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對人類有多重要?更多的自由一定給人類帶來更多的幸福嗎?


最近在看&這本書,裡面的一些觀點與這個問題相關,在此分享一下。

如果說人類更多的幸福可以與更好的生活條件、自我價值的實現、物質與精神追求的滿足基本劃等號(至少正相關)的話,那麼自由可以給人類帶來更多的幸福。因為根據世界上眾多國家的發展歷史來看,擁有更多自由的國家的人民會有更大的動力(incentive)去發明創造、去創業、去提高自己的生活水準。累積起來,在這個過程之中一個國家的經濟、文化、教育水平都會隨之而迅速發展,這個國家人民的生活條件會提高、自我追求也可以實現。在有了更多的自由的時候下,人們是有著足夠的動力去發現、去發明、去探索、去獲利、去創造、去經營、去學習,而社會的總體水平會因此而提高,人們的幸福度也會更高。人類成功的歷史就是一部充滿了進步與努力的歷史,而假如說沒有自由的話,會是怎樣?

在沒有自由的國度,人身是多方面受限制的:個人能從事的職業是受限制的,個人能夠擁有並受保護的財產也是有限的,並且政治權利是受限制的。在這種情況下,絕大多數的個人是沒有動力去發明創造、去努力工作的——你不能期望被剝削的貧農能夠發明更高效的耕種技術,因為新增的收入反正都會被強制徵收掉;你不能一個絕大部分人們沒有選舉權的國家的執政者能夠清正廉潔、代表廣大人民的利益,因為反正人們都沒有權力來否決掉他們並推選上更好的執政者。

這兩種經濟體在&裡面被稱分別成為Inclusive(包容性的?)與Extractive(剝削性的),而在不同體制下面的國家的現狀區別非常大。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南韓北韓(近幾十年,不用多說)、美國與墨西哥(過去數百年中雖然都受殖民者影響巨大,但一個成為了民主獨立自由的國家,一個長期受獨裁者統治)。人種論、地理位置論都不足以解釋這樣大的區別,唯有人民本身的動力(incentive)才是最大的決定因素。而incentive來自於哪裡?自由,與個人的諸多權力。


1.

自由即有權做一切無害於他人的任何事情(《人權宣言》)。

自由不是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自由是教你不想做什麼,就可以不做什麼。(康德)

2.

對個人而言,在康德的自律意義下的自由可以保障人權(表達自由、信仰自由、免於匱乏的自由、免於恐懼的自由,羅斯福),並且是通往個人自我價值實現的必由之路。

哈耶克是這麼說的,個人是否自由,並不取決於他可選擇的範圍大小,而取決於他能否期望按其現有的意圖形成自己的行動途徑,或取決於他人是否有權力操縱各種條件以使他按照他人的意志而非行動者本人的意志行事。因此,自由預設了個人具有某種確獲保障的私域,亦預設了他的生活環境中存有一系列情勢是他人所不能干涉的。

所以,自由保障了個人實現自我期望的可能。

3.

對人類社會而言,自由是公平的前提,有了自由才有可能去爭公平,在保證自由的前提下才有必要去調整規則製造平等。

舉美國為例,即使在社會非常自由的環境下,一些爭取平等同時限制了部分自由的政策依然備受爭議,比如說平權運動,比如說奧巴馬的醫療改革(我有不買任何保險的自由)。又從美國政府對槍支管制慎之又慎,也說明了美國人的價值觀中自由最高,即使年年出現槍支慘案,對任何剝奪人民自由的政府意圖依然非常敏感(殺人的是人,不是槍)。

自由跟民主一樣,並非絕對是最好的、但一定是最不壞的選擇。

4.

最後,The good life is inspired by love and guided by knowledge.(羅素)

幸福的生活由愛激發、並由知識引導,而愛與知識的獲得,都離不開自由的土壤。因此個人認為,在自律意義下的自由,越多越好。

謝邀。


要是有人不自由,一定是有些人獲得了過度的自由。這才是為什麼我們要保護自己的自由的政治動機。

有人說自由帶來選擇更多的焦慮,的確會有這個副作用,不過仔細一想——本質上問題是人們不能接受現狀,而不是因為自由選擇。也就是說人排斥的是行使自由後的不如人意,而不是自由本身。

選了就別後悔,後悔了就重新來一次。整天叫著『自由害人啊!』選擇焦慮症患者,他們缺乏的是責任心和成熟接納心態,是因為對各類選擇的貪婪、懷疑或者完美主義。

又想馬兒跑又想馬兒不吃草——那就發明汽車去吧。別老是抱怨馬。


自由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這份對自由的追求誠然另我們感動,但若我們對事物的認知盡停留在感動上,那麼理性之花就難以結出碩果。在當下的紛繁複雜中,什麼意味著自由了,自由的價值又從何體現了?自由的魅力不是某種普遍深刻的歸納,而是無數生動繽紛的演繹。複雜環境下,本文帶你跨界自由的演繹關於自由的思考。

自由在任何情景下,都有一個核心概念-就是選擇權。 它首先是一個政治上的概念。這裡的自由分兩種,一種叫積極自由,一種叫消極自由。 積極自由是一個人生下來可以選擇做某事,而消極的則是指一個人可以選擇不做某事。積極自由的表現可大可小,有的說一個人出生需要有生存權,受教育權。有的說人生來就要平等, 可以做任何其他人能做的事情。像後者那樣比較強烈的積極自由, 就是西方政治左派的基礎。 而消極自由,則強調不應該存在一個強制力干預別人做某事,或者說人天生有不受干預的權利。 消極自由是英美政治體系的基石,也是西方政治右派思想的基石。

自然界里也有類似自由的概念。 這裡的自由更加類似於物體可以不受約束的改變的屬性。比如物理機械運動裡面的自由度就是指在某個方向上物體可以改變運動狀態。 生物里的自由則體現在生物變異的任意性,在生物進化里,似乎沒有什麼是不被允許的。 因此,自然界的自由更加類似於剛才說的消極自由。如果一個自然系統的自由度高,是說它包含較多的自由元素,其活動不受太多約束。這也是剛才說的消極自由的內涵。

消極自由在某種程度反映了自由的真諦,因為它是維持複雜系統機體糾錯的基礎,複雜系統內部的大量自由元的自由競爭,使得系統可以任意的適應複雜的情況,具有反脆弱性(可參考本公號之前的文章-無常世界的生存競爭)。因而對消極自由的保證是進步之源。最典型的是人類歷史。那些發展最好的,就是提供一種良好的機制保障系統內的自由度不因為某種原因而被消磨的。當然,自由度的個數不等於人數,當一個人被壓迫到生存線或者被某種東西挾持,它就不算數了。管理者只有一件事該做,就是打擊試圖減少體系自由度的力量。

自由放任的理念不止應用於市場經濟,也適用於教育。我經常發現那些毫無計劃,對子女自由放任只在大方向進行引導的父母比那些實行精心保護政策的,培養的孩子更健碩,更聰明靈活,更能適應複雜情況。 因為錯誤中的學習永遠大於指導下的輸入,我們只需否定那些最致命的錯誤,其餘的讓他們自己去開發。 這也是東西方教育觀的區別之一。

國人大多數不懂的,是文藝,市場,科學,存在內在同一性-那就是對個人意志的不干預。你干預了個人交換的意志,也就沒有自由市場,干預了個體的思考也就沒有了文藝,叫個體去為國家科技服務而不是仰望星空也就沒了科學。這些事情是純純粹粹的個人意願而與任何其他無關,失去了內涵,這些都只是名詞而已

為什麼積極自由不可靠? 因為自由的真正含義是選擇權,而選擇背後是責任。因此具有承擔責任和後果的準備和能力才是自由的前提。積極自由想要說,我天生應該有什麼, 事實上, 這些人多想要自由的好處,而想不到自由的沉重含義,比如一個人要午夜狂歡的自由,卻想不到打擾鄰里造成的後果,最終這樣的自由造成的只能是組織自身的破壞。 消極自由的擁護者有一種出於個人的本心與自己立約的道德感,一定程度亦是與神立約。所以他會極為謹慎的應用這種自由。因為謹慎,而成全了自由。

什麼叫做訂立契約了,下面先舉幾個例子。

比如你擁有辯論的自由,但真正自由的辯論是只在雙方在同一高度,真正想解決問題時有意義。立場不同的人辯論毫無意義,最終必成撕逼。

於是自由的論者會首先想著在氣度上勝過對方,把爭辯當作學習新知識而不是傳播陳詞濫調的過程,這份態度就是訂立契約。

再比如你擁有閱讀的自由,但真正自由自在的閱讀者會注意:網路閱讀可以達到極為廣泛深刻,但很多時候我們把它狹隘化成微信快餐而進入了陷阱。這類東西所消耗的能量極小,更容易進入,而獲得了優先順序。而那些有深度的東西被屏蔽了。

突破能量壁壘,強化正確的優先順序的過程,就是訂立契約的過程。

比如你擁有交朋友的自由,自由人間的自由聯盟,共享著這樣的觀念 「生拉硬扯,刻意討好得來的,那不是人脈。跪舔得來的友誼是虛幻的,只有發自內心的認可,同層次的相互欣賞,才是人脈的基礎。

因此,自由的人交朋友的前提是先在一個領域成為成功者。這走向成功的過程,就是與自己訂下的契約。

摩西為猶太人與上帝立了約,於是猶太人自由了。 自由的內涵在於契約,契約主動限制自己,卻得到更多的選擇權。

圖: 引領猶太人出埃及的摩西。 摩西和耶和華在西奈山約法10章,成為猶太教的基石。

這才是一個人真正站立起來的過程。而這站立起來的過程,便是從身份到契約的轉變,是把消極自由的思想應用於自身。

羅輯思維的第二季的中心話題就是談是現代化的本質,而其答案的核心在於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從身份到契約的轉變,從身份社會的小共同體,到越來越多,越來越複雜的社會,人與人秉持何種心法相處,影響合作的可能方式,從而影響國運的興衰。而個人的成長也是類似的過程,從少年時的質樸到成年後的紛繁,我們隨著時間有了越來越多的慾望與考量,需要統籌的不同領域也越來越多,我們做為個人,要面對社會作為一個整體需要面對的問題,我們應該如何在人生的不同領域間遊刃有餘了?

有一種方式,是類似皇權社會的方式,我們選擇一個目標,不論這目標是名,是利,是愛情亦或其他什麼具體的東西,然後這一段時間為此而犧牲其他的目標,在遇到衝突的價值時,將以此目標設為最高優先順序,然後清晨靠著雞血去激勵自己勇往直前,晚上靠著雞湯去撫慰那些為了這個目標而放下的念頭。過著這樣生活的人,犧牲健康去賺錢,又拿錢來買青春,在該談戀愛的季節里過著苦行僧的日子,又到了年老再去找情人,就像皇權的更迭,最初收緊,之後是放縱,然後又是收緊,如果說是」興,百姓苦,亡,百姓苦「,那麼如果你的若是選擇了這樣的生活,那就是「成,歡樂寡,敗,歡樂寡」。

不過從簡單走向複雜,還有另外一種方式,就是由下至上的組織自己的慾望,先承認每個慾望都是值得被尊重的,畢竟,我們的人生取決於我們的慾望,人生的大戲依賴於各色的慾望,若是丟棄了慾望,就沒有那激勵奮鬥的紅蘿蔔。我們先尊重每一個慾望,不管這慾望多麼的不合規矩,然後再按照自己當前的情況,認清那些願望能最大化自己和自己身邊人的幸福,為這些慾望定下規則,這就是類似契約的東西,就像你每年都會訂的新年計劃,相當於一個國家的立法機關,而你能不能執行計劃,則是相當於一個國家的執法機關。你指定的計劃是否全面,是否考慮到了自己所有的慾望了嗎?你能不論在什麼情況下都執行自己訂下的計劃嗎?如果你可以,你組織自己生活的方式就是基於契約的,而不是受制於一個外在定義的成功的,外在定義的成功標準指導的人生,也許在短時間能取得更大的物質成就,卻難以將其轉化為內心的幸福,而由內在契約支配的人生,擁有越挫越勇的韌性,也能感受到微小快樂的感召。

這裡的慾望,與莊子所云的嗜欲深者天機淺中的慾望是同一個東西,關鍵在於「嗜」字,所謂嗜,就是不顧一切的追求,這就如同皇權,從頭到尾,將整個人的能量集中起來,服務於一個目標,而天機,其實都是自己悟出的,是經過了許多內觀自省才定下的規則,然後再儘力去執行的。當一個人被一個單一的目標綁架,他就失去了坐標系,也無暇審視自己當下的位置。

不過,這並不是全部,別忘了,你的生命就反映在那些你讀過的書,看過的電影,買過的東西,玩過的遊戲中,而這些都是你的慾望,你為你的慾望定下的契約,追根究底還受制於你的慾望,你要想把握生命,你要管理的不止是慾望間的關係,那是契約的一部分。

還有就是你的慾望本身,你有的慾望到底是為了什麼?

是不是想借著滿足這份慾望去填補某些更深更久的不足?

你的慾望是否是因為曾經的缺憾而萌發的?

你實現這個慾望,是否會是飲鴆止渴,會把自己帶向更深的不滿?

回答了這些問題,才算是明白了自己為什麼要活著,活著有什麼意義,然後再去為你的那些紛雜的慾望制定規則和契約,並培養鍛煉自己的執行力,帶著被現代化管理體系著的慾望行走於這個現代化的社會。

尼采曾說「許多人的所謂成熟,不過是被習俗磨去了稜角,變得世故而實際了。那不是成熟,而是精神的早衰和個性的夭亡。真正的成熟,應當是獨特個性的形成,真實自我的發現,精神上的結果和豐收。」重複這句話,細細想想,也如同以名花喻美人,是件很世故的事。當時若能從歷史的興衰中推出類似的道理,倒也是一件有趣的事。也許那所謂的成熟,就如同中國搞了兩千的超穩定皇權社會,熄滅了創新的火苗,磨掉了進取的個性,而真正的成熟,就如同民主社會,各種各樣成功的方式,都能夠在公平競爭中共存,然後借著契約主動限制自己的自由,以求得自我精神的豐收。

總結一下,從歷史說到個人的選擇,在從個人重新回到歷史。透過複雜的稜鏡,我們看到自由的意義在於自製,唯有與自我立約,方才算得上是自由的。審查這約定的過程叫做成長,執行這約定的過程叫做修行。自由是沉重的,唯有明白了其沉重的內核,我們才不會如托克維爾所說 「人們似乎熱愛自由,其實只是厭惡主子」。


"你們要爭獨立,不要爭自由。沒有獨立,即便是自由,最終也會變成其他人的奴隸。"——胡適


「現在,正是眼下,這些人比過去任何時候都完全確信他們是完全自由的。然而與此同時,他們又親自把自己的自由給我們送了來,服服帖帖地把它們放到我們腳下。」--陀思妥耶夫斯基,《卡拉馬左夫兄弟》

「人們幾乎從未利用過他們所擁有的自由,比如說思想的自由。相反,他們要求言論自由來作為補償。」 --克爾凱郭爾,《日記》

「當人們可以自由地做他們想做的事情時,他們往往相互模仿。」--埃里克·霍弗,1955

「我們把自由和奴役設定為對立的兩極。我們想像出一種對立關係,認為自由是一極,奴役是另一極。這使得自由的情形絕對且單純。誰願意做奴隸呢?但奴隸主和奴隸之間的區別僅僅在於一方有自由而另一方缺少自由嗎?奴隸主住的是莊園,奴隸住的是簡陋的宿舍。奴隸終日辛勞,奴隸主卻飲著薄荷酒。奴隸主不是還揮舞著鞭子抽打奴隸的脊背嗎?偏愛奴隸主的生活證明不了什麼自由。」--弗里特約夫·伯格曼,《自由論》

「多虧上帝的仁慈。在我國,我們有三樣東西珍貴到了難以用語言形容的地步:言論自由、良心自由,以及從不實踐這二者的謹慎。」 --馬克·吐溫


前幾天在新浪翻出來李敖在北大的演講,就涉及到自由的理論.

李敖的說法挺聽起來挺奇怪,想一想確實很有道理.李敖說什麼叫自由:就是反求諸己.

我記得有個笑話,媽媽在機場對哭鬧的孩子說:"別鬧了,再鬧我揍你了,回國了,我已經可以揍你了."

我覺得那個媽媽在那一刻一定覺得國內好自由....

翻看任何國家的法律,自由都有形容詞或者限定詞.言論自由,人身自由,信仰自由,婚姻自由.

我覺得所謂的自由,首先是生存條件的解放,然後隨之改變的道德觀,

而不是看看別人是不是能比我多做什麼.

比如性交的自由.有人覺得無所謂,有的人就覺得是道德淪喪.

突然放寬的自由不是幸福,只能是手足無措.現在中國突然放開禁槍會讓我們覺得自由嗎?

我覺得肯定不會,行為的約束其實更多還是為了保護個體.

我記得《最遊記》有句話:「真正的自由就是有一個可以回去的地方吧!」


自由不會帶來幸福。一個當代自由的美國人未必比一千年前不自由的中國農民幸福。

別人自由我不自由會帶給我不幸福。這個不必多解釋,都懂的。

綜上,「比較」對幸福的影響比「自由」要大。


不去求自由,就會很輕鬆


人類學的觀點是,每個人都生而自由。這用自然科學無法證明,但是你盡可以這樣想:

社會是一個舞台,我們每個人都是演員,絕大多數人是木偶,只有意識到其實自己可以不按劇本走的人才不是木偶,也才有了自由。

簡單的說,自由能讓我們發現生活的其他可能。


如果你們知道自由真正意味著什麼,也許你們就不會這麼輕易得就附和對自由的追求了。很大程度上,自由成了一種符號,一種態度。然而,實際上,自由意味著更多。

今天上班時間沒法展開說,簡單的問幾個問題:

1,為何這麼多人,都想去體制內嗎?明知道進入體制意味著束縛?真的是只有進入體制內自己的人生追求才能實現嗎?

2,為何這麼多人,都寧願背負30年的貸款加上父母畢生積蓄去買一套房?明知道背負這些,就不敢輕易辭職,沒錢去旅行,周末說不定還得加班賺外快?

3,為何這麼多人,即使不是那麼喜歡一個人,卻依然要和ta結婚,或者結婚了處得不好也不想離婚?

所以,你確定,你是真的追求自由嗎?

推薦各位看下弗洛姆的「逃避自由」,看看我們人類面對自由,是如何掙扎的吧。


按老陀的話來說,自由導致放蕩,放蕩導致惡,惡產生罪,罪產生救贖,救贖導致人的升華,人的升華推進自由。


什麼是自由?自由,就是餓了有好吃的,不挨餓,困了有舒適的房子好睡,不用睡井底;想說什麼就能說什麼,自己的房子不讓誰進來誰就不能進來。自由,同時也是自製和約束,你餓了不能搶別人的食物,困了不能搶別人的床誰,吸煙是你的自由,但你不能讓別人吸你的二手煙呀大兄跌!

自由對人類有多重要?自由其實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就像開頭說的那些——它自然是萬分重要的,就像氧氣對我們的重要性一般,但也是應像氧氣一樣,尋常到經常忽略它。

自由是有限度的,因為你的自由不能侵犯他人的自由。在這個限度下,更多的自由想是會給人類帶來更多幸福的。

可悲的是,我們追求自由幾千年而不得,他們才兩三百年地的奮鬥就得到了好些自由。哼~


卡謬說,被禁錮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世界上哪有自由只不過籠子大小的區別罷了


可能說,你有自由不一定幸福!假使你沒有自由,那你一定不會幸福!


在物質領域,有自由才會有繁榮;在精神領域,有自由才會有創造力。

繁榮和創造力對人類有多重要,自由對人類就有多重要。


從自由獲得的幸福感與個人的自制力和成熟度呈正相關。

能夠了解自我,享受自由的人才能從自由中獲得幸福,並不受其害。

或許 有時候對自由其實沒有那麼大的渴望,只不過,人性本賤,得不到,才想要。觸手可及的東西,反而沒有人會珍惜。

應了毛爺爺那句話,與天斗,與地斗,與人斗,其樂無窮。


人註定是要受自由之苦的,自由必須要有,但是不能太多,過量。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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