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圖書作者認為美國憲制處處不如英國,那麼在別的什麼方面可以讓美國比英國強大?

看了《英國憲制》和《英憲精義》兩本書,作者從各方面對比了美國憲制和英國憲制。都在說英國憲制比美國的好。但為什麼就實際情況來看,美國現在遠比英國強大?

這是lz總結的《英國憲制》的觀點(肯定有很多遺漏。。),如何反駁作者的觀點,證明美國憲制比英國更好?

  • 英國憲制的優點:

  1. 王室的尊榮(具有神秘性,傳統使然,使人們無條件信服)

  2. 行政、立法結合

  3. 議會公開辯論 公眾發表意見更精確、有影響力(報紙塑造了很多任內閣)

  4. 選舉制的優越性(平民院的連續性,可以使首相下台)

與之對比,列舉了美國的總統制的缺陷(主要從選舉方面來說):

  1. 議院不公開辯論,使得美國人民不能清楚地了解總統制,於是發表意見不完美

  2. 選舉權只作用於一時,沒有連續性(對比英國憲制第四條)

  3. 行政、立法分開,削弱了各自的權力

  4. 參議院、眾議院地位同等但性質不同,這在重大問題的決策上就會造成僵局

  • 概括來說,英美兩種政體是這樣的:

所有問題的最高決定權相同——英

這種最高的權力在不同的地方是不同的——美

  • 同時,英國的議院也有很多缺陷:

1.擁有選舉權,所以反覆無常 有新鮮的頭腦對於這樣的內閣制政府也是必需的

2.團結政黨組織,黨派性

3.自私性


是怎麼樣的思維,能夠讓你國家綜合實力簡單地可以歸化到憲制不同上去。

又是怎樣的想法,能讓你忽視一戰,二戰獲利的完美契機,讓米妖抓牢。。

能如何思考,才能把米妖孤立大陸本位,四周無爭,海陸雙制,後院手中握的地緣優勢,視之無物。。

又是如何的美味,才能把美國積累多年的家底,工業基礎,規模經濟體系給就著飯吃了。。

歐,巴扎黑。。

而且憲制理論和執行效果是兩碼事。

比如,公開辯論和公開質詢,確實是一個很好的設計,但是事實情況在於,質詢案成了單純黨爭施壓的手段,而不重在提出「建設性批評」,常年說質詢者把問題拋給執政者就完了,執政者則瘋狂表現自己「已經做出」的努力,並順手挖質詢者的歷史舊帳。質詢者則扭著一個數據不放,開始各種扣帽子,互相推諉數落。。幾乎重點就不在面臨的「問題」上,而是玩弄修辭手法的一場秀。。

這根本算不上討論,也無法直接給民眾解釋清楚。。

又比如,所謂「虛君在上,民眾有所仰望,拜服」。。先不說其他,王室大趨勢總要走向虛設,哪怕19世紀末也能看出來,現在的英國民眾對王室很敬畏嗎?能達到基本尊重不錯了,其他的批判,娛樂,調笑,大有人在,遠談不上作者的設想。。而且,用王室的「權力象徵」和「聲望象徵」,來對庶民政治進行「壓力」,讓人民拜服,這種軟性威權設計有什麼先進性可言嗎??

憲制理論的探討歸理論探討,不要硬套到具體問題上。。


嗯哇,靠譜的答案是題主高估了法律制度建設在國家實力構成中的地位。

這個問題要是引申,就必須探討,國家實力的構成是什麼?

第一是領土,包括礦產,耕地,地形,野生動物,戰略縱深,地緣位置。

第二是依附於該領土之上的人口數和人口結構,男女比例,民族結構(是否單一民族,有無分裂風險)。

第三才是主體民族的宗教傳統,歷史積澱,科技發達程度,戰爭經驗。

最後才是依附於第三條之上的制度建設,文字化的法律設計,中央和地方的溝通途經和力量分配。

所以。。。目前的大腐國問題多多,和美帝不是一個數量級。

領土方面,力量對比懸殊,沒有戰略縱深可言,英國位於歐亞大陸最西邊,在現代化戰爭條件下完全不可能有孤懸海外的結局。

第二,人口結構,美帝人口結構是大國中最好的,年輕人很多,男女比例正常,就是民族結構問題多多,非洲裔,拉美裔,嘿嘿。英國有歷史遺留問題,有移民問題,還有蘇格蘭這不是正折騰呢么。

第三,歷史積澱英國勝出。科技各有千秋,戰爭經驗英國勝出,宗教傳統英國勝出,但是現狀英國不如美國。

最後。。。才是英國相對更加完善的憲政,這和英國作為最古老的的憲政國的身份是息息相關的,但制度不僅僅是歷史的產物,更是現狀的表皮,換句話講,國內局勢的變化左右著英國憲政的未來。

回答完畢。


樓主什麼時候產生了國家強大與憲政完善的簡單線性相關的錯覺?

又什麼時候產生了沒有殖民地的小島國可以和唯一的一個大陸+海洋複合霸權比實力的錯覺?

@姬軒亦喵喵大概給出了國家實力的幾個層次。

我稍微論證下憲政完善與國家強大的非相關性。

國家強大,一般認為是描述一個國家主體的政治經濟文化科技軍事力量的強大,它表現為3個維度:1總量 2動員力 3技術水平

憲政完善,衡量的是一個國家在政權組織方式上是否做到了以憲法來規範各個利益相關方的博弈規則,特別是制衡政府各個權力部門的力量。

顯然,憲政和國家強大的幾個維度並非相關關係。

當然,完善的憲政制度,有利於一個國家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發展,但這並不等於制度越完善的國家越強大,畢竟憲政解決結構問題,不解決總量問題。


  1. 王室的尊榮(具有神秘性,傳統使然,使人們無條件信服)

  2. 行政、立法結合

  3. 議會公開辯論 公眾發表意見更精確、有影響力(報紙塑造了很多任內閣)

4. 選舉制的優越性(平民院的連續性,可以使首相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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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讓人無條件信服的東西都侵犯自由,特別是依靠神秘主義的。供養王室是英國納稅人的一大負擔,王室擁有的巨大財富和投資都是免稅的,侵害民利焉能不弱。王室存在也使英國至今還是一個擁有國教的國家。信仰自由執行不徹底,國教教會成為一種公眾職位。擁有巨大免稅地產財富。再次與民爭利

==〉本朝也說X大制是議行合一的,行政與立法結合,又制定規則又是運動員,怎麼會是優勢?而且這催生了一個永遠在位,實際上凌駕於民選代表的公務員集團,每個看過Yes Minister,Yes Prime Minister的都知道。他們能玩弄民選代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他們並不對任何具體的民選代表負責,具體政策制訂人無法對執行其政策的公務員問責。雖然避免了黨派性,但卻也成為一個獨立王國,使民選代表無法通過其執行自己的政策。各類公務員只向一個架空的議會概念負責,而議會人員又常輪換,根本無法切實執行問責。造成機構臃腫,行政效率低下。相對美國,各級公務員卻是對各自行政首長負責,權責清晰問責方便。

==〉 對專業性問題的,僅通過30分鐘的公開質詢時間,就想搞清?這類辯論中體現的不是具體問題解決方案的討論,而是黨派詆毀宣傳為先,貶低對手為先(大多數民眾就關心他們看到的這些表面修辭,而忘了議會在那兒是為了制定出對問題的解決方案),最後實際上是靠討論者的修辭技巧決定個人好惡。用表面的辯論秀迴避了問題的深入討論(很多複雜問題,是無法用口頭辯論說清的,所以無法用公開辯論這種當事人每刻都想著秀自己拉選票的方式討論清楚)。對比美國選民只需要知道自己民選代表的對最終結果的投票記錄和對議案文本的意見宣示就可以了。媒體關注焦點專註於議案本身,而不是議員的修辭表演。

==〉英國選舉優越性?拜託!納稅人要養著一群等待老年痴呆,不對任何人負責,拿著高額終身年金,基本啥事也不幹,還能靠各種祖父條款,影響政治的幾百號貴族院議員,真是連續性高啊!終審權也都在這個與行政體系無關的,由世襲和前行政體系退休人員組成的組織中,其判例當然傾向於為自己過去的錯誤政策洗白。

議會制導致任何一個周末內閣政府都可能因為不信任投票而倒台,這當然使民選的行政部門追求政策短期效應優先,無法也不可能考慮長期國家政策。最後,制定長期政策的是靠考試和人際關係,教育背景上位的專業公務員官僚

英國黨派政治和美國黨派政治很大的不同在於,美國候選人主要依靠自己籌款,與選民聯繫更緊密,只要基本選民支持我,我參加任何一個黨都能贏。在英國選區基本不可能,候選人主要依靠黨派財政支持選舉,所以,普通人不是投給某個具體的個人,只能投給某個

黨派。所以,黨派更能控制議員和民選代表,而不是由具體選民影響,每次投票議員都是對自己的黨派政策負責,而不是對自己選區的民眾負責。(否則為何英國的黨鞭如此重要?而美國這只是個鍛煉新人的公關性職位)。

這2本書的作者,怎麼不談談Rotten Borough這類醜事?就在這2本書寫作的同期,當時英國第2大城市 曼徹斯特 在近50年內沒有自己的獨立選區,其95%居民沒有選舉權,在議會沒有自己的名選代表。同時,在蘇格蘭,有個已經沉入大海的選區卻一直有議員。(那個選區還有一塊礁石在海面上,那塊礁石原來在屬於一家貴族的土地上,他們就把地界石立在那塊礁石上,這樣他們就按律成了這個選區唯一的居民和地主。自選自任當了議員很多年)「英國憲法」由一系列非專業人士無法理順的判例,慣例,暗示性約定組成。普通人查詢解讀,成本都很高,遑論應用判斷。美國成文憲法,文字明確,力求清晰易解。每個識字的普通人都很容易根據憲法的標準判斷他們自己的權利是否受到侵犯。這是貴族政治和愚民政策的落後。在這2本書寫成的時代的「英憲」基本是個鬧劇,或者更準確的說是「貴族內部憲法」。你喜歡這個的話,應該很享受「和諧社會」吧。

至於上面說啥美國自然條件優厚的,就更記憶力下降,書寫作的年代,英國是個「世界大帝國「,加拿大,澳大利亞,馬來亞,印度,非洲,英國的形制就是世界的標準,論自然資源和條件,英國是一點也不差。

沒有Critical Thinking,知識越多越反動。


Columbia Law的憲法發燒友出來吐槽一下,首先說明對英國憲法沒有很深的了解,但是美國憲法基本上是能倒背如流,咬文嚼字。

  • 雖然說美國憲法的形式是借英國的,但是美國憲法的內容和精髓完全是更偏法式(因為Ben Franklin完全是受到Enlightenment的熏陶)。

  • 而且美國憲法從1787年寫完改了N次。(美國憲法一直根據美國社會文明在改變,體現出不同time period的價值)

  • 美國憲法的核心不是設置總統的權利或者Congress的權利,美國憲法最精彩的地方是federalism, 權衡state government和federal government。當然那些individual rights,也不說了,大家都知道。
  • 其實美國憲法和英國憲法的不同反映出了兩個國家對Democracy的不同理解:美國任有貴賤之分,相信人和人是在理念上「equal」,但是現實上還是會有「inequality」(所以美國基本上靠1%撐起)。而英國是一個更加偏socialism的國家,它想做到人人平等,連economic都要平等。所以英國人根據憲法能夠直接vote首相下台,但是美國人只能vote electoral college,還不是真正的一人一票的節奏(其實founders是故意的,因為他們怕亂民亂投,所以還是把更大的權利放在了精英們的手上)。
  • 議院公開辯論又怎麼樣?有多少人真正會去看?而且美國憲法強調的是一個Rights(derived from John Loke『s natural rights),而不是privilege。所以說美國憲法短而精,塑造了美國的文化,所以很有凝聚力(你說到Americanism都不得不mention到憲法裡面的東西)。而且關於政治公開這些東西,因為左右兩黨自然回去挖對方party的短處,所以議院討論了什麼機會每天都會登滿各種political的報紙網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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誒喲,先吃早飯去。


????唯制度論,有意思.


憲制的話題超出了我的知識領域,我只能通過對於你列出的英國憲制和美國總統制的優缺點得出一個結論是,《英國憲制》和《英憲精義》這兩本書對兩國政體和憲法的理解有些膚淺。比如,所謂英國王室既有尊榮,不也更有醜聞嗎?它的神秘不也就成了笑話嗎?另外美國的議院怎麼不公開辯論?美國立國三百年,美國人民居然對總統制居然還不能了解?呵呵,使用一些你的Common Sense吧。


因為個屁的憲政,地緣優勢罷了。

美國兩面臨海,別人封鎖不了,要打得海陸一起上,真打起來跨海作戰成本貴到死,英國那點人口和資源不夠塞牙縫的,這就是為啥實際上哪個國家都干不過美國。美國擁有幾百年和平發展的先天條件

比經濟發展吧,美國少山,大片大片的平原利用五大湖水源就能養活自己外加大量出口農產品,就這一條英國就比不上。農業發達,自然就會大量提供可參加工業化勞動的人口。

礦產美國本土啥都不缺,人家只是不開採而已,留著關鍵時候用,現在印紙去換別人的,英國除了煤鐵還能有啥。

工業水平雖然英國有先機但是人口和資源優勢擺在那裡有了技術直接規模化複製就好。人口素質不行但是解放黑奴後大量的廉價勞動力可不是英國人比得了的。

美國對歐洲新興資產階級寬容的移民政策,保證了與世界的接軌。

和平,資源,便宜的人力資源開放的政策,有了這些什麼制度什麼文化都是屁。

補充:一戰時期美國國力實際上已經超過歐洲,欠缺的是國際秩序對美國的壓制,和老牌國家對殖民地資源和市場的壟斷。美國通過一戰騎牆,二戰捅背刺,戰後馬歇爾計劃三部曲將歐洲抓到手裡,將別人的殖民地變化為通行美元的「自由市場」,這可不是什麼制度優越性能解釋得通的:)


僅從憲法學和法制史角度談論此問題,涉及其他領域的言論帶有主觀色彩,輕拍。

根據現行憲法制度其思想的源頭就兩個,孟德斯鳩和盧梭。各國在這二位的基礎上進行了一定的小調整,英美法系雖同種,但起制度的思想源泉卻是相反的。英國提倡議行合一,立法中心主義國家;美國提倡三權分立,更注重於權力的制衡。為何英國喜歡老盧,美國喜歡老孟呢?

憲法基準不一樣,憲法所反映的是人民意志,憲法的基準涉及到長久以來的社會習慣,統治習慣,以及人民長久以來的生活習慣,英國民主制度的產生源於王權與市民權之間的矛盾,是貴族與國王之間妥協的產物,貴族政治的基因濃厚,泛民主主義成為決定要素,議會作為代表,其地位自然不言而喻。因此立法中心主義的思想在其國內是大有市場的。觀之美國,美國的政治制度屬於絕對的精英政治,其鄙斥一般民眾進入其政治核心,為何這麼說,因為從美國建國之初開始,在劃定三權分立的結構開始,其國父們就明確的在憲法討論稿中說明:人民是絕對不可信任的,人民及其容易被煽動和誤導,所以在民主制度的前提下,必須有一個機構利用憲法的權威來阻止產生多數人的暴政,並且一全責理應交給中立裁判機構的法院實施。這是美國的憲政基準。

就雙方而言,各國有各國的實際,很難說明那種制度真正的具有優越性,不能以現在的國際地位成王敗寇的評論那種憲政的模式更好(二戰前德國:魏瑪共和國雖然導致希特勒上台,但你無法否認其制度的民主性和優越性)

你在提到雙方優劣點的時候,也只是從反映出來的現象而言的,沒有進一步的深化。英國和美國的憲政制度,最明顯的區別在於成文憲法和不成文憲法,不成文憲法必然使得制憲權和立法權合一,也就使得其不可能有絕對的政治力量來統治議會,否則容易走向專制,因此其議會的泛民主性色彩濃厚。

美國就好玩多了,美國人民絕對不信任政府(憲法修二就是為了這個存在的)美國議會絕對不信任人民,因此他們只承諾選民而從來不會真的從選民利益出發,而是更多的從政治利益出發。美國人民很信任法院(雖然法院也做過他們接受不了的事情,但卻一如既往的支持司法)而國會又非常討厭司法機構(可以通過消極適用直接作廢國會立法)。由此你可以發現,美國的憲政基礎是由於各個國家權力機關的不信任產生的,所以導致權力被制約和分化。為了防止被過分分化,美國用了總統制,美國總統的權力比英國首相是要大的多的,被賦予了國家的象徵者,行政機構的掌舵者,國家軍隊的指揮者,司法執行的維護者(幾乎是軍政大權在握了,海軍陸戰隊就是美國總統的私兵,可以先出動再報告,哪個國家給這權力,一個人能調動軍隊?)

最後,任何一個國家的權力都是要進行分化的,就連我國立法法和組織法(也屬於憲法內容)都明確的指出要進行權力的分化和制約,沒有矛盾,沒有制衡,就沒有發展,無論是經濟社會法治都是如此,英國的制衡也是非常多的,從偉大的愛德華柯克爵士,到普通法到衡平法的對抗,最後到現在制度的形成。還是那句話,沒有絕對好的制度,任何制度都會解決一些問題,但也會暴露另一些問題,但就現階段而言,美國和德國代表著的兩個極端是憲政的集大成者,美國制度的可塑性非常的強,德國制度的精確和嚴明同樣出彩,就英國制度來言,適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完&>


謝邀。我對憲制並不了解,但我覺得美國比英國強大,還是容易理解的:

1、宗教信仰。從五月花開始,到今天的基督教新教大本營,美國人的宗教信仰比英國人虔誠的多。這是首要原因,根本原因;

2、歷史包袱比英國小。新大陸,新開始,新規則,實用至上。歷史不是個好東西,正因為背負著它,至今中國也沒能真正走進文明,從上到下,從精英到屁民,從激進派到保守派,仍沉浸在「東方文明的驕傲」里難以自拔;

3、移民與多元文化。每個民族和每種文化多少都有自己的長處,各類移民和文化融匯、對抗,最終經過實踐的檢驗、篩選,去蕪存精;

4、國土面積和人口數量優勢,體量比英國大。。。加上歷史包袱比英國小,多元文化比英國豐富,信仰的力量比英國強大。


在讀法律專業,因為剛剛看完了《英國憲制》和《英憲精義》,所以來湊個熱鬧。

首先,我很欽佩這兩本書的作者,他們的觀點可謂真知灼見。白哲特是經濟學家,卻能寫出這樣一部憲政精品,震撼朝野,以至於英國王室都要拜讀之。戴雪遊歷歐美諸國多年,深諳美國憲法之旨,是同時代最優秀的憲法名家之一。樓上有人未學憲法,未讀兩書,就加以譏諷,甚感不妥。

既然你已經看過這兩本書了,那麼我就不再多言,幾乎全是當時(不等於現在)英美憲制的真相。當時的英國憲制已經完善了數百年,確實厲害。美國憲制初創,不免粗糙,相形之下確實不如英國。

然而,就連白澤特和戴雪都不一而同地發現,美國人是世界上最守法的民族。這一點他們尤為佩服。我認為這一巨大優點極大地彌補了美國憲制的缺陷。如今,法治已經成為世界主流,美國早在19世紀就已經是法治國家,可謂先行者也。後來居上亦不為怪。

最後不得不說,這兩本書的年代都是19世紀,當時的英國是世界第一強國,英國人有十足的自豪感和優越感,覺得自己的憲制是最好的。然而,一個國家再強大也會衰落,這是歷史必然。英國最後讓位於美國倒不是因為憲制不如人,而是其他因素,比如美國僅僅人口和資源就遠非英國可比。我想說的是,英國的憲制已經很優秀了,助力英國這一區區小國引領世界,支撐起了大英帝國的百年榮光。


能提出這樣的問題已經說明不是讀書多少的問題而是智商問題。


美國的強大時因為有我的偶像啊,亞歷山大漢密爾頓,他在政治上為美國啟動了現代化鋪平了道路,又建立了美妙的金融體系,確定了外交上的實用主義態度。

現在公認美國的政治制度是最好的吧。中央三權分立,橫向分權;聯邦制,縱向分權;言論自由;參議院代表的是精英,眾議院代表的是普通大眾;還有很多的精密的政治設計。這樣既不會集權,又不會產生多數人的暴政等等,再加上我偶像的金融體系,所有的資本都從歐洲來到了美國,再加上姬軒亦這隻貓說的那些等,不強大才怪啦。


美國是多民族移民的國家,那種多民族和諧融合文化,英國沒有。

美國的素質教育制度,別說英國了,全球沒有哪個國家能比得上。

美國的科技創新融資上市體制,全球首屈一指,英國也複製不了。

美國礦產資源跟中國一樣無比豐富,英國只是一個小小島國罷了。

美國的人口數量三億,英國的人口六千萬,英國相差三倍不止呢!


我記得以前天朝還是世界第一強呢…樓主你怎麼看


中國的憲法絕對是世界上寫的最好的


將國家強大跟憲政完善程度等效起來看,題主的思維真是太局限了


很簡單呀,跟英國比,美國強大不強大關鍵因素不在制度呀。PS.題主的問題貌似是經過深思熟慮了。


一個天生的運動健將和一個天資平凡的運動員,


為了回答,我特意看了地圖,面積真的不能比呀?10多倍,人口什麼就不用說了,博弈論里不有嗎?一群人,不是一群人簡單相加


我覺得制度各有優劣,主要還是看人,美國做為移民國家,有先天優勢


憲法制度完善並不代表國家富強~只需要是理論上的問題,實踐上更需要解決問題吧,看看一本書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會有更多的感悟


美國憲政的強大之處在於其具有一定的可複製性,就像美國的麥當勞,星巴克一樣,但英國憲政是不可複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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