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網紅和網紅現象是否存在偏見,這種偏見是否來自媒體?

南方日報之前提出了一個培養南方名記,打造主流網紅的計劃,引發了軒然大波,很多媒體界的人士厲聲指責其浮躁墮落,但也有人為網紅正名。個人還是覺得網紅的污名化是不是和媒體報道有關,在媒體報道中或多或少被塑造出一種低俗的刻板印象,這個客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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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網路紅起來的人很多,但並非人人都叫做網紅。

氣象學博後的「大臉撐在小胸上」、答疑解惑的「博物雜誌」、《明朝那些事兒》的當年明月……

有誰在談論網紅的時候,是把他們歸入其中的嗎?

極少。

人們在對某類人進行標籤時,一般會對這類人身上最為突出的特質進行標籤處理。

假設有一個來自荷蘭的雙性戀的男性富豪,當他置身於中國的環境下,他的外國人身份最顯著,我們談到他最可能說「那個外國人」;當他在荷蘭的一群異性戀中時,他的性取向最顯著;當他面對收入微薄的階層中,他的階層身份最顯著;當他在一群女性中時,則會被首先劃分為男人。

在此前提下,網紅中有突出特質的人,人們會對其特質標籤,比如大臉撐在小胸上是氣象學家,比如輪子哥是老司機……而實在找不出什麼特質、無法二次分類了、這群人最突出的特質就是憑藉網路這個渠道成名了——好的,「網紅」。

因此,在大多數情況下,當我們在談到「網紅」這個語詞時,並不是泛泛地指代網路紅人,而是指那些靠臉、靠賣丑、靠獵奇、靠炒作提高知名度的奇人異士們。

而真正有乾貨的「網紅」,人們先天地不會叫他們網紅,而會叫他們大V、大牛、大神云云。甚至美妝、時尚界也有些了不得的美妝博主、時尚博主。

沒幹貨、沒有價值輸出,實在不知道該叫啥了,乾脆就簡單粗暴地就冠之以名「網紅」吧。

綜上,並非「網紅」被污名化了,而是「網紅」本身即是一個污名化的語詞。凡是在專業領域有值得稱道的突出表現的「網紅」,會被二次分類,賦予其它頭銜;只有毫無可圈可點之處、唯一突出點在於成名渠道的人,才被稱為「網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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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有朋友指出papi醬是正面網紅的例子,我的看法是這樣的:papi醬(以及一眾發布搞笑視頻成名的人)她們的認證是視頻博主。一如當年的後舍男孩,也很少人說他們是網紅,只說是拍模仿視頻成名的人。

那為什麼papi醬會被認為是網紅的代表人物呢?源於她背後的新聞事件,實現了網路紅人首輪融資就能達到1200萬、貼片廣告2200萬。papi醬已然成為了一個現象級人物,使網路紅人第一次大範圍地出現在公眾的視野里。人們開始藉此討論網路紅人的變現能力和商業前景。所以有人會認為papi醬是網紅(更準確地說,網紅時代)的代表人物。

換言之,如果不是因為這一系列新聞事件,papi醬不會被大家強烈地認為是典型網紅,而會和其它許多視頻博主一樣認證為「微博視頻聯盟」。

所以,papi醬是不是網路紅人?

是。

是不是「網紅」?

是。但她是個例外,因為她所具有的現象性,使「網路成名」這一概念在她身上強化了。

另外,評論區有朋友誤會我反對網紅。澄清一下,合法合理範圍內,我支持任何新興行業的發展。我只是嘗試解釋一下,為什麼很多人(並非全部)一提及網紅,腦海中自然而然地跳出那些錐子臉、大胸脯或者賣丑出位的人。其餘延伸問題我都沒有回答,希望大家盡量小小地腦補:)


不是來自媒體,是來自於裝逼與嫉妒。

「粗俗」什麼時候歸類到「不是市場需求」了?

人活著就要正能量的話,尼采是不是都要關鍵字一下?

哥們就喜歡俗的。

不敢給粗俗點贊的原因,只是怕降了它們的格,沒有之一。


不可否認,在某些年齡段的人眼裡,是對網紅存在偏見的,這種偏見,恰恰是媒體造成的一種影響。

在某些年紀較大的人群中,他們覺得,網紅,就是在網路上搔首弄姿的芙蓉姐姐,爆出驚人言語的鳳姐等等。這些曾經的網紅們,確確實實對那個時代的人群產生了一種相對而言不好的影響。

再換個言論,在現在網紅當道的時代,很多時候有人還會開玩笑,你是某某某網紅,xx城市網紅,泛指了一些交友廣闊的人群。還有甚至說,「你活的跟網紅一樣」,泛指一些看似天天吃喝玩樂,不務正業的人群。

為什麼現在網紅成了一個流行詞?我認為恰恰是時代推動的一個縮影,我們關注網紅,是因為我們在關注,而不關注的人群呢?對他們的生活,其實沒有一丁點的影響。

網紅伴隨著現在互聯網的發展,微博微信爆炸式的傳播,越來越被人廣泛傳播。這個現象肯定是伴隨著一陣陣的妖魔化,漸漸地再走上正軌的。

所以,我覺得,既然存在即合理,也不要去過分的帶有有色眼鏡去看待這個名詞。


不僅僅來自媒體,更來自輿論,準確說是輿論的主導群體。

比如你會覺得快手上的人都是傻逼,都是靠作踐自己出名,低俗不堪,但是恰恰三四線城市及農村人願意看。而你再覺得快手低俗的時候,又不會覺得用陌陌月拋多麼低俗,甚至會在知乎分享月拋經歷。你會覺得快手上那些吃豬大腸的人俗不可耐,自己卻繞著北京城找炒肝鹵煮,還要誇讚這是京味。

這一切只因為所謂的輿論風向,其實只是主導者的風向,社會上絕大多數人並不會對這種風向起什麼作用。


很多偏見本來就是出自網紅自身的問題。

天天曬包曬豪宅曬自拍賣化妝品的,整容整的讓人分不出誰是誰的是網紅;天天靠名人緋聞博知名度的是網紅;專業領域的Kol也可以算做網紅。

前兩者,受眾肯定有偏見,名人參見郭女士;後者,專業領域有建樹,願意在網上分享自己獨到見解,只有令人欽佩,可惜人數不多。


其實我們大多數人了解到的網紅只是那些所謂的網路紅人,也就是真正通過媒體和網路成功曝光自己的。不否認有部分網紅他們在內涵和學識上有很高的水平,但是在現在這個速食的社會裡,很少有大眾的眼光去關注這些問題,所以自然而然的進入大家的視野里的就是那些被各個直播平台所包裝,各種廣告橫撒的那些只想著出名的人。再一個就是媒體從來不會過分的關注什麼,因為這類主播(給大家引導出來的網紅形象)他們也不是有很清楚明白的身家,之前也有過不少這種事件證明了這些主播的不清白,所以也就不能抱怨媒體對大眾的引導,因為大眾所見的網紅也就是那些出名的主播。

而早期製作視頻出名的那些人,有很多並不是在開始就進入大家的視線,這類人也就不舉例了。反而到了近年來網路的大發展才慢慢進入公眾視線,慢慢紅火起來因為這類人在開始的默默無聞也就不是處於大眾視線的聚焦點。大眾總是希望有樂子,而不是希望關注那些沒有由頭的人,因而很多的人去接觸那些網路只是為了從中找樂子,這不是一個媒體去故意引導的過程。


一定存在偏見,說到網紅腦袋裡浮現的就是一個「紅」字,為了博眼球,用盡各種方法,一不小心還容易翻船,例如前兩天某主播蹭愛國熱搜,最後真是紅到人外面去了,網紅還是要有腦子,看看在網紅圈兒混的如魚得水的幾個網紅,哪個不是有自己的風格,有自稱老公的,有天天小可愛的人,有自稱漢子的。但我覺得是網民左右了媒體,大家也都明明白白的,網紅們平時的風格還看不出來嗎,媒體只是根據大方向起個引導作用而已,並沒有實質性的主導人們思想。


有一部分的一棒子打死的意思。

我覺得大多數鄙棄網紅的是鄙棄那些**出位的。雖然他們不能代表網紅這個詞,但是仍因為她們使得網紅這個詞變成了一個被許多人鄙棄的詞。

明眼人看得清就行,你非得那些所謂的正人君子都認同,還是算了吧。

舉個小栗子,我爸媽談到日本就是

「日本人最壞了,狗不如」

就這樣。


高雅網紅繼續努力。

低俗網紅。。呵呵笑而不語。


微博上,每次網紅出沒總有一股「浪潮」,口水戰、詆毀、扒黑…只能說這是常態(我經常想,世界上怎麼會有這種無聊的網民,天天摸手機評論,難道「水軍」也漸漸演變成了一種正規職業&<哈哈,那我還是挺期待的!萬一一不小心就高薪了呢&>)

轉回正題,我屬於那種旁觀評論的網民,所以我自我評定之後,我對於網紅沒有偏見。大多那些受偏見的網紅,我發現都有一個主流特點:1.她做的事情是受輿論道德譴責的,那我想說,這些已經不僅僅是網紅了,應該說是擾亂社會制度的「網紅」分子(確實應該受偏見);2.整容哈,感覺這個會比較明顯被噴,當然是在網紅的行為比較不受待見的情況下。當然還是有人願意去稱為女神,不過慢慢甚至漸漸地大家潛意識裡面覺得網紅就應該是整容的,跟明星有著天差地別。

其實,網紅裡面還是有根正苗紅的,他們沒有去整容,也沒有刻意去保持「女神」的形象,大多是為了營銷,那些正「網紅」里很多技能都是值得佩服的,我也好想擁有哇!比如,吃得特別多(哈哈,一有空就看她的吃播,好贊,能看到好吃的!)…哈哈哈,最中意吃播!!其他好像沒啥好說的啦~

網紅的發展在另一方面襯託了我們社會媒體的多樣化,這個渠道漸漸成為了一種商業化的營銷渠道,靠人氣賺錢!靠人氣積攢買家,這也是種能力哇,我也想長得美美的,有著好聽的聲音,做個文藝的主播哈哈哈哈哈(當然大家對於主播的想法會不一樣,大抵是因為主播篩選條件太低門檻了,大家只想著賺錢)

待會兒10點我要去看網紅吃播去了


我認為我們大眾對待網紅和網紅現象的偏見只源於部分網紅的不良風氣造成的,個人對於網紅現象我不持偏見!只要能夠正確引導大眾就行,不求高雅,只求不俗!媒體只是網紅和網紅現象的媒介,一個工具或者一個助推器,作為一位學生,我希望媒體正確引導社會各層的正確價值觀,真正做到社會的眼睛的作用!!!


現在很多人看到網紅的收益後,做出很多令人意想不到的事,只為了贏的關注。剛開始或許還能讓人產生一點好奇,可是慢慢的卻讓人反感。通過各種手段來宣傳自己,雖然說在這個過程中,自媒體產生了一定的作用,但更多問題還是來自網紅本身。

大家對網紅的偏見往往都是因為其做的太過了,讓人無法接受。所以,想當網紅還是要經過正確的途徑,不能偏離了人們的價值觀。


網紅這個產業,說白了也就是新媒體時代一群閑著蛋痛的人,不敢光明正大的看帥哥美女,給自己配了副墨鏡,裝作很嘻哈的樣子說「大家不是都在看網紅嘛」,從而衍生出來的。

不過作為一屆匹夫在這個可能不會被人看到的評論底下立個Flag:網紅這個華麗耀眼的幌子,在演的人演不久,做到最後的那叫長得好看的意見領袖。

不是全盤否定網紅這兩個字,只是那些僅僅靠著一副皮囊招搖過市的假正經一定會被洗刷下去的,最後剩下的還是大家樂意聽他講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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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留學圈兒里的有趣人應該都在這兒了 kol.joytrav.com

我們不找網紅,只找沒地兒說話的意見領袖。


要回答這個問題。

首先,什麼是網紅?

第二,是什麼差異元素導致對網紅存在偏見?

網紅就是網路上的紅人。那對應面就應該是傳統媒體上火起來的紅人。

網路對應傳統媒體的特徵是碎片化、去中心化,信息流通雙向、高速。所以,導致了網紅紅起來會很特色,也會有很多反對聲音!

這是好事!你反對他們,只證明,你不是受眾!如果同一個圈層的人也有反對聲音,那也是好事,因為信息對流……而不是像傳統媒體一樣,包裝出一個完美的,自己說了算的「偶像」!


我贊同樓上的觀點,很多問題是網紅自身的問題。就像有些人噴醫生噴警察一樣,得了病撞了車還不是像條狗一樣的找他們


確實存在,即使網紅心裡也對網紅事業的未來有很強的不安全感。

究其原因:

1.網紅是一個短壽命的行業。

2.世界上掌握話語權和大部分資源的人,對網紅產業認可程度不高。而身處網紅行業內的大多是一些沒權沒錢的年輕人。這些歧視有時候是階級之間的矛盾引起的。


從中國傳統儒家思想來說,確實網紅在年齡大一些的人來說很難以接受。特別是某些網紅通過某些特定的手段獲取經濟效益,確實有違規違法之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我感覺這種野蠻生長的網紅效應來說應該不會太長了,任何一個行業都是要符合國家法規滴。只不過監管的滯後性和新事物的出現讓監管層有點手忙腳亂,我相信網紅會成為一種產業,也會成熟起來,只不過你得給它成長的時間和機會。。。。


網紅也分類

題主想問的應該是

看上去沒腦子只會拍照的」漂亮"姑娘們

跟輿論導向不無關係

但是最重要的是這類網紅並不能給予你學習或者精神上的滿足

往往只能提供一些圖片和沒內容的語言資料,消費者在得不到滿足的情況下被迫接收這些訊息,會產生厭倦和審美疲勞,此時的網紅們犯下小錯都會讓人厭惡,何況網紅圈群魔亂舞,醜態連連。

進而變成人們心中低俗的代表,是為人所不齒的低等職業。

但是反觀消費者心理,何嘗不是人性嫉妒或清高的體現?

被臉譜化的網紅之中也許是會有特殊存在,但其存在也是大同小異,本質上,網紅並不能給人帶來可以運用到自己身上的經驗和知識,即便有也是空泛付淺或可行性很低的個例方案。

綜上

網紅效應一部分可能由輿論推導,但絕大部分的原因還是出在無「養分」的網紅本身。


有網紅為了獲取利益,想盡各種方法,如「鳳爪女」,這也說明現在人們的關注點在變化


我來說一些自己的想法。並不針對本問題。

我之前不理解網紅的時候,感覺應該是在某一方面過領域有所了解或建樹,就比如寵物,汽車,鋼琴等等,在自己領域的東西發表到網路上,收穫更多關注。結果發現並不是自己想的,原來多數網紅都是靠長相,胸,屁股,來獲得關注,包括很多女主播方面。

心裡就會作怪,憑什麼啊,就靠叫句哥哥,錢就嘩啦進口袋。所以下意識就會厭惡。

( ̄ー ̄)差不多就這種感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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