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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家對最近上海的交通大整治有什麼看法?

如題,最近又在搞運動


整治交通首先應該整治不合理的道路設計

  近日上海交通大整頓,爆發了幾起警察用手銬制服婦女違章者的事件,引起輿論嘩然。其中一起事件中,虹口警方在回應中說違章者「在機動車道上騎行非機動車」。

【虹口警方:不暴力抓傷社保隊員 怎會給你戴手銬,新民網(記者:戴天驕,蔡黃浩),2016年6月6日,

虹口警方:不暴力抓傷社保隊員 怎會給你戴手銬】

  我看了消息後想,這個女人為什麼把非機動車騎到機動車道上去了呢?被抓到違章後還這麼理直氣壯?

  但是過了兩天,我自己也被整治交通的警察抓住後,我能理解這位婦女了。

  昨天我在真北路上騎自行車,被警察攔下,理由同樣是在機動車道上騎行非機動車。

  我過去也曾在其它地方偶爾因為其它違章行為被警察攔下過,我都平靜地接受了教育和處罰,口服心服。

  但這次我卻不由自主地怒氣衝天了。

  為什麼?因為真北路本來是有慢車道的,但是中環造好後,慢車道全部取消了,如果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自行車只能在人行道上推行數千米,或者繞行很多路(請見下圖)。

  我質問警察為什麼真北路沒有慢車道?也沒有相鄰的平行小路供非機動車行駛?

  警察說這是有關部門的失誤。我說既然是政府部門的錯誤,為什麼要老百姓承擔責任?

  他立即回答:「失誤不是錯誤!」

  我真心覺得這位年輕的警察先生應該去做中國的外交部長,在馬路上抓交通違章者真是太屈才了。

  在我質疑該路段入口處有沒有非機動車禁行標誌時,一位中年女警察得意地給我看她用手機拍的照片,證明是有的。她還興奮地向同事展示這張照片,顯然是提醒他們以後可以據此回擊違章者的質疑。

  但是很奇怪,如果警方真的想整治交通違章,為什麼不在該女警察拍照的地方、在禁行標誌處勸阻民眾不要違章、不要騎自行車進入機動車道呢?而要在距離禁行標誌很遠處抓現行然後罰款呢?

  這種做法很難不損害警察和政府的形象,很難不讓民眾想入非非,認為有關方面有意不科學地設計道路,而且長期不改正錯誤,以便可以隨時對違章者罰款。

  民眾願意為城市建設付出一些代價,但如果付出的代價太大,而管理者又強迫民眾付出,民眾就會產生不滿。

  靠臨時派警察抓違章不是長久之計。整治活動結束後,民眾仍然會選擇違章,畢竟可以少走很多很多路。

  中環真北路段於 2008年建成通車,八年來這是第一次抓非機動車違章。平時警察對我們都視而不見。可見他們也知道這段道路設計本身不合理,是民眾違章的根本原因。

  中環的非機動車道問題並非僅局限於真北路段。用「中環」和「非機動車道」作為關鍵詞在百度里搜索,可以看見大量批評意見。2009年,一對母女騎電瓶車在中環機動車道上被車撞身亡後,媒介報道有關部門曾考慮在中環「配置」非機動車道。

【母女被撞事故引政府考慮中環線地面段「配置」非機動車道,新民網(記者:李欣),2009年11月2日,

母女被撞事故引政府考慮中環線地面段「配置」非機動車道】

  如果每個問題都需要民眾以生命為代價才能引起政府重視,民眾付出的代價太高了,這些代價最後也會千百倍地放大後由執政者承擔。

  我相信政府官員們為了搞好上海的交通動了很多腦筋,也很辛苦。但如果工作沒有做到點子上,不僅不能根治問題,反而會引發民眾的不滿甚至仇恨。

  執行任務的警察的確無力解決民眾的正當要求,也無暇慢慢說服和安撫暴怒的民眾,更不能私下網開一面,不按規定處理就讓發飆的民眾離去,他們只能依賴罰款、扣車、制服等暴力手段解決紛爭。

  警察說「可以向政府反映道路設計不合理」、「可以去法院告我們」,但民眾知道這些行為的成功概率幾乎為零,而且打官司的成本很高,於是只能屈服,但心裡卻積下了怨憤。

  少數很頂真的人可能真地會去法院,但多半會失敗;上告不成可能會上訪,上訪也幾乎肯定失敗;可能還會因此受到新的懲罰或打擊,最終導致敵視警察、政府或社會。

  性格剛烈的人還可能鋌而走險,「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雖然這種人的數量極少,但對社會穩定會造成極大的衝擊。

  中國維穩開支超過了國防開支,解決這一問題的辦法是從源頭維穩。

  社會就像一個人的身體。人的身體哪裡痛了,是在向大腦反饋這個部位出問題了。正常的人都會去設法解決問題,去看病吃藥,或調整錯誤的生活行為,而不會對疼痛視而不見。

  民眾和警察的衝突,實際上就是社會這個身體在發出「疼痛信號」。作為大腦的政府,應該重視並尋找病因,而不是責罵一句「刁民」,然後強行用警力壓制下去就萬事大吉了。

  整治交通的終極目的是使民眾安居樂業、滿意政府的工作。但如果道路設計本身不科學,只是依賴短時間的臨時行動,嚴懲不遵循這些不合理設計的民眾,不僅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導致民眾強烈不滿,和初衷背道而馳。

  警察作為政府和民眾接觸的第一線力量,既要維護法律,又應該發揮神經末梢的作用,及時向上級反饋不合理的制度設計,而不是把民眾一罰了之、一抓了之。

  實際上只要在真北路上利用寬闊的人行道,建一條非機動車道,或者把一條機動車道改為非機動車道,就能解決所有問題了。一條機動車道只能讓一輛轎車通過,但可以容納大量自行車。

  真北路在高峰時很擁擠,警方應該感謝周邊不開汽車、用自行車接駁地鐵等公共交通的居民,而不是把他們當成敵人。減少機動車道、增加非機動車道,還可以誘導更多的人使用非機動車作為代步工具。

  不要奢望用增加機動車道的方法取悅駕車市民。因為駕車出行順暢的話,更多的人會選擇買車和駕車,道路仍然會很擁堵。只有讓車行不暢,人們才會捨棄車輛,改用非機動車或公共交通。這就是辯證法。

  國外很多城市大量新建自行車道,不是沒有道理的。

  我相信官員和城市道路設計者的平均智力、眼界和專業水平要高於我等普通民眾。新聞媒體也報道過交通警察在長期執勤過程中發現路口交通設計不合理,提出改進意見後得到採納,大幅度提高了該路口的通行效率。

  另一方面,警方也不能柿子只撿軟的捏。大量飯館、小店、報亭、修車行、洗車店等等長期堂而皇之地佔據人行道、慢車道甚至部分快車道,嚴重影響交通通暢和安全,卻不見警察干涉。這難免不讓民眾疑竇叢生,暗想店主肯定已經把有關方面「搞定」了。

  城管工作難以展開,往往是因為違規佔道經營者以「維持生計」為由,理直氣壯,抗拒管理,結果導致衝突。這個理由很容易得到底層民眾的同情和認可,從而得到他們的支持。

  但如果城管部門和交通管理部門攜手,以「妨礙交通」為由取締無證商販,就容易得到民眾的支持,因為佔道行為的確給他們帶來不便,還可能導致交通事故,造成生命和財產損失。

  地鐵站出口處有大量非法營運的載人「亞機動車」(電瓶車和摩托車)聚集拉客,警察時常前往驅趕或阻止,或沒收車輛,但效果不好。警察一離去,它們立即捲土重來。

  也許治本的方法是開通短途小公交,使市民有廉價、合法、安全的交通工具,釜底抽薪,使非法載人營運者徹底失去客源。

  老子曰:「治大國若烹小鮮。」如果一國一地的制度(包括道路)設計得很科學,民眾自然會循規蹈矩,因為不遵守規則對他們自己不利。在這種情況下,政府的執法壓力會大大減少。

  我聽說過這樣一個故事:一塊新的綠化區域起先並不設計和修建通道,行人在穿越這片綠地時,會本能地選擇最優路線行走。等行人踩出一條羊腸小道之後,管理者才按照這條路線修建通道。實際使用後效果也很好:沒有人在道路之外行走,去踩踏草地,因為那不是最優路線。

  所以,要搞好城市交通,首先要了解使用交通設施的人,研究他們,而不是脫離人民群眾,高高在上,奢望用暴力解決問題。

  大禹治水時變「堵」為「疏」。這個故事人人耳熟能詳。民眾雖然不是洪水,不會立即發威,但暗中集聚的能量會更大。

  罰款收得越多,執政者越應該警惕和反思自己的做法。罰款總額可以作為一個社會的健康指標,總額越大,說明這個社會病得越重。

黃佶,2016年6月9日於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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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www.loong.cn/hj


反正遵紀守法的人看見都叫好,自己有了錯誤被查的人都是一致罵娘。去看看罵的人哪個不是自己也有錯的。凡是亂叫沒有地方停車的,全是不肯去付費停車場的。凡是觸碰了自己利益的事情,總會有人從各個貌似很高的角度加以指責,卻從不提自己也是相關利益方。

為什麼叫大整治,說明大家已經養成了劣習,開始把錯誤也認為是對的了,還開始討論該不該整治的問題了。這就如同該不該嚴打拐賣婦女兒童一樣,當某些地方把買賣婦女兒童當作理所當然的時候,如果一旦嚴打,他們也會開始討論。

可怕的不是運動式的整治,而是人們開始認為你們的正常執法是錯的。


對這次所謂的大整(搶)治(劫),我只能說,不是不報,時候未到,這種以人民為敵的做法,遲早有報應。


在這次上海交通大整治中,每個派出所每個警察都是有指標的,完不成指標是要受處罰的。在領導的批評和上級的壓力之下,法律也只能放一邊了。

網上有流傳的照片,真假自己判斷。

網上有個上海交警深夜冒雨貼罰單的視頻,剛剛被和諧掉了。主要是一個斷頭路,不可能影響交通的。以前都可以停車的。最近警察有幾天都是半夜來貼條。某小區業主約好都在那兒等,終於逮住了警察。打了110,圍住了那個警察。視頻中這個警察胸中估計也是一萬個草泥馬呼嘯而過。不偷偷摸摸來貼吧,領導那裡過不了關,要被批評甚至被處罰。如果貼的活,要面對無數群眾的怒火,道理上也站不住腳。事情一旦鬧大了變成群體性事件,估計最後還是他倒霉。咋辦呢?


管理粗放,比如亂停車,國家前幾年還在大力發展汽車工業,但老百姓買了車開上路,發現完全沒地方停,警察開罰單時自己也把警車違章停在路口,他是不是也應該吃罰單…搞不懂他們這種運動式的整治,風頭一過其實一切照舊,整的永遠是普通百姓,之前一個法院的同學居然胼不知恥的說她吃了罰單後亮明了法院的身份後交警給他取消了罰單,看她那得意洋洋的神情,彷彿自己就是特權階層一樣,這樣的執法被罰的人怎麼可能心服


我不在意被罰多少錢,這點錢花在哪兒都可以,公益也不止這點,我只是好奇,想試一試,有沒有除了警察之外的另一種力量,可以制約他們。或者,帳本我們能不能看一看?

治國之道,真心不太懂,但,如果一項目的在利民的運動,弄的群眾雞飛狗跳,心裡默念三字經的,怕也不是統治者的目標吧?

建議政府真要整治交通,先從大數據開始,哪裡會有多少人流,多少非機,路線設計是否合理,標誌是否容易誤判(本人親自上過當)以及停車場配置有多少等等。

我自己被罰了一千塊左右,有六百是認為我錯的,另外四百怎麼辦?現在又沒有鼓可以擊。


最近開始整非機動車了。說是三大違法行為:闖紅燈,電瓶車帶人,逆行。

但是只查帶人。在路上設個卡,分分鐘賺錢。

其他兩項?可能不好查吧,畢竟路口看到民警,誰還闖紅燈?

對於交通來說,非機動車帶人基本對擁堵沒有影響,甚至還有促進交通的作用。對於民眾來說,帶人已經成為生活一部分,我們也想開車帶老婆不是?可是你倒是給我車牌啊!

另無責任轉發


1.只許。。。。,不許。。。。

2.公權力佔用大量社會資源

3.只動沒有反抗力的普通人。即使中環出那麼大事也就是抓幾個司機調度,然後不了了之。

我膽子小,匿了。


動物兇猛!廠區門口貼,到來伊份買東西兩三分鐘也貼,甚至停在自家小區範圍內,馬路上沿也貼!三輛車被貼了二十幾張了。有點為完成指標不擇手段了。


反正每天送小孩時間長了1/6。一管就死一放就亂,彰顯權力存在感。


如過這次整治是有效的話,那為何會有人毆打交警呢


上海交通大整治的不同觀點建議

今天2017年4月24日星期一,我路過北蔡陳春路錦繡路附近上午9點45分路過路口看見有警察和協警7-8個在路邊執法主要是處理非機動車逆向行駛,我路過就看了10多分鐘,場面很宏觀有的警察拿著攝像機拍攝取證,有的攔違章非機動車,有在教育違法者開罰單,還有警車配備等

奇怪的是這些警察只對這邊錦繡路口一邊的非機動車道逆行執法,原來這邊有一個菜市場的出入口,很多人圖方便就逆向行駛了,今天是工作日所以違章的是很多中老年人,在違章事實面前感覺很無奈的罰款了,但是你知道這50元罰款在他們心裡埋下了多少負面情緒?還有個別警察對於不願意罰款的老百姓以一種大人教育小孩的口吻在」教育「個別警察而且情緒很激動聲音很大,而對於馬路對面路口近在咫尺的德錦苑門口常年無牌無證殘疾車違停人行道上逆向卻視而不見?難道是沒看見?後來才知道是北蔡派出所整治非機動車。

我想說的是交通大整治想法是好的,但是沒有徹底運用大數據和市場調研信息對上海交通有客觀詳細的研究和認識,其中包括人文環境和老百姓的生活形態等等很多因素考慮進去,以上的例子仔細看看反映了很多實際存在的問題。

首先執法的成本過高7-8人動用各種器械包括警車等去處理非機動車逆行,投入和效果不成比例,浪費社會資源納稅人的血汗錢,起到效果很差沒有和大整治的目標高度一致!嚴重違背了大整治的精神影響警察的形象。理由很簡單選擇性執法挑容易的整治!不考慮成本合理性,治標不治本,盲目完成任務不講質量和效果,這次執法總體上的效果有沒有事後主管評估和回顧記錄在案呢???誰問責?誰監督?誰管理?這樣的事情天天在上海發生多少?為何不去菜場源頭進行管理?這些執法警察難道不知道不懂嗎?

目前警察執法「智商」是有的,這些所謂的智商都是為了應付工作,治表面而不治本,整個上海交通執法有很大的差異性,上海內環整治較好是肯定的,但是中環?外環?郊環呢?還有比如選折性執法,挑簡單方便的,對違法的人員特別是騎非機動車的上年紀的老人,處罰缺乏溝通和耐心光靠一套警服來威懾罰款,個別警察還有言語粗魯以一種大人教育小孩的口吻來教育當事人,這樣加劇矛盾,請問一下如果這些都是你的親戚你會這樣執法嗎?缺少的就是是情商和換位思考!現在就不難能理解當年楊佳殺警察案件老百姓的反映了吧!

上海市政府領導的想法都是好的,為何實際情況有很大差異呢?關鍵是一句老話」瘌痢頭兒子自己喜歡「,要用第三方的眼睛去觀察去了解這樣才能找到差距了解事情的本質,韓書記的補短板不是句空話啊!是很有哲理和內涵的,有多基層警察了解和體會?。

其次這些警察執法不分輕重緩急,無牌殘疾人車的危害性更大不管不問,就算身邊開過的改裝三輪人力車也視而不見,明顯選擇性執法,執法不是以量取勝,關鍵是執行的效果和目標一致。

上海有多少警察和協警???能對付上海全上海的違章嗎?常駐流動人口接近2500萬?咋管理?說句良心話每個人在上海天天都有或多或少的違法行為,罰的過來嗎?管理的過來嘛?現在的處罰只是冰山一角,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吶。可想而知按照上面的警察管理效率和執法效果合理嗎???真希望上級主管好好問問。

我想說的是上海市交通大整治期間警察的管理和培訓相當重要如何和違章人員溝通,如何減少區域違章,多發現問題和不足;沒有好只有更好,要真心實意告訴到廣大老百姓將來切實的好處,考核目標是要要減少違章的概率,而不是處罰率。

不要老是罰款!首先罰款就是下下策,是沒有辦法的辦法,要換一種思路來管理,比如多獎勵!少罰款少懲罰,這樣才能提高全民參與度和歡迎。

以上是上海市民的一些建議和看法,本意是共同搞好上海交通大環境,讓上海更文明。


寫寫發生在我身上的幾件事,各位看官請自行判斷(最後有圖有驚喜):

1.騎電動車帶老婆路過大路口,被n位交警(這麼多,一看就是專門治電動車違法的)攔下,罰款20,笑眯眯交了罰款,問下個路口有交警否?交警叔叔避而不答,只是很和氣地告訴我,再被抓到還要罰,罰單管不了一天。

2.周末開車去父母家,一般停在他們小區北側的斷頭路上(道路兩側新刷了黃色禁停標誌),開到了下車一看,我的媽呀,斷頭路兩側大概40輛車都被貼了罰單,驚呼「壯哉」之後,果斷撤退!

3.晚上,逛街,馬路牙子和路邊三層沿街商鋪之間大概有十米寬左右的鋪裝地坪,其中5米寬度畫了停車位,平時停滿了機動車,當天幾乎所有車都貼了罰單,有的車可能幾天沒動地方,貼了三張都有。

4.前幾天,去羅店丈母娘家,走的潘涇路,該處道路本來是雙向各兩車道,其中由北向南的一直不開放,大家默認都走由南向北的兩車道,這樣,兩車道實際是當雙向各單車道使用的。

前面的車開的巨慢,於是我超車了,剛超過它,被警察叔叔攔下了,現場一共扣了四輛車,兩個警察正在開罰單,大家都是同樣的處罰原因,超車沒有按喇叭,是的,你沒有看錯,後面附照片,罰款50不扣分。

我問了交警,我前面這車開的巨慢有問題么?他笑了:開的慢又不違法,好吧,算我不會釣魚。

領了罰單後,我老婆貼了圖去微信群,奇妙的事發生了,她小學同學也吃了一張。

世界真小!


亂象重典,畢竟亂了太久,那些遵紀守法,交停車費,按標誌走的人,往往都變得很吃虧,還被人嘲笑,咋這麼迂腐。

養成人們習慣遵守規則了,再逐步放開,也是不錯的。

不過呢,管理辦法不能太簡單單一,比如現在電動車不按規定改裝和行走,這個也很危險。


轉我自己的回答,好像這個問題比較切題

鏈接:現在上海交通的大整治到底有什麼深層原因? - 胡一刀的回答

反對這種運動式的整治,就是政府創收的手段,利益相關:開車,浦東中環內上下班

今天5月23日凌晨中環被超載卡車壓塌陷,重大交通事故,半個浦西交通癱瘓,私以為完全是交通部門管理的責任,4輛大卡車浩浩蕩蕩從外環開上高架,一路也沒警察攔,而且熟門熟路肯定也不是第一次。當然可以說是晚上警力不足,那請問通宵貼罰單的警力就有了嗎?最近深夜,凌晨一排車被貼也不是個例了。

說到違停這個問題,要辯解兩句,主幹道上、黃線邊確實不該停,影響通行,容易出事故,一般司機自己也有意識的,但像一些居民區周邊的小路,晚上基本沒有什麼車輛通行的,都是小區裡面沒車位停出來的,之前可貼可不貼,現在就是一覺醒來就被貼。特別是視頻里提到的斷頭路,完全扣不上影響通行的帽子。以前亂停的習慣不對,整治的時候也沒見標誌沒見告示沒見協管員,警察候在一邊等你都停滿了,晚上出來收割一番,這到底是為了整治還是為了罰款?

整治的目的是保證道路的暢通和安全,罰款只是手段,現在把罰款作為指標,你怎麼不把提高暢通率、減少擁堵時間、降低事故率來作為指標,不是創收是什麼?有時候堵塞不僅僅是司機違章,也可能是信號燈時間間隔設置不合理,或者路上標線、指示牌的不合理。舉個例子,浦西大多路邊會有指示牌告訴你哪根車道直行哪根轉向,可以提前變道,浦東好多4,5根車道的沒有類似的指示,臨到路口了發現不對,只能實線變道或者轉彎道直行。還有什麼指示牌位置在轉彎視線盲區,或者告知牌朝向和行駛方向一致的,這是給誰看的?

再說說結果,每天通行的幾條大路該堵還是堵,而且沒有警察維護秩序;家附近的丁字路口被工地包圍,各種土方車出沒,早晚高峰堵車,土方車、公交車、小汽車混雜,非機動車穿行,沒有警察,不到500米的十字路口,現在天天有警察攔停查違章;新國際博覽中心某次展覽,早高峰,周邊道路路邊停滿了布展的卡車,黃實線也照停,應該是打過招呼了還是怎麼,沒有貼罰單的,周邊交通基本癱瘓了;警車自己違停,黃實線掉頭,也沒人貼條查違章。

路上亂穿的快遞、外賣的電瓶車確實是少了很少,但營改增的當口,搞這種運動式的交通整治,實在讓人質疑其目的。現在每周看兩眼新聞頻道的整治相關專題,對於違法司機稱呼的口吻,就類似於「這個螳臂當車的歹徒」云云。我們這代沒有經歷過文革,今年這種也能類推體會到當時一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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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轉一個視頻,明顯是民警上手銬在先,而且女子沒有任何危害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的行動

實拍女子騎車違規佔道被罰 暴力抵抗拒戴手銬


1 依據上海本地交通法的出台,好像只是內部執行吧?不知經過人大沒

2 交警同志最適合,他們的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民警從和諧度上不適合交通執法的

3 下指標的確是將好事變得不那麼好

從而執法警察為指標而執法而不是為群眾

4支持依法

反對違法

法要合法

監督執法

最後說一句

法出於情

當部分法理沒有群眾基礎 終究帶來壞處


本來是一件好事 雖然短期內有損群眾利益 長遠眼光來說絕對利大於弊 但是不是有點矯枉過正了?


交通整治的背後是什麼呢?

想明白了以後,我是茲詞的,雖然自己上周剛被貼了單。。。ToT


這些說警察霸道的人,你們為什麼就不能遵守法規呢?守規矩那麼難嗎?今天你 一切行為合規,哪個交警敢罰你?上法院告他去!

憑什麼你違法不能處罰你?如果對違法者不能予以懲罰,那要法律何用,這個社會的秩序和底線何在?

什麼叫法制社會?法律就是高於清理的!下面還有評論說別談法律,這個社會如果不能談法律,人們的行為不能用法律來約束的話,會混亂到什麼程度,和原始社會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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