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讓孩子知道乞丐可能不值得同情?
我孩子中班上一半了,發現他平時會表現出一些道德上的認知。就像育兒書上說,5歲左右的熊孩子愛打小報告那樣,平時一起玩的小區里的小哥哥做了哪些壞事兒,回家都會盡數兒報告。(每天的吃飯時間就像是新聞播報,幼兒班案件聚焦= =!)他這種行為雖然不太好,但是也是人家的一個階段,成長中的進步嘛,我和我老婆還覺得挺好。後來有天我們去動物園,2號線換10號線。那天是一個臉挺稚氣的年輕女性乞討者背著棉被和大音響設備,一手握著話筒,一手牽著一個才1歲多的幼兒,唱著歌,穿梭在車廂里,向我們的方向走來。我們以前也遇到過,我兒子只是看了看問問我們,我們也沒有正面回答,所以那天我們也準備故技重施。乞討者先到我們對面要到了幾元錢,再來到我們面前,對我們行乞。可是,我家孩子居然不淡定了,拉著孩子他媽說,媽媽我們要幫助別人!全車廂的人都看著我們,我一把孩子抱起來,像平時那樣笑著逗逗他,想分散他注意力。他又用質疑的眼神看著我,把剛才的話又重複了一遍。爸爸,我們要幫助剛才的阿姨!無奈,我只能摸摸口袋錶示沒有零錢。他急得不得了,發起了火,一直到動物園都板著臉。(經常會發火)我回去後孩子媽特地和我聊了一下,以後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辦。媽媽認為還是要給的,畢竟孩子還小,多種善因是沒有壞處的。我家孩子傻小子一個,特別善良。(我老婆說是白羊座?)我也不想讓孩子從小懷疑別人,但是畢竟社會上壞人多,是不是要用「東郭先生的故事」教育一下?不想哪天這善良傻小子被拐了我們可要悔死。這種和價值觀有關的教育還是想來知乎問問,畢竟不是專家。麻煩各位了。
我會告訴他,乞丐中有真的,也有假的,很多時候,爸爸媽媽也沒法判斷。對於乞丐來說,不論真假,行乞是一個職業,水平高的,收穫就會好一點。
給或不給都沒有關係,你可以自己做決定,不給也不用不安,你不欠他的;給也可以,但要用自己的零花錢。你只能支配自己的錢,不能強迫別人給或不給。有一段時間每天有位盲人乞丐在我家附近菜場門口跪在音箱旁唱歌。冬天,場景著實令人覺得心酸。兒子問我:媽媽他為什麼不唱得認真一點呢?
那位盲人(我認為是真的盲人)播放的是帶歌手演唱的曲子,自己拿著話筒在哼,有時唱幾句但是完全跑調,非常難聽,而音量之大,我們隔著百來米在家裡也能聽見。
兒子雖然年幼也感受到被呱噪得難受,所以問了這個。我們告訴他:做任何事,都要盡自己的努力做好,即使不得不唱歌行乞,如果是我,一定會把歌練熟唱得好聽,不讓別人聽著刺耳。所以我認為這位盲人確實辛苦但不是個好乞丐,我不想鼓勵他一直這麼難聽地亂唱,所以沒給他錢。應該告訴他,乞丐也有正確的乞討方式和錯誤的乞討方式,只有對於遵守規矩的乞丐才能給錢。
謝邀。我會在他小時候告訴他應該同情乞丐。在大一點懂的社會常識的時候再告訴他乞丐裡面有騙子。
你不如給他看點更為正能量的行為,比如殘疾人老人自己賣些小商品啊,廢紙掙錢啊這一類的,讓他知道自己付出勞動辛苦掙錢更值得尊敬。讓他去辨別
這件事最麻煩的地方在於,告訴孩子真相後,如何向他解釋這世上有這麼多騙子,而且還沒人去管。看來只有承認大人自己無能了,然後再讓孩子好好努力,將來建立一個更美好的世界。
謝邀。從教育的角度,我的觀點基本上和 mu peng 的觀點一樣,操作層面支持寶寶媽媽的想法,再多說幾句(小朋友4歲多(中班),可能你們還沒給過零花錢):
鑒於小朋友的這個行為:「拉著孩子他媽說,媽媽我們要幫助別人!」「他又用質疑的眼神看著我,把剛才的話又重複了一遍。爸爸,我們要幫助剛才的阿姨!」小朋友可能剛剛學會理解應用「幫助」這個概念,只是很想實踐一下。
建議你還是給錢,表示你聽到他說話,理解他的想法(想幫助別人),有能力有意願幫助他實現他的想法(畢竟他兜里沒有錢,也許他口袋裡有錢都不會去詢問你們,畢竟小朋友更可能接觸的是掏錢給乞丐這個場景)
這個事情本身和對方是不是乞丐其實沒什麼關係,他生氣這件事情多半也和乞丐本身沒什麼關係,他生氣的是你聽到他,應該也理解他,但是沒有幫助他。(在這個年齡,幫助你的小孩做他能力範圍做不到的事情,可不是什麼慣孩子。)對於中班小朋友,除非非常早慧,基本上三五年之內用不著和他討論關於乞丐和同情這個問題。原理請體會下面這段話:「兄弟,你知道嗎,這個宇宙不是你看到那樣是三維的,現在我們來了解一下拓撲學的相關知識,你看,這個東西叫莫比烏斯帶。。。。。。」「what???」看了好多知友的回答,不禁聯想到自己的經歷。(我是個90後。)
童年時我爸媽是做生意的,陪我的時間少,用來彌補他們的內疚感的零用錢倒是挺多的,特別是過年的時候,口袋裡的紅包好幾個都是自己支配。有一次我和爸媽在杭州過年,看見一個乞丐,超冷的天氣只穿了一件破洞的運動衫。我們經過的時候,他向我們乞討了。我爸給了10元,我們就走了。當時我走了老遠,突然想起來自己身上還有,兩個紅包。我問了爸媽可不可以給他100元買衣服。爸爸媽媽的回答我已經忘記了,只記得當時我跑回去給了乞丐100元,回來以後這種「善良的感覺太好了」的心情一直記到現在。
回憶殺完畢。
但是匆匆地歲月追趕下,我已經也要差不多結婚生子,教育自己家的娃了。(阿姨叔叔,我對象還沒呢,絕非徵婚喲?(? ???ω??? ?)?)於是看到這條問題我感觸頗深。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我站在我父母的角度,而我的孩子站在我曾經的位置。
我應該不會讓他給了,要給我會用其他的方法。原因如下。
1.是的,善良很重要,但是要看施捨善意的對象。(東郭先生如是說。)
像許多知友說的,兒童小時候種下善良的果子,這我深深同意,因為我爹媽也是這麼做的,我一直到現在都特別感謝他們。
BUT。萬一像題主這樣,遇到了不值得同情的乞丐呢?我也住上海,地鐵2號線的賣唱少婦也見過多次了,但凡我遇到的,謝謝說的比麥當勞的歡迎光臨還要例行公事。好嗎。
題外話,孩子太感性,給他玩點智力遊戲,開發一下理性思維。我外甥在玩糖果邏輯,質量很高的一款國產益智遊戲,愛不釋手呢!哈哈。
不要企圖給孩子營造無菌的童年,他們比我們當時還要更聰明。
2.乞丐不是你能幫,相幫就能幫。(「扶不扶」老爺爺老奶奶傲嬌說。)
推薦的做法有買食物、給少量的錢,讓孩子去試著幫助他們。看到幾位知友分享給乞丐糖和包子的,都超級有愛啊~但是在社會的滾爬沒幾年也告訴了我,社會不是那麼簡單的。知友們分析的不錯,乞丐其實是一種不光彩的職業。他們為了生意做的好,也是拼得不得了。防騙從小做起,錯了嗎?(題主擔心兒子被拐可是一點兒都不是開玩笑的哦)流浪貓狗還說不定會咬人呢。
善良的教育,首先要言傳身教。其次,教善良的方法有很多,這麼危險的方法還是pass掉吧。
畢竟,幼小的善意若是被社會的黑心所吞噬,才是最糟糕的體驗了吧,喂。
以前看劉墉所書的一段話,倒也不是什麼大道理。
「我要讓他知道這世界的真善美,也要他明白這世界的假惡丑。」——他這樣教育自己的兒子。應邀!
昨天遛狗的時候別人給了小朋友四根長鼻王,其實送的那位女士本來問狗狗吃不吃,我說它只吃狗糧,我兒子說我要吃的,她就笑嘻嘻給我兒子兩根,問還要不要又給了兩根。我兒子吃了三根的時候路過一個乞丐老爺爺,他問我為什麼那老爺爺碗里沒錢,我把長鼻王給他? 我點頭,他送了。 回來和我說,我覺得他(乞丐)不會挖掉我的眼睛的。
……
我覺得這些是孩子自發性的行為吧。 他自己去體驗與人交往相處,怎樣幫助別人。
至於車上那種乞丐,我會和孩子說,我認為他們需要的是警察叔叔的幫助,你覺得呢?估計我兒子也會那麼覺得。個人認為:
1,孩子的同情心或愛心比分辨真假重要,比您手中的幾塊錢重要。,2,關於教育,教會孩子獨立才是最重要的。溫室的花朵經不起風雨的洗禮。3,坦白說,您對您兒子缺乏尊重。您的兒子首先是一個獨立的個體,其次才是您的兒子。若有得罪,還望海涵。首先教會孩子:如何分辨乞丐和騙子。
而不是給他一個錯誤的邏輯:乞丐=騙子=不值得同情
然後,還可以告訴他,當分辨後無法確定時,可「隨意」。在地鐵站看到一個男生在彈吉他賣唱,我身後的小姑娘問她媽媽:「這是要飯的叫花子嗎?」媽媽告訴小姑娘:「他不是要飯的叫花子,他是靠本事吃飯的人,有本事永遠不怕沒飯吃,他以後說不定還能站上更大的舞台,給更多人唱歌呢。」我沒有回頭,只覺得在這悶熱的夏夜裡,突然有涼爽的風拂過。
雖然這個世界充滿了邪惡,但不能因此就叫孩子擯棄善良。 每一屆的學生我都會給他們印一篇文章,是摩羅寫的《心常常因細膩而偉大》:
您有一個很善良的孩子,這種善良會讓他成為一個有尊嚴有同理心的好人,或許在現在社會裡好人這個詞已經貶值了,甚至成為好人意味著會比其他人更容易受傷,但就像那個著名的回答所說的那樣:法國社會也有一個由志願者興起的節日,叫露宿街頭周。這群好事者提倡安居樂業的人們,每年都在那一周到街頭去住宿,以體會無家可歸、長年露宿街頭者的辛酸與困苦,從而激發起偉大的愛心,和援救的舉措。所有這些,都體現了社會群體對於落難者和弱者的體貼與關懷。他們不是呵斥弱者、欺凌弱者,而是以最大的善心布施弱者。在奉命整飭市容市貌時,他們也許也有人將露宿街頭者趕走,可是社會的另一些成員會主動送上關切。人類心靈尚有溫暖的一角,由此得到了體現。
為什麼細膩本身就常常是偉大的,因為細膩體現了偉大的愛心和善良,體現了內在的良知和尊嚴。 一個人關心別人的處境和尊嚴,必是出於自己內在的尊嚴體驗。所以,在一個徹底喪失了尊嚴的無賴群體之中,幾乎沒有真正的良知和關懷可言。
1963年,一位叫瑪莉?班尼的女孩寫信給《芝加哥論壇報》,因為她實在搞不明白,為什麼她幫媽媽把烤好的甜餅送到餐桌上,得到的只是一句「好孩子」的誇獎,而那個什麼都不幹,只知搗蛋的戴維(她的弟弟)得到的卻是一個甜餅。她想問一問無所不知的西勒?庫斯特先生,上帝真的是公平的嗎?為什麼她在家和學校常看到一些像她這樣的好孩子被上帝遺忘了。
最好的回答就是——上帝讓你成為好孩子,就是對你的最高獎賞。
當一個好人,會看到,會感受到更多的東西,會活得更像一個人。所以我的建議是,即使您不支持,也不要去阻止孩子的善良。對於乞丐,我想起林清玄寫過的一篇文章,叫《假乞丐》:市場里,經常看見一個乞丐,他坐在輪椅上,腰部以下覆蓋一塊臟污的毛巾,上半身歪斜,鬆軟地癱在椅子上,表情哀傷而茫然。
他那哀傷茫然的表情最令人傷痛,因此有許多人布施給他。 今天中午,我穿過市場,看見一個眼熟的人站在西瓜攤旁吃便當,和賣西瓜的人有說有笑。我心裡一驚:這個人怎麼長得如此面熟,難道會是我的朋友? 我不敢確定,又走回去,站在屋檐下看他,並搜尋記憶。 呀!原來是坐在輪椅上的那個乞丐! 他原來是可以站著走路,他原來可以吃便當,他原來可以高聲談笑,他原來是假的! 著我又看見他破舊的輪椅和毛巾被棄置在西瓜攤旁,證明了我的所見。這一驚非同小可,使我整個下午心緒不寧,好像被好朋友欺騙一樣。
一直到夜裡,我的心才平靜下來,因為我想到一個好好的青年,要整天歪斜,偽裝癱瘓,是多麼辛苦的事,而且他哀傷茫然的表情表演得多麼傳神,勝過一般的演員。 他不是乞丐,他是街頭藝人,他表演癱瘓、哀傷與茫然,我看了感動,自然就賞錢了,還有什麼可懊惱的!
或許顯得我三觀不那麼正,但凡我覺得有付出的乞丐,有零錢的話還是會給的。
有人覺得這是對不勞而獲的縱容,但一方面我覺得或許有人真的走投無路(我有個同學曾經在外地真的被偷身無分文又聯繫不到人只好在街邊舉牌子乞討),另一方面,所謂職業乞丐,這樣也算得上是一種職業吧,而且是弱勢群體的職業(請不要以媒體報道的一些個案為依據,我有學生家長就是乞丐),而且一般人不到某個地步,是不會輕易選擇這條路的,它的代價是放棄自身價值,拋棄了人性中最可貴的尊嚴,可以說精神上也淪為了乞丐,更何況就像林清玄文章中那樣所說,表演得如此認真,給點錢又何妨。做職業乞丐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 工作體驗
我會給他看第一名的答案5歲左右的孩子是沒有辦法理解」這世界上有好乞丐也有壞乞丐「的說法的。孩子由於認知發育的問題,沒辦法理解這種人的複雜性。打個比方,就像小孩子往往會說「他是好人」「他是壞人」,但是如果一個人做了壞事又做了好事,小孩子就會非常非常糾結,而大人則可以輕鬆地表示「人性有好有壞」。所以你如果你想把乞丐在小孩子心中定義為「自己不努力活該、不需要幫助」的人你就直截了當地告訴他這是騙子,不是真的。如果你想教育孩子揮灑愛心,就常備五毛一塊,讓他自己高興投。等他上小學了,很多道理自然會懂。我覺得兩種都可以,最重要的是傳達這樣一個信息:幫助別人,是好事,是正確的。不要讓世界的惡意污染了孩子的世界。
p.s.恭喜題主獲得了一個很棒的善良的兒子,這是好事啊,應該堅持,人應當充滿正能量。我建議題主不要對孩子說「這種事情不需要你這種小孩子做」這種話,改為教育外面壞人多,會傷害你,一個真正的好人要先保護自己再做好事。我覺得會和他說,大家都要通過勞動獲得財富的,有手有腳應該好好工作,如果身體不好或者很小的孩子乞討,建議找警察來幫助他們
很多人無法教給孩子慈悲只能教給孩子同情同情是最廉價的感情即使是真乞丐再可憐同情也是廉價的
應該告訴孩子乞丐不值得同情,因為我們作為社會上獨立的人已經通過勤勞的雙手在為社會創造價值,換句話說就是我們已經交了稅了,而確保國民基本生活應該是政府應該做的事,不能因為同情心而縱容政府機構的一些不作為,所謂人各有責嘛!
我的老師說過一句話:「當一個人向你伸出手,他就是一個靈魂上的乞丐,足夠值得你憐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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