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樣才能真正做到不歧視任何人?

很困惑,感覺自己很難做到百分之一百,人都會有偏見的吧~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理解什麼是歧視。

Wikipedia對discrimination的定義是Discrimination is treatment or consideration of, or making a distinction in favor of or against, a person or thingbased on the group, class, or category to which that person or thing belongs rather than on individual merit. 其中有四點值得討論。

第一,in favor of or against。並不只是對他人無正當理由的貶低才可能是歧視,對他人無正當理由的讚美同樣可能屬於歧視。其實從漢語的造詞中已經可以反映:「歧」,偏乎正路也,至於朝何處偏,卻與定義無關。例如,我們通常都可以接受「Joe是黑人,所以他更傾向暴力」這個命題是歧視,卻通常不認為「Joe是白人,所以他更有禮貌」這個命題是歧視(不論我們是否認為它是真命題)。然而儘管前者是貶低而後者是褒揚,但兩者都可能是歧視。

第二,a person or thing。這個定義認為不僅僅是人,物體也是可以被歧視的。我反對這個定義,因為歧視是一個具有道德評判意義的辭彙,所以才有了第一條的褒揚和貶低之說。「如果一個球是紅色的,那麼它很燙」這一命題似乎符合歧視的一切標準,然而因為它不具有道德評判性,所以我並不認為它屬於歧視。然而道德是一個只限於理性生物的體系,它的存在和被承認依託於人類的理性,所以物體,不論有無生命,是既不能做出道德評判,也不能成為道德評判的目標的。因此,我認為歧視的目標是且只能是人。

第三,based on the group, class, or category。即歧視是以個人所屬的群體來評判個人。例如上文的例子「Joe是黑人,所以他更傾向暴力」,Joe作為一個個體,其是否傾向暴力只取決於他自身的行為傾向,而與黑人這個身份無關。也就是說,即使假設統計表明黑人這個人種比其他人種實施的每單位暴力事件更多,這個結論也只適用於群體,而不適用於個體。

應當注意的是,我在這裡只是討論群體與個體評判的關係。「黑人這個人種比其他人種實施的每單位暴力事件更多」這個命題即使為真,也仍然屬於歧視。(是的,一個命題是否屬於歧視與命題的真值並無關係。)因為暴力與否和皮膚顏色並沒有明顯的因果聯繫,「身為黑人」並不是「更暴力」的正當理由。統計學反應的只是相關性(correlation)而非因果關係(causality),然而僅僅具有相關性並不足以讓一個前提成為「原因」。

什麼是群體?群體應當是根據某個屬性而劃分的一群人,即這群人都具備這樣的屬性。「黑人」這個人群具備「膚色極深」這一屬性,「誠實的人」具備「不說謊」這一屬性,以此類推。也就是說,所謂群體,實際上仍然是個人屬性的聚合,而非一個獨立於個人屬性存在的東西。「Joe具有誠實這個屬性」和「Joe屬於誠實的人這個群體」是兩個邏輯上等價的命題。所以,我認為這個定義在這一點上是不準確的,或者說是不透徹的。Based on the group本身並不一定構成歧視,例如「如果Joe是黑人,那麼他的膚色較深」,這是一個基於Joe所在群體的命題,而且顯然是一個a priori analytic的真命題,且並不構成歧視,因為前提和結論存在必然聯繫。所以我認為discrimination並不是based on the group,而是based on the wrong group,也即based on the wrong property。

第四,not based on individual merit。這個定義里認為非歧視,也即「因正確的屬性而對個體做出評判」,中的「正確」必須基於individual merit。其中individual的部分上文已經闡述過了,但我們仍必須深究"merit"的含義。Merit的意思顯然不僅僅是任何屬性,而是有價值的屬性。所以問題的核心是這個價值的標準是什麼,也就是說,既然discrimination is based on the wrong property, what is the right property?

繼續沿用上文的例子。「Joe是黑人,所以他更傾向暴力」之所以是歧視的原因是argument的unsoundness。這個argument簡單表示是這樣:

P1. Joe是黑人

P2. 黑人更傾向暴力

C. Joe更傾向暴力

也就是說這個argument要成為一個valid argument,必須添加「黑人更傾向暴力」這個前提,即「黑人」這個屬性entail了「暴力傾向」這個屬性。然而即使這兩個屬性存在統計學上的相關性,我們通常仍然不認為他們具有任何的邏輯關係,所以「黑人更傾向暴力」的前提是一個偽命題。於是我們應當得出,merit之區分與any property在於它和結論之間的邏輯包含關係,即一個非歧視的命題中,總是可以由前提邏輯推導出結論。

總而言之,我認為discrimination的定義應當是treatment or consideration of, or making a distinction in favor of or against, a person based on properties that do not entail the judgment rather than on individual merit.

既然有了如上定義,那麼題主的問題「怎樣才能真正做到不歧視任何人」也就有了一個清晰的回答:在對人做出評判時,只以與你所評判的標準相關的屬性為依據。

例如:

「Jane是女性,所以她不應該追求事業」是歧視,因為性別和志向並沒有必然的邏輯聯繫。

「Jack是基督徒,所以他更聰明」是歧視,因為宗教信仰和智力並沒有必然的邏輯聯繫。

「Maria是個窮人,所以她不努力」是歧視,因為經濟狀況和努力與否並沒有必然的邏輯聯繫。

「Ahmad是個阿拉伯人,所以他是個恐怖分子」是歧視,因為種族與政治行為並沒有必然的邏輯聯繫。

「伊崔格是個獸人,所以他很卑鄙」是歧視,因為種族並不能說明榮耀。——提里奧·弗丁


歧視的源頭是成見(stereotype),成見的源頭是分類(categorization),分類的源頭是懶惰。

要真正做到不歧視他人,需要去認真的對待每一個人。

把人當做人看,而不是一系列的標籤。


幾乎不可能。人總是會不自覺地歧視很多類人。

譬如我就經常心裡暗暗想到:尼瑪,這特么又是個二貨,智商捉急——看,我肯定歧視他了。而且還是歧視了和他差不多的一群人。

能真正做到不歧視任何人的,肯定是聖賢。


怎麼樣才能真正做到不歧視任何人?

很可惜,我們永遠都做不到不歧視任何人。但同時又很幸運的是,我們既沒有必要這麼做,也不應該這麼做。

什麼是歧視(discrimination)?

歧視就是一種差別對待。我們依據對象本身的不同特性,對它們進行差別對待。

比如,如果我拿到一個蘋果,我就會吃掉它。我拿到一袋垃圾,我就會扔掉它。這就是對蘋果和垃圾的一種歧視。

不過在通常的語境下,我們都是對人進行歧視。比如你是學生,那電影票就半價賣給你。你是成人,那電影票就要全價賣給你。這就是一種歧視,叫做價格歧視

通常,我們還會根據你所屬的人群,來對你進行歧視。比如你擁有碩士學位,那我就錄用你到我們公司幹活。你只有初中學歷,那我就不聘用你。這叫做統計歧視

而歧視最常用的用法,不是泛指全部的差別對待,而是特指不合理的那種差別對待

我們認為根據學歷來決定是否錄用,是一種合理的統計歧視。但是根據性別來決定是否錄用某人來進行一項和性別無關的工作,就是不合理的性別歧視。同樣的,我們還有年齡歧視種族歧視等。有一群人認為黑人就是低等人,所以要被白人奴役。有一群人認為老年人是社會的負擔,所以就要受到欺辱。有一群人認為女性天生不如男性,所以給女性的工資就要比男性低。而這些都是不合理的差別對待,就是我們日常所說的歧視。

我們有沒有辦法避免歧視呢?

有人認為,歧視來源於偏見,特別是來源於對人群的偏見,而偏見則來源於懶惰。我們懶得去認真了解每一個人,於是就給他們進行分類,貼上不同的標籤。比如我是一個面試官,我懶得去了解每一個來應聘的人,於是我就給他們貼上不同的標籤。比如「大學生」、「男人」、「工作狂」、「不合群的人」等等。然後我就通過這些標籤來對他們進行差別待遇,而這就是一種歧視。

這種想法即使不是完全錯誤的,也至少沒有看到歧視的好處以及必要性

因為人不是神,不可能了解所有的事情。所以分類、貼標籤,就成了不可避免的行為。舉一個最明顯的例子,我們要把不同的刺激貼上「好」與「壞」這兩類標籤。這樣當一輛車向我們飛馳而來時,我們眼角看到的一個迅疾的黑影便激活我們心中的「壞」這個標籤,然後我們迅速往後退,免得被車子撞到。貼標籤是一個無意識的行為,對事物進行分類,包括對人進行分類,是讓我們生存在這個世界上必不可少的行為策略。

歧視是必要的,但這並不意味著所有的歧視都是合理的。更不意味著消除不合理的那些歧視都是不可能奏效的。

要儘可能地減少不合理的差別對待,或者消除這一類歧視,我們要做的是減少信息的不對稱。換句話說,我們要努力學習,同時要向他人傳播知識。

為什麼傳播知識就可以降低歧視呢?很簡單,當人們採取歧視行為時,背後往往有一個不合理的預設。比如企業主只顧用男員工,不顧用女員工,就是因為他認為女員工工作效率低。而女員工工作效率事實上不低於男性的話,我們只要拿出一堆統計數據,擺在這個企業主面前,讓權威的研究報告向這個企業主說明,他應該僱用女員工。那歧視就消失了。

但有些歧視卻沒那麼容易消失。比如有種族歧視的人,也許對黑人有著強烈的情感上的仇恨,而這就不是一份研究報告就能消除的歧視。不過我們依然可以通過循循善誘,來消除這種歧視。比如,一個白人對黑人有種族歧視,也許是因為這個白人的父母從小教育他要歧視黑人,也許是因為這個白人小時候被黑人欺負了,也許是因為這個白人比較討厭黑色。總之,這個白人對黑人的歧視是有原因的,而這個原因通常都是不合理的。我們只要採取類似治療心理疾病的方式,消除這個白人心中那個不合理的原因,就能夠消除歧視。

歧視是必然存在的,而要消除或者減少不合理的歧視,我們要做的就是不斷學習知識,傳播知識,減少不同人群之間的信息的不對稱。


「在你想評判任何人時請記得,這世上並非人人都擁有和你一樣好的條件」

by 《了不起的蓋茨比》


人類每天要面對很多信息,並不能對每個信息都考察背景仔細分析可靠性,所以只要有可能,我們的大腦都會儘力尋找捷徑根據。蘇珊菲斯克和謝利泰勒的研究,人類是認知的吝嗇鬼(cognitive misers)。也就是說,我們總是在竭力節省認知能量。考慮到我們有限的信息加工能力,我們總是試圖採用簡化複雜問題的戰略。我們通常用下述方式實現這個目的:通過忽視一部分信息以減少我們的認知負擔;過度使用其他信息以避免尋找更多的信息;接受一個不盡完美的選擇,因為這已經足夠好了。認知吝嗇鬼的戰略可能是有效的——因為這樣可以很好地利用有限的認知資源來加工近乎無窮無盡的信息——但是這些戰略同樣會產生嚴重的錯誤和偏見,特別是在我們選擇了錯誤的戰略,或者在匆忙中忽視了重要的信息的情況下。

在同一篇文章里,兩個意見相左的人都會找到支持自己意見的論據;在吵架的時候只關注對方做的不好的地方;對待複雜的事情或者一個群體的時候貼上簡單的標籤。這些生活中比比皆是的例子告訴我人類確實沒有想像的那麼理智。更多的時候我們自以為我們理智的得出了偏見的結論。


內心沒有任何偏向和看法的人基本是不存在的。

不過,個人心裡即使有偏向,或者說是看法,只要不公開表達出來,誰也不知道,也不會給任何人帶來不快。

在現實生活中,即使有看法,背後嘀咕的情況也遠多於當面說出的情況。當面表達不同看法或者歧視,矛盾就相當激烈了,部分人在生活中積壓的戾氣不在少數。

問題在於是網路上部分人,覺得上了網就處於隱身態,不需要受現實中條條框框的束縛,可以完全公開地表達看法,不顧及他人的感受和基本的禮貌。

所以,回答問題的時候多考慮他人的感受,比真正做到不歧視任何人要容易多了。

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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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愛而知其惡,憎而知其善。

要做到這點,就要理解《大學》中的一句話,「人莫知其子之惡,莫知其苗之碩。

不要說做不到,是人不想做而已,這需要自修。

順安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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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做到不再歧視自己的時候,你就不會歧視任何人…


不做對象超過一人一事的評論可能會好些。

給一個群體貼標籤很容易忽略特殊性。然後就是對某個群體的誤解。

其實——「不要評論別人」


無知之幕說的有點像換位思考,不過要更深入一點,是多方而且是不知道自己立場的情況下的換位思考。

還有在心理學上有個詞叫投射,大概意思是人會將自己的觀點套用到不了解的事物上去。

舉個例子:在你的同事中有個有盜竊前科的人,某一天辦公室里發生大額失竊事件的話相信很多人都會優先懷疑那個有前科的人、遇到個脾氣暴躁的可能直接去逼問他了。

但事實上這個人當初有可能是被冤枉入獄的、有可能是在窮困潦倒的時候想去偷點吃的,只是因為我們對他有了一個先入為主的不好的判斷,所以不願意再去深入了解他,始終存在著誤解和偏見。

需要注意的是我在上面說的「相信很多人會優先懷疑有前科的人」這一判斷也是一種投射,只是我覺得很多人會這麼做,但我並沒有詢問過別人,不知道他們到底是不是這麼想的。

所以說想要避免歧視的話就盡量不要讓態度走在了解之前。


只要掌握了以上兩句話和兩種態度就好啦。

只表達自己就好,不要試圖去說服別人。


基本不可能實現吧,我最多只能做到假裝不歧視任何人而已。


社會地位可能有高低,但人格沒有。


不管是什麼樣的人,把他當做一個正常人來看待就好。

不要有先入為主的想法,很多人認為他是殘疾他就該怎樣怎樣,然後別人做的每件事情都會帶上有色眼鏡看。 或者覺得某人二逼,結果你看他幹什麼都很二逼。

他當做一個正常人來看待就好,不要有先入為主的想法!


站在上帝的視角看待一切~存在即合理


在歧視別人的時候,把自己放在對方的位置上想一想。如果還不行,那麼就去干他的工作,看看導致你歧視對方的原因到底在哪裡。


你和他人在本質上並沒有什麼區別。「如果你們中的任何一個在面臨誘惑時都不會像她一樣,那才可以用石頭砸他。」


讓自己變成所有人。然後就可以歧視任何人了。

『Since each of us was several,
there was already quite a crowd.』 — Gilles / Guatarri


首先,放下你不堪的面子,用點心,感受一下被別人狠狠歧視的感覺,體驗被嘲笑,被諷刺,被討厭的感覺。

然後,就有兩種結果:

一:沒想明白,陷入到自我否定的悲慘境地,自卑,厭世。

二:了悟了歧視的真諦,活的寬容而陽光。

一切的偏見都來源於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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