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被告抄襲,法律上輸贏如何?
最近&<錦繡未央&>抄襲案倍受關注,三生抄襲網上聲討言論也愈演愈烈,各位知友理性討論如果唐七被告,她敗訴可能多大?
從法律角度,答題⊙ω⊙
答此題之前先說明兩個問題。
一、耽美作品在我國同樣受《著作權法》保護,目前網友流傳甚廣的大風刮過不起訴唐七是因為我國法律偏袒BG打擊BL的說法,冤枉啊 ,我國法律目前雖然沒有針對耽美類作品這種邊緣化文學的明確保護措施,但同樣也沒規定針對此類文學市場進行大規模,嚴掃蕩的明令禁止~只要作品中不出現【禁止性違法內容】和【有關法律法規的其它規定】,大風若願意,是可以〖合法起訴〗的。
二、網路著作權侵權的發酵擴大是最近十分熱門的話題之一,我只要在b站逛逛楊冪、天仙,就能看到b站網友契而不舍的各種〔唐七抄襲xxx〕〔抄襲狗全家爆炸〕這種量多質優的刷屏大戲……
但站在法律角度,但凡權利,就具有相對性,即唐七也可以〖合法起訴〗。又是若侵權追責,如唐七三生三世這次影視化,擁護大風刮過的大量吃瓜觀眾對於製片方和明星等一干角度所持的負面評價,需要也負〔連帶責任〕嘛?因為製片方或明星在接這部作品時,並未與唐七一起聯手造成對『桃花債』的共同侵權,共同侵權的特點是二人或二人以上由於共同過錯造成他人合法權益受損,而《三生三世》自唐七完成就已經涉嫌對大風刮過『桃花債』的抄襲,故而不能算上現在的製片方和明星。
當然抄襲是不道德的,知道抄襲還買它是助紂為虐的,這是站在我國目前廣大人民群眾的公序良俗和做人道德的廣泛前提上……
嘛,說完這兩個常見問題後,我們下面來看此問題――――
先把【證明是抄襲的對比調色板】放出來一部分,這些調色板是網路反抄襲的熱心網友在揭發唐七的過程中所作的【對比上雷同的事實證明】
好了,這個【對比調色盤】呢,目前大約有11張,普遍流傳在網路的證明作用就在於讓吃瓜群眾大致瞭解《三生三世十裏桃花》和『桃花債』有大量從情節到內容的相似之處。
我隨意放2張表示一下我國民間目前對著作權保護的自發熱度和群眾態度。
這種非常優秀、細心對兩部作品的對比勾畫,目前在我國法律概念中叫【網路著作權之侵害行為認定】
剽竊屬於我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第(五)款之規定,這個估計大家在刷唐七抄襲的時候已經把這條練的很熟,經常拿出來溜達溜達了…………
剽竊在法律上的定義主要有兩種類別,分別是一、複製抄。
(又叫連標點符號都不改的整篇抄),這個鑒別起來比較簡單,大家基本一看就知道,法律認定起來也比較容易。
二、選擇抄。
這個又叫高級抄,它的表現形式是侵權人對著作權人的作品中的一段文字,或某些情節進行選擇性摘取,再經過侵權人的文字整合,形成新的作品,因為此類作品並沒有直接照搬,所以在確定其是否抄襲的問題上,取證難度會大大增加。
而說到這裡引用一下瓊瑤奶奶和於正先生的知識產權大戰案,此案最終以瓊瑤奶奶勝訴。再審此案的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在二審判決書中指出[在文學作品中,情節的前後銜接,邏輯順序將全部情節緊密連接貫穿成完整的個性化表達,這種足夠的『人物設置、情節結構、內在邏輯關係的有機組合』可以成為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
而法院認定,『梅花烙』和《宮鎖連城》之間,有9處情節安排構成實質性相似關聯。(瓊瑤奶奶本身提供21個劇本情節、17個梅花烙小說情節疑似被抄襲)
那這裡我們回來《三生三世》和『桃花債』,感謝做好網路調色板的可愛網友,在你們梳理完兩篇作品後,我等後來者就可以直接對照其相似之處了。
――未完待續
對照之前先說一下
因為調色板這裡只放2張,所以我把對比結果列出來的時候,看這篇文章的諸位可能沒有直接對比效果而驗證我的結果比較麻煩,先抱歉,因為唐七這篇抄大風的調色盤網上非常多,我又比較懶殆,所以為行文方便沒放多,諸位如果要驗證我的對比結果,請移步調色板相對較全的帖子,至於它們在哪,我也不知道……
那可能有人問你這個對比是怎麼來的?
嗯……
好像是……
【唐七公子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能算是抄襲大風的《桃花債》么?】這個知乎提問
我看的好像是……
【〔百度取證〕這個知乎用戶所列的調色盤】
共11張,一張共3大塊,我的方法主要是採用――――〔內容、文字、情節〕這三方面進行對比。
譬如第一張調色盤。
內容表現在:
開端――《三生三世》,白淺和師兄令羽被去擄去大紫明宮,在蓮池與鬼族王子初次相遇。
開端――『桃花債』,宋珧和衡文在蓮池初次相遇。
【結論:相似一半】
文字表現在:
開端――《三生三世》,〖一方蓮池邊〗
開端 ―― 『桃花債』, 〖一方蓮池邊〗
【結論:基本一樣】
情節表現在:
開端――《三生三世》,女主白淺本來就是神仙,第一次蓮池遇見鬼族王子離境,被離境扒衣,女主反抗離境,於是兩人雙雙落水。
開端――『桃花債』,男主宋珧小攻本是凡人,偶然機遇飛升成神仙后,每日閑逛熟悉路徑,然後某天,第一次在蟠桃園的蓮池邊與天上的神仙,天樞星君衡文相遇,被對方清雅如蓮的好相貌吸引。
【結論:除了兩部作品的主角在這裡均與配角首次在蓮池相遇外,其餘並不相似】
到這裡,第一張調色板第一塊分析大致完成,以此類推,下面的調色板+分塊,我均用這種方法。
最終結果就是:
【內容】(我直接看黃顏色塊調色盤盤頭總結,這個好像比較容易一些,11張數下來共21處)【共21處】
【文字】(因為調色板分塊內的文字有大量意思相似但文字不同的5―7種顏色文字的描述對比,一個個掃過去甚是疲累我衰弱的老眼,所以,我暫時只截取〔兩部作品文字完全相同的形式表達〕,譬如《三生三世》的『七七四十九日』,『桃花債』的『七七四十九天』,其餘均作意思相近看待。)
【共15處】(大概吧……整片掃下來完全一模一樣的文字不多,多數都是意思相近,當然,也可能是我眼花……但總體,大概,從複製拷貝的角度說,此處只佔11張調色板對比總數的約5%左右,從法律角度,算不得剽竊)
【情節】
《三生三世》是以本來就屬神仙,是青丘帝君的女主白淺為視角,從她拜師墨淵開始,與鬼族大戰,到封印鬼族擎蒼,失憶變成凡人,與男主夜華相戀結婚,到天族被害跳誅仙台,後恢復神仙記憶,自喝忘情酒,又重與天族太子夜華相識相戀,後中間又穿插與鬼族之間的恩怨情仇,到最後大戰爆發前,白淺恢復凡人記憶,男主夜華以身祭鍾,到結尾夜華回歸男女主於桃花林圓滿HE結尾。
可以看出《三生三世》的故事情節有著大部分言情小說中的慣用套路―――男女主身份尊貴、天香絕色、與異族互看不爽集體鬥毆、雙方誤解、恩怨情仇、女主原來打算老死不相往來、男主沒有原因的唯愛女主一人、用盡辦法與女主再次相愛、中間又穿插與異族互看不爽、最後集體再次互毆、男主形同犧牲、女主被感動到地老天荒、最後男主神奇回歸,兩人終成真正眷侶,完。
『桃花債』,我正在讀……
――未完待續
看完了,整個『桃花債』的主人公宋珧和衡文好像和『三生三世』中的青丘鳳九和東華帝君的故事走向很像……
但『桃花債』宋珧和衡文星君的人設與『三生三世』狐族鳳九和東華帝君的人設差異較大啊。(『桃花債』里也有東華帝君這個人物,不過屬打醬油)
這麼看來,站在目前的法律層面,由上述瓊瑤於正案件中,我們得知著作權法的保護對象可以是:【具體的人物設置、情節結構、內在邏輯關係的有機組合】,講的更直白一點就是這三者必須相似並形成一個可以個關聯的故事,達到這個標準再超過法律規定的10%以內合法借鑒的話,就可以考慮定位為法定剽竊。
因為我的對比沒有用直接調色板對照,所以大家可能對我的對比結果很不相信。
雖然自己做對比版挺不擅長……
還是做一個〔情節〕對比〔圖片分析版〕吧……
放出來了――不好意思耽誤這麼久,覺得做情節圖片對比實在不擅長,所以耽擱好多天也就做一張對比圖。在做出這張對比圖之前,我又掃了一下知乎,今天是3月5日,發現大家在這2天隨著由楊冪主演的《三生三世》電視版落幕,對它的關注和爭論也達到一個新的高峰。嘛,目前知乎上好像普遍都了解唐七屬於高級抄,也明白以目前法律規定,很難真正從法律上定唐七剽竊。
所以我對於三個對比方法之最後的【情節對比】為什麼只放一張,原因也就是在這兒。因為從情節對比上,唐七和大風幾乎是在寫兩個完全不同的故事。從這個角度,我們很難認定目前的《三生三世》從法律定義上確實造成了對《桃花債》的侵權傷害。說到這裡我想換一個角度。如果不是女朋友非拉著我看這個電影,打死我都不看。
唐七抄的很有技巧 原作又是bl 就算告也告不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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