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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評價「醫生突發重病打嗎啡完成手術」?

7月4日,江蘇靖江醫生胡方斌正給病人做手術,突然胸口劇痛,「整個人都要給撕成兩半!」手術關鍵階段,如換醫生,病人有生命危險。他注射兩針嗎啡止痛,堅持完成手術。術後診斷為心臟主動脈撕裂,搶救12小時才脫離危險。為醫者仁心點贊!(央視記者徐大為 )

-------------以上為原新聞-------------

題主有幾個疑惑:

1.這個醫生的行為究竟是對病人的負責還是不負責?

2.結局皆大歡喜並不能說明做得沒錯,要是因為生病而手術失誤,不反而會遭輿論譴責嗎?


又設立了新的好醫生標準

以後不打兩針嗎啡再給人做手術都不好意思說已經儘力了、


血汗醫院


如果臨時換醫生了,不管手術成功不成功,你也可以拿這樣負不負責,會不會遭譴責問來問一遍。具體事情具體分析,當時醫生是對情況最清楚的人,而不是屏幕前的你我。最後,你以為所有事情都跟1+1=2一樣有個正確答案???醫生的目的是手術成功,不是「啊,我的行為會不會遭到記者和群眾的指責」


醫生敬業的精神值得敬佩,但是絕對不贊成這樣的做法。


結果是圓滿的,如過出現問題,那麼雙方都不會好過,患者手術出問題,估計又是一場撕逼之戰,最終以醫院賠償結束。醫生沒得到及時救治,估計也要破壞一個家庭。精神值得表揚,行為有失妥當,鑒定完畢。


1.主動脈撕裂?夾層?如果報道屬實,這次手術是胡大夫用自己的生命在做,對病人相當負責了。以我個人的觀點,他做了和那位突發疾病離世前停穩車保護乘客安全的公交司機差不多的事,幸運的是他活下來了。

2.結局皆大歡喜?不是,主動脈夾層的預後不好,這位大夫的家人隨時可能失去他。

至於輿論,去你的吧,你覺得是玩忽職守不負責任,我覺得不是,就這樣。


首先,我是一名護士,但不在國內工作。我不太了解國內對胸痛的急性處理辦法,但是我相信全世界醫療有共通之處,再加之中國在心臟領域成就不可小覷。我其實看了很多紀錄片和文章,其實中國真的有很牛逼的醫生,請大家還是對醫生給予一定的信任。

胸痛,一般都會涉及到心臟類突發疾病,比如心梗。

在歐美,衛生部門針對胸痛有一個guidelines(指導意見)。其中止痛是非常重要的一步。胸痛在急診都是first priority(優先處理)。處理胸痛的最重要的四樣東西。

M: morphine 嗎啡

O: oxygen 氧氣

N: nitroglycerin 甘油三硝酸酯 (有道翻譯)

A: aspirin. 阿司匹林

我大致解釋一下嗎啡以及甘油三硝酸酯

嗎啡,『morphine also acts as a venodilator, reducing ventricular preload and cardiac oxygen requirements 』(Reynolds,2010)大約意思是嗎啡對血管擴張劑的反應,減小心室負荷和對心臟對氧氣的需要。減少疼痛,以及疼痛對病人帶來的焦慮。

甘油三硝酸酯:「A potent vasodilator, nitroglycerin relaxes vascular smooth-muscle beds. It works well on coronary arteries, improving blood flow to ischemic areas. It also decreases myocardial oxygen consumption, allowing the heart to work with a lower oxygen demand.」(Reynolds,2010)

甘油三硝酸酯是作用擴張心血管,放鬆心肌,減少耗氧量。提高缺氧的心臟區(梗阻區域)的氧氣流通。

一般甘油三硝酸酯是比嗎啡先給。如果疼痛沒有減小,再使用嗎啡。

在江蘇這個手術案例中,我個人認為醫生再緊急情況的處理中這麼做是有道理的,也是有理可依。

綜上所述,我認為,這個醫生是完全為病人考慮。

其次,心臟是人體最重要的氣管之一。在國外,心外科和腦外科的醫生高傲的屁股都要翹上天了。心臟的活動非常奇妙,而且每個人的身體情況對各種藥物反應不同。對於同一種葯,個體差異可能會有完全不同的併發症,這個時候,真的和醫生無關。換句話說,哪個醫生又想要病人死於自己的手中?

再說輿論問題,對於國內醫療環境。我感覺一個醫院的好壞,甚至都不以醫術精湛而出名,而是輿論中是否有不良醫患關係。真是為國內的醫生感到痛心,別忘了,救死扶傷的工作不是件輕鬆的差事。

最後,不管輿論,我都給醫者仁心點贊。

文章引用出處

I. G. Reynolds, (2010), Emergency cardiac drugs,American Nurse Today, PCCN-CMC


1、如果新聞報道屬實,當時的行為是負責,但是平時透支自己的身體是對自己和患者的不負責。

2、如果說的是輿論譴責,是不會的,僅就我個人來說,敬佩之情也遠超譴責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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