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大陸的規範字(非簡化字)和港台的差別這麼大?

注意,我們現在討論的是大陸的規範字,不是簡化字。我注意到,很多大陸的規範字和港台的"正體字"有或多或少的差別(所謂的異體字),例如:

強,強。減,減。為,爲(港)。鷄,雞(台)。裡,裏。群,羣。

等,當年規定規範字的時候,到底是出於一種怎樣的考慮才選了這些字的,或者說和港台的"正體字"相比,哪個更"正統"一點?


陸標繁體是在傳統漢字的基礎上,經歷《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用字依據)和《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寫法依據)形成的。

在敲定正異體規範的過程中,主要是「社會通用性」和「書寫複雜度」的權衡。

所謂 「正統」 並非主要考慮的目標,而且 「正統」 的標準也分字源上的正統和傳承上的正統。這裡就不展開了。


其實仔細來看這個問題是有問題的……題主應該說的大陸範圍內特殊情況下採用的繁體字(比如一些教材和專業書籍中的)吧?我們現在用的簡化漢字的標準是《通用規範漢字表》(2013),所以我們提到大陸的「規範漢字」其實就是簡化漢字。

這個說來話長了,我就提一個情況。

由於漢字有著複雜的造字用字體系(對我說的就是六書)和二維的布局(你看群和羣就理解)等原因,漢字早在甲骨文時代就是「隨便寫寫」的,一個字有幾副不同的臉孔實在是再正常不過(不光漢字結構,包括甲骨文的讀寫順序都是亂的,有的從左往右有的從右往左,學起來時候特別糾結)。歷代gov都頭疼啊,這麼隨心所欲的寫法,實在是影響交流誒,咋辦咧?秦皇就想了個法,叫書同文,「你們以後再這麼亂寫,就是非法的!」

但是咧,廣大人民群眾是控制不了寄幾的,異體字依然是非常興盛。比如龍門二十品(魏碑楷書)里,光「為」字的寫法就好幾個。這一點孔乙己上大人就非常有心得,哄小孩時候張口就是「這個『回』字有四種寫法,你識得唔識得啊?」

然後呢,中國上下五千年,gov層出不窮,各個gov規定的「正字」體系各有不同就很正常啦。中國現在只是在同一個時間平面出現了若干個相互間相對獨立的gov,北京和台北、港澳各自規定「合法的漢字」,選用的字形有不同也就很正常啦,要再算上新加坡等gov,漢字寫法更多。

有的人認為只有港澳台的漢字才科學正統,大陸漢字是「殘體」,這也是不科學的,從上面的描述中我們可以看到,大陸方面別說是繁體字系統,就算是簡體字系統里也有很多漢字是相當有歷史淵源的,除非要廢掉一切現行寫法,推行甲骨文金文,不然還真沒法說哪家「正統」。我也是學過幾年文字學的,沒怎麼聽說過學界強調「正統」的概念。

我就隨便講講,漏洞估計也多得很,想深入了解的話,以「異體字」「俗體字」等關鍵詞去檢索,就ok啦~


大陸取用的漢字一般從俗,台灣的是所謂的正俗兼顧。香港的似乎是人有我也要的心態,拿台灣的過來左修右修亂弄的一套,準則呢…是沒有的。

説一下現象:

香港和台灣標準都是「為」,但國家通用規範漢字表裡面以「爲」為繁體。

大陸取「強」通行體,台港取「強」。「強」符合《説文》的解釋,但不太符合文字實際來歷。

還有「姦」「奸」「游」「遊」「併」「並」港台有嚴格分工,大陸是併進「奸」「游」「並」了。

「著」「著」台灣不分只留「著」。

「沉」「沈」香港標準本來不分只留沈「」,但沒有群眾基礎,2007 年就拆了。「弔」「吊」也是,本來只有「弔」。

「宂」到現在還是香港標準,但也沒有群眾基礎。陸台以「冗」為正。

港台取「卻」「腳」,是按《説文》篆形隸定再類化的,實際上聲符是「去」,大陸取「俗體」作「卻」「腳」,恰恰較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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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正體」「俗體」,也要看標準。某朝代的「正體」可能是上一個朝代的「俗體」。一般而言「俗體」是後起的,是「正體」上演變出來。但隨著甲骨金文的了解日漸增加,發現不少「俗體」更接近甲骨金文,來源甚至比「正體」遠古。當然,有些只是碰巧同形而已。


自己已經不用了,還要去強制規範,你的目的是什麼呢?本身從理論上來說就是有問題的。這隻能說明了大陸在語言政策上的無理與霸道。


大陸對於漢字都是取從簡從俗者,而不是所謂從源從「正」,港台則相反。

取字理念不同。


如果說現行大陸規範漢字是文字改革爛尾工程(Version 0.2.2)的話,GBK「繁體字」就是爛尾工程的前期工程(Version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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