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洋飛機比普通飛機多了什麼要求?
能飛越洋航線和極地航線的飛機比起普通飛機有什麼要求
先說共通的:
大家耳熟能詳的ETOPS在ICAO已經改名為EDTO(extended diversion time operations),相對認證寬鬆一些。歐洲的ETOPS指雙發,LROPS則針對三發及四發。 美國的ETOPS涵蓋了雙發到四發。三種認證時長略有區別,但是區別不是很大。不至於說同一機型,通過了三種認證卻一個給了120一個給了207一個給了330。。。
此外,多發延程運行並不是固定的。什麼概念呢?敲黑板!!!
就是我給你好裝備了,還得看航空公司你自己努力不努力。同樣777,有的公司就干出來330分鐘的飛行。從阿根廷到紐西蘭。有些公司至今還在207 240這個區間晃蕩。甚至有些還只有180分鐘。EDTO認證範圍從雙發擴展到四發,747-8就是330分鐘認證。
越洋航線分為幾種,一種是短時間跨水,一種是長時間跨水。 所以這就是造就了為什麼會有靈活航路的出現。靈活航路可以在飛機認證的跨水時間內,利用其較大值使得飛機的航路更直。下面放兩張圖,一張是120分鐘ETOPS飛機飛的圖,一張是207/330分鐘可以飛的圖:跨水越洋靈活航路不僅節省了將近300海里的航路距離。 更讓飛機可以輕鬆的借上西風帶的風。 曾經經歷過地速710多節的速度。成功幹了一次延誤兩小時,早到半小時的事情。。。。。。。。。
再來說說越洋一些大家不太知道的。比如RNP能力、CPDLC的使用、衛星電話的通連、HF通信最佳頻率獲取等等。。。這個可以直接百度。。。最後來說說極地運行。。。
極地運行和越洋運行比較類似,同樣對於rnp cpdlc 衛星電話 hf有要求。極地運行格外還要注意的簡單說下:1.對於地磁風暴和太陽輻射風暴的等級。2.對於防寒設備的配備要求,萬一迫降在極地內,要保證防寒。3.燃油冰點測試。4.在極地高緯度飛行不使用磁航向而是真航向。5.高緯度地區的慣導系統校準流程6.進入極地運行前的報文批准。。至於地面配合的我就不說了。。。等等。。。
@鯨鯨鯨 很多年沒飛越洋了,不知道新規定如何。求校正。謝 @TOP747 老哥邀。剛從FRA回來,一直處於懵逼的狀態睡了一天終於清醒許多。本回答引用了局方飛行標準司的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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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哥 @TOP747 的回答已經很通俗易懂了,我再補充一些每一延程運行等級的批准最低要求
一 雙發飛機
75分鐘
1、機身發動機組合無需具備延程運行型號設計批准。
2、局方評估機身發動機組合,確保沒有影響安全運行的因素。
3、機身發動機組合具備局方認可的足夠的可靠的運行經歷。
4、根據 CCAR-121.725 條的要求,合格證持有人必須確保飛機最嚴格的時限系統可以滿足 75+15 分鐘的要求。
5、除改航備降後再次起飛離場時不要求完成延程運行放行前維護檢查工作的情況以外,合格證持有人必須按照 CCAR-121.719 條維修方案的要求完成放行前維護檢查工作。(參見 3.2 和 3.3 條)
6、合格證持有人必須滿足 CCAR-121 部以及延程運行和極地運行諮詢通告中關於飛行運行的要
求。
7、合格證持有人無需滿足 MMEL 中關於 120 分鐘延程運行的規定。
8、合格證持有人必須按照其運行規範中批准的延程運行要求實施運行。
90分鐘
1、機身發動機組合必須具備 120 分鐘或以上延程運行型號設計批准。
2、機身發動機組合具備局方認可的足夠的可靠的運行經歷。
3、除改航備降後再次起飛離場時不要求完成延程運行放行前維護檢查工作的情況以外,合格證持有人必須按照 CCAR-121.719 條維修方案的要求完成放行前維護檢查工作。(參見 3.2 和 3.3 條)
4、合格證持有人必須滿足 CCAR-121 部以及延程運行和極地運行通告中關於飛行運行的要
求。
5、合格證持有人必須滿足 MMEL 中關於 120 分鐘延程運行的規定。
6、合格證持有人必須按照其運行規範中批准的延程運行要求實施運行。
120分鐘
1、 機身發動機組合必須具備 120 分鐘或以上延程運行型號設計批准。
2、 機身發動機組合具備近期連續 12 個日曆月的運行經歷。如合格證持有人具備其它機身發動機組合的 120 分鐘或以上的延程運行批准,並能夠證明所申請的機身發動機組合具備相同的可靠性水平,運行經歷要求可縮減至最少 6 個月;如果具備相似或同系列機身發動機組合的 120 分鐘或以上的延程運行批准,局方可免除該機身發動機組合的最低運行經歷要求。
3、 合格證持有人必須滿足 CCAR-121 部以及延程運行和極地運行通告中關於飛行運行和維修的要求。
4、 合格證持有人必須滿足 MMEL 中關於 120 分鐘延程運行的規定。
5、 合格證持有人必須按照其運行規範中批准的延程運行要求實施運行。
138分鐘
1、該等級批準是有限制條件的例外批准,只針對已經獲得批准實施 120 分鐘延程運行的合格證持有人特定的 120 分鐘延程運行航線。
2、機身發動機組合必須具備 120 分鐘或以上延程運行型號設計批准。對於型號設計僅被批准實施 120 分鐘延程運行的機身發動機組合,根據CCAR-121.725 條的要求,合格證持有人必須確保飛機最嚴格的時限系統可以滿足 138+15 分鐘的要求。
3、合格證持有人必須具備局方認可的足夠的 120 分鐘延程運行經歷。
4、合格證持有人必須滿足 CCAR-121 部和本諮詢通告中關於飛行運行和維修的要求。合格證持有人必須建立針對維修人員、簽派員和飛行機組人員的138 分鐘延程運行培訓大綱,並完成培訓。培訓的內容是所有 138 分鐘延程運行的特殊要求,包括局方提出的附加的 MEL 要求和其它要求。
5、合格證持有人必須滿足在 MMEL 中關於 180 分鐘延程運行的規定,如果沒有針對該機身發動機組合的 180 分鐘延程運行 MMEL,合格證持有人必須向局方申請批准適用於 138 分鐘延程運行的 MEL 附加要求。
6、只有在按照 120 分鐘延程運行標準無法高效運行時,才可以申請 138 分鐘延程運行批准。
7、在實際運行中,合格證持有人必須在可能的情況下,盡量計劃 120 分鐘或以內的延程運行。
8、如果由於政治、軍事活動、火山活動、臨時機場條件限制或機場天氣標準低於簽派或飛行放行標準等原因,在 120 分鐘範圍中無法找到一個可用的延程運行備降機場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此例外批准。
9、在每次按照 138 分鐘標準簽派或飛行放行時,合格證持有人必須通知機組成員,並告知這樣放行的理由。
10、 合格證持有人必須跟蹤記錄使用138分鐘例外批准的次數。
11、 合格證持有人必須按照其運行規範中批准的延程運行要求實施運行。
180分鐘
1、機身發動機組合必須具備 180 分鐘或以上延程運行型號設計批准。
2、機身發動機組合具備近期連續 12 個日曆月的 120 分鐘延程運行經歷。局方可以對這一要求進行增加或縮減,也可以決定哪些經歷可以代替 120 分鐘延程運行經歷,如合格證持有人具備其它機身發動機組合的 120 分鐘或以上的延程運行批准,並能夠證明所申請的機身發動機組合具備相同的可靠性水平,運行經歷要求可縮減至 6 個月;如其具備其他機身發動機組合的 180分鐘或以上的延程運行批准,運行經歷要求可縮減至 3 個月;如其具備相似或同系列機身發動機組合的 180 分鐘或以上的延程運行批准,可免除該機身發動機組合的運行經歷要求。
3、合格證持有人必須滿足 CCAR-121 部和本諮詢通告中關於飛行運行和維修的要求。
4、合格證持有人必須滿足 MMEL 中關於 180 分鐘延程運行的規定。
5、合格證持有人必須按照其運行規範中批准的延程運行要求實施運行。
207分鐘
1、該等級批準是有限制條件的例外批准,只針對已經獲得批准實施 180 分鐘延程運行的合格證持有人特定的 180 分鐘延程運行航線。
2、機身發動機組合必須具備 180 分鐘或以上延程運行型號設計批准。如果型號設計僅被批准實施 180 分鐘延程運行的機身發動機組合,根據CCAR-121.725 條的要求,合格證持有人必須確保飛機最嚴格的時限系統可以滿足 207+15 分鐘的要求。3、合格證持有人在獲得 180 分鐘延程運行批准之後,該機身發動機組合的延程運行經歷原則上不少於連續 6 個日曆月。
4、合格證持有人必須滿足 CCAR-121 部以及延程和極地運行通告中關於飛行運行和維修的要求。
5、除了在合格證持有人的最低設備清單的用於 180 分鐘延程運行的設備要求外,下列系統必須在簽派或飛行放行時是正常工作的:
(A) 燃油油量指示系統;
(B) APU,當延程運行需要使用APU時;
(C) 自動油門系統;
(D) CCAR-121.97或CCAR-121.714條要求的通信系統;
(E) 一台發動機失效後的自動著陸能力,如果飛行計劃是基於該功能定的。
6、只有在按照 180 分鐘延程運行標準無法高效運行時,才可以申請 207 分鐘延程運行批准。
7、在實際運行中,合格證持有人必須在可能的情況下,盡量計劃 180 分鐘或以內的延程運行。
8、 如果由於政治、軍事活動、火山活動、臨時機場條件限制或機場天氣標準低於簽派或飛行放行標準等原因,在 180 分鐘範圍中無法找到一個可用的延程運行備降機場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此例外批准。
9、在每次按照 207 分鐘標準簽派或飛行放行時,合格證持有人必須通知機組成員,並告知這樣放行的理由。
10、 合格證持有人在簽派或飛行放行中必須使用在改航時間207分鐘範圍內最近的可用延程運行備降機場。
11、 在實施此類飛行時,合格證持有人必須考慮空中交通服務常規使用的航路。
12、 合格證持有人必須跟蹤記錄使用207分鐘例外批准的次數。
13、 合格證持有人必須按照其運行規範中批准的延程運行要求實施運行。
240分鐘
1、 機身發動機組合必須具備 180 分鐘或以上延程運行型號設計批准。如果型號設計僅被批准實施 180 分鐘延程運行的機身發動機組合,根據CCAR-121.725 條的要求,合格證持有人必須確保飛機最嚴格的時限系統可以滿足 240+15 分鐘的要求
2、 合格證持有人已經獲得該機身發動機組合 180 分鐘延程運行的批准。
3、 合格證持有人在獲得 180 分鐘延程運行批准之後,該機身發動機組合的運行經歷不少於 8,000 飛行小時,且不少於連續 12 個日曆月。
4、 在實際運行中,合格證持有人必須在可能的情況下,盡量計劃 180 分鐘或以內的延程運行。
5、 在每次飛機按照 240 分鐘標準簽派或飛行放行時,合格證持有人必須通知機組成員,並告知這樣放行的理由。
6、 除了在合格證持有人的最低設備清單的用於 180 分鐘延程運行的設備要求外,下列系統必須在簽派或飛行放行時是正常工作的:
(A) 燃油油量指示系統;
(B) APU(包括滿足其設計標準的電源和氣源的供應能力),當延程運行需要使用 APU 時;
(C) 自動油門系統;
(D) CCAR-121.97或CCAR-121.714條要求的通信系統;
(E) 一台發動機失效後的自動著陸能力,如果飛行計劃是基於該功能制定的。
7、 合格證持有人必須滿足 CCAR-121 部以及延程和極地運行通告中關於飛行運行和維修的要求。
8、 合格證持有人在簽派或飛行放行中必須使用在改航時間 240 分鐘範圍內最近的可用延程運行備降機場。
9、 在實施此類飛行時,合格證持有人必須考慮空中交通服務常規使用的航路。
10、 合格證持有人為簽派員和飛行機組提供的手冊中應當明確界定,極端天氣條件達到什麼樣的標準不再考慮使用某備降機場。該標準應該獲得局方的認可。
11、 合格證持有人必須按照其運行規範中批准的延程運行要求實施運行。
超過240分鐘
1、 機身發動機組合必須具備 180 分鐘或以上延程運行型號設計批准。如果型號設計僅被批准實施 180 分鐘延程運行的機身發動機組合,根據CCAR-121.725 條的要求,合格證持有人必須確保飛機最嚴格的時限系統可以滿足申請的最大改航時間+15 分鐘的要求
2、 合格證持有人已經獲得該機身發動機組合 240 分鐘延程運行的批准。
3、 合格證持有人在獲得 180 分鐘延程運行批准之後,該機身發動機組合的運行經歷不少於 16,000 飛行小時,且不少於 24 個日曆月。
4、 合格證持有人在獲得 240 分鐘延程運行批准之後,該機身發動機組合的運行經歷不少於 12 個日曆月。
5、 在實際運行中,合格證持有人必須在可能的情況下,盡量計劃 180 分鐘或以內的延程運行。
6、 在每次飛機按照超過 240 分鐘標準簽派或飛行放行時,合格證持有人必須通知機組成員,並告知這樣放行的理由。
7、 除了在合格證持有人的最低設備清單的用於 180 分鐘延程運行的設備要求外,下列系統必須在簽派或飛行放行時是正常工作的:
(A) 燃油油量指示系統;
(B) APU(包括滿足其設計標準的電源和氣源的供應能力),當延程運行需要使用 APU 時;
(C) 自動油門系統;
(D) CCAR-121.97或CCAR-121.714條要求的通信系統;
(E) 一台發動機失效自動著陸能力,如果飛行計劃是基於該功能制定的。
8、 合格證持有人必須滿足 CCAR-121 部以及延程運行和極地運行通告中關於飛行運行和維修的要求。
9、 合格證持有人在簽派或飛行放行中必須列明使用在改航時間超過 240 分鐘範圍內最近的可用延程運行可選備降機場。
10、 在實施此類飛行時,合格證持有人必須考慮空中交通服務常規使用的航路
11、 合格證持有人為簽派員和飛行機組提供的手冊中應當明確界定,極端天氣條件達到什麼樣的標準不再考慮使用某備降機場。該標準應該獲得局方的認可。
12、 合格證持有人必須按照其運行規範中批准的延程運行要求實施運行。
二 多於兩台發動機的載客飛機
超過180分鐘
1、 除了 CCAR-121.718 條規定的情況以外,機身發動機組合必須具備 180 分鐘以上延程運行型號設計批准。
2、 合格證持有人必須確保飛機的系統滿足 CCAR-121.725 條關於時限系統的相關要求。
3、 合格證持有人應當在簽派或飛行放行中盡量使用最近的可用的延程運行備降機場。如果在航路某一點 240 分鐘(在標準條件下靜止大氣中以經批准的一台發動機不工作時的巡航速度飛行)範圍內沒有可用的延程運行備降機場,合格證持有人必須使用最近的可用的延程運行備降機場或極地運行改航機場(如適用)。
4、 所申請延程運行最大改航時間對應的最低設備清單(MEL)限制:
(A) 燃油油量指示系統工作正常;
(B) CCAR-121.97或CCAR-121.714條規定的通信系統工作正常。
5、 合格證持有人必須按照其運行規範中批准的延程運行要求實施運行。
6、 延程運行最大改航時間的確定和批准不得超過飛機最嚴格的時限系統時間限制減去 15 分鐘。
三 極地運行的批准
除以上適用要求外合格證持有人的手冊系統中還必須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 極地航線可選的改航機場,以及在改航備降關注時間段內這些機場需滿足的條件。
2、 除全貨機補充運行外,每個改航機場的旅客航程恢復計劃。
3、 防燃油結冰政策與燃油結冰監控程序。
4、 確保極地運行通信能力的計劃。
5、 極地運行 MEL。
6、 極地運行的訓練和培訓計劃。
7、 在太陽耀斑活動期間,減輕機組人員暴露在輻射中的方案。
8、 每架實施極地運行的飛機上配備至少兩套專用防寒抗浸服的要求。對於不會發生極端寒冷天氣不需要配備這些設備的季節,局方可以放鬆該項要求。
9、 局方認為必要的其它要求。
第一次用網頁版知乎 我猜排版一定會很迷
多了ETOPS認證的要求。也就是一個引擎失效下,用剩下的那個引擎,還能堅持多久。ETOPS 120意味著單引擎還能飛120分鐘。跨洋飛行之所以有ETOPS要求,因為洋上沒有足夠的備降機場。特別是即便有機場,跑道長度也不一定足夠起降。所以如果需要越洋飛行,需要知道在航線上任意一點到最近的備降機場的時間距離,取所有這些值的最大值。如果最短時間距離的最大值是80分鐘,那麼就需要值飛飛機獲得ETOPS 80認證;現實中沒有ETOPS 80,那麼就用ETOPS 90認證
雙發飛機有etops要求,貌似777出廠自帶,330需要驗證。如果飛機裝了cpdlc,sat,wifi 那就基本完美了。
咳咳,謝邀,說實話,點贊最多的那位回答的非常厲害,懂得也非常多,說得也稱得上標準答案了,我就不獻醜了
進口硅膠質量好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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