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民眾在戰後如何看待二戰期間的種族清洗?

寫在最前,感覺問的題目有點上綱上線了,其實二戰和屠殺猶太人客觀來說是兩件事?只是聯繫太緊密所以混為一談了?另外這個問題也有相似的一個問題沒有什麼人回答。德國是如何全面反思二戰的?

然後還有個很不少人回答的問題

德國有紀念二戰戰犯的地方嗎?

好 正題開始

雖然一直說他們認罪了認罪了,總理也跪了,我們還拿此吐槽我們的鄰居日本對大屠殺或者侵華的態度,但我仍然覺得全民普遍認罪還是個不可思議的事情。

我這樣想可能是基於歷史吧

因為我在歷史上找不到一個民族會為一件事而全體認錯。

1 我在西班牙,西班牙人歷史上滅了兩個印第安國家,強行驅逐猶太人,把阿拉伯人在伊比利亞半島的土地用600年全部搶奪回來。這其中都是腥風血雨,哪個不比屠殺猶太人幹得差?西班牙人承認這個很糟糕,但他們不認為是自己的過失。╮(╯-╰)╭

2 美國的西部拓荒史其實就是一部一步步壓榨原住民生存空間的歷史,而且幾乎是全民認可相當部分民眾參與的,人家現在不照樣心安理得。

我歷史知識有限,現在還存在的國家歷史上大規模屠殺迫害其他民族的例子就知道這麼多了。

基於此,我猜測德國人是不會真的對屠殺猶太人認罪的,或會全歸罪於納粹德國(或者的確是這樣做的?)表面的服從不代表內心的服從,否則,這樣一個國家會永遠生活在一種罪惡感中,國將不國,一個民族國家不會這樣。

所有的都是我的主觀臆測,論斷肯定會有失偏頗。

所以想請圈中人士或者身邊有德國朋友的人士談談這個問題。


以下答案中的所有內容【禁止引用】、【參考】、謝絕知乎平台外【一切形式的轉載答主保留一切法律追究權利。不是答主要裝高大上扯格調,而是答案內容大半來源於答主的一篇Seminar論文。雖然這篇答案並沒什麼了不起,也沒什麼學術價值能讓人引用,但鑒於大學嚴格的【內容雷同】規定,涉及學位答主為了給自己省下日後不必要的麻煩所以提前做出聲明。

#超長篇幅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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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這一篇答案答主希望你們能忍著我蹩腳的中文看完。

—————啰嗦完了就開始好好答題—————

一開頭要高亮一下這篇回答的中心:

德國民眾是否對當時政府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進行的種族清洗進行反省,他們是否抱有負罪感

哪怕這麼定義我都覺得這個命題實在太廣,二戰過後了這麼久,德國民眾也是長江後浪推前浪,社會也是進行了一系列世代變更。民眾這個詞兒其實飄渺的很。所以答主決定首先選擇民間審判納粹罪犯的看法作為切入點,我個人認為審判較為貼近常人意識和題主所提出的【認罪】概念 。至少能片面的反映成長於第三帝國下的那一代人在戰後對於第三帝國罪行的看法。答案後面會簡單說下目前主流和新生代的觀念。

對於納粹罪犯的審判有很多。中國人最熟悉的應該是【紐倫堡審判】。但答主想提出一個知名度略低、代表性更強的審判—— 【1963年開庭於法蘭克福的奧斯維辛審判

它和紐倫堡審判最大的不同之處就是它是由【德意志聯邦共和國】以【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刑法】為基準的刑事法庭。審判對象也從Hermann G?ring (戈林) 等領導高層變成了民眾生活中的德國人: 最典型的例子莫過於被媒體描寫為【標準德國人】的醫生Franz Lucas。二戰後他們大多掩埋了在黨衛隊的過去,和所有人一樣在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制度下開始新生活。直到有一天,他們被指控在奧斯維辛集中營直接參与了種族清洗,以謀殺罪(主犯)被起訴。

—— 這不再是盟軍對戰敗德國的審判。它也不是以色列對納粹的審判(參考Eichmann審判 阿道夫·艾希曼),是而是一場由「德國檢察機構」對"德國公民"發起的刑事公訟

I. 基本科普

奧斯維辛審判中一共有24人被起訴。被告包含了黨衛隊各種階級:從黨衛隊少佐到黨衛隊隊長 (SS-Sturmbannführer SS- Rottenführer),他們每個人在集中營的工作基本上用來可以大致概括集中營管理階層的分工 :

1. 集中營管理 代表人物為:Robert Mulka, Karl H?cker。負責集中營的管理和補給。工作內容還包括聯繫升級、監管評價集中營工作人員 etc..

2. 營區管理 :代表人物為 Franz Hofmann, Oswald Kaduk, Stefan Baretzki。 他們負責管理三大營區奧斯維辛 I, 奧斯維辛 II (又名比克瑙(Birkenau)和莫諾維茨。他們之間又可以詳細分為: 營區主管(Lagerführer)和主管助理(Rapportführer) 以及宿舍長(Blockführer) ,後者曾被被證人形容為「真正的統治者*」 (*Quelle 1)

3. "政治部」(集中營蓋世太保 - Lagergestapo)代表人物為: Wilhelm Boger, Hans Stark等六人。主要負責「營內紀律」 小如偷竊大如逃跑、造反都屬於「紀律」 範圍內,而且營內蓋世太保對維護「紀律」這個職責定義的十分主觀,如果和他們產生衝突也可以意味著違反「紀律」。 另外他們除了負責統計記錄新入營人員以外,還負責【執行槍斃】(Quelle 2)

4. 醫務人員代表人物為Dr. Franz Lucas , Dr. Victor Capesius 等八人。 比較特殊的是除了黨衛隊隊員以外醫務人員可以包括有護理、醫生、牙醫以及救護相關經歷的被收容人。除了一些進行非人道實驗的醫生之外,大部分集中營醫生的主要日常是負責「勞動力擇選」 (Selektion) 、救護人員除了執行「注射處死」 還負責「勞病者擇選」 (Selektion in der Krankenstation)

—— 沒被擇選中的人,等待他們的將是毒氣室。(Quelle 2)

有諷刺意義的是被告Emil Bednarek。他算得上是奧斯維辛的受害者,但他同時也是施暴者:他一個人代表著第五組:由犯人擔任的集中營警衛(Kapo)。 對於被收容者來說,他們是比黨衛隊隊員更可怕的存在。 (Quelle 2)

根據統計,在1940-1945這五年內至少有110 - 150萬人在這個名為集中營實為滅絕營的設施中遇害。 (數據來自於德語維基百科KZ Auschwitz 最後打開於04.09.2015)至於大家深愛的Anna-Frank-安妮日記的作者曾在奧斯維辛被關押過七個星期,並沒有在奧斯維辛遇害。她去世於伯根-貝爾森集中營。請大家不要混淆。 同時有個大家普遍的概念就是【在集中營里納粹屠殺猶太人】,然而事實上遇害者不僅包括猶太人同時還有戰俘、一些弱勢民族例如辛提*、羅姆*、斯拉夫人,以及政治犯、同性戀、極端教徒(比如耶和華見證人)等社會認可度很低的邊緣群體。

*辛提羅姆(Sinti Roma) 也就是大眾所理解的吉普賽人。但是吉普賽這個稱呼含有歧視意義所以答主使用了正式名稱。

我為什麼花了這麼長篇幅做被告曾負責範圍這種科普,因為以奧斯維辛為表的納粹集中營內幕公開到公眾面前的時候,最讓社會各方感到恐懼、震驚的不是這泯滅人性的作用和集中營中發生的種種慘案,而是集中營的真正屬性。

(以下內容非引用,純粹是因為我想高亮圈出來)

在KZ奧斯維辛中發生的不是普通的「A殺死了B」或者「A殺死了BCDEFJ」。披露集中營內幕時,讓社會震驚是因為這個集中營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死亡工廠】。我說這句話的時候,並不想讓KZ單純的和 "在五年中奪取了110-150萬人的生命" 這種看起來乾巴巴的數據掛鉤。 KZ的可怕之處就在於個人作為【主犯】的價值被壓縮:那些因為雙手沾滿鮮血而被送上法庭的被告們,他們事實上只是一個龐大機器中的螺絲釘。如果稍微研究一下它的結構,觀察者就會發現它和一個現代工廠一樣:工業化、有條不絮的分工、科層制的結構、最小化個人意志以及個人作用等幾個現代工廠高效率運作因素都能在KZ體制中找到

這已經不是用【戰爭】【這就是殘酷的戰爭】來欺騙安慰自己可以糊弄過去的事情了。當時國際社會所面對的則是【人類引以為豪、用來改善生活的科技生產技術、現代化管理制度直接被投用在慘絕人寰的屠殺上面。】 原來大規模屠殺是可以有邏輯的執行,甚至能有組織的實行程序化「生產」 。 答主自己在打出「生產」倆字的時候都感到極大的不適。

集中營本身誕生於納粹高層的計劃,但的確是平凡、螺絲釘一樣的「普通」人們運行著這龐大的殺人工廠。所以在奧斯維辛審判中最可怕的披露並不是人性中的惡。當人們得知被告Boger早早就加入希特勒青年團,有虐待的癖好、為了樂趣隨意槍殺被拘留者,甚至自己研究了一種行刑方法的時候,人們可以大呼:天哪!這個魔鬼!這個喪心病狂的死變態!他是個瘋子!

—— 是的,那是魔鬼,那是變態。 我們可以說,他並不是【正常的人類】

然而,人們該用什麼心情聽Hans Stark在被告席上描述,小時候接受的是強調著服從和責任的傳統普魯士教育。因為成績與父親的期望值不合,父親認為他需要「正經的紀律來教育」。但他年紀太小,沒法加入德國國防軍或者國家勞役團,所以就加入了黨衛隊 (1) 或者Hofmann表示,當年他需要一份工作,「希望加入(指加入國家社會主義德國工人黨/NSDAP)後能幫我找到一份工作,而且我兄弟剛好有一套可以借給我的黨衛隊隊服,這樣我還能節省一筆額外開銷。」(1 原文Source請點我 2. 原文Source請點我 )

正如之前提到的一樣,這些被告在戰後潛入民間中,沒人能通過外觀把他們和納粹聯繫起來。可笑又可悲的是—— 檢察院對於他們的調查能夠開始,都源於一個偶然。審判根據開庭中那些被告的自我介紹來看,刨去他們為黨衛隊服務的經歷之外,他們生平很平凡。 所有被告們都表示他們來到奧斯維辛並非本人意願,多半是上級的調令。甚至還可以更可悲一點:來自於命運的陰差陽錯—— Gerhard Neubert從探親歸隊過程中因為交通問題遲到了兩天,當他到達的時候他的小隊已經撤走了。因此在1943年以守衛/崗哨的身份被調入奧斯維辛。

哪怕民眾都知道反覆強調行為中的【不自主】這是他們所有人的辯護思路,但依舊有人說出了民眾的心聲: 「感謝上帝,當年我還太年輕」 一位三十多歲的記者如此感嘆道。他的感嘆不是無理由的,他說出了二戰中每一個有服役義務的年輕德國男人的心聲 —— 假設他們當年沒有上前線,而是出於各種理由被調到奧斯維辛的話,那麼現在可能就是他們代替其中任意的一位被告站在法庭上。(Quelle 3)

每個參與到關於集中營正常運行中的個體,事實上都意味著他們(至少)參與了謀殺。而你、我、他曾經都有可能被調到集中營中...

——這種事情真是細思恐極。

放一張當年開庭的照片,從左到右分別為被告人: Heinrich Bischoff, Herbert Scherpe, Josef Klehr, Robert Mulka以及Stefan Baretzki

II. 民眾反應

答主可以毫不猶豫的說,奧斯維辛審判無論在當時還是在現在,都是一場政治意義高於起法律意義的審判。它不僅僅是普通的刑事公訟,它促成了更多官方、非官方組織的【紀念政策】。連當時促成奧斯維辛審判的司法長官(Generalstaatsanwalt) Fritz Bauer他自己都反覆強調,這不僅是歷史問題,他更希望促成教育效應。 在1963年11月到1965年9月之間,單單世界報、法蘭克福彙報、法蘭克福評論報、南德意志報這五家全國性媒體就一共發布了933篇相關報道。 (Quelle 4)

面對著鋪天蓋地的報道、宣傳,隨著越來越多事實的披露,當年德國民眾是如何想的?

答案是:當時民眾們在內心中抱有抵觸感

潘霍華的遺孀(Bonhoeffer一家都是著名的反納粹運動者)Emmi Bonhoeffer曾在通信中如此寫道:「奧斯維辛審判自然不招人喜歡,也沒有知名度,所以這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畢竟幾乎所有的媒體 (哪怕大部分不再十分詳細)每天都發布出一篇沒人想聽的,那些需要的人(此處指藏在民間的前納粹)也不會去看的報道。」 原文和Source請點我

這位聰明的女性認為低迷的群眾關注度、甚至很多人抵觸的態度是因為人們在害怕。害怕這場審判會直接或間接打擾他們內心的和平。大家都害怕可能從道德或者法律角度上接受另一場奧斯維辛審判

大家害怕的是證人發言中透漏出另一種無聲控訴:每一個麻木生活在第三帝國種族清洗政策下的德國人,對於那些弱勢群體沒有伸出救援之手的德國人,那些遵守制度的「好」公民們——他們作為第三帝國這台機器上的部件也是這場屠殺的幫凶。

現在答主要上數據了——

德意志民意調研機構(Deutsche Institut für Volksumfragen 縮寫為Divo)1964年六月的調研顯示 40% 參與者沒有通過【任何媒體】上關注過奧斯維辛判決(此處指報紙、無線電、電視)—— 以色列對Eichmann審判作為對比: 95%的參與者起碼【意識、了解】到了前者。

另外一個應用社會科學機構(Institut für angewandte Sozialwissenschaft縮寫infas) 一個月後的調研正常一點:83%參與者起碼【聽過】相關信息,42%參與者知道地點在法蘭克福。(對比Eichmann: 87% 參與者表示【聽過】 46% 知道在地點以色列)

而在1965年初關於【是否應該繼續對納粹罪犯的審判】的調研中,57%參與者不希望有更多的納粹罪犯審判。對比數據:1958年為34%, 1966年已下降到44%, 65年是個高峰。(特別標註,問題是關於「weitere」 納粹罪犯審判 ... 也就是【更多的】【繼續下去】——這個結果並不代表著參與調研者對奧斯維辛審判表示否定。

—— 有53%對奧斯維辛審判有相關知識的參與者認為這場審判是【必須的】: 「德國公眾應當認識到由德國人造成的慘劇和痛苦,以此讓罪犯受到審判和懲罰。」

——審判的主要反對者在35-45歲之間(佔據了反對者的45%) , 也就是在第三帝國下成長的那一代人。O Pendas在他的書中是如此描述這個年齡群的:「他們雖然沒有選出希特勒,但他們為希特勒戰鬥過。 」 反對者的主要理由為「這場公訴損害我們在外國的聲譽」「浪費錢」「總該結束了吧!」

對於反對者答主想舉個比較極端的例子: 德國聯邦司法部部長Ewald Bucher在一場明鏡周刊的採訪中對於延長納粹犯罪的消滅時持有反對態度。他認為在一個法治國家中人們是無法迴避和Kaduk一樣的納粹罪犯生活在一起的。(聽不懂又想要知道為什麼的非法學專業者請在評論區留言或者另開一題,答主會好好解答。 )

以上數據包括採訪均來源於(Q5)

III.

對於新生代,有太多太多可以說、想要說、值得說的。本來答主還想寫寫60-70年代德國大學生髮起的極左運動。但寫到這裡,答主已經沒什麼力氣了。

所以我決定直接引用Jillian Becker在他書中的後話:

「第二個,一個由自由及保守主義者在潛意識中支持著的傳奇,我叫它【一刀兩斷的傳奇】。它建立在一種看法,或者說,願望上:在第三帝國期間發生的事情和在1948年後建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所發生的事情,不應該有一切因果關係。同樣,這也是一個夢想,即一個全新的德國鳳凰涅槃般的浴火重生。」 原文和Source請點我

* Jilian Becker不受德國學術界待見是因為他認為德國60- 70年代那些年輕的極左恐怖主義者目的和行為上和第三帝國世代有一定相似、相關聯之處。當然答主也不待見他,因為他寫的一點都不好。學術性不如公眾性。

答主身邊有太多太多的德國人,我的恩師也是一個Santa Klaus般的德國老頭。他曾對手下的我們玩笑式的說,如果從小到大每人喊我一次納粹我就能得到一塊錢的話,我現在一定是個百萬富翁,當然如果你把通貨膨脹因素考慮進去的話。

我認識的德國人沒有一個否認第三帝國期間犯下的罪行。戰後新生代領導下德國因為歷史問題比其他歐洲國家更加敏感,更加強調民主、言論自由等基本人權。冷戰一輩對此更有感觸一點,當年德國媒體上討論的很多事情,是英法不能公開討論的。同時,第三帝國的罪行對於新生代來說代表著過去。如果你現在對一個德國人說,你們都是納粹。這簡直是不可理喻的事情,因為他們可是在種族問題上超級政治正確、超級尊重基本人權的。(此句並沒有任何嘲諷的意思) 畢竟在現代社會中,罪犯犯罪禍不及家人是一個基本的共識。他們什麼都沒做,而只因為德國國籍就被喊納粹,簡直是新興種族主義。

對於第三代來說,歷史是個大大的木牌,高高的掛在哪裡,這是他們走到哪裡都會看見的警示牌,而不是罪行書。但對於冷戰一代來說,這塊牌子並不是高高掛起的,而是由他們父母輩背負著的。而上面的內容也更加複雜: 除了施加於外人的暴力外,還有背叛和無知。他們出於無知,背叛和他們一樣的猶太裔德國公民。

——所以我認為【認罪】這種詞,頂多頂多只適合用在成長在第三帝國下的那代人,而現在那代人已經所剩無幾了。

答主男票在我寫答案的時候跑出來和我提出了Mitscherlich夫婦對戰後德國民族面對歷史問題的心理研究 ,出版書名為「Die unf?higkeit zu trauern」 ... 據說是業內大作。有心理學相關人士願意寫篇分析嘛,雖然他花了十分鐘給我概括,但答主根本沒在聽而且我已經沒力氣寫了。

寫到這裡答主覺得可以總結了:

奧斯維辛審判是德國戰後面對歷史問題的一個里程碑。很大程度上它引發了一系列的【警示政策】。但它無法安撫受害者所受到的苦難。應該說,沒有任何措施能補償他們所經歷的苦難。這一場公訴「伸張正義」都無法做到:強調【主觀認知】和【個人動機】的德國刑法在面對集中營這種工廠化、最小化個人意志的大型屠殺機構的應用上局限性太大了,其中13個被告是以謀殺罪從犯被判刑,包括集中營高層管理代表Mulka和H?cker—— 而這一切只是因為他們沒有親自舉起手中的槍、親自去「擇選」 「合適的勞動力」

事實上,沒有一個人認為管理部門手中的血比政治部的蓋世太保們少。

比起滲入司法部門的冷戰政策,司法的局限性才是奧斯維辛審判真正可悲的地方。

奧斯維辛審判實質上是一場讓各方都痛苦的公訟。沒有一方能真正的滿意。

法官Hofmeyer 盡了最大努力不讓政治因素滲透入審判中,他幾乎無情的維持法庭作為司法機構的中立性。東德的旁告代理人費勁一切手段,試圖把這場審判變成弘揚DDR正統性的舞台。而辯方律師則同樣無情的借著冷戰政策攻擊著(多數)來自於紅色地帶的證人。當證人們再次撕開過去的時候,法庭關注的不是感情,而是冰冷又客觀的數字。對於希望和過去一刀兩斷的主流民眾來說,這種揭傷疤的行為更讓他們感到了極大的不適。曾有讀者向法蘭克福評論報去信抗議:「已經受夠了關於奧斯維辛審判的報道,趕緊停止吧。」 但多數人由於承認德國的確在種族清洗中擔任著施害者的角色,他們並沒有採取更進一步的行動,更多只是以漠視、不關心的行為來掩護他們的不適感。

那就讓時代報紙曾刊登過一篇悲傷的「趣事」 來作為結尾吧:

時代記者在法蘭克福街頭訪問居民對於奧斯維辛審判到底所知多少,但他對於結果表示很失望。於是他去詢問一個當值的警察。首先他詢問了法蘭克福幾個地方,警察和顏悅色又詳細的給他做出了回答。隨後他問這位警察先生,哪裡可以找到「Mulka, Klehr和Kaduk先生 (均為媒體曝光度極高的被告)」 警察表示他不知道,但是記者先生可以去居民登記處查詢,這樣應該能找到上述先生的住址。記者先生說他恰好知道這三位目前的住址:Himmelsgasse。於是警察露出了會心的笑容:「那他們可是被關起來,如果想看望監獄中的人士,那麼您需要一張探監申請。」 隨即警察詢問記者,這三位犯了什麼罪啊。

「其中的兩位據說曾謀殺了幾千人,另外一位則被控告為屠殺的從犯。」

現在警察漸漸明白過來了:

「他們是奧斯維辛審判的被告啊,當然了,我怎麼一開始沒想到呢」

________

資料來源: Q1-Q5請點我

寫論文時候曾用到的幾本主要參考資料。此答案引用最多的已粗體標出,有英語版,有興趣可以自行搜尋閱讀。對於集中營歷史,答主最推薦的依舊是:Hannah Arendt的著作:Eichmann in Jerusalem: A Report on the Banality of Evil. 雖然比起歷史,這涉及了更多哲學了。這種名著應該有中文版的吧。大概...

  • Annette Weinke: überreste eines ?unerwünschten Prozesses「. Die Edition der Tonbandmitschnitte zum ersten Frankfurter Auschwitz-Prozess (1963-1965), in: Zeithistorische Forschungen/Studies in Contemporary History 2 (2005), S. 314-320
  • Devin O. Pendas: Der Auschwitz-Prozess. V?lkermord vor Gericht. übersetzer Klaus Binder. Siedler Verlag, München, 2013, 432 Seiten. ISBN 978-3-8275-0007-6 Rezensionsnachweise. Amerikan. Original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6, ISBN 978-0-521-12798-1.
  • Rolf Vogel: Ein Weg aus der Vergangenheit. Eine Dokumentation zur Verj?hrungsfrage und zu den NS-Prozessen. Ullstein, Frankfurt am Main 1969 DNB
  • Gerhard Werle, Thomas Wandres: Auschwitz vor Gericht. V?lkermord und bundesdeutsche Strafjustiz. C. H. Beck, München 1995, ISBN 3-406-37489-1.

求知若渴的請另外開題,篇幅問題答主只能反覆強調:判決並不是法庭不公,而是根據當時德國刑法根本不適應應用這種案情。懇請覺得自己特別聰明的人士不要浪費精力下面回復「幹嘛不立一部新的」 ,請自行搜尋立法過程的相關科普。謝謝。至於nulla poena sine lege praevia這種事兒,對你們來說不能吃也沒用。么么噠。

————我是黑咖啡喝多了所以失眠的分割線————

答主有私心,想放幾段法庭上的證人發言出來。

證人Mauritius Berner是被告Victor Capesius的老相識。當Berner一家到達奧斯維辛時,他囑咐妻兒緊跟在他身邊。但是德國人發出了「醫生和藥劑師出列」的命令 —— 他和他的妻兒就這樣被分開了,妻兒被劃分到另外一組裡。哪怕他不知道另外一組將被送到毒氣室,他也感到了絕望。

「我的妻子還對我呼喊 『來,親吻我們吧』 ,然而我再也沒有機會擁抱我的人們 」 他轉向Capesius求助。「上尉先生」 他說 「我有一對雙胞胎,她們需要更多的照顧,請您允許我們留在一起。」

Capesius將孩子們招來給進行雙子實驗的Mengele看,但他沒有興趣。他只需要同卵雙生,不需要異卵。孩子們就這樣被送回毒氣室的隊列中。Capesius對Berner保證,他不用擔心,他們只是去洗個澡就回來。

「在那一刻我很感激Capesius,我以為他想幫助我。後來我才知道Mengele需要雙胞胎做實驗的真正意義。"

檢察官Kügler向Berner詢問他家屬的名字。

「我的妻子叫Ida, 我的孩子們叫Susi, 她當年十二歲半,和Elga(Helga)以及Nora,兩人都九歲半" 旁告代理人Ormond緊接著問道 "您有可能在斜坡上錯認了Capesius嗎?」 Berner回答道:「沒有任何可能,不止我一個認出了他,還有我的同事。」

被告律師Laternser接著詢問,證人當時是否知道另一組未來的命運。

他回答:「不,如果我知道的話,我就會和我的妻子和孩子們一起走了。」

—— 翻譯成中文就像嚼蠟一樣,原文是「Nein, Wenn ich das gewusst h?tte, w?re ich mit meiner Frau und meinen Kindern gegangen.」

* 詢問受害人的名字在舉證方面是有重大意義的,對於法庭來說「有名字」的受害人比無名的受害人更有重量。而打斷證人感情,回到冰冷的舉證中的旁告代理人簡直不能更殘酷。

證人Ludwig W?rl 指證,他曾親眼看見Kaduk舉著槍將12名孩子趕進毒氣室。Kaduk在證人敘述過程中多次在庭上大聲呼喊:」根本沒有!」 就連法官Hofmeyer都不得不威脅他,如果他不能馬上平靜下來的話,就會被逐出庭外。 但證人平靜又大聲的回答道:「Kaduk, 今天的您再也無法用槍口對著我了。」

——這段對話在旁聽席上掀起了波浪。旁聽者離開了座位,從席中傳來了「揍他啊!揍死Kaduk這渣滓!」

更多證人是報道中描寫的這個狀態:

坐在法庭對面椅子上的男人緊緊的抓住椅子扶手,好像他每一秒都要準備著跳起來和逃跑一樣。他時不時的用無助的目光環視著四周,很明顯他聽不懂那些黑袍男人以華美的辭藻呈現在他面前的問題。他受到了驚嚇—— 那些喇叭將他自己的聲音以三倍的聲量擴放出來。隨著他的記憶越來越強烈的湧出,其他人也變得越來越難理解他。他像是被牆圍起來了一樣。有那麼一刻,Simon Gotlands的語言似乎可以代表著許多奧斯維辛囚犯的命運。如果,如果他們能活下來,他們卻發現自己身處於一個如此陌生、外表上如此完好的文明世界。這個世界沒有位置給黑暗的過去,甚至少有一個清晰的描述它們的機會。

對於Hannah Arendt所提出的Banality of Evil, 我想到的是被告H?cker的自己自述:

「據說,囚犯的生死基本由元首的決定 (...) 一切判決或者懲罰的指令基本上都是秘密送達的。我從來沒有讀過。我只是在機密記事本上記載上執行日期。」

「您從來沒有質疑過這些指令的正當性嗎?」

「對於集中營來說,這些指令沒有一絲可以質疑的地方,只要是來自於帝國安全首腦,那就是一個正當的指示。」

被告表示,不,他不知道不正當的指示不需要執行。「 我畢竟沒有足夠的法學知識。」

以上都是答主自己留的摘抄,可以放原文但是找不到Source了。


有空再填坑。

先表明立場,本人十分反感動不動就在日德戰後各種問題上吹德國貶日本的德棍和各種人云亦云。

因為最簡單的邏輯,先不論德國做得是不是真的比日本得好,國際對德國的處罰是否更重。即便果真如此,也是理所當然的!因為要記住德國可是發動了兩次世界大戰的啊!對一個連續犯兩次罪的人比對待一個犯了一次錯誤的人更嚴酷不是常識嗎?一個犯兩次罪的人應該表現出更加有深度的懺悔不是常識嗎?這也可以成為吹噓資本?智商何在?

g犯罪比j犯罪更重,所以判了更重的刑,然後g到處說因為我判刑判得比j重,所以我是一個比j更好的人。什麼人才會認同這種奇葩邏輯呢?


丹尼爾·喬納·戈德哈根有本書,《希特勒的志願行刑者》,主題就是許多德國人在納粹統治時期主動作惡的行為,書里很多案例,比如德軍士兵為了取樂殺猶太人,被指派到槍殺猶太人任務的士兵可以選擇不幹,但為了一瓶葡萄酒他還是幹了,也能從別的書里得到交叉佐證,但這本書在德國出版時候被德國人普遍認為是「對德意志民族的不友好之作」

德國人反思戰爭的態度還算不錯的,也都知道自己做的事是錯的,是恥辱,把這份責任讓他們整個民族承擔,他們是可以接受的,但是真要把一些更加殘酷的真相揭露出來,或者是把這份責任降到個體頭上,大部分人恐怕是接受不了的


我在學德語的時候有一個德國外教,有一次讓我們說我們崇拜的人,有一個同學說他很崇拜希特勒blablabla。然後德國外教立刻打斷他說這是不對的,希特勒是壞人,可能是為了讓我們能聽懂,他用英語說的a bad bad guy.而且他說第二次世界大戰是不正確的,很殘酷的。雖然現在德國依然有小股的納粹團體,但主流還是對二戰和屠殺猶太人持反思態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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