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一些音譯很不符合讀音?
Chicago 尺咔夠不是比芝加哥更接近讀音嗎?
sushi 蘇軾不是比壽司更好嗎?還有很多類似的,例如(中間列是我覺得讀音接近的翻譯,後面的是實際的翻譯):John 招安 約翰(這個忍了很多年)avatar 阿瓦它 阿凡達Harry potter 哈瑞珀特 哈利波特
scarlett 斯咔(嘎)勒特 斯嘉麗new York 鈕要克 紐約還有很多很多,一時想不起來,而且那些讀音接近的音譯雖然看起來很怪,但是還有更合適的相同讀音字來代替,所以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為什麼明明有更接近的 音譯來選擇,最後的翻譯和讀音相差如此之大?下面有回答說不夠雅,那是因為我懶得去琢磨合適的字,我相信有更多合適的字會比那些翻譯看著更雅,John說翻譯成招安不太舒服,那肯定有別的字代替,那些官方翻譯是因為讀的太多了,已經成習慣了,我猜測,第一次接觸這些名字的人並不會覺得芝加哥有多雅!
不邀自來,不知道為什麼題主的問題勾引起我的 syabe 欲了。還望聽在下細道。
Chicago:「尺咔夠」不是比芝加哥更接近讀音嗎?
怎麼說呢?「尺咔夠」也不是最接近英語讀音 /???kɑ?ɡo?/ 的譯法,用字也不是能用在名字上的好字,要是這樣在我看來還不如譯成「西卡岣」(「師卡岣」)呢。「chi」(/??/)音普通話和很多方言裡面都沒有,用相近的音對譯可以接受,當然也不否認「芝」字有點想當然。「ca」(/kɑ?/)譯作「加」,這和普通話仲 zcs 和 gkh 組聲母遇到 i 和 ü 後齶化有關。其他一些方言如粵語則無此齶化。「卡」字現在一般讀的音 kǎ 是後來重新加上去的,以前都是讀 qiǎ。煩移步此題: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409855
sushi:「蘇軾」不是比「壽司」更好嗎?
按讀音論,「斯喜」比「蘇軾」更接近日語原音。「壽司」是日語原來就有的「當て字」,當然保持其原寫法為好。而且,好了,一說吃日料就是「吃蘇軾」,題主我們還能不能好好吃了。
John:「招安」「約翰」
煩移步此題:http://www.zhihu.com/question/19562087
「招安」算是個動詞,就其詞義論用在人名上不太好,有映射其人品的意思。不過用「約翰」屬習慣,你改用其他譯名也不是不可以。Avatar:「阿瓦它」「阿凡達」
的確「阿瓦它」比「阿凡達」更接近讀音一些。不過「Avatar」這個詞來自印度教用語「?????」,意為「化身」,尤其指眾神在人間的肉體化身。這倒是一個可以考慮的方面,可能包含意譯。
Harry Potter:「哈瑞珀特」「哈利波特」
「利」「瑞」煩移步此題:http://www.zhihu.com/question/23582428
「珀」「波」在《英語譯音表》裡邊分別對應/??~?/和/?~??//o?~o~??/。Scarlett:「斯咔(嘎)勒特」「斯嘉麗」
「咔(嘎)」「嘉」同「咔」「加」。
你說「咔(嘎)勒特」跟「嘉麗」相比,哪個更適合用於女性名字上呢?早期譯名注重「雅」,稍微失真也可以理解。太較真找不到女朋友的。New York:「鈕要克」「紐約」
「New York」的英語讀音是 /nu? ?j??k/,翻譯成「鈕要克」就太失真了。需要注意的是,「約」字屬 -k 尾入聲字,「約」就完全代表了「York」,只不過現在普通話入聲已完全消失,所以現在翻譯一般會加個「克」。早期譯名往往會選用入聲字,從而免去後面多加的尾音字。
總之是這樣:
你覺得讀音更近的不一定真的更近;
讀音更近的不一定更適合使用;更適合的使用不如已經用習慣了的。————————————————再論「雅」:下面有回答說不夠雅,那是因為我懶得去琢磨合適的字,我相信有更多合適的字會比那些翻譯看著更雅,「John」說翻譯成招安不太舒服,那肯定有別的字代替,那些官方翻譯是因為讀的太多了,已經成習慣了,相信我,第一次接觸這些名字的人並不會覺得「芝加哥」有多雅! @sparrow tian
你相信有,我也相信有啊,那你倒是下工夫去琢磨啊!
「雅」作為一種翻譯標準,曾經(可能目前也是)備受推崇。嚴復當初提出的「雅」是指古雅、具文言之風,普通人實在難以高攀。所以實際上如今一般人理解的「雅」,都是比較「低端」的範疇:體面、有禮、正面、向上,等等。這些「低端的雅」還是要達到的。這跟給小孩子起名字是一樣的,起不了好名字,至少也別搞怪吧,起了一個爛名字,小孩子到哪兒都抬不起頭來。
比如這個「咔」字,現在的名字一般避用口字旁。比如喬治國王致乾隆函件的漢語譯文里,抬頭就把「英吉利」寫成:
題主你仔細看一下《英語譯音表》裡頭的字,你就會發現其實它選用的字眼除了能夠比較準確的表達語音以外,他們都是呈中性的,一方面不俗,不會讓人有不好的聯想;另一方面也不會去追求「古雅」。換句話說,「高雅」「古雅」從來不是一個必須有的標準,但體面、正面的「雅」是必須的。(當然商標名、作品名、角色名等翻譯不一定按照這個表來,這需要視乎原作者和翻譯者的意圖。)
其實「芝加哥」也不一定要多麼雅,實際上也沒有多麼雅,但它的用字都是中規中矩的。又比如「尺咔夠」的「夠」字,「gou」這個音節你還能想到什麼字?狗、溝、購、勾、苟、垢、佝,並不是我專門挑不好的字,但光是這些字就夠人家起一堆外號了。
問題就出在這裡。這是除了語音以外,題主你不得不考慮的一些方面。之前寫過篇小文,和這個問題有點關係,以資參考:~~~~~~~~~~~~~~~~~~~~~~~~~~~~~~~~~~~~~~~~~~~~~~~~~~~~~
德語詞的音譯
Adrian
翻譯其實就是把一種語言文字的意義用另一種語言文字表達出來。人類的語言雖然不計其數,但各地區各民族人的經驗大體是相似的。同是「水」這一對象,英國人叫water,中國人叫shui,德國人叫Wasser,名異而實同。對於這類詞,翻譯的過程就是把德國人口中的Wasser、英國人口中的water都用漢字「水」寫出來,讓中國人一眼看去便明白所指為何物。
但還有一些詞,和特定的民族或語言密切相關,所代表的事物獨一無二,很難在本族語找到合適的詞與之對應。對於這種詞,要麼找一個本族語中與之概念相似但其實有別的詞來對譯[1],要麼在本族語中找一個讀音與之相似的詞來對譯[2]。後者就是音譯。
音譯在最初十分隨意,譯者在翻譯過程中,隨手找幾個他口中與外語讀音相似的漢字排列起來,就成了一個音譯詞。這就造成了同一外語詞在不同譯者筆下各不相同,弗里德里西和腓特烈系同一人名的音譯,三明治和三文治其實是一種食品。有趣的是,操著不同方言的譯者譯出來的音譯詞也帶有他口中方言的色彩。Sofa中的o是圓唇的母音,但在普通話里「沙發」這個音譯詞對應o的那個母音卻是不圓唇的a。吳方言區的常州話「沙」讀[so44][3],其主母音正是圓唇的o。柯南道爾筆下著名的大偵探福爾摩斯(Holmes),其姓氏以一個輔音是喉音[h],但「福」字在普通話里讀[fu35],聲母是唇齒音;而閩方言[4]里「福」的聲母正是喉音[h]或舌根音[x]。不難發現,這些詞其實本來是用方言譯的,只有在方言中其讀音才與外語的讀音相似。
混亂的音譯給讀者帶來不少麻煩。但在當時也屬無奈之舉。明清的注音方式是反切,不同人用自己口中的方言切出的音都不一樣;民國雖制定過注音字母,但普及率不高,方言的勢力依然十分強大。新中國成立後制定漢語拼音,大力推廣普通話和規範字,終於實現了「書同文」和「言同聲」。八九十年代,新華通訊社譯名室陸續出版了各個語種的姓名譯名手冊和各種專業譯名手冊,《現代漢語詞典》也促進了音譯詞的規範化。音譯有了統一的標準,混亂不堪的局面終於成為了歷史。
《德語姓名譯名手冊》里附有一張「德漢譯音表」:這張表規定了400多個漢字來對譯德語單詞的大部分音節。為了區分德語中的男名和女名,專門為女名規定了幾個特殊的用字。原則上盡量找普通話里發音相似的漢字來對譯德語里相關的音節,比如用巴[pa]來對譯ba、bah、baa[ba/ba:][5]。所找漢字一般是帶有褒義或中性色彩的常用字[6]。用不送氣的清塞音來對譯德語中相應發聲部位的濁塞音。用來對譯p/pp的,開口母音前是送氣的[ph],合口母音前是不送氣的[p]。輔音單獨做音節時,用一個聲母發音部位相同,並帶一個相同發音部位母音的漢字來對譯[7]。l和r下的漢字幾乎相同,都是以l作聲母[8]。?在漢語中找不到與之對應的音位,只好用與之相近的/?/來代替。如果音節以m結尾,常將其譯成n[9],比如Nambiar(南比亞爾)。有時ling也被譯為lin,比如B?thling(博特林)。
這些可以說是德語譯名的普遍規律。除此之外,書里的譯名還反映出一些有趣的現象。
§1翻譯過程中的連讀音變
索緒爾指出語言是符號構成的線性序列,作為語言的物質基礎,語音也是一串線性的語流。孤立的音節聯繫在一起常會受到周圍其他音節的影響而發生音變。這種現象在漢語發展史和方言中上並不罕見,比如「婿」字本是開口四等字,但由於常和「女」連用,受「女」字介音的感染,最終演化成為了撮口呼的xu。冀魯官話中「棉」大多讀[mian],但「棉花」一詞中「棉」的韻尾受「花」聲母的影響,變成舌根音[?]。德語的音譯詞中也出現類似的現象,比如Lunge(隆格),包含兩個音節lung和e,在德語中這兩部分是分的很清楚的,但在漢譯時,受前面[?]的影響,後一個音節產生了一個舌根塞音聲母[k]。類似的例子還有Lingen(林根)、Lzinger(伊青格)等。我們也許可以說這些詞是在音譯過程中發生了「連讀音變」[10]。
§2音譯詞中的方言殘留
《德語姓名譯名手冊》的說明裡提到這樣的原則:
四、本手冊採用同名同譯,同姓同譯的原則,譯名力求規範統一。對在我國已有通用譯名的或本人具有中國名字的,按約定俗成原則處理。(p.i)
前文已經提到,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外語詞是用方言音譯的。有些外語詞由於傳播較廣,成為通用譯名保存在了手冊里。有些詞到現在依然保持著某些方言的色彩。我們可以把這種情況稱為「舊有方言譯詞的殘留」。有一些詞,部分音節採取了《德語姓名譯名手冊》的標準譯法,部分音節還保留方言色彩。我們把這類情況稱為「舊有方言音節的殘留」。
§2.1舊有方言譯詞的殘留
Bismarck(俾斯麥)中用入聲字「麥」來對譯「marck」,或許是有意選擇的結果。「麥」在閩方言區和粵方言區還保留入聲韻尾-k,比如福安話中讀[mak2],澳門話中讀[m?k21],正與marck相似。著名的文學家、語言學家Grimm兄弟在漢語中有兩種譯法,一個是「格林」,一個是「格里姆」[11]。「格林」常用於文學領域,《格林童話》可謂家喻戶曉;「格里姆」常用於語言學領域,歷史語言學領域赫赫有名的「格里姆定律」即是兄弟二人的發明。兩個譯名都用「格」來對譯「G」,這是符合我們前面總結的規律的。但rimm前者用「林」對譯,卻和普通話讀音不合。林是中古深攝字,在粵語區多讀[l?m],閩語區多讀[lim]。l常對譯德語的小舌顫音,所以「林」在閩方言和粵方言中可以很好地與rimm對譯。而北方方言沒有-m尾,只好採用m後面加一個相同發音部位母音的方法來對譯mm。所以我們可以推測,「格林」最開始可能是由南方人譯的,「格里姆」最開始可能是由北方人譯的。「格林」隨著《格林童話》的傳播而變得家喻戶曉,成為了「通用譯名」,被收進《德語姓名譯名手冊》。而「格里姆」則和「格里姆定律」牢牢綁定在一起,在語言學領域使用至今。§2.2舊有方言譯詞的殘留
德語譯名里hie通常用「希」字對譯,比如Hies(希斯)、Hietsch(希奇);hin通常用「欣「對譯,比如Hinden(欣登)、Hindl(欣德爾);hü通常用「許」對譯,比如Hüsch(許施)、 Hüse(許澤)。這三個字都是中古曉母字。曉母細音在北方方言中發生齶化,變成了舌面前塞擦音。不過在某些方言中依然保留著舌根音或喉音的讀法。「希」在粵方言和閩方言中大多讀[hi/hei];「欣」在粵方言中大多讀[h?m][12],
閩語區有讀[him];「許」在粵語中大多讀[h?y],在閩語中多讀[xy/hy]。類似的現象還出現在見組:ki常用「基」字對譯,kin常用「金」字對譯,kü常用「屈」字對譯。「基」、「金」、「屈」都是古見母字,在大北方方言中發生齶化,但在閩粵方言中保留舌根塞音讀法。不難發現,用閩粵方言讀這些譯音詞更加接近德語本來的讀音。值得注意的是,這些音節的譯法並非零星出現,而是成系統的出現,「希」字甚至出現在了「德漢譯音表」。這或許表明音譯過程中「約定俗成」的力量在某些時候甚至比「讀音相近」更大。
Sa在德語譯名中有兩個對應的漢字,一個是心母的薩,如Sachsen(薩克森);一個是庄母的扎,如Saacke(扎克)。「扎」字在大部分官話區讀捲舌聲母[13],但在閩方言、吳方言、粵方言等多種方言中讀塞擦音聲母[ts]。其實有些官話區,比如中原官話關中片,「扎」的聲母也讀[ts]。其實德語sa音節中的s確實聽起來有些像[ts],方言中把sa譯成「扎」的可能性很大。
§3音譯詞對音韻學研究的啟示
Schi一般被譯作「席」,如Schimmel(席梅爾)、Schimon(席蒙)。Sch在德語中讀[?],是舌叶音。關於切韻音系庄組的擬音向來有兩種不同的看法。高本漢為其擬了一套捲舌音聲母,自高本漢以後,李方桂、麥耘等學者均支持此項構擬方案。麥耘根據協合理論認為知組和庄組應該平行,它們都應該是捲舌音。王力、李榮等學者則傾向於把庄組擬作舌叶音,為的是和-j-介音相協。從這批德語譯名來看,舌叶音與細音相拼時摺合成舌面前音是很容易的事,所以也許可以為舌叶音說提供點例證。畢竟這是在活得語言中出現的現象。
除此之外,sp-、st前的s一般譯作「施」,這點在「德漢譯音表」的章節附註里就已經說明了。不過有少數詞中s被譯作「斯」,比如Spalatin(斯帕拉廷)、Stuloff(斯圖洛夫)。這應該是屬於「約定俗成」的那一類。不過德語里sp-、st-前的s既可以讀[s],又可以都[?]。不同的譯名可能只是對應兩個不同的音位變體吧。
囿於作者水平和寫作時間的限制,該文的很多地方還不夠完善。比如文章主要還是對現象的歸納,缺乏深刻的分析。由於業餘時間有限,文章中許多結論並未證實,只能作情理上的推測。有些猜測由於作者水平有限,不能展開討論。比如有些德語詞可能先成為日語譯詞,再由日語譯成中文,這類詞是否同時帶有日語和漢語方言的色彩?同樣的道理,有些德語詞也可能通過俄語、英語等其他外語進入漢語,這類詞會不會帶有其他外語的色彩[14]?作者方言學基礎薄弱,引用材料多為閩方言、粵方言和吳方言。其他方言的色彩有沒有在德語譯詞中體現出來,作者也不能分析。除此之外,作者只分析了手冊中一小部分譯詞,還有更多規律沒有發現。這篇文章只是一篇語言學方面的練習,還有許多不完善的地方。希望讀者帶著批評的眼光來審視這篇文章。
參考文獻
[1]新華通訊社譯名室 編.德語姓名譯名手冊.北京:商務印書館,1999
[2]李小凡 項夢冰 編著.漢語方言學基礎教程.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
[3]麥耘 著.音韻學概論.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2009:54~99
[4]徐通鏘 著.歷史語言學.北京:商務印書館,1991:132
[1]比如用「餃子」翻譯Maustasche。
[2]比如用「刻奇」翻譯kitschig。
[3] 本文所引用方言材料均出自小學堂網站(http://xiaoxue.iis.sinica.edu.tw/)。
[4] 關於方言分區,學界尚有不少爭議。本文採用袁家驊先生的分法,把現代漢語方言分成官話方言、吳方言、湘方言、贛方言、客家方言、閩方言和粵方言七大分區。
[5] 漢語音長不構成音位,普通話里沒有濁聲母。
[6] 比如漢語中是有[sau]這個音的,但這個音對應的漢字要麼是生僻字,要麼帶有貶義,所以表中選擇了一個帶捲舌聲母的「紹」字來對譯sau。
[7] 比如用「布」對譯b,用「特」對譯t。
[8] 小舌顫音r與邊音l都屬於流音(liquid),調音部位相同,音質相近。漢語中沒有小舌顫音,所以只好用邊音l來與之對譯。當l或r在音節末尾時,通常會伴隨一個捲舌的動作(Lehrer/Spiel),和漢語的捲舌母音[?]有些相近,所以用「爾」來譯之。除此之外還有一種可能,德語里的r除了可以發小舌顫音外,在某些地區還可以發成舌尖顫音。這並不構成音位的對立。舌尖顫音的發音部位和邊音相同,在聽感上更加接近邊音。
[9] 普通話里沒有-m韻尾,只好找相似的-n對譯。
[10] 更多關於漢語里的連續音變例子,可以參考徐通鏘.歷史語言學.北京:商務印書館,1991:132
[11] 這是現在還在使用兩種譯法,除此之外,河南教育編譯處曾出版《格爾木童話集》,譯者王少明;上海崇文書局曾出版《格列姆童話集》,譯者趙景深。
[12] 「欣」在中古屬曉母臻攝字,按規律應該收-n尾。粵方言[h?m]、[h?n]、[i?n]、[j?n]等讀法均存在,不過貌似前兩種的比重更大一點。
[13] 官話方言分濟南型、昌徐型和南京型。濟南型官話庄組一律讀[t?];昌徐型官話今讀開口的字,庄母全部讀[t?],今讀合口的字,有的地區讀[t?],有的地區讀[ts];南京型官話庄三除止攝合口和宕攝讀[t?],其餘都讀[ts],庄二除了梗攝讀[ts],其餘都讀[t?]。由此可見,官話區庄組讀[ts]和[t?]是混雜的。而小學堂網站官話資料太少,難以確定那一種類型的官話占的比重更大。也許這裡更嚴謹的說法應該是「『扎』字在部分官話區讀捲舌聲母」。作者對方言學了解不多,暫時不能抉擇。
[14] 比如Grimm的英語譯名是Green,「格林」這個譯名有沒有可能是從Green譯成的呢?
謝邀!
中國在引入國外名詞時,有很多不同的譯法。尤其是早期的譯法,文字上講究「信達雅」,所以Chicago被翻譯成「芝加哥」而不是「吃咔夠」就比較容易理解了。而且要注意一點:中國最早翻譯國外文字的一批人,是南方人,尤其是閩粵兩省的,所以很多譯法用今天的普通話來讀,當然不像,但是如果用閩粵方言來讀,就十分接近。比如福爾摩斯(Holmes)、華盛頓(Washington)、英吉利(English)等。
John在英文里念法類似中文的「講」,但是最早接觸這個名字,卻是在聖經里的,而最早往中國傳聖經的不是英國人,所以John的念法就不是按照英文念法來的了。我沒考據過最早是哪國人給中國傳聖經並幫助翻譯的,但是John在德語里念法,就是「喲翰」,而按照信達雅的要求,翻譯成「約翰」也就不奇怪了。
New York的譯法則有些複雜,從英文來看,這個殖民地時期的命名,是和英國的York Shire聯繫在一起的,而York的中文譯法是「約克」,所以完全的譯法應該是「新約克」。估計當時人們覺得「新約克」這樣的地名比較奇怪,所以採取了半音譯(紐)和半意譯(約克)組合的方法,就出現了「紐約」這個說法。
很多譯法雖然未必遵循一定規律,但是一來也可能更方便大家使用(比如「紐約」中文發音去念,美國人也可能猜到你說的是哪裡),二來天長日久,已經約定俗成,大家也就不想改變了。
補充於2015年1月20日晚9點45分左右:
經 @Hermite Bai知友提醒,我上面那句:所以採取了半音譯(紐)和半意譯(約克)組合的方法,就出現了「紐約」這個說法
說法有誤,應該是全部使用「音譯」。
多謝指正!壽司,日本就這麼寫,不是漢語音譯。不要把所有拉丁方案都當作普通話拼音。
外語不只有英語,漢語不只有普通話
其實樓主都是只是用英語讀音來譯,但其實很多詞不是根據英語來譯的,比如john
參考:http://www.zhihu.com/question/19562087
還有很多人名地名是約定俗成,即便是錯誤的。
例如格林威治。
由於中文的原因,很多東西很有必要譯成中文的,但想想看確實很麻煩。因為很多不是英語,比如第一個是希伯萊語
室友做在美華工研究的時候查到的資料,為了音譯回英文也是腦洞大開………摺疊我吧
精確的音譯需要有專用的音譯文字,如拼音文字,音節文字等。漢字因為有意義,音譯時使用不夠自由,另外有些音沒有對應漢字,所以音譯偏差較大。
建議開發音譯用的「表音方塊字」,增進國際溝通效率,把中華文化推向國際。
目前已有的最佳表音方塊字方案:表音方塊字(簡單易學的方塊表音文字)瑞士、瑞典是吳語區的人翻譯的。
Sushi 念如「絲西」,而且不是中國人譯的,是日本人用漢字音譯日語的。要我說,漢語不如用鮨/鮓。
好想吃日本蘇軾
巴黎和paris的發音還很不像呢 和法語發音倒是很接近
我來補充一點吧, 20世紀早期以中文翻譯外來物時, 多藉以日文漢字,那時還沒普通話呢; 之後, 改革開放初, 多從粵語白話中實行拿來主義。舉一例好啦, 『雪碧』 spirte是白話音譯, 而非普通話意譯。因此, 很多時候是因為譯者『偷懶』與歷史原因造成的。
我猜測有一種可能性是,不少詞是從日語轉譯過來的。當初去日本留學的知識分子似乎有不少,也從日本帶來了一些現代白話文的詞語,沒理由不順道帶來一些譯名吧。日本人強行拿片假名念英文的感覺你懂的,轉譯過來離原讀音比較遠也就能理解了。
當然這純屬腦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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