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那麼多人喜歡勒布朗·詹姆斯?


題主一定不是詹密。如我是科比忠實球迷,我就不會問——為什麼那麼多人喜歡科比?我們對喜歡的人能列出千般好,不喜歡的人怎麼看都一團糟。

其實呢有些時候,喜歡誰和機緣有關。我喜歡科比,是因為我當時隨手撿起了一本關於科比的籃球雜誌。哦,這個傢伙這麼厲害呀,從此就撿著湖人的比賽看。假使當時我看的是詹姆斯的雜誌,現在我可能就是勒布朗的粉絲。

你看,我喜歡科比其實只是緣起一本雜誌。你喜歡詹姆斯,最開始可能只是因為你的朋友喜歡。

體育世界是一個競技場,我們崇拜強者,沒有人會喜歡一拳就被砸下台的小嘍嘍。我想這裡肯定沒有馬奎斯蒂格,鮑里斯迪奧,伊恩克拉克,阿米爾約翰遜,尤納斯瓦蘭修納斯……的球迷,甚至少有人知這些人名都對應哪張臉孔。當然,如果有 ,恕我冒犯。

喜歡詹姆斯的球迷朋友,一定是因為認同他的競技水平,是因為球打得真好。在此之外,人品球品球風言行等等都是附加值,只會稍稍增進或者減損你的認同感。否則,感動中國的十大人物去打NBA就會被選成全明星東西部首發。

不過呢,我在想,為什麼這個世上,喜歡甜豆腦的人不能理解喜歡咸豆腦的人。

大家一定對新浪NBA新聞下的評論印象深刻,在那裡,你能總結出中國人罵人的所有辭彙。在那裡,詹姆斯和科比的球迷,就像錶盤上的六點和十二點,永遠對立。

科比飄逸靈動,瀟洒自若,場上來去如風,武器庫里斧鉞鉤叉刀槍劍戟,十八般兵刃隨便拎出一件能取人性命。他堅韌似鐵,冷酷如冰。詹姆斯則很難和飄逸聯繫起來,畢竟那樣的大塊頭如何也難飄的起來。如他的招牌斬斧劈扣,詹姆斯就像一柄斬斧,掄開了能開山破石,從三分線直劈進籃下。近年,技藝越來越圓熟,幾無短板。

這兩人都很強,都是站在籃球世界最頂端的男人。到了他們這樣的境界,已經摘葉飛花,草木皆兵。

我總是困惑,為何如此,為何那麼多陌不相識的人們要分成針鋒相對的兩撥,為了遠在太平洋彼岸大陸上的兩位球員,要那麼激憤,那麼暴戾。

想來好像也簡單,詹密認為詹姆斯天下第一,科密認為科比當世無倆。於是呢,兩方就有矛盾了,畢竟第一把的交椅容不下兩個屁股。

難道我們喜歡的人非得是日下無雙?照這麼講,全世界的球迷都只該喜歡喬丹不是嗎?

我們不是因為最強才去喜歡的不是嗎?難道我們喜歡的人有一天風頭不再,我們就不喜歡了嗎?

後面寫的與問題已經關聯不大了,只是因為今天被一些不禮貌的球迷噴了一通,有感而發。


作為一個典型性中國球迷,我們有相當部分都是從姚明的火箭隊開始蜜,自大姚退役後,便各自尋找主隊以免落得空虛。

當時看球時,就感覺那個24號是真神,81分不世出,打球各種美如畫。反觀剛進聯盟不久的詹姆斯,對其天賦和衝擊力沒什麼好感。

直到有一天,看了詹姆斯一個集錦,各種扣真把我驚呆了,也第一次感覺到暴力美學不只需要血腥來渲染,當力量達到一種境界,暴力就變成了一種美。

後來的日子,那個24號繼續大殺四方,這個23號也日益變的全面,一場比賽科比得分40以下,詹姆斯沒拿到30+7+7,都感覺是不完整的。

在無數次錯過23vs24後,那個23號遠走邁阿密,關於這個decision,現在不需評述,後人自有定論。當然,第一年的總決賽滑鐵盧讓詹蜜傷透了心。

但是,就是從這一次的失利開始,詹姆斯發生了改變,我對他的感覺也從單純的喜歡上升到愛的高度。勒布朗曾說過,他的這一年,都是帶著恨在打球,後來他發現,只有愛才能夠帶給籃球生機與希望。

我們現在知到,只有愛還不夠,因為熱火的總冠軍戒指上,還刻寫犧牲二字。

我猜測,幫主的戒指上寫著神,嘮嗑的上面也許刻著執著。

大成若缺,一切還都不完美。

ps 衛冕路漫漫

pps 希望黑子們永遠滾粗。


喜歡源於了解。看他的比賽越多,你對這個人就越了解。只看過幾場或者幾個賽季的詹姆斯都不能完完全全理解這個人。年輕的球迷,見證的只有傳說中的科比和現實中的打鐵,是因為他們沒有見過曾經真正巔峰時刻的科比。不了解一個人就沒有資格去評價他。喜歡一個人也可能是源於他處在巔峰期,各種數據非常漂亮,但是數據根本不能完全評價一個人。

從剛出道開始,就是天之驕子。在中國的翻譯是「小皇帝」,實際上人家的綽號是「King James」,霸氣的王,根本沒有「小」字。和所有其他的天賦球員一樣,剛進聯盟很有不可一世的趕腳,威武霸氣的球風灑滿各地。當初的詹姆斯就是一個身體素質超級牛逼,從來不受傷,內線碾壓式上籃擁有極高命中率,中投一般,擁有暴力扣籃能力的球員。不知您是否完整看過騎士時期的詹姆斯,克利夫蘭一個屁點大地方的小球隊,從來不被人看好,曾經是個被人遺忘的球隊,就是因為一個人,詹姆斯一個人就扛起了整個球隊,真的是憑藉一己之力帶領球隊進了季後賽,並且想走的更遠。奈何一個孤膽英雄終究實力有限,但是失敗的過程很精彩,讓人難以忘懷,拼到了最後一刻。這些小挫折讓他逐漸成長。

騎士不能給詹姆斯提供幫手,為了總冠軍,球員總是會選擇去更有希望奪冠的隊伍,而不在乎錢多一些還是少一些。帕特萊利策划了傳奇的熱火三巨頭。很多人從此開始厭惡詹姆斯,說他抱大腿。可是首先,熱火當時是個什麼狀況?自從不諳世事的二年級新生韋德帶領熱火逆轉小牛奪冠之後,隨著韋德的肩傷膝傷的遷延不愈,熱火已經成了個爛隊,雖然我仍然看好韋德(第一年詹姆斯確實還是抱了韋德的大腿)。其次就是你不知道詹姆斯在騎士呆了幾個賽季沒有幫手,天之驕子想奪冠之心有多麼強烈,內心有多苦楚,能夠參與組建一支具有總冠軍實力的球隊就是久旱逢甘霖。我不覺得詹姆斯做這樣的選擇就會帶來鄙視。

來到熱火的第一個賽季,季後賽上,詹姆斯完全躲在了韋德的後面,韋德還給了無解的諾天王一個冠軍。這個節點才是詹姆斯職業生涯最大的轉折,這個痛苦和在騎士隊的痛苦完全不在一個級別上,被大家看好的不可一世的天賦籃球三巨頭,受盡嘲諷。題外話啊,熱火的陣容是由巨頭和三分手組成的,強烈的內線突破衝擊力和突分之後的外線射手,顛覆了傳統的籃球觀念——沒有內線。到現在為止,我們仍然在討論團隊籃球vs超級巨星籃球,其實有這麼多突破,要一個傳統內線不僅會減慢熱火的速度,也會阻礙突破的流暢度;但是沒有內線就會被灰熊、步行者這樣的球隊艹爆。球隊一直在尋找平衡,球員也一直在探索。

但是詹姆斯從來沒有停止進步,每個賽季的命中率一直都在提高,內線上籃的穩定性不斷提升,兩分三分命中率也在不斷提高,視野開闊助攻和打球的合理性一直在上升,還有關鍵球的處理越來越棒,是一個非常非常全面,聯盟里無人能及的偉大的球星。來熱火第一年,韋德還是老大,到了第二年,詹姆斯成了老大,這個不是搶來的,而是自然而然的交接,領頭狼一定是更強壯的那個。當然,第二年的季後賽其實挺扯的,完全依靠杜蘭特和威少亂打的雷霆居然戰勝了老邁的馬刺,那個時候的雷霆根本不是熱火的對手,輕輕鬆鬆奪冠,不值一提。去年的季後賽才是真正的考驗,馬刺一年捲土重來,給熱火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壓力,是擁有靈魂內線的團隊籃球和天賦籃球的終極PK。正因為對手的偉大,才造就了比賽的偉大。詹姆斯作為球隊核心,在總決賽中發揮出了領袖應該具備的所有作用。

這個賽季,我仍然支持詹姆斯。在我心目,地位僅次於姚明。

和詹姆斯經歷十個賽季,你會被他感動,相信你也會喜歡他的。


全聯盟第一人


因為首先他球打得還行,對女盆友挺專一,對家庭的認同感比別的黑人球員強,跟女人的緋聞醜聞很少,從小沒了爸在資本主義國家從平民區活到現在這個程度。


我來寫一個吧。

首先我不是詹密,很遺憾,我還是熱火黑。但是其實我倒是蠻喜歡騎士時期的詹姆斯的,因為他年輕,球風有爆炸力,同時又是一個很好的團隊型球員。騎士的詹姆斯要是說不足,應該就是還不夠成熟,有一些技術不能像科比一般無解。但是不妨礙我喜歡他,那個時候的他,打破各種最年輕記錄,我堅信他會成為聯盟第一人。

轉折點是他投奔熱火吧,很失望。

1.我一直都很討厭熱火,非常

2.這打破了傳統籃球的觀念,兩三個超級球星報團,就能獲得總冠軍

3.接上述觀點,這不是一個領袖的精神。領袖如科比和艾弗森,諾天王,再久一點的喬幫主,大鳥,魔術師,沒有因為暫時的挫折就轉投他隊,領袖的精神是堅持與用不服輸,詹姆斯明顯是怕了

4.長得丑。。。

好吧,我給題主說明了為什麼喜歡詹姆斯,為什麼討厭詹姆斯。其實,人人都有自己的理由喜歡他,也有不同的借口討厭他。但是大家喜歡的都是籃球不是么?靜靜的欣賞不是很好嗎?工作後看球的時間越來越少,好好珍惜能欣賞比賽的時光吧


個人觀點,球風很爺們,充滿激情,個人能力很強很全面,暴力的扣籃很是刺激


剛出道就是未來聯盟第一人身份。球風勁爆,天賦無與倫比。突破根本擋不住,各種暴扣,叫人怎麼不熱血沸騰。人品很好,跟別人關係處理不錯。個人感覺除了黑子所說的球風偏軟,其餘均屬完美球員。說這麼多,好像我是詹密一樣,其實我是科比腦殘粉。


沒有無緣無故的愛 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

作為一個個子矮腿還短只看籃球不打籃球的雌性動物。

看籃球初心是姚麥 麥蒂算是我不看籃球的時候只看臉就一眼喜歡的球員 主要是眼睛好看 雙眼皮子太喜人了 如此狂熱多年 雖姚麥雙雙退役但依舊衷心不變直至現在。

06年小學六年級 自詹姆斯在對陣爵士總得分超過5000分起 他就成為了除了周杰倫麥蒂和我爹外我最愛的男人 也許在別人眼中我眼光扭曲審美變異? 當時只是覺得雖然丑但實用生猛的打球風格和強大的身體素質簡直喜歡到不行 現在想想詹姆斯年輕的時候還蠻帥的 憋嗦話 我眼瞎 僅僅只是髮際線堪憂而已 當年狂熱如我 報紙雜誌期期不落 每周末有季前賽必看無疑。

12年我高三 詹姆斯轉會熱火後職業生涯第一次獲得總冠軍 之前受到質疑的他開心的像個孩子 總決賽在我高考前夕打到白熱化 我躁動的心導致我在數學自習課挨牆角偷偷躲著數學老師用滑蓋聯想手機看文字直播 那時理所當然成為班上第一個知曉熱火勝利的人 嘚瑟的與熱衷籃球的男同學分享結果 討論各自的球隊及球員表現 那個時期的NBA才是真正的巔峰 科比加嫂詹姆斯杜蘭特安東尼諾維斯基加內特雷阿倫皮爾斯GDP熟悉的球員雙手雙腳都數不完 那時連替補我都能叫上名字 哦 怪不得 政治沒背過 高考考劈叉。

16年大學畢業 就這樣 喜歡詹姆斯喜歡了十年 今天 詹姆斯為克利夫蘭帶來了第一個nba總冠軍 又心疼又高興 詹姆斯哭了 我也忍不住淚流不止 這個男人背負了太多的壓力 把整個克利夫蘭都扛到了肩上 沒關係 今天哭也是可以的 比賽回放看了兩遍 頒獎看了三遍 一個球隊 一座城 感謝巴克利關鍵時刻倒戈勇士的毒奶 破除了俄亥俄幾十年來的黑暗詛咒 給克利夫蘭帶來了光明。詹姆斯打球至今 儘管轉會招了太多的斥責與辱罵 冠以背叛者的名號 但在球隊中多以球隊利益觀念為重 個人主義觀念較輕 好助攻傳球 信任隊友 這是與其他球星的區別 詹姆斯是球隊中靈魂領袖與主心骨的存在。

還有一個細節 詹姆斯在跪地哭泣起身之後一直在重複:where is my wife ? 迫不及待想第一時間與妻子兩兒一女分享這份喜悅 詹姆斯在感情生活中無可厚非是真·好男人 好丈夫 好爸爸 好兄弟(韋德慈愛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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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顏值問題

講真 周邊姑娘喜歡科比的占多數

看來我是真的屬於眼神不好看對眼的那種

不 是屋裡詹詹的人格魅力折服了我

有人說 詹蜜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詹黑 我承認 通常喜歡稱呼為猩猩 黑他髮際線和髮帶 但打球沒得黑 有時候想黑他打球 然而卻被啪啪啪(打臉 其實自虐也挺爽 內心os:沒錯 果然沒看錯 這才是我男人 說到底原來我也有抖M的潛質2333

以上。


我記得是因為我喜歡的那個男生喜歡打籃球所以看了NBA~第一場比賽看的騎士~當時就特別喜歡霸氣的。就喜歡詹姆斯了。喜歡了好幾年突然會用了人人找到喜歡的那個男生。發現他喜歡科比。世界真奇妙。


應該是目前聯盟中最完美的球員了。


自己強,但是還從充分相信隊友。


天賦太突出了,我們都有羨慕天才的心理傾向;球品非常好,不會因為輸贏而變現過激,證明他心理足夠成熟、足夠強大;最後,我個人喜歡他的經歷,從困境和壓力中取得成功,是不是很爺們!


應為他現在還是聯盟第一人。


個人性格主義沒有科比那麼強烈 大局觀強 思維清晰 頭腦冷靜 這是在激烈的運動當中很重要的


10-11賽季開始跟著大學同學看NBA,當時三巨頭如日中天,基本上每個人都有一種同情弱者的心理吧,當時是支持小牛奪冠的,最後熱火輸掉總冠軍,小牛奪冠。11-12賽季正式開始看NBA,刷虎撲看新聞知道詹姆斯人品不錯,沒緋聞,球場表現變態,然後密上了,個人覺得還是比較幸福的,沒有缺席過總決賽,所以基本可以看到賽季結束。


我喜歡詹姆斯,但不討厭科比,他們都是偉大的球員之一,確實超人一等的身體素質很引人矚目,但是每個偉大的巨星都是在嚴格的訓練中不斷的完善自己,追求突破,不斷的取得進步。有人說詹姆斯只是仗著身體素質變態來打球,但我看到的天才是天賦加汗水。只要有精彩的比賽我們為什麼不欣賞呢


因為他就像他的名字一樣,樂芙蘭詹姆斯,機動性很強,跳來跳去的,誰也摸不清她下一秒在哪裡,很秀。


大部分人都有崇拜強者的心態。


我自己剪輯的視頻 剪輯 不是製作

http://pan.baidu.com/s/1i5dNU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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