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期權?


還是打個比方,樓主更能理解。

公司2011年1月份給了2000股期權,行權日期為2012年1月,行權價格為5元。

什麼意思呢?

就是說,到了2012年1月分,我可以以5元/股的價格購買公司股票。

如果到了那個時候,公司的股價是10元,那麼我選擇行使權力:5元/股的價格買入,那就等於我花了2000*5=10000美元的價格買到了市值 10*2000=20000美元的股票。

但是,如果2012年1月的時候公司的股價為2元。

那麼,如果那是我再行使權力,那我就是傻子了。這個時候,我只能暫時放棄行權,等到公司漲到5元以上再行權。

發期權對公司的好處相信你也懂了,公司發財你才能發財,所以,趕緊幹活吧~


用一張圖給你解釋「期權」

去年,也就是2015年。

我大天朝,終於引入了上證50ETF期權,

作為資本市場重要的風險管理工具。

應該有不少小夥伴想要了解吧!

今天,我們不妨來瞧一瞧

期權到底是什麼東東

http://weixin.qq.com/r/VEO5oW-ErjLRrSvC9xZG (二維碼自動識別)


簡單的說,就是給你在未來一定期限內以一定價格獲得股權的一種權利。

這個說法,可能太拗口了一些,但總體來說,就是為了實現激勵目的,給員工獲得真正的股權設置了幾個條件,通常有(1)分期vesting,分期的時候有的按工作時間,有的按考核要求;(2)然後,在滿足一定條件下可以行權,把期權變成股權,行權條件也是可能與公司業績、個人考核、時間有關係,當然,還得滿足國內的法律要求;(3)行權時可以確定一個行權價格,國內上市公司行權是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對價格作出要求的,其他的,基本就是公司根據情況確定,有的近似於無償,有的與公司的估值、市值相關。


比方說,你作為一個庶民,想娶酋長的女兒,但是酋長要求你先給他打工三年,還不發工資。三年後,你就有權娶酋長女兒了。但要是三年內,你遇到了一個更愛的妹子,就可以放棄娶酋長女兒的權利,跟你愛的妹子私奔。但這三年的活還是白乾了。

三年的勞動,就是期權的價格。

娶酋長女兒的權利,就是以某一特定價格賣出或買入標的資產的權利。

遇到你更愛的妹子的情況,就是用市場價買標的資產比用期權規定的價格買更划算的情況。


簡單點說,

比如你要買個東西,覺得3個月後的價格回很便宜,於是交給賣方期權定金,比如說是交易金額的1%,現在的價格是100塊,你先交了1塊保證金。然後3個月後,這東西成500塊了!他就[必須]以100塊錢的價格賣給你!!!等於你用101塊價格買了500塊的東西。然後,如果3個月以後,價格成為50塊了,那你就[不必]買這東西了。就是說,到了期權執行的日期或時間段,你有買這東西的權利,然而沒有買這東西的義務。上面是買入期權,賣出期權就是你把價格看跌,交定金。然後3個月後,你用現在的高價賣了這個東西,他必須買。

我說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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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權是一種選擇權,公司賦予員工的選擇權在滿足約定條件(通常體現為服務期限)後,員工可以選擇按照約定的價格購買公司股權。作為公司提供給員工的獎勵和優惠,這裡的約定價格往往比投資人出的價格要低,目的在於通過股權來招募、激勵和留存優秀人才。創業公司前景良好時,譬如公司即將上市,員工按照約定的條件和程序行使期權,向公司支付行權價格,取得公司股權(份),成為公司股東,上市後套現退出;公司發展狀況不好,員工可以選擇不行使或放棄期權,期權到期作廢,員工也不會像公司投資人一樣被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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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簡單的例子來說說期權的概念。

比如說你想要在上海買一套房子,但目前手上沒有足夠的現金在未來三個月買下這座房子。於是你找到房主兩人協定可以用$500,000的價格在未來三個月內購買此房。房主考量了下周邊的地段與房屋狀況覺得$500,000似乎是一個可以接受的數字。於是同意與你的提議,但約定為了取得這項選擇的權力你要支付$5000.

於是便會出現兩種情況:

1、一個月後發現房子周邊要開通一條新的地鐵線,政府還要在其周邊打造一個新的城市標誌。於是房價猛漲至$1,000,000. 因為房主和你簽訂合約有義務在三個月後把房子以$500,000的價格賣給你。於是,到了三個月到期的時候, 你實現了$495,000的利潤($1M-$500,000-$5000).

2、快到三個月的時候,發現房子周邊要建一個高壓電站,還有一個垃圾處理廠。這個時候你覺得這個房子連$200,000都不值,所以自然不願意在三個月到期時用$500,000的價格購買它。不過還好這份選擇權合約里規定你沒有義務一定要在到期時購買這座房子。當然相應的,你會損失掉未獲得之前這份購買權而付出的$5000.

藉由這個例子引出今天要介紹的期權的概念。期權(選擇權)即一份使買方能獲得權力,而非義務,在某個日期或之前(美式期權)以某一價格買進或賣出相對應的資產。相對的,期權合約的另一方,賣方, 在買方決定行使自己的權利時,有義務賣出或買進相對應的資產。買方為了這份期權合約將支付一定的費用,稱作權益金(premium)。而賣方將收取這份費用。

上面所舉的這個例子很好的揭示了期權的一些屬性。比如買方具有的是權力而非義務。所以買方可以在到期時不行使這份權力,只是損失相應的權益金。因為期權合約是由相應的標的資產所衍生出來的一個合約,故而期權被稱作衍生品。所對應的標的資產可以是房子,可以是大宗商品,通常最普遍的對應的是股票和指數。

最近在跟著一個期權訓練營學習,老師講的還是比較通俗易懂的,基本上講解都是用現實中的實際例子。有興趣的可以關注下看看,摩爾的期權訓練營。


到期時可以行使的一種權利,這種權利本身是要花錢買的。


平常人眼中的期權通常指「看漲期權」。

簡單起見,只解釋「看漲期權」這單個方向,本人非專業人士,有謬誤之處請指出。

先來定義:

看漲期權是指,在一定期限內,以特定價格 * 買入 * 一定數量股票的權力。

再舉個簡單的例子:

有股票ABC,當前股價為100美元,

你手裡有1手此股的看漲期權(1手代表100股),行權價100美元,一個月後到期。

那麼,過了一個月,期權到期後,你有兩種選擇:

1,股價漲了,漲到了120美元,那麼你可以行權,以每股100美元的價格買入100股,

再轉手以市價120美元賣掉,於是你可以得利(120-100)x100=2000美元;

2,股價跌到了90美元,或者仍然是100美元,那你手裡的期權就一文不值。

很簡單是吧?基本概念就是這樣。

當然,實際操作中,期權不是免費給你的,期權也有售價,但這些都是後話了。

看跌期權則與看漲期權相反,看跌期權的持有者有權以特定價格 * 賣出 * 股票。

---------解答完畢,以下是其他雜貨,感興趣可以接著看---------------------------------------------------------

另外,期權分為兩種風格:

1,美式期權:期權持有者可以在到期之前提前行權。

2,歐式期權:期權持有者不能在到期之前行權,必須在到期之後才能行權。

歐式與美式的劃分跟地域沒有關係,實際在歐洲市場中交易的多數也是美式期權。

還有,給正準備交易美股期權的朋友提個醒:

美股市場的期權的到期日是期權到期月的第三個星期五,並將在接下來的星期一行權。

比如某期權是8月到期,則具體日期是8月的第三個星期五。

期權到期後,

比如你的看漲期權有得賺(比如股價高於看漲期權行權價),那麼期權清算機構會為你行權,你的賬戶就會以行權價買入股票,於是現金減少,股票增加。

如果這時你的賬戶上現金不足支付買入股票的費用,券商會融資給你,假如你的賬戶上當時現金為0,那一定會導致券商向你發出「追加保證金」的警告,後果是你的賬戶進入「只能進行平倉操作」的狀態。

這時,你的選擇有兩個:

1,賣出股票;

2,按照要求存入現金。

總之,要麼還錢給券商,要麼交更多保證金告訴券商「不要怕怕」。

話說我第一次玩期權時就犯過這個低級的錯誤,導致融資18000美元行權買入股票,比較幸運的是,那天股票大漲,開盤馬上轉手以19000美元賣掉,然後再給券商客服打電話:你看我都不欠你錢了,把我的賬戶解除鎖定吧~?客服小哥幫我解鎖後很和氣的提醒我:先生下次一定要小心哦~估計是見我這樣的膽大心不細的新手見多了。。。


期權是一種契約,賦予其持有人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買賣的選擇權,期權與期貨一樣,都是以合約形式存在。所謂期貨期權(Futures Option)是期貨合約選擇權(Option on Futures Contracts),即在事先規定的日期或期限內,按照事先約定的價格(敲定價格或履約價格,Strike Price or Exercise Price),選擇擁有約定數量的期貨合約的權利。期貨期權是相對於現貨期權(Spots Option)而言的,期貨期權以期貨合約為交易標的物,而現貨期權則是以現貨商品(如實物商品、股票等)為交易標的物。一般來說期權交易多指期貨期權交易。期權的類型和形式:根據選擇權執行時間的不同,期權合約可分為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


簡單來講,期權本質是合約。繳納一定保證金持有合約。

期權合約有兩種:一種是看漲期權(call option),一種是看跌期權(put option)

兩種合約都可以買(long)或者沽(short)

看漲期權認購期權例子:

相關資產:1000股滙豐

現價:85,行使價:90

行使日期:12月1號

期權按金:1,500

如果是漲到100塊,有利可圖的時候,就可以買入。如果是跌倒70塊,損失的話,那就要沽出期權,放棄按金1,500。

期權好處之一,就是損失可控,如果損失的話,只是損失保證金。

看跌期權認沽期權例子:

相關資產:1000股滙豐

現價:85,行使價:80

行使日期:12月1號

期權按金:1,500

如果是漲到一百塊,損失,那就需要沽出期權,放棄按金,如果是跌到70,有利可圖,就選擇購入。


期權本質上是一種權利。

期貨本質上是一紙合約。

合約到期一定要交易。

權利到期可以選擇是否交易。

期權本身包含時間價值,離到期日越近,價值越少。

一般在到期日前一天或當天,一手期權一般就幾分錢

但期貨在到期日前一天,價格還是標的物本身的價格。

我是參照ishare 白銀ETF的期權價格。


假如你看好一隻股票,又不想把資金全部投入到股市中,那麼你就可以付出一定比例的費用(期權費),去跟另外一個人簽訂合約(通常是交易所),約定等這隻股票漲的超過某一特定價格再買,這時你就不需要付出購買股票的本錢,只用一定比例的期權費就可以獲得股票上漲的全部收益。

當然,如果股票沒有漲到某一特定價格(執行價格),你的期權費就全部虧損了。

這就是期權投資產生槓桿的原因。

為什麼會有人願意跟你簽訂這樣的合約呢,主要有兩個原因:

1、如果是公司內部給員工的期權,當然是想讓員工好好乾活,爭取增加盈利,抬升股價,這樣公司跟員工可以雙贏,如果公司股票價格下跌,期權也就一文不值,公司也不用付出什麼額外的成本;

2、如果是交易所交易的期權,投資者對股票(或其他資產)的預期是不同的,有人預期上漲就有人預期下跌,因此在一個有效的資本市場中總可以找到願意跟你簽訂期權合約的人。

以上僅指買入看漲期權的情況,買入看跌期權和賣出看漲看跌期權的情況可以類推。

推薦John C.Hull的《期權、期貨和其他衍生品》


期權(Option),又稱選擇權期權(Option),是一種選擇權,指是一種能在未來某特定時間以特定價格買入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某種特定商品的權利。它是在期貨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金融工具,給予買方(或持有者)購買或出售標的資產( underlying asset)的權利。期權的持有者可以在該項期權規定的時間內選擇買或不買、賣或不賣的權利,他可以實施該權利,也可以放棄該權利,而期權的出賣者則只負有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

基本交易方式

1、買進看漲期權

2、買進看跌期權

3、賣出看漲期權

4、賣出看跌期權

風險指標

在對期權價格的影響因素進行定性分析的基礎上,通過期權風險指標,在假定其他影響因素不變的情況下,可以量化單一因素對期權價格的動態影響。期權的風險指標通常用希臘字母來表示,包括:delta值、gamma、theta、vega、rho等。對於期權交易者來說,了解這些指標,更容易掌握期權價格的變動,有助於衡量和管理部位風險。

Delta值:衡量標的資產價格變動時,期權價格的變化幅度

Gamma:衡量標的資產價格變動時,期權Delta值的變化幅度

Theta:衡量隨著時間的消逝,期權價格的變化幅度

Vega:衡量標的資產價格波動率變動時,期權價格的變化幅度

Rho:衡量利率變動時,期權價格的變化幅度

採用期權激勵模式的上市公司

資料來自來自 http://985.so/grMq【問財百科】


就是一張理論上損失有限收益無限的保單。


通俗一點講,期權就是一個「有期限的權利」,首先這是一個權利(比如以固定價格買入股票,而且允許你放鴿子跳票),其次這個權利有一個期限(比如3個月)。

由於大家誰都不願意做雷鋒,既然給你一個可以「後悔」的權利,作為補償,當然你要為此付費。這就是權利金(也可以理解為破財免災)。


期權,那可是現在吸引人的一把利器。3S君可是活生生見過很多為了期權降薪跳槽的同學們。在廣大的biotech公司、上市葯企中,有大把拿著期權的同學們等著小發一筆,但廣大的科研工作者們對期權這回事還是存在不少誤解的,某位在張江的大學同學就跟3S君說過:「公司給了我10000股,我也成公司股東啦,現在哥們也是身價百萬的人了」。這話對也不對,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期權那些事兒。

1、 你的」10000股「,其實是什麼?

如果不是你的公司不按套路出牌的話,你的這所謂的「10000股」,其實指的是你有10000股的期權,而不是你拿著活生生的10000股股票,做了公司的股東。

那期權是什麼意思呢?期權,即option,一般分為買入期權(call option)和賣出期權(put option),公司授予員工的期權均為買入期權,簡單來說,指的是公司授予你一項權利,從而可以使你有權在特定的時間以特定的價格買入特定數量的公司股票。

2、期權的幾個重要概念

在採用期權作為員工激勵的安排下,存在幾個重要的概念(這些概念都可以在你的期權授予協議,即option agreement中找到哦)。首先是期權的授予(vest),一般情況下,這10000股的期權不會一次性授予你,而是會分為三次或四次授予,假設分四次授予,最通行的做法是「1年+36個月」,即1年期滿後,授予25%,剩餘的75%,劃為36等分,按每個月授予。通常這種做法意味著,如果你在1年之內離職,那你1毛錢的期權都拿不到;如果你在剛滿兩年的時候離職,那你可以獲得的是50%。當然不排除有些公司設置額外的服務期限限制,如將授予期限四等分,按照每年的時間來授予;又如規定若員工在兩年內離職的,則之前授予的所有期權自動取消等。

其次是行權(exercise)及行權價格(exercise price)。行權的前提條件是該期權已經授予。所謂的行權,指的是你終於可以將手中的期權轉換為股票了,但這一轉換,需要你按照行權價格向公司購買。比如說,你的10000股期權約定的行權價格是1美金,那麼在行權條件滿足時,你就需要向公司支付1萬美元,從而將你的期權變為活生生的股票。法律上還有所謂美式行權、歐式行權或混合行權等關於行權時間的不同概念,通常在員工激勵安排下的行權時間,會約定在滿足授予條款後的一段時期內;一些情況下,也會約定到離職後的一段時間內。如果過了行權時間而未能行權的,則會視為主動放棄行權,從而喪失將期權轉換為股票的權利。

再次是期權的標的,理論上說期權的標的各種多樣,只要是一件商品,均可以作為期權的標的,比如說,你可以與你的隔壁鄰居約定,在今年的雙十一以10塊的價格買一個期權,從而使你有權在明年的雙十一以50塊錢的價格問他買一隻小雞,在這種情況下,這一項期權的標的就是一隻小雞。而列位所拿到的期權,標的無疑就是股票了,[廢話,不是股票還能是什麼,3S你在騙字數嗎?]別急,同樣是股票,你得看看清楚究竟是哪家公司的股票了。[廢話,我的公司的股票啊,我的僱主,用人單位的股票啊!]我還真實話告訴你,你拿的還真可能不是你用人單位的股票!通常你拿的股票都是集團公司內的上市主體或者擬上市主體的股票,如果是紅籌架構下,準備赴美上市的公司,那通常你拿的都是開曼公司的股票(有興趣的同學可以去了了解一下百濟神州的上市)。[廢話,開曼就開曼,怎麼了?!],其實也沒怎麼,就是中國有個規定,境內居民無法直接持有境外非上市公司的股票,但如果境外非上市公司是「特殊目的公司」的話除外。而事實是,這個所謂的「特殊目的公司」需要去外管局登記,而實際登記成功的嘛…所以理論上如果你的開曼公司是非上市公司又沒有做「特殊目的公司」登記的話,其實…你是無法行權的。但其實也不用太擔心,公司不會這麼傻,拿個空殼子忽悠你的。這種情況下,一般都會通過協議安排,保證你在公司上市的時候可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

3、 期權如何變現?

理論上期權就可以直接變現,但這個操作略複雜,暫且就不提了。常規的期權變現渠道是待公司上市之後,在公開市場上賣出由期權轉換而來的股票。賣出的價格減去你的行權價格再減去相關稅費,就是你的收益了。

但這裡面又有兩點需要注意的問題,首先是是禁售期/鎖定期的問題。公司上市了並不意味著你可以立即就可以賣出你的股票了,通常員工的股票會收到禁售期/鎖定期的限制(公司高管受限更多),A股上市對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為1年,而納斯達克上市通常為90-180天。其次是關於個人所得稅的問題[這問題太複雜了,3S還特地諮詢了做稅法的同學],簡單來說,當期權行權時,行權價格與該股票的市場公允價格之間的差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徵收個稅;而之後在公開市場上的股票轉讓所得,在現行的稅收優惠下,是免徵個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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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權是指某一標的物的買賣權或選擇權,具有在某一限定時間內按某一指定的價格買進或賣出某一特定商品或合約的權利。和期貨不同,期權的買方只有權利而沒有義務。期權的許多概念都如買權、賣權、實值期權、等虛值期權都是站在買方的角度來定義的。


期權交易是一種權利的交易。在期貨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在支付了一筆費用(權利金)之後,獲得了期權合約賦予的、在合約規定時間,按事先確定的價格(執行價格)向期權賣方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期貨合約的權利。期權賣方在收取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之後,在合約規定時間,只要期權買方要求行使其權利,期權賣方必須無條件地履行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

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擁有有對等的權利和義務。與此不同,期權交易中的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不對等。買方支付權利金後,有執行和不執行的權利而非義務;賣方收到權利金,無論市場情況如何不利,一旦買方提出執行,則負有履行期權合約規定之義務而無權利。

期權也是一種合同。合同中的條款是已經規範化了的。以小麥期貨期權為例,對期權買方來說,一手小麥期貨的買權通常代表著未來買進一手小麥期貨合約的權利。一手小麥期貨的賣權通常代表著未來賣出一手小麥期貨合約的權利;買權的賣方負有依據期權合約的條款在將來某一時間以執行價格向期權買方賣出一定數量小麥期貨合約的義務。而賣權的買方負有依據期權合約的條款在將來某一時間以執行價格向期權買方買進一定數量小麥期貨合約的義務。

期權的價格叫作權利金。權利金是指期權買方為獲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而向期權賣方支付的費用。對期權買方來說,不論未來小麥期貨的價格變動到什麼位置,其可能面臨的最大損失只不過是權利金而已。期權的這一特色使交易者獲得了控制投資風險的能力。而期權賣方則從買方那裡收取期權權利金,作為承擔市場風險的回報。

在金融衍生品的大家庭中,期權跟期貨是一對「好兄弟」。作為在交易所交易的標準化產品,期權和期貨可以為投資者提供風險管理的手段,用於風險對沖、套利、方向性交易和組合策略交易等。

我們可以通過舉個例子對比二者不同:

對於期權

  假設小李非常看好上汽集團未來1個月內的股價走勢,2014年1月9日星期四上汽集團股票價格為13.30元。

  小李認為一個月內股價可以上漲到14.00元以上,那麼小李可以買入合約單位為5000、行權價格為14.00元、次月到期的上汽集團認購期權。假設當前期權的權利金為0.436元,將一共花費2180(0.436 * 5000)元權利金,同時,小李獲得了合約到期後,以14.00的價格買入5000股上汽集團股票的權利。

  假如一個月後,上汽集團股票漲至14.5元/股,小李行使權利,獲得(14.5-14)*5000=2500。除去付出的權利金,一共盈利2500-2180=320元。假如一個月後上汽集團股票漲至13.5元/股,低於行權價格,小李選擇不行權,虧損權利金2180元,也是期權交易中的最大虧損。相應的,期權賣方在這筆交易中,當小李提出行權時,賣方只有義務,必須以14元的價格賣出股票,虧損320元,並且隨著股票價格不斷上漲,虧損是無限的,因而需要繳納保證金保證交易執行。

對於期貨

  假設2014年1月9日星期四,小李買入一份3個月滬深300期貨(不考慮合約乘數),,約定價格為2222.22元,到了3個月後自動交割。如果3個月後的價格為2500元,小李仍然可以用2222.2元買入,賺了2500-2222.22=277.78元。如果三個月後的價格為2000元,小李必須以2222.2元買入,虧了2222.22-2000=222.22元。買賣雙方的盈利與虧損都是無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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