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壞情況,上海商住這次整頓之後無法住人,能否退房?

上海商住房近日整頓消息頻出,而去年限購提升之後,上海商住市場十分活躍,2016年一整年銷售的商住用房非常多,而大部分為期房,至群年年底未竣工交付,而如今出台政策,將對已售未竣工、已售竣工未入住等幾類商住項目進行整改,而其關鍵是對於已交付房款,而未拿鑰匙,未入住這些業主,能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退房拿回房款?很多業主在簽訂購房合同時,開發商在合同上都不會寫商住用途,而是辦公用途,因此在合同上,很多業主可能不佔理,但是當時售房宣傳,資料,都是已住房為誘惑,不限購為誘惑,因此,而如果政府嚴格執法,導致商住無法住人,能否退房呢?


全國各地有多少商住,存在很多年了,從來都是可商可住,已住為主,地球人都知道。要不是看中商住房的居住功能,要不是政府長期默許,要不是開發商長期忽悠,誰會背著巨額貸款,花幾百萬在鳥不拉屎的地方買這種通風不良,環境複雜,費用巨貴的房子?這會錢被你們忽悠到手了,你說幾百萬隻能當庫房,讓幾十萬戶人傾家蕩產?要麼那你全額退款,雙倍賠償啊。要麼以交易完成網簽為限制,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不要讓無辜民眾承擔。


購房合同一般會約定交房期限的。如果因為開發商的原因無法交房,購房者可以按照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直至解除合同退款。 因網上無法審閱文本,建議帶上書面材料當面諮詢當地律師為宜。


把當年宣傳冊留著,告他虛假宣傳。


這次整頓貌似是高層政策的博弈,其實去年從年初到年終,政策都以引導為主,而年底至今開始突發整頓,可以看出權力鬥爭引起政策的搖擺。

另外,去年底至今確實很多不正規的小業主,小公司,小品牌進入商住市場,這也是政策從嚴的起因。

我預計政策總體是從寬引導,提高行業門檻,過濾掉炒作投機者。


開發商的宣傳冊為要約邀請,未來與宣傳冊內容不符,是違約。若未來涉及整改退房,開發商應賠償包括房款外的一切損失。


因為這不屬於要去的庫存啊。


中科院還拿地蓋房子,還蓋商住,花橋中科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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