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中國能比西方早一千多年廢除奴隸制?
不知道有沒有可比性,畢竟中國的奴隸制王朝和西方的殖民和黑奴貿易性質不太一樣。
這是不是文化的差異所致?本人對歷史了解不深,望知友能從不同史觀(比如文明史觀等)分析。謝謝參考:《自由的基因》的筆記-第307頁一份不列顛左翼報紙《星期日獨立報》在2013年稱這些補償款是「不列顛殖民的羞恥」。布萊爾政府設立的聯合王國平等與人權委員會總部稱其為「可能是這個國家歷史上最為嚴重的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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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社會是由原始社會開始,歷經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最終發展為共產主義社會。」——不是馬克思寫的無疑,這個說法是錯誤的!
馬克思從來沒有提出過五段論,他只是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里說過「大體說來,亞細亞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現代資產階級的生產方式可以看做是社會經濟形態演進的幾個時代」,而蘇聯時期,理論家們為了推廣意識形態將馬克思的這種論述扭曲成為所謂的「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和「共產主義社會」。馬克思的論述只是對當時西歐歷史考察後的一種生產方式的羅列,而蘇聯教科書上這種直線演進的社會發展模式則是強加給歷史!
可見,這個問題有問題。
奴隸起源於農業革命(8000BC)發生後,耕作技術的進步和糧食產量的增長對免費勞動力有了更多的需求。部落戰爭後的俘虜,不再是一次性的人肉快餐或者是祭天儀式上的犧牲品,他們有了一個新的身份,即奴隸。
社會結構的演變是時間跨度漫長而且內容極其複雜的,根本不可能用一個簡單名詞來概括。
一、古典時代——希臘羅馬的奴隸與秦漢時期的奴婢
眾所周知,希臘政治制度是城邦政治,隨著階級分化,債務奴隸制度產生,即還不起錢就只能做被「交易」的奴隸。
「如果他們交不起地租,那麼他們自身和他們的子女便要被捕,所有借款都用債務人的人身為擔保,這樣的習慣一直流行到梭倫的時候才改變」
——亞里士多德《雅典政制》但是這樣無疑會引起平民的反對,在城邦矛盾極其尖銳,分崩離析之際,梭倫站出來了,進行了改革(594BC)。一、頒布了《解負令》,廢除了公民債務奴隸制度。二、按土地收入的財產資格劃分公民等級。
依靠血緣的舊氏族貴族走下政治舞台,依靠經濟力量的新貴族佔據權力中心。
自此,雅典走上了奴役外族人的道路。但是必須強調的是,除了斯巴達那套國有奴隸制度外,希臘世界奴隸所佔人口比重絕不會超過50%。
而羅馬最開始的歷史與希臘相似,開始都是城邦國家,出現債務奴隸問題,導致導致平民貴族矛盾激化,而平民便屢次採用「撤離」運動逼迫貴族就範。(哼,你自己玩兒去吧,沒我們這群小屁民你算個毛線。)經過平民和貴族的一次次拉鋸妥協,公元前326年羅馬通過了《波提利阿法》廢止債務奴隸制度。與雅典一樣,根據公民財產劃分等級(賽爾烏斯改革6thBC)。
同樣,舊氏族貴族走下政治舞台,新貴族佔據權力中心。
羅馬和希臘一樣也走向了奴役外族人的道路,但並不意味著羅馬征服一個地方,那個地方所有人都是奴隸,被征服地區絕大多數都是沒有完整羅馬公民權的自由民。在羅馬共和國時期和帝國早期,羅馬奴隸人口比重約為15—20%。
古典時代的帝國內部都是不平等的,羅馬治下的地中海世界的等級就在於是否具有完整的公民權。
在義大利地區有羅馬公民權-拉丁公民權-同盟者三種不同權利等級之分,在海外行省,存在羅馬公民殖民地-自由城市-納稅城市等不同等級,其居民也享有不同身份權利。自同盟者戰爭(91BC-88BC)之後,整個義大利地區自由民均享有羅馬公民權,隨著行省羅馬化程度的加強,公民權向更多人開放,到了三世紀初帝國境內所有自由民均享有了羅馬公民權,但這是羅馬已瀕臨崩潰的邊緣。
(公民權的是否有序擴大是羅馬得以建立帝國而希臘困守城邦的關鍵因素)大家可以看到,在古典時代無論希臘和羅馬,其經濟基礎為小農經濟,政治基礎為小農為代表的中間階層,軍事上是以小農為基礎的公民兵制度。(馬略軍事改革後,實行募兵制,但其實行的老兵份地制度卻又進一步鞏固了小農經濟)
在西方古典時期,奴隸制度儘管存在,但是其在政治、經濟領域並不佔據主導地位,自由民佔據人口多數,並沒有階級差異。但是卻有是否擁有完整公民權、財產的多寡為標準的等級制度。
把視線拉回中國
在西周和春秋時期,中國並沒有廣泛的奴隸制度,但是卻有「國人」「野人」之分,居住在城市和郊區的「周人」成為國人,包括國王貴族和作為「士」享有政治權利的自由人,而居住在鄉村,為貴族種地,服勞役和輔助性兵役的無政治權利的土著居民則成為「野人」。
但是隨著戰爭和鐵器的廣泛使用,禮崩樂壞下,國人和野人的區別消失了,社會結構也發生了變化。
隨著秦漢的大一統,原先的井田制變成了土地私有制,擁有土地的地主登上了政治舞台,並隨著漢代新儒學的發展漸漸擁有了「士」的身份。在帝國境內所有自由民均稱為「黔首」,均為國家體制保護下的編戶齊民。名義上皇帝之下萬民平等,但是皇帝治下的萬民既不享有羅馬公民的參政權利,也沒有完全排除在政治權利之外,他們分布在不同的「爵」級之中,高爵者參政做官,低爵者為民當兵種地。
我們也應看到秦漢時中國也存在較大規模的奴婢人口。秦漢蓄奴婢是普遍現象,有官奴婢、私奴婢之分。官奴婢屬封建國家所有,數量最多時估計有十餘萬人到二三十萬人。從皇室以下直到庶人中的富者多有私奴婢,貴族、達官、富豪蓄奴達數百人乃至千人以上,但一般為數人。估計全國官私奴婢總數為二三百萬人左右,這在秦漢全部人口中所佔的數字不大。
「得民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
——《漢書.食貨志》所以,古典時期,中西方都是以小農經濟為核心的,奴隸制度和奴婢制度儘管存在,但並不是社會結構的主體。以自由民和自耕農為主要群體的東西方社會並不存在階級之分,但卻存在以有無公民權和高低「爵」位身份為標誌的等級制度。
完全的奴隸制又怎麼能支持起古典時代的帝國呢?
個人認為,西方奴隸制度一直存在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羅馬帝國是通過武力征服而來的,自廢除債務奴隸制度後,走上了奴役外族人的道路。在帝國建立的過程中,羅馬本族人口比重較低,(義大利人口占帝國總人口在十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左右),持續不斷的戰爭,和文化等級的差異(羅馬-義大利人認為除希臘人外,其餘均為蠻族),使得奴隸制度一直較大規模存在。
而中國儘管也存在春秋戰國數百年的戰爭,但是中華文明核心區域仍然是一華夏族為主導的人口結構,而各個諸侯國仍然名義以周天子為尊,都是周天子治下的臣民。秦漢代周,儘管內在制度外在形式都發生了變化,但其本質仍是一種大一統的繼承關係。秦國之外的六國百姓,非奴隸而是同宗同源文化平等的天子臣民。缺乏實行奴隸制度的文化和政治基礎,秦漢帝國的創立是統一而非征服,秦和六國的關係也非羅馬和迦太基、高盧、埃及、馬其頓的關係。所以中國並不具備實行大規模奴隸制度的土壤,而秦代以來的奴婢只是奴隸制的一種變異,但是已經不是社會主流了。
二、中世紀——歐洲的農奴制度出現於中國奴婢制度的弱化趨勢的逆轉
古典帝國崩潰後,整箇舊大陸都面臨著秩序重建的問題。在歐洲,羅馬帝國的廢墟上興起了無數蠻族王國;在印度,恆河平原又被無數國家所分割;在東亞,漢帝國瓦解後短暫統一的西晉王朝被蠻族摧毀,開始了漫長的南北朝時期。
農民依附關係的主體從國家漸變為對地方豪族往往是帝國崩潰的先兆,在羅馬帝國後期小農破產後淪為「隸農」並逐漸失去自由民身份,在東漢地方豪族修建的「塢堡」下大批破產自耕農成為隸屬私人的佃戶。
3-4世紀古典帝國秩序的崩潰導致了奴隸制的覆滅(大地產所有制發展、商品經濟消失等等原因),但是催生了一種介於公民/自由民和奴隸之間的階層,在歐洲叫莊園制度下的農奴、在拜占庭叫「普洛尼亞」制度下的「巴力克」(農民)、在阿拉伯帝國叫「伊克塔」制下的「迪米人」(被阿拉伯人征服的未信仰伊斯蘭教的土著居民)、在中國則叫做「塢堡」下的「包蔭戶」。
這種人口、土地直接隸屬於私人集團的模式在歐洲形成了封君封臣制度,在中國則被叫做宗主都護制(北魏時期,其它歷史時期有不同叫法)。
然而東西方不同歷史走向就在於,西方一次次重建帝國的努力遭到失敗(查士丁尼、查理曼帝國、神聖羅馬帝國),地方諸侯、羅馬天主教會、國王三種政治力量的牽制,使得統一國家始終無法形成,碎片化的封建莊園和農奴制度一直存在。而東方卻重新組建了以自耕農為基礎的大統一帝國(隋唐),實行均田、府兵制度,國家把人口從地方豪強中搶奪過來,重新進行了編戶齊民。中國版的農奴制度不在了,可是奴婢制度仍然存在。
必須強調的是中世紀的中國社會,由於大一統王朝的重建,不同於歐洲農奴製為主導,中國仍然是以自耕農為主體的社會。
唐宋之際,中國社會經濟各方面均發生巨大變化(唐宋變革說),階級結構出現重大調整,門閥士族退出了歷史舞台,代之而起的是官僚地主階級。奴婢、部曲、佃客等身份也發生了重大變化,法律地位也明顯提高。到唐代中後期,出現奴婢僱傭化趨勢,宋代高度發達的商品經濟使僱傭關係進一步滲透到奴婢制度中去,漢唐以來的良賤制度也逐漸消亡。
「奴婢賤人,律比畜產」
「奴婢既同財,即合由主處分」——《唐律疏議》「僱人為婢,限止二年,其限內轉雇者,年限價錢各應通計」
——宋代法律(抱歉忘記下具體出處了)「朝廷廣開言路,微至於庶人皂隸,苟有可言,皆得上聞」——宋神宗時樞密使吳充所言可上天饒過誰?蒙古人來了。
元朝時期,中國奴隸制度和奴婢制度進一步回潮,奴婢制度弱化趨勢被逆轉。元代不僅實行民族等級政策,而且強制輸入奴隸制度,大開歷史倒車。
據估計,元代奴婢人口約一千萬,佔總人口的1/6 。
「私宰牛馬者,杖一百。主無故殺奴婢者,杖八十七」——元代法律這次倒車,讓中國自唐後期到兩宋的所有制度變革努力全都毀於一旦!
三、近代西歐農奴制的瓦解與中國奴婢制度的延續
歷史在某種程度上並無規律可言,西歐是古典時代崩潰唯一沒有重建帝國秩序的地區,導致了千年黑暗的中世紀(其實也不黑暗),然而弔詭的確是西歐地區是第三次游牧民族入侵浪潮中舊大陸唯一沒有遭到蒙古—突厥人侵佔的地區。
13、14世紀,歐洲農村經濟逐漸繁榮,黑死病帶來的人口減少,導致工人農民工資成本上升,城市的復興帶來了新的市民階級。貨幣經濟的發展和農業商品化趨勢使得莊園經濟和農奴制度同步瓦解(成本上升利潤下降),火器的運用和步兵的復興,使得國王能夠依靠市民和農民組成的軍隊去馴服桀驁不馴的貴族,英法百年戰爭和伊比利亞半島的「再征服運動」使得英法西葡四國率先建成民族國家和絕對王權。有了統一的市場、自由開放的經濟、重商主義的政策、激烈競爭的國際環境,等到新航路開闢時,一切都水到渠成。
大航海時代使歐洲發生價格革命,糧價上漲,使得東歐(普魯士、俄羅斯)農奴制進一步強化、而非洲奴隸貿易和美洲種植園經濟,使得美洲奴隸制大規模衍生。(可聯想俄國農奴制改革 美國內戰)
同時期的中國,剛剛驅逐了蒙古人的統治。蒙古人所帶來的影響是極其深遠的,使得漢人王朝的內外政策更加保守和僵化,重新出現了戶籍世襲制度(明初軍戶佔總人口的1/6),同樣奴婢制度也延續下來。而清王朝入關初期的奴隸制度,無疑進一步強化了奴婢制度。
「大家僮僕,多至萬指」——明·萬曆《嘉定縣誌》
「人奴眾多,今吳中仕宦之家,有一二千人者」——顧炎武《日知錄》個人認為,中國明清奴婢制度的延續和強化是必然的,中國當時無法完成同時期西歐的近代化轉型,但卻受到西歐主導的全球化影響。清代得益於美洲高產作物的引進,使得糧食產量和人口巨大增長,但眾多人口聚集於有限耕地上(清政府實行海禁 礦禁),使得大量勞動力被閑置,不能促進社會生產力發展,反而導致普遍貧困化,其中相當一部分人口只得轉化為奴婢。
四、胡說八道
1861年美國南北戰爭爆發,內戰結束後美國國會通過了憲法第13條和第14條修正案,廢除奴隸制。
1887年5月13日,巴西攝政伊莎貝拉公主簽署「金法律」廢除奴隸制,至此世界性奴隸貿易和奴隸制徹底滅亡。
1909年2月6日,清廷頒布詔諭,禁止一切人等蓄養買賣奴婢,中國的奴婢制度就此終結。
其實蒸汽機的發明,意味著傳統上「小國寡民」「老死不相往來」的理想社會的徹底破產。機器的巨大威力,鞭策所有民族都在推進工業化,因為工業國和農業國的差距是不可逆的,一旦落後就要亡國滅種。於是機器代替的手工勞動,精密的現代國家的機器代替了簡陋的封建統治。然而,我們人類本身卻成為國家機器、工業機器、社會機器上一個個零件。我們所有人似乎都成為了某種意義上的奴隸。
發達的工業文明的奴隸是受到抬舉的奴隸,但他們畢竟還是奴隸。因為是否是奴隸既不是由服從,也不是由工作難度,而是由人作為一種單純的工具、人淪為物的狀況來決定的。作為一種工具、一種物而存在,是奴役狀態的純粹形式。
——馬爾庫塞《單向度的人》這個問題其實在第一部分就已經講完,之後只是歷史發展以及個人的一些想法。一些微小的工作,不足之處,多多指教。
還有,以後能不能別提這種問題引我上鉤了。半強迫症患者答題太累。看到了一群不知奴隸制,封建制,地主奴隸主的區別為何物就敢來秀理解的豎子。
中國古代的皇帝,性質上是地主,而不是奴隸主,因為那個時候土地是第一生產資料。幹活的人?有的是。
愛乾乾不幹滾滾了你就沒飯吃,這是地主的邏輯。奴隸制時期人是第一生產資料,因為土地面積相較人口幾乎用不完,是可以隨意開墾的。所以你給老子當牛做馬,讓你幹嘛你就幹嘛。不幹打你!這是奴隸主的邏輯。所以,在社會進化的過程中,人力只會越來越不值錢。資本社會更是,好好想想歐洲因為做火柴而爛下巴的女工。千萬別以為有奴隸、僕人就叫奴隸制,你要這麼說,廣大的第三產業從業者會炸的。只有奴隸主是一個社會的主體的時候,才叫奴隸制。不匿,就是要婊前排不懂裝懂扯中國古代是奴隸制國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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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姑娘也是個恬不知恥外加沒有見識的人,看到姑且算是上百贊了,就歡呼雀躍的想再寫點別的東西。社會的進化,或者說馬克思主義史觀的所謂社會進化,到底是哪方面的進化?
三次社會大分工使得社會中每個個人的工作都確定了下來,這是原始時代末期左右的事情了。就中國歷史來談,商周依舊維持著一個奴隸社會的形態,紂王在牧野之戰以數萬奴隸為兵的故事大家也都清楚。而春秋戰國,就是一個從奴隸社會到地主社會的一個轉型過渡期。奴隸依舊存在,但是他們卻已經被不再大規模從事生產工作。從此以後的中國歷史,奴隸徹底的終止了農業生產,而開始了對政治精英的服務。為什麼奴隸社會會優先轉型為地主所有制社會?核心還是生產力。奴隸主的時代,一個人可以耕一畝地,而在這期間,有人發明了新的犁,一個人可以耕十畝地。生產力的成倍提升,使得「無限」的土地不再無限,土地被人類認知為有限的,而人口則被認知為盈餘的。自然,奴隸(或者說人口)本身就不會成為被爭奪的對象,被爭奪的,將是象徵著生存空間和核心生產資料的土地。同樣,地主時代到資本時代的過渡也是同理。也就是說,社會進化的過程,就是生產力提高的過程,而不是人類文明程度提高的過程。一個原始人,你教他如何使用機床,然後給予他食物,他可以擁有與普通工人一樣的生產能力。也就是說,文明程度與社會進化並不直接掛鉤,生產模式的改變,生產力的提高,並不意味著文明水平的提高。文明水平在這個時候更像是一個副產品。改變的,只有政治精英。奴隸主手中只要有鞭子和刀劍就行了,而地主手中卻要有地契和印章,資本家只需要擁有自己的財產證明。奴隸主鞭撻,地主征糧,資本家讓人心甘情願的幹活。文明程度提高程度最大的,是政治精英。說到底,人類歷史的進化過程,還是幾群思路不一樣的人,輪番統治人類的結果。所以說,人民民主專政吼哇,任何一個人都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讓自己或是自己的子孫成為政治精英(也許吧)。比起世襲氣息濃厚的奴隸社會和地主所有制社會強多了。= =看你怎麼定義奴隸了,白馬非馬的文字遊戲也沒多大意思如果按人口貿易,大規模把人當成商品買賣的話,這個現象一直存在香港1844年通過第一條禁止奴隸貿易的法律,但是買賣婢女的現象一直屢禁不止,殖民地英國官員認為這種人口買賣必須立即禁止,但上議院回復不應過多干涉土著生活,就此作罷,最後雙方妥協,成立保良局,負責監督人口貿易中的女孩不會被買作妓女上世紀的排華法案對於華人很重要的一條指控就是華人有買賣人口的歷史和習慣,西海岸各州並無蓄奴歷史,買賣人口的現象在美國華人裡面也屢有發生,所以地方官員認為華人必須立即收拾東西滾蛋,知乎上有人說這個是民主黨搞的,實際上不是,兩黨在排華問題上基本沒有多大的分歧。有意思的是,這些排華群體相當一部分都是進步主義團體,反對種族主義和性別歧視。為婦女爭取投票權,平等工作的群體認為華人對於女性的壓榨極為嚴重,居然連基本的一夫一妻都不遵守,同時買賣婢女,必須禁止華人移民。基督教團體認為華人不學英語,不信耶教,搞人口貿易,也認為華人應該立即離開美國。當然,這是美國人的看法,英國人覺得自己有教化其他文明的責任和義務,美國人對這些不感興趣,其他人不要來打擾我,收拾東西滾蛋就行。實際上,美國,加拿大對穆斯林的態度已經開始向排華的時候轉向了,連指控都很像,是好是壞,就不好說了。
中國歷史長時間存在奴隸,但根本沒有大規模存在過真正意義上的農業奴隸制莊園,也就不是馬克思主義劃分的那種奴隸制。
奴隸制存在的最重要條件是產業易於監督,其次是人力資本相對便宜,且負激勵相對正激勵邊際收益很高。中國歷史上的農業根本就不存在這種產業,比如棉花、蔗糖等。中國農業一直走的是人力資源密集型,勞動非常難以觀察,即便是現代,1960左右的人民公社依然解決不了農業監督問題,古代就更別說了。
奴隸制也要分類型,因為約束條件不一樣,比如海地、牙買加由於熱帶傳熱病的緣故,奴隸和奴隸主預期壽命比美國低,這造成奴隸主短視,所以其奴隸制就和美國在細節方面大相徑庭。由於產業約束條件和公共基礎設施的不同,即便看起來是相同的名字,奴隸和奴隸享受生活差距是十分巨大的。100年前美國奴隸的生活條件,別說和同時代其他地區的人(奴隸)比,其人均住房面積可能都比1990年的中國人高。
知乎上有個問題是你們覺得中國在進步嗎?速度快嗎,這便是其中之一。中國這20年有很多領域的進步是發達國家百年尺度的,你就知道大清國為什麼藥丸。。。我認為,中國歷史的變革和沿襲不能用經典的、西方的史學觀點來進行分野。
(一覺醒來,發現我的答案竟然是票數最多的,最大的感覺是惴惴不安,因為深知我的很多論述是不嚴謹的。我仍然願意把我的回答放在這裡——觀點的自由市場——接受審判,同時也歡迎對歷史有嚴肅認識的知友對我的回答進行批判。——補充於05/13 18:36)
比如,中國自秦以來的兩千年根本就不是封建社會,但是這個詞卻深入人心,連不識字的老奶奶也會用老封建來形容人。封建的內涵來自西方,但是中國自秦甚至春秋以來,大部分時間都是郡縣制,中央集權,根本不存在封建的情況。所以關於封建制的固有思路是錯誤的。
至於奴隸制,在游牧和海洋民族,都是常見的,因為他們沒有固定的生產,征伐和劫掠是生產生活的主旋律之一,征服的人口用於生產或者低級勞動,因此形成了奴隸制,世代因襲形成制度。比如古羅馬斗獸場的奴隸,肯定不是羅馬公民。奴隸制在基督教文明中深入骨髓,直到十九世紀,經歷了彌爾頓、盧梭等巨匠熏陶的美國,仍然保持著黑奴制度。
反觀中國,有信史以來,幾乎沒有以奴隸作為主要生產力的情況。不適宜用奴隸制封建制來對中國社會的演進進行劃分。歷史上的官奴不涉及對某個階層的壓榨,而是作為懲罰手段存在;還有一種情況是蠻族、游牧民族主政中原對華族人口的處理。以清朝為例,充軍寧古塔,給披甲人為奴,這是違法懲罰;至於將佔領區百姓大量沒入奴籍,則是野蠻習氣未脫展示佔領者的驕縱。
中文小說里常見的奴婢、奴才、奴家,這種帶有奴字的稱呼,跟西方語境下的奴隸,根本不應該混為一談。一個可能表述不準確的說法,中國古代的奴,有基本人權,西方古代的奴,毫無人權可言。
與此相呼應的是,中國歷史上的不平等更多是世俗意義上的歧視,而基督教文明中的不平等,則深入骨髓,類似先定。
至於當今社會西方更平等,而中國人很多似乎仍然奴性未脫,可能因為中國人從未認為奴是一個鬥爭對象,它頂多是社會的附屬。我們批判時愛說的所謂的奴性,只不過是大量有產農民一種逆來順受的態度所醞釀的不良社會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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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對樓主的回答是,中國歷史上沒有嚴格意義的奴隸制。最核心的原因是中國是一個農業國,地主佃農的生產關係最為適合農業國的經濟模式。 而奴隸制最適應於工商業+貿易的經濟模式。
在工商業中, 勞動者作為生產要素之一是成本構成的重要組成部分。 奴隸的成本僅是維持一個人生存,而自由民的勞動力成本則要維持一個家庭生產還要附加繁衍後代,娛樂等消費。 因此在工商業+貿易的經濟模式下中使用大量的奴隸,是非常有利於提升自己產品競爭力的。
中國就算是夏商周時代也沒有大規模的奴隸工商業行為,但西方從羅馬時代就是大規模的奴隸在礦山和作坊從事工商業,在古羅馬衰落以後阿拉伯崛起,阿拉伯控制西班牙700年,這段歷史阿拉伯也是大規模的使用奴隸繼承了古羅馬的傳統,阿拉伯的商業帝國是控制整個中世紀時代的,到西方崛起殖民,只不過是繼承了阿拉伯人的做法而已。西方國家的演進,哪怕進化出了羅馬帝國這種橫跨三大洲,地中海坐內湖的超級霸主,但是繞不開的就是城邦制的老底子。城邦制的根本就是繁榮的核心商業城市,市民公民。是商業模式下的人口較少的小國寡民,本質作為商業樞紐出現。為了維持城邦的繁榮,必須要有大量的廉價勞動力從事基礎工作,這樣才能解放出本就不多的人口來進行商業活動。從雅典到羅馬帝國,其實都是這個路子,超級繁榮的城市必然要依託壓榨大量的奴隸來維持。隨著羅馬帝國覆滅歐洲幾次大型戰爭大型疾病,城市的功能性大大降低,無數城市萎縮或者消失,同時封建制的興起,領主為了戰爭必須要重視土地產出,奴隸制是不利於生產效率提高的,但是由於各領主土地繼續狹小,又不能放任農民自由流動,於是催生了農奴制。須知一點,古典時期的歐洲城邦,一直到羅馬開始發動戰爭兼并領土,都是商業運行模式,很少發生大規模的兼并戰爭。然而中國的情況完全不同,有史以來,就是部落兼并戰爭,根本沒有出現過實質上的商業城邦,至西周分封,奴隸只不過是生產力極為落後的情況下用來發展生產的輔助工具。等到列國進行新一輪的兼并戰爭的時候,為了提高農業產量進而增加人口,同時也是徹底打碎封建制下的各個公卿靠奴隸制積蓄宗族勢力,實現中央集權維護中央權威,最先拿奴隸制開刀,沒有了奴隸制,農民在法律上人家是不依附於你那些公卿的,你也無法通過擁有大量的奴隸來發展某些力量(比如軍事方面的),這就導致了中央權力碾壓了奴隸制,而不是所謂的奴隸制演進到封建社會。
Are you serious?
那時候中國的有錢人弄死一個賣身奴或者部曲跟玩似的~樂戶、匠戶、仵作、牙人、娼妓甚至宋代的一部分軍人,在法律上都是賤民張家山漢墓竹簡「父母毆笞子及奴婢,子及奴婢以毆笞辜死,令贖死。」;《唐律疏議》卷六《名例律》: 「奴婢賤人,律比畜產。」,明確規定,主人殺奴婢可以減罪四等,故意殺奴婢僅處徒刑一年,過失殺奴婢無罪。而奴婢毆傷主人,即使是過失傷主,也要被處以絞刑;《唐律疏議》卷二載:「諸部曲、奴婢告主,非謀反,逆叛者,皆絞。」;元朝法律規定「驅口與錢物同」。主人可以隨意買賣或饋贈。主人殺死無罪驅口杖八十七,良人打殺他人驅口杖一百七。殺一個「驅口」與私宰牛馬的刑罰幾乎相等;秦代秦律規定不受理對主人擅殺、刑、髡臣妾的控告,如仍行控告,控告者反要治罪。;宋朝規定打死佃客(農奴的一種),減罪一等,發配到鄰州。一一三一年(高宗紹興元年),南宋官府規定再減罪一等,改為發配本州。頂樓已經說得很詳細了,我就補一槍:
中國的所謂奴隸社會,是郭沫若的發明。首先,我們要區分幾個概念,奴隸制、奴隸社會。
奴隸主控制奴隸既可以說這是奴隸制,但不一定是奴隸社會。作為馬克思分類的一種社會形態,它的核心要素就是經濟領域以何種生產方式為根本。而奴隸社會裡,奴隸要通過人身依附來被榨取剩餘價值,一切經濟圍繞著奴隸經濟。
而單純的奴隸制,只是使用奴隸,不一定等於奴隸社會。比如,美國南方曾經的奴隸主們,他們其實都是農業資本家,使用黑奴並不改變資產階級的屬性,其社會制度還是圍繞著「剩餘價值」運作,這是資本主義的根本。我國,從夏朝到春秋戰國末期,都屬於奴隸社會,毫無任何爭議。而自從戰國以來,隨著井田制崩潰和封建土地所有制度誕生,讓奴隸變成半自由民依附於土地向地主交地租這個經濟模式完全取代了奴隸經濟,整個社會開始圍繞著土地兼并和地主剝削運轉,我國進入了封建社會。但,並沒有完全廢除奴隸制,我們只是告別了奴隸社會。各種賣身契、主僕關係依然存在,但不再是經濟發展的必備品,已經淪為了一種權貴的消遣品。
另外,很多人混淆了一個概念。馬克思說的封建制度是指「feudalism 」。國內學者翻譯的時候,從古文中找了「封建」二字,但其原意指「enfeoffment」,是一種政治制度不是社會制度。本身是翻譯出了問題,不是有沒有的問題。不能因為翻譯家惹禍,就說我國沒feudalism社會。按馬克思的觀點,秦朝開始是正式確立封建制度了,戰國末期基本都是封建制度但是還沒有正式確立。
很多人質疑封建社會在中國是否出現過,完全是一種鑽牛角尖。好比兩派不同的學說被翻譯為了一個名字,一派學者靠搶命名權跟別人辯論不厚道。
教科書本身水平很差,講得內容問題不大,但講述方式太差。好比,有個淺顯的道理沒說出來。
例如,有奴隸的社會不一定是奴隸社會。沒分封制的國家不一定不是封建社會。
這一類社會階段劃分理論屬於「五階段論」。由馬克思提出,列寧和斯大林整理完善。要學習的話,建議直接看他們的原著。國內教科書講述方式太差,很容易講錯。且國內學術界很多人都不承認馬克思主義的社會階段劃分理論,但由於很多因素不能直說。所以在教材里就自相矛盾,字面上承認,但很多教師口頭上不承認。很多人習慣了馬克思主義的用詞(階級、社會制度、生產力),但又反對馬克思主義。這就導致理論無法自洽。
最後,從根本上說一下,這個題目應該可以理解為「為何我國能更快結束奴隸社會?」
答案自然是農耕文明在農業時代的物質積累上快于海洋文明和游牧文明,特別是在擁有廣闊農田和龐大人口基數的前提下。而春秋戰國的動蕩,也給了各國統治者進行改革和變法的機會與需求。根據題主的問題,您是想對比的是中西的「奴隸制」,還是混淆了中國的「奴隸社會」和西方國家的「奴隸制度」?
根據維基百科:奴隸制,奴隸主擁有奴隸的制度。勞力活動須以奴隸為主,無報酬,且無人身自由。一個人類社會中,如果大部分物質生產領域勞動者是奴隸,這樣的社會,叫奴隸社會。
「大部分物質生產領域勞動者是奴隸」,這樣才是「奴隸社會」。
所以,清朝存在「奴隸制度」是對的,但是他確實是「封建社會」而非「奴隸社會」。如果真的要橫向對比,應該是周朝VS羅馬帝國or古希臘,封建的舊中國(唐宋元明清民國)下VS美國資本主義下的奴隸制。如果要對比的話,個人覺得古代西方的奴隸制更殘忍,雖然都是被壓迫,但是拜占庭帝國時期,男奴隸都是要被閹割的,絕後有木有……如果您的問題是對比中西的「奴隸制」,我的回答如下:
再次引用維基百科:中國的情況:西方的情況:(題主專門問到黑奴和殖民就找了美國和英國的一小部分)總的趨勢是從周朝開始,奴隸或者說主僕的人身依附關係一直在削弱,基本觀點是自戰國時代開始就沒有奴隸制了。在中華民國成立後,中國最終從法律上明確消除了奴隸的存在。但實際上在家庭中從事家務勞動的奴婢至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仍然存在。
美國直到1865年南北戰爭之後才逐漸徹底廢除奴隸制。美國獨立戰爭的政治領袖們大多在家中蓄奴。
此處來自百度百科:
英國是近代最大的販賣奴隸的國家。美國是近代最大的接收奴隸轉運的國家。
基本上說,古代的奴隸制是奴隸社會下「進步」的產物,奴隸制能推動社會發展,奴隸主可以因此集中大量的人力進行生產作業。近代的奴隸制是道義上不容or違反,但是有利於社會進行非正當的早期積累,這也是殖民和黑奴交易持續百年的原因。這個時期是資本主義中前期,黑奴和「豬仔」等奴隸販賣交易只能算「商品」而存在,存在的意義在於「買來用」,就像我們買吸塵器一個道理。中國一兩千年奴隸社會下的奴隸沒有人身自由,是奴隸制的附屬品和私有財產,不給你吃飯餓死你也不犯法;封建時期的奴隸就是丫鬟僕人之類的,有相對人身自由(起碼有賣身契嘛~),虐打甚至殺死奴隸雖然也存在,但是在社會上的認知是持否定態度的。中國的奴隸制和西方的奴隸制有區別,也是因為在中國封建社會下,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更適合中國社會的發展,如果是奴隸社會下,君王只能在奴隸主那裡收稅,而封建社會下,皇帝可以向所有的農民百姓收稅。說到底,為了斂財,為了發展。
我覺得,世界的歷史基本走向肯定是朝前發展的,但是也會存在歷史的倒退。而歷史本身沒有那麼多定性,很多名詞都是為了方便分析和記錄而存在的。奴隸社會下的人不會想著「我要步入封建社會啦!」而刻意進入封建社會,最根本的推動力還是生產力的發展。奴隸制在奴隸社會盛行在封建社會的沒落再到近現代的消亡,說到底只是順應了時代的需要。雖然現在也存在奴隸(童工,性奴等),但已經不為社會所融。
雖然歷史書經常亂說,但是「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這句話還是很對的。首先贊同下 @秦亞冰 的主要觀點:中國社會進程不能按照 奴隸制-封建制-資本主義來闡述。中國社會制度的演進過程大致上是:奴隸制(夏商)-奴隸封建混合(周)-封建(春秋戰國)-君主專制與封建制度混合(自秦以下)。如果將奴隸定義為人身完全依附於奴隸主的人,那麼在以上的整個過程中,雖然自周以下的中央政權或地方政權都在不斷革除奴隸制度,但並沒有完全禁止,中國社會在演進過程中都存在非法的奴隸階層或合法的奴隸群體。 其次,樓主的結論沒有錯,的確中國的奴隸制度比西歐早結束了1000年時間,但中國卻是從商王朝崩潰開始結束,西歐自羅馬崩潰開始結束。 中國的奴隸制度,在春秋時期即開始解體,具體時間我只是有限,無法準確說明。但可以肯定的是,自秦大一統郡縣制出現,中國真正意義上的封建社會即基本結束。雖然之後有封建王朝仍然保留有封建時代的王、公、伯、子等封號,但都在朝著中央集權的方向前進。諸侯或者僅有封號和少量象徵性食邑,或者僅有封號;僅有少數王朝有較大規模的封建王國出現(西漢、晉、明等)。而在此過程中,奴隸作為一個合法的社會階層存在情況並不多,因為大規模的蓄奴行為因為嚴重危害中央政府的稅收和財政制度而遭到中央政府嚴格打擊(過去的稅收制度不僅有錢,還有以人、戶為單位的租、庸、調等)。但作為特殊群體的奴隸卻是一直存在的(官奴、軍奴等),但卻遠不能成為一個合法的社會階層。雖然少數時期由於中央政府失去控制能力導致事實上奴隸階層的形成,但很快由於社會崩潰,新王朝建立,這一階層也就在社會重新洗牌的過程中消失或重新成為農民。 西歐的奴隸社會制度,根據我的個人理解(不準確),雖然自羅馬解體後即崩潰,但小範圍的農奴制度卻與長達近一千年的封建社會(中世紀)一起共生,即封建領主擁有領地內的農民的人身和財產。規模或大或小,一直到封建社會解體,城市興起才結束。 比較起來,作為社會制度的奴隸制,在中國在周即結束,轉為封建制度,在西歐結束與羅馬崩潰。前後差別不到1000年。但奴隸作為社會群體,在中國一直存在;作為特定地理、社會範圍內生產關係的奴隸制度,卻在西歐寄生於封建制度,直至西歐封建制度崩潰。其中的關鍵在於,中國社會的封建制度結束較早,更早地進入了君主專制的大一統政治,在大一統的前提下,蓄奴制度必然會影響中央政府的財政稅收制度(廣義,包括租庸調製度等),因而遭到中央政府的嚴格打擊。而西歐的奴隸制度卻由於封建制度長期存在(自羅馬崩潰後開始的中世紀)而得以以農奴制度的形式存在。 個人知識有限,許多觀點取自錢穆《國史大綱》與C·沃倫·霍利斯特《歐洲中世紀史》。有興趣的同學,可自行前往查證糾錯。
我不知道樓主把什麼時間點算作中國奴隸制結束,從而得出比西方早1000多年的結論。
我的理解是,周代商是封建製取代奴隸制。周朝在經濟上是井田制,在政治上是分封制,這是馬克思所說的封建社會的典型特徵。周朝實行封建制極大地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人口大量繁衍,為春秋戰國時期諸侯爭霸,乃至秦王掃六合奠定了基礎。
秦朝建立是又一次制度變革,六百多年持續而激烈的戰爭徹底改變了中國的經濟、政治和社會面貌。周朝的分封制因為不適宜戰爭狀態而被徹底摧毀(這就是為什麼孔子無法恢復周禮的原因,可惜老夫子到死都沒明白這一點),能夠適應戰爭狀態並且能夠取勝的新制度脫穎而出。它包括:1 郡縣制代替分封制;2 選拔性的文官制度代替世襲文官;3 武將憑軍功升遷代替舊貴族擔任將領;4 全國統一的軍隊、法庭、監獄。這些制度與其說是封建制(歷史教科書的結論),倒不如說更接近現代化的國家制度,大家可以想想,上述這4點是不是被今天世界大部分國家採用,而西方封建社會又有哪些特徵被今天國家採用?所以,如果要精確地定義秦漢以後的中國,可以稱其為早熟的現代政治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歷史教科書將秦朝政治制度的建立歸結於商鞅變法,這也是錯誤的。商鞅不是神,他不可能憑空變出一個制度出來。事實上,變法不是從秦國開始,也不是在某一個國家開始,而是在戰國初期大部分國家廣泛開展的。歸根結底還是戰爭!為了在戰爭中獲勝,各國普遍形成了變則強,不變則弱的意識,各國都在不惜一切地變法,獎勵耕戰,尋求武力擴張。魏國率先實行變法,給予國人自由耕地,制度化訓練職業士兵,以至於50年來大戰64場,全勝56場,打平8場,打的秦國喪失十分之六的土地,幾近亡國。諸侯皆驚呼:魏武卒!秦孝公之所以重用商鞅搞變法,也是在實戰中親身領教了魏武卒的強悍戰鬥力。由於當時各國均在搞變法,所以不存在秦朝變法最徹底的說法,我不知道歷史教科書「秦朝變法最徹底」的觀點是怎麼得來的。秦一統六國與其說是變法,不如說是戰略戰術運用得當,地理位置險要和君臣一心政治清明這些要素更重要。
現代化的政治制度有怎樣的威力?我們從秦朝(不是秦國)的作為可見一斑。《過秦論》說:」乃使蒙恬北築長城而守藩籬 卻匈奴七百餘里「。匈奴是中原國家大患,趙國時有良將李牧,蟄伏數年,才等到機會擊敗匈奴,而秦僅僅出擊一次就打敗匈奴,盡收河套水草豐美之地。這是何等恐怖的實力!」南取百越之地,以為桂林、象郡;百越之君,俯首系頸,委命下吏。「百越地域遼闊,不亞於中原,這又是一次前無古人的壯舉,更不用說萬里長城、兵馬俑、連接全國的大道等浩大工程。這一切成就,均是大一統國家在實行現代化政治制度之後的產物。所以要說到中國古代為何比西方國家先進,我認為就先進在這裡。
但是,政治制度上的先進並不代表經濟制度也先進,這也是馬克思的最大錯誤。馬克思參照西方發展史,以為全世界的社會發展進程都和西方一樣,政治上的分封制對應的是經濟上的封建莊園;現代化政治制度對應現代化的經濟制度。他恰恰想不到,中國一直是現代化的政治制度對應中世紀經濟制度,就這麼活了兩千多年,而且活的很滋潤。其實想想就好笑:為什麼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非要按照西方一樣那麼」同步「呢?為什麼鴨嘴獸就一定要是胎生而不能卵生呢?可人家就是卵生啊!這個世界不」同步「的事情多了去了,不」合理「的事情也多了去了,只能說人類很幼稚。人類一思考,上帝就發笑!●我覺得兩個奴隸制的概念是不同的!
●對於歐洲本土沒有廢除,仍有奴隸制的現象(有的書也有說日耳曼人一下子從奴隸社會跨越到資本主義社會),我認為那就相當於歐洲文明的邊緣地區,因為它是歐洲的蠻夷,就跟中國中原之外的邊緣蠻夷,仍是不是有奴隸一樣吧!
●對於美洲的奴隸,我認為跟戰國廢除的那個奴隸制不一樣。我們那個是自己人奴役自己人,在一個封閉的社會裡。而美洲那個是白人,奴役別的種族(我知道也有白人奴隸),主要是因為新大陸勞動力太缺乏。我覺得不一樣!況且也有我們中國人被賣做「豬仔」做奴隸啊!【我覺得可以這樣理解,新大陸一開始是原始社會,(後來有地方有了一些帝國,是奴隸的或封建的),然後殖民者來了,他們又使新大陸廣泛的經歷了奴隸社會,可能正是新大陸因為生產力生產關係水平太低不得不經歷。後來經歷了封建和資本主義。】這個就像明明瑪雅印加時間那麼晚,但卻老是和四大文明並提一樣。因為他們發展階段一樣。
●所以我覺得大體上大家還是相似的。中國沒有說比歐洲早一千年(兩者即使有奴隸也都不是主流,只是一些文明社會邊緣的發展水平滯後的部落的情況)。只能說比美洲早一千年(但這個按發展階段來說,這個早一千年也沒什麼意義,因為他們在一五几几年很多還是原始社會(一些已經是奴隸社會,三大帝國應該是奴隸制帝國)呢!所以接下來是奴隸社會那就是一個必經的發展階段。)中國沒有奴隸制沒有封建制沒有資本主義制度,只有專制。歐洲奴隸制時期有羅馬法,封建制時期有日耳曼習慣法,資本主義時期有拿破崙民法典,一直是法治,中國一直是人治。所以咱們奴隸制廢除的早~
謝邀
看了一下得分最高的回答,深感我來晚了。直接反駁,中國人封建時代自稱奴才,只是謙稱,並不是真的奴隸。
回答這個問題的大部分人,看來都不清楚什麼叫奴隸制度。奴隸制度的本質是在極低生產力下,掌握生產資料人必須把一大群人當牲畜用,才能過上相對比較小康的生活,否則自己也得吃糠咽菜。既然當牲畜用,所以這些奴隸是不被認為是人的,而是一種工具,那麼工具自然是可以隨便踐踏,陪葬,丟棄,販賣的,所以奴隸社會的奴隸也就是這樣的地位。或者換個方式理解,文明越先進,就越會善於利用外界能源資源,而文明越落後,就越依賴人力和肉體,奴隸制度是適用於「拿人的肉體當工具」的生產力水平的制度。那麼奴隸就是一群工具而已。
那麼封建時代有什麼不同,以至於可以和奴隸時代做區分呢?封建時代和奴隸時代比,也都是農業社會,主要能源依然是人力,而不像工業時代這樣的利用化學能和核能。為什麼同樣把人做工具的封建時代與奴隸時代做區分呢?因為封建時代的「奴隸」相比奴隸時代的奴隸,封建農民的肉體已經不再算是工具,只有農民的體力才算工具,換言之,封建農民賣藝不賣身,而奴隸又賣藝又賣身。
奴隸的肉體得到了解放,這其實是個有里程碑意義的進步,所以封建和奴隸時代被區分了開來,雖然同樣都依賴人力做驅動文明的能源,但在人性上,已經不再把奴隸當成牲畜和工具隨意販賣宰殺,而是當成獨立的人來看待了。在某些條件下,中國封建時代有些人依然是沒有人身自由的,比如自己的孩子老婆,可能依然有少數賣兒賣女讓妻妾陪葬的現象, 但這屬於饑荒時的極端現象以及少數現象,並不能說明中國封建時代不把人當人看。事實上中國封建社會中農民階級和地主階級並沒有固化,農民階級可以通過科舉制度搖身一變升級為地主階級,說明中國的地主階級完全沒有把農民階級當成牲畜和工具,而當成一群更低等人看待,封建農民地位是高於牛,斧頭,犁等工具的。中國古代的農民甚至官員會稱呼自己是奴才,這其實是一種自賤的謙稱,這是文化所致,皇帝,自尊心爆表的文人也都有自己的謙稱,並不一定自己真的是奴隸了。比如和珅自稱自己是奴才,真的有人認為和珅是奴隸,沒有人身自由和基本人權嗎?這些語境下的「奴才」一詞,更接近的同義詞應該是「僕人」,和白奴制度下的servant類似,並不屬於嚴格意義上的奴隸,依然有人身自由和選擇權。
西方人長期奴役黑人的主要原因是:黑人不是自己人。沒錯這是帶有嚴重種族主義心態的歷史。我們可以看到西方人早就不再把歐洲白人用作奴隸了,而主要把文明更落後的外族人奴役,當成工具一樣的販賣,丟棄。有人可能會提美國還有過白奴制度,事實上那叫契約奴,英語都不叫slave而叫servant,是有本質區別的,是落魄白人為了還債自願暫時放棄人身自由,一旦還完,馬上可恢復自由,是有選擇權和時間限制的,而真正的奴隸是沒有選擇權的一群工具而已。在同胞白人之中,封建時代的西方依然把社會最低等的白人當人看,而黑奴因為種族歧視原因,被長期認為是工具,對內封建制度,對外奴隸制度,本質還是封建制度。
所以研判西方國家奴隸制度和封建制度的分界,不可以只看什麼時候廢除黑奴制度,還要重點看西方什麼時候廢除的「把本國同胞當奴隸」的制度。所以按這個標準看,西方其實也只是在古羅馬古希臘時代是真正的奴隸制度,白人奴隸被當成白人奴隸主的農具,兵器和取樂工具使用。題主需要重點了解的應該是生產力是如何決定生產關係,在這個話題下,就要了解生產力是如何使得當時的人類要使用奴隸制度,又是如何使得之後的人類放棄奴隸制度。了解了這些,題主的問題就很好回答了。維基百科的定義奴隸制的定義應該是無報酬,無人身自由。
從這個角度,中國的確是戰國之後廢除了奴隸制。進入大一統的秦國之後,就不存在那種要在人身上刻字來表示所有權的奴隸制了。現在普遍意義上劃分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的區別在於,奴隸社會中,奴隸是最重要的財富。而封建社會裡,土地是最重要的財富。所以唐宋明地主與佃農,富人家的丫鬟,都是可以流動的。這跟黑奴有著根本的不同。
PS:本來想說樓上驚現逆向民族激進言論,後來看到此人居然一味極端黑明,這就算了,居然還說滿清是溫和奴隸制。嗯對他本人來說可能是順民族主義幻想吧。這樣來說吧,其實認為奴隸制是人類歷史的一個必經階段是不嚴謹的。奴隸制是最沒有效率的生產組織方式,奴隸的特殊性決定了其生產積極性低下,缺乏生產技術,需要額外人力管理鎮壓。維持奴隸的存在是極為浪費勞動力的做法,1000個奴隸和解放這1000個奴隸成為自由民創造的價值完全不可同日而語。舉例來說,古埃及是奴隸制國家,到金字塔的修建卻是依靠服勞役和僱傭的自由民完成的,因為奴隸無法完成這項技術性的工作。美國為什麼為了廢奴不惜發動內戰?也是為了解放大量黑奴成為自由勞動力供應工業發展需要。即使中國古代,大部分正朔王朝對於戰俘和征服地區的民眾採取的也是儘可能納為編戶齊民的政策。所以歐洲長期存在的奴隸制反而是一種奇葩。其原因比較複雜,試著歸納幾點:1.是民族林立導致的戰亂頻發,劫掠人口成風,相較中國這樣存在一個主體文化的地區,歐洲人對異民族缺乏認同感,很少把他們作為人來看,佔領之後的做法大多非屠即奴,然後讓本民族移居;2.是政治結構問題,無論是城邦制,封建制,其政治實體都很小,中央集權程度不高,缺乏一個站在國家高度的政府來考慮奴隸制的好壞。歐洲人注重私人財產的權利,戰爭劫掠到的奴隸屬於個人私產,國王要想動個人的奴隸?不好意思,請用刀子說話,更別想像中國古代一樣通過法律把佔領地的人民納為編戶齊民。其實我們可以看到,事實上羅馬帝國時期和神聖羅馬帝國其奴隸數量都要比對應時期的周邊國家要少3.宗教原因,這個你懂的,異教徒不被殺就不錯了。二戰時期猶太人的待遇怕是連奴隸都不如。爪機碼字比較辛苦,實不能細說。總之這種歷史發展的差異問題,一般都要結合政治,經濟,文化,環境等各個方面的差異來分析,其中的原因很多,也很複雜。
哦?我怎麼不知道?
胡說。現在中國依然存在。共產黨員是人民公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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