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中的框定是什麼意思?如何框定?

題主請教了一些前輩之後,得到說法,明確指出意為「縮小討論範圍」。

按照「縮小討論範圍」的解釋舉一個例子:

如,「應不應該廢除死刑」,正方提出應廢死刑的三個理由:

1、不人道;2、比較血腥;3、世界大潮流為廢除死刑。那麼反方可以用以下方式對其立場進行框定。

反方:您方今天有三個論點,是么? 正方:是的。

反方:第一點我沒聽錯的話是死刑本身不人道,所以應該廢止,對么? 正方:是的。

方:那麼第二點是死刑比較血腥,對么? 正方:是的。

反方:死刑血腥意味著不人道,對么? 正方:是的。

反方:因此不人道和血腥其實說的是一回事。那麼您的第三點是世界潮流,對么? 正方:是的。

反方:為什麼是世界潮流呢?是否還是因為死刑直接終止了人的生命,非常不人道? 正方:是的。

反方:因此今天對方的三條立論其實只有一個,就是告訴我們,死刑不人道嘛。謝謝。

在這個例子中可以看出,框定是有很強的目的性的,把對方可能一些模糊不清的觀點整合併壓縮。

現在有前輩提出了其他的解釋。

我認為這兩種解釋都說得通,也都很有指導意義。現存疑問如下:

1、現在辯圈對框定的解釋有沒有一個主流的認定,還是說上面兩種說法都行得通,具體情況具體使用?

2、按照您對框定的理解,什麼情況下可以進行框定?

3、具體操作的時候有哪些注意事項?

4、有沒有可以借鑒的技術動作?


我理解的框定只是「建立共識」的簡稱耶,不是什麼特別的技巧。因此對我來說,並不是聽完對方立論之後考慮是否可以框定,而是不管怎麼樣都要框定才行,沒有共識其他說再多都是無謂的。而既然是「共識」,那麼所有東西都可以框定,定義可以框定,判準可以框定,推論可以框定,前提可以框定,情境也可以框定。

具體操作就是:「你剛剛說了OO對吧?那我們就討論OO吧。」

就是這樣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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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充一下,框定為什麼會有「縮小討論範圍」的說法?因為這其實是同一回事啊。

「建立共識」必然會「縮小討論範圍」,題目是死刑,正方說要廢除死刑因為不人道,那麼在確認對方論點之後,你就不會去打其他正方可能的論點(例如誤判),這就縮小了討論範圍。

而如果正方的論點是(1)不人道,(2)很殘忍,那麼最粗淺的框定當然是:「你剛剛說了兩個論點對吧?分別是不人道和很殘忍?那我們就這兩點來討論沒問題吧?」

這是對「論點」的框定。

可是你接著要往下打了,你得搞清楚「不人道」和「很血腥」這兩個論點具體來說到底是什麼對吧?於是你繼續問:「你說死刑很血腥所以要廢除,那是不是因為很血腥不人道,所以要廢除呢?」

這是對「推論」的框定。

如果對方說對,那麼好,他們的兩個論點分別是:

(1)死刑→不人道→應該廢除

(2)死刑→很血腥→不人道→應該廢除

到這裡為止,你已經完成框定的任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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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框定完了之後呢?當然就是拆了。

框定的目的,是把對方的臉扶正,好讓你帥氣的出招。

那麼你的第一招,當然就是:「你說你有兩個論點,但是推論完全相同啊!」

話說完,你就可以繼續拆他「死刑→不人道」或者「不人道→應該廢除」的推論了。

我是這麼理解的~


不一定是縮小討論範圍。也包括限定討論的「時間/情景/標準/對象/方式」。簡單來講,就是劃定我們今天「要討論什麼/在什麼情景下/怎麼討論」辯題。

而框定的技術,質詢方面,不用看多。執中學長的《辯論十講,互動式質詢》看個幾遍,密集練習,聰明的孩子很快就能掌握並舉一反三。

至於立論,沒那麼複雜,多討論,多設想「我這麼框定,會有什麼問題/對方會怎麼回應/我應該怎麼回應」,然後給出解決方法,如果無法解決,你就可以考慮調整框定。

但,最最重要的,就是:多學,多練,多打比賽,多寫稿子。


我的理解和子龍、科岩的有點像,我認為一般的辯題,由於內涵和外延都比較複雜,在一場比賽的有限時間裡,不可能面面俱到。這時候就需要雙方在場上有默契,花一些時間來【商議】討論的重心。這就是所謂框定了。

例如一個推論的大前提,小前提,推論關係都是可以被質疑的,但是場上卻沒有時間都涉及到,這個時候就需要雙方先達成共識,我們主要討論的是哪一部分,其他次要的就可以當作共識不討論或者簡單討論。隨便舉個例子,就拿今天看的一場比賽來講,辯題叫宗教能不能給人以精神解脫。反方進攻正方有幾條常用的路徑,比如,宗教和解脫之間有無因果關係,是不是安慰劑效應;宗教給人的「解脫」是否真實,會不會只是幻像;甚至極端一點可以否認精神解脫的存在等等,這些都是可以打的方向。

在這種情況下正方在聽完反方立論後就應該向反方確認,他方的主攻方向到底是哪一種。具體的文句大約是這樣的:「您承認世界上存在精神解脫對嗎?」,「您承認作為例證的莊子他的解脫是真實的,只是您質疑他解脫的原因是不是宗教對嗎?」,「所以您今天主要的質疑是對於宗教與解脫的因果關係,我方之後會著重論證」。這就是一輪成功的框定了,之後的環節正方就不必糾結於解脫存不存在和真不真實,只需要討論因果關係就可以了。

當然我只是用邏輯來舉例,時間,地點,定義,標準,還有一些用詞用語之類的,凡是雙方可以討論的這些都可以做類似的框定。連句式都不用改的。

至於說到練習,其實關鍵就是聽懂對方與我方核心的矛盾到底在哪,有用的框定其最終的目的就是一個君子協定,商議出雙方的論證範圍或者說論證義務。抓出雙方的主要矛盾,把不重要的東西都拋開,方便之後集中火力。

這就是我的理解啦,希望對你有幫助。

池也。 2016.9


誰提的什麼鬼問題,這個詞作為漢語是聽過的,作為什麼「辯論術語」是聞所未聞,能尼瑪別瞎造概念么,還有內行外行跟著瞎答。


邏輯上有一個專門的概念「界定」。界定是有關下定義的一種方法,主要以明確某一概念的外延(即某一議題的討論範圍)為主。

個人猜測,框定 可能是台灣或香港地區的習慣性說法。


一般出現在立論里。

例如:對方辯友注意,今天我們討論的是當代大學生,而不是過去的大學生,更不是任何非大學生群體。

這樣對辯題中的概念進行範圍限定的行為稱作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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