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涉抄了還是那麼理直氣壯?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抄襲已經讓原著粉怒不可遏了。為什麼還是有這麼多的唐七腦殘粉維護?在我國,耽美小說就不能有著作權了?錯誤因為搬上了電視就不是錯誤了?《三生》和《錦繡未央》抄襲得令人髮指,為什麼抄襲者還是能光明正大的賺錢理直氣壯的說自己是原創?
在中國,著作權到底算什麼?難道我們的孩子,也要被灌輸——「抄襲就抄襲唄,好看就行」、「抄襲又怎麼樣,它都上電視了。」、「每一種東西都會抄的吧。」這種思想嗎?搞不懂。真的不懂。
20170725更新:放一篇我的反抄襲相關文章的鏈接,文中還提及了戀童癖。有興趣的可以去看看
https://zhuanlan.zhihu.com/p/28083756
瀉藥。先表面立場,反抄襲,並且對抄襲作品的衍生作品不抱任何好感(比如影視劇廣播劇cosplay等等很多)。
下面從幾個角度來回答題主的問題,我估計寫到最後會忘了題主在問什麼,天馬行空了,提前說聲抱歉(手機碼字,格式不對請見諒):
從法律的角度,我身為一個吃法學飯的人,面對三三十桃的抄襲,想先長嘆一口氣。目前我國法律和相關政策還沒有完善到能徹底合理解決這個個案的程度。涉及因素有很多,第一,比如舉證問題,是呀是有調色盤,可是調色盤的說服力有多大?鑒定抄襲與否的法律標準是否真正客觀?想勝訴就真的很難。(後面還要說關於勝訴之後的問題)。第二,比如原作是耽美小說,並不是說耽美小說不受法律保護,而是保護力度基本弱到不能再弱,再怎麼說,法律不能和當前政策相悖吧?耽美作品搬上熒幕的困難程度就是政策的具體提現。耽美作品當然值得法律保護,然而法律可以選擇是「小保護」還是「大保護」,選擇的標準就是當時的文化政策。第三,再比如著作權案在現實中的勝訴率和賠償問題,總結一下就是,和解撤訴率高,訴賠比低(判決賠償數額與原告主張賠償數額之比),賠償數額難以客觀化,(這是一篇法學論文里的數據的觀點,我截圖但了傳不上來,此處直接引用,文章題目是《著作權損害賠償客觀化的困境及其突破》作者張立新。)這個數據其實很能解釋大風刮過決定不起訴唐七的原因,可能有部分原因是通過法律解決其實基本達不到懲罰抄襲者為被抄襲者鳴冤的目的:要麼和解,那等於大風刮過認輸對吧;就算不和解,就算判大風勝訴,唐七賠償,然後呢?先不說賠償的數額是不是在客觀上能夠給大風一個合理的交代(也就是唐七抄襲賣版權賺的錢,通過三三十桃賺的錢,有多少賠給了大風?又怎麼計算罰多少能夠起到懲罰唐七的作用呢?),這個賠償金,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么?唐七粉絲會鬧吧,你們也不是沒見過唐七粉怎麼閉眼洗白他們愛豆的,給大風造成的二次傷害,難道是勝訴能承擔的代價么?好這些都不說,就算大風勝訴了唐七也賠錢了,她要是拒不道歉呢?咱們21世紀的「中國文壇」不是沒出過這種賠錢不認錯然後現在繼續抄襲拍電影賺錢的「作家」商人吧?那麼後果就相當於唐七拿錢砸在大風的臉上嘲諷「不就是錢么,當是我賺點兒錢打賞你了,但我就不認錯,你還能拿我怎樣啊?」。眾所周知,真正的文人,都是有些許清風傲骨的,大風收到了賠償金,會很開心?會覺得自己的冤屈得到了申訴?所以說,法律,從來就不是萬能的。法律只是道德的最低底線,所以它能保護的範圍和限度真的很有限。況且,法律維護的公平正義,並不是完全與這個世界的公序良俗、與人們心中的那桿秤齊平的,就更不用說現在很多人心裡的秤已經需要校準了。法律管不了吧?大風決定不起訴吧?所以唐七不就能挺起腰板理直氣壯了么?唐七關於這個抄襲事件的發言,以及之前關於抄襲事件她的態度的很多黑料,都足以看出她的肆無忌憚,有興趣去網上能搜到。
法律的原因我暫時就想到這些,後面想到了還會更新。下面想從法律以外的想法說說抄襲事件(我個人覺得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爵跡和三三十桃)以及他們對社會造成的影響。敬告:下面的話戾氣特特特特特別重,不想看的直接退出去,不接受關於語氣態度的反駁。
正如之前說的,法律沒辦法徹底維護被抄襲者的權益。除此之外,法律解決不了的更嚴重的事情是這個社會的主流媒體和社會大眾對抄襲這件事的無所謂和放縱。正如題主所言,類似「抄襲又怎麼樣」、「抄襲的好看也是本事」,還有「要是不抄襲還沒人知道這個作品呢」這種扭曲的價值觀已經泛濫成災,這些觀點被大部分所接受,並且一定會影響到他們周圍人對抄襲的看法尤其是未成年人。「教壞了孩子」?不,他們自己就覺得這不是「壞事兒」,又何談「教壞」?也許30年後孩子們會排擠那個反對抄襲的孩子,覺得這種人可真是奇葩,也說不定吧?為什麼社會如此縱容抄襲?因為反正沒有傷害到他們的利益,反正看的電影即使是抄襲的只要演員顏值高劇情夠吸引眼球,就達到了「娛樂放鬆」的目的,對他們來說,「又不是吸毒嫖娼,只是看了個抄襲作而已,有啥大不了的?誒?好像還挺好看?這個作者真有本事,抄的還能抄這麼好呀!」
另外還有一部分明星粉音樂粉,就是衍生作品的粉絲,鑒定地抱著「我們只是看我們家愛豆/歌好好聽,我們不管抄襲不抄襲,你們知道他們演戲/作曲/唱歌有多努力么」的想法毫不動搖。我想說,這樣的洗白很沒有意思,你們家愛豆不知道這是個抄襲作品?爵跡和三三十桃的抄襲風波不是一兩天,也不是只被拉出來過一次,你們家愛豆要是毫不知情,我也只能唱「該配合你演出的我視而不見」了…他們知道這是抄襲作品。去投資立項、去接戲、去為他們寫歌唱歌等等,是為了什麼?當然是經濟利益啊,還能有什麼?所以他們再怎麼努力,也是幫凶吧?沒有他們的推波助瀾,三三十桃能被拍成影視劇?因此我個人的觀點是,抄襲作品的一切衍生作品,因為抄襲而被拉出來罵,都不值得任何同情。套用一句爛俗的話: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如果我原來喜歡的演員參與拍攝抄襲作品,我一定會立刻脫粉。追星,希望你們理智,有原則,不忘初心。
說實話,我2013看的三三十桃,那時候覺得超好看,看了好多遍。後來知道是抄襲,查了以後去看了原作桃花債也確定是抄襲,立刻粉轉黑,立刻。我覺得很噁心,像吞了一盤蒼蠅之前還以為是什麼美食一樣噁心。並且真的也覺得桃花債很好看,很精彩,三三十桃的抄襲毀了桃花債的清新感。
你們看,大家都覺得抄襲無所謂啊,還各種蹭三三十桃的熱度啊,連最高法的公眾號發的某省法院的文章標題都蹭過呢。在微博上看到過幾個反抄襲的?評論里提起抄襲被刪過的有多少?既然如此,那唐七和三三十桃相關製作者為啥還不能理直氣壯呢?全世界的大部分人都在為他們撐腰呢。
那些覺得抄襲無所謂不是什麼大事兒的人,還有就是,他們不太明白,取而不問是為偷,不問而取是為竊。一部作品經過千辛萬苦誕生,如同作者的孩子。抄襲者偷走了他們的孩子,還把這個孩子當搖錢樹賺錢,甚至還會為了賺錢打斷孩子的腿或者把孩子賣到妓院,這和我們看到的街邊乞討的殘疾小孩,其實是一個道理。原作者錐心泣血。你們覺得拐賣兒童該一律死刑,卻對抄襲無動於衷,只是因為你們自己沒有費心寫過一部作品吧?(這裡不是說抄襲的該死刑啊,只是類比兩件事而不是兩件事的結果,不要偷換概念)。
我身邊有太多人(準確來說是大部分人),對三三十桃和爵跡錦繡未央的抄襲知情並且無動於衷或者死忠粉。關係好的,我勸說過,甚至可以說極個別重要的人是很費勁地勸說過,基本無果,最多是不在我跟前提起相關作品。大家都是成年人,為什麼我要改變我的價值觀接受你的價值觀呢?至於不熟的,我看到他們追捧抄襲作的衍生作品,只有無視。不做深交,他們的跟風也好真喜歡也好,我除了無視還能怎樣。
曾經我也很天真地在微博和b站上認真勸過粉絲回頭,惹了一身騷。不是我口才不好,而是人們總有為了維護自己極其喜愛的人或事物而不顧邏輯去反駁一個陌生人的本能。有很多人,心裡是沒有一條不能越過的線的。到後來我就放棄跟他們撕了。
我能做到的,只有,以後我的孩子,我一定會,讓TA跟我一樣反對抄襲的。
關於抄襲的群體效應,我們改變不了他們,我們只有不改變我們自己,讓我們的孩子不要被他們同化。力量確實很微小,但是如果我們這樣的人能堅持下去,也是對原創作者一點點小小的安慰吧。就像我之前在知乎上看到一個答主說的「對所有喜歡三三十桃的人說,謝謝你們喜歡桃花債」,我們沒辦法為了這件事做什麼真正有用的事兒,至少不要讓自己為這個事焦心得,用抄襲者和相關粉絲的錯誤來懲罰自己,還不如對無知者不屑一顧地施捨自己的憐憫,對吧?
啊小透明寫了快兩個呢,感謝你們看到最後,有點混亂我知道,也還有很多想說的不知道如何表達。以後想到了再說吧。要是方便的話,麻煩點個贊吧,我寫到眼睛睜不動啦給我點兒小小的鼓勵射射。
按個爪印,回頭到宿舍了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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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來了,首先謝邀。
題主你緩緩,光生氣無濟於事,我們還打算與他們打持久戰呢。
對於這個問題,目前可以認定的事實包括:
⒈唐七公子言情小說《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抄襲大風刮過的耽美小說《桃花債》。
⒉大風刮過決定不起訴唐七公子。
這兩個事實決定了作為讀者的我們只能在旁邊吃瓜,而什麼都做不了。因為只要大風不起訴,那麼在法律上,就無法認定其抄襲。不論唐七是不是抄了抄了多少、哪怕是她全篇複製粘貼只改了角色名字,作為讀者的我們根本無法主張其侵權,只能通過網路在輿論上聲討她。
如今唐七抄襲的事鬧的那麼大卻依舊逍遙地數錢,雖然如今看是壞事,長遠來看,未必不是好事。因為大家的版權意識已經在逐步覺醒了,作為一個典型的反例,只要網上鬧一次有關抄襲的事,她和秦簡就會被掛一次,也會有更多現在不明白以後會醒悟的人,加入反抄襲的行列中。反抄襲的聲音將越來越大,大到所有人都無法忽視。總有一天,抄襲者就會像過街老鼠般人人喊打,甚至會被踩死丟到垃圾桶里,永遠無法翻身。
我反抄襲,我會堅持到底。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來重複一下幾個問題。
①耽美的受眾層面遠不及言情。實際上我自己也是讀了4s將近兩年才知道它是抄襲的,甚至我初到反抄襲吧的時候甚至沒看到關於它抄襲的帖子,部分人還在討論關於唐七文風模仿算不算抄襲。(當然現在影視劇出來了之後,捎上各路神仙熱度有了也有很多人知道了)②我國的相關法律制度還不完善。關於它是否抄襲在某些人眼裡還沒有定論,他們判斷有無抄襲是通過否定調色盤和「法律裁定論」,但實際上有多少個作者會願意耗時耗力的去打官司。甚至有時贏了官司也不討好,就是翻拍電視劇也得帶上他的名字。再說了,你本人不告,別人還得提防他,出了cj這個先例總有些想說話的人害怕了吧。賠錢可以,道歉認錯什麼的,你看有幾個有好下場的,被噴完一通之後退圈還得被人挖出來鞭屍。③4s能搬上大小熒幕,是原著粉決定的,它能火起來,是路人和營銷手段決定的。昨天看了文娛後台的文章http://mp.weixin.qq.com/s/gMStIcu7wVNgXiGrkgyD-g總有人說反抄襲就是蹭熱度,我個人並不完全反對。你以為尋找前世之旅下面沒人喊抄襲,錦繡未央下面沒人喊抄襲嗎?
一部撲街得無聲無息,一部雖然有一定的熱度但絕對不及4s(不討論數據注水問題),請問你們自己關注這些劇了嗎?就許銷贓的打廣告,不許幫忙抓賊的喊聲?這是什麼道理?我沒聽過。說反抄襲是因為熱度才黑,你們又不是因為熱度才看見反抄襲做了什麼嗎?每一個反抄襲者都是憑著對原創的熱愛和自己的良知去堅持下去的,煩請各位還能醒過來的站在每一個被抄襲的原創者的立場衡量自己的選擇。
是你在選擇這個世界變得如何。因為有市場,有腦殘粉願意買單。恕我直言,在天朝當今市場環境下,我還真的是看不見什麼希望。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都是一群孩子可不就覺得理直氣壯么
誒哎-怎麼說話呢,讀書人的事,能叫抄么?要說借鑒,借鑒懂么?人家不理直氣壯,怎麼對得起那些不在乎她是不是抄的,「我不管我不管我們愛你嘛」的真愛粉呢?從小學開始語文老師就教你,要懂得借鑒,開篇要怎麼怎麼樣,結尾怎麼怎麼樣,都有前人寫好在那,稍加改動就是你的。切不可頭腦發熱去原創,你以為你是誰?幾斤幾兩?你原創能得幾分?照著寫就能得高分的事,你不借鑒你是真的傻!——作為剛高考完的愛寫作學生表示,這是很多語文老師的無奈,也是絕大部分學生的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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