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 Uber 在全球各地受到行業和法規的障礙,而同是共享經濟代表的 Airbnb 卻沒有?


謝邀,

其實Airbnb也受了行業和法規的障礙,只是題主你沒注意到。Airbnb在世界個國家擴展也正在面對不同國家對「酒店」的法規的。不同國家,城市對「酒店」的定義不一樣。有些地方,比如我家鄉(Airbnb總部所在地San Francisco)要求Airbnb房主在房費另外加上地方「酒店稅」。我這兒不啰嗦,建議題主你用英文Google一下"Airbnb legal challenges"或"Airbnb legal issues"你就會發現世界各地Airbnb面對的很多法規問題。

話說回來,題主問為什麼Airbnb的法規問題沒有Uber的法規問題那麼明顯?我覺得這和兩家公司的核心產品的形式和法規大環境有關。Airbnb 和Uber都是新型網路十大的市場平台,都自稱為「disrupt傳統行業」的角色。Airbnb disrupt的是酒店行業,但其實酒店行業原來很多樣化,原來旅行者找住宿有各種各樣的選擇(五星酒店,招待所,旅館,Bed and Breakfast,青年旅社,營地)。再插進去「Airbnb」這個模式感覺disrupt程度不是那麼的高。但是Uber disrupt的是的計程車行業,而這個行業在很多國家很多城市是很保守的,很有影響力的一個利益集團。很多城市的計程車司機參加工會,會組織反對Uber的政治活動,給政客壓力抵制Uber。


uber是我違法我光榮,因為我違反的是不合理的法律。

一個公司的文化很大程度上是由他的ceo決定的。airbnb 和 uber ceo是非常厲害而且成功的人。

uber受到的抵制之所以大,雖然一部分是因為uber 比airbnb 更disruptive,但更主要是因為uber的ceo。

去年有一篇很有名的文章, Venture capital and the great big Silicon Valley asshole game

https://pando.com/2014/10/06/venture-capital-and-the-great-big-silicon-valley-asshole-game/

"The truth is a lot of really successful entrepreneurs aren"t [humble, high integrity] people."

灣區碼農間跳槽時也常常會討論起uber,但是大家對Travis Kalanick 的評價統一在下面一點上:

He is not only an asshole, he wants everyone to know he is an asshole.

他不但是個asshole,而且他還想讓所有人知道他是個asshole。

不同於其他公司,在遇到法律問題的時候,一般傾向於迎合法律,而Travis Kalanick是以違法為榮的。

It』s a company that prides itself on playing rough and aiming to break laws.

當然這不是簡單的法律問題,有一道經典的gre作文題目,就是如何面對不合理的法律。

GRE Issue 65: Every Individual In A Society Has A Responsibility To Obey Just Laws And To Disobey And Resist Unjust Laws

uber 對於unjust laws 的態度 是我違法我光榮,因為我違反的是不合理的法律。

其實看Travis Kalanick的經歷,就可以看出哥們是個正面硬剛的漢子。

他ucla輟學以後,第一個公司是多媒體搜索引擎和p2p檔案交換服務 Scour, 然後被美國電影協會等控告copyright,導致直接破產。哥們之後正面硬剛,第二個公司Red Swoosh, 又是搞大文件p2p下載。

這是一個對法律並沒有太大敬畏心的ceo。

所以 Uber鼓勵司機無視甚至違反法律法規,替司機付掉所有的罰單,幫助司機請律師上庭,甚至用不光彩的手法對付lyft。@紐約好碼工

同樣的,airbnb走的是完全不一樣的路線。

當去年舊金山酒店業覺得airbnb之所以房價比酒店便宜,是因為他們不用交酒店稅。

Airbnb 就乖乖加了酒店稅,除此之外,據airbnb的基友說 airbnb 還和幾個大酒店系統結盟。

每周都邀請傳統酒店行業的人來airbnb講課,講述酒店業的各種秘聞和技巧。

[寫代碼比說話多,語言能力退化的厲害,摻了英文請見諒]


居家酒店本身就有管理成本太高難以收管理費的問題。現在有了AIR,等於幫助管理。

你看有的地方一說酒店稅就乖乖交了。以前要是走本地佣客,那是根本管不了呢。

本來UBER也可以規範黑車,結果UBER的宗旨是我違法我光榮。


本文作者:海眾投資(OverseaCrowd)分析師Spencer Wang

在現今的短租市場上,Craiglist和HomeAway已經幾乎被提出了局。作為人人稱道的「共享經濟」的典型代表,Airbnb平台完成了華麗的進擊,它給了出行的旅者一個新的不同於酒店的住宿選擇,一個連接起人與人、房間與房間以及文化與文化的切入點。「共享經濟」的內涵,顯然不是通常意義上人們認為的省錢。「共享經濟」完全是一個People Business,通過人與人互相信任基礎上,從人的關係出發建立起更多有意義的事情,構串起更有意思的故事。因為互聯網的高速發展,Airbnb表達的「Live like a local像當地人一樣居住」以及高度個性化的居住體驗使得Airbnb能夠從酒店財團手裡分一杯羹。就像Airbnb的Slogan表達的這樣:家在四方(Belong Anywhere)

然而,監管者對於這樣的公司並沒有做好準備。類似Airbnb、UBer這樣的互聯網3.0公司改變的顯然不僅僅是顛覆所在行業,也改變了經濟與法律體系。Airbnb對於住宅市場、房地產行業以及酒店法、土地法和稅法有非常大的影響。那麼本文將簡單地探討一下Airbnb的橫空出世對地產市場的改變以及它們所面臨的一些監管風險問題(文中舉例主要以大城市例如美國紐約、法國巴黎等為例)

之前也看到一些互聯網網站探討過Airbnb早期Spamming Craigslist(就是給每個在Craiglist上發租房信息的人發送email)的攬客過程,這裡對此不做探討。Airbnb平台的運作模式並不複雜:所有的房屋所有者可以在平台上展示它們提供給租客的短租住所,等待顧客完成預訂。在這個過程中,Airbnb向租客與屋主雙向收費。根據官方數據,每一個成功預訂Airbnb向租客收取6%-12%同時向屋主收取3%的交易費用。因為矽谷文化近幾年的迅速發展,Airbnb正在經歷一個前無古人的病毒式增長,它的在線房間數量從2011年的5萬到2015年的100萬。2015年,Airbnb的估值為255億美元。而它的規模也是與日俱增, Airbnb把190個國家34000多個城市吸引的1100萬的顧客,轉化為今年預計的8.5億美元營收。這麼大的規模與投資界這麼高的預期,Airbnb帶給我們的不僅僅是數字上的震撼,還有對於整個社會的改變。

Airbnb對社會的經濟效應從一定程度來說解釋了它指數級的增長。Airbnb租客深入體驗本地人的居住環境,不集中住在城市的「旅遊勝地」而是遍布全城,深入帶動了城市一些並未大受遊客喜愛的地區的發展。另外,以美國為例,Airbnb租客一般停留5晚、每個旅行消費978美元,遠遠大於傳統遊客的2.8晚、每次旅行消費的669美元。由於Airbnb租客在城市停留時間更長消費更多,它極大地刺激了消費並提供了一定數量的工作職位。以著名的舊金山為例,從2012年至2013年,Airbnb帶來的本地消費在6億美元左右並提供了430個當地工作崗位。同時Airbnb也給當地人帶來了一個營生的辦法:Airbnb幫助62%的紐約屋主與56%的舊金山屋主用在Airbnb上賺取的利潤支付他們自己的租金與住房抵押貸款。屋主要做的僅僅是呆在家把房租出去,可以說資本主義大法真是好。

因為Airbnb帶來的經濟效應,在Airbnb茁壯成長的時候,大部分人認為Airbnb影響最大的恐怕就是酒店業了。從估值來看,Airbnb帶著它的巨無霸255億美元估值,完美碾壓了萬豪、溫德漢姆以及洲際集團。僅從數字來看,完全輕資產的Airbnb估值從2012年的11月份到2014年瘋狂地增長了5倍,速度顯然比重資產的各大酒店看上去有吸引力多了。但是,Airbnb與酒店業的競爭並沒有人們原來想像的這麼激烈。第一,它對於酒店利潤的影響並不大,根據波士頓大學的研究,在Airbnb供應量最大的美國奧斯丁市(Austin),Airbnb供應量每月增長10%,僅僅帶動酒店房間利潤每月下跌0.35%,幾乎可以忽略不計。第二,酒店預訂市場大約是 1 萬億美元,Expedia 和 Priceline 大約佔其中5%的交易,大約20%的酒店營業收入是通過大型酒店連鎖集團的直銷渠道完成,而去年Airbnb 創造了大約 70 億美元的預訂收入,只佔整個市場的大約1%。然而,這種微小的威脅最近也許會被迅速放大。Airbnb 在上線了差旅管理工具之後,一天簽下了 500 家公司,現在其差旅服務的客戶達到了 1000 家公司,包括 Google等大型企業。這項新功能讓 Airbnb 可以與公司共享出差日期、地點等信息,這樣公司的差旅經理就可以監控到公司員工的出差情況,並且將這些信息納入到公司內部的差旅管理系統裡面來。即使現在Airbnb對酒店行業的顛覆還沒完全開始,但從商業模式上來說,Airbnb將市場空餘的房屋作為後備的房源,增加整個行業的房間庫存應對旺季的強烈需求,挑戰了酒店的盈利核心就是整個市場供給不足時的絕對定價能力。

還有一個行業受Airbnb影響巨大,那就是房地產行業。根據最簡單的套利法則,Airbnb拿走了租賃市場上越來越多的空置房,因為在許多城市顯然把房子放在Airbnb出租不僅是個時髦的事兒,還能為屋主帶來比正常出租更多的收入。大量的屋主整年都把自己的房子放在Airbnb上租給遊客,使得常規租憑市場上出租房屋供應數量在迅速減少。結果就是本地市場租金價格的迅速上漲以及本地城市居民購房。可以看到,在美國洛杉磯,Airbnb集中社區的房租中位價與增長速度明顯高於市場水平。不僅僅是洛杉磯,巴黎和巴塞羅拉等法國主要的城市都正在經歷類似的命運,個人房屋租憑給城市發展帶來了不小的困擾。尤其是巴塞羅拉,提供給Airbnb的房間超過137000個,是傳統酒店提供數量的兩倍以上。

在全面了解了Airbnb對於各行業的影響之後,就可以來探討一下它對於法律的影響了。在2014年10月,紐約檢察長埃里克·T·施耐德曼(Eric T. Schneiderman)發布了一份報告,其中透露Airbnb在紐約有72%都違反了當地的酒店和房地產法律,還欠了當地330萬美元的未繳稅款。法院在2015年5月給Airbnb發了傳票(Subpoena)要求Airbnb就違反土地法和稅法公布紐約用戶的交易信息。埃里克的報告還提到在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2日期間,紐約Airbnb 37%的總營業收入是由6%的戶主帶來的。儘管Airbnb確實發揮了普惠的經濟職能,但是不可否認公司有一部分營收源於少部分的、可能是濫用Airbnb平台的高利潤的小規模非法經營酒店。

對於房地產法,首當其中的是行政區劃法規(Zoning Code)。美國的許多城市,在許多行政區有非常嚴格的短租住宅比例的要求,目的是為了規範防止短租擴散到整個城市,從而帶來的一系列停車、噪音、垃圾管理以及社區安全的問題。對於提供短租的住宅也會有例如具體的住宅大小、客房數量等要求。一些物業管理公司也會根據行政區劃制定轉租政策或者租賃條款禁止住戶非法短租公寓房間,尤其是在橄欖球超級盃(Super Bowl)這樣重要的日子裡一房難求可以輕易賺取額外收入的時候。其次超過70%的紐約Airbnb短租是租出整個公寓,違反了Multiple Dwelling Law和紐約城市行政條例:在大多數住宅公寓樓中,如果屋主出租房子的時間少於30天,都屬非法,除非房客入住期間屋主也在場。這個條例的目的是為了保護住客,保證火災與安全法規的實行同時也是為了確保保障性住房的穩定供給。不僅僅在紐約市,許多其他城市也有這樣的法律限制過度的短租行為。例如在邁阿密,短租在Miami Beach、Bay Harbor 和 Surfside都是非法的,短租僅僅在固定的行政區里並且屋主要有旅行租賃的批准文件。

在紐約檢察長的報告中,Airbnb在2010年到2014年,總共欠了紐約330萬美元的未繳稅款。地方政府很難向短租房屋收取稅收,尤其像Airbnb這樣的為屋主和租戶提供交易平台的「主體」。之所以用「主體」來稱呼Airbnb,是因為在稅收層面給Airbnb一個具體定義,P2P服務商,酒店運營商還是房間再交易商(Room Remarketer)?拿紐約來舉例,紐約的14.75%酒店稅包括5.75%酒店入住稅,每個房間每天要交的$1.5的額外費用以及州城市的營業稅。很多人可能對這個營業稅不太明白,在「2010 Sales and Use Tax Budget Legislation」中,定義了房間再交易商是不論直接還是間接預留、安排、傳遞或者是完成入住過程的人/主體,都必須收取營業稅。所以,各國政府都在制定相應的法律框架,例如對每個通過網站預訂房間的人每晚收取一定比例的營業稅或者遊客稅。去年Airbnb正式宣布開始在巴黎收取遊客稅,還在美國多個城市達成了稅收代收代繳協議,這些城市包括舊金山、波特蘭、芝加哥、聖何塞、聖迭戈和華盛頓特區等。顯然,一個完善的稅收制度是衡量Airbnb、客戶和地方政府利益的關鍵。但是,Airbnb面對的稅收問題並沒有這麼簡單,它不得不在所有交易中充當財務代表,向用戶徵收稅收。而不同城市稅率不同、用戶可能跨境等問題也需要Airbnb開發一個工具解決。

最終,人們發現,Airbnb這個看似空中樓閣的創意沒有監管者想像的那麼不接地氣,相反他們很受普通人的歡迎,這是一個難以打破的優勢。很多城市也意識到,Airbnb已經成為了一種「新常態」,許多人都在這個平台上獲得了積極正面的體驗。這場博弈還會繼續,Airbnb會在稅收方面給予當地政府支持,也會做出其他方面的讓步,而越來越多的城市政府也在熱情地接納著Airbnb。這是一個複雜的過程,但是毫無疑問隨著社會的進步,很多事情都會發生改變。同樣的命運也在Uber身上發生著,作為共享經濟的「雙前鋒」,兩者都以衝撞現有利益集團和行業規範而著稱。就世界上絕大多數發達經濟體(也包括中國這樣的較成熟的新興經濟體)現行法律和行業體系而言,不可否認,他們都或多或少地觸犯了相關法律法規。但就像某些人評論的那樣,當年馬雲不照樣被千千萬萬的實體小店恨死了嗎?當年互聯網金融不也踩著無數條高壓線走過來了嗎?從這種觀點上來說,Airbnb確實是一個巨大的「非法酒店」,但它同時也是一個革命者。a Outlaw a Revolutionary,這樣一個性感到無以加復的標籤也正是Airbnb和Uber們的公關部門求之不得的。

參考資料:

1. 平台收取的費用

AirBnB guest service fees, online http://www.AirBnB.com/support/article/104

2. 經濟效益影響

AirBnB Economic Impact Report, online at Airbnb"s positive economic impact in cities around the world

3. Airbnb與紐約總檢察長的愛恨情仇

AirBnB Inc. v. Schneiderman, Index No. 539313 (N.Y.S Sup. Ct. May 13, 2014), online at http://skift.com/wp-content/uploads/2014/05/AirBnB-New-York-Decision.pdf

4. 紐約總檢察長的報告

AirBnB in the City Report- New York Attorney General (October 2014), online athttp://www.ag.ny.gov/pdfs/AirBnB%20report.pdf

5. 短租法:不得小於30天且屋主在場

Multiple Dwelling Law, Art. 1, § 4.8(a)

6. 邁阿密短租法規

Mimia Beach Short-term rental legality map, online at Login? id=76905)

7. 紐約酒店法

New York City Taxes, online at http://taxes.about.com/od/statetaxes/a/New-York-City-taxes.htm

8. 房間再交易也要交稅的法規

Hotel and Motel Occupancy Tax Bulletin ST-331 (TB-ST-331) (May 9, 2012)http://www.tax.ny.gov/pubs_and_bulls/tg_bulletins/st/hotel_and_motel_occupancy.htm


作為一個房東和司機,我要說,

airbnb並不是酒店,和酒店沒有什麼大的利益衝突,無法取代酒店,至少我不會為了省錢而不住酒店去住bnb,酒店再怎麼樣在舒適性上還是比單一的airbnb家庭有保證的,比如可以換房、每日清潔、叫車、會議等各種酒店標準的服務。酒店不大可能被所謂的共享經濟衝擊到。

airbnb畢竟廉價,有些搞酒店的也想掛羊頭賣狗肉的搞airbnb就讓人十分不看好了,你個大號二房東,給每套房子配專人做房東嗎?你規模化收編小區房子搞出來的酒店,體驗還不如7天呢,體驗如了,連差價都吃不回呢,基本上可以惡意揣測為炒概念騙投資的。

住宿這種生活方式比坐汽車多樣,airbnb最多和廉價黑旅館有點價格上的競爭關係,但是和黑旅館不同的是網路信用體系解決了黑旅館不能解決的安全和信任問題。而汽車出行很單一,儘管uber解決了信用問題,但形式很容易與壟斷的出租汽車舊制度衝突。

如果人類連住宿方式都沒有權利選擇了,那還有什麼?做一個流浪漢還有在橋洞窩一晚的權利呢,我出去找個地方支一天帳篷還要給你家機關備案?

不是所有的生活方式都必須讓權力的觸角抓牢,要站在人類的角度想問題而不是諂媚舊制度既得利益者的角度,這個問題就很好解決了,人類社會生活都是這麼變化過來的。

技術的進步為生活方式帶來的變化和舊制度的矛盾體現在各種方面,共享式經濟只是冰山一角。就我大國來說,airbnb利潤十分微薄,政府如果試圖用舊時代的管理方式來做管理,成本會很高,口碑會很差,所以乾脆不管了,因為政府有限責任公司其它賺大錢的地方都顧不過來呢,這種連蚊子腿都算不上的肉誰看得上。


最近一兩年本屌絲頻繁使用三項類似的服務,uber,airbnb,以及flight car(點對點租車,例如你把私家車停到機場一個月,期間該公司會負責把車短租出去),其實這些公司都遇到了一些阻力:uber被計程車公司抵制,並且還有一些立法舉措來限制它的發展(例如紐約要限制uber司機的年增長率);airbnb不但遇到類似的抵制,而且還被鄰居和物業公司穿小鞋(例如我租過的一個地方為了限制airbnb新增規定不準訪客在公共停車場停車),這也可以理解,想像一下有人三天兩頭帶來新房客,其他鄰居難保不向物業投訴;flight car租車則有保險問題(美國短期租車時有不少付年費的信用卡都可以提供免費車保,但它們明確規定不對flight car這種點對點的租車公司提供保險),以及維修問題等。

但題主完全沒說錯,uber似乎受到的阻力更大,公共爭議也更大,這大約因為這幾個原因:

  1. Uber切入的行業利潤太高了,涉及的利益群體都不是吃素的。極限挑戰裡面黃磊開了一天的計程車,賺了不到300塊,直接要交給計程車公司200多,而現在這錢就等於給司機和Uber給「瓜分」了,那計程車公司肯定急得跳腳,會動用各種手段包括大量的人力財力來對抗。而酒店服務之類的利潤要低不少,並且本來就有各種打折網站,青年旅店之類的屌絲手段來省錢,短租自己的房子更是司空見慣,airbnb提供了一個額外選擇而已。
  2. Uber是真的搶了計程車生意,但Airbnb本質上是提供了一個非常便利的平台來方便短租,其實並沒有動搖酒店業的,個人覺得兩者受眾群還是不一樣。airbnb雖然便宜些(不討論高大上的,就針對大部分的airbnb房源),但質量比酒店還是差。反正試用了airbnb後我以後肯定不會再用了(除非是幾個月但又不到一年的短租),如果只是一兩周之內我還是會選擇酒店。但用了Uber之後我就不會再打車了,不但便宜,質量還更高,也更方便,所以和計程車受眾群基本重合。
  3. Uber太過高調,公關方式太過激進了。他家老闆太不走尋常路,經常搞這種「違法亂紀」的商業模型,早年就搞盜版音樂和視頻,現在搞「小黑車」,遇到抵制就組織群眾搞遊行抗議,製造輿論壓力,這種肯定三天兩頭上頭條,自然爭議也最大。但話說回來,不這麼搞也許也沖不出去。

最後吐槽一句,從公司招人角度來看Uber似乎也比airbnb抓眼球,前不久同學聚會一共才10人不到,3人跳槽去了Uber,年終獎很高啊,高達基礎薪水的25%到100%(但都是股票形式)


因為uber衝擊的計程車行業本來是有各種各樣的准入/拍照限制的,但是airbnb所在的酒店/短租領域是沒有的,甚至是沒有現成的市場的~


Uber的計程車航業在全世界大都是需要拿到計程車牌照的,大部分司機都是從有拍照的計程車公司或者個人手裡租牌照 就是每月的份子錢,也就是為什麼某些地方計程車貴服務也不好的原因。但是uber 的共享經濟去掉了中間層(那些合法擁有有拍照的大公司或者個人) 明顯觸犯了很多人的利益,或者說某種程度上繞過了一些法規。而那些抵抗的的哥其實是無奈的 他們不得不付出高昂的租金,所以的哥抵抗uber 最大受益者其實是那些政策上有先機的個人和公司,可憐的哥只是犧牲者。 至於airbnb所在行業不被控制那麼嚴格(計程車牌照被控制)因此行業中也沒有太多固有利益團體或者個人,那法律上的程序自然容易很多。


Airbnb其實也受到制約了,由於其收入直接到了屋主手裡,政府無法定性這部分收入無法收稅。美國,特別是加州部分城市已經開始反對airbnb的存在了。


每個國家國情不同,不是每個國家都像歐美國家那麼文明開房,就例如說我們的大天朝就是Airbnb全球化戰略的一塊心病,其實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問題所在,因為在我們這個老奶奶過馬路的都不敢扶的國度,如何解決出租家庭的財產安全和客戶的財產安全這樣的雙向痛點!真的很難做到!


每個行業都有其背後的痛點


airbnb紐約遭遇狠心房東,你就搜這句話,看看結果。


(Knocking on wood)


因為計程車行業安全性要求的更高!

每年發生的車禍有多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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