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中國平安對海欣股份「搶帽子」事件的回應?

問不誅心。以此求證以下問題:

1,國內保險業,比如平安的市場基本運作流程、利潤分成及股東權益結構?

2,所謂「搶帽子」事件,平安回應系個人行為而拒絕繳出巨額利潤,此舉如何看待?

3,保險業是否有發展成龐氏騙局的可能?

4,壟斷橫行的中國,保險業走向何方?


有關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問題,其實是很複雜,@sky的解釋更細緻和準確一些,但是要徹底理解,那屬於精算師領域的問題,我們只需要知道保險因此不是騙局就好了。

首先糾正題主一個錯誤,請不要看到平安就想到保險,平安旗下擁有保險,證券和銀行三大業務板塊,保險還不是其中最大的。本次搶帽子的主角是平安證券。

平安證券將責任推到員工個人的行為極其無恥,個人根本沒有做出此種舉動的動機,個人從中也幾乎得不到太多好處反而要面臨行業禁入,巨額罰款乃至刑事責任等一系列風險,幾乎是不可能的。

下面說保險業:

在現有的保險業市場環境和監管體制下,保險監管對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是有嚴格規定的,償付能力是保險業有別於龐氏騙局的最大特點,保險監管要求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達到150%以上,簡單來說就是保險公司手裡的錢(貨幣及可供交易的現金資產等)要達到其風險額度(主要是保險賠付預估,這個預估額在有足夠數據的情況下依據數據,沒有的話就是保險費全額,其次是投資損益)的1.5倍(當然其中涉及各種財務指標,可以簡單的這麼理解)。

保險業是國內金融行業中壟斷程度最低的金融分業。但是,基於這個認識,各大壟斷集團都有加大保險業投資的打算和動作,不排除類似銀行業的壟斷可能。

保險很賺錢,但單純的保險不是騙人的。對於保險,我有以下忠告:

1、不要去銀行、儲蓄所買保險,

2、沒有特殊需求,不要購買任何有分紅、利息和回報的保險產品。除非有財產轉移的需求,否則任何投資類的保險產品收益都低於同等風險條件下的其他投資產品。

3、必買的保險是消費型重大疾病保險和消費型意外保險,儘可能購買保費遞增型(保費隨年齡遞增)的保險產品,否則你是在為將來買單。


謝邀!

搶帽子事件@羅輯 說的比較清楚了,網上的公開的報道和平安證券的回應也都有,基本可以確定是公司拉私人頂罪的行為了。個人認為證監會接下來應該會對平安證券和平安資管等公司作出相應處罰,具體如何,我們可以靜觀其變。

關於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簡單理解為保險公司的錢達到保額的1.5倍,或許不太準確。這裡漏了一個時間的概念

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可理解為保險公司償還債務的能力。保險公司是典型的負債經營,保險合同是其最大的負債,所以,可以將償付能力理解為給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支付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能力。

按照中國保監會監管要求,II類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即資本充足率(實際資本(認可資產與認可負債的差額)與最低資本的比率)要達到150%以上。對消費者來說,償付能力充足率數字越大,在索賠或者領取保險金時,兌現越有保證;小於100%,就意味著此刻保險公司認可的資本減去認可的負債的差額,小於最低資本,那麼這家公司正常經營就有困難了。

但是,談保險公司償付能力應該有時間概念,不是保險公司全部保單保額的1.5倍,而是年度到期需給付的保額,包括各類賠付等。

下面簡單說一下題主所提的幾個問題:

1、平安的股東和利潤問題看平安投資者關係網站即可,鏈接如下:http://ir.pingan.com/index.shtml?ptag=1;保險公司的基本運作以壽險為例,可理解如下:

當人壽公司收到保單,名義上便圈出一個圈,作為負債準備金。而後,每年預算,支出傭金和人工、運營費用約15%, 剩餘85%便用於投資(按照中國人壽上市以來相關數據計算,具體計算略),
年年有投資收益入賬,同時也有退保和賠付,賠付的比率數據,顯示了和原先保單精算程度的差異,但由於大數定律,相對穩定。

然後保單到期時,進行(延期的)
紅利支付,但在會計上,每年賬面會先記賬一筆紅利支付,實際的現金被累積起來進行投資。最終累積的總資產,受股市、債市波動,會發生資產減值及公允價值損
失或者沖回。這出入之間的差額,便是人壽保單的賬面利潤,整體上,這就是人壽公司生意的會計模式。

2、個人觀點前面已表述;

3、沒可能;

4、同意@羅輯 的說法,保險業是國內金融行業中壟斷程度最低的行業,走向何方?目前看混業經營是個趨勢,產銷分離是個趨勢,產品費率市場化是個趨勢,互聯網金融也是個趨勢······但最後中國的保險業怎麼走,還要看兩個方面,一是市場的真正需求是否能真正釋放並得到滿足,二是監管者的思路是否能跟上。這裡面有很多話題可以展開,不再多說,其實當局者迷的保險公司做的更多的是順勢而為,國內多數行業不都是這樣么?


@sky和@羅輯兩位都說了不少,相信題主已經有了大概的認識。我再補充幾句一般險企的產品開發和利潤等運作流程,幫助理解。

因為比較懶,所以少寫字了吧…………

  • 償付能力

  • 產品的定價和利潤來源

可靠的數據來源是準確定價的關鍵:

保監會發布、行業協會、再保公司、公司經驗、統計資

當前仍然執行1999.6.10
保監發[1999]93

《關於調整壽險保單預定利率的緊急通知》「…不超過年複利2.5%…」

公司經營越有效率,費用越低,越有機會提供更便宜的費率

  • 保險產品的盈利

當年度即可把利潤核算完畢

需要指出的是,風險貼現率:無風險利率+風險額度

利潤指標的問題

新業務價值

Value of New Business,簡稱VNB

VNB = 一張保單在0時刻未來利潤的現值

當年度利潤是對利潤局部的衡量

VNB是對利潤全面的衡量

利潤率

Profit Margin,簡稱PM

PM = VNB / 保費的現值

剛才那張保單PM=190/10000=1.9%

產品設計和定價時,預計的PM應大於零

VNB 一張保單在0時刻

未來各年利潤的現值

EV 一張保單在保單有效期內某時刻

未來各年利潤的現值

以上,便是一般保險公司從產品到經營到利潤的基本運作流程,以及利潤的來源和分析。仔細看來,保險是不是龐氏騙局也許就更清楚了吧??

其它的問題上面2位已經說得很詳細了,我這些反而有點偏題了。蛤蛤!


其實我覺得這是投行公開的秘密,即使發達國家市場也一樣存在(只不過會收斂很多,本質差不多)。只要研報沒有捏造事實,我覺得並沒有什麼問題

順路說一下,我持有中國平安,觀點可能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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