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否是父權社會的產物,為了追求女性平權我們是否應該反對婚姻及現行的婚姻登記制度?

婚姻和家庭是否是父權社會為了壓迫女性而創立的?女性堅持不婚主義是否符合歷史潮流?全民實行不婚不育是否能提升婦女的地位並進一步達到平權?無性婚姻是否比普通婚姻的性質更加純潔?


瀉藥。

婚姻是私有制的產物比較準確,說婚姻是父權制的產物就顛倒因果了,先有生產力發展,再有私有制,然後再有婚姻,再隨之產生父權制,父權是依靠婚姻起效的。

物質極大豐富的共產主義會自動消滅婚姻,但主動消滅婚姻不會帶來物質極大豐富的共產主義。別顛倒了。

大家還忽略了一點,奴役只是婚姻的一個角度,婚姻同時還是一種群居,類似的群居還有合租、宿舍、寺廟等,你說北漂幹嘛不租單人公寓非要合租呢?學生為啥不一人一棟樓非要住宿舍呢?這跟奴役北漂或者奴役學生沒關係,群居的生活空間、用品、成本的共享是有利於雙方的。所以,女性可以權衡下利弊,算算賬,在某些情況下婚姻確實是有利的,但這種婚姻的數量,應該比他們告訴你的少。真主拿72個葡萄乾哄騙幾億穆斯林賣命,國家也想拿72種美滿婚姻模板哄騙幾億女人賣命,都是套路……

竊鉤者誅,竊國者諸侯;竊物者誅,竊人者主。男性是盜竊者的角色,而女性是被盜的受害者。但是女性的處境相對於男性來講有一個優勢——同無產者的處境一樣,女性是光腳的,而男性是穿鞋的。革命,無產者失去的只是鎖鏈,而資產者會失去一切;反婚,女性不會失去任何權利,而男性會損失掉很大一塊肥肉,機會成本的不同,是女性反婚的一個有利之處。

我覺得現在最應該說服儘可能多的女孩子承認自己是受害者要讓她們明白自己被盜竊了。盜賊流著口水想偷你,你跟他苦口婆心講偷盜是邪惡的,管屁用?說句不好聽的,盜賊想偷你是他的本分,男人想占女人便宜也是他的本能。男人之所以常常處在較為安全的位置上,不是因為男人牛逼,而是因為男人的低價值,女人欺壓男人是無用的,不能給女人帶來任何利益。由欺壓男人獲利的主體只有資本,所以資本對男人也同樣心狠手辣。女人高價值的子宮有造命的功效,所以捕獵販賣使用流水線一條龍屢見不鮮,設想一下,假如有朝一日男人也變成高價值了,像藏羚羊的皮毛那樣,一根丁丁標本價值一百萬,估計很多無主男人會慘遭獵殺的,只要有利可圖,盜獵者為了一張皮毛敢鋌而走險,同樣有人為了收割丁丁殺人越貨,到時候同樣會出現「男孩子不要出門」「晚上出門就是想被割丁丁嘛」「主動出賣丁丁的男人真是賤種」之類的忠告,還有「妻子割下丈夫丁丁販賣跑路」之類的新聞。

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嘛,璧是好東西,給璧做主你就牛逼,給璧做不了主你就完蛋,姑娘們想想能不能給懷裡的璧做主?男人手裡沒璧,就搶別人的璧,反倒能做專職主人,嘖嘖,跟地主手裡沒勞動,就搶別人的勞動,反倒能做專職地主是一個套路。

很多人思維很奇怪,偏不承認自己是受害者,對著男性爭辯證明老娘就是比你牛逼比你爽,這沒有意義,男性如何看待女性完全不重要,重要的是女性如何看待女性自己。女人被男人認為是弱者這無所謂,絲毫不能改變女人原本的實力。中國一直抓著發展中國家的帽子不撒手,才不承認發達國家的標籤咧,悶聲發大財才是墜吼的。讓對方自我感覺佔了便宜,讓對方自認為獲益比實際多,這是做生意當老闆的一個好原則。你不是要做主體嗎,主體就要有個主體的樣子,示威是吉娃娃見到藏獒才幹的事情,強者對示威才沒興趣咧。盜賊會偷財主家,但從來不會有盜賊偷乞丐家,受害者不等於弱者,受害者等於高價值者,姑娘們要明白自己的受害者和高附加值身份,給自己的價值做主,把自己的附加值收回,來讓我們看看財主的覺醒!

那些說反育的跟提高地位有關的,錯了,反育跟減輕生活負擔有關,跟地位無關。如果生活負擔輕=地位高這個等式成立,那麼嬰幼兒、殘疾人、厭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享清福的老人們地位應該是最高的。生育和地位這是完全兩碼事,傳統社會裡不育的女人地位最為低下。重點不是育不育,重點是主不主。舉個老例子,農民用血汗種的麥子被地主揩油共享了,聰明的農民會去消滅地主,二逼的農民會去消滅麥子。女人用血汗生的孩子被丈夫揩油共享了,聰明的女人會去消滅婚姻,二丫頭會去消滅孩子。匹夫無罪,懷璧其罪,正確的做法是不做匹夫,而不是丟掉懷裡的璧玉。

@瀟瀟如雨 生娃耽誤好幾年工作好幾年學習,那學習還耽誤好幾年工作呢,工作還耽誤好幾年休息呢,休息還耽誤好幾年青春呢……你之所以覺得生娃跟學習工作比起來不划算,是因為生娃的回報低於學習工作,這個問題才是需要解決的。生娃是一種創造性勞動,而工作,如果夠幸運的話也可以具有創造性,但是什麼讓創造一個活人竟然比創造一件死事物回報更少呢?創造是所有勞動里最為高級的形式,作家的創作勞動優於抄寫員的抄寫勞動,科學家的技術創造優於修理工的技術操作,創造性不僅跟勞動的價值有關,也跟創造者的自我價值實現有關。

到底是什麼讓世界上最為複雜的創造人類的活動淪為低賤的勞役呢?

這個問題,女人可以跟這個世界上創造力第二強的工人們探討探討


據說當年因為好多女人為了房子結婚,離婚後分走一些財產和房產,所以婚姻法改動規定婚前財產歸個人所以,估計之前沒離婚的不關注房產歸屬問題一起還貸款的一心只想好好過日子的女性都被坑的很慘,反正這些人也不會上知乎。他們怎麼打爛牙往肚子里咽我們也不清楚。

然後女人開始想辦法讓房產證加上自己的名字,但是現在房產證的名字是無效的,是以最先登記的那個名字為準。

從前幾天的一個新聞~男人像女人求婚說房產證你的名字~可以看出好多人不知道這個什麼時候出台的規定。

估計好多女人還在為房產證有她的名字沾沾自喜,坐著房奴還著房貸呢?

總是被動的人家說什麼就是什麼,你的小心思永遠趕不上變化快,說你斤斤計只會較窺視人家房產,都不知道到底是誰會算計了。

何必被人家天天像防賊一樣呢,還當做手段來追妹子,被耍的真是可以可以的,女人自己買房工作經濟獨立,生孩子做傭人賢妻良母,還有什麼需要男人做的嗎,女人沒有孩子拖累會活的更輕鬆吧,想要孩子還有精子庫,有

妓女的同時男妓也越來越多了,免費的還有約炮。

女人結婚是不是為了找人生孩子多做些家務多伺候兩個爹媽多些家長里短給自己找些事做,防小三防約炮防嫖娼防家暴防婚內強姦防婆媳不合,防天天被人算計哪天人老珠黃被掃地出門卸磨殺驢升官發財換老婆。

有些人說我說話極端,那句話是我憑空編出來的沒有發生過的。

女人不喜歡接受殘酷的現實,就喜歡天天幻想找個依靠被人疼被人愛,知不知道等量交換,看看哪個幸福的女人不是自己是白富美也是有不錯的事業工作,還碰巧生的是男孩。

女人在婚姻中到底付出了多少又得到了什麼,得到了長期男權的統治和壓榨。

男人告訴你不要在婚姻中計較得失,婚姻法改動全笑了,窮屌告訴你不要找有錢的男人因為花心,事實窮屌有錢了更花心,以前不是不花心是沒有資本花心。女人就是喜歡被哄騙喜歡謊言,自動忽略現實不愛聽實話。什麼獨立自主高智商高感情是沒有熱戀沒有結婚生子前存在的產物。

多關心法律的變動吧,不想算計別人也不能天天被別人算計吧!


謝邀!

  1. 婚姻不是父權社會產物,而是物權社會的產物。

  2. 婚姻是明確財產再分配的指導標準,比如配偶之間的財產分割分配,子女對父母的財產的繼承和分配等。


謝邀。

婚姻制度首先和政治制度無關,是私有化產生的必然結果,所以和父權社會沒有直接關係,母系氏族的時候也出現了婚姻模式中的群婚和走婚,只不過沒有機會制度化而已。

目前的婚姻制度並非是為了扼殺女權 、降低婦女地位、壓迫女性而存在的。至少從法理和初衷來說,恰恰相反,現行的婚姻制度是為了保護女權、提高婦女地位、反對壓迫女性而存在的。如果從歷史上長期縱向比較的話,現代中國和近代、古代中國(一夫一妻多妾制)相比,婦女地位的提高絕不是一星半點,而是幾何倍數的提高。我相信題主也不會反對吧?橫向比較來說,中國的婦女地位和權益維護仍舊可以排在世界中游,部分權益保護可以排在前列。短期縱向比較,中國的女權仍不太樂觀,但不管怎麼比較,中國的婦女權益維護仍有很長的路要走。

不婚不育不會提高婦女地位。相對男性來說,生育是女性生理結構決定下來的天賦權利。女性有權利不行使生育權,但是將生育權和婦女的社會地位掛鉤,是毫無必然的邏輯關係的。恰如一個人(無論性別)宣布不進食(絕食),不會提高其社會地位,只會導致該人的健康受損乃至於死亡。絕食這個行為無論出於任何動機,都不會對該個體的社會地位產生改變——即便是甘地或是曼德拉的絕食行為,最終目的仍舊是抗議,絕食是實現抗議的手段,我們欽佩的是抗議的意義,而非手段本身。

不婚主義是否是歷史潮流?不敢斷言。目前婚姻關係平均維繫時間比以前要短,非婚人士數量比以往要多,至少在目前這個階段來說,婚姻關係不如以往來得穩固。這和許多社會因素的改變有關,需要長期觀察和大量數據來做分析支持才能得到結論。

無性婚姻和普通婚姻沒有高下之分。81年婚姻法當中,只有第十六條涉及了性行為的後果——計劃生育,其他部分主要仍在規定夫妻雙方和家庭成員的權利義務,並不涉及性行為。也就是說,夫妻之間性行為完全不受婚姻法管轄——是否發生性行為,何時何地如何發生性行為等等,均不在婚姻法的範圍之內。目前立法當中仍舊沒有對婚內強姦做出定義和懲處(女權仍需維護的顯著例子)。所以,性行為在目前婚姻當中,在法律角度上來說,沒有得到特別的對待。婚內無性行為可以作為支持離婚的理由,甚至可以作為主要理由,但是法律沒有規定夫妻雙方有履行性行為的義務。結論:有性和無性是夫妻雙方的選擇和價值觀的體現。題主可以認為無性婚姻比普通婚姻更純潔,這是題主的主觀陳述,而非客觀事實。


反的並不是婚,而是孕。

實際上一位女性生育一次需要耗費的時間精力不低於讀碩士,如果父母公婆不幫忙帶老公又不靠譜花費的時間精力不低於碩博連讀。

同樣三十歲的反孕女性或男性與生育一次的女性專業上的差距等同於博士應屆生和本科應屆生之間的差距。如果再多生幾個,還談個屁事業。

把提高專業能力的精力用在提高孩子上這就是母愛。

反婚只是附帶的,因為起碼在我國婚姻中夫妻共享生育權。也就是只要結了婚,生不生不再由女性做主了。

想想寒窗苦讀二十年,生幾個孩子就一夜回到解放前成了家庭主婦,所有的學識只能用在科學育兒上,難度不覺得虧么?

雖然我對女權的話語體系越來越不感冒,但我還有良心去評判對錯。

無論用愛情、母愛、社會責任、夫妻義務、傳統道德等去道德綁架女性在人生最關鍵的20-35歲付出如此大的代價去生育都是不道德的。

是否生育應該女性自己決定!

反婚反孕確實是趨勢,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女性生育的損失越大,自然生育意願越來越低。

不可能全人類集體不婚不孕,因為當出生率降低時,社會國家都會推動鼓勵女性生育的政策,以維持人類社會的存續。


謝邀。婚姻在母系社會就有了,最初的形式是群婚,不能算是父權社會的產物。婚姻的形成起初就是為了繁殖,而現在則演變為一種契約關係。我認為沒必要反對婚姻制度本身,可以把婚姻和生育剝離開,開放單身生育,分別實行登記制度。

重點回答一下第三個問題,不婚不育是否能提升婦女的地位並進一步達到平權?我認為在目前的情況下是的,女性在職場的發展對於提升婦女地位至關重要,發展得好才有話語權,才能參與決策,在決策中發揮影響力。 目前生育是和婚姻捆綁的,而在目前的技術條件下,生育會耗費、分散女性的精力,尤其是在懷胎分娩到撫育幼兒這一階段,即使哺乳、換尿布可以讓他人代勞,懷胎分娩必須也女性親自完成。另外,懷胎分娩也會有生命危險。所以在生育中女性承擔的成本往往比男性要多,很多職場女性因為生育放棄了進階的機會,甚至中斷了職業生涯。

同等能力的情況下企業更傾向於聘用男性員工也有這方面的原因,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女性更注重家庭」這樣的性別刻板印象存在,不論女性是否婚育,都難以避免就業性別歧視。

簡單來說就是目前的情況下(人造子宮出現之前)不生育可以解放女性在腦力勞動中的生產力,同時推動就業方面性別刻板印象的改變,以拓寬女性的職業發展道路,讓更多女性進入有影響力的領域,成為有影響力的人物,從而推動制度建設。

(補充:剛看到問題的時候問題描述里寫的是「不婚不育是否能提升婦女的地位並進一步達到平權」,沒有「全民」兩個字。我認為「全民不育」在目前是不現實的,畢竟男性繁衍後代的成本相對女性較低,就算不婚他們也可以找代孕,養兒防老。現在生育、照看孩子已經可以轉化為社會化的有償服務(精子庫、卵子庫、代孕),把懷胎分娩、撫育幼兒從婚姻中剝離出來,婚姻對生育的作用已經逐漸削弱。)


婚姻是父權社會的產物。因為女人可以毫不費力的認定孩子是不是她的,男人沒有這個功能(古代時候),也許沒有婚姻,女人是會承擔更多的孩子的撫養義務,但是同時,孩子也不再有贍養和尋找認定父親的義務。然而人類的繁衍還會繼續。所以我是不婚主義者,認定女性不婚和單親媽媽方式生育,保留極個別作為播種的男性即可,長的帥,顏值好,身高好的負責配種,其他男性自生自滅,謝謝。

每個國家都有精子庫,只是中國不開放,很多國家開放的,就是這個意思。合法允許非婚領取精子。

這已經是可執行的事實,只是很多人還沒有意識到而已。


婚姻制度是私有制的產物,這一點在中學政治課上講過的。

女性不婚主義不符合歷史潮流,歷史潮流是婚姻制度弱化最終消亡。女性不婚在現在和可預見的將來都會承受巨大壓力,包括經濟壓力、社會輿論壓力(這個在城市不算太嚴重)、政策壓力(生育、養老等)。

全民不婚,嚴重脫離現階段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沒有物質基礎,也就沒有了民意基礎。宣揚不婚主義也會導致多數人的反感(首先是各位的父母)對平權事業有害無利。

無性婚姻是一種特殊的婚姻,只有極特殊的情況下才能存在,跟一般的婚姻沒有比較性。

婚姻制度不是平權事業的關鍵問題,關鍵在於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人平等的觀念深入人心。

我一貫的觀點是:男女不平等是人與人不平等在性別關係上的體現。在全中國男人都要向慈禧老佛爺下跪的年代是女性地位最低的年代。


恕我直言,婚姻,恰恰是為了保護女性權益而存在,尤其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

從生物本能來講,性對於男女的意義也不大相同:男性由於生育成本可以低到忽略不計,所以男性的本能是盡自己可能的廣泛播種以傳播自己的基因;而對於女性,從受孕到懷胎,再到生產,以至於到後來的哺育嬰兒,每次生育的成本無疑是昂貴的,所以女性要在眾多男性中千挑萬選,以保證自己的孩子擁有最好的基因。所以,造成了男性本質上的花心以及女性的挑剔。

如果沒有婚姻,光從生物本能出發,那麼可能會出現的一種極端的假想狀況是,男人們成為了播種機而女人們都變成了老處女。所以人們開始強調男性的責任心是一件多麼重要的事情,也就是說,你和這個女性發生了關係,就要為自己這個行為和後續的後果負責,要盡到共同撫養孩子的責任,和對這個女性的忠誠。

所以婚姻出現了。

婚姻從某種角度保證了男性不會在高潮完成之後提起褲子不認人,也保證了他必須要面對的家庭和必須對女性和孩子提供安全感的保障。

我問過我身邊的很多男性,如果沒有婚姻的話,會不會覺得失去什麼太多的東西,而大多數男性的反應就是拍手稱讚,不再需要為那一瞬間的高潮買單,不需要負責任,不需要忠誠,可以睡到更多的女人。

男女平等,將來會是趨勢,但是,我們不能忘記權利和義務之間的關係。男女在生理條件上本來就有天生的不同,這種優勢和劣勢各自隨著社會發展的狀況改變著,從母系社會到父系社會,再到未來可能會出現的男女平等社會。然而,在遠古時代,男人們跨過山崗穿過森林去狩獵,女人們哺育家族的下一代並建設部族。如果男女角色互換,女人們去打獵,男人們留下來餵養孩子做縫補,那麼可能會出現的狀況是,女人們在和野獸們拚死搏鬥的時候不得不因為漲奶而放下手中的武器,男人們抱著餓哭了嬰兒們翹首盼望能給孩子們餵奶的女人們到底在哪個山崗。

所以,男女是不同的,所擅長的工作也不會完全一樣。當然我不敢說男女生理上的不同導致了男女必然不會絕對平等。但是我想說的是,這種生理上的不同(差異而非差別)勢必是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而改變的,而非我們一廂情願的迫切的要改變些什麼。

今天的女性,當然有權利拒絕婚姻(如果她真的覺得這對她是一種束縛的話),但是我看到有的答案里說,婚姻是對女性的綁架,生育是對女性的榨取,我覺得這種想法非常可笑,依照這個邏輯,人類社會的女性都不要在生孩子了最好,這樣過不了百年,人類集體從地球上消失乾淨就好了。

所以,很多東西嘴上不是口號里喊出來的,而是和社會的發展息息相關的,就好比我是一個gay,那麼我當然認為同志亦凡人,應該享有婚姻權,社會福利等等生活在陽光下,但我也同時注意到,不單單針對gay這個群體,人類社會對少數邊緣群體的態度都是不會那麼簡單的認可,這就是現實的。

社會發展到今天,形成這樣的現狀,必定是長期以來各種情況綜合博弈的結果,必定有其深遠的意義。所以女權者不要想當然的覺得現在男女不平等是男性長久以來的陰謀。

當然你可以拒絕婚姻,也可以拒絕生baby。因為同樣,你還可以上天,只要你可以,我都雙手支持!


反對以上所有答案。

婚姻制度是保障男性生育權所制定的。

如果不解決生育權女性獨享這種局面,男性要實現自己的生育權就必須找女方合作,那麼婚姻制度就是必需品。

這裡的生育權不止交配權,還包括知悉後代,撫養後代的權利。沒有婚姻制度男人只能決定自己和誰交配,不能確保知道自己有幾個孩子,決定自己的孩子自己撫養等等。


前三個問題可以參考朱鵬寫的《人口政治經濟學》,核心思想是,傳統的婚姻制度是集權制度的起源和基礎,男人用婚姻制度集了女人的權,國王們在此基礎上集了天下的權。母系社會是天然平等博愛的社會。女權運動的g點一直沒有找對,現在的方向就是不婚不育,利用網路聯合起來暫停生育,以達到核武器的效果,來逼迫國家出錢給女性養孩子。孩子父親對於孩子經濟關係可有可無。孩子的歸屬權屬於母親,全世界各色人種混居,天下大同。

無性婚姻只能是更無趣,不是更純潔。


首先,討論這個問題要刨除掉目前有關婚姻的一切舊有思想然後從頭索源才對。

那麼我們來仔細梳理一下,婚姻,到底是對男方還是女方的束縛。

一,婚姻制度,或者說男女兩性的有限性交制度最根基的本質何在?

答案是,在物資私有化的時候。

我們都知道,人類是唯一一個可以24小時,12個月,365天,全時段,全天氣,全季節無限發情的物種。自然界中除了人類,目前而言就剩下日天日地的泰迪能做到這一點了。

我們還知道一點,就是繁衍是銘刻在每一個生物DNA中無法抵禦的本能。而對於人類來說,男性對於懷孕的唯一貢獻就是插射拔,完事收工。而只要還沒陽痿,男性就能不斷的重複這個過程。

我們也知道一點,女性懷孕是辛苦偉大的。十月懷胎,簡直沒有比這更偉大的事情了。

我們還知道,女性懷孕生產期間,是沒有能力自己獵取生存資源的,尤其是在肚子里的生命也在掠奪母體的生存資源的時候。

但是,這些東西綜合在一起的時候,你會發現一個問題。

物資私有化代表著物資擁有者可以自由分配使用自己的物資,並且可以把自己的物資留給自己的後代。注意這裡,是自己的後代。每一種生物都是自私的,小到植物大到巨鯨。目前而言自然界成千上萬種生物,能把其他個體的後代當自己後代照顧撫養的,少的鳳毛麟角。

要怎麼樣保證物資一定是給自己的後代使用呢?畢竟從生物角度來說,女性可以絕對性的知道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是自己的,但是男性可就未必了。

你看,這裡就有一個巨大的悖論。

如果能證明女性肚子里的孩子是男性的,那麼男性必須付出資源來撫養女性和她肚子里的孩子。

但是男性為什麼要拿出本來屬於自己的資源來撫養一個懷孕的女性(在不確定女性肚子里的孩子是不是自己的)?

看出來沒有?

解決這個悖論的唯一辦法是什麼?

答案就是,女性把導致懷孕的對象唯一化。非但要唯一化,還必須要讓所有資源擁有者都覺得這是天經地義的。

這,才是婚姻制度的根基所在。

PS:物資私有制出現的時候,已經是男系氏族了。所以和我爭論母系氏族的就算了。

2,婚姻制度對男女雙方的好壞

如果出於純粹的生物角度而言

婚姻制度,對雄性而言是壞的。

首先,在繁衍後代這件事情上,男性是標準的純粹得利。

只要讓雌性懷孕了,OK,我繁衍後代的基因本能就已經達到目的了。至於後代能不能存活。。。

如果沒有婚姻制度,會有一個什麼問題?後代能不能存活有啥關係?種一個不能我種兩個,兩個不行四個,四個不行8個。總有概率存活下來那麼一兩個,那就行了。

對於女性而言,

十月懷胎,自己獲取生存資源。是對雌性而言非常不公平的行為。十月懷胎導致女性獲取生存資源的能力下降,進而導致女性死亡率上升或者生存率下降。

這是一個族群的領導者所不能容忍的

於是,才有了婚姻制度。

這個制度把繁衍後代和資源擁有捆綁到了一起。

讓繁衍後代的主體在獲取資源困難時期由資源擁有者供養。

來保證族群的人口數量不下降。

綜上所述

刨除道德觀從生物角度而言

婚姻制度,

是對資源擁有者的壓迫。

而放到從夏朝開始到目前而言的,男性佔有大部分資源的環境下

婚姻制度,恰恰是對女性最大的保護。

上面有人說道責任心,其實這就是用於約束男性對婚姻制度的忠誠,以此來保證不會有自利主義的男性對婚姻制度毀約的一種道德範疇的約束。

至於說取消婚姻制度。。。

我不知道提出這個問題的人是不是傻。

用知乎某個人的話來說,奮鬥逼完全就是一群開掛的人。

現在取消了婚姻制度。

你們真的沒有做過沙盤推演嗎?

我們來從繁衍角度看問題,不討論道德問題,謝謝合作。

首先,最得利的是什麼人?

答案是在這個社會上佔據資源最多的人。

這群人中,有男有女。

但是目前而言,還是男性多,這群人完全可以挑三揀四的來繁衍自己的基因。

在繁衍的角度而言,得利最多的是這群人。

而那些佔據資源少的男性不能繁衍和留下自己的基因。

在繁衍後代的壓力下

他們能怎麼辦?

另外別忘記了,這個社會確實適婚女性多餘男性,但是別忘記總體數量是男性佔優,總體資源擁有也是男性佔優。

那麼在法律堵死了強迫女性繁衍自己的後代,資源擁有度又不能吸引女性為自己繁衍後代的時候

唯一能幹的

就是修改法律了。

畢竟這個社會造反的可能性不高啊。

別說什麼高層還有女性會保護女性的權利,說真的,當涉及族群生死存亡的時候。。

你的利益權利?

who care!

至於哪些法律會首當其衝,呵呵。。。。


瀉藥,婚姻其實也是可以選擇的,在法國就有很多人不結婚,可是這並不是父權的結果,兩人相愛後,想用一種更有利更有用的關係作為羈絆,所以是雙方自願的前提下,他的確不是


其實跟財產有關……

不過取消婚姻制度對女人也不錯啊,至少生育權可以和婚姻制度解綁。

有能力的女人可以自己生養孩子,沒能力可以找高富帥生養孩子,還能給孩子分點房產財產。

高富帥/白富美,都屬於人見人愛的稀缺資源,資源能共享真挺好的。

一夫一妻只是政治正確罷了,現實中男女同居60年還不膩的才是少有。


很贊同 @上官狸 從社會發展的角度來解構男權女權的問題,應該說就中國而言,除了上古母系社會以外,整個封建社會是被男權霸佔的,期間女權走向巔峰的時刻莫過於唐代女皇武則天執掌大權時期,女性獲得了前所未有的解放,女性可以做高官得厚祿玩蹴鞠打馬球,甚至當時女性的性開放程度都是現代的我們無法接受的。從唐代女性的衣著以及頭飾都可以看出當時的女性自信開放,整個社會女權的提升是當代的我們都無法想像的,但即使是女權巔峰的時期女權和男權也未能分出高下。封建社會的農耕文明從生產力和生產關係上決定了力量型的男性佔據了主導地位,這種根植於社會發展動力的角色分工催生了男尊女卑意識,以至於桎梏著封建社會的女性長達兩千年。所以我覺得男女平等應該是由社會發展程度決定的一種社會意識,平等在意識上,自然在社會分工、角色扮演、職業分配上會趨於平等,必須要說這種平等具有相對性,絕對的平等是不存在的。我理解的男女平等的社會不是男女可以做同樣的事情,而是每個性別有自己擅長亦或是專屬的分工,男女完全依靠自己的能力去謀求所想得到的,而非受到絲毫的因性別因素帶來的差別對待。分工的相對獨立實現了男女的相對平等

再就婚姻而言,其實婚姻是法律性的一個詞語,在法律未成型時一夫一妻制由大家認可的道德來約束保證,而關於一夫一妻制的由來我可能和知友 @上官狸 有小的差別。從多種動物社會性結構劃分來看,大象和獅子都是類似於母系社會結構,反倒是沒有看到明顯的男系社會結構。可以說在哺乳動物中,多是雄性角逐取得和雌性的交配權,而雌性的交配行為相對自由,雌性可以與多位雄性發生性行為。以動物的這種兩性關係來推斷我們的祖先在最開始實現一夫一妻制時,應該說這種制度限制了女性的交配權力,女性犧牲自己可以和多個雄性交配的權利換得食物充足以及基因遺傳,男性犧牲自己一部分收穫的獵物(畢竟男性的性別特徵使得打獵成為其強項)以及生活自由換得自己基因延續,有屬於自己的後代。一夫一妻的制度以犧牲個體自由換得了種族延續,久而久之被大多數認同為一種價值觀,進而形成了道德,文明社會到來後有了法律保護,演變為婚姻。

至於當代社會提到的婚姻限制了男性的性自由,其實不是如此的,應該說男性和女性的性自由都被限制了,發生這種改變還是在於物質基礎的豐富(女性沒有必要僅僅依靠男性狩獵獲得食物了),女性在可以輕鬆滿足溫飽的前提下不再對單一男性有依賴,這時的他們會考慮去追求曾經被剝奪的性自由了。所以從性自由的角度來看婚姻不應該是男權社會為了限制女性而締造的產物

文明的發展必然伴隨著每個群體為自我而戰的過程,男權、女權是主流,但男同、女同、雙性戀者,跨性別者、無性戀者同樣都在爭取著屬於自己的自由,男權女權的不平等和加諸在這些性少數群體頭上的不平等相比起來真的是小巫見大巫,所以女權主義者應該對現有的社會意識和社會制度充分自信,在這種自信的基礎上,謀求更多權利和平等,而非對類似於「婚姻」這種具有強烈歷史性和高認可度的社會約定抱有「玻璃心」和「迫害妄想」的態度,這會從根本上顯露出你們對於女權的不自信,對自我堅持的不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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