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傷中,絕對致命傷都有哪些?

在外傷中,絕對致命傷都有哪些?除了百度百科上寫的頭顱粉碎性損傷,切斷頸部大血管,還有哪些?

如果一個人的胃、腸、肝、肺、腎等器官均被利器割破刺傷,是否會絕對致命?


絕對致命傷在教科書上的定義是「無論在任何條件下,也無論對任何人,都毫無例外足以致死的損傷。」然後書上給出了一些例子。

比如頭部的離斷,顱腔或胸腹腔爆裂,大腦連同腦幹的挫碎,軀幹的直接離斷,心臟及各大主要動脈的破裂等。

有時,單一損傷不一定致死,但數個損傷聯合構成絕對致命的死因。

例如單一肢體斷離或單一脾破裂並非絕對致死,但多處肢體斷離合併多個內臟器官破裂,則可致命。

只有在某種條件下才能致命的損傷稱為條件致命傷。其中又分為:

①個體致命傷:由於個體內在的條件,使損傷成為致命傷,例如年齡特點(兒童或高齡老人),疾病(嚴重冠心病、高血壓、肝脾腫大、凝血障礙等)、畸形、酒精中毒、高度疲勞或全身虛弱等;

②偶然致命傷:由於某些外在條件,使損害成為致命傷。例如損傷後得不到及時的救治,或由於治療措施不當帶來感染或引起某些合併症等。有時既有內在條件也有外在條件,共同促使損害成為致命傷。

結合條件致命傷的概念可以知道,這個「絕對致命傷」的定義也是相對而論的,概念的定義是認為無論有沒有外力介入,結果也是肯定死亡才是「絕對致命傷」,然而實際情況卻不一樣,也存在骨盆部位軀幹離斷然後得到救治成活的案例,也存在被鋼管貫穿身體,多個器官受損然後存活的案例,當然還有只是因為脾破裂大出血就死亡的案例。

所以個人認為對「絕對致命傷」的定義的理解要同時注意個例的特殊性與大多數案例的普遍性。全面考慮損傷的嚴重性和損傷具體情況,同時結合這個人的具體情況,不能忽略個體差異性。畢竟確實存在在大多數情況下都會致命的損傷,在個別人身上卻未必致命的案例。因此,絕對致命傷不能一概而論,除了某些非常顯著的損傷之外,大多數的損傷是否能「絕對」的致命,都要根據情況具體分析。

參考資料:《法醫病理學》趙子琴 第四版 人民衛生出版社


樓上有個答主把脾當成胰腺的。。。想起了大一暑假,一個關係很鐵的哥們差點死了的事情。

當時學校醫院只能看小病,基本上免費,一毛錢三毛錢就能看病。

大病得校醫院開證明去大醫院看,那個貴啊!雖然看完了能報銷,但是得自己墊錢。還得兩三個月才能報銷完。我這哥們屬於貧困學生,暑假捨不得錢回家。宿舍就他一個人,勤工儉學的。

該同學為了省錢,好幾天幾乎沒吃飯。某天家教的孩子父母給他一個自助餐廳的券。他就暴飲暴食肚子疼了。去校醫院。校醫院診斷胰腺炎,開了幾顆消炎藥。又開了轉診的證明,讓他立刻去全省最大最貴最擁堵的醫院去。做為大一學生,他對醫學的了解很有限。但是知道胰腺屬於消化器官,和胃腸差不多。以為胰腺炎就和胃炎一樣,喝點熱水喝點粥就會好。於是取了幾顆消炎藥就回宿舍休息了。

據說當天晚上疼得嚎了一夜。又虛弱的爬不起來。也沒有手機報警。就是嚎哭。。。天亮了,宿舍管理員阿姨才發現。他已經面色發紫,水腫,不成人樣了。

於是直接救護車送醫院ICU。十幾天。各種慘烈。下了病危通知書多次。總算是沒事了。

本來偏胖的體型。變成了瘦猴子。而且在大學期間一直沒有胖回來了。

我們那一屆學生,都深刻體會到了,胰腺的兇險。

私以為,專家故意不報道胰腺的重要性,是為了保護大家。。。例如幾個人打架,主動脈割開了,抓緊時間縫好。腸子,肺爆開了,抓緊洗乾淨縫好。甚至脖子骨折了,還能夠高位截癱。。。胰腺破了,就真的是,沒有辦法想了。


是胰破裂,分割線下面是我恥辱的罪證。。。。。

====我是不要臉的分割線====

其實臨床上施工難度最高的是脾破裂。

因為脾臟中消化液具有腐蝕性,就算只破了一個小口子,等發現了劃開肚子,看到的時候就是血乎拉茬一大灘了。重要的是消化液還會隨著血液……

曾經看到是同學實習的時候,輸血7600毫升,差不多相當於把那瘦子全身的血換了兩遍還有多。

樓主也說了,是對臟器的損傷,那麼請刺穿所恨的人兒的脾臟吧!(等等,其實我是覺得你是和那醫生有仇)


頭沒了。


頭掉下來


【做好準備,一大波科普來了】首先,必須了解死亡的定義。目前死亡的定義國際上公認有三種,臨床死亡,生物死亡和腦死亡。

臨床死亡是醫生根據患者臨床的生命體征———當患者意識完全喪失,呼吸、心跳完全停止,血壓持續為零,經搶救一段時間後上述指標仍不能恢復,瞳孔放大,可以判斷為臨床死亡。這也是法律意義上的死亡。

而「生物學死亡」是指在臨床死亡的基礎上,生命體的所有的細胞功能停止活動。   另一種就是腦死亡。腦死亡是指以腦幹或腦幹以上中樞神經系統永久性地喪失功能為參照系而宣布死亡的標準。患者出現持續的嚴重的意識障礙、所有的生理反射消失、腦電波呈直線,所有的腦幹誘發電位消失,但患者仍保留呼吸、心跳和一定水平的血壓,這時,可以界定為患者已經腦死亡。腦死亡有別於「植物人」,「植物人」腦幹功能是正常的,昏迷只是由於大腦皮層受到嚴重損害或處於突然抑制狀態,病人可以有自主呼吸、心跳和腦幹反應,而腦死亡則無自主呼吸,是永久、不可逆性的。   不少國家過去一直把「心跳停止」、「呼吸消失」和「血壓為零」作為死亡的標準。但隨著醫學科技的發展,病人的心跳、呼吸、血壓等生命體征都可以通過一系列藥物和先進設備加以逆轉或長期維持。但是如果腦幹發生結構性損傷破壞,無論採取何種醫療手段最終發展為心臟死亡。因此,與心臟死亡相比,腦死亡顯得更為科學,標準更可靠。


隨著醫療水平的提升,曾經所謂的「絕對致命傷」也會逐漸變成可以救治的,當大腦可以備份、心臟等臟器可以體外培養並移植、血管吻合修復及休克搶救技術提升,「絕對」也就不再絕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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