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能找到一個從屬於本身的集合?

Why we cannot find a set A such that A belongs to A?

如何證明 A屬於A 是錯的?

我其實是想證明

forall x left( x
otin x
ight)


利用正則公理:?x(x≠?→?y(y∈x ∧ x∩y=?))

假設x∈x

構造集合{x}

則x∈x∩{x}

則x∩{x}不空

與正則公理矛盾

故不存在x,使得x∈x

習題:

證明:不存在集合x,y使得x∈y且y∈x

大多數集合論都是有正則公理的,比如說ZF(ZFC),NBG(裡面的是類的正則公理,而集合要證明不存在x x屬於x又是另外的公理了)

可以稍微地說下正則公理是怎麼來的。(以下是我的臆測,就當作是民數好了)

其實這個問題歸結起來就是「超集合」問題。

什麼是超集合問題呢?

就是問,是否存在一個無窮集合的序列:

……x3∈x2∈x1∈x0

例:

……x∈x∈x

……x∈y∈x∈y

數學家是不想承認這種無法構造的集合的。

於是就說這種集合序列不存在,

或是說對於所有這種集合的序列,有最大元xn。

正則公理揭示了從屬關係更本質的性質:集合是有層次的。

(我們知道,集合論里的集合是由空集和「括弧」一層一層構造出來的,多一層括弧就高「一個等級」)

但是這種公理在形式化語言中更難表達,用起來或許會更麻煩。所以一般採用另一個表述:

?x(x≠?→?y(y∈x ∧ x∩y=?))

可以不嚴謹地說明下

x∈y,就說明了x比y低一個層次。

y里必須就必須有比y更「低級」的東西,也就是存在x至少比y「少一層括弧」,於是就有x∩y=?了


其實這是因為羅素悖論。

為了跟其他答主不一樣,我就說一下為啥要存在正則公理。

如果正則公理不存在,那麼我們對於任意集合,他們可以包含自己或者不包含自己。

那麼,我們可以建立一個集合 A = { S | S 
ot in S} ,也就是說,A 是由不包含自身的集合組成的。

於是問題就顯而易見了,A 包含不包含自己:

  • 如果 A 包含自己,則 A 是包含自己的集合,則 A 不應該包含自己
  • 如果 A 不包含自己,則 A 不是包含自己的集合,則 A 應該包含自己

這就是羅素悖論。

於是數學家們只有兩種選擇:

  1. 集合不能包含自己。
  2. 集合必須包含自己。

顯然 (1) 更加簡潔,而且兩個公理體系同構。於是。。。


推薦閱讀:

怎麼算出一個數的算術平方根,要求筆算?
請問該如何理解群的作用,軌道穩定子定理和西羅定理呀?
怎樣用尺規作圓的外切正五邊形?
數系中像自然數、整數、有理數、複數等等,都有字母表示,為什麼無理數、虛數沒有字母表示呢?
度量空間 (metric space) 與測度空間 (measure space) 的關係?

TAG:數學 | 數理邏輯SymbolicLogic | 集合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