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數實現的時候,將函數返回值另起一行書寫,這是一種好的代碼書寫風格么?
01-05
比如把
int doSomething(int a,int b){}
寫成 intdoSomething(int a,int b)
{}我知道代碼風格無所謂絕對的好和壞,但我就想問問這樣做可以接受嗎?符合大眾的一般審美標準么...
GNU風格.開源代碼常見.
如果你看這樣的代碼,你會發現這種風格還是挺好看的。
#include&
#define API_OF_SOME_SYSTEM
typedef int* TypeWithLongName;
class ClassWithLongName
{
public:
static API_OF_SOME_SYSTEM TypeWithLongName
SomeMethodName();
};
API_OF_SOME_SYSTEM TypeWithLongName ClassWithLongName::
SomeMethodName()
{
printf("hello, world
");
return 0;
}
int main()
{
ClassWithLongName::SomeMethodName();
return 0;
}
方便找到函數實現:
grep "^funcname"
如果你不是按照代碼行數收錢的話,不要用後一種來寫
BSD 風格與之類似 style(9)
寫代碼要考慮代碼的規範性,否則不利於別人閱讀和修改你的代碼。
主要是因為用vim/emacs想要把C++的代碼排版的特別精美,實在是太麻煩了,所以大家退而求其次,搞成這樣。
我自己在寫的時候,如果是頭文件,都還是類型寫在前面,然後所有的method或者field的名字都用tab把他排到同一列上。實現文件就不管了,因為頭文件右鍵函數go to definition就能跳過去,實現文件是不需要瀏覽的
完全沒必要。但是,如果類型和修飾很多的話,這樣比較好。
why not?其實只要統一風格就好,你可以去看看nginx的源碼。
是個好風格。
我記得在哪裡看過,說這樣寫可以用grep很快地找到函數的定義。關係密切的概念應該相互靠近何況這本來就在一句話中返回值和函數名應當在一起
噢,好漂亮。如果三維再合理一點就可以擼了。不好意思,我是不是說得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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