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場上,裁判就算被證實誤判也要維持原判嗎?

聽過很多段子說球場上球員被裁判判犯規,就算被證實是誤判也要維持原判,以維護裁判的權威。


體育比賽通行的原則是「死球恢復生效」,裁判做出一次判罰,當比賽重啟後,此判罰無論對錯,皆為當場比賽的最終判罰,在比賽的進程中不允許修改,也絕不允許在比賽的其他暫停時間內追究之前的暫停時間裁判做出的判罰。如果該判罰確實有誤,只能在比賽結束之後由賽事組織者做出裁決。

不允許在比賽過程中追溯以前的判罰,這是無論足球、籃球、排球還是網球都要遵守的通行原則。任何體育比賽,裁判員的職責首先都是保證比賽的正常進行,而不是計較於每次判罰的對錯。所以裁判員對自己已經做出的判罰必須擁有絕對的權威,只有這樣才能保障自己對下次判罰擁有足夠的掌控力。

但通常來說,在主裁做出一次判決,而比賽仍處於暫停狀態時,該判決並未最終生效,在做出初次判決到比賽重新開始這段時間,裁判有權力對判決進行修改。

即便足球比賽,國際足聯規則里也規定了「只有在比賽未重新開始前,裁判員可以根據自己的判斷或助理裁判員的意見而改變確實不正確的。」現實中,主裁做出判罰後,因為與助理裁判的認定不合,諮詢邊裁及第四官員後改變首次判罰的結果在足球比賽中並不少見。但是這樣的改變一定要在主裁重新吹哨之前,只要裁判員吹哨比賽重新開始,那麼任何人都沒有權力追究這一結果。這樣的規定在籃球、網球中也是類似的,網球的鷹眼也必須在運動員有異議的當刻使用,只要比賽的下一個回合開始,任何人都不能再追究之前的結果。

另外,即便規則規定判罰可以修改,任何體育運動原則上都是只有裁判及助理裁判有修改判罰的權力,運動員、教練、媒體、電視回放、高科技手段等本身不具有修改判決的資格,只有裁判組成員有資格對一個未決定的判決給出建議。 所以網球中雖然引入了鷹眼,但運動員使用鷹眼的次數被嚴格限制。而即便比賽允許其他手段的輔助,是否使用的決定權也在裁判員手上,運動員、教練員、媒體是沒有權力「要求」裁判動用這些手段的。

足球的特殊性在於不停表,所以裁判員必須有更大的權力以保證比賽流暢運轉。所以在足球比賽中不僅對運動員的抗議直接出牌不含糊,連邊裁的權力都要有所限制。即便做下判決那一瞬可以反悔,足球裁判也一般不會輕易改判,因為一旦主裁需要跑到場邊去和邊裁討論,不僅時間被拖延,對主裁接下來判斷也會有相當大的干擾。足球比賽要引進科技輔助,也需要是實時向主裁傳輸的技術,比如門線裁判,球一過線立刻反饋到主裁手錶上。而看錄像回放即便被允許,也得是第四官員看過後再語音反饋於主裁,要主裁邊裁全聚集到場邊看錄像,那比賽要耽誤的就不是一點半點了。而比賽現場如果有轉播,電視信號原則上需要把爭議鏡頭重放安排到比賽重開,判罰無權變更後,總之必須使裁判之外的因素在吹哨後這段時間的影響變得最低。


我是我們學校籃球聯賽的裁判,剛考完二級,臨場是A+。

從我剛開始接觸這一行,我的老師就告訴我們,永遠堅信自己的判罰,不要被任何外界因素影響。如果開了頭,那麼之後你就不會相信自己的哨聲了。這是十分可怕的。如果你自己都知道了這是個誤判,你可以自己私下死球的時候去跟隊員說一下,承認自己的失誤,或者就在下次進攻中給他們找一下,找回來一個。

啊,對了,這個找不是說不是犯規的給人家吹個犯規,而是把可吹可不吹的動作吹了。相當於放嚴一下。

有失誤不可怕,能彌補過來就好。

可怕的是你被場上或場邊的其他人所引導。

作為一個裁判,你才是場上的主導者。

當然了,現在大的聯賽中加入了回放,明顯也是給了裁判們一個更好的彌補自己失誤的機會。

是個人都會犯錯,都會失誤。

想法彌補就好。


你以為某支球隊在02年是怎麼進的半決賽?


是這樣的,曾經選修(shui)過一門足球裁判方面的課。

課上說過如果裁判不能堅持自己的判罰,傷了威信,球場上就會有越來越多的邊緣行為,容易使比賽失控。

對這種可吹可不吹的邊緣行為的一致的判罰就是這場比賽的尺度。無法保持一致判罰也就無法保證公平,會導致更多球員鑽空子或者找茬,進入一個惡性循環。

為了整場比賽的公平,流暢,穩定,大多數時候裁判都要頂住壓力維持原判。


對的,這種規則是非常合理的。如果可以理論可以鷹眼,足球這項需要五分鐘才能布好陣開始尋找空檔的運動就真的沒法看了。也失去了韻味只剩下激情的xjbt。


如果裁判做出誤判但沒活球是可以改判的。比如說(例子很難舉啊),在一場激烈的衝突中,你看到一名球員狠狠地打了另一名球員的背部,於是你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給了打人者一張紅牌。待事件平息後,被打的球員告訴你,他剛剛是被口香糖噎住了,被你罰下的球員打他是為了救他,而那個可憐的球員已經走進球員通道了。而對於此球的判罰,在比賽重新開始前,是可以改判的。把人叫回來,解釋之前的判罰,並取消紅牌。墜球重新開始。


是的,我在大學的時候上過幾堂裁判培訓課,不能更改決定是基本原則。首先當然是為了裁判的威信,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之前的判決會影響球員的行動,判決可以改但那些影響你是收不回來的。

舉個例子吧,甲隊進了一個越位球你沒有發現,算進了。中場休息的時候看錄像發現不對,於是你在下半場開始的時候宣布進球無效。甲隊很不爽,因為如果早知道進球越位他們本會努力再進一個;乙隊也會不爽,因為那個進球打擊了他們的士氣,為了反撲多消耗了體力,可能還有人著急吃了牌…

有誤判會得罪一邊,搖擺不定則讓球員根本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踢,兩邊都得罪


原則上可以更改,不過要在「比賽繼續開始之前」。


斯塔福橋慘案和你揮手


是的 本場比賽結果根據裁判和邊裁的判定作為結果 不允許事後更改


不知道你問的是什麼球場,我理解為足球場。

《足球競賽規則2013/2014》第五章 裁判員中原文如下:

裁判員根據與比賽相關的事實所做出的決定,包括是否進球和比賽結果是最終的決定。

只有在比賽未重新開始或終止前,裁判員可以根據自己的判斷,或助理裁判員或第四官員的意見而改變確實不正確的決定。


那必須的維持原判!如果設備先進,比賽級別高,除非很大失誤才會幾個裁判湊一塊看回放討論下。因為他是人,就會犯錯,你必須理解!如果有問題你只能場下交流,不過比賽結果一般不會因此改變!


當然是可以改的。

以下內容載自fifa官方的比賽手冊《laws of the game 2013-2014》25頁:

The referee may only change a decision on realising that it is incorrect or, at his discretion, on the advice of an assistant referee or the fourth official, provided that he has not restarted play or terminated the match.

手比較懶就直接尋求貼吧字幕組了。

如果裁判員認識到裁決不正確,或接受了來自助理裁判員和第四官員的意見,只有在比賽未重新開始或未結束之前才可以對裁決進行更改。

所以說,裁判是可以更改自己剛剛做出的判罰的。這和裁判的權威,裁判的自信,比賽的流暢性等等東西都沒什麼關係。

當然,如果你真的要改的話,動作要快。如果比賽已經繼續或者已經結束,那就只能接受已有的判罰了。(如果發生這種事,記得賽後上報足協)

有誤請指正。


足球不太了解,但貌似是不改判的吧,現在還記得10年英格蘭那一球。

但是NBA是可以改判的啊,裁判會暫停比賽然後聚到一起看錄像然後商量到底該怎麼判,甚至吹了哨然後發現沒有犯規繼續比賽的也有。


一旦重新開球就不能改了。


是的,不過足聯也在改進,門線技術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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