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滾對一個人的影響到底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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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

我這一代的文藝青年(85前),大多經歷過這個過程:

【被搖滾樂瞬間擊中】→
【太神聖了】→
【跟搖滾樂比起來流行音樂簡直就是垃圾】→
【搖滾不死】→
【搖滾精神最偉大】→【原來搖滾是可以細分成這麼多】→【你們這些傻逼根本不懂搖滾】→【好像很多偉大的搖滾作品背後都有很深的文化背景】→【應該多讀點書】→【原來搖滾樂的發展史就是近代人類社會發展史的縮影】→【搖滾樂其實沒那麼牛逼】→【只是流行文化的一個分支】→【很多流行音樂比搖滾樂精緻得多有水準得多】→【搖滾被標籤化了】→【哪有什麼搖滾精神】→【音樂真偉大】→【我真的不懂什麼是搖滾】

在這個過程中,「什麼是搖滾」變得越來越不重要,越來越關注音樂和文化本身,有過叛逆的階段(現在也不安分),但對於憤怒的表達不再表象化,最重要的是在這個過程中學會了思考,學會了另外一種思維方式。

身邊十幾年來一起聽搖滾、玩音樂的朋友,多多少少都被搖滾改變了一些,或者應該說,是性格使然,性格中有願意獨立思考、願意追求真理的一面,在最熱血的年紀里,被搖滾樂這個催化劑給推動了。每個人性格不同,在搖滾樂帶來的思考中,對於世界的看法、對待生活的姿態各不一樣。

也是因為性格使然,有這樣潛質的性格,即使沒有遇到搖滾樂,也會有其他東西激發出這一面,也許是文學,也許是電影。

【補充】

搖滾樂給人的不一定都是好的一面,也會有誤導人的一面。

有人因為搖滾、文學、電影等等,學會了獨立思考、打開了視野,更真誠更勇敢地去面對自己面對世界。

也有人因為文藝的種種,給自己打標籤,自己把自己限定死了,人云亦云,本質上跟追星族沒什麼區別,逃避現實,看不清自己也不想看清世界。

偉大的雲母逼教育我們:坐上了火車踏上綠草地,扛著大旗玩命往前擠,青春青春青你媽了個逼,才活了幾天就開始回憶。


很多人對我的第一感覺是:這傢伙肯定是庸俗的一個人。深入了解後,我很拒絕他們改變最初的看法,我認為披上「文藝青年」的標籤才是對我最大的傷害。

這社會很幽默,我讀書時拚命想獲取的「文藝青年」標籤在現今世道下愈發變成了一種諷刺。

我年少時常把小說的零碎片段投稿於《萌芽》、《收穫》,最終以石沉大海收場,但是在我們信息閉塞的縣城學校這傳的很快,老師把我作為讀書榜樣、同學間常以「文藝青年」稱呼我。閱讀馬塞爾·普魯斯特《追憶似水年華》、米歇爾·福柯《性史》以及讓·保羅·薩特《存在與虛無》的確讓我獲得同齡人的讚譽,這種輕而易舉獲得的滿足感在我成為藝術生後顯得日益膨脹。

現在看來很可笑,對於16歲的我來說,那時並不知道這些書是靠閱歷去理解的,當時的我不足夠負擔那些晦澀字眼的容量和解讀的能力。我和那些國外名著之間隔著的距離是半推半就,我知道它們,卻讀不懂它們。( @張佳瑋 信陵公子以前也是愛「掉書袋」的呀)

總覺得搞藝術的人要有搞藝術的樣子,最終卻發現自己只學會了樣子,留著披肩的長髮、穿著沾滿顏料的破爛牛仔褲、抽著低劣的香煙,對於繪畫的理解僅是局限於區別了阿格里巴和伏爾泰。那又怎樣呢?我是「搞藝術」的,所以我必須憤怒、必須暴躁、必須傷感、必須墮落,因為我內心是那麼地自視清高、與眾不同,我才懶得搭理那些鑽書眼的好孩子。在緊張無趣的高中學業生涯我有了另外一個發泄渠道——搖滾樂,它和海子的詩成為我高中時代頻繁出沒的床頭客。

我的家鄉在江蘇省北部靠近沂蒙山區的地方,互聯網還未流行,QQ那時還叫QICQ。我的高中在偏遠的城鎮,唯一能接觸外界娛樂信息的渠道多是校門口擺攤的小青年,他那兒販售著各式各樣的磁帶,有港台、有大陸、也有日韓,偶爾會出現布蘭妮、邁克爾·傑克遜歐美明星的磁帶,如果我是十幾歲的小姑娘,做夢都會嫁給他。

周六的晚上照常吃完北門口的麻辣燙,閑遛到磁帶攤頭,一張帶著污漬的山寨磁帶封面吸引了我,這盤磁帶我見過多次,一直無人認領。也是奇怪,我當時是那麼自然的抄起了它,這就是緣分吧。晚上宿舍的同學閑扯著七班八班的姑娘,我把這盤磁帶塞進了隨聲聽,這一晚輾轉難眠,這盤磁帶在我內心燒起一把熊熊之火,也像它的名字:《中國火》。

後來,這盤記錄著張楚《姐姐》、面孔《給我一點愛 》、.紅色部隊《累》、 黑豹《別去糟蹋》、唐朝《飛翔鳥 》的磁帶常在深夜晚上的宿舍里播放著,它讓我們暫忘了姑娘的漂亮、暫忘了疲憊的學業。

我後來買過許巍、鮑家街43號、唐朝、Guns "N" Rose、Metallica、Bon Jovi...,甚至Smashing Pumpkins的磁帶都是在這個擺攤小青年那裡獲得,我一度覺得他是讀過南京某高校的輟學生,見識寬廣。我常想如果世界即將崩塌,我寧願葬在搖滾樂的海洋里。

我幻想的「背起行囊,帶著一腔熱血,帶著理想,離開了心愛的姑娘,離開了故鄉,踏在去往異鄉的路上」終於到來了。2005年高中畢業,該來的終究到來,一個兄弟一個兄弟地離開學校,我是宿舍最後一個打包行李,第二天就要走了,自己睡在宿舍里抽了一宿的煙,反覆地聽許巍《那一年》專輯,嘴角麻木,哭的稀里嘩啦。

文學閱讀所不能給予的真實感受,統統在搖滾樂里實現了,我覺得自己的整個青春歷程都在裡面找到了共鳴。

高考結束的暑假,我回到了縣城,學會了上網也買了很多關於搖滾樂的書,把李宏傑《搖滾聖經》和《通俗歌曲》里介紹的樂隊聽個遍,披頭士、老鷹、齊柏林飛船、滾石、平克·弗洛伊德、瑪麗蓮·曼森、狂想曲、深紫、鮑勃·迪倫、珍珠果醬、黑色安息日...,樂此不疲的搜集他們的現場視頻,你們有誰還記得那個叫風向逆轉的網站?

大學時代我的戀人是南京人,我們時常坐在公交車上聽著李志,車窗外的冷雨阻擋不了我們緊緊的相擁。那幾年,我以為我擁有了全世界,我告訴她,我愛你,也愛南京。後來她把我拋棄,我一個人在草場門無比失落。你傾盡所有對她好,寵著她,縱容她的任性,現今這一切卻常被一首《你離開了南京,從此沒有人和我說話》把記憶泛起。愛情啊,終究還是敵不過一首歌。

我今年30歲了,稜角被打磨後圓潤的像塊鵝卵石,最終變成了年少時厭惡的世人模樣,可能每個人成長了都要經歷這種痛苦。唯獨聽搖滾樂的時候,才能喚醒我內心裡純凈的那個人,這種感覺我想你應該懂。

再回頭,一切都已經是雲煙。遺憾,再也回不去了,也許人生有了這個詞的存在,所以才值得我們去回味。

雖然我現在聽Leonard Cohen 、Neill Young、John Denver、Billy joel...,沒了搖滾樂的憤怒。但我依然能告訴不諳世事的你,搖滾樂對我的影響:它深刻的改變了我,改變了我的生活方式,改變了我的思考方式,讓我不在乎別人的看法。它讓我變成有堅定信念的小人物,不滿足於隱忍的生活。它給我難以忘懷的記憶,讓我此時此刻還能在知乎上寫著故事分享給你。

嗯,搖滾樂就是這樣神奇。


想起我們的酵母菌郭小寒曾經因熱愛搖滾而剋死一眾搖滾雜誌的事迹(大霧)……

經酵母本人同意,上文!

本文原發表於樂童音樂微信公眾號(yuetongyinyue),酵母菌沒同意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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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2002年的夏天,我在石家莊的姑姑家借宿,作為一個新聞系的實習生開始了在家鄉省會實習並試圖找工作的生涯。

每天姑姑給我兩個一塊錢的硬幣,我坐公交車穿越半個石家莊去城市另一頭的一個大院里上班,那個像國營單位的院里的水泥地都開裂了,有野草在瘋長。石家莊的夏天特別炎熱,新買的藍色匡威帆布鞋一個夏天就晒成了水藍色,狹小老舊的辦公室內蚊子橫行,吊扇一開全都是土,我挨過中午就走路去旁邊的小賣部買瓶綠茶,隔個兩三天就會中一個「再來一瓶」,所以我一直堅持著在那裡沒走——也許我的好運就是從那個夏天開始的吧。

我說的這個荒草叢生的國營單位大院是《通俗歌曲》雜誌社,《通俗歌曲》當年的口號是「中國搖滾第一刊」。作為80後的搖滾青年,我是讀著這本和其他雜誌度過青春期的。這是我第一份正式的跟搖滾雜誌有關、跟所學專業相關的工作,也是人生一扇大門真正被開啟的地方。

我是在等車的報刊亭上看到那期的《通俗歌曲》封面是我很喜歡的「舌頭」樂隊,才照著版權頁上的電話打過去的,一個好聽的男中音接的電話,很正經地跟我介紹了一下雜誌社狀況,我聽著不像騙子就過去了,後來知道這個人就是——李宏傑。我還給另外一本更狠的搖滾樂雜誌《我愛搖滾樂》打過電話,電話那頭吵吵嚷嚷地,旁邊好像還有人叫囂著今晚要把牆外的野貓殺掉,我怕我也被殺掉,就趕緊把電話掛了。更之前,我是托姑姑的關係,在河北省的黨報黨刊實習,姑媽還試圖說服領導讓我畢業了就留在哪混個鐵飯碗,結果去了三天我就請假去逛商場,等天黑回姑媽家交差了。

在《通俗歌曲》實習的日子倒是滿輕鬆的,剛去老李怕我不熟悉業務,讓我負責編輯讀者來信和樂評人的專欄,那時候大部分稿件都是以平信的形式從郵局寄來的。我打字快,老李就叫我打到Word里,然後再校對一遍。我對那些專欄的名字如數家珍:比如楊波的叫海不揚波,孫孟晉的叫閣樓客,郝舫的叫電動方舟,顏峻的叫撒把芥末,每個人的文筆,個性、觀點都非常鮮明,不看署名我都知道哪篇是誰寫的,我還照著信封上的地址給他們寫過信,文藝少女的那種,居然還收到過回信,嗯,打字抄字校對的影響是潛移默化的,我覺得他們的樂評專欄不僅是搖滾樂的啟蒙,甚至是我寫作的啟蒙,比如後來很多人說我說話寫字過於刻薄的時候我腦子裡會略過楊波或顏峻,很多人說我煽情和「酸」的時候,我會想起孫老師。

是的,那年我才剛滿20歲~

(二)

去《通俗歌曲》雜誌社實習之前,在蘭州,我大學對面的一隻船北街上有個叫「非主流」的小店,那裡有我見過的所有早期的搖滾雜誌、打口帶和牛皮紙的vcd,楊波主編的《朋克時代》一共出了四期,估計是每個朋克孤絕之心的啟蒙俱樂部,《盛世搖滾》有三期,顏峻寫的偏多,把搖滾樂說的比改變世界的革命家還偉大,黑色的《搖滾》是孫孟晉主編的,文字充滿意向和煽情了,像念給天空和西方世界的情書,《我愛搖滾樂》更朋克和社會新聞,還有好多打打殺殺陰暗面的東西,我還是更喜歡《通俗歌曲》認真介紹國內外樂隊、唱片介紹、樂評人專欄,樂隊採訪。就像《古代漢語》或《五四以後的中國新聞史》的老師在課堂上教我們的學習方法,我開始記住、誦讀、傳播這些段落故事,然後把生活費毫不吝惜地拿出來,去買打口帶。

蘭州除了「非主流」還也有一些賣打口帶的店,我按圖索驥地找,拿著從雜誌剪下來的封面圖去對,買到後認真在Walkman里聽完,寫下自己的感受,然後再看我的感受跟樂評人寫的一樣不一樣,有點像自己給自己上自習,而且沉浸其中樂此不疲。蘭州那麼荒涼,大學那麼無聊,我那麼孤單,如果沒有這樣的按圖索驥和沉浸其中,真不知道自己要怎麼熬過來。

(三)

畢業後我想去北京看之前搖滾雜誌上介紹的那些樂隊演出,以及MIDI音樂節,就去北京了。跟同學擠在一起租來的房子里,坐二十幾站地鐵出門工作,繼續保持著看《通俗歌曲》的習慣,並幫他們在北京做樂隊的採訪,換點額外的生活費和免費看演出的機會。我的主業是在一家主流的文化雜誌《青年周刊》,加上新聞系畢業,寫東西拍照片都是訓練過的一板一眼的專業。那時候,我總是被笑稱「唯一一個科班出身的搖滾記者。」大量的看演出現場和採訪也讓我作為一個旁觀者,了解了搖滾樂在中國到底是怎樣的境遇和狀況。

在北京還可以看到更多的搖滾樂相關的雜誌,從《通俗歌曲》出走的主編彭洪武主編的《非音樂》更文藝更好看,他介紹4AD、EELS和蘇打綠、甜美號。附贈的CD里所有的歌都特別好聽,靠這些附贈的CD,幾乎完成了自己審美體系的篩選。《摩登天空》也出過幾期雜誌,主編當然是沈黎暉,他們還出過書,田原、新褲子、清醒、果味VC都是那時候知道的,而且那時也看不出來摩登天空跟其他小廠牌有啥區別,《口袋音樂》就是小崔創辦的,在做這本地下雜誌之前,他也是個賣打口帶的,這本雜誌介紹的更偏國內,李志、杜昆、青年小夥子、王磊、張淺潛都是那時候看《口袋音樂》知道的。後來《口袋音樂》出書、出唱片、做國外樂隊來中國的巡演、做巡演,一直發展到現在,成為音樂產業的「奇葩」。更好看的還有那時候的《城市畫報》,在豆瓣來臨之前,這是文藝青年們,唯一的聚集地和相認的密碼。

那大概是人生中最好的一段時光了吧,在北京,人生地不熟、所有的朋友都是搖滾樂論壇上的網友,大家每個禮拜在豪運或無名高地會面,在一場場門票不過50,人數不過百的現場演出中碰到所有未來會成為朋友或合作者的人,當時卻並不相識,也不搭訕。看演出是記者式的,注重樂隊本身的表現力和歌詞深度,從不藉此泡姑娘。然後,剩下的時間,無所顧慮,大口呼吸,一個禮拜磨一篇採訪文章,然後買雜誌、買CD、互相拷歌、借盤,寫博客、寫樂評影評,把聽得更多,知道更多,表達更多,當作唯一的榮譽感和歸屬感,甚至開始摸摸索索地操練起樂器,試圖自己創作——時間就這樣自由而不計成本地豐潤和揮霍著。

2005年在第一次去上海出差,按圖索驥的去大自鳴鐘買到第一張「Leonard Cohen」的時候,我摟著那張CD哭了一會兒,心想等我有錢了,要買齊所有當年這些雜誌和雜誌上介紹過的唱片。

後來,還沒來得及等我有錢呢,這個世界就有豆瓣和蝦米了,世界也開始悄悄變化了。

(四)

2006年,《滾石》引進了中國出中文版,主編是郝舫老師,執行主編是李宏傑。作為西方最著名的、聖經級的搖滾樂雜誌,我所有看演出的、寫樂評的、翻譯外國傳記的、做設計的小夥伴都蜂擁著去那上班了,剛剛回國的星月,甚至是以「會計」的身份進去的,我理所當然地去問我何時可以去上班,一個月工資最高能給多少錢的時候,郝老師認真地說:「我誰都敢收,就是不敢收你,怕耽誤你。」那時候,我已經是本職《青年周刊》的主筆,《青年周刊》也是團委下面的「鐵飯碗」,郝老師說1不能砸了你的鐵飯碗2你好好寫字,好好見更多世面,日後留著你還有別的用。

我是以特約撰稿人的身份,郝老師給我講國外《滾石》雜誌的故事,讓我了解什麼是「綱佐」,並試著嘗試這種寫作方式,他還給我開書單,看一系列的垮掉派文學作品,我每個月都會收到來自《滾石中文》(五期之後改了名字叫《音樂時空》)一個萬字以上的大專題要寫,什麼朋克30周年、中國草根研究、搖滾詩人、搖滾爸爸、北京CALLING……對中外搖滾樂乃至青年文化的深入和梳理,我都是以這樣專題的形式開始的,我採訪一個風格或地域的所有樂隊,一個熱點文化現象表面的參與者和背後的操盤者,我還幫著搖滾樂隊拍時尚大片,借衣服租攝影棚,當遇到一個有意思的樂隊,他們會在我的腦海里呈現4個版面,當我遇到一個沒意思的樂隊,他們會在我的腦海里呈現一個豆腐塊。

2007年,一本泛青年文化的雜誌《甲殼蟲》在瀋陽創刊,他們喜歡我在《青年周刊》和《滾石》(中文)的選題,也幾乎是慕名而來要求我來定期寫文章和專題,我一開始覺得沒名氣沒意思又是在瀋陽這種小地方,就把我們自己雜誌上發表的東西,隨便改改扔給他們,但文章被他們編輯後,每次都完全不同,比我原來的稿子好看很多,我開始逐漸重視起這件事來。

這個雜誌的主編張帆沉默寡言,但太會新聞和編輯了,他在QQ上給我詳細地講南方報系新興的寫作方式和手法,拿《南方周末》李海鵬、奶豬的文章一篇篇給我分析,比我大學時候的新聞系老師教我的那些破爛玩意兒專業多了,他早就看出來我寫東西的優勢和弱點,不斷強調讓我有自己的「風格」,一篇篇地幫我改導語,調結構,刻細節,我是在非常系統地跟他學習「非虛構類寫作」,一個作者對一個好編輯簡直是有精神依賴地,雖然後來《甲殼蟲》雜誌很快就停刊了,但我每每跟人講:以後我得什麼文學獎了,一定要把張帆列到我的感謝名單里。

2012年,最喜歡的VICE 來到中國組建團隊,我生怕別人不敢砸我的鐵飯碗,就先自己辭了職,然後去了VICE 中國,之前對VICE的了解,還是基於它是一本橫行美國的免費朋克雜誌,文章、圖片和版式都是全世界最苦的。大概去了幾個多月,才逐漸明白,現在的VICE是要做互聯網青年文化平台,視頻、節目、活動、商業,反正跟一本免費雜誌沒什麼關係,我這團委「鐵飯碗」出來的,有點適應不了,熬了一年就打算離開了。

那段迷茫的日子,郝老師還認真地問我要不要跟他學一下打德州撲克,以後做發牌小妹還能有點額外收入。

同時期英國的《Q》也開始做中文版,那時的我已經大部分經歷在帶演出,走南闖北走江湖,基本無心寫大專題稿也不太聽國外的新東西了,而《Q》作為一個偏資訊類的搖滾樂雜誌,介紹的樂隊也好單曲也好,可以有太多網站和流媒體的平台可以比中文版雜誌先於幾個月的知道,再看紙質雜誌已經沒什麼新鮮勁頭了。《Q》時期倒是會經常給我自己帶的樂隊,自己主辦或參與的演出寫報道和專題,有點像「軟文」,那時《Q》已經是碩果僅存的唯一一本音樂雜誌了,我從來沒主動問過《Q》要稿費,能讓我寫的文章有地兒放就不錯了

(五)

回歸到這篇文章的標題,從《通俗歌曲》的千字六十塊錢的稿費標準,到《非音樂》和《口袋音樂》從來沒提過稿費這件事,到正規的《滾石》(中文)和《Q》(中文)這樣號稱國際大刊,幾乎所有雜誌最後都拖欠作者稿費,並陸續倒閉,我這樣的80後愛樂人,幾乎沒有不被欠過稿費的。

現在回過頭來,按流程分析一下:按照常規行業標準,雜誌稿費流程是三個月一結算,但其實沒有幾家搖滾樂雜誌能熬過幾個三個月,在徹底宣布倒閉那一天,前面可能有幾個三個月都是死撐階段,自己都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更別說給作者開稿費了。

郝老師曾戲稱說:「辦雜誌就是要靠消耗這些歌迷的才華和熱情。」其實說白了,還是經營不善的問題。搖滾樂本身就是小眾之小眾,甚至還被帶上有色眼鏡看東西,做雜誌這門新聞傳播學領域的學問在中國其實也沒人深入研究。無論是《通俗歌曲》的國營大院還是《滾石》的高級寫字樓。在中國,其實根本沒有知道「怎樣做好一本搖滾樂雜誌」。而互聯網那麼快就來了,博客那麼快被微博微信取代了,所有人都忙著社交了,誰還有時間去寫大塊專註的文章呢,寫給誰看呢?

倒是無心去批判這些搖滾樂雜誌到底為什麼會欠稿費,我也沒算過這些雜誌到底欠過我多少錢。我一直認為為你熱愛的東西去付出,本身就比得到和計算要快樂很多。

這段與搖滾樂相伴的青春,這段生活給我開的稿費,可不是千字多少錢的標準。而是我學會了看待這個世界的方式方法,系統地訓練和培養,眼界的拓寬,能量的累計,執行力的增加,人生閱歷的豐富,這些都不是按千字多少錢的稿費標準給的,甚是就是郝老師所謂的青年人的熱情和才華被消耗的那一部分,但得到的,遠比稿費要多。

(六)

說回我們家馬客,剛開始創建「樂童音樂」初期,他就說要做這一套UNCUT《西方經典搖滾音樂指南》,詳細看了他IPAD上的英文版,無論內容、版式還是呈現,都無不為之驚喜。(旁白:是的,樂童音樂將要把英國經典雜誌品牌Uncut引進中國,目前正在樂童官網預售)這麼多年做雜誌的我,當然還有一顆不死的搖滾雜誌心,在加上老馬資深骨灰級收集癖的執著,感覺像給未來拴了一根甜甜的胡蘿蔔。在百子灣生熬的那段苦日子,有時候實在覺得累時候,想想咱那套牛逼的雜誌還沒做呢,咱可不能就這麼完了。就會再長吸一口氣,繼續埋頭苦幹下去。如今熬了兩年,樂童也好一點了,再加上有「未讀」這麼好的合作夥伴,這套《西方經典搖滾音樂指南》特輯真的說出就要出了,無數個繁瑣的流程,都會比別的工作多一份耐心和細緻。

當然也收到很多質疑的聲音啊,如今互聯網這麼發達,誰還看紙質雜誌呢,況且你的內容還是從上世界70年代的「老舊「的東西。而我們恰恰覺得,正是在這樣一個信息爆炸,價值觀混亂的時代,我們更需要重讀經典,重新看看這些西方黃金時代的搖滾樂和青年文化思潮,他們是怎麼改變自己和世界的

做搖滾雜誌撰稿人的這麼年,我聽說過並樂衷於記錄和分享無數個這樣的故事:在宿舍里借到一盤磁帶,在商場聽到的一段背景音樂,在書店偶遇一本雜誌,在電視上偶然看到的一段錄影帶,在茫茫人海中莫名奇妙地走來一個人,都開啟了另一扇大門,重置了一段人生。最後點個題,搖滾樂對人一生的影響就是:搖滾樂是打開這個世界另一扇大門的鑰匙,當這些經典的音樂和音樂人與你內心感受和好奇心連接,並持續系統地發生相互作用,這些都是發生宇宙即將爆炸的奇點。而你,其實有一份按圖索驥的「指南「就夠了,剩下地一切,就像作家何偉說的「你完全可以自己獨立完成」。


瀉藥,含淚回答一個……

這是大一時的照片,如今圖上已有4人沒玩音樂了,他們的座駕分別是賓士、賓士、賓士、奧迪。

還有一個沒事玩玩彈唱,他也有一輛國產的SUV。

我還在玩,目前連自行車都買不起。


謝邀。

中等偏負能量答題。

不知不覺,干這行工作都十年了。搖滾樂幾乎是每一個年輕的愛音樂的人的敲門磚,讓我慢慢的進入了這個世界。聽音樂遠遠不限於搖滾樂,慢慢實現了小時候的夢想,就是收集了一套The Beatles的首版黑膠專輯。我還記得我第一聽The Bealtes的時候是2000年,聽著1st那盤磁帶,因為發燒一天沒去上學,借來的磁帶就沒還給同學,於是一遍一遍的聽。

現在唱片只買黑膠了,因為大概自己小時候喜歡的都是那個時代的音樂。但有時候買了也不會聽,就擺在那裡。很多唱片都是,買了不會聽,但是還是會不停的買。年輕時候為了聽音樂餓過肚子,因為各種原因也沒有好好學一門樂器真的玩兒樂隊。卻就真的在這行幹了十年,想想身邊十年還在堅持在這個圈子裡做的朋友,大概就數得出的那幾個了吧。老領導 @朱兔兔 已經算是腳踏音樂電影兩條船了, @CobraCB 和我也當了6年同事, @鄒小櫻 這麼多年了還在寫稿子一點兒都沒進步。還有 @愛地人 仍然可以不聽歌兒寫樂評,聽過的從來不寫。還有能想到的就是在網易的大飛,還有許久不聯繫的心遠,逐漸從兩隻手數的過來,到一隻手數的過來,到一想到這個話題還得想一下,這大概就是身邊的變化。

小時候是對音樂的熱情,逐漸的是變得懷疑,年紀越來越大,自己越來越堅信,這輩子,就是給音樂的。如果能做,那就做到死吧。因為有些活兒,我不去做,還指著誰來做呢?有些活兒,總要有人來做。

如果說還保留了什麼,那就是一直還保留著對音樂純粹的念想,所謂的搖滾精神已經比較模糊,但是一直覺得,自己這一輩子,就是給音樂的。

天天有人覺得這行能變,我看得見,這行其實這麼些年,基本沒怎麼變。基本看透了這圈兒的人生,以前自己脾氣大,有時候也會得罪人,慢慢的也不怕得罪人了。因為在這個圈裡能熬得過我的人,沒幾個。

這也就是所謂的搖滾精神了吧。


謝邀。

搖滾樂對我的影響挺大的。

但不是在精神上,我不太相信「搖滾精神」這玩意兒,這好像是一個中國辭彙,國外有嗎?

但要說「搖滾文化」還是有的。從文化的角度,搖滾是讓人思維開放、獨立、包容、自由表達,承認多樣性的存在,並且積極進取。這是東方文化里缺少的東西。

搖滾樂對我的影響主要是美學上的,就是能夠接受、並且主動尋求新鮮的、刺激的、深層意義上的美。從搖滾樂這個缺口進入,讓我能夠以開放的心態,去欣賞不同類型的音樂,古典、爵士、電子樂、好的Hip-hop,欣賞器樂之美、人聲作為器樂之美、音樂的結構之美。並且在其他藝術門類,欣賞當代繪畫、雕塑、觀念藝術、後現代主義文學、獨立電影。讓我變得口重、獲得刁鑽後的平和。

搖滾樂給了我開放的胸襟。絕不會在自己不懂、不能欣賞的藝術面前,說喜歡的人是裝逼。承認並接受自己的界限。

當然,這也許是我本來就有的特質呢。從接觸莊子的時候起,我就變成這樣了呢。


謝邀,猶豫很久來答,因為這可能是我回答過的最審視自我的問題。我的原則是:談自己,話多即亂。

第一,搖滾樂讓我經常害怕,但有時也會無畏。害怕生活不再不住向前,害怕很多事物註定消逝。我愛的搖滾是原始情感的,沒有教條,沒有康塔塔,沒有精密的賦格,不談三位一體,也不談政治說辭。但原始情感太多不一定是好事,就像吃東西上火一樣。而把全部感情放在一樣事物上更是會受傷的,哪怕是Buddy Holly的大黑框眼鏡或Jeff Lynne的誘人嗓音。表面上,搖滾很浮躁,多聽才知道簡簡單單的大白嗓、三和弦能勾起多少深沉的情感,磨人傷神至此。前幾天,朋友問我有沒有一刻覺得生活卡在一個死循環里無法繼續了,絕對有,不多不少,剛好布滿一扇大雨天的車窗。

但搖滾是充滿希望的,搖滾走進過死胡同,很可能現在還沒繞出來,但搖滾不是(也不應該是)政治運動。我不喜歡涉及政治的搖滾,一部分我覺得油嘴滑舌中帶著挑逗,如招搖的政客。一部分我覺得天真爛漫而不自知,如孩童。對前者我去而遠之,後者我敬,而遠之。說到底,不真實的音樂請只留給KTV,真實了之後再談情感;搖滾中有最熾熱的情感,樂觀、闖蕩、自由、洒脫到讓人熱淚盈眶。我只想說,願每一個喊著搖滾萬歲,每一個寫著音樂如何激勵自己,每一個說自己聽歌痛苦的人都是真誠的、真實的。這樣多好,不然多令人沮喪。最真實的音樂給最不做作的人帶來最真實的感情,這多好!因此,無畏如搖滾。

第二,包容,是的,搖滾讓我包容。每個人的視野不同,就如同聽歌聽出優越感的一部分人一樣,但是只有聽多了才知道創作的無限可能,反而更加理解所有類型的音樂。聽rockabilly和folk rock一樣嗎?grunge和britpop一樣嗎?顯然不一樣,音樂的自由和多樣性讓我們更能理解所有的人。這很令人安慰,多少音樂家想通過歌詞甚至教條表現的天下一家就這樣達到了,毫不費力,絕無逼迫。

總之,願搖滾樂能引路遠行,又能指路回家。


首先吧,搖滾這個詞範圍太廣了,如果單說風格的話,很多流行歌也是搖滾,而一點不像流行樂的那些搖滾大多數聚集在 朋克 和 金屬這兩個分支下。

看過一個紀錄片。

其中一個片段是採訪白殭屍的主場rob zombie的,問到他重金屬是不是導致聽眾變成怪小孩。

他舉了一堆他自己的例子然後表達了自己的看法(可惜我沒找到那個視頻,不然可以截圖的):

重金屬並不是讓聽眾變成怪小孩,而是把怪小孩們聚集起來。

類似的,對於題主的問題也是一樣的答案,單單一個音樂並不會影響人,一個人該變成什麼樣是他自己的特質決定的,喜歡什麼東西也是那個特質導致的。

而且,搖滾的範疇真的太大了,聽前衛的、聽死亡金屬的、聽朋克的 這些通常都不會有什麼交集……搖滾的範疇已經大到了 再某個歷史時期幾乎可以完全等同於流行音樂

那麼流行音樂對人能有什麼影響?娛樂又對人有什麼影響?誰又能離開娛樂?


我最遺憾的不是我自己,而是太多身邊朋友,本來可以在其他領域做出一番成就的,然而,受了國內搖滾假繁榮和國外搖滾明星的糜爛生活的雙重影響,把自己最好的年華葬送在這「自己壓根就不是這塊料」的事情上,白白耽誤了時間,什麼也沒得到,搞了十五年樂隊,只有我自己還在這條路上前行,曾經的夥伴全都改行,嗚呼哉。。。


最大的影響是讓我更嚴肅的對待音樂,而不是僅僅當做一門消遣。還有一點就是通過對搖滾樂的向前追溯,我又接觸到了布魯斯、爵士、放克等不同的音樂類型,可以說是打開了新世界的大門


這題非常對我的胃口。

以我個人經歷和身邊搖滾朋友的特質,總結了幾點。順便說下,我始終覺得搖滾在生活或者社交上面的影響,對人來說是弊大於利的。

1、藝術鑒賞能力提高

這種審美能力主要表現在影音書的鑒賞能力,因為搖滾本身帶了一定的思想深度和藝術特性,就比如我好多搖滾朋友也是電影迷,聊得上大衛芬奇或者庫布里克,基本上能大致地識別好片爛片;對流行音樂的品鑒同樣有提高,比如搖滾青年在看《我是歌手》這樣的節目時,對於選手的編曲或風格,有些更高的鑒賞能力(音樂專業的除外,沒有可比性),書籍也是同樣的道理。這種能力會使你領略到其他領域非常牛逼的藝術作品。

2、追求特別,個性鮮明。

因為搖滾本身相對小眾,喜歡搖滾的人對流行文化也有些一定的反感,長久會產生一種本能的抵觸流行文化的反應,生活中的想法觀點甚至衣食住行都會相對普通青年會更加特別,他們身邊的朋友看他們肯定會有一些這人「怪怪的」感覺,搖滾青年則表示感覺良好。

3、思想獨立,熱愛自由

這也許是搖滾青年們最為自豪的,他們會有更加獨立的意志,不對某些爛俗文化感冒,不會輕易被洗腦,身體和精神都追求自由,甚至是對社會,國家都有著自由的呼籲,說得更直接點,大多都懷著一些革命精神。

4、朋友圈特質鮮明

兩個搞搖滾的是非常容易成為朋友的,因為你知道在生活中,工作中,別說搞搖滾的,就是連個會彈吉他的都非常難得,所以搖滾青年聚在一起的時候大多都會產生化學反應,好像人群中的兩個異類被相互理解了一樣的救贖。他們大多朋友圈的人群屬性很鮮明,就算不是搖滾青年,也之前是個文藝青年,帶走藝術特質的朋友常常會更吸引他們。這樣帶來的壞處是很多時候,會覺得很多人是傻逼,產生一定程度的優越感,也影響了社交中對於人脈的建立。

5、憤世嫉俗

搖滾尤其是中國搖滾樂常常伴隨著憤怒,吶喊,或是對社會的批判,搖滾青年很多都常常很憤怒,相比之下為人處世更真實直接,沒有普通青年相對來得圓滑。一定程度的中二,甚至在世故老練的人眼中,會顯得有些幼稚:這麼大年紀了,還是這麼憤世嫉俗。

總結一下,搖滾帶來的正面影響大多是精神上的滿足,負面影響大多是對於社交的影響。個人一點經驗,不代表所有的搖滾青年,謝謝。


令我變得不再浮躁。

每當不開心的時候,每當著急的時候,聽到喜歡的音樂,想像到世界上還有這麼美好的東西的時候,瞬間對一切又有了希望。


搖滾影響的是社會,影響的是青年人的精神,激發的是對社會對人性對更深的思考,搖滾是一種文化,不僅僅一般人眼裡的邪惡不入流的東西,這些社會的誤導自古都有,藝術從來被認作是下九流的東西,所以根深蒂固的文化基礎造成了我們文化里的嚴重缺失。

我們國家影響青年的東西只有蹩腳的武俠小說,只有愚蠢的俠客情節,所以在國內不太容易問出應該有的答案,所以大家眼界充其量就是一些娛樂選秀節目,和曾經那些處在萌芽階段還未開放就被蹂躪的90年代的搖滾人,苟且於這個商品社會。

記得年少時候一度反抗過戴紅領巾,不再記得抗爭過什麼真實的東西,所以現在看大家的反應,如果有港台流行樂和激烈的搖滾,大部分自然都選擇簡單輕鬆沒營養的流行音樂,甚至會選擇口水歌,所以我們能回答你的也只有遙遠的英倫和美帝,他們的那些精神面的東西有說服力么?而如今全球的欣賞水平瘋降,完全沒有創作的年代,即便海外也是一片混沌。


時隔一年,看山是山,看山非山,到現在看山還是山。


影響啊,就一個,對爛歌的容忍力一下暴增,以至於對自己聽力產生了質疑


謝邀!在我20歲時,搖滾讓我堅毅,讓我活著。

現在,我依然是一位欣賞者,靜如寒潭的欣賞者。

仍然有著搖滾氣質,雖然他已經被我繞指柔了。

要說影響,我結識了一些懂音樂的朋友,也讓我的品味不斷地吹毛求疵。

除外我並不覺得搖滾影響了我什麼,真正改變我的還是書,道理和自己正確的行為。

所以,我的結論是,做人才是最重要的。

尋求真理,就像我們尋求音樂一樣。


謝媳婦兒邀。

搖滾到底是什麼?

精確到RockRoll這個風格的話,

大概對人的影響不大。

無非就是一種節奏鮮明的音樂流派。

如果說上升到Rock,整個大範圍的話,

那他不是音樂風格,而是思維方式。

我認為它是一種直線的思維方式,

想什麼,唱什麼。

搖滾樂的歌詞從來都很直白,

詩意對於他們來說可能是裝逼。

要吶喊,他們就喊,不藏著掖著,不拐彎抹角。

如果偏激,就偏激到底,就是這麼軸。

所以,搖滾對人的影響,大概是可以改變性格、人生,甚至命運的。

它帶給你一種力量,讓你聽歌就能獲得,而不用去黃賭毒(儘管搖滾圈都是黃賭毒)。

這種力量,可以讓你說出心事,面對恐懼,直面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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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滾細分出來可以有很多很多風格,包括現在聽到的大部分流行音樂,

因為它的直白的(說的好聽點叫做直擊心靈)表達,

也發展出了很多精神鴉片類型的風格,一些很重的就是,它們就是純粹宣洩。

所以聽搖滾,我個人建議就是不要只聽一個風格,而是跟著心情聽。


卸腰,我的搖滾經歷以人名隊名為線索←_←

自打小學的時候知道了搖滾酵母艾薇兒她老公是sum41主唱之後,我好像就一腳邁入搖滾圈不回還了。

並且還有過果兒夢,哈哈哈哈哈哈哈然而沒成真。

後來有綠日,五分錢 linkin Park這些

慢慢的我非常瞧不起我那些聽許高的同學們,畢竟我逼格高(反正就是這樣不服咬我啊)。當時網路不好,所以聽電台啊,比如hitfm,卧槽我覺得電台主持人他們好酷炫,英文炒雞好,然而對我來說並沒什麼用…………………

直到我知道了中國土揺城市rock home town的代表樂隊,萬青。

莊裡成了我的聖地,河北師大附中是我的精神依託,每年都得去一趟莊裡。

還加上了姬賡的wechat~

買了我愛搖滾樂的t裇

另外,去了草榴(不對是草莓),後來再也不文藝了,因為被坑了,臉被風吹得兩星期都沒好→_→

現在在聽stereophonics

說起來搖滾給我的第一教育就是:

我覺得我逼格可高了

我覺得我逼格可高了

我覺得我逼木fake ask£:£:!/@1£2@::)39:"……


對司機同志的觀點深表贊同。

最大的改變就是打開的音樂的大門吧,因為裡頭有很多的音樂元素加入進來,覺得有意思的就拿起琴練練,找有意思風格的來聽,慢慢的就開了眼界,從最初狹隘的「愛搖滾」變為「愛音樂」,就算爹娘放起爛大街的歌也會聽聽配器旋律層次,經常也為流行樂里配器動機律動的東西讚嘆不已。

當然還有個人口味的問題...

總覺得內心彪悍人格部分得到了隱隱約約的相應....


記得大學的時候和朋友一起組過樂隊玩玩,那時候大家都自詡搖滾青年,看不起別的樂隊。後來在一個朋友那裡聽說,那個樂隊的人也在私底下說,我們樂隊不是搖滾。文人相輕,業餘玩搖滾的也相輕?現在想想都想笑,翻唱Greenday的看不起翻唱痛仰的,哈哈!

那時候覺得搖滾很牛逼,要有態度,要表達憤怒,得有追求,反正得跟別人不一樣。有一個畢業工作好幾年的學長會來看我們的排練,看了一會,他操著濃濃的東北腔說,不錯!哥當年也是鼓手,現在工作了,總覺我們玩搖滾的得跟他們不一樣,要記得我們玩過搖滾,是不一樣的。然後打了一段鼓,大家紛紛叫好,當然,確實比我們當時的鼓手打得好。

其實,我一直想不明白,這些玩過搖滾的,哪裡跟人不一樣了?

前一段時間,在間隙時間看了非誠勿擾一期,裡面有個二十歲出頭的小夥子,長得挺清秀,張口閉口就是,我要跟別人不一樣,如果跟別人一樣,那就是平庸,人生還有什麼意義?但是,出了他嘴巴上說的以外,哪一樣不和別人差不多啊?

當年的我們可能就是這樣的小夥子。

後來畢業了,玩樂隊的也各奔東西。我和一個吉他手讀了研究生;另外一個主吉他手在上海混了兩年,覺得太累了,回家當了公務員,相親了一個女的,後來成了他的老婆,現在已經有了女兒;還有一個吉他手,考了本校的研究生,畢業了之後會家裡那邊當了警察;另外一個我的好兄弟鼓手,一直待在廣告公司,成天加班;而那個貝斯手,畢業就回家當了職員。

現在看到這幾個,絕對想不出來當年還是號稱自己玩搖滾的,還有什麼研究生,警察,職員,公務員。這不是諷刺么,當年看pink floyd的《迷牆》,覺得警察都是傻逼。

只有夜裡,在聽歌的時候,偶爾激起心底那一絲興奮和波動,然後發個朋友圈,言語不詳的裝個逼。

後來陸陸續續地也認識一些別的夥伴,多少搞過樂隊。總的來說,這些人都挺有個性,挺自我,活得挺有意思。不似我,像一個邊緣人,混世的一看我覺得我是書生意氣,讀書人一看我覺得我痞氣太重。

在老家縣城認識一個鍵盤手,女生,搞金屬的,喜歡打扮很哥特的感覺。第一次我們去KTV,我就震驚了。當時我唱汪峰的春天裡那種感覺的歌,她直接把音樂開到最大,選高旗和超載的《祖先的陰影》,一個外表柔柔弱弱的女生,竟然tm會唱黑嗓。卧槽,真tm牛逼!有種在演出現場的感覺。有一次在省城她朋友就把喝酒,她拿了很多就,兩瓶兩瓶的擺,有三米長,說今晚咱們把這個喝完再走!還有一次,下雪天,在她家玩,幾個人喝了幾瓶白酒,又每人喝了一瓶紅酒。她媽媽回來的時候,我們把煙掐一掐,假裝很鎮定,哈哈。

後來聯繫的也不多了,只知道她去省城給小孩子教書去了,朋友圈都是和小朋友的合照,沒有當年唱《祖先的陰影》那種銳氣。現在,回到縣城,搞一個茶樓,然後跟別人一起保護小動物,解救被抓了的小狗小貓之類的,然後穿著也沒有那麼哥特,頭髮也黑長直了。

其實,還有一些喜歡搖滾的好哥們,好朋友,在一起發生過很多故事。這些人其實後來跟我上面寫的結局都差不多,找個正經工作賺錢,或者結婚生娃去了。只是偶爾聽聽現場,發發朋友圈裝裝逼。也許在我們心中都有一個未曾實現的搖滾夢,其實如果真有機會做這件事不一定能混得出來,不過可能就是因為沒有做這個事,反而讓它成為一個美好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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