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時代社會人文類學科如史學,倫理學,政治學,哲學日趨細化,文學的現實意義是否已經大大衰減?
這裡的「現實意義」指的是區別於文學審美藝術層面的意義,文學作品在文字藝術性之外對於人類的社會生活和價值思考所蘊含的意義。
小時候我讀書,知道的太少,所以讀不出什麼名堂來,但就是覺得,文學是個好東西。說的出來的好,也不外乎是一些傳神的句式修辭,神氣活現的人物形象,還有一些似曾相識的大道理,再深一點,就是藏一些批判和諷刺,抑或抒個別樣的動人情懷。可是我能體會到一些說不出來的好,讓人玄想無盡,讓人抽離當下的生活,對某些遙遠的東西有種混沌的嚮往。再往後走,我感覺文學的門好像寬了很多,路卻窄了起來。能寫「傳神的句子」的人太多了,從媒體宣傳,廣告策划到待人接物,世故人情,甚至朋友圈裡的評論和回復——太多的「靈機一動」或「靈機一借」,就能漂漂亮亮抖個機靈。每個人都可以到文學的門口往裡探一探,把露在外面的果實摘走,在生活中顯擺幾下,而不會走進門去。也有熱衷社會學的人,把文學中那些「說不出來的好」的混沌消除,從人性分析,從哲學分析,明晰透徹。看了這些書之後會讓人覺得文學帶給人的思考不如這些系統,深刻。這些文章當然也不能算是文學作品,文章本身的思想性比文學性更引人注目。在這個語言表達能力,文案寫作能力已經區別於文學而被廣泛重視的時代,在這個社會學研究內容可以涵蓋(maybe?)文學的現實意義的時代,文學對於社會生活的意義,對於深入思考的意義是否衰減?其主要作用是否成了審美作用?審美作用等同於所謂的「無用之用」嗎?
文學的本質即是文本中「無用」的部分。
根據雅各布森的符號六分法,詩乃是對符號媒介部分的強調。亦即,對符號文本本身形式的強調。正因為如此,任何藝術(包括文學)的一個本質特徵就在於:在文本所能傳達的信息完全被接受之後,文本本身仍然需要一再被重讀。羅蘭·巴特曰:「我知道俄狄浦斯就是兇手,但我仍然……」。
所謂「文學的現實意義」,嚴格來說,不過是擁有可作為文學來閱讀之形式的文本所傳達的,那些信息的意義。文學的式微如同大家所說,不斷增加的作品,人的有限,閱歷的有限,市場的單一,勢必導致文學作品的價值越來越低,如那位答題者所說是被稀釋的,創新是越來越困難的。
但一切藝術包括人文科學都是這個結局,不必過分擔心文學一家。
但是文學與其說是式微,不如說是繁衍了。
如同哲學,史學的細化,交叉一樣。
為了消遣而存在的文學的確被各種其他藝術形式替代,比如電影,歌曲,遊戲。但是他們本質上還是文學與其他藝術形式的交叉繁衍,他們外表上的表現形式仍然需要文學的內涵作為核心,仍然載著文學的基因。比如拍電影表達上需要對話,需要劇本,內容上需要敘述,也就是情節,可能需要人物,不可避免地出現場景,這些就是文學中小說的特質所繁衍的,一個好導演愛看劇本,編劇愛看小說,小說家就是小說文學的載體吧,電影不是拿起攝影機就這麼拍出來的,背後的文本支持不會少。
若是太文藝太迷幻的電影,可能是想取得散文詩歌的基因吧。歌曲中的歌詞也是。
遊戲的話…flappybird這種遊戲一般火一時就沒有結果了,經典大作無不是有一個龐大複雜的背景故事作為支持,這些故事也是通過文學而表達而被保留下來,遊戲少不了人物設定,情節設置,世界觀,全都是從幻想小說中繼承的,想做好這些,一個遊戲編劇如果不愛看小說,就會失去很多想像的翅膀。
所以我說文學不是式微,而是繁衍了。
我發現自己的思路有所偏離,你說文學作品的思考價值不如學術的研究來得嚴謹深刻,這有點不敢苟同。
問題在於人並不是完全理性的個體,並不是這些陳述性的學術語言能夠滿足大家的胃口,人們需要具象,需要感受。如果沒有歷史小說,只看歷史書,很多人會煩悶。我們如果只看數據,我們難以獲得直觀的感受,才會有人說:阿?抗日戰爭才打了十四年?南京才死了三十萬人?我們需要價值觀,世界觀,人需要活下去的動力,文學的自我表達,比起學術語言有更好接受力,看一段愛國主義的介紹,遠不如看一本紅色小說來得震撼。
說到底學術終究是理性的,滿足了人的理性需要,而文學所營造的直觀感受,可以滿足人的其他需要,只要還有人存在,人性就不會只剩下理性,我們的愛恨情慾悟苦痛樂悲都需要文學承載他們表達他們。
理性在這個時期可能被過分誇大,也是一種人性的遺憾吧。還有幻想小說,是沒有什麼學科可以替代的。人會幻想,是最甜的病。
除了審美,文學必然有其思考意義,只是文學是通過形象的語言啟發個人去思考,而題主說的哲學等等是通過理性的語言有邏輯的告訴個人怎麼思考。舉個例子:禪宗號稱「不立文字」,與道家的「得意忘言」是一個道理,因為文字是纏繞的「葛藤」,而佛法大意是不能通過這種低級的東西表達出來的。要領會最高的「道」,只能「心領神會」,不能執著於經教的邏輯解說。或許禪宗剛開始揚起這面大旗的時候,很重要的一點是為了和傳統的很有文化修養的經教佛門大德相對抗,以獲取自己的一席之地。但是,它卻走上了另外一條語言文字的道路。現在禪宗典籍號稱有一千七百則公案,《大藏經》和《卍續藏經》裡面禪宗的演說方式多如牛毛,而這些,都是語言文字寫成的,因為語言是存在的家園(咳咳,跑題了)。目的,都是為了啟發後學者。於是便出現了很多言說方式,而一票文學家也在自己的詩文寫作中注入了濃重的禪意。舉個栗子:著名禪宗大師,禪宗名著《碧岩錄》的奠基者圓悟克勤通過一首艷詩悟道:「頻呼小玉元無事,只要檀郎認得聲。」悟道之後,他也作詩一首,表達自己的禪宗見解:「金鴨香爐錦繡帷,笙歌叢里醉扶歸;少年一段風流事,只許佳人獨自知。」好,這段話又成了啟發個人思考的文學了。如果題主這個時候站出來說,這是古代的文學,我問的是當今時代的文學現實意義。那我們再舉個莫言的例子。莫言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他的作品是正經八百的文學(答主只看過他的《生死疲勞》和《蛙),但也算他的代表作了),獲獎詞里有句話:「通過魔幻現實主義將民間故事、歷史與當代社會融合在一起。」
那麼他把這些融合在一起,花幾十萬字寫了一個個農村、縣城的故事,是為了表達什麼呢?為什麼他把民間故事、歷史和當代社會融合在一起,是一件這麼值得表揚的事?
答主竊以為,融合在一起,完整地表現了歷史,以及現今社會面貌的根源,啟發人們思考人生,思考生活為什麼是這樣,人的思想觀念為什麼是這樣,是怎麼形成的,進一步如何改變。雖然他寫的只是千千萬萬個農村之一、縣城之一,但是也是你我身邊的農村、縣城,裡面的人物都是你我身邊人。作者明明白白地看透了這些人、這是事以及背後的關竅,於是又閑閑地寫出來,只寫那些能啟發人思考的事,如果你自己去經歷,你可能會被身邊的各種繁雜小事吸引了目光和心意,但是作者他們文學性加工了這些東西,表達出了更深層次的內容。這些都是答主個人看這本書的淺見,而對這樣經典的文學作品來說,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因此,題主說的思考性,必然存在,而且很多。如果讀過古斯塔夫·勒龐關於社會心理學的著作《烏合之眾》的人,應該很記得書中有很多偏激的觀點。比如說一個人做出的決定往往是非常明智的,但一旦一群人一起商討一件事,往往做出非常離譜的決定。因此勒龐認為,一旦聚集成群體,那麼群體的智商就急劇下降。從現在來看,這樣的結論是錯的,但是如果放在十九世紀末的歐洲,那可能是最符合當時的社會情況的。那時的歐洲各種思潮盛行,經常有人往廣場上一站,就能慷慨陳詞。不需要邏輯和推理,只要那人唾沫橫飛怒吼道:「菜市場賣肉的王家那賤貨,少了我二兩,打死他!」那麼廣場上聽講演的人們就會怒氣沖沖地把賣肉的捆了暴打一頓。【哪怕做出最輕微的反駁,立刻就會招來怒吼和粗野的叫罵】,書中這麼寫道。
上面的話是什麼意思呢,就是說語言是一種非常能煽動人的東西,而文學作為一種感性的,主觀的表現載體,其煽動性號召力是遠勝於史學,政治學,社會學這類書籍的。文學能直觀地傳遞某種觀念給普羅大眾,用一種他們很容易接受的方式。因此文學給大多數人的影響是比其他書籍要大得多的。
至於題主說「看了這些書後讓人覺得文學帶給人的思考不如這些系統,深刻」,其實這句話我覺得只說對一半吧。文學沒有辦法系統地講述某個觀點和知識,但是它往往是最深刻的。對於很多人來說,《簡愛》比波伏娃的《第二性》更來得更豐滿,有血有肉,那句【你以為我窮,不漂亮,就可以忽視我的感受嗎……不,如果有一天我們共同穿過墳墓,我們將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可能比《第二性》任何一句都來得深刻吧。
再舉個例子。
巴金先生寫的《家》里有一個想要衝破封建家庭的禁錮,嚮往自由的富家公子,但是他卻沒有勇氣去顛覆這一切,不敢反抗有權勢的長輩,不敢向社會吶喊,最終他淪為一個行屍走肉的人。巴金是這樣寫道的。【像這種人大概是沒救了的,給他們新的思想,讓他們睜開眼看清這個世界的真面目,不過是增添他們的痛苦罷了,就好比死屍站起身來看到自己身上的腐爛一樣。】
寫得多好啊,短短一段話,可能就能顛覆當時某個小青年的觀念,給予他衝破樊籠的勇氣。這個世界不是人人都能讀懂馬克思的,也不是人人都能博古通今。文學能夠直接給予人一種心靈上的力量,可能這種力量是其他書籍無法給予的,因為人是感性的,容易煽動的。
再舉個例子。
毛姆的《人性的枷鎖》有這樣一段話。【他很危險,是因為他欺騙自己,達到了真心誠意的地步。他真誠地錯把自己肉慾當做浪漫的戀情,錯把自己的優柔寡斷視作藝術家氣質,還錯把自己無所事事看成哲人的超然物外。他心智平庸,卻孜孜追求高尚嫻雅,從他的眼睛裡望出去,所有的事物都蒙上了一層傷感的金色霧紗。他在撒謊,卻從不知道自己在撒謊,當別人點破他時,他卻說謊言是美的。他是一個理想主義者。】
這段話剖析得多深入,多少人在這裡面看到自己。我們還能說文學不夠深刻嗎?文學會被取代,文學性卻會永恆
你說的真好。
是這麼回事。海量的多類型閱讀和創作,早就稀釋了文學的作用。在新千年文學大會之後,大家有個共識——現今的文學,主要有兩個其它藝術手段無法取代的現實意義:
一是固定莫可名狀。二是刺破幻覺。題主說得很好,但我還有些不同的想法。
基本上,題主是這麼定義的:文學本身具有兩重作用,一個是社會實用作用,可啟迪思想、指導人生;一個是純粹的審美作用。但我以為,這個定義是混淆了文學與普通的文字記錄。我們的一切所思所想,一切事實和數據,都可以用文字記錄下來。但並非能用文字記錄和表達的,就都是文學。你說的那些有思想性的漂亮文章,當然是好文章,但不一定算是文學,你說「文學帶給人的思考不如這些系統,深刻」,maybe,但我想,文學應該是像藝術一樣,是讓人去感受的,而不是讓人去思考的。
中國自古以來就有「文以載道」的說法;我們從小學語文,也要每篇課文都找出中心思想。但對於真正的文學大家而言,難道是想好了自己要表現什麼道理才去寫的?當然不是,真正的文學,就是有感而發,憑心而寫。正如前面某位所說,文學是表現作家心靈世界的藝術。李白的豪邁,王維的恬適,李煜的哀凄...無不是作者本人的心境寫照。他們有非凡的感受力,也有非凡的文字表達能力,從而將這份心意、情緒如此美妙地傳遞了出來。而我們普通人,即便從小學語文,更多地學的也只是用文字把思想表達清楚的本事。至於創造出文學,乃是有天賦之人的事,正如藝術也非人人能創作。普通人能做的是,感受文學、欣賞文學,正如感受音樂、欣賞畫作一般。「滄海月明珠有淚,藍田日暖玉生煙。」這裡面有什麼道理可言嗎,但好美,美得讓人想落淚,不是么?詩歌可能是最純粹的文學吧,及至散文、小說,就很容易被「載道」了。科學、哲學求真,文學、藝術求美。這是我的理解。可是,難道文學不能載道嗎?當然能。但不能刻意!刻意的,是就事論事的議論文、說明文,是功用性文章而已,算不得文學。在追求美的過程中,道自然而然就在其中。無論是作者還是讀者,這個過程恰似「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且唯有這種傳播道的方式,才是真正影響巨大的方式。以一代大眾文學瓊瑤、金庸為例,極其廣泛地影響了一代人的愛情觀和生活觀,而且可怕的是,這種影響是讀者自己都沒有明顯意識到的,但每個女孩心中都有了一個轟轟烈烈死去活來的愛情範本,每個男孩心中都有了一個快意恩仇的武俠夢。不要說大眾文學不是文學,《巴黎聖母院》、《羅密歐與朱麗葉》在問世之時,也是非常精彩好看的大眾文學。其實文學這種「說不出的好」,比「說的出的好」還要好!有點像學語言,我們刻意去總結語法、記語法,效果卻不如幼兒在大量聽讀之後自然而然掌握語言規則的效果好。無意識吸收,才是真正的悟道途徑。難道只有物質生活叫現實意義嗎?精神生活不是現實存在的嗎?
很大程度上政治,哲學,倫理都以文學文本的形式表達。但是理論充分地分析,解構了理論本身。理論的系統性導致它的單一性。然而文學卻是無限指稱的。你可以看看古往今來有多少流行理論都以分析莎士比亞來作為文本闡釋。一個莎士比亞足以滿足絕大多數的所有理論需要。這就是文學的獨特之處。其中最獨特的文學——詩。它的獨特性更是其他事物無法比肩的。
文學是永恆的和不可替代的。放開學術來談,文學的現實意義當然存在和明顯存在。難道你讀完《活著》《紅樓夢》《英國情人》《莎士比亞悲喜劇》之一點感覺都沒有么?它沒有改變你的人生?沒有改變其他的三觀?你我不知道,但是鄭小瓊曾說過,林賢至改變了我。至於怎麼改變的,你可以百度。
從另一面說,所有學術理論都只是在「重述」,前一個理論被後來的理論質疑,曾經權威的觀點在今天被捨棄。然而文學未死。關於這一點,歐美最新的理論是「當下論」和新唯美主義。
多讀書吧,題主。題主的問題讓我想起上個學期美國文學課程,涉及到了《常識》和《獨立宣言》,有同學質疑:我們是文學方向的學生、是文學課程,為什麼要學這些,這些算文學嗎?
當時有同學是從語言、思想等方面去解答的,還算可以接受。我覺得這個問題很好,我也有疑慮,但是我現在還是回答不了。
題主的問題同樣如此。因為我真心不知道什麼是文學,也很難判定什麼不是文學。(不是故弄玄虛。)文體學研究已經將文學的範圍擴大了,再加上現在文學與文化的結合,很難劃定一個通行的文學範圍和定義。對於將文章的思想性和文學性分開的提法,我不敢苟同。如果我在這裡說兩者渾然一體,估計會有人舉例駢體文或者《悲劇的誕生》之類。我覺得我可能解釋不了,但是總覺得不妥。我覺得有一點是很確定的,文學不等於句子,或者不等於「好的」句子。我們讀書的時候,很容易被其中的佳句所吸引,現在生活中見到的各種文案也的確多有傳神的句子。但就閱讀體驗而言,這種披沙揀金和俯拾皆是的感覺差別還是很大的。如《圍城》,各種「句子」騷人癢處,但是我們喜歡的是《圍城》,而不是支離破碎的句子。不好意思,還是轉到了句子上了。對於文學的現實意義,我覺得也許是一種可能性吧。現在去看中外的古代文學,現代文學可以看到在歷史」現實「之外的一種可能性:有人在思考,在探索,在嘗試,哪怕僅僅是文字上的虛構——更何況還發生了實際作用,如《浮士德》對年輕人,《湯姆叔叔的小屋》對廢奴;中外當代的文學也是一種對當下」現實「可能性的探索和回應,或者對歷史的呼應。而我們普通讀者去閱讀的時候,獲得的現實的意義也有一種可能性在。可以興觀群怨。總而言之,我覺得文學的現實意義在於」現實「之外的一種可能性。按道理說,哲學不被社會科學包含,並且,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屬於哲學得,某種形式,就是說,在哲學道路上,出現了,自然科學這一條,很具有生產力作用得,一條道路,但是哲學包含很多條,道路
文可以載道,但是文學不僅僅可以載道,更是種藝術形式。而理論再強大終究只是強大的理論,沒有文學那麼豐富的藝術性。
微微不以為然…
一、中國文學和外國文學差距大大大…
中國現當代文學大多帶著一種為人(ge)民(ming)服務的精神。10本里有9本半都是。
外國文學似乎更偏重於人性、哲性等等。
個人感受是每讀一本中國的小說幾乎都要默哀一段時間,心情鬱悶很難受。外國小說要好得多,起碼鮮有高大全。
二、不同作者不同側重。
寫人性、寫哲性主題的就要好得多,你看像《道德經》、《易經》、《聖經》、《紅樓夢》永遠都有人研究。
寫當時時代的就比較容易消退。我記得馬伯庸先生有一篇《她死在qq上》。2005年看覺得好新鮮,但近10年後今天再看,在「創新上」,似乎沒有當年讀的感覺了。(別別別拍我,我特別喜歡他的作品…)
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當時qq剛普及,互聯網也剛開始擴大適用範圍,聊天軟體也很新鮮。但如果,今天寫一篇類似的《她死在微信上》,估計沒有多少人會覺得新鮮。
三、現狀。
中國人讀書的很少,認真讀書的更少。莫不如先把這個問題解決,再問題主的問題…文學現在也只是一種經驗學科,不存在解構好一篇文章後就能寫好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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