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王中不取對象的效果有哪些?
被一些不取對象的卡虐的死去活來,求總結,求解釋
謝邀
遊戲王里效果不取對象,顧名思義就是在效果處理前不需要選擇效果的對象。效果是否取對象的標準,實際只能從卡片描述和事務局調整確定,尤其在以往卡片描述並不十分清晰的時候,很多只能由事務局調整說了算。第九期以來,取對象的效果都會在卡片描述中明確指出「以XX為對象」,有效減少了這方面的誤解,我們可以確定第九期以來的卡片只要卡上沒寫,那它就是不取對象的。
雖然沒有確定的標準,不過不取對象的卡從描述和效果上確實具有某些特徵,可以作為我們判斷效果是否取對象的參考。
1.描述對於取對象效果,在第九期以前會描述為「選擇XX」,第九期以後則是「以XX為對象」。(注意選擇一張手牌丟棄這類也不是取對象效果,下文會說到)
對於不取對象效果,在需要選擇卡的時候,會描述為「選XX」實際這也是根據日文原文描述的差別而作出的翻譯區分。2.效果①全體效果不取對象,典型字眼是「全部」「儘可能」「那些」,例如黑洞,神聖防護罩 -反射鏡力,日全食之書,真炎的爆發,奈落的落穴等;②涉及未知區域(手牌、卡組、額外卡組)的效果不取對象。例如能夠特殊召喚手牌、墓地怪物的真紅眼暗鋼龍不取對象,只能特殊召喚墓地怪物的殭屍之主取對象;能夠干涉墓地、場上的【星聖神龍 托勒密星團M7】【陽炎獸 巴西利科克】取對象,而同時干涉手牌、墓地、場上的【冰結界之龍 三叉龍】【三叉龍之影靈衣】不取對象。卡組檢索和卡組遺言效果不取對象。即使是確認手牌並繼續處理的效果也不取對象,例如【爆炎帝 泰斯塔羅斯】等。③一些效果屬於效果里的後段,在不確定前段效果生效的前提下不方便取對象,這些效果一般不取對象,例如【邪遺式魂魄巨靈】【次元魔法】【魔偶甜點後·后冠提拉米蘇】【黑羽-星影之苦劍鳥】【真龍皇 阿耆尼馬茲德·消滅】等;④對於同一判定標準,判定結果會根據情況改變的效果不取對象,例如地碎、地割、紅蓮翼龍;
⑤響應卡的發動和卡的效果發動的效果不取對象,例如幽鬼兔、電子龍 無限等,注意魔族之鏈、DDD 咒血王 賽弗里德等並不屬於這類,另外特例是真紅王,它不一定要破壞發動的那張卡;⑥正義盟軍 災亡蟲、異次元的女戰士、新宇宙俠·大地鼴鼠這類效果不取對象(怎麼歸納都覺得漏洞很大)需要強調的是,這些細節可能能夠幫助我們判斷效果是否取對象,至於「這張卡為什麼要設計成不取對象」,這個問題恐怕就只有設計者能夠解答了。
在以威風妖怪系列和青眼混沌極龍等為代表的取對象抗性怪物越來越多的情況下,卡組裡保留一些不取對象的解場效果很有必要,以下列舉一些:
怪物:黑薔薇龍、裁決之龍、星因士 冬三角、冰結界之龍 三叉龍、三叉龍之影靈衣、黑羽-星影之苦劍鳥、幽鬼兔、冥帝 厄瑞玻斯、魔偶甜點後·后冠提拉米蘇、勵輝士 入魔蠅王、凶餓毒融合龍(①效果)、水晶翼同調龍魔法:地碎、黑洞、帝王的烈旋、日全食之書、暗之護封劍、惡靈之魔導書、搖晃的目光、超融合陷阱:神之宣告、神之通告、奈落的落穴、激流葬、神聖防護罩 -反射鏡力-及其互換卡在這些當中,由於如今的不取對象抗性經常和效果破壞抗性印在一起,所以不取對象的除外、返回手牌、返回卡組、表示形式變更顯得更為實用。受到這些卡影響最大的當然是那些不會成為效果對象的抗性怪物了。在以往,這種抗性是頗具有特化價值的,甚至一度在競技環境掀起波瀾,【歐貝利斯克之巨神兵】曾經在蛙神特化中讓甲蟲裝機無所適從,征龍時代也曾因為征龍系統內解場依賴取對象效果而被投入副卡組。隨著卡池的豐富,一方面是不成為效果對象的抗性怪物增加甚至系列化,使得很多不具備不取對象解場能力的卡組毫無辦法;另一方面是不取對象除去方式也越來越多,尤其競技卡組大多自帶不取對象解場,只有單一的「不會成為效果對象」變得非常脆弱,這種特化的價值比起以往小了很多。這也算是遊戲王兩極化的一個縮影吧。瀉藥。
有不取對象的效果的卡一個個給你列了我覺得你也記不住,在遊戲王這麼龐大的卡池裡說一個個列舉無異於耍流氓。
俗話說授人以漁,不如說一下如何辨別不取對象的卡,這樣對答主好一些。
①第九期之後
由於效果文本的規範化,取不取對象實際上在文本上很明了了。
記住一點就好,那就是只要是第九期之後的文本,沒寫取對象的就不取對象。
舉個例子,現行限制卡爆龍劍士的①效果文本是這樣的:
①:1回合1次,以場上1隻靈擺怪獸或者靈擺區域1張卡為對象才能發動,那張卡破壞,選場上1張卡回到持有者卡組。爆龍劍士的讓靈擺卡破壞的效果是取對象的,寫明了「以…為對象才能發動」,而選場上卡回到持有者卡組的效果則是不取對象的,因為並沒有寫「以場上1張卡為對象才能發動」。這就是區別。
②第九期之前
第九期之前由於效果文本寫的並不是特別規範,導致很多人容易弄錯,實際上我也經常會搞錯。
還好入坑玩甜點的我順手就能找到熟悉的教材,那就是我們親愛的學姐。
她的效果文本長這樣:
1回合1次,把這張卡1個超量素材去除,選擇自己墓地里的2張名字帶有『魔偶甜點』的卡才能發動,選擇的卡回到卡組,選最多有回去的卡數量的對方場上的卡回到持有者卡組。對付第九期以前的卡,大部分時候只要記住,「選擇」是取對象,「選」是不取對象就好了。
所以看學姐這個效果,從墓地回卡的效果寫著「選擇」,這就是取對象的。從場上除去的效果是寫的「選」,這就是不取對象的。
當然你要問了,有些沒寫「選」字的,我怎麼知道取不取對象啊?
有這麼幾個辦法。
1.認準AOE,AOE效果基本都是不取對象的。
常見例子:黑洞、羽毛掃、聖防、水罩子。
2.康的效果都是不取對象的。
所謂康,就是讓某些動作(召喚、效果發動等)無效。雖然康是康特定的卡,但是發動前你並不知道要康誰,所以是不取對象的。
舉例:神字輩一家、水晶翼。
3.查調整。
還慫怎麼辦?怕被口胡?問K娘啊!只要是正規出在補充包的卡,都會有官方給定的調整,一查就知道取不取對象了。
舉例:所有的卡。
總而言之,查調整是最穩的,但是會讀效果文字也是一個必備素養,防止被口胡嘛。謝邀。
第一次回答遊戲王實戰類的題目,不足之處請各位多包涵。
在我看來題主這個問法有點奇怪,「不取對象的效果有哪些」?如果是指有哪些不取對象效果的卡的話,這得列上長長一串吧,還是別為難我這樣久疏戰陣的老人家了吧(笑)
不過,如果題主問的是「如何辨別該效果是否不取對象」,那就能說道說道了。首先要提醒題主端正一個思想,那就是:
遊戲王,是一個,玩文字遊戲的,卡牌遊戲。
由於規則越來越精細,因此短短的一欄效果框里,每一個字都是精心打磨的,絕無半點廢話,且極為精準,為的就是讓漏洞更加少。
比如,當年的上古時代,很多玩家對魔法卡旋風的理解都是,能防魔法陷阱的卡。這裡這個「防」字,自然就是「無效」。
但是後來規則慢慢細緻了,玩家們開始了解到遊戲王里的一個重要區別:
「破壞」≠「無效」
旋風能破壞掉魔法陷阱,但它不能阻止效果瞬發的卡繼續發揮效力。同理推得其他卡的效果也是如此,有些卡能「破壞」、有些卡能「無效」、有些卡能「無效並破壞」,這些細微的差別所推導出的結果都是不一樣的。所以才說,遊戲王卡牌的效果欄里絕對沒有一句廢話,每一個字都是仔細斟酌過的。
說到「不取對象」,其重要特點就是不指明某個具體的怪獸,而通常是給出一個「限定」,符合這個限定條件的卡都將成為效果對象。最典型的就是下面這張卡
對手怪獸攻擊宣言時發動,對手場上攻擊表示存在的怪獸全部破壞。
沒有給出一個具體的怪獸對象,而是給出了兩個限定條件——「對手場上」、「攻擊表示」。只要是符合這兩個限定條件的怪獸,統統都會被破壞。
再舉下面這個典型例子
注意,奈落的效果文為:「對手將攻擊力1500以上的怪獸召喚、反轉召喚、特殊召喚時可以發動,那些怪獸破壞併除外。」在這裡,奈落並沒有指定一個特定的怪獸對象,只是給了一個範圍限定——攻擊力1500以上。那麼就表示,只要是對方召喚的,只要是攻擊力1500以上,只要是在同一個時點裡召喚出來的怪獸,統統都會成為奈落效果的對象。
比如,當我用搖擺召喚同時召喚出多隻怪獸,而他們的攻擊力都是1500以上,那麼他們都會被奈落破壞併除外。
那麼如果是取對象效果的卡呢?一般而言,這些卡的效果欄里一定會有註明這一句:
選擇對手/自己/場上存在的一隻怪獸。
看到了嗎,如果是取對象的效果,「選擇」這個動作是一定要有的,因為是針對性的效果,指明效果針對的對象就變得格外重要。
由此也就延伸出了怪獸的抗性問題。比如,三神卡O化後,效果欄里都有一個「不會成為效果的對象」,什麼意思呢?就是三神卡不吃取對象的魔法、陷阱、怪獸效果,但是他們還是會被一張聖防幹掉,因為聖防是不取對象的。
真正的全抗性怪獸呢,至今為止應該是沒有的,在我印象里比較接近全抗性的有以下幾張
一張是蛇姐毒蛇神
一張是睡巨人咕咚補充: @萬旭輝 指出
全抗性大怪應該是召喚上場後才不被效果影響,例如究極獵鷹如果在墓地里也能被卡片效果除外。沒有特別註明的話怪獸效果都是出場才適用的吧。
這個是我不了解,誤導了大家很抱歉,也請其他知友一併指正。
那麼要對付這樣效果的怪獸,我個人能想到的就是兩個,一個是「無效其召喚」,比如神宣、神警這樣的反擊陷阱,因為「召喚」是作為決鬥者自己的動作,並不歸屬於怪獸身上(怪獸不能自己召喚自己),且從「召喚」到「召喚成功」是有時間差的,這是兩個時點,那麼能針對的就是「召喚」這一動作。因此有一部分怪獸的抗性就會點到「召喚」這一時點上,比如下面這張
星態龍的效果里特別註明了:「這張卡的召喚不能被無效」,意味著神宣、神警也不能發揮作用。還有被戲稱為四速的速攻魔法超融合,同樣註明了此卡發動時,對手不能對應此卡發動魔法陷阱怪獸效果,即不入連鎖,召喚不能被無效。
另一個對付方法就是將他們作為祭品或cost解放,即大名鼎鼎的熔岩夫婦。因為作為cost解放和他們是否吃效果沒有關係,因此這也是對付很多近乎全抗性怪獸的最佳方法。
最後,我用奈落的效果玩一個遊戲,讓大家體會一下遊戲王效果文字的精(keng)妙(die)
元效果:對手將攻擊力1500以上的怪獸召喚、反轉召喚、特殊召喚時可以發動,那些怪獸破壞併除外。
效果改動1:將攻擊力1500以上的怪獸召喚、反轉召喚、特殊召喚時可以發動,那些怪獸破壞併除外。(去掉「對手」,意味著召喚主體不明,此效果能對雙方發動)
效果改動2:對手將攻擊力1500以上的怪獸召喚、反轉召喚、特殊召喚時發動,那些怪獸破壞併除外。(去掉「可以」,意味著此效果將無法選擇發動時機,必須強制發動)
效果改動3:對手將攻擊力1500以上的怪獸召喚、反轉召喚、特殊召喚時可以發動,那些怪獸破壞。(去掉「除外」,意味著怪獸被破壞後去向不明,一般而言是去墓地,但如果碰上有些卡的效果是必須「破壞並送去墓地」才能發動時,場上的條件能否滿足「送去墓地」就變得至關重要了,假如碰上了大宇宙之類的卡……)
效果改動4:對手將攻擊力1500以上的怪獸召喚、反轉召喚、特殊召喚時可以發動,那些怪獸送去墓地。(沒有指明「破壞」,僅僅是「送去」墓地,在針對一些防效果破壞的卡時,「送去墓地」是很好的反制手段)
效果改動5:對手將攻擊力1500以上的怪獸召喚、反轉召喚、特殊召喚時可以發動,那些怪獸除外。(去掉「破壞」,意味著這隻怪獸沒有經歷「破壞」這一步驟,直接就送去除外區了,同樣是反制防效果破壞的卡的好方法,類似的效果有次元裂縫)
所以題主你看,遊戲王有意思的地方就在這兒,每個特定辭彙都是一個限定條件,哪怕是稍微一丁點的修改,也能產生完全不一樣的結果,嚴格的效果解釋,也對玩家的理解力和反應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一定要吃透每一張卡的效果,這樣才不會在決鬥過程中馬失前蹄。卡牌遊戲的精妙,世上真是罕有出遊戲王其右者。
這是我第一次回答遊戲王實戰類的題目,疏漏之處在所難免,請各位玩家指正。此題我推薦 @寂寞時休克 和 @林蘭溪 兩位比較有經驗的知友回答,我權當拋磚引玉。
最後祝決鬥愉快!謝 @廖子逸、 @九衡子邀請
其實上面 @廖子逸 、 @冷月鴉魂 、 @姬音 們已經講的很詳細了。大家快去給他們點贊。具體取不取對象的問題,這個視頻已經講得很清楚了。【遊戲王MUGEN】番外篇:黑幕討論室2(2)_Mugen_遊戲_bilibili_嗶哩嗶哩彈幕視頻網文字遊戲,很簡單,如果寫了以XX為對象才能發動(這是重點),就是取對象的。但是如果寫的效果是可以把XX破壞(除外),就是不取對象的。
不取對象的效果非常流弊,為何?如果是取對象效果,就得先宣言對象才能發動(其實cost也包含在這句裡面),也就是在發動時選擇效果處理時的對象。但如果是不取對象,則是在效果處理時選擇對象。區別在哪兒?遊戲王的卡茫茫多,你先把對象選定了,是不是有一種欽定的感覺?對面還可以選擇你的對象做文章。但如果你不取對象,對方能夠連鎖的只有是否無效你發動的效果。舉一個取對象的卡
死者蘇生效果:選擇自己或者對方的墓地1隻怪獸才能發動。選擇的怪獸在自己場上特殊召喚。很明顯,選擇卡才能發動,取對象。再舉幾個不取對象的卡
鳳翼的爆風效果:丟棄1張手卡。對方場上1張卡回到持有者卡組最上面。巨怒劍
(前略)對方回合中這張卡特殊召喚成功的場合,可以選對方場上表側表示存在的1張卡破壞。「大保健不取對象」三叉龍
這張卡同調召喚成功時,可以把對方的手卡·場上·墓地的卡各最多1張從遊戲中除外。爆龍劍士
①:1回合1次,以場上1隻靈擺怪獸或者靈擺區域1張卡為對象才能發動。那張卡破壞,選場上1張卡回到持有者卡組。(後略)這張卡比較特殊,它發動的時候取對象,但是取的是破壞一張卡,而回卡組的描述則不取對象。這個效果發動的基本流程是,取一張要炸的靈擺卡宣言發動,雙方選擇連鎖,效果處理是選擇的卡破壞,然後場上一張卡回到卡組。本質上來說,他的除去效果不取對象,所以歸類為不取對象的卡。理論樓上已經說了很多了,給你說點實戰中大部分被玩家使用的具有不取對象效果的卡吧(主要以對怪獸除去為主,其實取不取對象,這個對象並不僅僅只有對方的怪獸的)
- 魔法卡
地碎,地割(早期不取對象的霸道除去卡,無敵の青眼光龍剋星。你可以這麼理解,他們的效果分別是【對方場上表側表示存在的1隻守備力最高的怪獸破壞】與【對方場上表側表示存在的1隻攻擊力最低的怪獸破壞】,這裡的守備力最高與攻擊力最低並不特指某隻怪獸,而是不確定的任意一隻滿足條件的怪獸都適用,即為不取對象,和AOE還是有點區別)
在這裡我要提一提另一張類似的卡-盾碎【選擇場上守備表示存在的1隻怪獸破壞】,這張卡是取對象的,至於為什麼,問事務局。我自己是這麼理解的,地碎與地割的條件是攻擊力,而攻擊力是可以通過效果實時變化的,具有不確定性(召喚限制-猛突的怪獸???)黑洞(這個應該是題主最常見也用得最多的了,老牌AOE了,同理有閃電漩渦,雷擊等等)
黑·魔·導,青蛙大合唱,擾亂-三角颶風,毀滅之爆裂疾風彈,漏電,最終甲蟲注射(效果強力的不取對象AOE,但發動條件較為苛刻,題主在網戰中也許會遇到fun卡組有投入上述卡片)
六武式三段沖(具有不取對象的強力清場效果,六武眾主題卡組有使用)
零-最大(蘇生墓地永火怪獸為取對象效果,之後破壞對方場上怪獸為不取對象效果,永火主題卡組有使用)
惡靈之魔導書(強力的不取對象單體除去卡片,魔導書主題卡組有使用。雖然說單看效果描述我不能理解為什麼是不取對象的)
古代的機械掌(古代機械主題卡組有使用,◇怪獸破壞的效果,屬於不取對象效果)
劍斬(X劍士主題卡組有使用)
上級召喚區(帝卡組有使用)
先寫這麼多,下次更新被虐的死去活來我就默認是不取對象解場了。
假設你有一隻牙王,那麼對手要解掉它可能需要:暗封/黑洞:咒血/魁龍/木龍烈旋:咒血/魁龍/木龍白三叉/藍三叉:蟲惑的落穴/水晶翼/幻透翼冥帝/麒麟;水晶翼/幻透翼索菲婭/藍索菲婭:王宮的鐵壁,當然藍索媽可以無效效果發動白災亡/藍災亡:水晶翼/幻透翼拿媽:叫裁判最根本的,在發動時就指定效果對象的效果是取對象效果。
在效果處理時才指定效果對象的效果,或者根本不需要指定對象,而是適用於全部符合條件的卡的效果或者隨機指定對象的效果是不取對象效果。我也想用甜點舉例啊!!!貓的效果發動時不選擇對象所以不娶。五階黑公主第一個效果說了以。。為對象,所以娶對象。貓頭鷹明確說明選擇墓地一個怪為對象,所以貓頭鷹效果中墓地除外部分是取對象的,而卡組特招部分不娶對象。(當然對卡組中的卡取對象的效果似乎還沒有)注意貓頭鷹這是個一段的效果,除外特招同時進行。學姐的效果明確說明選擇墓地最多兩個甜點發動,所以學姐在效果處理前就需要指定對象,是取對象的,然而學姐的效果是二段效果,在對象成功回卡組(手)後,再進行處理的讓對方卡回卡組的部分在發動時並沒有指定對象,所以很明確是不娶的。套用萬智牌的說法 上面沒寫目標這兩個字就不要管目標眾議裁定是選擇一個 沒有目標這個詞所以不指目標可以幹掉真名宿敵
大部分遊戲王玩家
@林蘭溪 快來答
只需要注意一個問題:是否在發動的時候就需要選擇對象(或者有時候選擇對象是自動的,例如【落穴】)
如果是,那麼就是取對象的卡;否則就不取對象。
注意這裡的發動指的是玩家宣布發動卡片的時候,而不是處理卡片效果的時候:發動C1-發動C2-發動C3-...-發動Cn-處理Cn-...-處理C3-處理C2-處理C1只有前半部分才叫做發動我的本命,惡靈之魔導書
三叉啊,吃絲襪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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