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必要的惡?

所謂必要的惡,我認為是為了更大的福祉必須去犧牲一些人的幸福。

以我看來,保障自己權利不受損的情況下損害他人的權益即為惡。舉例說明,義憤填膺地私自處決一個殺人犯,假若此人未威脅到你的生命安全,竊以為即是惡;推而廣之,如果沒有按照法定程序處罰戰犯,即便此人犯下滔天罪行,也是惡。再例,如果你發現自己身處鬧市而駕駛的汽車上被安置了炸彈,你為了更少的犧牲盡量把車開到人員較不密集處,但終究會造成別人的死亡,我認為這也是惡。這個例子和電車悖論還是有一些區別的,因為你可以選擇下車警告他人,讓他人對你的提醒做出判斷進而採取行動。依我看來,以上的例子都不是必要的惡,因為可以有更加理性的解決方案(即便不是最好的,也不是符合人之常情的)。

在倫理學範疇上我應該是一個自由主義者,對功利主義的一些觀點持不贊成態度。看法有偏頗之處,還望指正。我想問的問題是:有無一個困境逼迫你為了更大的善必須作惡,即你不得不以功利主義者的立場來思考問題?

我知道這個問題深究下去大概會牽涉到善惡的本源,法律淵源以及道德哲學的本源問題等等。望答疑。


看到這個問題我覺得相當有趣。

我是一個工程系畢業的學生。

可能由於理科教育的熏陶,也可能因為我母親是一名職業的心理諮詢師,在「道德」、「法律」、「倫理」方面的問題我想得會比較直接。

所以我的答案不代表著事實是否正確,而是在這種「理性」、或者說是「功利」的邏輯下提出的一種思考方式。

換句話說,我的答案並不意味著是在「法律」和「道德」上合情合理的

(無神論者,我的回答只從物質上思考)

首先,「善」與「惡」的出現並不是因為「人性的光明與黑暗」,而是「在環境中利益的權衡」與「基因和智力的博弈」。

什麼是「善」、「惡」?

「善」就是好的、對的,「惡」就是壞的、錯的,很簡單。

然而在純物質的宇宙里,為什麼要有「善」和「惡」?

我們必須清楚這點:「善」「惡」是由人類所定義的一套準則

所以說,「善」「惡」只適用於「人類社會」

「社會」為什麼要有「善惡」?

那我們必須先考慮,為什麼會有「社會」?

遠古時期,假設原始人以捕獲長毛象為食。可是一隻長毛象遠比一個人要強大,如果人與人之間「合作」,儘管平均每個人吃的長毛象是少了,但成功捕獲長毛象的幾率大大增加。

換言之,「效率」提升了。

同理,原始人滿足了」食「的需求,自然開始謀求「衣」、「住」、甚至是「行」的需求。結盟的人們開始分配工作:勇猛的男人去打獵,細心的女人做飯、織衣,聰明的人去找合適居住的山洞,勤勞的人去種地、圈養牲畜……原本一個人要做的所有事,現在都有合適的人幫你分擔。

也就是說,「社會」的特點在於「提高生產效率」、「轉移和分配個人責任」。

可是,並不是社會的每一個「成員」都願意接受這些。

弗洛伊德認為,男人的本能就是想和自己的母親睡覺(俄狄浦斯情結)。社會成員A母親早逝,然而他發現B的妻子C與母親十分相像,於是便睡了C,這是A基因上的本能。那麼作為社會的「領導者」D,該怎麼辦。

對我們現代人來說,這根本不算是一個問題。然而原始社會呢?

C被睡了,對社會生產沒有直接影響,可是如果A沒有受到懲罰,那麼其他人就會認為睡別人妻子是合理的,就是說對A是完全佔便宜的。於是,社會就會出現越來越多的得益者A與被害者B和C,被害者的「利益」長期遭到「得益者」損害,定必會報復。不穩定的社會、或者說是沒有維護「成員利益」的社會,定然不會有好的「生產」;「供」「需」失衡,社會便會瓦解。

我的結論是:「善惡」準則並不意味著一件事(包括基因上的需求)就是「對的」或者「錯的」,然而它卻是為了維護「最大的利益」(社會的利益)而出現的。

這麼說的話,還有什麼是「善」,什麼是「惡」?

我上面提到的只是「普世價值觀」的「善惡」,也就是「集體」、「社會」的「利益準則」。那我們「個人」有沒有「善惡」之分。

只要是經過「社會」的教育,所有「社會功能正常」的人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善惡準則」。

就像我們常常遇到的一些問題:

a.坐公交車遇到老人必須讓座

b.吃狗肉是殘害生靈

c.同性戀

a.

我們是不是一定要讓座呢?這裡涉及到「公交車座位、空間不足」還有「非老年人與老年人的利益衝突」。那麼給老年人讓座的初衷是什麼?老年人站在公交車裡可能不安全,於是「提倡」讓有能力的人讓座給老年人。然而,非老年人也是有可以坐座位的權利的,這個讓座權利在於非老年人(前提是這個人先佔有了這個座位)。好了,如果這個人認為「比起這個老年人,自己更有坐這個座位的需要(例如生病、腿腳不方便)」而不讓座給老年人,於是發生了衝突,你會站在哪一邊?

我相信更多人會站在「非老年人」這邊,因為在「法律」和「公交車乘客使用規定」上他都沒有犯錯。選擇另一邊的朋友更多會站在「道德」的角度去思考。

而如果我們腦洞大一點,站在宇宙的角度,或者是路邊石頭的角度來看,這件事只是兩個「物體」之間的「相互運動」,既和它們沒有利益衝突,更沒有對錯之分。

說到底,「善惡」的界定是從一個「主體」的「利益」出發的

同時,一方得到利益永遠是建立於損害另一方利益之上

這時候我們來談談b.

反對吃狗肉的人多為養寵物人士、愛護動物人士、素食人士。如果小明在家裡吃狗肉,和他們是沒有任何關係的。但他們想到的是,小明吃的狗狗是商人從某個養狗的人手上偷竊、搶奪、毒殺的寵物狗。這樣帶來的利益衝突是:如果吃狗肉依然盛行,養狗人士的利益很可能會有長期的風險。另一種人認為:小明吃狗損害了狗狗的最大利益。不過,吃狗肉的人卻是這麼想:吃狗肉是我不可被損害的一種權利,就像我能買豬牛羊雞鴨鵝魚蝦蟹來吃也是我的權利,法律是容許的。甚至會有這種提問:為什麼狗不能吃,豬牛羊雞鴨鵝魚蝦蟹我們可以吃?就因為這些「食用動物」不是你們的「朋友」?

發生這種事,只能靠法律解決,有些國家不合法、有些國家合法。當人類已經進化到可以輕易決定「動物」、「植物」、「地球資源」怎麼去「處置」的時候,我們怎麼去權衡這些「利益」、「善惡」

c.就更簡單了

同性戀者認為:自己有權以自己意願過自己的生活,選擇雙方願意的對象。

反同性戀人士認為:1)上帝允許你了嗎;2)噁心到我;3)社會會多很多變態;4)性傳染疾病會很嚴重;5)出生率下降;等等等等。

似乎我在選擇論據的時候太馬虎了,abc都不能定出「善惡」的標準在哪裡嘛!

對,這正正就是我的觀點。

「個人利益」很重要,然而它常常會與「他人利益」、「集體利益」有很多衝突。

我們的「善惡準則」代表著我們希望如何去處理這些錯綜複雜的「關係」與「矛盾」,也代表著我們對於各種「利益」的拿捏,代表著我們人格上不同的特質。

對於「集體考慮」,我奉勸各位讀者「遵守法律法規」、「維護道德倫理」,這樣對我們「個人」也好,對「集體」、對「社會」也好。

你可以不愛這個社會,不愛別人。但沒有這個龐大集體的護蔭和培育,你也只是一個沒有文明和智慧的動物,也不會有如此安定繁榮的生存環境。

但「法律」、「道德」、「倫理」都不能抹殺自己最基本的「權益」、「利益」。

如果自己最基本、最重要、最不可受到損害的「利益」(如生命、個人最高追求等)是要在「作惡」的情況下才能得以保存,你是「可以」去作這些「惡」的,尤其是這些「惡」的程度並不高(例如說減肥的時候偷吃零食否則會餓暈)並且不觸碰法律。

就像流浪漢偷麵包給孩子解除飢餓,他可能違反了法律,但並不會被大多數人指責他是「惡」。

然而當一個恐怖分子在醫院炸死了上百人,對恐怖組織來說可能是「善」,而對於絕大多數地球人來說那絕對是「惡」。

《Legal High》裡面有一句經典的台詞:

「我們又不是神,怎麼可能會知道那種東西。你就認為正義只存在於 特攝英雄劇和《少年JUMP》中吧。為了自己委託人的利益全身而戰。我們律師能做的只有這個,也不應該去做越份的事,明白了嗎?晨間劇女主!」

「善惡」難以釐定,因為它們出於不同的利益角度就有不同的界限,每個人、甚至每一種事物都有它們的利益。

作為「最成功的群居動物」,我們的利益就是唇亡齒寒的關係。

在我看來,「必要的惡」就是維護「必要的善」而存在的。

我們人類必須殺害其他的物種給自己維持生命,必須破壞環境、資源而維持生活素質和社會運作,這些難道不是「必要的惡」?

而我們能做的,就是盡量過環保的生活(低碳排放、低資源消耗)、盡量友好對待他人、盡量保護好自己和他人的利益,這些「必要的善」。

不要做那些損害自己也損害他人利益的「絕對的惡」。


我想問的問題是:有無一個困境逼迫你為了更大的善必須作惡,即你不得不以功利主義者的立場來思考問題?

我覺得對這個問題的簡要回答是:有道德原則的衝突,就不得不存在必要的惡。

功利主義者題主已經說了。不過有一個問題就是,功利主義者的善惡定義就是根源於後果。所以有些我們看來的惡或者犧牲,功利主義者不會把它當成惡。不過這個定義本身就有問題。

對康德主義者來說,道德原則的衝突很多時候是不可避免的。這個時候,對一個道德原則的堅持就意味著對另一者的違背,而後者可能就是題主所說的必要的惡了。

對亞里士多德式的美德倫理學來說也是這樣。道德品格的養成需要練習,需要時間,這期間難免會出現一些必要的惡吧。


如果有個人叫」必要的惡「,或者有個東西叫,或者有個概念叫,那麼很明顯有」必要的惡「。

如果你非要認為你所說的」必要的惡「是某種」行為性質「,那麼我肯定你無法定義一種絕對的惡,也無法定義絕對的必要,既然兩個組成部分都不存在絕對,那麼他們組成的新詞也不會是絕對的。


如果按照題主的定義:為了更大的福祉必須去犧牲一些人的幸福。個人感覺還是有些是「必要的惡」,比如對高收入人群加重稅(犧牲部分人的收入)來平衡窮人的福利;比如為提高全民素質,強制義務教育,處罰低素質行為(犧牲部分人的「自由」)……

不過我的真實想法是這些都不算惡,可能我是功利主義者。


忘了有一部電影叫什麼名字了

講的是一個人給一對夫婦送了一個盒子

只要按下盒子上面的按鈕你就可以得到一大筆錢

但是這個世界上會有一個人因此死去

到最後夫婦還是抱著試一試的心態按下了那個按鈕

果然得到了一大筆錢

·······

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

還有一個問題

如果你必須要殺掉一個人才可以救一百個人

你殺還是不殺

你殺了對被你殺的這個人算不算惡

你沒殺對你本可以救的那一百個人算不算惡

或者你必須要殺掉一百個人才可以救下一個人

你救還是不救

你如果不救算不算不善

你如果救了那個人對另外的一百人又算什麼

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

善與惡就存在在我們每一個人的心中

就看你如何選擇,如何被這個世界選擇

最後求科普一下這部電影叫什麼名字

看了好久了忘記了


往小了說:父母的棍棒,忠言逆耳利於行,老師的戒尺

往大了說:法律對行為的約束,不因你是否出於善意殺人而不定罪。

道德對於你言行舉止的約束

還是那一句話,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萬物皆有兩面,沒有一條道走到黑的惡。


假如有一個按鈕,按下之後地球上的一個人會死,但是地球上的污染會立刻消失,你會按嗎?

這是哲學大問題,大家多看些書,或許更明白,或許更糊塗!


以前聽過海難的船的事,不知真假。大意是,沒有食物,船上n人討論吃人。大家都有家庭,唯獨一個剛來工作的孤兒沒有。這樣誰的家庭都不會失去親人。所以,大家吃了那個孩子。

下面幾個動漫里的

1

F/Z里衛宮切嗣和兩條小船的故事。

大意是,一條船人多於另一條,但主角處於人少的船上,只有一條船的人能活。

主角為了能救更多的人犧牲了人少的船

2

今敏拍的回憶三部曲,裡面有一篇叫最臭兵器。

男主誤服藥片成為能發出致死氣體的人,他自己不受影響。為了防止更大的傷亡,全球擊殺男主。

3

Another里如果孤立一個人可以換全班30餘人平安

其實所有舉例似乎有這麼一個傾向:

2>1

不管你是不是違法了,似乎有了這麼一個我以更少的損失換來了更多的幸福的正義感。

但是,這種事好像僅出現在極端情況和虛構作品裡。真實的也只有什麼強拆啊,班級里「趕走」某些自閉症等等不合群者。


損人不利己,不利任何人。

做壞事就是為了做壞事,這種惡才是真正的惡,因為不可監控不可預示。


是否可以認為 在有利於自身利益的情況下 不超過道德底線的 都可以被稱為必要的惡


答主說的就是"多數人的暴政",不可以為了大部分人的利益去犧牲少數人的利益。


價值觀的形成就是成長經歷的鏡子,不美好的人,總有不美好的故事。


感覺題主的問題有點亂啊。

1、題主對「惡」的定義是:保障自己權利不受損的情況下損害他人的權益即為惡。首先,這個定義存在一些問題,比如在該定義下,「損人損己」並不為惡,但這說不過去。其次,後面的「推而廣之」,似乎並非從「損人不損己/損人利己」「推」出來的。

2、自由主義與功利主義並不存在對立關係。如果題主不支持功利主義倫理觀,那麼更可能支持的是古典主義倫理觀。但實際上,題主對「惡」的定義,更傾向於一種功利主義式的對社會福利/個體福利的「計算」。

3、題主提出,所謂必要的惡是「為了更大的福祉必須去犧牲一些人的幸福」。如果按照這種理解,相當一部分刑罰都屬於「必要的惡」……比如為了大多數人的財產安全,一小部分盜賊的幸福,必須要犧牲掉……

4、我個人推測,題主的善惡觀實際上還是功利主義的。題主將「社會整體福利的帕累托劣化」定義為「惡」,反之,整體福利的帕累托優化則為「善」。而在社會福利發生帕累托優化的過程中,如果發生局部的福利減少,那麼這種現象,題主定義為「必要的惡」。

題主的問題是:「有無一個困境逼迫你為了更大的善必須作惡,即你不得不以功利主義者的立場來思考問題?」

答:

1、太多啦,現實生活中隨處可見。基本上很多禁止性的規定,都是「必要的惡」——限制個人的自由,來維護整體的利益。比如交通路口的紅綠燈,按照樓主的理解,路口的秩序是更大的善,因此必須限制個人的自由;比如為了飛行的安全,飛機上禁止打手機,等等。

2、影視作品裡會涉及到有關生死選擇的「必要的惡」:

2.1、比如以前看過一個電視劇,有一段情節是:戰爭年代我軍與敵軍在黑暗中相遇,雙方實力懸殊,一旦我軍暴露,可能全軍覆沒。此時,我軍軍嫂的寶寶要哭了,軍嫂為了保護部隊的安全,用被子將嬰兒捂住,最終導致其死亡……典型的必要的惡吧?

2.2、美國非主流的主旋律政治片《戰略特勤組(Unthinkable)》,講述的是塞繆爾·傑克遜飾演的談判專家,為了從恐怖分子口中得到口供,對其進行了殘忍的刑訊逼供。算是「必要的惡」吧。

最後說一下,就我本人來說,並不贊成題主對「惡」的理解。


推薦閱讀:

既然那麼多壞人,那我們為什麼還要堅持做好人?
如何評價的哥躲豪車撞到自行車被索賠8萬這一事件?
有哪些特別腹黑的政治操作原則,是普通人不敢想像的?
網路文學能否取代傳統文學的現有地位?

TAG:法律 | 哲學 | 道德 | 倫理 | 社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