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有核國家交惡,一方怎樣判斷來自對方的導彈是否裝載了核彈頭?怎樣判斷是否需要在導彈落地前進行核反擊?

感覺大家的回答。針對大家的回答,我是否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一旦一方使用彈道導彈攻擊對方,則會被對方認為是核攻擊,對方會立即啟動核反擊,雙方會一起完蛋,所以除非極端情況,雙方都不會使用彈道導彈攻擊對方。

那麼是否可以接著推導出以下結論:

假如中美開戰,美國會吃准了中國不敢使用洲際導彈,美國就可以使用常規兵力(航母戰鬥群等)對中國攻擊。中國的常規兵力基本上可以認為是要吃虧的,而彈道導彈又不能用,於是中國並沒有有效手段攻擊美國本土。美國是肆無忌憚的,中國短時間內可以使用的招數是不多的。於是中國的彈道導彈只能在生死存亡之際使用,對於常規戰爭是沒有威懾力的?

如果以上結論為真,那麼常規兵力佔劣勢的乙方,怎樣改變這樣的情況?


一方怎樣判斷來自對方的導彈是否裝載了核彈頭?

方法大概可以分為兩大類,直接依賴觀察的「直接判據」,以及依賴推理的「間接判據」。

所謂,依賴直接觀察,也就是通過各種技術手段(軍控核查術語中也稱「國家技術工具NTM」),進行判斷————它們的根本依據在於:核導彈系統與常規導彈系統的運作模式是不同的。

比如說,核導彈系統的單位一般需要有就近配置的核彈頭儲存點。

下面這些例子來自與古巴導彈危機中美國對蘇聯陣地的照相偵察。

比如說特別的安全防禦安排與土層覆蓋。

或者說半地下設施。

還有可能需要用特殊的彈頭運輸車。

碼頭上的就是彈頭運輸車,準備撤回蘇聯。

並不只是蘇聯有中程彈道導彈的核彈頭運輸車。

(既然有彈頭運輸車,也就可以追蹤其特殊的後勤安排,並了解其彈頭下放的演習模式,對「核/常」進行判斷)

還有日常部隊的訓練,特殊的戰備/防護/通訊/安全/人員制度,都足以把核力量與常規力量區分開。

況且,在導彈的開發過程中,如果是核武載具,必須要經過一系列比常規載具更嚴格的測試,還有一系列特殊安排(比如說為了防敵人干擾而放棄使用GPS制導,特殊的防震要求,特殊的溫度要求,特殊的輻射加固要求等等等等)。所以從武器型號上,也是可以判定的(這還不包括對核彈頭研發過程本身的跟蹤/判斷)。

然後你需要的是DSP(國防支援項目)同步軌道紅外預警衛星:

DSP星座可以在彈道導彈點火發射後很短的幾秒鐘內,確定導彈的發射點。

隨著紅外信號的積累,DSP以及其他的紅外衛星還可以確定該導彈的型號(根據其「紅外特徵」)。

隨著助推段的結束,它們還可以判斷出該導彈的落點。

這就帶我們進入到依賴推理的「間接判據」。

敵國當然可以秘密地更換彈頭,沒有什麼直接觀測是100%可靠的————但是這能滿足對方什麼戰略目的呢?這就需要推理了。如果敵人發射的是常規彈頭,它們能造成什麼損害呢?如果是核彈頭呢?

怎樣判斷是否需要在導彈落地前進行核反擊?

一個國家為什麼要基於預警信號,發射自己的核反擊力量?

一般來說,理由有下面幾種

1,自己的核力量生存力不足,需要在導彈落地前搶先發射出去,保證反擊效果。

2,有一部分核力量將被摧毀,而它們能執行一些特殊的任務,所以要把它們發射出去————比如說如果ICBM不發射出去,就沒辦法摧毀對方的加固戰略目標;所以雖然我們有高生存力的其他戰略系統(如SSBN),仍然要發射ICBM。

3,敵人有一些「稍縱即逝 perishable」目標,既然敵國已經突然發射彈道導彈,則戰端已開,就要在敵國還沒有完成稍縱即逝目標的疏散前,將其摧毀。

可以明顯看到,理由(1)是與最小核威懾的戰略需求相符合的;而理由(2)、(3)是與核實戰/核制勝相符的。最小核威懾打擊有限的敵方大城市目標,不會「稍縱即逝 perishable」,而且ICBM炸毀城市與SLBM沒有不同。

那敵人彈道導彈飛過來時,你將如何判斷?請考慮ABC三點。

A:敵人來襲彈道導彈數量有多少?射向什麼目標?

這是一個很關鍵的問題。因為即使是常規彈頭,我們也可能要搶先發射ICBM。

許多人認為常規彈頭沒什麼了不起————可是「常規彈頭」並不僅僅是高爆炸藥啊。

如果幾百枚這種加裝了常規鑽地彈頭/末敏彈頭/無人機的常規ICBM,向戰略核反擊力量飛來,是不是要搶先發射呢?

DF-15的彈頭也不是一堆高爆炸藥啊,它也是能形成戰略後果的:

B:你的戰略核力量脆弱性何在?

敵人一枚彈頭朝核心指揮設施飛來,是否預警發射launch-on-warning?

敵人一枚彈頭朝戰略通訊節點飛來,是否預警發射launch-on-warning?

敵人一枚彈頭可能製造大範圍EMP,導致反擊通訊中斷,是否預警發射launch-on-warning?

敵人一枚彈頭朝你的紅外預警能力飛來(比如說瞄準關鍵的衛星地面站),是否預警發射launch-on-warning?

C:你的核戰略是什麼?

最小核威懾打擊有限的敵方大城市目標,不會「稍縱即逝 perishable」,而且ICBM炸毀城市與SLBM沒有不同。如果你的核力量能生存下來的話,延遲反擊不會導致什麼區別————那就不需要預警發射LOW。

如果你向在核戰爭中獲勝,自然需要最大限度地利用自己的戰略軍力,可以選擇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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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班

沒有確定的核反擊——決策者不是機器,無法確定一定會做出核反擊的命令——所以你在常規衝突中使用彈道導彈,只是提高升級的風險而已,並沒有「美國吃准了」這種說法。

「雙方都不會使用彈道導彈攻擊對方」也是很虛幻的說法。

即使認定是核攻擊,也不一定就會核反擊:可以認輸或是延遲反擊————整個冷戰美國和蘇聯都在不停地軍力建設,希望自己能說服對方「我國不會認輸」。

@羅少越

你說的情況里沒有「誤判」————兩國是正確判斷了對方的意圖,然後主動升級的。

「中程遠程洲際彈道導彈一定都是裝核彈頭的」————美國的CPGS與我國的WU-14都是在為你提供反例。

請仔細看:

@順煎包咂

為了防止敵人偽裝自毀型號,為了防止導彈故障自毀,現代的實戰部署洲際彈道導彈中並沒有「自毀」這個功能。

@張岩

非核彈頭/常規彈頭也可能造成戰略後果,這是各國導彈部隊的發展方向。


一般先判斷彈道導彈的射程,彈道導彈按射程分類如下:

近程彈道導彈射程2000公里以下

中程彈道導彈射程2000~4000公里

遠程彈道導彈射程4000~8000公里

洲際彈道導彈射程8000公里以上

首先說一下,所有彈道導彈都是可以裝核彈頭的,然後,重點來了!

注意!

中程遠程洲際彈道導彈一定都是裝核彈頭的(東風21D是一個例外等下解釋)。因為這要考慮一個成本的問題,近程彈道導彈成本便宜,可以批量建造,但是中程遠程洲際這些大塊頭的導彈,再財大氣粗的國家,要批量建造也不是個小數目,造一個大塊頭,你給它裝一個常規彈頭,然後你會發現從美國飛來的洲際導彈落到北京,最後只是炸掉了鳥巢,很不划算對不對?

所以最簡單的一個判斷標準就是對方來襲導彈的射程,比如美國夏威夷發現有一個來自中國的導彈正在飛速接近,不用想!絕對有核彈頭。

接下來補充一個例外就是東風21D反艦彈道導彈,這個射程2100公里,算中程,但是是世界上唯一一個不是裝核彈頭的中程彈道導彈,主要是1996年那次恥辱性地被美帝用航母阻止了台海統一後,兔子就憋著一口氣一定要干翻你的航母,經過這麼多年,把東風21搞出了一個反艦版本,當然我們不會在梧桐的時候主動甩DF21D給美帝航母,DF21D的存在主要是起一個戰略嚇阻的功能,PLA的設想就是讓美帝航母戰鬥群退到第二島鏈,然後梧桐台灣的時候以最快速度解決,比如一天或兩天,醬紫在第二島鏈的航母是根本來不及支援的,我們的目的也就達到了。現在美帝航母要麼在關島要麼在日本橫須賀,反正已經不在沖繩基地常駐了,從這個層面來看,DF21D的橫空出世無疑是成功的。

所以五大流氓之間任何兩個國家要是互扔導彈玩,肯定就是劍拔弩張核武器直接上,因為近程彈道導彈根本打不到對方國家主要城市,達不到戰略目的。

至於兩個有核的大流氓打小流氓,這個沒有可比性。比如兔子要是列印度,只要在西藏邊境布置射程600公里的東風15以及衛士系列火箭炮,就能覆蓋印度首都,而且我們東風15不下2000枚,相比之下印度要是打兔子首都,就不得不布置射程超過5000公里的烈火3才能打到北京,但是我們有反導系統,而且印度烈火3彈道導彈數量才幾枚。這是無法對比的,因為印度根本沒法確定東風15裝的是什麼彈頭(看到祖國如此流氓,我也就放心了)

最難對比的就是兩個有核的小國,比如印巴,真打起來這互相扔的都是近程的,如果不考慮間諜情報的情況下,到目前為止技術層面還沒辦法判斷來襲導彈是裝了哪種彈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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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回答樓主的補充:

不是所有的彈道導彈都裝了核彈頭,近程彈道導彈大多數裝常規彈頭。全世界出場率最高的是飛毛腿,比如:兩伊戰爭雙方互相扔的大多數是飛毛腿(也有些其他近程彈道導彈),海灣戰爭伊拉克射向沙特被美國愛國者攔截的也是飛毛腿(這簡直是愛國者導彈活生生的廣告),利比亞前幾年被空襲然後垂死掙扎射向班加西的也是飛毛腿。

我們的近程彈道導彈主要是射程300公里的東風11以及射程600公里的東風15,部署在台海,主要瞄準台灣,兩款數量加起來超過2000枚(這是幾年前的數據了,不知道現在增加到多少),這些全部是常規彈頭,如果美國介入,是可以使用的,對於兩大國來說,問題主要是怎麼控制衝突行為的升級。比如說,你擊落了我一架巡航的戰機,我不能讓人民群眾以及世界各國看笑話,也擊落你一架巡邏的飛機,這時候局勢是可以管控的,雙方緊急磋商決定大事化小,對外宣布這系誤會,然後各自對國內媒體管控一下不要炒作,事情可以平息。最可怕的情況就是雙方誤判局勢,你擊落我一架飛機,我炸你一艘軍艦,然後你禮尚往來滅了我航母,接下來我就轟了你基地,好吧,這時候這件事的性質跟日本偷襲珍珠港有什麼區別?這時候哪怕雙方政府不願意,也是要被輿論推著不得不往前繼續,因為在這時候哪一方認慫,他在國內的執政根基就沒了。

對於樓主的補充問題:「美國使用常規兵力包括航母戰鬥群對中國攻擊。」要看是怎麼樣的攻擊,如果只是攻擊我們巡邏台灣的飛機戰艦,那麼在對等的情況下我們也可以攻擊美國常規兵力,如果是轟炸我方海軍基地,那等於是直接對主權領土的侵犯,戰爭行為升級。而對美國來說,如果中國只是攻擊普通軍艦,還算正常,如果中國攻擊美國航母呢?現在航母的戰略意義遠遠大於實際意義,如果中國攻擊美國航母,算不算衝突行為的升級?航母是常規兵力沒錯,但也是一個國家的臉面,我損失幾艘軍艦戰機沒關係,可是你打臉就不對了······中國的常規兵力確實不如美國,中國的常規兵力要跟美國常規兵力對抗,遲早會被消耗完的,這麼打絕對不可取,而全世界都知道中國有一個自己挖坑坑自己的「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原則,那麼難道我們就無能為力了嗎?

2008年美國金融危機的時候,美國經濟學家在一個研討發布會商討怎麼救市,有個中國學生髮問說你們的救市不符合你們之前提出的經濟理論,然後經濟學家格魯德曼說了一句話:「你們中國學生真有意思,整個國家的金融系統快要崩潰了,你居然還有心思關心救市不符合哪個理論」,看出來了吧?凡事是可以變通的,我常規兵力打不過你還和你打,你當我傻么?你用常規兵力炸我上海廣州等沿海城市,把我幾十年的工業基礎打沒了,難道我沒有能炸你本土的轟炸機就無能為力了嗎?流氓是不講道理的,找個最簡單的理由,你航母是不是核動力?那麼也算「核武器」了,那醬紫就符合我的XXX原則了,然後兩國可以用核武器火併了······


不需要,當有人用洲際彈道導彈往你本土扔的時候,直接核反擊。如果敵人的導彈落地發現是常規彈頭,大不了自毀導彈就行了


真要到動用核武器的地步,當然是趁別人還沒反應過來直接轟過去,誰會等你核彈頭打過來我再搞核反擊啊?你打仗會讓別人準備好了你再打?真是現代宋襄公!


一顆洲際導彈扔個普通彈頭,錢多了燒的慌嗎?


大流氓之間的總統/主席熱線一部分左右就是來溝通這個的吧


首先糾正你一點,彈道導彈不一定攜帶核彈頭。以裝備彈道導彈最多的中國為例,它大部分的彈道導彈攜帶的是常規彈頭。近程中 程彈道導彈即可以攜帶常規彈頭也可以攜帶核彈頭。遠程和洲際彈道通常攜帶核彈頭,因為遠程和洲際彈道導彈造價昂貴所以不會搭載常規彈頭去執行戰術任務。巡航導彈也可以攜帶核彈頭,所以彈道導彈並不是甄別核攻擊的依據。只有洲際彈道導彈才意味著核攻擊。 你的問題我先回答第二個。因為只有在需要立即進行核反擊的情況下才需要去判斷導彈裝葯。什麼樣的情況下需要立即進行核反擊?當然是敵人的攻擊有可能使我方喪失或者降低核打擊能力的情況下。如果敵人攻擊目標不是我方核反擊力量,而是大中城市。即使我們有依據敵人使用了核彈並且會造成巨大傷亡我們也會等到核彈落地開花之後再進行核反擊。 原因,第一我們有時間,敵人的攻擊不會影響我們的核反擊。不需要急這一時半刻。第二,保險起見避免誤判,核攻擊誤判後果是非常嚴重的。第三,根據受打擊目標,當量,傷亡預估進行核反擊。 第三點我詳細說一下。核戰爭不是腦子一熱,按鈕一按,所有導彈一口氣出去的。所有的戰爭都是政治的延伸,是以利益訴求為前提的。幼兒園裡小朋友打架一定是為了一塊餅乾,一個玩具。戰爭亦是如次,戰爭的目的是獲得利益,不是消滅敵人。所以,所有的核反擊原則都是有限報復!重要的詞我再說一遍,有限報復!核戰爭的最高級別是全面核戰爭,即雙方使用所有的核武器來消滅對方。然而所有人都會儘力避免出現這樣的情況,因為同歸於盡不會給任何人帶來利益。核戰爭的規律是逐步升級。當一方使用核武器後另一方開始報復,你來我往逐步擴大攻擊規模,直到有一方無法承受傷亡,或者所受傷亡超過繼續核戰爭所能獲得的利益。核反擊需要根據對方攻擊的目標數量,類型,當量,造成的傷亡制定計劃。核報復的規模會略大,但形式是對等的。如,外海對外海,本土對本土,軍對軍,民對民,戰術對戰術,戰略對戰略。彈頭數量和當量可能會有追加,但不會離譜。這樣,即使發生核戰爭也會使戰爭對雙方都處於可控的狀態下。這就是為什麼要等核彈落地再反擊。 然後,如果對方核攻擊的目標是我方核反擊力量呢?首先說這種情況的判定。前面已經說了,戰爭是政治的延續。攻擊敵核力量意味著願意冒全面核戰爭的風險。如此大規模激進的攻擊行為無論在政治上還是軍事上都不可能毫無預兆。政治上兩國一定有著不可調和的原則性矛盾且存續多年。軍事上全面常規戰爭已經白熱化且傷亡巨大。雙方對核戰爭的風險都有預估。核打擊部隊已經進入最高戒備狀態。每一枚核導彈都已經指向候選目標並處於待髮狀態。一旦發現敵人對我核力量的攻擊行為,如對核導彈陣地,核武器工廠,遠程預警雷達的攻擊,當這種攻擊達到一定的規模並且能有效損害我核反擊能力時這些導彈就會根據預案程序被立即發射出去。此時敵人的武器究竟是核裝葯還是常規裝葯並不重要。


因為互不信任,所以不會做出有可能產生重大誤解的行動!如果產生了,那就不會是假動作!


一旦發現某國A洲際導彈發射目標是自己國家B(或另一個有核大流氓國家),那不用說裡面裝的一定是核彈。為啥?因為B會立刻核反擊啊,而A知道B一定會反擊的,那還不如直接第一輪就用真傢伙。要不然B用了核彈反擊,而A犯賤只裝了些普通彈藥,那A不是真的犯賤加犯傻么。


所以,毛子不容許美帝搞什麼常規彈頭洲際彈道導彈,就是因為自己的預警系統分不出來。只要對方此類彈道導彈升空,立馬進行核反擊。

為什麼中遠程彈道導彈本世紀很少使用,這才是主要原因。其實,依照現在的精度水平。彈道導彈是不錯的常規快速打擊工具。

猜猜我國當年研究射程3萬千米的東風6,主要目的是什麼。


同意一樓,技術上無法判斷。

但是,考慮到核捆綁策略,如果落地後真是核彈,就是直接開打第三次世界大戰的節奏~全人類回到石器時代。

同樣,得益於核捆綁,擁核國家會萬分謹慎,也就很難出現問題描述的情況。謝天謝地,阿門。


肯尼迪時期美國開始執行「靈活反應」戰略,面對某些常規襲擊也會採取核反擊,反而某些地區遭遇核彈攻擊,不會做什麼反應。

有核國家關係都好著呢,一開始不好後來也會慢慢變好了。


其實邏輯應該是這樣的,如果你要核打擊,那你肯定要一次性摧毀我核反擊的能力,畢竟你也不想和我一起死吧。

所以要是我看到雷達上就那麼幾枚導彈,我肯定不會動用核武器,相反如果數量多到會摧毀或者影響我的核打擊能力,那我就選擇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發射了再說。

畢竟,對有核彈的國家扔核彈肯定不只是為了打個招呼。


那多嘴問一句:

如果中美開戰中國用彈道導彈攻擊西太的美國航母那麼美國一定會認定是裝載核彈頭的嗎?豈不是說這也會引發兩國進入核戰?


所謂的二次核打擊能力~如果第一次就能判定是否帶了核彈頭,這玩意兒還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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