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銀行給你賬戶上錯打了12億,你會怎麼做?
同打錯12億的新聞
先說正事:這是假新聞,是某煙草廠商的營銷事件,希望大家不要再當真事傳播,媒體賬號也儘快刪掉,以後注意加強對新聞真實性的審核。
1月17日這個「銀行多轉了12億」的新聞迅速傳播開來,藉助著許多媒體大V的傳播,賺足了眼球。
我最開始在新聞平台澎湃新聞看到但是,作為前互聯網廣告從業者的我(微博@趙會長)很快發現不太對,因為這正是一些公司常用的廣告套路,是一條很標準的「假新聞事件營銷」。
事情從頭到尾都是假的,先是廣告公司文案編故事,小號發出來,花錢找大號幫推,熱度一上去,很多媒體號也跟著轉起來,然後就披上了「新聞」的外衣開始到處傳播。
這種手法的特點是,裡面總會找到某個品牌假裝不經意的出現,跟事件本身無關,但牌子一定是清晰醒目。本來的話題其實也想往「才兩百塊錢加一包煙,那包煙得多貴啊」這個方向上引導。
借著這個例子,也給大家普及一下如何簡單區分真新聞和營銷事件。一般從三點來分析:事實,邏輯,消息來源。事實
事實指的是你能確切了解到的常識和客觀真相。
我打電話問了一下在農商銀行工作的朋友,他聽完就說太扯了,因為農商銀行的系統有規定,存現20萬以上需要主管親自審核並授權,200萬以上需要總行遠程授權,存12億現金他沒遇到過,估計驚動行長都有可能。而且,大家可要知道,我們國家有一個很重要的部門——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這麼大數額資金在私人賬戶流入流出是一定會受到質詢的。根據這些事實可以知道,轉錯1,200,000,000這事兒不可能這麼簡單發生,也不可能這麼悄無聲息的結束。邏輯
邏輯是指根據普世道理,想想看可行性。如果一家銀行的漏洞大到,職員可以不引起別人注意就往私人賬戶里轉12億,那這銀行簡直跟鬧著玩兒一樣,也太不保險了。如果漏洞這麼大,那銀行職員早攜全家逃到邁阿密海灘曬日光浴了。
消息來源
跟著消息的引用路徑,找到誰是第一個發出來的。我先看到的是澎湃新聞發出,澎湃新聞標明了引自北京青年報在北京青年報賬號上找到這篇新聞,從他的配圖裡可以看出,他是從一個私人賬戶@用戶6055207173 轉載過來的而最終點開新聞源頭 @用戶6055207173 的主頁,發現這是一個剛註冊不久的小號,連頭像都沒設置,並且微博也都全刪掉了。
至於為什麼刪除,應該是看話題導向有點偏離,很多人都在批判銀行。而且國家網信辦多次強調過對於虛假新聞營銷的打擊,策劃的公司內心肯定是有點虛的。
在這些假新聞蔓延的過程中,我認為責任最大的是跟風傳播的媒體賬號,他們本來應該擔負起鑒別新聞真偽的責任,樹立權威形象,而實際上卻經常無腦轉發一些吸引眼球的「故事會」,把鑒別的工作交給了讀者。如果你同意我的觀點,請幫我轉發一下,希望更多的媒體能看到這篇文章,早日刪掉假新聞,加強審核管理。(微博@趙會長)視頻版:微博我會給全中國每人發一億
緊急插播一下,現在似乎有一些消息反轉,支出上述問題是假新聞,這是闢謠的鏈接:如果銀行給你賬戶上錯打了12億,你會怎麼做? - 錢 - 知乎。
我目前沒有更可靠的信息源來判斷原新聞和闢謠貼哪一個是真實的,先把鏈接給一下,希望大家留個心眼。
新聞真實性不影響開腦洞,原答案就不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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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很有意思,之前看到新聞的時候也在思考,如果不考慮違法手段,如何將銀行錯打12億事件的利益最大化。
下面結合個人的法律理解,開一點小小的腦洞:
1、利息實際上無法保留。
銀行因為工作失誤錯打進個人賬戶的12億元在法律性質上屬於不當得利,也就是指沒有合法根據,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第131條:返還的不當利益,應當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當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勞務管理費用後,應當予以收繳。
也就是說,不但存款的利息會作為不當得利的孳息予以收繳,如果使用該12億元進行投資,所獲收益也會在扣除勞務管理費用後依法收繳。
@vczh 在答案中提到的利息方案實際上是不可行的。
2、就我的個人經驗看,利用十二億元存款清單騙取類似天使投資人資格或者私募基金的資質准入也並不可行。一方面來講,凡是涉及到以持有資產進行資質准入的項目都會有一個承諾書籤署,在明知自己不具有十二億存款的前提下進行虛假承諾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另一方面十二億存款不是一個小數目,短時間內銀行就會找上門,一旦真相水落石出,違法所得是要進行收繳的。
也就是講,且不論用虛假財產清單能不能逃過盡職調查等檢驗程序,也不說混進某個圈子是不是就能有立竿見影的收益,就說賺到了錢,用不了幾天就要被收繳,自己還要吃幾年牢飯,這買賣絕對是虧本的。
3、我個人感覺,利用銀行工作失誤如何牟利這個問題,如何破題絕不能依賴於公開的對十二億元的使用或佔有,因為這樣極易踩到侵占罪的紅線,以十二億元如此巨大的數目,一旦踩線可能夠在監獄裡讀個博了。
由於無法實際的使用這十二億元,所以我們實際上能夠獲得的收益取決於銀行的工作人員與銀行間有多大的利益分歧,或者說,櫃員乃至分行責任人願意花多少錢來隱瞞事件。
有一點很多人都沒有注意,銀行實際上是有權直接划走錯打的存款的。銀行要求當事人到窗口配合操作不是銀行方面的必經程序,而是銀行僱員為了隱瞞工作失誤的私人行為。
因為雖然銀行其實有權划走因為操作失誤而誤劃入個人賬戶的十二億元,但這種直接從客戶賬戶劃款的行為顯然要經過一系列的審批手續,在這個審批過程中,櫃員乃至該分行負責人員的工作失誤必然會在整個系統內被披露上報,這對於責任人員甚至分行負責人都是極為不利的。對於銀行這樣的系統而言,這種工作履歷上的污點對今後的所有升遷事宜都會造成重大的影響,這意味著之前的努力全部毀於一旦。這也就是為什麼新聞報道中,銀行僱員緊急聯繫當事人,按照劃賬的一般性操作將十二億巨款划到其他賬戶來進行銷賬,並在事後給予當事人兩百元紅包來「封口」。
事實上,恰恰是這種銷賬方式,可能蘊含著更大的合規性風險。
一個龐大系統,永遠無法倖免的弊病就是管理者和系統的所有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以及建築在其上的利益分歧。對於這十二億元來說,銀行系統作為權利人,理所當然的擁有隨時劃轉的權力,但是銀行系統的權力實現依賴於一個個銀行行長及下屬僱員,為了防止僱員的監守自盜,銀行方面制訂了紛繁複雜的審批和操作流程以及一系列疏漏的懲罰措施,這些規則的建立一方面使得銀行系統得以在一個穩定的狀態下運行,但另一方面,也會大大增加直接責任人員隱瞞舞弊的動機,規則越嚴苛,懲罰措施越嚴格,僱員就越有利用個人財產甚至銀行資產進行「私了」的動機和衝動。也就是說,對於銀行來說,劃轉錢款即可,但對於銀行僱員來說,隱蔽的解決事件才符合其核心利益。這之間的分歧就是我們收益的來源。
放在這件事上,其實我們無非需要知道兩個信息:
1、此次事件如果在系統內全面披露,當事人及其領導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2、為了規避上述處罰,他們願意並且有能力付出多大代價?
然後以配合銀行工作的獎勵款和銀行工作失職的補償款名義要求上述款項就可以了。
最後,以上只是開個腦洞,直接還錢是最好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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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讀到這個答案的人越來越多了,臨時加一段話:
以上所有的討論,就像法學生討論什麼犯罪手段無法被目前的歸責原則所囊括這種學理問題一樣,只不過是腦洞遊戲而已。
銀行的工作人員工作失職固然需要懲罰,惡意地利用這一點去威脅乃至勒索絕不是我答案的本意。如果說我的答案能夠帶來一點新的思考的話,希望大家能夠將目光集中在僵化的制度所導致的執行者的權利尋租和設計者的初衷的背離上;一方面作為制度的設計者應當充分考慮實行者與所有者的利益分歧,或是加強監督,或是改以合適的激勵機制來保障制度的運行。另一方面作為一般公民,要時刻警惕這種可能出現在任何龐大組織的頑疾。
某種程度上說,惡性事件當中地方官員的「捂蓋子」和我今天講到的「私了」如出一轍。
我理解銀行作為一個龐大系統,店大欺客的霸道引起了很多知友的不滿,這一次的事件甚至這一個問題未嘗沒有看熱鬧不嫌事大的幸災樂禍的心態,然而希望大家能夠理性的作出區分,銀行是銀行,銀行的工作者是銀行的工作者。就像我上文提到的,銀行與銀行工作者的利益方向未必一致一樣,銀行的「惡」與銀行工作者的好壞也未必一致。
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淫者見淫,如果之前的腦洞當中只看到了「私了」可能獲得的錢,未免太Low了,我在腦洞的,是一整個制度。
以上。
作為銀行狗,這是假新聞!!!!櫃員的許可權不可能有這麼大。前台金額大於等於五萬都要授權,中後台的同業拆藉資金業務也要各種審批複核授權。12億啊,多少基礎網點的全部存款加起來都沒這麼多。
找50個騙子帳號打過去,
包括但不限於:- 簡訊電話
- 重金求子
- 猜猜我是誰
- 網遊中獎
- 孩子被綁架/車禍
- 催繳電話/寬頻/煤氣/廣電費
一個號打幾百萬,打到他們哭為止。
就一直存著不要動,等到銀行發現了,還給他。如果他要利息,就打官司拖著,反正是銀行的過錯,沒勝算的(逃
嗯,核心問題是,在中國發假新聞,製造營銷事件是沒有追責機制的。
營銷這類東西,色情,暴力,金錢,社會矛盾,人咬狗奪人眼球。
編造這類新聞當營銷號引發傳播一定是有效的。
年終獎發個超跑,發個房子……
小三小四當街廝打,赤身裸體……
銀行轉12億,撿到價值1億的鑽石……
城管、警察、保安又打人了……
這類東西,炒作出來營銷號,然後接單,水軍刷一刷。企業公關的錢就走了。
而發出來的東西帶來的負面效應,是沒有人追責的。
類似的還有一些雞湯類的東西。也是這個效果。-
我會瀏覽黃色網站,中個木馬,讓騙子把卡里的錢轉走,然後,等著看戲。
媽的敢盜我的遊戲帳號,跟國家解釋去吧。
.震驚!他曾經擁有12億,如今卻只剩200元和1包煙————————————————————————————————我先發條新聞壓壓驚,職業習慣了……至於怎麼辦也沒啥辦法啊……,還錢唄。最多要點補償。
剛入行的本寶寶曾經和某大哥一起做台,哦不,是坐櫃檯.....
期間談起過我行上古時代曾經發生的一件事,某位大神給人存錢的時候一邊存錢一邊跟會計主管在聊天,結果把金額那一欄輸成了身份證號了......
想想啊,37XXXXXXXXXXXXXXXX,十八位啊........於是我就開始掰手指頭算,個十百千萬十萬百萬千萬億十億百億千億萬億.......往上就超出我的知識範圍了......說了是上古時代嘛,會計系統還不完善,櫃員和主管聊的那叫一個飛起,誰也沒有發現問題。
過了十分鐘......北京總行來電話了:卧槽你們在搞毛?系統里的現金箱都爆了~你們是不是想搞事啊巴拉巴拉巴拉~
最後倆人都被處理了......
然後大哥來了一句,這麼多錢要是過了夜,出了利息咋辦?
於是作為計算大神的我開始手腳並用的計算存一天的活期利息~
具體的金額我已經忘了,算出來也是個天文數字
這麼多錢,該怎麼花啊~
於是整個下午我們都在暢想著如何花錢......臉上洋溢著幸福的笑容~~~~~
就彷彿錢已經到賬的樣子~~~參與過某大型商業銀行系統的開發,正常流程下這種情況不可能出現。你的櫃員賬號許可權會有資金限額,同時完成經辦操作後需要複核人員複核。對這個新聞ta信ta疑。
晚上睡不著,強答一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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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個可能性實在太小了,前台人員操作時,現金二十萬就需要授權了,轉賬五十萬也需要授權,金額更大還需要遠程授權。(前台授權時就需要主管審核了,如果是觸發遠程授權就需要再加上授權中心人員授權了)這麼大金額的交易除了經辦人員最少還有兩個把關的人員,除此之外,我們行還有即時預警系統,主管會立即收到預警信息的。可能各個銀行的內部管理不一樣,但是大體上原則和流程是差不多的,所以,發生這樣事件的可能性實在是小的不行。就算是發生了,也會立刻沖正的。一旦發生這事,估計要是我,立馬找主管授權取消交易,然後立刻報警報告上級。內部處理肯定少不了,對外顧客就是陪笑臉個人送點禮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對於顧客來說,想要撈多大好處,基本不可能。畢竟這是不當得利。其他好處就是責難下銀行, 他們願意花多大代價把這事盡量不鬧大咯。畢竟現在的形式下銀行真的算是弱勢群體。可憐的搬磚 真要睡了,搞不懂自己連續上班快一個月了還有精神不睡覺,罪過啊。不用集五福了,給大家都發個紅包吧!: )
以下全是YY ,別當真,提供個思路而已。
----------------------------------------------------------我隨身帶著幾張不知道是誰的銀行卡,以前操作過一些不正當的提現取錢。要是我遇到這個情況,第一時間購買去泰國或者東南亞的機票,然後打飛的去機場,在途中去比特幣平台註冊多個賬戶。
我現有的錢全部給父母,然後和他們說不用擔心,好好照顧自己。
然後斷絕一切通訊聯繫,既然要做,絕對會暴露,需要考慮的是如何把錢拿到手,還有逃跑。
到國外後把錢全部充值到比特幣平台,然後多個小號間來回交易數次,最後提現到不知名的銀行卡。
取出一筆錢在當地購買多個身份。(泰國和東南亞那邊很容易能搞到這樣的真實身份)
還是利用比特幣,萊特幣等虛擬幣操作交易,把那筆錢化整為零,也可以用這些身份創建多個瑞士銀行賬戶,分一筆錢進去。取出一些周轉。
基本就這樣把錢分割出來,放在多個虛擬幣賬戶,和虛擬身份賬戶上。
然後整容!擁有全新的相貌和身份。
再用錢買美國綠卡,移民到美國去!有了美國新身份後,把那些錢再轉回到自己的卡上,全程用虛擬幣操作,不可追蹤。
以上!
這可是12億啊,其他回答都裝什麼有錢人啊。雖然風險很大,我覺得值得拼一次。煙草公司或成最大贏家?
當然是趕緊還回去,我的黨性我的原則擺在這裡,怎麼能夠貪圖國家的錢呢!
上交,要求開新聞發布會,拉點贊助和廣告(例如煙草公司)。
上交前到銀行拉張12億資產清單,找幾個「天使投資網站」,申請成為天使投資人,之後就會每天收到不同的商業企劃書,把好的企劃書倒賣或者自己干。
然後寫篇「失去12億後我如何再賺回來」,再加點軟廣告在裡面。之前也是個支行做業務的時候給人存現金,手敲的很快結果系統有點卡,桂圓就敲多了好幾位數一順手就提交了,授權也沒認真看就給過去了,給某人存了幾個億吧。
然後不過半分鐘,支行櫃檯所有電話都響了,因為分行頭寸發現突然多了那麼多現金肯定爆炸了。支行發現以後然後立馬沖正掉業務,讓客戶回來再做一次存款,道了個歉,送了客戶一袋米。
所以不要意淫什麼十二億什麼的,過夜產生利息什麼的更不用想了,晚上帳都平不了。幾百幾千桂圓會求你會給你送東西讓你幫忙一下,但是到這個數字級別,誰都擔不起,管你這錢怎麼轉,最後絕對要弄回來的。先把暗戀的女神叫出來,讓她看看我的存款餘額,然後啪啪啪,然後趕緊還回去!
友情提示,最後一步很重要,要還回去!另外我想問一下法律系的同學,如果真的實施了這算詐騙嗎?step 1:支付寶轉給自己的另一個賬戶,再轉回來。
step 2:坐等明年的支付寶年賬單。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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