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儒家思想與憲政?
兩個八杆子打不著的東西而已。如今能被硬扭在一起,都是託了那些自命奉天承運,實則無論對憲政還是儒家都一無所知的「新儒家」們所賜。
現代憲政,首先是承認法律特別是憲法高於一切身份和個人意志,為了防止法律被任意解釋,憲政的起碼前提之一,是法律必須對公眾明示。我們不能說法令公開的政治都是憲政,但是如果法令無法公開而必須為少數人持有和解釋,則不可能產生憲政。故憲政制度自其開始,就天然地反對任何試圖將法律神秘主義化的傾向。而儒家恰恰相反,其篤信尊卑有序,而執法,只是被當作一種維護貴族尊嚴的手段。僅此一條,就決定了現代憲政與儒家在基本立場上不可調和。
不信?不妨看看孔夫子在《左傳》中對趙簡子鑄刑鼎的評論。《春秋左氏傳.魯昭公29年》:冬。晉趙鞅、荀寅、帥師城汝濱,遂賦晉國一鼓鐵,以鑄刑鼎。著范宣子所謂刑書焉。仲尼曰:「晉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晉國將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經緯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貴,貴是以能守其業。貴賤不愆,所謂度也。文公是以作執秩之官,為被廬之法,以為盟主。今棄是度也,而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貴?貴何業之守?貴賤無序,何以為國?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也,晉國之亂制也。若之何以為法?蔡史墨曰:「范氏,中行氏,其亡乎?中行寅為下卿,而幹上令。擅作刑器,以為國法,是法姦也。又加范氏,焉易之?亡也,其及趙氏,趙孟與焉。然不得已,若德可以免。」
所謂鑄刑鼎,著刑書,事實上就是將法令公開化。而看看孔老夫子的評論,應該怎麼解釋呢?法度,是用來治理民眾的;卿大夫以尊卑秩序維護之,才能讓老百姓尊崇貴族;趙簡子鑄鼎,老百姓看著鼎就夠了,怎麼會尊崇貴族?——請問,從這字裡行間,哪裡能看到一點尊重憲法權威的意思?
說到現代憲政,另一個常常不能避開的話題就是人權。於是也不乏聽到有人說禮制能夠保障自由這種說法。對此,我們不妨看看這一段引文,來自《史記?孔子世家》:會齊侯夾谷,為壇位,土階三等,以會遇之禮相見,揖讓而登。獻酬之禮畢,齊有司趨而進曰:「請奏四方之樂。」景公曰:「諾。」於是旍旄羽袚矛戟劍撥鼓噪而至。孔子趨而進,歷階而登,不盡一等,舉袂而言曰:「吾兩君為好會,夷狄之樂何為於此!請命有司!」有司卻之,不去,則左右視晏子與景公。景公心怍,麾而去之。有頃,齊有司趨而進曰:「請奏宮中之樂。」景公曰:「諾。」優倡侏儒為戲而前。孔子趨而進,歷階而登,不盡一等,曰:「匹夫而營惑諸侯者罪當誅!請命有司!」有司加法焉,手足異處。
優倡乃宮中豢養,便是失禮,這板子也該打到齊景公身上,可孔夫子剛上來,不由分說就砍了人手腳。這又算得上什麼人權?
所以很清楚,儒家思想所強調的長幼尊卑,根本上看,是反憲政,也是反人權的。這不需要深厚的國學功底,只要能看得懂一點古文,能尊重基本的邏輯,每個人都能看到這些事實。至於有人拿某些「新儒家」學者提出的所謂「憲政主義」之類的說法做擋箭牌,我只能說:玩弄名詞這種伎倆,誰都可以玩兩手,顯不出閣下的高竿來。
當然也有人說,這些「新儒家」所言,是借儒家踐行自己的政治理想。持如此觀點的朋友,我也只有一個回答:無論動機如何美好,撒謊永遠不能成為證明自身合法性的證明。憲政的起源是在西方,而西方文明的源頭之一是希臘,希臘是破碎山國,根本無法搞統一,耳熟能詳的雅典,才1000平方公里,在中國不過一個縣而已,就這還是希臘的巨頭!除了斯巴達就屬雅典面積大了。
羅馬地域大了很多,但其統治差的太多,外省基本就算半獨立了,想想也是,連稅收都是包稅的方式,這完全就是依靠羅馬軍團的強大戰鬥力交保護費就成的體制。
到了日耳曼蠻族,一步就從游牧民族邁入帝國,所以直接就保留了游牧民族早期的軍事民主的習俗搞封建,所以從日耳曼蠻族諸國發展起來的西方民主制度其實就是封建的延續:大家各劃一塊的自治,只不過自治主從少數的貴族變成了數量越來越多的平民,先是工商貴族和富裕市民,然後是手工業者、工人,最後是婦女。
所以,民主本質上就是自治的大家如何協調處理公共事務而已,其要旨一是保證各自的自治不受侵犯,二是如何妥協協調來解決那些關係重大的公共事務。
而憲政不過是為了保持民主政治的框架、價值、目標等的穩定而設定了程序上的高門檻,以提高達成妥協的難道來保證上述東東的穩定,其是和民主政治相配合的,因為其前提一定得是一個競爭性的、基本是各方力量均衡的政治體制才可以。
可傳統上,我們是農業國,核心區又是平原,所以最終的政治體制一定是一種大一統,否則就如春秋戰國、三國、五胡十六國等等,非得打個頭破血流不可。所以我們的政治價值就是大一統,就是穩定有序,所以我們就成了: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分久必合就說的是我們中國人對大一統的執著追求,對動亂的害怕;而合久必分則說的是我們這種大一統是依靠皇權的暴力來強行鎮壓出一個秩序,然後各安其分的來保持穩定。但這種秩序只能是短暫的,集中就表現在皇權的爭奪上,後期發展出科舉實現了一定的社會流動,但社會的活力也被徹底壓制住了,所以漢唐以後我們的開拓精神和能力都開始大大下降了。
因此,說儒學能推導出憲政的純屬囈語,因為儒學的國家治理經驗都是在大一統的傳統中國,沒這個經驗。儒學提出的剋制手段是道統,希望在皇權之外另樹政治目標和政治價值,但我也說過這基本就是少數儒者的想像而已。
當然,如果拋掉儒學的用,以儒學的人本思想來兼容憲政當然是可以的,但政治不是思想實驗,治大國如烹小鮮,設想下當然可以,但如何行之還談不上,還是需要好好消化吸收西方的經驗教訓才是
儒家思想文化的核心就是嚴格地規範人上下尊卑有序的等級地位,而且要求人的一切思想言行都要符合人的等級地位,而在儒家子弟眼中,每個人地位等級的尊卑貴賤往往主要是取決於人的出生以及君王上司的任命,講得直接具體一點就是:一個人出生地位是卑賤貧民奴隸的人就要做貧民奴隸該做的卑賤事,說貧民奴隸該做的卑賤話,甚至也要穿貧民奴隸該穿的卑賤衣服,坐貧民奴隸該坐的卑賤位置,否則就是大逆不道而會受到道德的譴責與法律的懲罰,同樣,一個人如果出生於貴族尊貴地位等級的人就要做貴族該做的尊貴事,說貴族該做的尊貴話,也要穿貴族該穿的尊貴衣服,坐貴族該坐的尊貴位置,否則就是有違體統,不合禮儀。很顯然,歷代王朝統治者通過推行儒家思想文化,通過儒家思想文化對人思想言行的嚴格規範,自然有利於權貴統治者對貧民奴隸的統治,有利於社會既定的權貴統治者維護自身既定的權貴統治者地位,進而也有利於維持既定社會現實的穩定,當然,歷代王朝統治者之所以會推行儒家思想文化,根本的原因是推行儒家思想文化有利於王朝中的各級權貴統治者維護各自的權貴統治地位,這才是歷代王朝權貴統治者極力推行儒家思想文化的原始本能動力。其中最受益的人就是王朝權貴統治者中的平庸無能者以及愚昧迷信者。因為他們即使再怎麼平庸愚昧,但只要已經居於優越尊貴的社會地位,他們優越尊貴的社會地位往往就能穩定地保持下去,而且一代代地世襲傳遞下去,而且很可能比那些具有智慧高於自身的人更能穩固地保住自身的優越尊貴的社會地位。平庸愚昧的人居於優越尊貴的社會主導地位,大量能人智者必然就會受到普遍性的壓制埋沒,這是歷代王朝必然走向腐敗衰弱的主要根源。更是古代中國的思想文化尤其是哲學與科技基本上處於僵化停滯狀態的主要原因。可見,中國歷代王朝依靠推行儒家思想文化與中央極權制而維持的穩定社會往往是僵化不發展的穩定社會,也是逐步走向腐敗衰弱的社會。一般歷代統治者在前朝自然滅亡而建立自身的王權後,往往都無一例外地又會逐步走向腐敗瘦弱的滅亡歷程。儒家思想實際上是一個因循守舊、原始迷信、壓制創新的僵化性思想文化,更是一個推崇平庸壓制能人的思想文化。儒家文化嚴格將人的思想言行限制在符合出生地位的規範範圍內,因而,只要出生於權貴統治地位,一個非常平庸愚昧的人往往仍然能理所當然地居於其穩定的權貴統治地位,相反,一個出生貧賤地位的人,即使能力非常傑出往往也只能安分守己地居於被統治的貧賤地位,因而,歷代王朝大力推崇儒家思想文化,必然會壓制淹沒大量出生於貧賤地位的大量傑出人才,尤其會必然性地會壓制淹沒具有傑出創新性思維能力的傑出人才,歷代王朝大力推崇儒家思想文化,就必然會出現大量平庸愚昧的人統治能人智者的社會怪現象。而且,更為糟糕的是,儒家思想文化與中央極權製得到共同推行後,在中國歷史上,歷代王朝建立後,王朝往往都無一例外地很快陷入平庸愚昧者普遍性佔據社會統治地位而壓制淹沒能人智者的社會腐敗境地。
為什麼儒家思想文化在龐大的中國形成統一後會興旺發達,除了歷代王朝統治者為了維護自身極權專制統治這個主要原因外,還有一個主要的根本原因是在政權高度集中統一的中央集極權制度下,集極下的社會環境卻卻成為了最適宜於儒家子弟類平庸迷信者出人頭地、升官發財的天堂,因為儒家子弟往往都是思想膚淺、卑躬屈膝、見風使舵、惟命是從、能說會道、愚昧迷信的平庸勢利者,而平庸迷信、惟命是從的人往往最有可能成為中央集極制度下的王朝選拔、推薦、任用官吏的最佳人選。
因為中央集權制的中國非常龐大,為皇帝行使政權的官吏不僅數量龐大,而且分布非常廣泛,因而,絕大多數王朝官吏都不是由皇帝直接掌控,而是由皇帝任命的親信大臣所掌控,絕大多數王朝官吏實際上都是下面的親信大臣所選拔任命,王朝中的絕大多數官吏都是由級別比較高的上司官吏所直接選拔任命或者通過給朝廷推薦而得到選拔任命,由於一般官吏選拔仍用官吏不是幫自己服務,而是為朝廷皇帝服務,因而,一般官吏在選拔仍用下屬官吏時,他們往往自然不會主要考慮被選拔的人選有沒有能力管好它們的職權事務,而會主要考慮能不能給自己帶來利益與依靠,而且,一般官吏在選拔、推薦、任用下屬同僚時,往往還會有意地排除才能真正傑出的人選,因為,才能真正傑出的聰明人才會給自己帶來威脅,而且才能真正傑出的聰明人往往難以順從自己,聰明人容易看透自己的錯誤言行尤其是行賄受賄等見不得人的勾當,因而,一般官吏在選拔、推薦、任用下屬同僚時,他們最有可能選拔、推薦、任用的官吏人選,往往主要是那些惟命是從、平庸無能、愚昧迷信的人,主要是自己的親朋好友以及那些能直接給自己帶來利益的行賄者、能給自己帶來幫助依靠的人,這些人往往就成為了中央集權制下官僚體系的主體。一般平庸無能的人尤其是那些愚昧迷信的人,往往善於順從別人尤其善於盲目地聽從能給其帶來利益的人,由於平庸無能的人尤其是愚昧迷信的人往往難以分清真假是非,也難以清愚蠢與明智。因而,即使自己的思想言行非常愚蠢、錯誤,只要能給其帶來恩惠,一般愚昧迷信的人都會加以順從。可見,儒家思想文化與中央集權制的共同推行是中國思想文化尤其是科技方面長久地處於僵化停滯狀態的主要根源。
由於儒家思想文化與中央集權製得到歷代王朝的共同推行,致使龐大的中國形成統一後的兩千多年王朝統治歷史中並沒有再產生過商鞅一樣的傑出思想家,如果儒家思想在龐大的中國形成統一後並沒有泛濫成災,如果龐大的中國形成統一後能產生商鞅一樣的傑出思想家,那麼,肯定有後人會創建出能抑制消除中央集權制弊病的先進思想體系,進而,商鞅所創立中央集權制思想就會得到發展,中央集權制下的官僚體系腐敗就會得到有效的遏制,可惜的是,商鞅所創立中央集權制思想得到實施後的兩千多年中都沒有得到根本性的發展,一直到現在,中央集權制下的官僚體系腐敗仍然在循環反覆地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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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的政治理念是人治,核心思想是仁政,實現手法是內聖外王,追求目標是實現小康社會,最終達致大同世界。
憲政的理念是法治,核心思想是王在法內,實現手法是民主法制、三權分立,權力制衡,追求目標是社會平等,公民自由。
從上面的對比,可以看出,儒家是要維持一個等級制度的社會,強調人性的自我壓制,推崇所謂的性本善,而不顧事實上是否真的如此,能否實現,只是要求你去信、去服從,不要問為什麼。最終導致的王道只能是聽天由命。所以儒家掌控的國家,始終擺脫不了自身的宿命:歷史周期律。
而憲政,是要把所有的人,所有的權力和權利都納入法的範疇,這個法是全民共同制定,並要求每個人都遵守,也平等對待每個人和每個人的行為。這對受欺凌的人來說,當然是好事。但對有權勢去欺負別人的來說,就不痛快了。這也是這些人所拚命反對的。但憲政顯然對社會是有非常大的好處的,而且有非常大的進步意義和推動作用。反對者只是不甘心失去自身擁有的不公正的優勢罷了。傳統儒家無憲政,但是儒家思想可以在現代條件下成為支持憲政的重要道德資源,這通常是許多新儒家持的立場。
我個人認為,從儒家思想中推導出憲政並不奇怪,儘管這並不一定會被很多學者接受。憲政作為一種政治理論與實踐,必定有與儒家思想內涵相重合的地方(即便各自的理論解釋不一樣,乃至核心不一樣)。同樣就像所謂的「六經注我,我注六經」,擇善而從,不善而棄,是現實需要儒學思想來「注」憲政,也是現實需要憲政來「注」儒家思想,從學術上來講儒家憲政漏洞多多,但從現實實踐上來說卻是適得其所,所以要有揚棄,棄掉漏洞,剩下的不就講的通了嗎?
先說結論:儒家某些理論提煉出來的確適合現代政治文明,但儒家憲政論純粹是痴人說夢。
儒家的學說類似於中華文明,屬於兼容型的,當代人這麼解讀雖然不意外,但的確是解讀過度了。先秦儒家的主張(務民、貴生、不重鬼神之類)的確是透出了一種人文主義的傾向,政治主張也有分權制度的影子(恢復西周封建,「伐冰之家不畜牛羊」)但畢竟是有時代限制,把先秦的理論完全和歐洲近代的思想相比較,那差別就非常大了。
另一方面,儒家講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所以尋求改變、革新的儒家也往往能在典籍里找到支持自己觀點的論據。
歷史上常出現一些兼容和修正的現象,漢代兼容法家(最不可思議之處)陰陽家的理論,其後也有儒釋道貫通的觀點,近代最早提出政體改革建立議會的人也都是受儒家文化影響(郭松燾魏源徐繼畬等),用上古「三代」來類比民主制度。
但是,「儒家憲政」這個主張是很奇葩的。
以前看到過一篇名字記不清楚類似於儒家憲政綱的文章(可能就是姚中秋的吧),裡面的長篇大論連哲學觀宇宙觀之類的都給設定好了-_-#
主張可行的自由、平等、人權思想和分權制度等都是來源於近現代西方的政治理論,裡面「儒家」的部分,比如法官必須是「儒者」,設立各種莫名奇妙的儒學會之類的純粹就是畫蛇添足,甚至和自由平等等觀念是相互衝突的。這些主張如果用一個字評價,那就是「妄」哦原來是墳。。
-----------------------------------------------------------反對高票答案。你可以反對儒家和憲政的必然聯繫(我也認同),但不可以說儒家和憲政之間有必然的矛盾。既然聲稱「新儒家」對儒家和憲政都一無所知,我不知道那位答主有沒有法學和儒學的學位呢?只怕你的專業程度遠遠不及那些新儒家們。比如這個人:余英時,學歷:哈佛大學歷史學博士,香港中文大學榮譽法學博士,美國明德學院榮譽文學博士,香港大學榮譽博士,中華民國國立交通大學名譽文學博士職位:中華民國中央研究院院士,普林斯頓大學榮譽講座教授,美國哲學會院士
再比如這個人:吳展良,學歷:台大機械系畢業,台大歷史系碩士,耶魯歷史系文科碩士、哲學碩士,歷史系博士這都是還在活躍的大儒啊。我就不知道了,究竟是什麼樣的高人,才會認為這些新儒家不懂憲政?有這樣的高人我倒真想結識一下。------------------------------------------------------------儒家和憲政的問題,我也不敢妄答。但我個人的觀點是這樣的:1. 儒家不需要附會到憲政上去,二者關注的東西本就不相同,這種聯繫難免有牽強附會之嫌。你能說數學包含或者可以推導出物理嗎?二者本就是不同的學科。
2. 先秦社會顯然是沒有現代法制的,為什麼要把現代法律和先秦的法律對等起來?就因為law被翻譯成了「法」,constitute被翻譯成了「憲法」?
先秦社會本質是一個血緣宗法社會,換句話說人和人之間的社會關係往往就是親戚關係。在這種條件下,社會運行的規則並不是「法」,而是更溫和一點的「禮」,「禮」才是社會公認的規則。「禮」這種公認的規則,在所有人之上,如果這樣看,你還能說儒家沒有憲政精神嗎?3. 談到人權我就呵呵了。哪一個古代的學問是講現代人權的?古代的貴族、平民都已經消失了,為什麼要把現代的「公民」對應到古代的平民?就因為人多?
事實上,社會的演化其實是被統治階級消失的過程。首先是奴隸消失,社會的最底層是平民。然後再看近代,西方的「紳士」,本來是底層貴族,可現在「紳士」不也是成了每個普通男人的標準?中國也一樣,「君子」本來就是指貴族,可後世普通人也會用君子來要求自己。社會的進步,不是「通過造反消滅剝削階級」,而是「通過進步讓被剝削階級消失」。因此用今天的眼光看儒家,我們大可以認為世界上所有人都是貴族、都是君子、都是士。事實上,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本來就和古代貴族比較接近,古代平民既沒有人權也沒有對社會的義務。4. 類似以上2和3的解釋我可以有很多很多。對於儒家的解釋其實是有很大的發揮空間的。其實歷代儒家都是通過「注」古書來表達自己的不同觀點。忽略本質,靠尋章摘句來對一個學說下結論,未免太狹隘。儒家思想與憲政本身是兩碼事。這兩套理論發生在兩個不同的時代和社會條件下,關注的問題解決問題的辦法,從總體思路上看自然不同。儒家思想是周代宗法社會的復古派,強調的是父父子子君君臣臣,也就是恢復雙方之間相互的社會關係,「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父慈子孝」。這種相互關係具有明顯的等級性,要求君賢父慈,但君不賢時臣該不該忠,臣可不可以反叛要求撤換君主?孔子的態度是道不行乘桴浮於海,是消極的,因而也是沒有約束力的。父不慈,如聖人舜帝的父親瞽叟,那子能不能不盡孝道?孔子對此也是消極的。孔子的正名,儒家的「名教」,都是在於恢復封建宗法的等級倫理秩序。這種秩序當然對君權有所約束,但也只能是軟性的,一旦君主自己要胡來,沒有人可以約束(天在理論上可以,事實上不存在)。所以,儒家對於君、父,有很多道德、修養上的要求,所謂內聖外王,對於個人行為能夠有所規制,但是制度上的意義幾乎沒有。中國政治從秦始皇開始,帝制之下,這個問題愈加惡化,皇帝好一點,百姓少遭殃一些,皇帝要是壞,那就水深火熱了。總結就是,在儒家理論之上,是不可能發展出權力制衡和憲政原則的。秦漢到明清,皇帝獨斷專橫的權力越來越強化,就是儒家理論還有其他諸子學說在政治制度建構上失效的集中表現。黃宗羲的《明夷待訪錄》,這是一部光輝的著作,《原君》追問君主的設置是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不能以天下為一人一姓之私產。順著這個思路當然就會發展到憲政民主的路子上去。但是黃宗羲已經是明末清初的東南沿海學者,在利瑪竇已經在中國傳教的當時,我傾向於認為黃宗羲是受西方政治理論的啟發,才能提出這樣石破天驚的論斷。再說說我理解的憲政。憲政的根本在於一班子人共同制定規則、執行規則,修訂也是制定的一種。參與制定的人同樣也需要遵守這個規則,現代國家體現為憲法。商鞅的法家據說搞得比較好,但是皇帝本身就是法,不需要守法,甚至於太子作為未來的皇帝,也不需要,所以商鞅處罰的是太子老師,這樣就必然產生強大的人數可觀的豁免特權群體,大家想想,太子不可以受刑,那皇后呢?皇妃呢?諸王子呢?這東西是會擴散的啊。他那個法也就搞不下去了。如果把皇帝納入到憲法中來,事實上在政治上他就和別的人平等了,儘管身份有差別,如果他必須遵守規則,違反則面臨被罷黜彈劾的處理,而且他不能一個人決定或者由他那一伙人決定改變規則,皇權也就受到了實質的限制,公民的人權就有了保障。憲政,就是圍繞執行公法維護公共利益(個人的利益也是公共的利益所在)。在相關各方的共同參與下,才發展成為今天憲政國家中直選議員、民選總統、司法獨立、三權分立等一系列制度形式。注意:英國不實行三權分立,同樣被認為是憲政國家。所以我認為憲政實質上還是制定和執行規則的問題,進而產生誰有權制定(選舉和授權)、怎麼制定、如何執行(政府和司法)、如何保障執行(彈劾、民眾起義),最關鍵的是權力機關或者某個強勢人物如皇帝或總統違法有沒有明確的機制進行撤換、懲戒。有,就是憲政;沒有,那樣的憲法也就是呵呵了。綜上所述,憲政實在是舶來品,咱們中國從歷史脈絡看不出來有產生憲政的可能。但是,儒家思想是一種政治理想,憲政也是一種實踐的政治理想,對權力的限制都是它們關心的主題,儒家思想中對統治者、大人君子的要求,與憲政條件下民眾對政治人物的要求,存在契合。不過話說回來,儒家思想是軟的,婆婆嘴,說說罷了,既不想真實行,更沒有實行的能力。憲政則是硬碰硬,大人物違反規則,大家是要動傢伙的。說到底還是:權利平等。而權利平等與作為儒家根基的宗法社會是根本不相容。
題外話:今天的中國大部分地方宗法色彩已經淡泊了,工商社會是憲政的必要條件。
儒家思想和憲政的關係需要從心理學角度來闡述,腦科學家認為,人類大腦的特點就是善於創造聯繫和發現規律。如果要想搞清楚儒家思想和憲政到底有什麼關係,可能要對秋風老師等人的大腦進行掃描才能得出相關性來。正如巴普洛夫的狗一聽鈴鐺就會流口水一樣,我相信秋風老師一聽憲政幾個字,大腦也能對應到儒家上去。
國內曾經有個學者,好像叫韓什麼的,據說是新儒家的。他提出了一套非常奇葩的儒家憲政理論,大致就是按照中國古代機構設置的規則,融入以大儒為工作人員的國家形式。以儒學為官方意識形態,以協商的原則進行國家事務管理,強調儒家政治學說的指導性。
具體的請參照《中國當代八大社會思潮》。
其實還是挺反現代西方民主的,有點四不像的樣子,總之就是奇葩加奇葩。
根本不能兼容。儒家核心是等級制度,沒了等級制度的儒家便沒有意義。肆意除去其內核的所謂儒家,都是假儒。如果儒家能套上憲政,佛家又何嘗不可?起碼佛家的眾生平等一說比儒家尊卑貴賤更接近現代思想。那我就要宣傳佛家憲政了,讓佛學大師來做法官,豈不更好?反正現在也很多廢除死刑的國家,佛學大師不殺生卻正符合。
反對高票答案。儒家的根本思想是「明悟而求適用」,尊卑有序不是儒家思想,而是儒家對應相應時代的手段。儒家思想對智慧生命的適用性是永恆的。對人類社會而言,儒家定手段的方式是仁和禮,也就是人道和秩序。這兩點放到現代來說就是以人為本的人情、法制無情的律法。人道和秩序是人類社會的根本保障,只要人不變種絕不可能更改。
所以放到生產力低下的古代是尊卑有序,放到現代就是平等而知禮。
結論在先:先秦儒家確實有憲法的精神,不過對今天的儒家或儒教憲政持保留態度,因為沒有系統地了解過,不過覺得儒學本身還是有很多現代價值的。個人覺得先秦儒家思想確實有憲法的精神,那時的時代背景就是奴隸制到封建的過度,對社會上層建築的一整套思想都需要重新概念化,對貴族統治的反思,像是「仁政,以人為本」等等,包括孟子對推翻暴君的肯定 —— 因為失民心,於是統治的合法性應該收到質疑。另外就是,馮友蘭在他的哲學史里也提到,先秦儒家的「禮」實際上不僅僅是禮樂,而可以理解為一整套的社會上層階級的秩序和規範。從這兩個角度看,先秦的儒家某種程度上是符合憲法的某些功能,就是對統治階級的權利的限制,反思和規範。前幾天看到杜維明的講座,提到哈佛90年代就有韓國人寫過博士論文來論述了兩者之間的關係了。再來看今天的儒家憲政,蔣慶和貝淡寧(Daniel Bell)2012年在紐約時報發表了文章,就叫儒家憲政主義,大家感興趣可以找來看看,中英文都有。談了一整套現代的儒學政治構架,把儒家推成儒教,個人覺得烏托邦成分多過可操作性。其中提到建立通儒院,以及尊儒家聖人的後裔為統治權威合法性的來源之一,我想今天沒幾個人會認可這樣的合法性的。不過後來Bell接受南方周末採訪,說這篇文章主筆是蔣,自己是聯名發表。於是再來看Bell的學術觀點,就會發現,今天處處提儒學,國內海外儒學熱的現象,其一個原因之一,就是對西方民主制度的反思。他們在紐約時報的文章里也提到,民主的標籤之一是選舉,將一切合法性的來源給選民並不是理想政治制度的唯一選擇。很多今天的新儒家或者提倡發揚儒學傳統以及現代轉型的學者也都認為,儒學的意義在於為西方話語稱霸的世界提供另一種可能性。 不過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就可以用儒學來對不民主不自由提出豁免。民主自由都是現代概念,儒學本身有或沒有,有多少,都是可以另外討論的。回歸我們今天常說的民主和自由,背後是啟蒙運動強調的理性,人的尊嚴和主體性等等, 就儒家思想而言,《大學》里的八目和孟子的心學對人的主體性和尊嚴,以及社會性都有很好的認識,而新儒家都出了很多書來發展這些積極意義。 最後,西方反思自己的過度自由,極端個人主義,非西方的文明樂於構建與西方相抗衡的話語也很正常,但就我們自己而言,儒家思想在社群,全球化,生態,道德倫理等方面都積極作用的。
儒家一以貫之的核心:忠恕
忠於道而恕於仁。
道是客觀規律,仁是主觀追求。
儒家提倡的就是在求這兩者的平衡:既是懂得客觀規律後「君子不可陷也」,又是堅持主觀追求「君子可欺(之以方)」。
總得來說,儒家思想既是實現理想生活的根本目的也包含實踐方法。
而憲政,是一種實現我們理想生活的手段。
我覺得儒家思想對當代來說可取之處是引導我們建立正確的道德觀,是非觀。如西方宗教所產生的作用一樣。至於儒家思想對於現代政治文明已經不適用了。建議去看下鮑鵬飛教授的文章,視頻講課。
韓國是最好的例子。韓國人依然尊卑有別,長幼有序。人家是憲政民主國家。
我對於這兩家說的都不甚了解,所以就去了解了了解。因此你可以把我說的東西當成一篇不入流的讀後感。
南方周末 - 儒家是憲政主義嗎——簡評秋風的孔子觀秋風:儒家憲政民生主義「歷史不是可以讓廚師隨意加工的麵糰」,這樣的說法,挺有意思的。因為歷史是不是可以隨意加工的麵糰,這其實是個值得商榷的話題,這個觀點在歷史上也是不斷在變化的過程,比如史記其實就不是一個完整歷史的表述,它其中夾雜了很多司馬遷個人的理想與抱負。這在後來也引導了一陣風潮,不過因為過多的個人臆斷和主動編造,使得歷史本身的可讀性和可信性變的很低,所以慢慢的有些人,就開始更加的著重於歷史的真實性,通過信息的聯繫來推敲事情的真相,這也就是後來考據學的由來。
所以當看到南方周末上袁偉時這麼說的時候,我覺得,或許通過個人的加工,將所謂的古典從舊書架上拿下來,改一改,讓其能夠對於一個人而言真正的有益,其實是個不錯的想法,因為如果僅僅看孟子學說,難道不是其對於孔子的一種二次加工嗎?況且,如今的食材是要比幾千年前要多的多的,不過因為食材的多樣化,也使得如何在一堆複雜繁冗的信息中做出判斷成為了一個重要的因素。因此其實究竟能做出一盤什麼樣子的菜還是要看主廚的手藝了。
貌似跑的有點遠,關於儒家思想和憲政,支持和反對我個人是這麼比較的,即是通過一個人字。在現代科學看來,人的定義是比較清晰的,詳見wiki百科以及絕大部分的科學著作人,但是在儒家看來,或者是古代中國看來不是這樣的。比如說,一個人是個人,他和他的老婆是幾個人啊?一個人,他和她的家族是幾個人啊?是一個人,他和他的國家是幾個人啊?是一個人,他和他的世界是幾個人啊?是一個人。麻痹的,這它喵都是一個人!它與我們所學習到的科學知識不相符,這你說,不幹仗能行嗎?
當然「如何理解儒家憲政」這個話題就嚴肅了很多,不過對於介紹儒家的坑爹貨很多,正如哈耶克那邊坑爹貨也很多。所以如果沒事閑著就看看唄,反正思考又不上稅。朋友說:不符合資本的利益,美國總統也必須要死,誰出來為肯尼迪的死承擔過責任,誰又對辛普森殺妻案真正負責,這個時候,「憲政」哪去了??1989年迷信「憲政」情有可原,已經有了前蘇聯、伊拉克,南聯盟,利比亞,敘利亞,烏克蘭這麼多血與淚的教訓,還睜不了眼,實在是吾不知其可也。條文要能管用,我還希望半部論語治天下呢,可能嗎?不經過一代代人艱苦費心的權衡調節,應對新出現的問題,提出新的解決方法,一紙條文管到底,先試試對家裡的小孩「憲政」一下吧,看走得通不。
扯蛋,儒家核心是等級制,然後說最高的那個是好人,然後國好社會好
我對儒家思想的想法是,封建時代產生的封建產物(只論對統治者的那部分),保護統治者的利益(看看那一個個的朝代都拿來管人民),將人民奴隸化,」孝「」忠「統治者。很偏見吧,哈哈。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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