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題中出現「哪個更重要」時,應如何解釋「更」字?

比如理想和現實哪個更重要,辯論中常常會變成「理想和現實哪個可以被去掉」,那麼對於二三辯手來說應如何說清楚「更重要」呢?


謝邀思密達~

……嗯,我覺得對「更」的理解,其實就是定標準吧

記得大一培訓的時候講了四個方法(?? . ??)

(翻翻筆記之後)

……咳,是這樣的

1.需求出發。當時記下來的是創造需求然後定標準,進行兩部論證……我說現在有點看不懂了會被前輩們打嗎……大概意思就是說,看辯題里關鍵詞的需求,然後看何者更有利於滿足需求或者能不能滿足需求,從而提升其優先順序,證明其更重要,大概這個意思。

2.邊際效益。……嗯這個記的清楚些。比較雙方均投入少量,然後看哪個效果更明顯就好~

3.衝突比較。看衝突發生的時候取捨表明重要程度。

4.缺失性比較。看其中一個不存在的後果。不過這一點我標了個注釋—說服力較弱,因為二者出現機會不均等。

關於「更」……我基本就理解成這樣了。

以上~


黃執中學長網易博客

價值辯論中的比較(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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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賣弄小聰明的人真多。

嗯,關於比較型辯題我見過最好的答案,是章孜寫過的關於比較標準的文章。

只有充分理解了比較標準、比較這些動作到底在幹嘛,可能才不會蠢到說一個比較型辯題需要N個標準,或標準立成傻大空,或疾呼缺失性比較沒法用這些似是而非的問題。

以及,我覺得比較型辯題作為如此常見的一種題型,答案質量之低有點實在說不過去。


題主的問題很經典,幾乎每個接觸辯論的人都會體會到,這是經典的比較型辯題,一般來說正反雙反各執一種主張,然後看誰能夠為自己的主張作出有力的論證和辯護,這是此類辯題的基本思路。

首先我們不妨看看「能不能被去掉」實際上是在告訴我們什麼。

【不能被去掉】實際上告訴我們的是【不能或缺】,但是在這一層次上是不能體現出【更】的,原因很簡單:因為一旦你的對手能夠證明他們主張的東西也是不可或缺的,就會導致兩邊都不可或缺,結果是雙方的勢均力敵都很重要,不存在誰更重要一說。

所以,證明誰更加重要應該有其他的評判標準,不可或缺性只能作為最基礎的論證。

借用執中少爺的四字概括,我們在思考標準問題的時候可以舉一反三

「需根解損」 (註:以下為個人總結,少爺另有原意,見附文)

需:需求性。什麼意思?你的主張,在我們所討論的領域內,正好是我們所需要的東西。在論證我比你更的時候,完整的表述是:相比於你的觀點,我的東西更加為人們需要。

打個比方,【孝敬長輩更應該注重精神層面還是物質層面】,在需求性上,精神更好論證。因為在人們的【常識】中,老人的生活是孤單而需要陪伴的,長輩在面對晚輩的時候,更加期待晚輩的精神關懷,所以長輩更加【需要】或者說【缺】精神層面的孝敬。這是第一種標準。

根:根屬性。指的是我的主張能夠解決問題的根本,對症下藥。而在比較的時候,完整的表述是:問題的根本出在A上,你的主張不能解決A,而我的主張可以解決A的問題,所以我能更好的解決問題的根本。

舉例看,【大學生順利就業的關鍵在於專業知識還是就業觀念】,作為就業觀念的持方,我會擺出當下的數據和例子,來說明專業知識達標的大學生仍然就業不順利,問題的根本就不在於知識的缺乏,所以再強調知識,不如轉變觀念來得有意義。所以可以論證出,知識更加重要。論證知識是關鍵的一方,同樣可以想辦法論證知識的缺乏是就業不順利的根本,然後得出知識為關鍵的結論。

解:解決力,在現實中能夠發揮怎麼樣的效果。可以理解為【可行性】。比較中的表述為:我在現實中,操作起來比你更容易,更能解決問題,我更具有可行性。

損:損益比,也可以理解為【效益】。就是比較成本和收益誰更優。表述為:我付出同樣多的代價,我能夠辦的更好,收穫更多。或者我們達成同樣多的效果,我比你付出更少。

後兩個標準的運用是共通的,我用一個例子來說明:

【治理中國式過馬路應該以管代罰還是以罰代管】,作為以管代罰一方,我作如下論述:如果罰要達到好的效果,必然要做到公正客觀,而不失規範(否則有違法律權威,依舊法不責眾)那麼,在處罰一個行人就至少需要兩個警察的情況下,如果追求違法必究,在所有的路口都要運用罰,那麼警察的數量恐怕比行人還要多,以罰取代管理,小範圍可以,推廣至整個城市客觀上成本太高效果還不好。發現了嘛,解決力和損益比兩種標準最好的功用是來攻擊對方,因為這會增加對方的論證義務,對方必須解釋所有的問題並告訴大家為什麼不會出現大家擔憂的情況。

辯論是一種效率遊戲,比的是誰在有限的時間更能說服聽眾。你要把你的觀點完整,有力地表達出來,需要很多的前提,所幸,如果你的論證前提中有一部分是聽眾的常識,恭喜你,這一部分你是不需要花力氣證明的。

所以論證兩方誰更加重要的時候,不妨就上述四點去思考一下,有哪些符合大眾常識的前提,可以作為支持自己觀點的依據。

以上是我個人的理解,若有偏失,懇請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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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文中提及的需根解損,本意是一種思考政策辯的思維,少爺的原意並非筆者所總結的重要性評判標準。寫此文無非是一些個人經驗的總結,對於初學者筆者建議還是要了解一下詞語的原意和出處。

黃執中:辯論十講之正反方決策思考(需根解損)


標準!

更重要,不是一個非此即彼的問題,所以說論證了再多的必要性也沒有用。

關鍵在於給出一個比較誰更重要的標準

這個標準有兩點要求:

一:能夠得人心,讓評委觀眾認可,不能為了打辯論強推一個理論或者標準

二:能夠讓己方的論證站的住腳,讓己方的論證得到充分的展開


本質就是自己定個標準,然後說服觀眾自己的標準比對方更好……比如吃比喝更重要,那麼定義更重要的標準是更有嚼勁的就更重要,所以論證吃比喝更重要。而你需要說服的重點,無非是讓評委接受你的標準更合理……當然標準是要深思和包裝的,不會如舉例這麼拙劣


不能被去掉,本身也是一個標準。許多人矯枉過正,動不動什麼缺失性比較,打辯論把自己打傻了,多用腦子想想,聽到一個沒弄懂的概念自以為就是發現真理了。。。你特么再菜也是個辯手啊。。


舉例

我方從未否認理想存在的重要性,但當理想與現實相比時,現實比理想更具有重要性。所以,我方堅定的認為現實比理想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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