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小時候折磨過昆蟲、小動物,但長大了連螞蟻都不願意去踩。是不是同情心是後天培養出來的?

心理上對死亡和受傷的恐懼,是不是同情心的本質?


原因大體有幾個:

一:人的動物本能。類似貓抓老鼠之後,不會馬上吃掉,它們喜歡把玩之後再殺死。這是強者對弱者征服控制的本能,這點體現在人身上也同樣具備這種惡因。

二:孩子在年齡尚小的時候,對生命沒有概念。對死亡沒有認識。對自身肌體沒有了解。因此,遇到死亡是不會有「切膚之痛」的。

三:有部分小孩子,心思「早熟」,很早就建立起對生與死的敬畏。他們也許就不存在這個獵殺的階段。

四:人成長之後,逐漸形成了死亡和生命的概念,對自己的肌體也日漸了解,當親臨死亡事件的時候就會產生「切膚之痛」,這是人性的一面建立的後果。

五:有部分人,因著成長經歷或者精神問題,或許會出現極端的蔑視人性行為,導致以孽殺為樂。這種人是動物衝動失控的侵蝕自己的頭腦。

六:同情心是先天,小時候殘害小動物不等於沒有同情心。人對人存在「愛」,不等於對異己同樣存在。有殺人犯可能殺了無數人,唯獨對自己心愛的小貓寵愛有加。也有人漠視小動物,但是卻善待身邊的人。


因為長大以後懂得了換位思考。


小時候不懂死亡的恐怖

大了以後,自己會怕死,同時也不想讓別人死


「群體性本能要在很大程度上通過後天影響遺傳。」

生存策略的副產物而已,沒必要裝什麼清高。


據說,人是所有動物中唯一知道自己要死亡的動物。小孩子對死尚未建立起完全的概念。

應該是這樣吧。


很多宗教類宣傳書籍都會提到「敬畏是智慧的開始。」小孩子處於無知階段的時候,沒有開智慧,所謂「無知者無畏」對外界的很多事物沒有建立自己的認知,不懂得敬畏,自然會對生命殘忍些,甚至在蟲子被弄死的時候並不知道那就是「死」,也從未想過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還有一條,可能說出來會不大好,但是,孩子身上還是保留了一定的動物性,有未經教化的動物的本能,有時候比成年人要殘忍,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少年犯是最讓人頭痛的罪犯。


任何一種生物初到一個新世界,一開始都是在探索在新世界生活的行為邊界,所以必定先有過極端行為,得到反饋,知道邊界在哪裡,之後才會在可行範圍內逐漸優化自己的行為


你會抓一隻老虎,然後折磨它到死么?


小時候是實踐派。


小時候最喜歡乾的事就是殺螞蟻!用小刀切足部,切頭部,切身子,切觸角。用點燃的蚊香對一隻只螞蟻進行熨燙。用開水對一群密密麻麻的螞蟻進行洗禮。將抓到的一隻只螞蟻進行淹亡,觀看他們在水中沉降掙扎的狀態。點燃蠟燭將蠟油一滴滴的滴在他們的身上,慢慢的凝固。我罪孽深重!


小的時候沒覺得螞蟻很痛,因為思維能力比較差


同情心本就是一個旁觀角度的詞語。兒童時有獲得快感的本能慾望,這種慾望本身是沒有錯的,但後來我們意識到這種快感會給其他東西帶來痛苦,於是就不去做了。這只是一個意識的過程。


小時候玩完全是好奇心,根本沒有那種意識,長大後當然不一樣了。


小時候,隨便一個小瓶子都能攥手裡玩半天,長大後連看都不想看。這是為什麼?

其實簡單一點說,只是因為小時候很簡單,容易滿足,在折磨昆蟲的過程中能夠感受到一些樂趣;長大後,獲得樂趣的方式變多了,而且思想境界和品味也在不斷提升,踩螞蟻這種事情當然不好意思做,或者不屑去做。


認同 @靳浩 的觀點。思想境界不同,所思所為都會跟著變化。

當爸媽後,對路旁看到小朋友更關注了,對新聞里的孩子的不幸消息越來越不敢看。

以前亂闖馬路覺得死了就死了無牽無掛,現在想著千萬不能病不能死,不然孩子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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