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很多粉絲不希望看到自己喜歡的小眾歌手走紅?
參照宋冬野《董小姐》。
還有周雲蓬的粉絲說過,希望他永遠小眾下去。
總有那麼一段時間會這麼想。大眾里談不同,小眾里找共鳴,那時大家都喜歡把自身愛好標籤化,擺出一副守著最後凈土的情懷,手握刀劍煞氣凜然。少數人是真心愛一個小圈子,餘下的多數是捨不得自己「與眾不同」的范。就像好多人懷念曾經的D吧,內涵的精彩一旦見了大眾的光,就像一塊被人海稀釋的蜜糖。
大家都在有意無意消費「小眾」,無論真的懂與不懂。
前陣子痛仰上了節目,粉絲嘩然。好在最後被斃,不少人表示:我們不要和大眾一樣的欣賞,沒有被推出去反而比較好。又聽一遍《西湖》,我很難受。一直發自內心希望他們能走出去,做大,走遠,結果這次在外人看來卡臉又跌份,又是一場嘩眾取寵的搖滾炒作。為什麼不火?火與不火是誰的得到和誰的損失?通常譴責別人初心的人都是自己害怕失去的人。有人說曾經逼哥一把琴能唱得人支離破碎,如今電吉他鍵盤手架子鼓都齊了卻沒了感動;有人說逼哥愛情里死去活來後最終還是選擇找個人互相飼養,再也寫不出從前深刻的愛情……逼哥丟個煙頭,說:傻逼。「看見」演唱會宣傳講了逼哥無比牛氣的「十年氣節」,這都是噱頭,本人是十分討厭的。粉絲這種東西還是要定期清洗,就算是民謠粉,總不盼自己偶像好是不是太傻逼了點啊?最後講個故事,別處聽來的。我在KTV和一個朋友喝多了,開始談起獨立音樂。他痛哭流涕說自己當年多喜歡逃跑計劃,現在他們火了,商業了,再也找不到感覺了。
我說哦,那你覺得萬青怎麼樣。他一臉茫然:萬青是誰?……是誰來自山川湖海,卻囿於晝夜、廚房與愛。這應該可以用心理學裡的虛假獨特性效應(false uniqueness effect)來解釋。虛假獨特性效應是指有把自己的才智和品質看成是超乎尋常的(強或弱)的傾向,以滿足自己的自我形象。在這裡就可以理解為,一個人把自己在對這些「小眾音樂」上的品味看成是獨特的個人品質,低估了在人群中的共性。事實上可能在這些歌所謂的爆紅之前已經有相當數量的粉絲,只是自己沒有充分意識到。低估了既有粉絲的數量,以滿足自己品味獨特的想像。一旦這些小眾歌手在更大範圍內流行,就認為這件事變得不那麼獨特,不那麼酷了,所以這可能就是很多粉絲不希望看到自己喜歡的小眾歌手走紅的原因吧。這和現在很多人認為 iPhone 不那麼酷了,爛大街了,失去了獨特性是相似的事情。所以土豪金才那麼受追捧!
主要有三個原因吧。
一,佔有慾問題。原本只有我知道的只屬於我的東西,突然變成所有人共享的了。
二,更讓人不爽的是在我曾百般推薦的情況下沒有人賞識那些歌手,可是意外走紅之外周圍所有人都一副非常了解非常狂熱的樣子,不僅忘記了我曾經的推薦甚至還會來問我:誒你聽說過XX么?三,很多小眾歌手在走紅之後就真的很難創作出佳作了。馬老闆說,「幸福扼殺靈感,而苦難讓你文思泉湧」。很多人很多經典的歌都是在貧困潦倒的時候寫的。再舉個栗子,某個現在民謠界還算有名的樂隊,出道N年發了幾首歌,在前兩年因為某首歌紅遍全國之後,天天就只顧著在微博上宣傳巡演(主唱甚至還跑去參加了某選秀節目),幾乎沒有出過新歌了。後來我忍無可忍地取消了關注,一直很好奇就那麼幾首歌他們各地去巡演到底能演多久。可是此前這也是我非常喜歡的一個樂隊,不免心塞。粉轉黑的有兩種:一種是自己喜歡的歌手火了之後真的完全商業化了,歌手自己甘願放棄獨立創作,作品沒什麼思想了,沒必要粉了,果斷黑之;一種是裝逼粉,之前聽小眾,不過是為了提升逼格,顯得與眾不同,彼時的「小眾」成「大眾」了之後自己沒了裝逼的資格,當然要拋棄之前推崇的「小眾」了;
----------------------------------------我是低調的分割線--------------------------------------
我個人感覺,現在大部分的文藝逼們都覺得「大眾的」就是「低俗的」,其實我也這麼覺得。很多姑娘更願意看各種花美男,而不是聽李志、張瑋瑋、萬曉利。當然,很多爺們兒也更喜歡看黑絲長腿的女藝人。相比於民謠和搖滾藝人,流行樂壇的藝人更傾向於用外貌(你也可以理解為「性」)、煽情(你也可以理解為矯揉造作)、代入感(其實就是意淫)等方式獲取受眾。相比之下,流行樂壇的情歌就會爛大街,流行藝人的表演方式和演繹內容也顯得媚俗。我並不否定,人們對美麗外表和感情宣洩的需要,但是應該有一個明確的定位。舉個例子來講,某人作為徐若瑄的粉,可能經常對著她早年的寫真擼,但不願意去聽老崔的歌,因為相比於老崔的歌,對著徐若瑄的寫真擼更能讓他有快感。必須承認,我們都喜歡性快感。但是,我個人覺得那些具有反叛、戰鬥、理想、道德因素的作品比性快感這種東西更高貴冷艷。人們不應該滿足於低層次的快感,而放棄更高層次的追求。像分割線君上面所說的,很多粉絲覺得藝人放棄高層次追求轉而投向「大眾」,是一種「投降」,是一種怯弱的行為。所以由粉轉黑。至於裝逼粉,不想多言。分割線君以下的言論均是以」大眾的大部分就是低俗的「這一理論為出發點的。因為火了之後,就基本不在live唱了,演出的票翻著翻兒地漲價唄。
要不是因為票貴了不少,我才不在意別人喜不喜歡呢。現在就好懷念100塊錢看好妹妹的時候啊= =
現在就希望蘇陽老師別火起來………………我覺得這是一個很正常的心態:1,佔有慾:人都是有佔有慾的,有些自己喜歡的東西並不希望和太多的人共享。2,優越感:一些小眾的音樂能夠讓人產生自己品味較之大眾有更高的層次,而當所有人都喜歡原來的小眾音樂時,顯然會破壞這種感覺。某些回答所說的文藝青年裝逼什麼的,只是這種心態導致的言行,而不是這個心態的本身。因為這個心態是正常的心理活動,人非聖賢,誰都有這些情感。但不能很好的把控自己的佔有慾而形成某些不當的言行就不太妥當了。
出名了演唱會門票會變高啊!另外來看現場的人越來越多,太特么難擠了!再一個,粉絲多了,總會出一些腦殘。有些歌手就是被這些腦殘粉毀的……
有些歌手走紅之後其獨特的風格就成了主流,容易泛濫,難有精品。比如當年的周杰倫……
大一的時候,學校旁邊的五道口開了一家棗糕王,味道中規中矩,但買一斤送一斤挺實惠,每次出去吃飯就忍不住買了當早餐。大二的時候好像上了一款什麼海淀美食專欄,又被各種榜單收錄。有次我又去買棗糕,已經開始繞圈兒排隊了,排前面的男生跟他女伴說,這海淀最好吃的棗糕!從此以後,我再想吃棗糕,只能早上專門跑一趟五道口才能不排隊……大概就是這種心情吧,其實也多少有些自私的心態,這些個「小眾歌手」以從livehouse轉戰劇院,又轉戰體育館了,不用望遠鏡已看不太清了,票價也一漲又漲,對我這種窮學生還是有些影響的。但對他們歌手本身來說肯定是好的,保證溫飽,專心做事,不用像醉鄉民謠里Davis一樣睡朋友家沙發,青黃不接。另一方面,過譽,封神和流俗是最讓人覺得很不舒服,我自己也是很後面聽好友推薦才開始聽的,起碼沒有親耳聽過梵高先生……但我覺得要是聽眾都是因為別人說好聽就說這個歌者牛逼,其實是對自己也是對歌者的很大不尊重。最後,還是好好聽歌吧~要麼孤獨,要麼庸俗,不過我喜歡low並快樂著~
這幾年來夜間睡眠一直有很大的問題。累得眼皮都發沉了卻還是睡不著,折騰到凌晨才能進入真正意義上的睡眠。在這短暫的睡眠時間中,夢還很頻繁。
一段時間裡,我常常夢見自己飛了起來。
似乎有股無形的力量從腳底推動著我,一開始晃晃悠悠、重心不穩,漸漸地對這股力量越來越熟悉了,我開始知道如何控制它。我學會了飛行。媽的太酷了!老子一定要好好愛惜這種技能!
我開始不失眠了,因為每個晚上我都在期待夢中可以再一次體驗這種飛行的感覺。
可是。我很擔心。世界還是這麼糟,傻逼還是那麼多。今天只是我學會了飛行,到明日人人都學會了這樣酷斃了的事情。「飛」將變成一件怎樣的事情?有人開始設計飛行軌道,要求你必須按照設定好的路線飛。有人開始賣衍生出來的飛行裝備,提醒你要飛得更酷更時尚。
「飛」便開始被消費,再也不被寵愛。我要是在遼遠的沙漠中發現一個無主金礦,就算憑我一己之力,分毫都無法帶走,我也不願意把金礦的位置告訴別人。好看的書,好聽的歌,都是我自己發現的金礦,雖然對於書籍和歌曲來說,被更多人知道了,我的金礦也不會少,可是對於實體物的佔有慾望已經延伸了進來。似乎別人不知道,這點小小的寶貝就永遠是屬於我一個人的,誰都別想拿走。
當小眾的書籍和音樂變得流行起來之後,我先於其他人佔有的優越感就消失了,更多的粉絲意味著更多的膚淺理解和口誅筆伐,儘管我自己也不敢說自己就是懂這個音樂人,懂這本書的,但我寧願它就在那裡,不溫不火,不與人知。
我希望我喜歡的樂隊永遠不會紅
這樣我才能只和最心愛的人一起分享他我們可以一起討論每一句歌詞一起拖著手在深夜的大馬路上哼唱那些段落這個世界上再也不會有一對情侶像我們這樣一起擁有那麼多只有我們知道的歌我希望我喜歡的樂隊永遠不會紅
這樣我就不用聽到其他人對他的批評詆毀
更不用擔心某日坐在公交車上聽到買菜的大媽討論他的花邊小緋聞我盡可以將他的照片收在錢包 對路人甲乙丙丁說 哎呀這可是我的一生摯愛那樣的小甜蜜就算說是情侶也不會被人識穿我希望我喜歡的樂隊永遠不會紅
這樣我就不用存好幾個月的人工只為買一張前排的演唱會票我只用小小心在那個沒有人氣的官網等著他們在某個酒吧演出然後用一件衫的價錢 拎一支廉價的青島就可以把自己和他的距離拉到只有不到一米
甚至還有那麼一點小機會在半夜歸家的路上 一不小心蹭上他的床我希望我喜歡的樂隊永遠不會紅
這樣他就會一直唱他的歌 似乎那些歌只為了討好我不必都是奔三的年紀 還在聽他唱生生死死永不分離的瓊瑤愛情他會和我一樣窮 一樣為了搭的士去返工而擔心月底沒有錢一樣憤世嫉俗和社會格格不入一樣苦苦的熬著夜加班 為佐兩千蚊 不得不將自己表演可是在我想起青春流逝沉默抽煙的時候
還能在電腦里翻出 甜蜜的只因當時太緊張還能在醉酒的時候 找到陳五MSN說不如我D去結婚我希望我喜歡的樂隊永遠不會紅
我希望我愛的人永遠不幸福因為在幸福的時候 他就忘記我很久之前豆瓣上有過一篇非常有名的樂評。《我希望我喜歡的樂隊永遠不會紅》,作者13@甜夢裡,寫給香港樂隊 My Little Airport 的。反正我是沒有不爽,反而是如釋重負。
以前他沒火的時候一直向別人推薦他的歌,動態也經常出現他的詞。
後來他火了,關注的人多了,也經常聽到別人向我推薦他的歌,講他的事,我很欣慰。好像他能火全靠我不費餘力的喜歡一樣。昨天在網易雲正好也推送了一個。看了其他人的答案,想補充一點個人的感受。喜歡的這些小眾歌手,在一開始推薦他們的歌給別人時,我們其實已經做了篩選:推薦給我們認可的人/喜歡這一類音樂的人(純為了表示與眾不同的除外,以下也是)。這種心理類似於:自家孩子,怎麼看怎麼好看,但又不知道世人會不會都覺得他好看。所以就只跟熟人講,我的娃真俊。那麼,當這首歌這個人突然之間火起來之後,輿論和評價也就來了。他們惶恐:會有人說我的孩子長得丑嗎?這孩子之前打過架被學校記過,會不會影響大家的看法?孩子離開了家會不會太忙忘了我?害怕一首歌火,最主要的還是擔心大眾的接受程度與批判。因為不夠自信到面對玻璃房外的風吹日晒或甘霖美露,所以哪怕是在溫室里養著這份音樂,也不願看到它受一點傷。其次,害怕失去。當獨立音樂人爆紅,瞬間膨脹的粉絲與評論關注,讓他可能會看到你的機會瞬間降低。沒有過人才幹與想法能獲得互動,或互動基本隨緣,讓人頹倒失望。說到底,其實是一份自私的捆綁。不是愛。不怕走紅的人的做法:推薦給所有人,帶著熱忱。(BGM燭光里的媽媽)
1.許多事物始於小眾,毀於普及
這個道理在身邊隨處可悟。從最早的貼吧,到天涯豆瓣,再到現在的知乎,你可能會有這樣的感受:這些曾經茶餘飯後都會忍不住刷一刷的社區論壇,發展到現在卻是愈加變味。拿知乎來說,戾氣遍布的高票回答來勢洶洶地替代了原有的誠心之作,所謂的高人氣變成營銷和軟文的切入口,大量湧入的新用戶一定程度上拉低其專業度,多擔心這個分享見解的社區會變相淪為個人營銷的工具。
最開始的微信公眾號,在運營價值還沒被大眾發掘的時候,大號們發的文章總是能讓人眼前一亮,乾貨十足,這種碎片化知識一定程度上也能滿足人的閱讀體驗。而時至今天,你興緻勃勃沖著標題打開文章裡面卻只是引人圍觀的噱頭,稍微加點爆戾式情緒就時不時帶來10w+,一篇文章看到最後恍然醒悟原來是篇軟文。就算是高度強迫症,那些訂閱號的紅點也不再有動力點開。
環境所致,大隱隱於市並非無道理,某種東西被搬到市面上來,則失去了原有的淳厚。最開始的掏心窩之物,就難免成為爭名逐利的犧牲品。
2.新加入群體很難帶來認同感
「不喜歡不喜歡的人喜歡我喜歡的人」,雖有些拗口但道理也就這樣。
愛聽的歌曲,其實就是一種貼在自己身上的標籤,新加入的群體,是否和這個標籤某種程度上達到一種契合感,往往成為之後形成的群體能否「和睦共處」的一個重要因素。
你不能指望喜歡唱鳳凰傳奇的人突然來一首《南山南》,就算不得已為之,聽覺享受恐怕就是「你在遙望月亮之上,我在北方的寒夜裡四季如春」這樣的既視感。喜歡的歌曲和歌手爛大街後,你大概會看到街邊七八歲的小孩一邊玩鋼炮一邊哼著調,會看到隔壁經常鼻涕橫流的摳腳大漢在樓道大嚎大叫,而他們,卻茫然謂之:「那人的歌我聽過,還行。」不能所有東西都能像快餐一樣圖個飽就可以,口口聲聲的喜歡卻停留在膚淺的表面,後續又從何而來的共識。
所以這樣看來,心愛之物被人糟蹋,心有痛惜不足為怪。
3.佔有慾這東西,人人都有啊
對自己喜愛的東西會很珍惜,很難接受別人輕易觸碰,這是每個人或多或少會有的心理。愛民謠的人,就如同愛流行樂搖滾樂的人,他們花了真的不算短的時間,在耳機這頭陪伴著喜歡的歌手從為謀生計累死累活往各個小地方趕場到開始在大庭廣眾下展露才華,那種感情不亞於情人朋友。
當他們火了之後,在微博下面的評論很難搶到沙發,演唱會門票分秒售罄,熱愛他們的粉絲成群結隊,從此自己不再是那個少數幾個人的個體。這樣的心理落差自然會有,也存在正當。
也許真的不是別人口中的秀優越,和愛你心水的姑娘類似,這也是對擁有的某種渴望。
縱使有千萬種不希望它火的理由,但也抵不過它本身不可逆的趨向。
宋冬野曾對徐佳瑩的翻唱作出回應:「謝謝徐同志唱莉莉安,新年禮物,這個版本特別好!...大伙兒也別扛著旗任冷風吹了,對一個瀕臨過氣寫不出歌的肥仔來說,這豈不是好事一件,過完年沒準還能不勞而獲多掙幾場。」
語氣里雖還是他一如既往的耍貧風格,但有個事實也明顯擺在那裡:民謠歌手真的需要先活下來,再考慮好的創作。有哪個民謠音樂人辛辛苦苦寫了那麼多歌唱了那麼多小舞台不希望有一天能發光發亮?「三位數左右的知音,一生都在地下室和沒有洗澡間的旅店流浪,喝過期的脈動,雙手托腮等待一碗康師傅牛肉麵咕嘟咕嘟泡開。」沒有物質上的支撐談情懷實在太空,最起碼的吃飽睡飽都解決不了。
此外,民謠文化的流行真的是件很好的事情。
從開始只是小眾人群的偏頭好到後來被越來越的人所知曉,了解民謠文化,喜歡民謠文化的人也越來越多。當人們開始透過歌詞樂意傾聽《南山南》背後的故事,當有更多人親切地叫宋冬野宋胖子,當某天大家路過鼓樓大街能想起那首膾炙人口的《董小姐》,我們真的應該感到高興。
*更多有意思的觀點評論關注微信公眾號:否定(ID:Find013)
有一種所謂的愛情是你不希望有別的男人愛上她,呵呵
人紅是非多
一是有的歌手紅起來以後的創作環境變了 忙於公司里大大小小的事宜 沒辦法安心的創作 變得商業化 慢慢從歌曲里找到的感動少了 二是我出於私心 人紅是非多 喜歡他們的人多了無所謂 主要怕他們被惡語中傷 心裡出於保護這種想法
只是希望演唱會門票能便宜點兒(手動滑稽)
我正好相反。
說實話,當你真正體會到孤軍奮戰的孤獨以後,你才會開始希望有人能理解自己的想法。而不是想著他們千萬不要喜歡上自己喜歡的風格或者歌手。說實話我想讓中國年輕人中有更多人喜歡grunge和涅槃呢,周圍全是流行情歌還有動次打次太難受了。
不過孤獨多了就習慣了,自己搞自己的就好了。推薦閱讀:
※如何評價陳粒新專輯《小夢大半》?
※有哪些小眾的民謠女歌手值得推薦?
※怎樣評價好妹妹樂隊「好妹妹不紅,天理難容」的說法?
※如何評價好妹妹樂隊的《一個人的北京》?
※如何評價宋東野的專輯《安河橋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