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公司請明星做代言人會讓消費者買公司的產品?
在我看來,某家公司給某位明星一大堆錢為樂當"代言人"一點不讓我想去買他們的產品。對我來說,那個明星只是為了錢而已,並不代表這個產品有多好什麼的,除非這個明星和產品有一定的關係。但是大部分請來做代言人的明星和產品一點關係都沒有,比如范冰冰為空氣凈化器做代言人。
難道我和大眾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很不一樣?什麼樣的人看了廣告上有明星代言就張買?有多少人會受明星代言的影響?大家為什麼不能意識到這是公司和廣告商在給你洗腦,忽悠你?
竟邀一些沒營養的
就不說曝光觸達記憶等等就說一點
張小龍說一個產品很牛逼,你會不會去查去用喬布斯呢?斯皮爾伯格呢?蓋茨呢?把這些大神替換成明星,明星就是普通人的大神不要用個人價值觀去判斷大眾拿OPPO,vivo舉例,因為這倆老愛請明星為手機帶鹽。文科班,花痴妹子多,有錢的買iPhone,剩下的OPPO,vivo居多,至於為什麼。要知道妹子是一般不會去對手機牌子或者手機有多了解的,對他們而言呢,用的好,能用就行,又因為他們經常討論明星了,經常會討論自己喜歡的明星又給誰帶鹽了,所以經常會討論到OPPO,vivo這倆貨,看到這倆手機挺好看的,就買了,用著也還行,就推薦出去了。所幸OPPO,vivo也不是太爛,能用。
所以坊間流傳出一句話,:OPPO,vivo騙無知少男少女的
所以,有時候做的東西不太爛,再請個當紅小生做廣告,你這東西說不定銷量就上去了,不要忽略粉絲一傳十十傳百的效應啊!我看賽車上面那些廣告,看了就有一種購買的衝動,比如說萬寶路,倍耐力,殼牌,古夫,馬提尼,紅牛,怪物能量,555,樂富門之類,想起賽車就會想起上面的廣告,我想明星代言也是這個道理
課上學過, 叫halo effect. 大概就是人會把對於事物某個方面或特製的好感延伸到事物的整體, 從而產生一種bias.
還有就是借明星的影響力造成brand/product name recognition, 類似於mere exposure effect, 就是說人們會不自覺的對於熟悉的東西產生一種preference.
廣告的作用就是反覆出現在我們的視野,比如腦白金的廣告,總是在新年之前加大力度投放,「今年過節不收禮,收禮只收腦白金」,當你有需求送禮的時候腦海中會浮現腦白金的廣告詞,這時貨架上的禮品有兩個種類,1. 腦白金 2.其它。請明星代言同理,比如說某毯星代言一塊洗腳布,在你逛到超市的貨架時,看到洗腳布就會想到某毯星。關聯記憶,比如毯星代言的洗腳布對於你來說沒有需求,那麼你無意間看到一次毯星代言的洗腳布,當毯星反覆出現在什麼奔跑吧?嗶快樂大?嗶這類高質量的科教類記錄片中時,你也會在腦海中浮現洗腳布這個產品。
同樣,明星代言並不是只賺廣告費,好的產品跟明星是相互提攜的(不知道用什麼詞合適,將就著用),比如某當紅小豬肉代言某大牌編織袋,大牌編織袋屬於高端的編織袋,平常人去菜市場買菜見到這種編織袋都抬不起頭來,那麼問題來了,這種編織袋會反襯當紅小豬肉的氣質,當紅小豬肉會跟豬圈裡的小豬嘎嘎區分開來。
我記得曼昆《經濟學原理》里對此有一個解釋:請明星代言這件事本身和產品質量沒有任何關係,但這是一個信號。
具體說,消費者看了廣告之後去買這個產品,如果產品質量好就會接著買,如果產品質量差就不買了。所以產品質量好的廠家從廣告中得到的收益更大,於是就能支付更高的廣告費。所以廣告費付得越多,產品質量越高。
至於這是哪個經濟學家在哪篇論文中提出來的,我就不知道了。
你同事給你介紹一產品,你是不是會留意,甚至很有可能買。
甚至有時候這同事也就一般關係。甚至可能是你不太喜歡的同事。
所以朋友圈到處是面膜,羊奶粉,櫻桃。。。
心理學上叫什麼我不知道,反正熟人介紹的你會覺得可靠些。
明星也是你認識的人,雖然他不認識你。不過也好過一推銷員吧。所以效果類似於你朋友介紹。
要是依靠熟人給顧客介紹,那就是安利甚至傳銷了。但不是所有產品都適合這套的。
所以請明星還是很好的營銷手段。不管這個明星有多真誠什麼的假設:
1、市場上的產品分為「好」與「壞」兩類;2、顧客在購買時不能將兩類產品區分開來,只有使用過才知道誰好誰壞;3、廣告能有效吸引消費者;4、一旦被發現是「壞」產品,廣告就起不了作用了;5、廣告費用很可觀。在這些條件下,生產「好」產品的公司有激勵去發布廣告,以將自己與「壞」產品的產商區別開來。好產品通過廣告吸引到消費者之後,消費者發現它是好的,從而很可能成為回頭客。所以廣告給這類產品帶來的效益高。
而壞產品的產商則沒有動力投廣告,因為投入一大筆錢之後,雖然能騙到消費者,但是騙不了第二次。所以廣告給這些產商帶來的效益很低甚至為負。
這樣一來,好產品的產商才會投放廣告。廣告就給市場傳遞了信號,將好與壞兩類產品區分開來了。這一結果更強化了第三條假設。一般來說,企業做廣告是為了塑造企業形象,加深品牌定位。定位好了,銷量就上去了。
給明星錢請其作廣告,第一是該明星符合品牌或產品的形象氣質,起到強化作用,更好地進行定位;
其次可以利用明星自身的社會效應帶動產品銷量,比如一些女性產品請鹿晗代言,銷量一定會漲的……
題主寧願去買技術企業的產品,是因為你在這類型企業的定位中,他們也絕不會亂請一些娛樂明星來摧毀像題主這樣的目標顧客的信心。所以找不找明星是企業自己的戰略選擇。
但個人認為,請符合產品定位的明星來代言真的是一個絕佳的選擇。畢竟不同的明星不同的氣質複合了不同的需求啊:)關於這個問題,應該考慮的是認知路徑吧……
當然,關注度等因素將會決定一個人採取什麼樣的認知路徑……
實驗顯示,兩種認知路徑的模式下,證據質量對於信念形成的影響是完全不同的……
中心路徑是強證據增加認可度,而弱證據降低認可度的認知路徑(光環效應本質上仍是一種弱證據)……
而邊緣路徑是強弱證據均同等地增加認可度地認知路徑……
對於正在使用邊緣認知路徑的人來說,明星代言和專業論文對於信念形成的效果是一樣的……
商業企業的決策中心是利潤,要尋找到把人們的切實需要與該產品聯繫起來的專業論文是成本更高的選項,並且專業論文也不方便簡單快速的重複以強化認知……
=======================某些答案真的是槽點滿滿啊……消費者整體基本是理性人。消費者嘗試他們從廣告上看到的產品是完全理性的。理性人認為「公司花了那麼多錢為它做廣告,看來它對這空氣凈化機真的很有信心」。
這個答案的作者真的知道「理性人」是啥嗎?……
假設:
1、市場上的產品分為「好」與「壞」兩類;2、顧客在購買時不能將兩類產品區分開來,只有使用過才知道誰好誰壞;3、廣告能有效吸引消費者;
4、一旦被發現是「壞」產品,廣告就起不了作用了;5、廣告費用很可觀。
然而第一個假設就很蠢……把商品如此簡單的區分成「好」與「壞」兩類……這是在反駁「商品質量」的定義嗎?……
而且如此簡單的認為「商品質量」不會因為廣告而改變,這也是有問題的……存在消費外部性的情況下就未必如此……不會因為廣告而改變的,是商品的「內在質量」,而不是「質量」……一般來說,企業做廣告是為了塑造企業形象,加深品牌定位。定位好了,銷量就上去了。
給明星錢請其作廣告,第一是該明星符合品牌或產品的形象氣質,起到強化作用,更好地進行定位
然而,問題在於,被購買的是產品,不是企業……「企業形象」這個概念本身是愚蠢的……因為這個概念的構造(以及用這個概念來解釋廣告效果)忽略了一些更重要的東西,那就是廣告產生的效果究竟是什麼……在需求曲線上來說,是提高了本產品的需求曲線?還是降低了競爭產品的需求曲線?……
進一步討論的話……我必須指出,這個問題實際上不應該用經濟學來解釋……因為經濟學的基礎和核心是用人類行為的規律來預測人類行為……但作為解釋來說,這樣的解釋是不夠的,甚至可以說是一種循環……因此一般經濟學家碰上這種問題,要麼憑藉日常生活經驗和直覺給出一個猜測,要麼去詢問心理學家,而哪種做法比較合理可以說一目了然吧……一個花很多錢請無關明星做廣告的產品我肯定不會去買. 因為每個產品都是有成本的,廣告費高了花在產品上的錢肯定就少了, 會導致質量問題.
有很多時候你暫時不需要一件產品,但是這些廣告代言卻在你的腦子裡先入為主了。對商家來說明星的價值在於辨識度高,哪怕你不認識這個產品你往往也認識這個明星。那麼當你需要的時候就會順著這個線回憶起來。
我的想法是:如果我喜歡這個明星,我就會希望他很有名,能接很多活兒,那他代言了這個產品,我就會傾向於優先考慮這個產品,讓公司感覺到這個明星很有商業價值,那他接的活也會變多~
不過身邊也有些迷妹是因為附贈愛豆日曆畫報之類的買的就是明星效應啊。是諸多marketing methods 的一種。其他比如slice of life.(lifestyle) scientific evidence.
但你畢竟看眼熟的人打的廣告更易記住產品,儘管你知道並沒有品質的保證。
主要是讓人放心。代言的意思是,合約里規定這明星公開場合中要用該產品。
卧槽,我們就覺得明星和我們用一樣的產品,放心。純是一種精神作用。
至於某些韓粉,想買一籮筐該產品來應援自己的嘔吧,就另當別論啦。這是把明星當做精神drug來催眠消費者了。代言人身上有符合該品牌代表的企業文化、確定自己產品的定位。
有的企業是利用代言人身上的熱門話題、給商品帶來溫度;有的企業利用代言人身上的一些好的品格、讓人放心;
有的企業選擇代言人是確定了產品和代言人身上的氣質以及所代表的消費群體、精分市場。
個人認為請一個關注度高的(當紅的)明星去代言主要是吸引一下公眾的注意力,這樣雖然我不打算買這方面的產品但我會知道這個牌子,這樣當我要買的時候會把這個牌子列為考慮對象,而且找那些需要砸錢很大牌的明星似乎給了公眾一個這個牌子做的比較成功才請的起的心理暗示。
1 .粉絲效應。偶像明星的狂熱粉絲會買帳。2.在對此類產品不了解的情況下,有的人會認為此產品是大品牌。大部分人還是相信「名牌」的。
請明星代言的潛台詞就是如果你用了這個東西you can be me or 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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