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外軍售的優先順序究竟是怎樣的?有來自官方的資料加以佐證嗎?

高麗「哥薩克」——俄式裝備的韓陸軍第3機甲旅團 一文中提到:

在美國的對外軍售計劃(Foreign Military Sales)中,韓國處於第3級,低於「NATO+3」(北大西洋公約組織成員國加日本、澳大利亞、紐西蘭)的2級。

在中文網路上,題主曾多次見過「北約+3」這一說法,但是以Foreign Military Sales為關鍵字卻檢索不到全面的分級名單,也未提到哪些國家是第1級(以色列、英國?)。在美國政府的文檔中只看到大致的說法:「大約有223個國家有資格參與FMS計劃」,但並未列出優先順序(軍售是個案審核,「case-by-case」的):

http://www.dsca.mil/resources/faq

Who can participate in the FMS program?

The President designates countries and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eligible to participate in FMS. The Department of State approves individual programs on a case-by-case basis. Currently, some 223 countries and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participate in FMS.

以「Nato+3」、「Nato plus three」和「Nato Australia New Zealand Japan」為關鍵字進行檢索,也沒有關於軍售優先順序的相關內容。

在早先的相關問題(為什麼美國對以色列、日本、台灣出售的武器檔次依次遞減?不都是美國盟友嗎?)中,也沒有人做出完整的回答。


先說結論。

美國對外軍售對象的級別總共就兩級:

第一級:NATO+5;指北約成員國,加上,韓國、日本、以色列、澳大利亞、紐西蘭五國。

第二級:其它國家。

(如果有人非要在第二級里再分出個第三級,把中國等武器禁售國家加進去,那就屬於抬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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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見下:

嘿,我說題主,你都找到DSCA的FAQ頁面了,為什麼不再往下拉一拉看一看呢。

The Official Home of the Defense Security Cooperation Agency

對於「對外軍售是否需要通報國會」的介紹章節,裡面清楚指出:

對於「NATO+5」:軍售內容包括的主要防務裝備價格達到或超過25個百萬刀時;任一防務裝備或服務達到或超過100百萬刀時;設計或建設服務超過300百萬刀時,需要通報美國國會。法定通知期15天。

對於其它國家:軍售內容包括的主要防務裝備價格達到或超過14個百萬刀時;任一防務裝備或服務達到或超過50百萬刀時;設計或建設服務超過200百萬刀時,需要通報美國國會。法定通知期30天。

透露出來的意思呢,無非是:NATO+5是與美國軍事合作更緊密的夥伴,美國對NATO+5信任級別更高、反饋也更快捷。

更進一步、具體信息,可以參見下面鏈接,仍是DSCA網頁:

Defense Security Cooperation Agency

至於說,除了在「對外軍售是否需要通報國會」上有所差異外,其它方面「NATO+5」是否還有什麼特殊地位,那就不太好說了——但我的觀點是:沒有!

如哪位看官有反例或者疑問,還請指出——最好,能夠提供美國政府網站,特別是國防部、國務院網頁的權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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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一二三級」的說法,恐怕都是過去時了。


謝邀!

由於本人水平和態度問題(這個問題比較小眾,所以造成查閱資料較老,剛才看了一下,2006年的……),造成文章有誤,非常抱歉,現已更正。感謝 @肩上騎個猴 的求知精神。

關於韓國的軍售地位。1974年以前,韓國主要是以無償軍援形式獲取美國的軍事裝備;1974年以後,則是以對外軍事銷售的形式、以「優惠價格」從美國獲取軍事裝備和軍事技術。1987年開始,韓國屬於美國對外軍事銷售項目中的「非北約成員國主要盟國」類別。截至2007年,共進口了總價值69億美元的軍事裝備,位列美國軍售輸出國第5名。2007年7月,美國國會提起修正《武器輸出控制法案》(Arms Export Control Act)的動議,準備提升韓國對外軍售地位;2008年10月1日該法案修正案在美國國會得到通過。2008年10月15日,美國總統小布希簽署施行。

該法案修正案通過後,韓國的軍售類別提升到與「NATO+3」(北約成員國、日本、澳大利亞、紐西蘭)同樣級別。此外,根據韓文維基百科的說法,在這一級別的還有以色列。韓國可以因此享受到美國議會審議時間縮短、擴大免審對象範圍、簡化採購程序,還可以減免採購金額。具體說來:一是提高了審議上限。重要軍事裝備採購額由之前的1400萬提高到2500萬美元;一般軍事裝備由5000萬提高到1億美元。二是議會審議時間由30日縮短至15日。三是行政費用等有所減免。最後就是可以無償得到武器採購目錄的相關數據。

參考資料:
對外軍售(韓文維基百科) https://ko.m.wikipedia.org/wiki/%EB%8C%80%EC%99%B8%EA%B5%B0%EC%82%AC%ED%8C%90%EB%A7%A4

韓國外交通商部《美國概況》(2009年6月)

http://m.terms.naver.com/entry.nhn?docId=957011amp;amp;amp;amp;cid=43938amp;amp;amp;amp;categoryId=43958

2011年12月13日,韓聯社報道提到「韓美第43次防衛事業合作委員會」召開,主要商討兩國間技術合作援助事宜,韓國在這方面主要是由防衛事業廳負責。雙方主要是確定了軍售協議行政費用的繳納比例(可能是契稅的概念?——達瓦利希熊注)為0.65%,這是在2008年韓國軍售地位提升後的補充協商協議。在韓國提升軍售地位之前,這個數字是1.5%。而其它同級別國家(日本等)在0-0.85%之間,所以韓國的費用水平處於中等偏高水平。

韓美防衛事業合作委員會召開

http://m.news.naver.com/read.nhn?mode=LSDamp;amp;amp;amp;mid=secamp;amp;amp;amp;sid1=100amp;amp;amp;amp;oid=001amp;amp;amp;amp;aid=0005416556

NATO+3的說法,見於2008年2月18日《首爾新聞》的新聞報道稿《熱烈慶祝對韓軍售提升到日本水準》

http://m.news.naver.com/read.nhn?mode=LSDamp;amp;amp;amp;mid=secamp;amp;amp;amp;sid1=110amp;amp;amp;amp;oid=081amp;amp;amp;amp;aid=0001940657

2015年11月17日,韓國紐西斯通訊社報道,沙特向美國購買了價值12.9億美元的武器裝備(主要是空地炸彈等),需要送交國會審議30天時間,韓國現在是15天,看來還是有點區別的。《沙特購買1兆5000億元規模軍火》

http://m.news.naver.com/read.nhn?mode=LSDamp;amp;amp;amp;mid=secamp;amp;amp;amp;sid1=104amp;amp;amp;amp;oid=003amp;amp;amp;amp;aid=0006877352

所以,鄙人在拙作《高麗「哥薩克」——俄式裝備的韓陸軍第3機甲旅團》中提到的韓國軍售地位略有瑕疵——韓國在從俄羅斯進口裝備時確實屬於比較低的地位,但現在情況已經有所改觀。


這個並沒有官方的排名,但根據歷史經驗來說,以色列顯然排名第一,然後是英國、澳洲、紐西蘭、加拿大和日本,然後是北約中的西歐國家,然後是韓國、北約中的東歐國家以及中東盟友。

因為老美賣軍火不僅是要賺錢,還得考慮地緣政治因素,以及該國是否能做長期的可靠盟友,等等。所以說北約中的東歐國家就比較悲催,因為老美不願意和老毛子把關係搞太僵,土耳其是顆不定時炸彈;對韓國軍售要顧慮我大天朝和朝鮮,對台灣就更得顧慮大天朝了。


可以參考美國法典第22卷39章

OLRC Home

具體列表估計要在裡面引用的某一個法案里找了...


如果說日本是美國的反潛大隊,韓國算是一個作戰中隊,軍隊戰時指揮權是在美國那邊的,武器什麼的基本上是美國現役成熟裝備,尖端不可能的,另一個是要平衡亞太軍事力量!


天朝當年沒得腦膜炎的話,應該和英國一檔,參見伊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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