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知道的歷史真相?
歷史真相
@沈聽雪 你就多發點歷史人物的段子軼事好了。具體的歷史問題 我建議你別談 暴露水平 。
前30年中國農民窮嗎 確實不富裕 但根本原因不是前30年發展造成的 而且49之前中國的基礎太差造成的。恰恰是前30年的發展才讓中國農民的生存狀態有了質的改變。
49之前中國人均耕地只有不到4畝 畝產平均不到150斤。這點產出在不鬧災害的前提下即便平均分配也僅僅夠糊口而已。 而且當時中國還沒有什麼工業基礎和普及教育。發展水平在亞洲都是墊底的 屬於世界上最落後的和貧困的地區之一。
這樣的條件下,實際上是一個幾乎無解的惡性循環,因為農業產出不足 無法有效為工業和教育發展提供積累 而工業和教育發展不起來就無法反哺農業。同時隨著人口的增長 土地和人口矛盾日益嚴重。 如此循環 只能陷入一直的貧窮和動蕩下去。
前30年的發展確實從農業上搞了積累。但絕對不是你說的什麼竭澤而漁。而是可持續的發展農業 提高農民生活水平 同時在逐步以發展出來的工業來反哺農業。
無論從農村的人口數量 人均壽命 人口文化素質 還是 農田水利的興建 以及農用機械 化肥 良種 的使用量 都可以看出 前30年中國農業得到了極大發展 才讓中國農民從近代以來的饑荒常態化里走了出來 農民的生存狀況得到了質的改變。
建國前30年,農民為什麼窮?說的好像農民原來多富似的。歷史的真相就是任何國家的工業化都是用人血喂出來的。歐美用黑奴貿易完成了資本的原始積累,日本靠的則是海外移民和組織賣淫。相比之下中國一沒有去禍害別人,二沒有出賣自己的婦女,就是靠自己的血汗來建設自己的工業,這簡直就是世界工業發展史上一朵白蓮花了。當然中國也是沒有去掠奪別人的客觀條件,只能用自己的農業給工業輸血。文明的發展,不是溫情脈脈,也不可能彬彬有禮。「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只有進入了工業化社會,才有資格去談人權,才有手段去保障人權。生產力低下的時代不存在普遍人權的條件,古羅馬的民主都是建立在壓榨奴隸的基礎上。想要不流血不流汗,大家攜手步入文明社會,那是痴人說夢。@沈聽雪 有話說話,有理講理。刪評論算什麼本事?
我看了實名懟沈聽雪的答案進來的。
歷史類的答案,非常容易代入主觀情緒。甚至為了自己主觀的預設立場找證據。另外,我覺得術業專攻是很重要的,任何一個領域,除了情感類問題,都是需要下很多苦功夫。沈聽雪無疑下了很多功夫。但是有句老話不謀全局不足謀一域。缺少在其他領域的必要積累,在自己擅長的領域一樣要鬧笑話。為什麼我常嘲諷茅於軾老先生的經濟學,我覺得他主要問題不是拿了民主基金會的錢而是在其他領域積累的常識太少。所以才容易抱著自由競爭一般均衡的陳詞濫調奉為圭臬,完全不去了解經濟學理論本身就是很多強約束條件的;所以才會把釣魚島沒有產出來說保衛釣魚島沒有價值,只懂得算直接的經濟賬,殊不知從平定準葛爾那一天起新疆的財政收入一隻都是財政支出的零頭。滿清政府最混的時候都要算一筆政治賬算一筆間接經濟賬。沈同學在查閱文獻上的確下了很多功夫,但是某種意義上談歷史就像茅於軾談經濟。比如之前他說周恩來搞外交亂花錢一樣,讓人感覺離現實社會太遠了。
歸根到底,一國國民的生活水平是由社會生產率決定的。資源配置和分配製度再優化,沒有社會生產率打底子都是空中樓閣。你放到夏商周搞按需分配也不能一人一個林志玲。
經濟發展很重要的問題之一是儲蓄率。東亞經濟奇蹟一樣受益於東亞人民的高儲蓄率。這個儲蓄當然是廣義儲蓄,一個社會的儲蓄最終要是要用來投資的。即使是個人、家庭的發展,也是靠儲蓄。兩戶農民,一戶把每年的產出全部消費,另一戶節衣縮食攢錢買農具擴大再生產。三五年之後差距就拉開了。這就是出來混都是要還的道理。希臘之前寅吃卯糧吃的爽,現在都在還老賬。前三十年,是國家層面強制高儲蓄。這個城市工人也是一樣的(儘管城市有制度性福利)。低工資高福利,歸根到底還是高儲蓄。當然最後政府耍賴高福利並未兌現。東三省和其他老工業基地吃了不少虧。沒有這個高儲蓄,低增長下的居民生活改善也無從談起。覺得國家不搞強制高儲蓄老百姓生活馬上就上天了也是幼稚病。落後的農業國,在國際市場上根本沒有東西可賣。很多人噴中國政府不顧百姓死活賣糧食。拋掉饑荒後的61年,62年,前幾十年中國的糧食都是凈出口。那是因為我們沒的賣。但是本世紀中國已經是全球最大的糧食進口國之一。反觀糧食產量只有中國三分之一的印度一直是糧食凈出口前三。這就是看不見的手,你想讓老百姓生活水平提高一下人均口糧多一些,但是微觀個體還是要參與到市場交換活動中的,一交換就把沒有附加值的糧食交出去了。而中國現在有高附加值的機床、高鐵、成套設備可以賣。老百姓就能多吃口糧多吃口肉。石油也一樣。中國就那麼點油以前一直是凈出口國。成為凈進口國也就是最近二十年的事。現在光私家車就兩億多,不進口就都歇菜了。你以現在的國情回過頭罵當年出口石油是愚蠢,不就是刻舟求劍嗎。在建國前30年中,中國農民為什麼窮?根本原因在於當時的政策對於農民極度不公平,對農民索取太多。
在集體化農業時代,農民要遭受多重掠奪,第一層就是對農業直接產出的掠奪,即公糧徵集,這部分是國家無償拿走的,且比例太高;第二層是公糧收購,也就是除去無償拿走的部分,國家還要設定一定指標,用固定價格收購一部分,而這部分收購指標的定價實際也標得太低;第三層是工業品定價過高,這就是用剪刀差第三次剪農民的羊毛了;第四層是對農業多餘勞動力還要以免費形式進行徵集和利用,當然這個多餘勞動力的徵集表面上是給公分的,但公分這東西是公社均攤的,說白了國家沒有為使用農民勞動力多出一分錢,僅僅是從農民自己的收入里進行再分配而已。如此一來,遭受這樣多重形式的掠奪後,農民怎麼會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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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名反對 @沈聽雪 的答案。極其的以偏概全。
當時農民佔全國人口的絕大多數。國家的主要收入就是農業稅。沒有剪刀差一說,國家把稅收也是用在國家應該用的地方。比如50到60年代全國的水利工程。使農業土地大量增加。工業化的投入使大量農業進入機械化。
最簡單的例子,全國化肥廠的建設全面增加了農業產量。使饑荒不再困擾中國,這背後需要大量的石化工業基礎。 印度到現在化肥還不能完全自給自足。
說什麼農民窮怪國家剝削如果不是腦子壞了就是屁股歪了。農業稅交了幾千年才免掉幾年?就以為農稅是不應該交的?
本人小學文化,知識水平太低。反駁方向太單一。請大家見諒轉載
中國土地史的真相與本質我認為我們以前對傳統社會和傳統農民問題的研究,以前和現在影響最大的就是兩個模式,二者前後相因。
第一個是「中國封建社會」理論的模式,其特點是非常強調租佃關係的作用,所以我稱之為租佃關係決定論。它大致上有五個環環相扣的命題。 第一,認為傳統農村最大的問題或最突出的特徵就是地權集中,使用分散,因此造成耕者無其田,有田者不耕,形成地主和農民的對立——這種意義上的農民特指佃農——以致農村被割裂成兩個陣營,存在著嚴重的階級對立與階級鬥爭。第二,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據說就是土地私有、自由買賣,小農兩極分化,而導致租佃關係在農村中出現和發展。正是由於以經濟分化作為租佃關係的成因的理解,後來還引申出兩個理論,一是認為既然小農經濟是兩極分化,租佃關係又是中國一切災難的根源,則土地改革解決了大地產問題還不夠,緊接著還要消滅小地產。否則又會啟動下一輪「兩極分化」。,所以就有「單幹好比獨木橋,走一步來搖三搖」、「人民公社是金橋」等說法。為防止小農的分化,所以要搞集體化。另外一種派生的結論就是「地主、商人、高利貸三位一體」之說,如果租佃制是萬惡之淵,土地商品化又是租佃之源,就非常容易強調「抑商」的必要,同時忽視「限權」的必要——因為抑商正是要靠官家。所以這種說法無視歷史上「(大)地主-權貴二位一體」的實情,並且使中國式的「反封建」具有一種怪異的特徵:別人「反封建」是要爭取商業自由,產權明晰,我們的「反封建」卻卻相反地導向抑商滅商、「利出一孔」,這倒真正與我們歷史上那種法家式的「反封建」(以秦式帝制反對先秦的即古語本來意義上的「封建」)「接軌」了。
第三個命題是當時史學界經常用一種「土地私有、自由買賣,造成土地兼并、激化社會矛盾引起租佃衝突,最終爆發農民戰爭」的模式,來闡述中國歷史上的治亂歷史周期論。據說每次農民戰爭結束後,地權相對比較平均,小農相對繁榮,但後來土地私有、自由買賣,加劇土地兼并、爆發社會危機等等,這個社會危機就表現為農民戰爭。我們用這個觀點來解釋中國歷史上的治亂興衰,即古代小說中都有描寫的「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亂極生治,治極生亂」等等。 第四,人們還用這種觀點來解釋中國與西方歷史的區別。最常見的一種說法,即中西都是封建社會,但中國是地主制,西方是領主制。當時有一種信念,認為五種社會形態都必須是依次經過的,因此就出現「中國為什麼沒有產生資本主義」的問題。當時的兩個流行說法都與上面講的「租佃決定論」有關,一是說中國的租佃制是小生產,而西方的領主制大莊園據說是大生產,有利於使他們過渡到資本主義,還有一種說法是中國租佃制條件下,土地可以自由買賣,因此工商業的積累都用來買土地了,即司馬遷所謂「以末治富,用本守之」,因此中國就不可能形成資本主義原始積累。而據說西方的土地是不能買賣的,所以工商業賺了錢只能在工商業範圍內滾動,所以資本就積累起來了。這是用租佃關係來解釋中國為什麼沒有產生資本主義。 第五個命題,也用這套說法解釋近現代以來的中國歷史,尤其是二十世紀中國革命的歷史。最流行的說法是中國近代的核心問題就是土地問題,據認為不管是辛亥革命還是戊戌變法,失敗的根本原因都是沒有解決土地問題。國共兩黨後來的鬥爭也是由於共產黨解決了土地問題,所以勝利了,國民黨沒解決這個問題,就失敗了,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將國共兩黨的鬥爭描寫成土地改革派和反土地改革派的鬥爭。這也是很重要的一個解釋模式。剛才講的這五個命題實際上是環環相扣的、很完整的一個邏輯。與此相反的,實際上49年以前,就一直有相反的一種邏輯。它最典型的代表並不是國民黨方面的史學家,而是中國文化本位論者,如梁漱溟先生等人,他們和西方漢學界的一些傳統結合起來,形成對中國傳統社會另一極的看法,我稱之為「鄉村和諧論」。與階級鬥爭之說相反,這些人認為中國傳統鄉村是一個非常和諧的、溫情脈脈的大家庭。這種說法九十年代以後愈加盛行,甚至成為一個主流的說法,很多人都不加論證地附和。我國搞當代農村問題的溫鐵軍曾經將之總結為五個字,叫做「國權不下縣」,秦暉又加上了幾句話,「國權不下縣,縣下唯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倫理,倫理出鄉紳」。據說中國的專制朝廷只管城裡人,鄉村社會則依靠習慣法、道德、倫理、不成文法等非常和諧地在自我調節。當代一些文學作品如《被告山杠爺》、《秋菊打官司》等,描寫的都是這樣一種狀態,宗族都是自治的,自治靠什麼呢?自治靠倫理,而且這種倫理都是特指的中國血緣共同體中的宗族關係形成的家族內血緣親情來維繫的這樣一種倫理,而這個倫理的代表、從而也就是小共同體地方利益的代表被認為是鄉紳,從當年張仲禮先生以來及西方漢學界很多人都十分重視中國鄉紳,鄉紳越來越成為解釋中國傳統農村很重要的一個概念。鄉紳被理解為地方精英,鄉村自治的代表,民間倫理的化身,那麼這種解釋模式,即「國權不下縣,縣下唯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倫理,倫理出鄉紳」,描繪的是一種玫瑰色的傳統鄉村。
但這種理論到目前為止都沒有人真正解釋過:我們以往稱為「農民戰爭」的社會爆炸現象何以會發生。如果說我前面所講的租佃關係決定論對農民戰爭的解釋現在看來難以成立需要重新反思,但它至少提出了一種解釋。現在對鄉村傳統社會的時髦說法最大的問題是完全迴避,不談也就更不解釋那種社會爆炸。有時繞不過去,有些學者就從非社會的層面來找原因,如最近很流行的兩部書,弗蘭克的《白銀時代》與彭木蘭的《大分叉》就把中國歷史上的治亂興衰完全歸結為經濟學上的一種周期循環,即康德拉吉耶夫周期。康德拉基耶夫周期本身在經濟學中就是原因未明的,實際上經濟學界本身也沒有一個說法。「亂極生治,治極生亂」,其原因不明。還有一些人,從自然科學史的研究,提出這與全球性氣候周期有關,如認為明清之際的那場大亂即過去所謂「李自成起義」,據說是因為地球當時處於小冰河時期,旱災特別多,因此造成了社會的崩潰等等。我認為即使此時是小冰河時期,也不能說唯獨中國歷史上每隔兩百年就出現一次小冰河,這種事情中國歷史上不斷出現,而在西方和其他國家則不曾有過。這可能嗎?故這種說法不能夠成立。
剛才所講的這兩極的看法——鄉村和諧論或是階級鬥爭的說法,都有很多問題。首先作為租佃關係決定論,上述那五大命題可以說都非常可疑,值得重新研究。
一是傳統時代的鄉村究竟是不是地權那麼集中,由於地權集中引起的社會對立是否那麼嚴重。首先我們應當承認在傳統時代,地權肯定是不平均的,但是不平均和作為社會危機的根源,這之間恐怕還有很大的距離。如果就不平均的程度而言,有一個橫向比較與縱向比較的問題,即中國傳統時代農村的地權,如果橫向和其他民族不管是古代民族還是近代民族相比,是不是更不平均。縱向比較的話,我們通常講一個王朝初年,小農是比較多的,後來隨著土地兼并的發展,到了晚期土地越來越集中。是否有這種線性關係,都是有待研究的。 根據我們現在計量研究的很多成果看來,人們普遍認為過去的這種說法有相當程度的誇大,包括土地改革以前中國地權分配狀況的研究。幾乎所有的近期研究都認為,以前的那種地主佔有70%的土地,農民只佔30%的土地的說法,是不能成立的。中央黨校的郭德宏先生曾經說過,民國年間地主所佔有的土地只佔三分之一,農民的土地應該佔一半以上,其他是富農等所佔有的。這類的研究很多,我自己也做過土改前關中地權狀況的分析。總體來講,在中國傳統農村中,自耕農所佔的比重要比我們以往所講的要大得多。我們將傳統農村理解為佃農的農村恐怕是很成問題的。如果橫向比較,傳統中國鄉村地權分配的不均度小於世界上絕大多數傳統與近代國家。縱向比較的話,至少在統計依據比較充分的清代與民國(不含中共土改影響地區),後期的地權不均程度也小於、而不是大於前期。此外,地權不均也未必意味著租佃制發達,即使在存在租佃關係的情況下,租佃關係和我國的傳統結構到底是什麼關係,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因為搞經濟史的人八十年代以來就注意到一個問題,即中國歷史上往往是商品經濟很不發達的地方,如華北的租佃關係非常不發達,如果有一些大地產的話,也大都是用僱工經營的,就是說北方多經營地主,南方多租佃地主,這是很早人們就已經看到的現象。即使南方的一些地方也是有類似的時間差,如江南,明代還有不少經營地主,到清代基本上就沒有了。然而,清代的資本主義也好,市場經濟也好,無疑比明代要發達得多。從地域講,江南也比華北發達得多。這與所謂租佃制代表「封建自然經濟」,而僱傭制代表「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說法是完全相反的。中國歷史上很難說到底是僱工經營「先進」還是租佃經營先進。
第二,如果中國歷史上有一定的土地集中,那和土地買賣到底有多大的關係,尤其是和民間的土地買賣有多少關係?這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因為以前有些人一講中國,就說土地買賣很頻繁,「千年田換八百主」等,實際上不太符合事實。首先這個「千年田換八百主」是被誤解的,因為辛棄疾《最高樓》這首詞中「千年田換八百主」講的根本就不是土地買賣,講的恰恰是地權的分配主要是由政治身份所決定的現象。當時辛棄疾宦途受到很大挫折而心灰意冷,打算歸隱。他的兒子就阻止他,說你千萬不能退休,我們家的土地還沒有撈夠呢。於是他就寫了《最高樓》這首詞:「吾擬乞歸,犬子以田產未置止我,賦此罵之。吾衰矣,須富貴何時?富貴是危機。暫忘設醴抽身去,未曾得米棄官歸。穆先生,陶縣令,是吾師。……千年田換八百主,一人口插幾張匙?便休休,更說甚,是和非!」辛棄疾將兒子罵了一通,說你只圖富貴,不曉得宦途非常危險,多少人寵辱相繼,財產因之易手。顯然,辛家「田產」規模完全取決於他的政治升降,而「千年田換八百主」指的是官場鬥爭的風險莫測,和土地買賣是沒有什麼關係的。如果真正從具體的統計案例來講土地的交易周期,秦暉曾做過關中地區地權交易平均周期的研究,根據關中某地所保留下來的土地買賣的記載,作了一個計算,全部土地平均周轉一次的周期在關中是三百多年,因此土地買賣遠不像我們以前所講的那樣頻繁。 而且土地買賣、尤其是平民之間的土地買賣,在與傳統的分家析產制並存的情況下到底是會導致土地的集中還是分散也很難說。中國如果有過一定程度的大地產之弊,其真正根源也不在經濟,不在「自由買賣」,而在專制政治下的「地主權貴二位一體」,辛棄疾的時代是如此,今天屢見於傳媒的「圈地運動」不也說明了這種危險嗎? 第三,中國歷史上周期性的社會危機到底是什麼引起的,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因為我國歷史上的農民戰爭按照以前的意識形態都被理解為地主和農民的矛盾。可是這個說法與很多人的觀感是不相符的。首先我們關於農民戰爭的大部分的文學作品,包括《水滸傳》,描寫的都和地主、農民的矛盾沒有太大的關係,《水滸傳》講的就是一幫莊主(地主)帶領莊客(可以說就是佃戶)來造官家的反的故事,這裡有的是「主客一體」,莊主和莊客的矛盾在這裡幾乎就看不出來。當然《水滸傳》的作者也不一定非常了解農村問題。但就史事來看也的確是這樣。我們看到的現象,一是在歷代的農民戰爭中,提出的訴求最集中的都是沖著專制政府的橫徵暴斂來的。從陳勝、吳廣時代朝廷濫興大役引起「亡亦死舉大計亦死」的社會矛盾,到李自成時代的「迎闖王,不納糧」,歷代農民戰爭都是官逼民反,沒有主逼佃反一說。 這當然不是說那時民間貧富之間、主佃之間就沒有衝突。當時在一些租佃關係發達的地區,如江南明清以來一直有「佃變」,主佃之間包括主雇之間確實有矛盾。但是民間的「佃變」與民眾和官府間的衝突即我們過去講的「農民戰爭」(其實李文治先生過去用的一個詞「民變」,似乎更合適。「佃變」、「民變」可以對舉)是性質不同的兩回事,而不是過去所說的同一過程即「農民與地主的階級鬥爭」的不同「階段」——似乎佃變是「初級階段」,發展下去就變成「高級階段」即民變了。要說「初級」與「高級」,佃變與民變可以說各自有其「階段」:佃變的初級形式是個別性的欠租、「霸佃」,高級形式就是有組織的群體抗租、罷佃、請願示威乃至暴力洗劫主人。而民變的初級形式是「只反貪官不反皇帝」,高級形式就要「殺到東京奪了鳥位」了。其實歷史上沒有一次大型農民戰爭是由於「佃變」不斷擴大造成的。那時的「佃變」往往表現為向官府請願,要求官府出面調解主佃關係,如果說「官逼民反」的初期往往是「只反貪官不反皇帝」,「佃變」則往往是連「貪官」都不反的。反過來講,如果佃農參加了抗官的造反,那往往是跟隨莊主行動的,那就更談不上主佃衝突了。 清初江南的「佃變」「奴變」依附清政權,是當時鄉紳領導的抗清運動很快失敗的重要原因。而明末爆發農民戰爭的北方地區不僅佃農很少,存在的一些租佃成分中主佃關係也遠比江南緩和,當時這些地方不僅沒有江南那種「佃變」,而且除了窮人棄地出走、揭竿造反形成的「流寇」外,當地許多平民富戶(無優免特權的納稅地主)苦於官府暴斂也往往團結「村佃」築堡抗官,被官府稱為「土寇」。這就是《水滸》描寫的莊主率莊客造反模式。歷史上絕大部分農民戰爭反映的都是自耕農(乃至平民地主)與官府的矛盾,自古以來中國的大規模農民戰爭不斷提出抗役、抗糧、抗稅的訴求,但沒有提出抗租的。過去改革前由於意識形態的需要,特別注重農民戰爭是否提出土地改革的主張。研究太平天國的人就很重視《天朝田畝制度》,研究李自成的人就抓住「均田」這兩個字做了很多文章。但明清之際當時當地當事人留下的無數第一手材料都說李自成、張獻忠以「免糧」號召群眾,沒任何材料說他們提出過「均田」。惟一提到「均田」的是浙江海寧文人查繼左的《罪惟錄》,但是浙江遠離「農民戰爭」地區,查繼佐本人作為避亂一隅的明遺民也是有感而發,談不上什麼歷史考證,這本書連皇朝的「本紀」都錯誤百出,能指望它來證明李自成的事嗎?
太平天國倒確實有一部《天朝田畝制度》,但這本書當時流傳面極小,似乎只是激勵天朝官員自己人的「內部讀物」而不是用來公諸於世號召群眾的。書中以宗教色彩的語言,說到天朝事成之後要沒收民間的土地歸天王(而不是沒收地主土地分給農民),把農民管制起來在天朝官員監督下進行軍營式的強制勞動,以供「功勛臣等世食天祿」,如果「臣等」得罪了上峰,則被「黜為農」。農民在這種描寫中簡直與勞改犯無異。所以有人說真要這麼做非激發反抗太平天國的農民起義不可。這當然是假設,但這種文字在動員群眾方面能起什麼作用實在是有問題。太平天國時期公諸於眾用以動員老百姓的主要還是民族矛盾話語,像《奉天討胡檄》等。 而傳統時代真正能動員民眾的就是我們現在稱之為「農民負擔」的問題。當年李自成等人每到一個地方,布告講的都是「免徵」、「免糧」,而不提「均田」。而免徵免糧這種口號毫無疑問是針對自耕農(乃至平民地主)的。中國歷史上前期佃客不服役,後期佃農不納糧,佃農只向地主交租,與官府少有關係。從「一條鞭法」以後中國的賦稅基本上就是土地稅,佃戶不交。只有太平天國時期,田主跑掉了,才出現「著佃交糧」。如果說中國農民都是佃農,那就不可能提出「免糧」這種口號,相反像「免租」這種口號在大規模「農民戰爭」中根本就沒有人提過。有人說中國農民比較落後,沒有意識到苦難的根源在於地主土地所有制,這種說法很勉強。我們過去常說,抗戰時期暫不觸及土地問題。而只提佃農最直接關切的一個問題就是「減租減息」,歷史上的佃農如果沒有「覺悟」到要搞土地改革,總不會不知道「減租減息」的好處吧?實際上前述江南佃變中就是要求減租的。但農民戰爭中並沒有人提出這種口號。可見租佃關係與農民戰爭能有多大關係,是個很大的問題。 農民戰爭和租佃制雖沒有多大關係,但與我國歷史上周期性出現的流民群有很大關係。從「流民」到「流寇」確實是很近的。現在中國也有幾千萬農民在流動,以前歷史學界以及我們現在對此都非常關注。我個人對流民問題的看法是,即使在傳統時代,除了純粹天災導致的「災民」外,起源於社會因素的流民在很大程度上也不是由「無地農民」構成,而是由官府的橫徵暴斂之下有地沒法耕、棄地流亡的農民構成,不僅歷史上是這樣,民國時期的農戶離村浪潮也是如此。當時南京中央農業實驗所的調查,1931—1933年,22個省的離村農戶中,沒有田產的只佔到17%,半自耕農佔35%,純自耕農佔29%,出租土地的地主佔19%,而所有這些人中佔地五畝的達到五分之三,有地百畝或更多的也佔1.8%。土地分散、自耕農比較多的華北農村,流亡率明顯高於土地集中、租佃制盛行的江南農村,1925年前者的流亡率達到5.49%,而江、浙、皖三省為3%。30年代,甘、綏、察、陝四省達10%左右,南方的浙、贛、蘇、川四省分別只有6.7%、6.0%、4.3%、2.7%。事實上,直到今天也是這樣,東部經濟發達地區,農戶出走率並不高,北方地區大量農戶出走。在傳統時代,農戶出走主要是因為吏治敗壞,種田負擔過於沉重,迫使他們棄地不耕,遠走他鄉。中國歷史上每個王朝末期的危機狀態下常見的一個現象是:一方面那時人最多地最少,人地關係最緊張,另一方面土地大量拋荒,地價下降,甚至「欲以地白付人而莫可推」。這與那種所謂王朝末期「土地兼并劇烈」、富人爭相買地的說法正相反。這主要也是因為農民無法耕種、負擔太重。
流民的來源是自耕農而非佃農,這是很容易理解的。因為逃避賦役、躲避苛捐雜稅拉丁抓差可以成為流民,逃避自然災害可以成為流民,從理論上講,在平民之間甚至逃債也可能出現流民(當然只是邏輯上可能,歷史上真正大規模發生「債務流民」的事似乎從未有過)。只有「逃租」成為流民是不合邏輯的。租佃是一種契約關係,不像官府征糧派款拉丁抓差那樣具有強制性,一般私人地主也不具備逼得百姓出逃的官府那樣的武力徵收手段。更重要的是租佃既然是契約關係,就只有雙方合意才能維持,佃農如果欠租,地主最有效的辦法是抽回土地。而佃農如果抵制,就是繼續佔耕形成所謂「霸佃」,霸佃的前提當然是他「賴著不走」,這與自耕農以逃亡來抵制官府苛征,行為邏輯完全是相反的。 當然也有一種情況,就是雖然種地並非完全不能糊口,但是外出活的更好,「用貧求富,農不如工,工不如商」。司馬遷講的這句話並非只是今人才懂。比較收益差距促使在農民可以種地的情況下也可能出現流民群。如唐末的王仙芝、黃巢就是發難於流民鹽販群體,宋朝的「茶寇」、明代的山寇海盜(今人稱為「上山下海」現象)也是這樣。清代的廣東很多地方出現這種現象,據當時地方志記載,「不特為流逋計,利之所在也」,不僅僅是為逃避賦稅、徭役,很重要的是為追求更高的利潤。這種流民群同樣跟以往所講的租佃關係並沒有太大的因果聯繫。但這一問題值得重視 第四種說法,關於租佃制和領主製造成中國和西方發展路徑的不同,早在60年代就有人質疑,因為這一說法中「莊園制是大生產」和「西方沒有土地買賣,資本只能在工商業範圍內積累」這兩個前提都是靠不住的。其實正如中國史上租佃制的程度被誇大一樣,中世紀歐洲都是農奴制莊園之說也早已過時。中古歐洲非農奴的小農與非莊園的小地產並不比中國的自耕農少,即使農奴制也是份地上的家庭耕作,並不是農場農業。在典型的中世紀,西方確實很少有土地買賣,但那時也沒有什麼資本主義萌芽。到十三、十四世紀以後,歐洲的土地買賣是非常普遍的,到資本主義萌芽時代也是地權買賣已經開始普遍化的時代。這個說法現在已經提的比較少了。 實際上在市場經濟中土地自由買賣就會吸走資本使工商業無法積累,這樣的說法即使在純理論上講也是不合邏輯的。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就講過充分競爭市場上地租率必然低於平均利潤率的道理。「用貧求富,農不如工,工不如商」的說法表明中國人也不例外。「以末致富用本守之」的現象,與其說是土地買賣太自由的結果,不如說是工商業太不自由的結果。 第五個問題,就是現代中國歷史上,平均地權起的作用到底有多大也是一個值得反思的問題。 傳統的農民與官府的矛盾在民國時代仍然延續,但中國農民與國民黨政府矛盾的尖銳化,是從抗戰以後才突出的。抗戰前共產黨發動「土地革命」未能成功。抗戰以後,在TG勢力未涉及的大後方地區,農民反對國民黨的抗糧、抗捐、反對抓壯丁等暴動比抗戰前更加頻繁。官民矛盾急劇惡化。這與抗戰造成的中國財政狀況有關。 抗戰前南京國民政府的財政收入主要靠東南沿海通商口岸城市的關、鹽、統三稅,形成了赤字也主要靠國債彌補,而國債也是主要面向東南工商業城市發行。那時田賦屬於地方財政,南京統治者並不重視。抗戰以後東南沿海都淪陷了,國民黨政府原來的財政基礎都沒有了。抗戰以後的第一項財政措施是田賦徵實,收回中央,從而空前強化了對農村的索取,而強化索取又導致擴充鄉村基層統治機器,大力擴充保甲體制。由於清末廢科舉後鄉紳階層沒落,統治機器便大量使用素質不良的勇敢分子。過去國民黨罵共產黨搞「痞子革命」,而抗戰後國民黨對鄉村的強化控制倒是「痞子化」得厲害。抗戰以後國民黨與農村關係惡化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徵收太多,另一個是其所依靠的鄉政也比以前要腐敗得多。土改時,TG發動農民訴苦,農民基本上是控訴國民黨的苛捐雜稅、拉丁派款、保甲與鄉村胥吏的貪污腐敗、敲詐勒索、欺男霸女,而很少講到地租多少的問題。因此我們應該承認中國傳統鄉村確實存在一些周期性深化的社會危機,但其根源不見得是租佃關係。在租佃關係消除後,這種危機不見得消除。與此相反,第二種玫瑰化色彩的說法也很成問題。持這一說法的人,大部分並沒有做過明以前的中國農村社會史的研究。他們認為「國權不下縣,縣下為宗族,宗族皆自治」。但明以前的中國鄉村是否普遍存在著宗族組織,這點大可懷疑。不管是共產黨還是現在的傳統文化本位主義者,對宗族的現象都有一個判斷的誤區,認為由於儒家傳統等原因,自古以來就是這樣的,以至於現在農村改革中某些地方出現宗族的復歸。由此出現兩種呼聲,一種認為這是封建的殘渣泛起,要堅決打下去;另一種認為這正是本土文化資源,是體現中國傳統文化神奇魅力的儒家資本主義。但這樣很難解釋一個基本現象,就是中國歷史上在秦以後很長的一段時期,庶民社會是沒有宗族組織的。 《中國鄉村研究》中我的一篇文章談到,漢唐時期農村都是一種非常極端的非宗族化的「編戶齊民」農村,族姓散居、公共生活的非族緣化現象比近代要突出得多。現在東南沿海的獨姓村、大姓村大都是宋代以後主要是明清才逐漸發展起來的。而實質性的宗族組織,如有一定的族廟、族產,有祠堂、修族譜、形成宗族議事會的功能性宗族就出現得更晚了,能夠追溯的大量是明清尤其是清代的。現在不少研究廣東宗族發展歷史的學者認為,清代以後的廣東宗族早年很多都是多姓雜居散居無族無祠的,後來通過某種鄉土利益的需要,大家公認某個姓,才逐漸獨姓村化。其中很典型的是廣東三水的「雞骨太公」的故事,據說這個村本有林何胡三姓,後來社會關係發展,為了凝聚社區利益形成小共同體組織,人們協商通過抓鬮決定由三姓變為林姓。但是宗族要拜祖宗,而他們原先並無家譜,祖宗是誰?有辦法。以林立宗不是要歃血為盟嗎,就以歃血的公雞為象徵,把雞骨包以紅布懸於祠堂梁下供「族人」祭拜,立牌位稱「雞骨太公」,作為宗族象徵性的祖先。據說現代祠堂大修時卸下大梁,紅布包內雞骨還在。一般的宗族當然沒有這個故事那樣戲劇化,但普遍也是形成很晚的。以姓名村的現象到唐宋時才開始萌芽,明清時才越來越多,占相當大的比重。這種現象提醒我們如何看待傳統宗族。近代以來的西方漢學家非常重視中國東南沿海的宗族研究,這些人往往是從東南沿海上岸的,如弗里德曼寫的《中國的宗族與社會——以廣東福建為例》,其最初考察的是中國香港的新界,他看到英國統治下的新界,宗族組織「尚且」如此發達,理所當然地推想到越是在英國人影響較小的本土化的內地,這種組織應該越多。許多中國人也是這種想法。事實上,在近代這種宗族現象都是隨著經濟發達,越往東南沿海越多。並且在英國的統治下的新界反而是宗族的樂園。清末民初廣東珠江三角洲地區族廟公產佔比重達50—80%,這也是後來土改時最終導致廣東地方主義的重要原因。廣東其他地區如湛江佔30%多,福建、浙江很多地方佔到20%、30%,常熟吳縣佔10%左右,長江流域的兩湖佔3—4%,但這兩省省會地區附近佔15—20%,一到黃河流域地區基本上就沒有了。關中41個縣中佔比重最大的一個縣是0.7%。因而,近代或東南沿海出現的宗族在什麼意義上能代表中國傳統鄉村一般狀況的問題是很值得研究的。自秦以後,中國傳統的鄉村並不是宗族的,是中央專制政府集權之下的編戶齊民的鄉村,官府對民眾的控制、管理是相當厲害的。
中國鄉村與其他民族相比較,最突出的特徵與其說是家族活躍,不如說是村社傳統的缺乏。金雁曾研究過俄國村社的問題,不僅是俄國,在前近代絕大部分民族,如我們所了解的歐洲的許多其他民族,與中華帝國的歷史悠久相比,歐洲各民族國家是晚在近代化的過程中才形成,但他們傳統時代的村社和其他類型的小共同體組織很發達,儘管其具體的村社結構各有不同。在我們亞洲如日本、爪哇、緬甸的傳統村社組織都是十分發達的。日本許多搞村社研究的人對中國的一些問題十分困惑,日本有「町」,其共同體性格是非常突出的,不僅有很嚴格的身份認同,而且還有「町界」,而中國的村界在哪裡?中國的土地自由買賣交錯插花的很厲害,不僅是在過去,即使在集體化的時代,交錯插花也很厲害。我當年插隊的那個村子(當時叫生產隊),村邊的土地很多是屬於遠方另一生產隊,而我們隊的土地往往又遠在人家外村門口,這是因為當年集體化就是把一個村子農民的土地「歸大堆」,原來各戶的土地就是「自由買賣」下東一塊西一塊,處於很散漫的狀態,「歸大堆」後也就延續了這種散漫。而許多其他民族的傳統村社文明中儘管也有土地買賣,但只是在村內各戶間進行,「村地不出村」的認同是明顯的,所以他們有村界。 中國歷代官府對民間土地干預控制能力往往很強,什麼名田制、占田制、屯田制、均田制等等,所以有人主張中國古代存在的是「土地國有制」,但是除了上述晚近才盛行起來的「族廟公產」外,中國古代村落或家族對個體家庭的私有地產干預能力比許多民族的傳統村社弱得多。俄國村社的土地公有、定期重分,歐洲村社的敞地、公地之制,英國、日本村社的村地不出村規則,在中國都很少見到。由於歐洲歷史上有村社,我國50年代講究普遍性規律的學者來搞土地制度史就特別重視如土地買賣中的鄰里優先權等東西,但現在研究結果表明鄰里優先權在中國傳統的鄉村土地交易中影響是很小的。傳統中國有沒有土地「自由買賣」?相對於國家而言,這種「自由」是沒有的,但相對於村落而言,這種「自由」的確存在。 對地如此,對人亦然。歷史上中國官府對民眾的戶口控制之厲害世界罕見,西周就有「料民於太原」,秦之閭里什伍、漢之「八月算民」、六朝之「檢定黃籍」,隋唐「大索貌閱」,金元「通檢推排」,明代「大軍點戶」等,管人可謂嚴矣。其他國家包括歐洲在近代以前沒有這種嚴格的戶口控制,甚至戶口調查都是很晚以後才出現的。但這些民族中村社、領地、教區、行會、宗族等各種小共同體對人的約束是相當厲害的,可以說是廣義的農奴制。而中國的「編戶齊民」不是農奴,相對於小共同體他們擁有「自由」,如果國家的管制一旦失控,村社是無法控制流民群的。像晚唐,唐詩中有這樣的描寫:夜宿野田間,比屋皆閉戶;借問屋中人,盡去作商賈」,歐洲中世紀的農村哪裡會有這種現象?他們的王權比晚唐還弱,但小共同體的束縛還是可觀的。 因此中國本來的傳統中,專制國家這個大共同體很厲害,而小共同體自治恰恰是相對最少的。村社沒有,民間宗族組織在古代大部分時間和地區都不存在,而閭里什伍三長保甲這種科層組織非常早熟。 中國傳統王朝的專制權力對鄉村社會的滲透,如果縱向比較,當然達不到1949年後那種程度,但橫向比較的話恐怕強於任何別的古代文明。「任是深山更深處,也應無計避征徭」,這決不是詩人的誇張。但這個專制權力的另一個特點,就是它很少承擔社會服務責任,很少提供公共物品,更談不上福利保障。有人說:傳統王朝對農村除了征糧抓差以外什麼都不管,這就是「國權不下縣」,說明那時鄉村很自由。我就納悶:這怎麼是「國權」不下縣?說是「國責不下縣」還差不多。橫徵暴斂之後不管你死活,這就叫「自由」?那像當代瑞典那種福利國家,政府「從搖籃到墳墓」什麼都得承擔責任,反而叫最專制了? 現在一些學者有個很大的問題,即往往責任和權力不分。把不負責任說成是沒有權力,這太荒唐了。西方民主憲政是一種權責對應的體制,他們把權責等同為一還有點道理。中國古代的專制體制糟就糟在權力大到予取予求,同時責任小到不聞不問。國家責任在中國歷史上的確是一種比較欠缺的傳統。中國古代很多專制主義理論大講如何集權,但從來不提國家應該給社會提供什麼福利。如韓非等法家極端仇視貧民,認為窮人不是懶漢就是二流子,決不能救濟他們。那麼不救濟是不是就「自由放任」?我們知道如今西方發達國家就是「福利國家」與「自由放任」兩派在吵架。他們是在權責對應的體制內吵,政府責任少,權力也就小,福利少一點,自由就多一點。到底怎麼好就吵個沒完。 然而在完全不同的制度下我們有些人也瞎湊熱鬧,似乎沒有福利就是自由。可是你聽聽法家是怎麼說的:他們認為對窮人不僅能救濟,而且他們是盲流,給優越的法家制度抹黑,因此必須把他們抓起來勞改!(「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福利是沒有的,自由也休想。官府對你不負責任,但就是要濫用權力! 法家典籍被認為過於赤裸裸,像文革晚期那樣公然吹捧法家,歷史上是少見的。實際上中國實行的是儒表法里,真正的社會保障在中國歷史上是幾乎沒有的,這也是中國很重要的一個特徵。歷史上有些國家公共服務職能發展得比較早,如羅馬時代國家要負責給公民提供「麵包與馬戲」、雅典城邦有類似於現代的養老金、低保制度等。公民權利與福利國家都是一種傳統,在中國這兩種傳統都比較弱。傳統時代中國人重家庭,這與其說是由於國人父慈子孝、道德特別高尚,不如說很大程度上正是由於國家的社會保障功能特別差,所以只能指望家人,「養兒防老」么。 但是國家責任的缺乏並不等於國家權力的缺乏。在官府權力不僅伸展到「縣以下」,而且伸展到「任是深山更深處」的同時,官府的責任即便在「縣以上」的「鬧市」里也未必有多大。「貧居鬧市無人問,富在深山有遠親」。這講的不僅是人情冷漠,也反映了社會保障的缺乏。在國家承擔社會服務職能方面,不僅對縣以下的服務職能比較欠缺,對縣以上民眾的服務職能也並不發達。但就國家權力來講,中國的老百姓從來就有承擔皇糧國稅的義務。「國權不下縣」應該改為「國責不下縣」。中國人往往把責任和權力關係倒置,認為只要國家不負責任,他就自由了。「不管福利」是一種寬容?不對的,這實際上是一種不負責任。當然我覺得中國傳統政府多少還是承擔一些責任的,如傳統政府在很多情況下的「荒政」、水利等還是有一定成效的,但相對而言,的確管得比較少。在中國傳統鄉村體制中,有幾點是相當突出的,一是中國的賦役一直是面向農戶的,這點在全世界其他國家是很少的。其他國家在前現代化時代絕大部分實行的是「包稅制」,和「納貢制」、「土司制度」差不多,「頭人」管理一個地區,至於如何徵稅,國家根本就管不著,只要每年朝貢即可,不像中國的黃冊、魚鱗冊那樣,國家要直接關心到每家每戶的情況。所以我們研究傳統中國,一定要重視專制集權國家和編戶齊民社會之間的互動,不管是危機的爆發,還是取得的偉大成就,不管是正面還是反面,和這點都有很大的關係。
中國傳統鄉村既不像租佃神話描寫的存在那麼嚴重的民間兩極對立,也不像宗族神話說的那樣是一個對外自治對內和諧、溫情脈脈的大家庭。而在專制國家和編戶齊民社會之間存在著一種非常獨特的中國獨有的機制,就是戰國到秦法家很多智者設計出來的一套相當有效的管制體系。這套體系有一個重要特徵就是不太考慮國家如何通過為老百姓盡責任以換取老百姓熱愛國家。法家思路的一個出發點就是,我知道我不能指望你忠於我,但我能設計一套方案,使你反不了我。這種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很長時間內可以將社會很多矛盾壓住,但這種矛盾也有一個臨界點,一旦爆發就變成編戶齊民社會和朝廷的對抗,民間社會不分階層都出現了對國家的離心現象,而且這種現象一旦發生就超越社區和地域的界限,表現為全國範圍內的一種大規模的混亂。中國在現代化過程中應當能夠解決這種機制,很重要的一點是建立國家與公民社會新型的關係。要建立這種新型的關係,就要從國家權力受到更大的制約,國家應該承擔更多的社會服務責任這兩方面來入手。我都說了說了說了我是來講故事的嘛!你們不要那麼當真好伐!我既不想借古諷今,也不是來炫耀看過幾本書,我講個遠古故事有大智慧的群眾就不要懟我了好伐?歷史有真相嗎?已經發生了那麼久的事情誰知道究竟什麼是真相。我只是給你們提供一種思路,《竹書紀年》不是我寫的,我怎麼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是你就可以保證你所知的史實就是史實嗎?至於覺得我答非所問的,嘿嘿,被你發現了,真不好意思!我就是想編個故事沒地方發,來打我呀!
大臣放齊說:「您的兒子丹朱很開明。」
堯說:「唉!他說話虛妄,又好爭辯,可以嗎?」
帝曰:「疇咨若時登庸?」
放齊曰:「胤子朱啟明。」帝曰:「吁!囂訟可乎?」
他又問:「善於處理我們政務的是誰呢?」
大臣驩兜說:「啊!共工防救水災已具有成效啊。」堯說:「唉!他花言巧語,陽奉陰違,貌似恭謹,而氣焰很高。」
帝曰:「疇咨若予采?」
歡兜曰:「都!共工方鳩僝功。」帝曰:「吁!靜言庸違,像恭滔天。」
有一次發了洪水,堯問:「啊!四方諸侯之長!滔滔的洪水普遍危害人們,水勢奔騰包圍了山嶺,淹沒了丘陵,浩浩蕩蕩,瀰漫接天。臣民百姓都在嘆息,有能使洪水得到治理的嗎?」
人們都說:「啊!鯀吧。」
堯說:「唉!他違背人意,不服從命令,危害族人。」
四方諸侯之長說:「起用吧!試試可以,就用他。」
堯說:「去吧,鯀!要謹慎啊!」過了九年,成效不好。
帝曰:「咨!四岳,湯湯洪水方割,蕩蕩懷山襄陵,浩浩滔天。下民其咨,有能俾乂?」
僉曰:「於!鯀哉。」帝曰:「吁!咈哉,方命圮族。」岳曰:「異哉!試可乃已。」帝曰,「往,欽哉!」九載,績用弗成。
這些大臣們都挺傻的,堯問一句:」誰適合繼承我啊。「你們就應該高呼丹朱啊。然後堯謙虛一句,「丹朱啊,不行不行,他德行不夠。」你們就應該繼續高呼」我們就要丹朱丹朱丹朱!丹朱哪裡都好啊,特別適合繼承您!「可是他們居然傻了吧唧的真的當真開始舉薦別人了。
在幾千年後,華國又有一位開國領導人,也覺得自己的兒子不夠優秀,於是讓兒子去了朝鮮,然後。。就沒有然後了。。再強調一遍,我真的只是講故事哦!堯一看,大臣們不配合自己,很是發愁,又覺得自己兒子的能力確實還不夠,於是就想,要不給兒子找個幫手吧。有人給他舉薦了舜,堯一看,這孩子長的不錯,賊精神,一看就是個有能耐的人。於是把自己的女兒娥皇和女英嫁給了舜,希望舜好好輔佐小舅子。舜是個很神奇的人,他的德行簡直好到不像正常人。他有個瞎子父親,他父親以殺了舜作為自己的人生目標,堅持要殺,一定要殺,想盡辦法也要殺!他還有個看他極度不爽的繼母,他的繼母還給他生了個驕縱蠻橫的弟弟。他父親簡直是個奇葩,在他娶了堯的兩個女兒之後,居然還想放火燒死他。。。在這樣的家裡長大的孩子,幾乎接受不到任何正面的教導,卻長得根正苗紅,二十歲以孝聞名。。。你信嗎?後世有一本史書,叫做《竹書紀年》,裡面有這麼幾段話,
昔堯德衰,為舜所囚也。
舜囚堯於平陽 ,取之帝位。
舜放堯於平陽。
舜囚堯,復偃塞丹朱,使不與父相見也。
又有書《山海經》,其上稱丹朱為「帝丹朱」。
這個故事的結局就是堯被囚禁於平陽,堯死後,丹朱被推舉為首領三年左右,將帝位」禪讓「給了禹。禹上位後第一件事就是殺了《尚書·堯典》中提到的那幾位。流共工於幽州,放歡兜於崇山,竄三苗於三危,殛鯀於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
你問洪水怎麼樣了?堯用治水考驗舜,傳位於舜,但是事實上,關於洪水的記載只有兩個字,「浚川」。洪水最後被大禹治理好了。
說起禹就不得不說一個人,鯀。看著這個名字眼熟嗎?鯀是顓頊的兒子,禹的父親,被堯任命治水卻沒成功,最後被舜殺死在羽山的那位。也就是說,舜是禹的殺父仇人。禹是個很有能耐的人,聲望非常高。舜一想,不行啊,不能讓他在這麼發展下去了,我可是他的殺父仇人呢!怎麼想個理由做掉他呢!最後舜想到了一個絕妙的主意,讓禹去治水啊!鯀就是因為治水不利讓舜抓住把柄做掉了,舜決定用同樣的理由做掉禹。舜下命令了,禹只有收拾收拾行李,扔下自己新婚燕爾的嬌妻,跑去治水了。三年都不敢回家啊!生怕舜抓住把柄!結果洪水還真就被他治理好了!治水成功,禹的聲望在帝國如日中天。加上皋陶和東夷的扶助,禹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像當年的舜一樣篡奪了帝位,舜被流放到極南的蒼梧之野,禹則南面朝天下,國號曰夏。此後的幾千年,這個叫華國的國度發生了很多」禪讓「的美好傳說,」禪讓「真是個美好的辭彙!我真的只是講個故事!不接受任何例如」你怎麼知道這個記載就是真的「之類的問題,因為我真的就是講故事而已啊!如有雷同,我也不知道為什麼~8年,西漢的孺子嬰禪讓給新朝的王莽
220年,東漢獻帝劉協禪讓給曹魏文帝曹丕265年,曹魏元帝曹奐禪讓給西晉武帝司馬炎420年,東晉恭帝司馬德文 禪讓給南朝宋武帝劉裕479年,南朝宋順帝劉准禪讓給南朝齊高帝蕭道成502年,南朝齊和帝蕭寶融禪讓給南朝梁武帝蕭衍557年,南朝梁敬帝蕭方智禪讓給南朝陳武帝陳霸先550年,東魏孝靜帝元善見禪讓給北齊文宣帝高洋557年,西魏恭帝元廓禪讓給北周孝閔帝宇文覺581年,北周靜帝宇文衍禪讓給隋朝文帝楊堅618年,隋恭帝楊侑禪讓給唐高祖李淵705年,周聖神皇帝武曌禪讓給唐中宗李顯907年,唐哀帝李柷禪讓給後梁太祖朱溫937年,南吳睿帝楊溥禪讓給南唐烈祖李昪951年,後漢李太后下誥將後漢皇位禪讓給後周太祖郭威960年,後周恭帝柴宗訓禪讓給宋太祖趙匡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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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國前三十年農業政策的問題,由於事實本身就不清晰,所以在事實和解釋之間留有很大的空間。我沒有專門研究過農業政策,對農村也不熟悉,但我覺得至少應該在兩件事之間做一個有益的區分,就是「農民窮」和「窮到不合理的地步」農民窮
農民窮,這點所有人都知道。那麼,農民可以不苦不窮嗎?在建國初,人們認為大概是不可以的解放初期,共和國的稅率是直線上升的,在部分地區達到了30%的水平。但如果考慮到土地改革,那麼這實際上是把地租換成了稅收,並沒有給農民帶來什麼額外負擔,甚至在江南這些租佃制發達的地區可能是減負。這實際上也是民國時期許多知識分子認為應該採取的積累手段。建國後,由於秩序的穩定和共產黨政府對農業生產的重視,農業產量有所提高,農民生活也有所改善。這時,陳雲注意到,農民分得土地,生活條件改善的最主要表現,就是「多吃」,「沒有糧食的要多買一點糧食,有糧食的要多吃一點,少賣一點。結果我們越是需要糧食,他們越不賣。」無獨有偶,在1957年合作化時期,重訪江村的費孝通還認為農民不夠勤儉,增加消費多,擴大生產少。他說:「這一個時候的糧食緊張不能說是合作化化出來的,也不能說是統購統銷統出來的,主要是生活沒有按比例地提高提起來的。如果去年夏天不那麼放手吃三頓乾飯,過年不放手吃豬肉,平時不買司威脫、球鞋、雨鞋,我看這個時候就不會發生這個緊張情況的。換句話說,會得做人家的,這時也就不會沒有米,即使米不夠,也可以買得起。」可以看到,共產黨人陳雲和自由派知識分子費孝通,在農民應該如何生活這一點上是有共識的。這是當時掌握話語權和影響政策的人的看法,至於農民自己的想法,則已經被湮沒了。不合理的窮
農民的確很窮,但到底窮到什麼程度?建國初年糧荒是時常出現的。但是,共和國時期的產糧增長是可以跑過人口增長的。一邊強調產糧增長的巨大成就,一邊認為農民受苦是無可奈何,這就很奇怪了(圖出封志明,《中國未來人口發展的糧食安全和耕地保障》)這種增長是怎麼實現的呢?所有人都承認共和國的基礎設施建設成就,在此之外,工業黨說是改良農具和化肥,黃宗智則強調通過解放婦女和集體化下高度集約的勞動力投入,哪個是主因可能需要計量經濟學家來做個控制變數分析,先按下不表。重點在於,在共和國時期,由於徵購制和統購統銷體制,產糧量變化幾乎不影響農民生活狀況的變化。(當然,從另一個方面來講,試圖從生產方面去討論當時的情況不能觸及問題的核心)(表出自楊奎松《從「小仁政」到「大仁政」》,楊奎松沒有做數據的相關性分析,不過直接看也看得出來了)陳雲在1955年的講話中提出,統購統銷應該保證每個農民每天能有一斤左右的糧食吃,換算過來大概是1700卡路里。聯合國提出的當前使輕勞動力保持健康的食物標準是每人每天2100卡路里。這也就是說,中國的絕大多數農民始已經在危險界以下,如果在這個基礎上再往前逼迫,自然就會造成風險。還需要指出的是,一戰飢餓期間列強發放糧食是按卡路里計算的,現在的聯合國賑濟也是以同樣的標準,而中國當時按重量來確定口糧標準:同樣重量的「食物」,能提供的熱量是完全不同的。考慮一下「新式煮飯法」和代用糧就知道了。此外據《中國對外貿易經濟年鑒》,1958年糧食出口達288.34萬噸,假如按陳雲的每人每天一斤口糧計算,足夠養活一千五百萬人。還有一件事,30年代蘇聯發生的事有一個意外結果,就是大規模的城市化。這一定程度上要歸結於蘇聯居住證體制的不完善。但無論如何我們可以猜想這促進了蘇聯的工業化。在中國呢?60年代中國也一度經歷了激進的城市化,但這個城市化最終被政府逆轉了。一些不合理的政策並沒有辦法以工業化的理由加以辯護。
但我們知道,蘇聯堅持了原本的政策,二戰後又出現了糧食問題。而共和國在1962年後與農民達成了妥協,避免問題再次出現。這樣的結果是福是禍呢?誰也說不清。我們必須承認,中共面對的1949年的中國,農業生產力留下的富餘空間是很小的,任何增加積累的舉措都可能帶來風險。有沒有更好的策略呢?或許有,但歷史不能復盤,也無法檢驗(雖然我很期待有計量史學家去復盤看看)。評論區有朋友(不知道是不是舉報的那位)認為翻舊賬沒有意義。但我認為,如果半個世紀後的人們能理直氣壯大義凜然地去述說歷史的悲劇,那未來也就可以預料了我也來講一個故事
在漫長的歷史時期,中國的農民多數是兼職的乞丐。 我不止一次聽農村的長者們說起一個詞「逃荒要飯」,遇到荒年,整村整村的人跑到濟南府等地方去要飯。以前漫不經意,以為是他們說老黃曆,發牢騷。後來發現這是個細思恐極的現象。 我所在的山東省在現代以前不算是自然條件優越的地方,比不上蘇杭魚米鄉,但是對比全國應是中等水平。翻清朝修的本地縣誌,諸如「數月不雨」或者「街衢行舟」「蝗大起」之類的詞觸目皆是。甚至更早的崇禎末年「災疫並起,十室九空」。 也就是說,至少在華北平原,這種自然條件不算惡劣的地方,在化肥、灌溉機械、水利設施、品種改良普及以前,農業抵禦旱澇災害的能力是極低的。而現代農業的發展也只不過才近幾十年的事而已。靠天吃飯是以前農民的常態。風調雨順的年景也僅能讓農民餓不死而已,任何一點天氣的異常變化都可能導致數以百萬千萬的農民變成乞討大軍,而這樣的年份是常態。 在那時候,乞討要飯同時是所有農民的職業。
從歷史的角度來講,釋迦牟尼並沒有表達過普度眾生的想法,並且那些大名鼎鼎的佛經比如金剛經之類的佛教典籍,並沒有歷史證據表明是釋迦牟尼本人所說。事實上釋迦牟尼在世時候說的是巴利語,涅槃後其言論被阿難如實敘述出來,用的也是巴利語。直到後來有了文字流傳,還是巴利語。而現在相當多的人甚至佛教徒閱讀的都是梵文佛經的漢譯版本,而他們並不知道梵文佛經在考證歷史來源的時候都很含糊其辭。
這是個相當滑稽的事情,因為相當長時間以來大乘一直諷刺挖苦小乘,但卻沒幾個人知道歷史上釋迦牟尼說的就是所謂的小乘。一邊詛咒著謗佛者下地獄,一邊毀謗著釋迦牟尼,這其實也算很符合大眾的作風。本文為轉載 強制性公共食堂制度以及作為其邏輯延伸的取消自留地和家庭副業這些做法,徹底破壞了中國延續幾千年的以家庭為單位的消費機制,使在口糧緊缺情況下傳統的公 共及家庭層面的賑災機制失效,從而導致一系列後果,包括糧食首先遭到過度消費,進而遭到幹部的貪污和侵蝕,食堂本身的低效和它所代表的基於平均主義的供給 制理念的收入分配方式,使農民喪失任何生產積極性,導致糧食產量的連年下降。這也揭示了為何「大躍進」饑荒竟然綿延三年,直至農民被允許退出食堂,饑荒才 在農民人均糧食消費跌至最低點的時候竟又迅速停止。 一、導致大饑荒的各種可能的直接原因
對造成這次饑荒的細節,例如饑荒的起訖時間、觸發饑荒和加重饑荒的主要原因、因饑荒而死亡的準確人數等等,在學界中都還未達成共識。例如,有人認為大饑荒 在一些省區始於1958年冬季,筆者本人便持這種觀點。另外,一般人都認為大饑荒結束於1961年,但也有人認為饑荒在一些地方遲至1962年才結束 經濟學家的研究角度主要限於探討導致大饑荒的各種直接原因,較少涉及諸如饑荒引起的死亡人數的確切估算、當時的政治制度與饑荒的關係等問題。迄今為止,中 國官方和學者們提出了以下原因:中國的人民公社制度導致農業生產力崩潰和糧食短缺、糧食徵收過度、自然災害、公共食堂對糧食需求和生產的負面影響、計劃經 濟的失敗導致農村勞動力過度轉移影響收穫、偏重城市的糧食分配政策、糧食出口太多等等。造成這場饑荒的原因當然是綜合性的,但上述各種解釋 中,除了公共食堂和糧食徵調量過大兩個假說外,其餘的說法都無法解釋最初觸發大饑荒的直接原因。
當年中國的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都極不合理,但它們不是導致饑荒的充分條件。因為僅僅從政治制度層面無法回答以下問題:1950年代到1960年代世界上實 行民主制的國家畢竟是少數,為什麼那麼多的專制國家並未像中國一樣發生大饑荒?再以中國為例,mao前後執政27年,他在「文革」期間推行的路線在許多方 面比「大躍進」期間更左,領導風格也變得喜怒無常、出爾反爾,可是在他執政期間也僅在1958年到1961年期間發 生了大饑荒。所以,研究中國大饑荒的種種原因時,除了在政治制度與最高領袖的人格及思維方式方面尋找原因之外,還有必要研究導致這場饑荒的直接原因。 人民公社制度作為一種生產組織也不是造成饑荒的充分條件。人民公社制度從1958年起先後存在20多年,直至1984年才正式解散,但1961年以後,在 人民公社制度下饑荒再也沒有普遍發生。所以,沒有理由說人民公社制度必然導致饑荒,儘管這種組織必然導致農民的普遍貧困和食品的普遍匱乏。 李偉和楊濤認為,計劃經濟的失敗特別是從農業部門調離大量資源導致了饑荒。這一判斷的缺陷在於,計劃經濟體制一直維持到改革開放之後,而大饑荒只發 生於1958年到1961年的特定時期。1958年開始的城市和工業大擴張、農村的「後院鍊鋼」以及 發動農民進山找礦等等,確實轉移了許多農村勞動力進入非農部門,但單用勞動力的轉移很難說明農業受到的影響:這一假說無法回答,為什麼在長達十年的「文 革」期間因發生全國「大串聯」、全面內戰和武鬥,造成中央計劃部門的混亂和各經濟部門之間的嚴重失調,最後導致國民經濟瀕於崩潰,但這一時期並未發生飢 荒。這一假說同樣也無法回答,為什麼在中央計劃受到嚴重衝擊的1958年,糧食產量卻顯著高於1957年;而且,在死了幾千萬農民之後的1961年,存活 者的體力十分虛弱,勞動力的供應比1959年和1960年更加緊張的情況下,農業生產反而能逐步增加,饑荒並未再度來臨。 二、為什麼公共食堂觸發饑荒:農民口糧的強制性集體化筆者認為,根據官方數據,在觸發饑荒的兩大因素(公共食堂和過度徵調糧食)中,公共食堂因素更為重要。我之所以認為,過度徵調糧食不是直接觸發饑荒的最主 要因素,有如下理由:在1958年冬(秋收後1-2個月),特別是1959年早春(秋收後3到4個月),一些省區已經發生糧荒,甚至開始逃荒和死人;然 而,1958年的糧食徵購量雖比1957年增加了24%左右(見表1),但僅占糧食總產量的20.9%,低於1953年的21.5%,與1955年的 19.7%相差不大;而且,1958年農村人均糧食消費量仍高於1952年到1955年各年的水平,既然從1952年到1955年農民 能以低於1958年人均糧食消費量維持生活,就說明在1958年人均201公斤糧食消費量的情況下,本來是不會出現大面積饑荒的;1958年的糧食凈出口 量是100萬噸,比1957年的40萬噸略微增加,均遠低於1952年150萬噸和1956年的120萬噸,不能說出口導致糧食徵購加重。從這些全國性數 據來看,1958年底開始出現的饑荒,徵購過重顯然不是最主要的致因。再以大饑荒時期糧食徵購最重、死亡人數最多的四川省為例,徵購過重並不是觸發四川 1958年底至1959年初饑荒的最主要原因,根據東夫的研究,1958年糧食徵購量占糧食總產量的比重與1953年和1957年差不多,低於1954 年;但1958年該省的死亡人數已開始顯著上升。由此可見,四川的大饑荒同樣不是由徵購過重觸發。那麼,1958年秋季豐收之後,在徵購任務不算很重的情況下,為什麼短短几個月里就出現了嚴重的糧荒?公共食堂的出現是一個關鍵因素。為什麼公共食堂會觸 發饑荒呢?近代以來,中國的糧食供給能力一直十分脆弱。清朝中期以後,由於人口的迅速繁殖,新耕地開墾基本結束,農業科技沒有突破,中國社會一直處於典型 的馬爾薩斯人口陷阱之中,即人口增長的速度高於食品增長的速度,致使人均糧食的佔有量逐漸下降,逢到災害,更常常下降到維生水平之下,所以過去幾百年來頻 繁出現饑荒。1949年以後,由於和平環境的恢復,生產力相對1937年後的10多年有顯著提高,但糧食供應相對於龐大的人口仍然極為脆弱。中國大部分農 村實行一年兩季的耕作制度,秋收的存糧尤其重要,因為農民要靠這些糧食維持到第二年的晚春、初夏時節,才能接上夏糧。許多地區的農民必須用糠菜半年糧的辦 法才能維持生存。這意味著農民每天必須嚴格控制食物攝入量才能避免青黃不接時的糧荒,也意味著只要每個農民每天多吃一些,就可能發生食物短缺。然而,「大 躍進」運動中從上而下地強制推行取消農家的「小鍋飯」、改采公共食堂的運動, 用有限的糧食敞開供 應,這一政策導致食堂開辦後過快地消耗了存糧,自然就造成了人為的糧荒。
在農村一些地區,農民在3個月內消費的糧食本來足以維持正常時期6個月的需求量。Potter從一個農戶那裡了解到,當時「所有的人無論是否飢餓都敞開肚 皮吃飯,他們在20天內吃光了通常足以維持6個月的所有大米」。從表2可以發現,1958年的農村人均糧食消費顯著高於往年。1952年到1957年間, 農村的人均糧食消費一般來說顯著低於城市的人均糧食消費水平;1958年卻截然相反,這一年農村的人均糧食消費水平不但顯著高於以往各年的水平,而且顯著 高於當年的城市水平。這就是農村食堂制度免費敞開吃飯造成糧食過度消費的證據。以1958年的農村人口55,200萬計,只要每人每月平均多消耗10公斤 糧食,一個月就會多消耗552萬噸,3個月就是1,656萬噸。90年代以前長期在國家計委工作的經濟學家薛暮橋認為,1958年農民過度消費的糧食為 1,750萬噸。薛暮橋可以獲得大量內部統計數據,他提供的這個數據顯然有極高的可信性。根據這個數字,並用1952年到1957年農 村每月平均糧食消費水平(16.35公斤),張欣計算的結果是,1958年全國人民公社食堂所浪費的糧食相當於全國農民幾乎整整兩個月的口糧。
公共食堂以集中管理農民口糧為理由,把社員各家的口糧一律集中到食堂的大倉庫,由公社或生產隊統一保管,由公共食堂統一使用。其次,當時的官方意識形態將 幾千年來一家一戶自己做飯和消費的傳統視為「反動」、「自私」和「卑下」,而將到公共食堂吃飯視為「革命」、「無私」和「高尙」。《人民日報經常發表社論與各種評論,把是否堅持公共食堂當作識別各級幹部能否堅持「革 命路線」的標誌。在這種高壓下,農民不僅喪失了退出人民公社的權利,也喪失了退出公共食堂的權利。再次,既然人民公社宣稱公社食堂解決了農民幾千年來未能 解決的「吃飯問題」,農民種植蔬菜瓜果和飼料以解決每家每戶伙食的自留地就沒有保留的必要,甚至連社員家中的鐵鍋都沒有必要保留,統統被砸碎,用作鍊鋼鐵 的原料。公社還禁止社員飼養家禽和豬羊。社員既喪失了擁有自留地的權利,也失去了在家裡做飯、吃飯的權利。公共食堂制度實際上把農民的口糧和蔬菜、副食強 制性地集體化了,這種強制性的集體化輔之以「吃飯不限量、不要錢」的做法,立刻造成了糧食的極大浪費,很快就觸發了糧荒。
「公共食堂」解散的意義十分重大,對生產力的恢復起了明顯的正面作用。其實,在大饑荒結束的1961年,農村人均糧食消費量接近最低點,只有154公斤,遠遠低於 1958年的201公斤和1959年的183公斤,甚至比1960年的水平還少2公斤(見表2),但正是從這一年的5、6月份開始,隨著食堂的普遍解散, 農民重新掌握了對自己的生存來說最重要的口糧,重新獲得了自留地,可以生產蔬菜、瓜果,重新有權在自己的家裡烹調食物,農村的集市貿易重新開放,農民可以 在那裡互通有無。這一切變化讓農民掌握了一線生機,也極大地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帶來糧食產量的回升,全國逐漸走出了大饑荒。在接下來的1962年到 1965年,農村人均糧食消費量分別為161、160、178和177公斤,仍然顯著低於1958年和1959年的農村人均糧食消費量水平,儘管農民的口 糧不足,糧食產量卻繼續在回升,逐漸接近1958年的水平。
將「大躍進」前期的1958年及1959年與大饑荒後期的1961年相對比,可以發現令人驚訝的反差:1958年和1959年農村的人均糧食消費量比 1961年還高,卻發生了饑饉和「人相食」的世間慘劇;而在1961年,農村已死了幾千萬人,剩下的人也是元氣大傷、飢腸轆轆、有氣無力,而且當年的自然 災害成災面積比前幾年還高,農村的人均糧食消費量又比前幾年低,結果不但未發生饑饉,相反卻出現了大饑荒趨於結束的局面。這是用糧食徵購量過大或其他因素 都無法解釋的,而「公共食堂」的解散無疑起到了關鍵性作用。首先,「公共食堂」的解散使農民得以重新支配生存所必須的口糧,併名正言順地恢復家庭伙食和自 留地,他們重新可以自由種植蔬菜瓜果來補充食物,即使人均糧食消費量極低,人們的生產積極性也明顯提高,特別是農民有了在自己的自留地里幹活的積極性和飼 養家禽家畜的積極性。其次,糧食消費的效率也大大提高。幾百年來中國農村家庭積累起來的度荒年的辦法重新發揮效用,使極為有限的食物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 轉化為更高的生產力和生產積極性。 反過來,我們也可以推斷,在1958和1959年的農村人均糧食消費水平的條件下,如果沒有「公共食堂」制度,那麼大饑荒多半就不會發生;即使發生了,也 可能是局部的,不至於蔓延成全國性的空前規模的大饑饉。據東夫介紹,由於四川省委1961年封鎖中央關於允許農民解散「公共食堂」的指示,結果四川在 1961年繼續出現很高的死亡率;直到1962年,四川省委才允許農民有退出食堂的自由,於是死亡人數迅速下降。四川省推遲一年解散「公共食堂」 的結果是,該省的饑荒也推遲一年才結束。-----------------------------------------------------------------------------------------------------------------------------------
中國「大躍進」饑荒是在糧食增產情況下首先在局部地區爆發的,從歷史上看的確是一個特例。楊濤則指出, 即使糧食增產, 一些激進的地方政府把糧食大量外調, 加上農民從事高強度的勞動, 仍可能導致該地區1958年死亡率上升。不過, 即使考慮糧食徵購、外調及庫存等因素之後, 農村留糧數量與人口死亡之間並沒有確切的相關關係。作為1958 年饑荒首先爆發的地區, 四川、甘肅、寧夏等省區農村留糧顯著增加。 例如,1958 年四川省農村人均留糧比上年增加了817 % , 死亡率比上年驟增了1311 ‰; 1958 年甘肅省人均留糧增加716 %, 死亡率比上年增加918‰。1958 年雲南農村人均留糧下降幅度遠小於安徽但死亡率卻大大高於安徽。換言之, 四川、甘肅、雲南三省是在農村留糧顯著增加或下降不大的情況下首先爆發饑荒的。
其次, 在大鍊鋼鐵、興修水利過程中農民被迫參加各種高強度勞動可能導致人口非正常死亡, 但這一因素不是四川、甘肅等省首先爆發饑荒的主要原因。從各種指標來看, 四川、甘肅、雲南三省的農田水利建設在各省區中並不算激進。1958 年四川新增灌溉面積分別為2 212 萬畝(佔比32 %) 、 完成土石方32 億立方, 甘肅、雲南農田水利建設規模比四川省還要小。1958 年河南、河北、山東、安徽四省新增灌溉面積及其比重均遠遠超過四川省的水平: 河南省新增灌溉面積8 254 萬畝(佔比6514 %) 、完成土石方6514 億立方; 河北新增灌溉面積6 672 萬畝(佔比7111 %) 、完成土石方70 億立方; 山東新增灌溉面積6 100 萬畝(佔比6711 %) 、完成土石方6711 億立方; 安徽新增灌溉面積2 675 萬畝(佔比4319 %) 、完成土石方6016億立方。13 考慮農村勞動力人均完成土石方數, 四川、雲南、甘肅分別為61 立方/ 人、94 立方/ 人、288 立方/ 人, 不僅遠低於河南、河北、山東和安徽的水平, 而且四川和雲南的勞均數甚至低於全國平均水平。
可見, 農田水利建設規模更大的省區並不像川雲甘那樣首先爆發饑荒,高強度勞動並非觸發饑荒的主要原因。實際上, 在農村「大躍進」運動初期,由於糧食供應比較充裕甚至在公共食堂制度下過度消費, 大鍊鋼鐵和興修水利等高消耗工程並沒有立即造成大量人口死亡, 只是在口糧供給緊張之後,農民既要從事高強度勞動卻又因幹部剋扣等因素而造成營養不良致死。
公共食堂確實經歷了「一哄而起———大批散夥———強令恢復———中央批准退堂權、食堂全面解散」四個階段。其中, 大批散夥發生在1959 年春至廬山會議之間, 是中共中央在1958 年「大躍進」狂潮之後、廬山會議結束之前應對春荒的糾偏措施之一。 然而, 廬山會議上XXX對彭德懷的批判和定罪改變了中國農民的命運。當時, 堅持辦公共食堂成為判斷農民是否擁護共產黨領導、走社會主義道路的標誌。不少在1959 年春糾偏工作中解散公共食堂的地方領
導受到了批判。在XXX的推動下, 公共食堂又在全國上下被強令恢復。據國家統計局1960 年1 月份統計, 截至1959 年年底, 全國農村已辦公共食堂39119 萬個, 參加食堂吃飯人數約4 億人, 占人民公社總人數的比例仍高達72.6 %。而且, 在四川、河南、安徽、雲南、貴州等饑荒重災區, 公共食堂參與率均超過90 %。 1958 年年底全國90 %的農村人口加入了公共食堂,至1959 年年底農民已飽受公共食堂制度的危害, 仍有72.6 %的農民被迫加入公共食堂。可見, 廬山會議後人民公社不是放鬆而是加劇了公共食堂的強制性。
一旦食堂存糧告罄, 難以為繼, 很多地方的食堂確實名存實亡, 但這並不意味著食堂的危害就解除了。 在一些激進地區,在公共食堂無糧可吃時, 幹部仍禁止農民採集野菜充饑; 即使允許採集野菜,也要求上交食堂。在糧食收穫之後, 口糧供應稍微寬鬆之際, 地方幹部即在上級部門的壓力下強令恢復食堂。 興建公共食堂的本意是解決農民吃飯問題,在無糧可吃情況下允許食堂名存實亡, 實際上是人民公社推卸提供口糧的責任; 在糧食收穫後再次強制恢復食堂, 食堂浪費及幹部多吃多佔又提前耗掉了農民本可維持到下個收穫季節的口糧。因此, 強制性公共食堂制度陷入了"缺糧解散- 有糧恢復- 加劇缺糧」的惡性循環。
「大躍進」饑荒在糧食增產背景下爆發, 同樣令人疑惑的是, 饑荒卻是在農村人均糧食消費量達到最低值時結束的。范子英等(2008) 提出「大躍進」饑荒的達爾文效應是饑荒結束的原因: 饑荒淘汰掉能力最弱的群體, 剩餘人口的抵禦能力較高, 因而較易走出饑荒。他們的Probit 模型發現各省1964 年人口普查時年齡在14 —43 歲人口的比例( Yong) 、饑荒年份累計的非正常死亡率(CEDR) 對於饑荒結束有顯著正向影響, 但未發現公共食堂因素對饑荒結束的顯著作用。范子英(2010) 進一步指出恢復自留地和家庭副業對結束饑荒的作用。
實際上,公共食堂制度包括三層含義: 口糧強制集體化、取消自留地和家庭副業。這是因為自留地和家庭副業的產出對口糧的數量和質量有極大的調節作用, 因而為了控制口糧, 自留地和家庭副業的存廢就必然與強制性公共食堂制度的成敗密切相關, 而解散公共食堂則必然導致自留地和家庭副業的恢復。這三位一體的制度的廢除對於饑荒竟在農村糧食消費量降至最低水平的情況下突然結束髮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其中強制性食堂的解散必然提高糧食的消費效率, 而自留地和家庭副業的合法化必然提供及時的食物補充。范子英提出的大饑荒的達爾文效應假說無法解釋這樣一個事實: 作為饑荒最嚴重的四川省, 累計死亡率最高, 但饑荒卻結束得最晚。因此, 饑荒結束的達爾文效應假說值得商榷。
如果「大躍進」饑荒存在達爾文效應, 剩餘的人口不僅要比那些死亡的人口抵禦能力更強, 而且在口糧下降的情況下, 要比自身在饑荒前的狀況更優, 並至少應反映在糧食生產的增加和其他相關指標的回升上。然而,這些都沒有發生, 也不可能發生。因為饑荒的受害者主要集中在農村, 那些
剩下的人口基本上是在長期飢餓和營養不良狀態下掙扎倖存下來的, 其身體素質可能好於那些死亡的人口, 但絕不可能優於自身饑荒前的狀況。事實是,除了高級幹部和少數高級知識分子獲得特需供應之外, 普通城市居民在饑荒年代也因口糧不足、營養不良而身體素質下降,普通農民在饑荒後期身體狀況之糟糕可想而知, 饑荒對倖存者身體狀況的破壞影響深遠。 因此, 饑荒的結束並非倖存者身體更強壯所致。其次, 范子英等(2008) 以45 歲作為分界線劃分老年人和青壯年, 根據1953 年、1964 年兩次人口普查年齡結構的變化說明饑荒的達爾文效應。實際上, 這種粗略的劃分未能準確反映饑荒對不同年齡人口影響的相對大小。如「大躍進」饑荒中死亡人口主要集中在13 —22 歲, 倖存人口主要集中在1 —12 歲, 范子英強調的饑荒後人口結構優化並不顯著
最後, 范子英等(2008) 的實證模型結果並不能證明「大躍進」饑荒存在達爾文效應。饑荒結束的真正原因是, 累計死亡率越高的地區, 在饑荒後期政策轉向(尤其是公共食堂制度) 更加迅速和徹底。四川和安徽的累計死亡率位列全國各地區之首,按照達爾文效應理論, 四川應該最早結束饑荒。但事實上,四川的饑荒發生得最早(1958 年秋冬起) , 卻結束得最晚(1962 年仍有饑荒發生) 。因此, 達爾文效應理論無法解釋饑荒最為嚴重的四川省的情況。安徽省在1960 年人口非正常死亡率達到56.9 ‰的最高值後, 1961 年迅速結束了饑荒,但原因不是人口結構的變化, 而是安徽省政策在1961 年轉變得非常迅速和徹底, 包括提前解散公共食堂及隨之恢復自留地和家庭副業, 甚至推廣了包產到戶的耕作模式。可見, 除了四川省堅持公共食堂制度外, 其他地區因為遭受饑荒, 在中央政策有所鬆動的情形下必然會改變政策, 累計死亡率越高的地區, 政策轉向越迅速越徹底, 饑荒結束越快。
過去一直很好奇中英鴉片戰爭中,英軍如何能靠區區幾千人的軍隊幹得天朝到了投降的地步,要知道天朝的軍隊可是幾十萬人啊!就算如教科書所說的腐敗原因,也不至於幾十萬打不過幾千人吧。後來看了茅海建先生 天朝的崩潰 這本書,才知道雖然天朝軍隊多,但是主要是用來防民的,所以都分散駐紮在全國各個地方,所以在英軍行進的時候,在每一個地方都形成了局部的以多打少,再加上天朝先進的武器都在皇宮裡面當西洋玩物長期擺設,而前線軍隊的武器非常落後,所以根本打不過。當時英軍打到杭州附近時,天朝急忙從四川調軍,這支軍隊甚至到中英戰爭結束了都還未趕到原定戰場
第一反應是我以前寫的釣魚文章被人扔上來了。
蔣光頭本來想在1949年10月1日這天派幾架戰鬥機來轟的,結果想想算了,因為中國已經打了幾十年的仗都累了。
康熙並不是什麼聖君,在他早年的確實勵精圖治國泰明安,然而晚期因為九子奪嫡,使他精疲力竭,晚年治下十分不好,當然比起孫子乾隆好的不是半點,早期割讓了以尼布楚為核心的貝加爾湖以東,額爾古納河以西的領土,也就是《尼布楚條約》乾隆的十全老人是自封的。歷史上沒有楊家將,沒有白玉堂沒有展昭,沒有紅娘,沒有公孫策,包青天的故事都是說書人虛構的,包青天是一個身高九尺的黑面大漢但是臉上沒有月牙,人家只是長得稍微有點黑但沒有非洲黑哥哥們那麼黑。
有人說李鴻章是賣國賊,因為他簽署了1871年8月《中日修好條約》;1876年9月中英《煙台條約》;1884年5月中法《會議簡明條款》;1885年4月中日《天津條約》,同年《中法新約》;1895月中日《馬關條約》,同年11月,中日《遼南條約》;1896中德《膠澳租借條約》,同年中日《遼南條約》;1896年3月,中德《膠澳租借條約》,同年6月《中俄密約》;1898年6月中英《展拓香港界址條約》;1901年9月八國聯軍《辛丑條約》等條約,然而如果沒有李鴻章中國的歷史可能就改寫了,直接被人打下成為殖民地不再是夢想,因為洋務運動的產生而致使中華兒女有戰勝諸國列強的希望,而且李鴻章簽署不平等條約也是奉命行事,人家不同意輕點革職重點殺頭。
柳下惠坐懷不亂的典故現在被用於那些沒有性能力的男子,然而真正的故事只不過是人家助人為樂:相傳在一個寒冷的夜晚,柳下惠夜宿於城門,遇到一無家女子。柳下惠恐她凍死,叫她坐在懷裡,解開外衣把她裹緊,同坐一夜,並沒發生非禮行為。於是柳下惠被譽為「坐懷不亂」的正人君子。說袁世凱稱帝賣國求榮,想投降日本。
於是蔡鍔,孫大炮…這些人討伐袁世凱。其實袁世凱稱帝是君主立憲的帝,就是英王室那種。打算的是用強權推動國策(現在回看,確實夠傻)。而討袁聯軍窮啊,軍費怎麼辦?於是他們接受了日本天皇這個老朋友的友情贊助。看到三年災害餓死人了,看到城管驅趕小販,看到現在的貪官,具然認為我們在國民黨與日本人的統治下可以生活的更好
沈聽雪的答案有幾個問題,其中一個自然是建國前更窮,八九十年代基層崩潰時照樣難過。另一個問題是儘管他在回復討論里表達了一五時期發展就比較好,大躍進和文革時期有問題,但在回答里顯然不是這樣的,明顯引導成前三十年就是單純的對農民的重度剝削。前三十年是有錯誤也有建設發展的時代,討論時應該避免片面化和極端化
你們不知道的歷史我也不知道
鯀腹生禹,很明顯鯀是位女性嘛,不知道為什麼後來的史學家都非要覺得她是大禹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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