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能找到一個從屬於本身的集合?
01-05
Why we cannot find a set A such that A belongs to A?
如何證明 A屬於A 是錯的?我其實是想證明forall x left( x
otin x
ight)
利用正則公理:?x(x≠?→?y(y∈x ∧ x∩y=?))
假設x∈x
構造集合{x}則x∈x∩{x}則x∩{x}不空與正則公理矛盾故不存在x,使得x∈x習題:
證明:不存在集合x,y使得x∈y且y∈x大多數集合論都是有正則公理的,比如說ZF(ZFC),NBG(裡面的是類的正則公理,而集合要證明不存在x x屬於x又是另外的公理了)
可以稍微地說下正則公理是怎麼來的。(以下是我的臆測,就當作是民數好了)
其實這個問題歸結起來就是「超集合」問題。
什麼是超集合問題呢?就是問,是否存在一個無窮集合的序列:……x3∈x2∈x1∈x0
例:
……x∈x∈x……x∈y∈x∈y數學家是不想承認這種無法構造的集合的。
於是就說這種集合序列不存在,或是說對於所有這種集合的序列,有最大元xn。正則公理揭示了從屬關係更本質的性質:集合是有層次的。
(我們知道,集合論里的集合是由空集和「括弧」一層一層構造出來的,多一層括弧就高「一個等級」)但是這種公理在形式化語言中更難表達,用起來或許會更麻煩。所以一般採用另一個表述:
?x(x≠?→?y(y∈x ∧ x∩y=?))
可以不嚴謹地說明下x∈y,就說明了x比y低一個層次。y里必須就必須有比y更「低級」的東西,也就是存在x至少比y「少一層括弧」,於是就有x∩y=?了其實這是因為羅素悖論。
為了跟其他答主不一樣,我就說一下為啥要存在正則公理。
如果正則公理不存在,那麼我們對於任意集合,他們可以包含自己或者不包含自己。
那麼,我們可以建立一個集合 ,也就是說,A 是由不包含自身的集合組成的。
於是問題就顯而易見了,A 包含不包含自己:
- 如果 A 包含自己,則 A 是包含自己的集合,則 A 不應該包含自己
- 如果 A 不包含自己,則 A 不是包含自己的集合,則 A 應該包含自己
這就是羅素悖論。
於是數學家們只有兩種選擇:
- 集合不能包含自己。
- 集合必須包含自己。
顯然 (1) 更加簡潔,而且兩個公理體系同構。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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