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遊戲製作公司(製作組)倒閉(關閉)之後在 Steam 等平台買的遊戲收入算誰的?

最近通了Bioshock Infinite,真的十分震撼和遺憾。

玩之前就看了demo,結果demo的內容都被刪除了。感覺irrational game真的是瘋了,10年放出demo,13年才發布,遊戲內容不知道改了多少。據說連主題都改了,估計製作人也是太苛求完美了,前代又太出色,太想超越前代最後錢花了不少,內容改了又改。

比如天軌系統,最後成品和demo差距太大了。demo中有的遊戲有一種沙盒的感覺,似乎可以使用天軌在地圖任意移動。Elizabeth的人設也有變化,從齊劉海變成了『偏分?』,人物的超能力和10年demo比也變了。估計遊戲真正製作的量有遊戲內容的兩倍那麼多。這要是放到動視那裡估計已經三部曲了(主要是黑一黑cod mw3,質量明顯不如前兩代)

說遠了,請問irrational game已經關閉了,那我買遊戲的錢去了那裡?g胖?2k?taketwo?


我需要建立一個公司嗎?或者我能夠以個人名義發布嗎?您不需要建立公司,但是許多開發者發現這麼做是有益的。這取決於您在何處工作以及當地的法律。一旦您的遊戲被青睞,您將需要一個唯一的個人或實體來收取您產品的銷售收入。我們無法將款項分別支付給多個個人或合作關係中的多個成員。

——steam青睞之光QA

因此即便工作室解散或者是公司破產,分成應該也會一如既往地打入到當初登陸steam的時候所指定的個體或實體,由那個人或者那位公司代表負責分配。


謝 @李雲漢@王立軍 邀請

先了解一下遊戲收入的細分,才能說清錢的去向。

玩家在Steam購買一款遊戲,付了60$, 這錢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Steam拿的分成,剩下給發行商(有時開發商與發行商為同一家公司)。由於相關的商業保密協議,Steam具體從中拿了多少錢是個未解之謎,但是根據諸多遊戲行業人士的反饋,絕對不會低於30%,參見 Notch on why Minecraft still isn"t on Steam,Notch是Minecraft的主要開發人員。

As much as I love Steam, I do somewhat worry about the PC as a gaming platform becoming owned by a single entity that takes 30% of all PC games sold. I"m hoping for a future where more games can self-publish and use social media and friends to market their games.

我很喜歡Steam,但也同樣擔心PC平台正在朝一家獨大的趨勢發展,Steam一家就拿走所有遊戲銷售額的30%(在Steam銷售的遊戲)。我期待有一天遊戲可以不依賴發行商而由開發者獨立發行,利用網媒、社交工具等來推廣。

拿Steam舉例,只要遊戲還沒下架也就意味著發行商和平台的協議依然生效,那麼至少收入的30%依然歸Steam,剩下的還歸發行商

而發行商與開發商的關係模式又分2種:

1. 僱傭關係

即發行商將遊戲開發資金+報酬一次性付給開發商,開發商相當於在給發行商打工。這種關係下,遊戲銷售後收入與開發商無關。所以不管開發商倒閉關門還是風生水起都拿不到玩家一分錢。

2. 簽訂出版協議

此關係下,發行商按照遊戲開發進度分階段預支給開發商所需資金;當遊戲完工開始發售之時開發商獲得版稅--即獲得遊戲總收入的幾個百分點(值得一提的是,想要獲得分成銷售額必須先達到預定目標,如賣夠100W、200W份才能拿X%,否則開發商一分紅利也拿不到)。

針對這個問題,Irrational game和2K都是Take 2旗下公司,一個負責開發一個負責發行,但是具體是何種關係我不得而知。但是可以確定的是,不管開發商經營狀況如何,只要你還在Steam買得到遊戲,那麼你的錢有30%進入G胖口袋,剩下的屬於2K。至於有沒有Irrational game,就要看它與2K怎麼簽的協議了(也許是由母公司負責分賬也不一定)。


題主舉的例子有點問題。。

你舉的生化奇兵系列的例子,倒掉的那只是個製作租罷了,產權?當然歸屬於2K,而且2k還想出生化奇兵4的話也是完全可以的。

同樣的例子

暗黑破壞神2

紅色警戒系列

模擬人生系列


分很多情況,但基本上steam都不可能吞下這些錢,因為一定有某個實體或個人擁有該遊戲的版權,根據遊戲的不同,歸誰不一定,有些歸發行方有些歸製作開發方

總的來說,先找發行方,沒有發行方或是協議到期的直接給版權所有方,哪怕公司破產了版權這些財產也是會被拍賣的,必定有版權所有方。


看遊戲產權歸誰了,根據中國的公司法,公司破產清算的時候,基本會把這些無形資產拍賣,所得收入來發人員工資,繳納稅費,清償債權人,所以這些遊戲賣給誰就算誰了。


不是很了解,但直覺上應該是遊戲版權的所有者吧

公司如果破產了,遊戲版權應該會被賣給其他公司,就算賣不掉,也總歸有人有所有權的


發布商啊...製作組是拿工資的...遊戲做出來之後只是影響他們的前途發展而已...所以錢還是2K和G胖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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