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辭去工作自己在家辦學堂教育孩子,這樣的行為算是違反相關教育法規嗎?比如剝奪了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等?

有這種行為的家長,是出於一種什麼樣的心理作出這一行為的?是對學校和現在教育的不信任?還是盲目的想要為孩子創造一個不受外界干擾的環境?


至少你沒說一定是中國教育法,至少在美國是可以Homeschooling的,還有票數最高的尚愛蘭老師說...「一個孩子,如果落到要家長來親自教學(包括需要家長輔導作業),那就是家庭教育的徹底失敗!」 明顯這位老師只是在發表個人觀念,而且她也不了解其他國家的教學體制。

雖然我也覺得一個學生基本上沒必要去打擾家長關於學校的作業,打擾了只能說明自己能力問題和上課態度問題。 但是家長直接自己教學在美國還是很多的,我身邊就有一個比較有錢的人家,家裡一共11個孩子,7個是收養的,年齡不等,全都是女主人自己在家教他們的。至於什麼時候讓他們返回學校,完全可以根據情況而定,homeschooling除了大學不可以,之前都可以。而大部分選擇homeschooling的家長基本是因為考慮到學校的氛圍,學風,或者宗教,還有道德教育,從而選擇自己教學。當然,homeschooling是要申請的,每月也會有人定期來檢查。


個人認為不違法;教育法是為了保障孩子受教育的權利;如果孩子在家接受了同樣的教育,他們的權利就得到了保障;父母並沒有剝奪他們的權利,因此他們沒有犯法。

致以這樣做好不好;要看家長有能力如何。

家長是否真的懂教育,家長是否自信能教育好你的孩子,家長是否真正了解學校教育,家長能確保自己教育的效果會比學校好嗎?

如果都沒問題,那就OK了。

但如果自己又沒有多少想法,只是為了追時尚,什麼「跟風」的,肯定不行了。

另外,如果能專門成立一些對家庭教育比較有研究的機構去指導這類「在家教育」會更好。


鄭淵潔就是這樣教他的兒子鄭亞旗的。

可以去鄭淵潔的家庭教育網看看,應該會有收穫。

不管你們支不支持,我反正是支持


是違反教育法的,少年兒童必須強制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但我見到的案例中,並沒有真的因此把家長送入大牢,或者因此受到處罰,或者強制孩子入學。我理解之所以要強制教育,主要還是針對那些讓孩子去挖煤、乞討、賣藝、幫忙賣早點、在家呆著啥也不幹……的父母。但是辦家塾這類的,畢竟還是在教育孩子嘛,所以也就一邊質疑,一邊恐嚇讓限期把孩兒送到學校去,一邊也就算了隨他去。

我記得多年以前,有個叫古立坤的女孩,她愛看書,愛上網,能寫好幾本小說(其實每個小學,應該都能出一兩個這樣的少年),後無法與學校教育相融,立志要做自由撰稿人,選擇退學,我是相當相當地不以為然,因為她有逃學跡象,這已經說明她自律性比較差,再回家當個自由撰稿人,很有可能天天睡到上午十點,而且還啥也寫不出來。其他後患,比如造成人際方面的交往障礙,還不在考慮之列。在演播室做完節目,她媽媽說:「哎呀不怕的,將來的大學,對這樣有特殊才能的孩子,是敞開大門的。」我心想壞了,這個將來,還不知是哪一天呢,給三十年都未必實現。後來我沒有跟蹤古立坤同學的狀況(因為她在媒體上消失了),所以現在怎樣,我也不知道了。

另外還有一個高懸的達摩克里斯之劍,就是家塾的孩子可能無法取得學籍,這意味著無法升學。當然,在過往的案例中,也有在考試前,通過各種方式搞到學籍,或者把孩子在最後關頭送到學校,補辦學籍的(不過據我了解,現在學籍管理,不是越來越松,而是越來越嚴的)。

鄭淵潔老師的鄭亞旗同學,我不認為是脫離學校教育成功的典範,因為他的事業,都是圍著他老爸轉的;他的飯碗,是他老爸給的。這種看法也許不對,我隨時撤回。

總而言之,我認為,一個孩子,如果落到要家長來親自教學(包括需要家長輔導作業),那就是家庭教育的徹底失敗!(我已經多年不用感嘆號了!!!哈哈好爽!!!)


本來是寫在@尚愛蘭 老師所做答案的評論裡面,@孫啟航 建議寫成答案。 看了很多知友的答案後,自己也有些更深的想法,寫成答案在這裡,可以更好的討論。

第一,我認為本身一個國家的教育體系無論有何缺點,都是有值得肯定的地方。

第二,國內的學校教育有很多問題,極端地說是將孩子儘力融入到整個體系內,考試體系,升級體系。 多元化的思維會受到各種干預。

第三,如果脫離學校教育,當前成功的難度比較大。畢竟所有人都在一個體系內生活。 只有體系發生變化了,個人才能有機會變化。

第四, 我恰好有美國同事,對孩子進行純家庭教育,我幾年來親身目睹他的三個孩子的成長,很不錯,有教養,有想法,有能力。 關於homeschooling的問題,我曾經和這位美國同事討論過一些。有一個初步的結論是這樣:homeschooling的存在是有不少可取之處的,可以做到完全針對性的教學,這反而能更好的實現「因材施教」。 大環境上,homeschooling需要一個相對寬鬆的社會氛圍和寬容的社會教育觀念,有多樣性宗教信仰的國家接受起來比較容易。我這位同事也是一位天主教徒。當前看來,國內的環境和人們的接受程度達不到,體制上的制約很多,各種主管部門不贊成,決定了這些自學成才的孩子們會有比較坎坷的經歷。 還有一個問題是,家庭自身會遇到些困難。如果是homeschooling,各種社會共享資源不能完全保障,家長的投入也會比較大。即便是在美國,這也是需要不少投入,我同事的妻子就是個全職太太,來負責三個孩子的日常生活和教育工作。

第五,家庭式教育的成功與否,很大程度上程度上取決於父母的素質。雖然不是線性關係,但是父母在教育思維上的高度,將決定孩子的成長高度。 目前能看到的好例子不多。 或者說,即便是有,也被整個社會體系給淹沒了。 (....難道一定要移民?)

因此,我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在當前的國內環境下,家庭教育的成果率,應該不如學校教育。

有這個結論不知道是慶幸還是悲哀。 無論如何,我還是很渴望看到更多家庭式教育的成功,來激勵教育的不斷發展。


有個案例,所謂的「首例私塾教育案」 ,結果是,通過教委和法院做工作,父親侯波同意送兒子侯鴻儒上學。 http://bjg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51440


違法與否,沒必要深究。畢竟立法也是為了保障更好的教育,如果homeschooling能做的很好甚至更好,那就沒必要捨本逐末的追問其是否違法。

但是什麼樣的homeschooling算是能保障提供好的教育,這就非常模稜兩可了。

1.首先家長得保障子女能夠掌握數學,文學等基本知識。不論用什麼方法,這是前提。

2.其次人際交往能力與社會適應能力也必須被保障。家長至少得讓孩子與同齡人接觸吧。

3.最好能夠做到寓教於樂,給孩子不一樣的啟發。

如果做到這上面三點,個人認為homeschooling就是成功的。

但是,下面的問題就很頭疼了

1.首先,homeschooling要求家長有足夠的知識,盡量全才,足夠耐心。關鍵是,家長還得有足夠的收入,不然難以承擔長期放棄工作的代價。

2.其次,homeschooling到孩子多大才算合適?homeschooling的一個很大的優勢便是在孩子還小的時候能提供更多的家庭關愛。但是這種優勢隨著孩子年齡增長便逐漸變為劣勢。況且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他們需要的教育對家長的要求也越來越大。並非孔聖的普通家長能否勝任,這是個問題。

3.毫無疑問,家長選擇homeschooling,大多出於對現在教育體系的不滿。但是通過一個未來無限可能的孩子來表達這一不滿,是不是有點自私,有點太冒風險?即使冒險得到了一個奇才,這樣的個例可重複性真的太低,畢竟這樣厲害的家長也是千里挑一的...

所以綜上所述,對於確實有能力(那麼多大能力算是有能力。。。誰知道呢)的家長,理解但不鼓勵,持謹慎期待態度。對於沒有能力的家長,別折騰了,把孩子還給更懂教育更加專業的學校吧,你承擔不起這責任。


唐豐鶴(浙江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像盧梭就認為小孩子教育就要保持自然本性,放到學校和社會都是在玷污小孩子的天性,像這樣的人不讓小孩子去學校,是否在表達他對社會的一種看法?個人認為,民主社會公民有權表達自己的價值觀,但是最好不要以小孩子為代價來表達,因為小孩子也是一個公民,這樣子的表達就傷害到別人了,違背了穆勒式的自由觀。

鄭書耀(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管理與經濟學院副教授):孩子上學還能學會合作,養成團隊意識集體觀念。再說,政府有能力保障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入學。而且學校教育還能發揮規模經濟,它本身就是專業化的產物。所以,當然不鼓勵不提倡了。但現實還有很多不盡如意的地方,如戶口所在地就學而不是居住地就近入學,學校間教學質量及升學率差距,公立教育提供不足,布局不合理等。我想這位家長一定有難言之隱,是不得已的選擇吧。

劉俊霞(山東大學法學院教師):在家教育出現的原因是對國家教育的不滿意,國外有很多的home schooling,並且有的很成功,培養出來的學生在各方面都很優秀。在家教育比想像中要複雜得多,比如學習內容的合理設計,時間上的嚴格要求,集體相處的能力等等,因此有些家長聯合起來共同教育,發揮各自的長處。在目前在家教育還很不健全的情況下,著眼於改善國家教育可以使更多的孩子們受益。

余玉霞 (浙江理工大學副教授):應該允許,教育權不應該壟斷,有競爭才能優化。應該配套各科必修成績的會考,包括德育,每個小學生應該做一個星期的公益活動才能畢業,中學生做一個月,實打實地做,可以通過自媒體影響力來觀察評價(不要開個假證明就完事兒了!)。當然也不必鼓勵在家教育,畢竟這是效率最低的一種途徑,只應該鼓勵它倒逼公共教育的權利。

苑英科(華北電力大學人文學院教授):我不贊成這種做法。教育活動不單單是傳遞知識的過程,更是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實現社會化,形成良好個性的過程。而這一過程是通過學生與其他人和社會廣泛深入接觸而實現的。家庭想對封閉的教育是一種片面的畸形的教育。很難培養一個健全的人。

鄭素潔(遼寧工業大學文化傳媒學院副教授):不贊成這種做法。完整的教育應由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三部分組成,每一種教育的功能不同,效果也不同。這位家長貌似愛孩子,實際上是剝奪了孩子接受完整教育的權力,結果是害孩子。因為孩子接受教育的最終目的是走向社會,服務社會,做一個自食其力的人。事實上,家長不可能全才,沒有能力對孩子實施德、智、體、美、勞乃至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指導。當年鄭淵潔否定學校教育,讓孩子回歸家庭,也是請了家庭教師,而不是自己全部代勞。

何雲峰(上海師範大學知識與價值科學研究所所長):非常不鼓勵在家教育孩子。因為孩子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發展,在家教育會對其社會發展帶來巨大的不利影響。另一方面,現在強調社會資本,孩子在學校有一大幫的同學,這是其將來重要的社會資本,在家教育,使孩子損失社會資本,終身不利。最後,現代教育都是以教育科學研究為基礎的,課程內容、課標、教學方法及其多樣化、教學設施等等都是有嚴格的科學論證的,而在家教育則有失各方面的嚴謹性。如此等等。不值得提倡,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也要仔細檢視。

吳錦良(浙江省委黨校教授):這個可以寬容,但不能鼓勵。1.我們的學校教育問題太多,有思想有能力對體制不滿的人,不惜代價自己在家教育孩子,這可以理解,更應予以寬容。2.孩子的成長是不僅僅是一個知識學習過程,更是一個社會化過程,家庭承擔的知識教育無法替代社會化過程。因此,不上學、以家庭教育代替學校教育,是不完整的。3.強調了「在家教育權」,對孩子來說可能存在被剝奪到學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力。因此,不能鼓勵這種行為,也不必強調所謂「在家教育權」。

賈西津(清華大學副教授):如果家庭無力支持孩子教育,義務教育是家長和國家的責任;如果家庭有能力並確實提供給了孩子教育,只是出於更好或不同的教育理念不送其去機構(學校)學習,那麼這同樣應被視為滿足了教育責任。但需注意保證自教育內容的開放性,和不得阻礙孩子接觸多元信息的權利,事實上,這個原則同樣應適用於機構(學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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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法律,但是現在的學校,已經越來越不被信任了


可以看看Graham&<&<黑客與畫家&>&>的第一章,工業社會的義務教育本質很多是託兒所性質,說難聽點叫監獄性質的,所以義務教育時間居然那麼長,幾乎是10年,不是為了讓你學到東西的。因此美國的很多小孩基本小學都開始自己玩編程,但他們也可以選擇超前課程。所以還是國家發展程度不一樣,讓小孩在監獄中磨鍊一下也對將來有幫助。


法國私立學校也分sous contrat 和 hors contrat 就是按大綱走和不按大綱走。人家自己的孩子,自己負責。又沒有虐待又沒有扔給保姆。人家自己的選擇應該是受到尊重的。


就目前的法律來說,這樣的家長肯定是違反了義務教育法,不過剝奪這個說的好像是有點過了點。

出現這種情況,大部分是因為家長不滿意學校教育的現狀吧,不過畢竟是少數。


毫無疑問肯定是違法的。而且學校教育並不意味著學習知識,更重要的是培養學習能力和承受壓力的能力。有人說私塾是定製教育,讓孩子自由發展。請問什麼叫自由發展?想學就學,不想學就不學?很多人說興趣能引導一切,但沒有對相應的能力,興趣也引導不了多久,最終可能是對什麼都有點興趣,但什麼都不能深入。每個人都要學會做必須做的事,走上社會更是如此。一個孩子不能適應校園生活,什麼都學不會,你說他長大了,遇到有興趣的事情就能激發他的能力,對不起,幾乎沒有這個可能。


其實,孩子到學校來不僅僅是學知識的,更重要的是,學習如何交往。而這種學習,是在貫穿於整個學校生活的每個活動中。這往往是家長看不到的。從這點上說,家長剝奪了孩子的權利,在孩子還未能做自己的判斷前,沒有權力這樣做的。


畢竟是少數,所以違反了義務教育法。不過正因為是少數,而這個少數人群是社會當中的精英群體,所以,不會受到法律的責備,即使不能進行以後的大學常規教育,也能夠把孩子送出國,所以他們遊歷於體制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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