位變為了「現象本位」,畢竟法律存在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國家(先不接下去討論國家的意義是不是為了維護國、民利·益這種敏感話題了),而這個時候「目的」這個以自因存在為前提的概念也改變了它的意義,變成了某些特定物理現象的統稱及它的延伸含義……只要取消了「自因」,以自因為前提的一系列概念,都要做出徹底的清算,並且同時還不能讓它們喪失原有的功能。

不僅如此,日常用到的「我」這個詞,實際上也隱含了自因的存在。當我們用決定論世界觀來看待「我」這個概念時,會發現它實際上是「感受體」與「和感受體掛鉤的某個按照因果律行動的物理上的人體」的複合概念……總而言之,一旦從「感受體」的視角看待問題,很大一部分辭彙都變成了需要重新解釋的存在,而由於「應該」等辭彙改變了其實際意義,我們必須重新理解一遍所有我們腦中的概念,並且為了精確,很可能有必要重新構造一門不涉及「自因」概念的語言……

僅僅稍微以感受體的角度來看待世界,需要重新釐清的概念就多出了這麼多,決定論世界觀與我們日常認知的差異,是多麼的大啊,那麼對決定論一知半解的人,對事物的認知就明顯的很容易變得介於決定論世界觀與日常認知之間(由於保持完整而徹底的決定論世界觀是如此之難、如此麻煩,這幾乎是必然的),陷入混亂……我們日常對決定論產生的誤區,也許只是未進行徹底清算所帶來的一系列可能誤區的一角。

回過頭來,看一下之前老張的綠帽問題。

老張之所以把詛咒式宿命觀和決定論搞混並用決定論來為詛咒式宿命觀辯護,很明顯是因為二者長得很像(而且都提到了註定這樣的詞),外加上決定論類似於大規模攻擊,有時也會捎帶上把一些詛咒式宿命觀下的想法(點狀攻擊)包進去,但畢竟決定論是物理攻擊,詛咒式宿命觀是魔法攻擊,就算它們有時候攻擊了同一個目標,也不代表它們本身是同一個東西(會意即可)。

如果老張沒有搞混它們之間關係,只用決定論的話,對話就會變為這樣:{

「老張,你怎麼又被綠了。」

-「我被綠是我和我老婆的生理因素以及我們的個人經歷共同作用的結果,而我們的生理因素和個人經歷又各有原因,只要因果律是絕對的,而最初之因也推動了,那麼上溯一下之後……總之你不能怪我,我被綠是因為因果律啊。」

「……」

在這裡,老張的決定論論調是為了回應對方某個隱含的道德要求(「應該」避免綠帽)而發出的。然而,如前所述,對於決定論世界觀來說,道德不是失去了意義,而是改變了內在的意義,而它在決定論世界觀的具體意義,必須在「清算」後才能得到比較清晰地釐清。

故而,用決定論來推卸責任,是一種既不符合決定論世界觀又不符合日常認知的半吊子行徑。至於在決定論世界觀下我們稱之為責任的玩意到底是啥,這個誰愛釐清誰釐清吧,我大概知道是怎麼個意思,不過實在懶得用繁複的語言解釋了。

以上是

怎樣否定宿命論:

如前所述,正常我們提到的「宿命論」,實際上是兩個關係不大卻總被混在一起用的不同意思,所以否定也要分開來否。

1.怎樣否定詛咒式宿命觀:

如前所述(雖然那裡我說略過也可以),詛咒式宿命觀有三個意思。第一個意思是對日常語言的誤用,第二個意思實際上是欽定了一個實體,第三個意思是把「大概率事件」當做了「絕對」,想否定的話,可以從這些方面入手。

2.怎樣否定決定論:

比較常用的否定方式是扯上量子力學,不過我不是搞那方面的,一些常識都算不上的東西我也不想再拿出來浪費大家時間,所以這個就看著辦吧。

還有一種方式是對因果率本身進行質疑,畢竟決定論完全建立在因果律之上。可以用休謨的觀點,也可以用時間哲學(?)中比較反因果的一些論調展開……(雖然……嗯,大家都懂,為了照顧一些內心脆弱的決定論者,就不明說了。)

對於認為不存在沒有因果律的世界的人……我覺得可以去了解一些諸如「可能的世界」「不可能的世界」之類的說法……這方面我知道的也不多,不班門弄斧了。

除此之外,我見過一些用某些流行的存在主義論調否定決定論的迷之情況,而只要把之前提到的「清算」進行到一定地步,就會發現這種方式非但不能針尖對麥芒地反對決定論,反倒會成為某些懂得反思的決定論者的養料……我個人是覺得這事兒挺不靠譜的。

對我來說,最直接有力的否定決定論的理由,在於重新清算這件事過於麻煩。當然,你要是覺得自己作為一個得過且過的葉公好龍式決定論者沒必要搞這種清算,那我也什麼沒話說。

鑒於「否定」不只有「理論上的否定」,還有「實踐(?)上的否定」,以後再有人跟你大談決定論,你就可以用「你的清算進行了多少啊」來懟他,這也算是一種否定吧。


這個宿命論,我想還是和決定論是不同的

這兩者雖然都認為人的命運是有一個主宰的,但是區別在於決定論用科學的方法去研究這個主宰的具體決定方式,並且承認這種研究在一定程度上能夠造福人類並改變如果不進行研究即「無為」的人類的命運,雖然研究行為本身也是被決定的。

而宿命論則是不強調這種研究及改變命運行為,單純認定一個最終的結果,而這個結果實際上不研究或者不出現是得不到的。也就是說宿命論的結果是後知的,是一種「事後諸葛亮」式的玄學。不論出現了什麼樣的結果,他們都會說這是宿命。而決定論則是在解釋其中的機制。

根本上來說,我認為宿命論是一種機械的,靜止的世界觀,因為他們單純的將事物分為運動與靜止兩種狀態,沒有看到任何事物的結局都是一種相對靜止狀態,這個相對靜止的結局體現在人類一方的運動即是主觀能動性的改造世界的運動過程。


謝邀……

宿命論與決定論是不同的……宿命論是說「對於一切會發生的事情,它都必然會發生,無論之前你做了什麼(去避免或者不避免它)」……

這導致了宿命論將會出現一個很奇葩的邏輯困難……它承認你當時可以選擇另一種做法來試圖避免一種後果,但你做出的另一種選擇無法避免這種後果的發生……但問題在於,你當時的選擇本身就是一件發生的事情,原則上它也該是無論誰做什麼也無法避免的,但宿命論卻又假定你可以避免這件事情……

利益相關:決定論的弱支持者,宿命論的反對者……


證明主觀能動性存在或者自由意志存在咯。

這個問題就像是問怎麼否定1+1=2。

宿命論是對的,沒必要否定。


@劉鎮銳注意了區分。但宿命論可以是一種完全決定論,也可以是某一方面的決定論,比如心理或物理上的,或結果上的。而宿命論也可以不是一種決定論,比如薩特所謂人命定是自由,不得不是自由的,也可以說是宿命啊。

通過薩特這段話,可以理解決定論的意義,當然也可以證偽了:通過自為,一個對存在的「超乎其外」被揭示出來,在這個「超乎其外」附近,自為要成為它所是的。根據這著名的公式,我應該「成為我曾經是的」,但是,正是在一個已經被生成的世界之中我才應該成為我曾是的而且這個世界的生成是從它所是的東西出發的。這意味著從我對這個世界把握的狀態出發,我向世界提供了種種可能性:決定論是在對我自己將來化的謀劃的背景下出現的。(《存在與虛無》第二卷第二章第一節)


做人呢,最中藥的是開心


不能反對。

你的這個問題,包括你要反對宿命論的念頭本身,都是你宿命的一部分。

首先我們有兩個假設

1、 我們不管宇宙的起點是什麼,但是這個宇宙至少已經存在了很長時間。

2、而宇宙的運行,是有他的規律的。不管他是什麼樣的規律,他一定是有規律的。

那麼我們可以任意取一個時間點t0,那麼在這個時間點t0上,整個宇宙的所有的基本粒子都有一個運動狀態是已定的(注意,是已定的,但並不一定是可以測量的)。按照宇宙的運行規律,t0之後的任意的時間點tn,都可以由t0的狀態和運動規律來決定。

那麼也就是說,從無限遠的一個時間點開始,後面整個宇宙的所有運動狀態,包括現在和無線遠的將來,都是整個宇宙運動的一個節點。都是確定的。

除非我說的兩個假設不存在。

此處要注意,不管是量子理論也好,傳統的微觀理論也好,相對論也好,他都是宇宙的運行規則,只要有規則,那麼整個宇宙的狀態,一定是可以由前面的一個狀態所決定。

這樣,我們就會發現,不管宇宙的初始到底是怎樣的,不管我們從那個點為起點開始計算,我們整個宇宙的一切,就是按照既定的路線,往前運行。

而我們,作為宇宙的一分子,也只能按照整個宇宙的運動,以既定的路線,往前運行。

比如說,一個人,出生在一個家庭,他的家庭是無法選擇的,他的父母是無法選擇的,他的父母的生活環境是無法選擇的,他的父親的身體狀態和情緒狀態也是無法選擇的,而他的母親的排卵期也是無法選擇的,所以一定會再一個時間裡結合產生了這個後代。這個人的幼年的生活環境,親戚朋友,上學遇到的同學,老師,和這個人自己的基因,都是固定的,中國的發展是固定的,這個人被朋友推薦,看到了知乎,然後身邊有人是宿命論,有人不是,這個人剛好比較喜歡思考比較好奇,於是就有了這個問題,而其他看知乎的人就會看到這個問題和這個問題下的答案,看起來好像充滿了隨機,但實際上千絲萬縷,只是我們沒有辦法完全看得到。


宿命論是說命運是可以預測的,然而人的命運是不可預測的,既要個人奮鬥,也要考慮歷史進程。


在同一個時間點做出不同的選擇並觀測不同的結果.

如果能做到的話,即可否定宿命論,否則沒有辦法.


我注意到,即使是那些宿命論者,過馬路前還是會左右看。

——尼采

啊不, ——霍金


宿命論沒有錯,但是一個想法要糾正,我們一般認為宿命是天或者哪個大神定的,其實不然,宿命是人定的。你現在的遭遇是你以前造作的結果,而你以後的遭遇是你現在行為的結果,換句話說,你的宿命就是你自己,你就是你自己的神。


你無法證明對方是錯的。

對方也不能證明自己是對的。

迷信都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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