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江歌被殺案,一些網友反倒指責江媽媽行為不道德,觸犯他人隱私的行為?如何看待這些畸形的價值觀?


社會上如同江歌的人,不在少數。

曾多次有類似的新聞:

一個好心人看見有人落水,立即跳下河想救人,最終把人救上來了,施救者自己卻沒能上岸淹死了。事後被救起來的人卻消失了,救人者的父母妻子就這樣永遠失去了一個年輕力壯的親人。

回到問題本身,這些人的價值觀之所以畸形,無非在於兩個字:自私。

劉鑫和劉鑫的家人害怕。

害怕的點無外乎兩點,

1.害怕站出來指證兇手被兇手家人報復。

2.害怕站出來後,因為道德倫理的原因,他們需要支付給江歌母親一些精神上的慰問費用,害怕江歌母親將來老了病了,他們因為道德倫理的原因,「被迫」需要對江歌母親進行照料。

這就是最徹底的自私。因為他們害怕的事情,這些事都不是道德綁架,反而都正是他們應該必須要做的。動物尚有感恩之心,人卻能夠冷漠至此。所以網上有人說劉鑫及其家人畜生不如,我私以為並不是簡單的罵人,而是正如此。

江歌母親說劉鑫認為自己的名聲還不如江歌一條命重要。其實她錯了。劉鑫正是知道江歌的命有多重,才不願意去面對她需要為江歌替自己付出的生命而承擔的後果。

劉鑫和劉鑫的家人太清楚了,為了保護劉鑫,無辜的江歌付出了生命,那麼劉鑫家至少在道德上,需要對江歌母親進行安慰補償,劉鑫家不想補償,他們想風頭過了繼續過上正常的生活,他們知道江歌母親有多痛苦,但是他們自私,他們不想為劉鑫被江歌以自己生命換回來的安全付出任何一點代價。

人可以自私無恥到這種地步。

他們不配為人。


我並沒有說江媽媽不道德,我說的是她侵犯了劉鑫一家的隱私權,違法了。

而鑒於法律是道德的底線,違法的行為當然不道德,你認為道德比法律重要,下次在公交車上被老頭打的時候千萬別喊冤,誰讓你不懂得敬老?你說你加了十個小時的班實在站不起來?你這是自私啊!當然是道德比較重要。

我個人信奉這樣的一種價值觀

就事論事,各自的行為需各自評價

不把自己的道德觀強加給別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所欲更不可施於人

看待事情要盡量公平,不可先入為主,偏聽偏信,切忌帶有色眼鏡看人

輿論力量應當被用於消弭矛盾,而不是煽動分裂,製造仇恨

和習慣於對自己看不順眼的東西喊打喊殺的正義之士相比,我的價值觀顯然是非常畸形了

至於什麼是正義?又何必和不懂得公平的人討論正義呢?

時刻警惕自己的情緒,保持理性。

另外對於一些喜歡創造間接殺人罪這種新鮮玩意兒的朋友,你們開心就好,我這樣的小透明無須在意。

祝你們開心。


更新:看到回答里有人說讓我們去訴諸法律試試看。

三種顏色的案子不知大家感受到了嗎?

小道消息都被當成了權威,編造謊言還讓國家軍隊蒙羞。任何所謂的網路「流言」,請審慎發表言論。你的一條無心的猜測或是批評可能會斷送一個人的一切。

在知乎上看到了一段話。侵刪。當時截了圖現在找不到原作了

你可以說話,我可以說話,你說話是你的勇敢,我不說不代表我默認了世界的不公!

—原答案————————————

後真相時代(post-truth),我們不再訴諸理性而是任由情緒掩蓋一切事實的真相。

我認為,首先江歌媽媽在這次事件中可以說是贏得了網友支持但也可以說這些支持極其可能葬送真相。為什麼這麼說呢?

?說實話,現今網民的氣力已經不只是在網路輿論中興風作浪而是將這些情緒付諸實踐,如果有條件你們可以看一看劉鑫一家現在的生活,給他們的輿論壓力極可能讓他們一輩子隱藏「真相」(假定事實就是劉鑫鎖了門或是其他內幕)。

費斯廷格認為當人受某些懲罰的可能做出與自己意願相反的行為,形成了認知的不和諧,最後他可能會為了彌補這種不和諧說出「過去我錯了」之類的話。

在我看來這種彌補不和諧的話語並不真實(參考局面的採訪視頻劉鑫不斷地再表達自己錯了。)

讓真相閉嘴的,是所謂的網友支持,使當事人做出最可能進行安全防衛的選擇。

?所謂答主說的隱私侵犯,事實的確如此,侵犯任何一個人的隱私都不成正當,我們應該尊重一切私人領域,即便我們需要知道想要知道想讓別人知道也不該訴諸輿論來給予他們懲罰。

?真相是什麼已經不再重要,「我們只要陳世峰死」。而無論如何,關注劉鑫也好,關注陳世峰也好,民眾只是執著的相信真相就是他們所猜測的那樣,無論最後法律怎麼判定。

但我想說,法律固然可能會不公,但讓這個社會的人都不相信法律將是這個暴民湧現的時代付出最慘痛的代價。

在這個可怕的「公眾」審判浪潮之下,願理性重回大眾,願一切真相不被掩蓋,一切人民真誠如上古。


不是水軍就是5門。祝願這些替劉鑫講話的朋友們,人人都有劉鑫一樣的朋友。(? ??_??)?


法律層面上來講江歌媽媽把劉鑫以及她家人的各種身份信息公開確實有侵犯隱私權

但是,個人來講,在當時的特定情況下,她走投無路,被自己女兒保護的所謂閨蜜,是江媽媽可以去了解事情真實情況的線索和希望,而劉鑫避而不見,種種行為足以讓一個人寒心絕望。

那些沒事閑著吃飽了撐的網友我不知道是何居心,是故意顯示出 世人皆醉我獨醒 的姿態嗎?你就算沒有一絲一毫的安慰,也不要如此刻薄吧。只能說事情沒發生到他們身上,這世界上從來沒有感同身受。

簡言之,

大家都知道江媽媽這樣做是不妥當的,

禮貌提醒是可以的,

但那些惡意謾罵的,

就他媽你們長嘴了是吧?


因為確實做得過頭了。

我很支持江媽媽披露劉的部分信息用於聯繫劉,但是直接把身份證號等非常詳細的信息直接公之於眾確實不妥。


總有這樣一群人 在遇到一個熱門話題時總喜歡與大眾唱反調來刷存在感或者說來博眼球。世界上的事情都具有兩面性 硬是要這樣鑽牛角尖 說起來貌似也有自己的道理 但是這種人這樣的行為毫無疑義 我不保證這群人中所有人都是這種想法 但是絕對有一部分人是這樣的 在江歌這件事情上根本不需要做到什麼拋開感性毫無感情的來理性分析 身而為人 請你善良


我覺得應該分具體的情況,一方面有的人確實覺得網路暴力已經在膨脹之下顯得畸形,告訴大家江母也是有違法行為的呼籲大家冷靜理智,第二類就是純粹為了藉此炒作自己把自己也引入一個輿論激戰的主角滿足自己虛榮心(參考近期的那個知乎貧困生)。這種可以不用考慮了純粹當個SB就行。第一類我覺得他們主要是呼籲抵制網路暴力理智看待整個事情,出發點雖好但是缺乏客觀的分析情況,殺人也有根據情量刑,憑什麼我揭發他人隱私不根據實際情況而來呢?直接譴責未免有些欠妥。(語言水平不行可能描述的不太好,將就著看看吧 )


江歌媽媽對法律不信任,在此過程中,以自己的「血償」認識衡量可能出現的法律判決和自己心理預期之間的差別。

於是她訴諸法律之外的「天理人情」,她是一個不止於使用司法手段追求個人訴求的個案。

這樣的事件,於個案而言,可能情有可原並真的合情合理。但在社會影響層面,絕對是在鼓勵對法律的不信任和「鼓勵個人復仇」。

在個人角度,我同情江母,認同江母。在社會角度,我絕不認同。


江歌是個樂於助人的好姑娘,江媽媽應該為有這樣的女兒感到驕傲。然而,如果我們只停留在懷念江歌、同情江媽媽、譴責劉鑫、痛恨兇犯的層面,我總覺得江歌這個好姑娘白死了。

對江歌最好的懷念也許是,願世間不再有第二個江歌。

江歌獨自在日本留學,劉鑫跟男朋友陳世鋒分手後,她收留了劉鑫。

江歌知道陳世鋒在糾纏劉鑫,第一反應是要幫助朋友,但她忘了一點:每個人在國外都是孤獨無助的,當沒有親人、朋友作為後盾時,平安是福,一定要避免麻煩上身,包括收留麻煩上身的朋友。

如果遇到女友被渣男糾纏,需要你幫助,你可以做這些事:

1. 陪她去住酒店,公共場所相對安全,而鄰居是靠不住的,不要去考驗人性,人性根本經不起考驗。

2. 鼓勵她報警、告訴家人,尋求更有力的支持。

3. 建議她暫時離開一段時間,從渣男生活中消失,給他冷靜期。

4. 給閨蜜經濟上的資助。

千萬不要讓她來你家留宿。江歌案是極端個例,但我身邊真有跟家暴老公鬧矛盾的女友,去閨蜜家留宿,結果她老公把閨蜜家的車砸了。

人要仗義,更要清醒。不要隨便可憐別人,甚至包括你的好朋友。因為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每個人都是從過去走到今天的。你的朋友要在挫折中成長,而不是躲在你的翅膀下乘涼。

久負大恩必成仇,這是人性。朋友之間可以有小利,但不要有大恩。

女生要牢記的第二點是,無論什麼時候,都要避免與男性發生正面衝突。

你要對自己的事情有擔當,對別人的事情有分寸;既要相信世界的好,更要明白江湖的惡;

要懂得女性無論事業多強、性格多剛,面對暴力時都是妥妥的弱勢群體,示弱認慫是智慧而並不丟人;命大於理,大於財,大於情,大於一切的一切。


刀沒砍在身上不痛。事沒生在己身不聞。大抵,不是蠢就是壞,亦或者兩者都有。


這不畸形。她本身觸犯了法律沒什麼好說的。不能因為她此刻的慘就為所欲為。不然這個世界就亂了,我們還要法律幹嘛?靠呼聲靠輿論去解決問題唄!


看來我是畸形的價值觀了,主要是江歌母親違反法律了,劉鑫沒犯法,中國沒有見死不救罪。。。


我有一個這樣的觀點

法律面前的弱者

在一定契機後

可以成為輿論上的領導者

而輿論 是對抗法律最佳武器

我姑且將題主所說的畸形

理解為一種貶義詞

我認為 題主所言

是一種詬病

是一種過分統一的看法

就是他是受害者 所以他做什麼都可以被原諒

他是兇手 他做什麼都不對

中國人有一種套路是這樣的

就算他xxxxx那也是另一個人先xxxxxx

很明顯 這是一種自我安慰

因為你知道他錯了 但你不願承認

你又無法無視 所以你選擇一語帶過

但把事情分開看

對就是對

錯了就是錯了

我們把事情聯繫起來

是為了更好的理解

但在判定上

還是要分開

才更為客觀

…………………………………………………………

這裡做一點補充

我認為存在即合理

這個合理是指合乎情理而非法

特別是當一個人背負著另一個靈魂的時候

他的選擇 都是可以被理解的

對於江母 亦是如此

雖然我本身不敢苟同她的做法

但我也絕不會去反對

同時 人既是理性又是感性的

我認為江母的確不對

但是,她的確收到了很大傷害

所以她的錯 可以被原諒 也可以被減輕

但是 不能隻字不提 甚至是無視


如果法律能夠懲罰劉鑫做假證 如果法律能在同居期間把劉鑫趕出去 那麼江媽也無需暴露劉的隱私 我只說 盡信法不如無法


剛在微博上面看到的,不懂日語不知道真假,但是這個大V是日本外科博士,他翻譯的也許很貼近了吧,難怪江媽媽和王記者都那麼篤定案件真相是無法反轉的。。。

勿怪幸

日本媒體日經business online作者北村豊上周5寫的關於江歌遇害一案的報道,說是援引日中兩國媒體的報道綜合而來的。不知道細節可信度有多少。據他說,陳是守在江歌和劉鑫家門口。兩人回家看見他,江歌立刻報警,說有可疑男子在家門前。陳隨即強拉劉鑫要他跟她走。江大聲呵斥。陳於是亂罵劉,並拉住劉的手試圖拖走。江插入二人之間阻攔。被激怒的陳掏出刀子威脅劉。劉嚇壞了躲進屋裡。陳試圖開門但門被鎖打不開。陳於是大怒轉身刺殺江。隨後逃走。網頁鏈接


什麼是「畸形的」價值觀?這是首先要定性的東西。先談有沒有,再談對不對,這個知乎的標準依然可以引申到這裡。如果題主不將「畸形」的定義以概念的形式具體寫出來,這個問題沒有討論的價值。


我不站任何人也不是專業的法律人士

我只是一個學語言的普通人,這件事我也不站隊

關注至今,今天宣判了更想說說我自己的看法

首先評論這件事前我希望大家都能問問自己「如果今天是我最愛的人被殺害我會怎樣」

這裡有兩個關鍵前提:最愛的人和被殺害

什麼叫「最愛的人」我認為:最愛的人是你潛意識裡心甘情願的單向輸出;你不會去換算這份愛平不平等,是他再怎麼傷害你你都無法真的記恨,他是你生存的意義,聽上去宏觀也很聖母婊,其實很簡單,看看自己,不可否認大部分人最愛的是自己

再說被害,無辜的死於非命。不等同於天災疾病和壽終正寢更不是死有餘辜

舉個例子一個正常放學回家的孩子被醉駕司機撞死,且不說這孩子沒闖紅燈也走在人行橫道更不是晚上,就因為小孩個子矮也沒看到危險降臨,但其實是這個司機本可以避免這一切。陳世峰也一樣,他本可以避免這一切。

我承認江母已經有些扭曲了,但是在指責她的時候那些所謂看不下去發聲的人,想想換做是你你能怎麼做?誰也沒有答案,正如誰都沒有審判別人的權利,更何況那些所謂「網友」是在真真實實的造謠傷害,那些惡劣的言辭不是指責,是凌遲

江母有錯,不可否認她太過極端,她不能平復這道傷疤選擇了反覆撕開的方法也要讓劉鑫試試血肉的滋味,對,她的方法錯了,她的所作所為是為了自己死去的骨肉,請問那些四處征戰的網路十字軍呢?為了什麼,所謂「正義」?

劉鑫恨她公布自己的信息造成自己一家人的困擾,沒有原因?她是當事人更是導火索!江母方法錯了,但是那群自以為是伸張正義的網路暴民手段恐怕更為惡劣,用骯髒的字眼、用禿鷲的刁鑽造謠江母是私生活混亂,用女兒的死亡斂財的婊子

所以是誰給他們的權利?江母人肉劉鑫他們就人肉每一個為江母說話的網友,算什麼?

不戴高帽,母親不是多偉大的身份,江母也不是英雄她只是個中年喪女的普通人,她壓根不在乎這些道理,這件事誰都不講道理,劉鑫沒有、陳世峰沒有、江歌更沒有,倘若世界真的那麼講道理江歌不會死、你們怪的無非是她傷害了劉鑫父母、家人,那江歌的外婆呢?那是不是在那些人眼裡江歌的外婆就可以理直氣壯聲討劉鑫到時候劉鑫就可以千夫所指?

我們都是旁觀者,我們都沒資格去指手畫腳;江母也許錯了,網路流民何嘗不是?

今日指責江母的人和昨日那些聲討劉鑫的人本質一樣 —— 提線木偶誰說的有理就站誰

不要以為自己是多麼標新立異的存在,也請收起那些自以為是的優越感

不要因為輿論方向去指責去傷害任何一個人,根本沒人給出這把劍,言論自由是在確認事實,擁有自我判斷能力下的言論自由,不是聽風就是雨的造謠

在我看來這群人打著正義的幌子做強盜的勾當,才是最應該指責的

圖中知乎用戶剛好我也關注,他只是旁聽庭審,義務呈現法庭的情況,基於事實沒有偏倚


通過江歌媽媽的各個行為,目前支撐她走下去的唯一理由就是為自己的女兒找到公道,一旦實現了,很大概率是江媽媽會跟隨女兒的腳步走了,考慮到這一點,曝光劉鑫全家的信息這個行為就很容易理解了,一個已經做好了命都不要的準備的母親,難道普羅大眾還站在局外去指責一個後半生已經沒有任何希望的母親了么?那些譴責辱罵江歌媽媽的人,我希望未來不要有一天你親身遭遇這樣的事情,到時候希望你也能平心靜氣的說一句你理解那個殺死你孩子的殺人犯以及那個親手鎖上唯一一條生的道路的人。

劉鑫,這個我完全不想稱為人的東西,我衷心希望有一天網路暴力可以殺死她,因為這是正義的暴力,它如同法律一樣,審判那些無良之「人」。


自私是每個人的天性,但若是控制不了它,那麼我們就會越過道德的底線。

江媽媽的做法從法律層面上講確實不對,但從道德上來說,我認為這是一個無助單身母親來自內心深處對這劉鑫的行為的譴責與痛斥。

不奢求去改變自私的本性,但請將其壓在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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