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建築的自主性概念?
這個概念怎麼理解? 是什麼時候提出的?
艾森曼說"
建築不象徵任何事物,建築本身不是一種"再現",建築不傳達意義;建築的自主性在於建築的"內部性";"
這個"內部性"如何理解??而羅西的建築自主性存在於城市歷史中.
- 脈絡:
- 在建築領域最早提出自主性這個詞的建築理論家應該是考夫曼,他在著作《從勒杜到勒-柯布西耶》中區分了非自主性建築和自主性建築,並且以康德的思想和勒杜的建築實踐作為說明。而後比較有影響力的是阿爾多-羅西的《城市建築學》,試圖超越現代建築中狹隘的功能主義思想,探求建築在歷史發展中穩定的、能自主發展的內容,也就是超越功能,能承載城市記憶和歷史的建築類型學。最後的埃森曼面對後現代主義風潮和資本主義文化下建築發展的困境,利用喬姆斯基語言學上的發展來探究建築的自主性,重點研究柯布的多米諾體系和特拉尼的法西斯宮,並且完成住宅系列等創作來說明他的思想。
- 考夫曼在《從勒杜到柯布:自主性建築的起源和發展》一書中一舉奠定建築自主性譜系,利用盧梭的天賦人權思想和康德自律學說來說明勒杜的思想基礎。以勒杜為界區分了非自主性建築和自主性建築。
- 非自主性建築:
- 時期:法國大革命之前的建築,大致可以歸納為「巴洛克建築」
- 特徵:
- 建築與歷史相關:
- 建築的形式模仿前人的作品,運動傳統的樣式與符號
- 建築與人文相關:
- 運用人的身體比例
- 多立克柱子男性化特徵,愛奧尼柱子女性化特徵
- 木製構架比作人類身體的骨骼構架,教堂拉丁十字
- 建築與環境相關:
- 例如巴洛克建築注重建築和城市之間的過渡關係,注重調和建築與城市之間的矛盾
- 建築的各部分在統一秩序之中
- 所選擇的柱式、體量和主要部分之間存在理性關係,大體的部分有比例關係,下一層次的細部也相互關聯,追求阿爾伯蒂式的整齊勻稱、均衡對稱、比例和諧、部分與整體的統一。
- 關心建築的功能和視覺效果
- 自主性建築:
- 背景:考夫曼那代歷史學家相信黑格爾式的「時代精神」,社會發展有堅定不移的方向,社會的各種現象和存在帶是時代精神的反映,建築也不例外。考夫曼認為18世紀末《人權宣言》和康德的自主性道德規範與勒杜的自主性建築的創立有密切的聯繫。
- 康德
- 所謂理性和自律即不用假借於外物,自行發展或判斷,例如道德原則,是人通過理性而認識的,不是別人教,不是政府國家規定。拋棄戒律而自我認識。
- 在實踐批判理性中,康德將道德分為自律的與他律的,對應的特性是斷言令式的和假言令式。他律-假言令式可以理解為履行道德不是因為道德本身而是履行與不履行道德的後果不同,本質上是一種偽善。
- 那麼康德式的自律原則有明確兩個特點,一個是先天性超驗的,二是不假借於外物。
- 反映在勒杜的建築上表現為:
- 去除裝飾,建築的評價不假借於「像歷史中的某種風格」,不關心傳統美學例如節奏韻律比例,不依賴於後天的審美習慣。一種反抗的是歷史形式,一種反抗的是人文主義的思想,例如擬人化的移情設計。
- 勒杜
- 總結下來勒杜的自律性建築體現在獨立:
- 建築獨立於環境之外,所以呈現一種亭式體系
- 建築獨立於歷史之外,所以毫無歷史上的裝飾
- 建築獨立於人文之外,所以拋棄傳統審美體系
- 從圖中建築就可以看出自主性建築的特點,和周圍的環境沒有關係,獨立於城市之外,與巴洛克融入城市傾向不一樣,是一種亭式建築。建築都是純粹的幾何形體,沒有任何歷史上的符號和裝飾。不考慮人文主義時代的建築問題,例如比例,均衡等等原則,所以看上去很笨,很楞,建築自身的各個部分沒有關係,你可以拿走前面的體量,剩下中間的部分也是可以成立的,與布隆戴爾巴洛克式各個部分都在統一秩序下的形式大為不同,建築形式的生成不必藉助於外物,此時關心的是形式自主的問題。
- 阿爾多-羅西《城市建築學》
- 羅西在書中關注古代城市,都市的人為事實,類型學問題,都市元素認同/相互關係/都市生態學和心理學、場所、集體記憶等等議題。簡單點說他認為建築形式有自己的自主性,而這種自主性來自於來自城市歷史,以此批判功能主義下過分強調建築功能和效率的傾向,人為建築師無視了城市中的建築、歷史、城市形態、街道網路及個人故事,並轉向歷史上的歐洲城市,以便確認城市如何生長、如何隨著時間轉變。探尋建築類型是如何參與城市形態演化的。羅西把建築的類型理解為根植於某一特定城市特定風俗,而非獨立於歷史條件之外的抽象。形式本身有自主性,不受限於功能。
- 拿古羅馬斗獸場作為例子,如果從功能主義的角度出發,形式源自於功能,不同的建築類型,例如住宅,醫院,圖書館,火車站等等應該有完全不同的建築形式,但是從斗獸場歷史的沿革可以看出,建築的外立面形式並沒有改變,反而是功能幾經變化,而形式的穩定包容了這種變化。在城市之中這種建築形式其實已經深深紮根於城市之中,紮根於市民的記憶之中,所以他也認為建築類型即城市歷史與市民記憶的集合,其發展具有獨立自主性、穩定性。此時關心的是歷史自主的問題。
- 埃森曼《現代主義的角度-多米諾住宅和自我指涉符號》
- 按照上面的文章,我自己的解讀是在埃森曼看來,現代主義之前和現代主義之後區別的關鍵在於作者和作品相互關係的變化,現代主義之前,當然作品從屬於作者,作品反映社會,經濟,環境等並受其影響,而現代主義之後,作品取得和作者平等的地位,也就是說作品本身有獨立於作者和外界環境自我發展的能力,簡單粗暴點在建築領域中的意思就是建築不受經濟,技術,氣候等等外在因素的影響,形式本身有自己發展的可能性,也就是自主性,自律性。那麼怎麼才能看出一件作品具有自主性能呢?埃森曼運用語言符號學的理論轉譯到建築上,並且通過多米諾體系來進行闡述,下面是根據他論文的一些自我指涉性的總結。
- 《現代主義的角度-多米諾住宅和自我指涉符號》
- 符號的冗餘表現自我指涉。
- 特定的相互關係能夠被標記成符號,例如在文中例子,一塊樓板長寬是不等邊的AB關係,這種長度關係是一種符號,而這種關係又反映在其他部分的時候,例如柱子距離邊緣的關係也是AB的時候,而且這樣的關係無關結構,無關功能,那麼我們可以說這種關係是符號的冗餘,這種不受外部影響,特定的內部關係即表現為自我指涉。(圖5.9.10.11.12)
- 水平基面的自我指涉。
- 埃森曼提到古典建築注重的垂直基面,即立面的正面性,而在多米諾中剛好相反。樓板上的柱子均質地後退,形成夾心的空間,柱子和樓板的邊緣齊平,長向和短向的不同作出以下暗示:1垂直於長邊的方向不會再延伸,2平行於長邊的方向彷彿被切開,暗示延伸的可能。我的理解是通過操作表達「水平延伸」可能性的概念是屬於建築內部的,操作本身是自主的,操作結果也是自主的,所以算是與外物無關,只是建築內部概念中的自我指涉。(圖13)
- 樓梯相對解讀的自我指涉
- 從圖14.15.16可以看出,樓梯和樓板的關係可以是樓板包含著樓梯(14),樓梯在樓板的外部(15),即內又外的關係(16),我的理解是16的是14-15兩種可能性的綜合,它預示了兩種相對的可能性,也就是從外部進入建築(15)和從內部進入建築的可能性(14),而這些可能性本身,和樓體自身的作用,即穿越不同的水平面是沒有必然聯繫的,所以樓梯兩個相對可能性本身屬於自我指涉。
- 基礎構件的自我指涉
- 和樓梯的解讀類似,如果從功能出發,大可以樓板直接落地,柱子直接插在地面上,也可以有基礎的情況在埋在地下不必暴露出來,按照埃森曼的講法是柱子穿過樓板成為塊狀構件是自我指涉的注釋,記錄了樓板上面和下面的差別,也區別了底層樓板和上面2塊樓板的差別,這些表達不再是結構的作用,克服了自身的功能,從而成為自我指涉。
- 簡單總結一下,在埃森曼這裡,建築的自律性最直接表現為跟功能、技術無關,特殊的操作顯示建築自我的特殊需求,表現包括:1.建築內部特定主題的冗餘(例如不等邊的關係,)2.對於可能性的預示 3.在多種可能性的情況下,選擇一種能夠表達建築內部形式不同的方式。建築最初的前提就與功能和技術等等分裂,不再賦予建築構件以結構的原因。這也是和德州騎警九宮格訓練方式最大的決裂,在九宮格中,十六根線始終被預設為結構元素,也就是柱子,面轉化為牆體,而埃森曼從根本上就否認了這種預設。
- 其實關鍵在於兩點,「暗示」和「模糊閱讀」,
- 「暗示」建築暗示出特定的秩序,例如兩點之間會腦補出一條線,而人不自覺把窗等元素貼著線布置。這些只關乎形式的布置就是自我指涉。其實輔助線等等就在這個範疇之內了。
- 「模糊閱讀」,特意把東西做得模稜兩可,即區分,又聯繫,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例如立面既可以是兩段式,也可以是三段式,這樣就可能得出比純功能和技術更加豐富得閱讀,就能得出埃森曼所說的自主性。有興趣可以搜一下《艾森曼解讀下科莫法西斯宮四個立面的「交替閱讀」》。
- 勒杜的自主表現為對外部的對比,包括環境,歷史,人文等等,而羅西的自主表現為何功能主義的對立,強調歷史形式的延續,而埃森曼關注的建築內部的內容,形式的操作反映建築自我的信息,超越技術克服功能,在這種意義下作品取得和讀者平等的地位。
才疏學淺,不喜請噴啊……Orz
《圖解日記》的圖解日記 (評論: Diagram Diaries)可以看看這個,估計這條答案會被摺疊,但是應該很有幫助。
後現代無意義無深度,已經是哲學上的共識。既然不再傳達業主的身份象徵,那麼建築怎麼玩都可以。
艾森曼想到的是,把以前傳達信息用的外立面的各個元素,室內的各個元素重新打亂,解構,形成一種新的遊戲(game)。說白了內部性就是無意義的遊戲,別想太複雜,手法取代了意義成為了建築的主體。想想大家經常用的mapping,sharp grammar。都是一樣的東西。
艾森曼這派把概念包裝的再好,也不可避免的是一個後現代主義的開端,只是打破了舊有的關係,卻沒有探索到真正的新的建築與人與社會的關係。我這麼理解 建築 就是空間 人類行為的場所 行為具有自主性 建築功能在使用前的賦予只是種導向 而使用空間才能真正賦予其功能 兩者可能會有差別 不可預見性 對於建築師來說 會不會這是一種建築的自主性?
其實有的回答扯太遠了,當然也不是說那些答案不好的意思。
首先這裡要說到建築的自主性,就需要看到考夫曼其實同樣也評價了一個對立面,也就是建築的「非自主性」。而且就從考夫曼這兩個相對的概念來說,自主性和非自主性其實是考夫曼劃分現代主義建築和學院派古典建築的一個評價套路。
當然要真的理解自主性,不妨先就從字面意思理解,到底什麼才是自主的?比如,我自己內心的想法或者說內在的自我被真實的表現到我的外在形象上,相對內心的真實想法被外在的社會約束所壓抑而表裡不一,是不是前者有了更多的「自主性」,後者相對要「非自主」一些。
這裡拿到建築上來說也是一樣,簡單的說,就是一幢被我們設計出來的建築,到底是由內向外還是由外向內的,考夫曼的說法可以簡單粗暴理解為,如果建築是由內向外,可以認為是自主性的建築,如果是由外向內,那麼就是非自主性的建築。可能說到這裡很多人就理解了。如果說功能是建築的內在,形式是建築的外在。那麼所有人肯定都會記得路易沙利文說的,就是「形式追隨功能」這句話。但是需要注意,密斯在幾十年以後在美國接受記者採訪還說過,沙利文這句話應該反過來講,叫「功能服從於空間「。先想需要一個什麼形式的空間,做出來,再往裡面放功能。雖然我們現在所受的現代派的教育一般是像沙利文所說那樣的,是由內往外作設計,先排功能氣泡圖,再作設計,是形式追隨功能的。但是學院派的套路就不是那麼做設計,而是如密斯所說,功能服從於空間,先決定建築採用的形式,大房間小房間,立面山花檐口,再往裡面塞功能進去,這個部分做什麼,那個部分做什麼。實際上,古典建築所反映出來的外在表象也的確如同密斯所說那樣。一個同樣的巴西利卡的形式,可能是浴場,也可能是教堂,還可能是圖書館。它們的形式追隨功能了嗎?沒有。不要說古羅馬,中國古建築更明顯,一個廟一個祠堂一個衙門或者大戶民宅,可能都是同樣形式的屋頂,同樣的鋪作。它們的形式也沒有追隨功能,頂多因為封建等級差異所以在形式上產生了一些差異,但那都不是它們本身的功能所決定的。
再回到考夫曼評價的建築的自主性和非自主性的話題上來,當一個建築自身內在的功能因為種種限制而不能用一定的形式展現出它應有的表象時,就跟一個人無法把自己內在的真實自我表現出來一樣,是被外在約束的,即非自主的。反之,如果建築自身內在的功能能夠被外在形式表達出來,那麼就是自主的。這差不多就是對考夫曼自主性的理解吧。同時也感覺,考夫曼的表述真的是足夠犀利一針見血。
在《空間操作》看到這個詞,一直不解,召喚大神!
20170126還是九個回答可以讀一下ZAHA合伙人舒馬赫寫的兩本厚書 建築學的自生成理論兩卷
理解不同,我理解的自主,不是人自主選擇的權利,是建築自主選擇的權利,不是人率性而為的自然,是建築感受生命的律動。一句話:價值不在本身
誒呀 這個我想好好看看各位大神們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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