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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法官才叫優秀?

本人西部小助審一名,見到總公司樹立的典型都是鞠躬盡瘁,死而後己的,但是並不敢苟同。心裡疑惑,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我最敬佩的一位法官,是明尼蘇達州拉姆西郡的George Stephenson法官。

一件小事:

有一次他處理一個聽證,被告違反了緩刑期間的要求,沒有按時前去進行體檢(以判斷在緩刑期間是否吸毒),

被告說,自己在一家餐廳工作,老闆不允許他每周請假去接受體檢。

Stephenson法官問:是真的嗎?真的是你的老闆不讓你去?

被告說,千真萬確。

法官說,我們把這個聽證順延一周再做決定。你開車還是坐車來的?坐輕軌來的啊,好,那請你稍等一下,等我今天的案子都處理完了,坐我的車,我們一起去找你們老闆,我親自向他解釋緩刑期間的要求;如果他因為你依法履行緩刑期間的義務而要為難你的話,我可以介紹律師幫你維權。

「但是,如果我到了那裡發現你說謊的話,不用叫警察,我親自把你送到監獄。」

這位就是Stephenson法官,他的一句話可以回答這個問題:「什麼樣的法官才叫優秀」

「很多法官以為,我宣判了,這個案子就結束了,但我不認同。宣判是一個結束,但也是你之後人生的開始。」

他辦了一個「男人小組」,這是直譯,英文里就叫做"Men"s Group", 每周三,他都會組織多年間經他之手宣判的被告來聚會。一開始是在他家院子里,後來人越來越多了,法官自己出錢租用一個非洲文化中心的會議室。這樣的聚會,有的時候就是無主題聊聊近況,有的時候也會請一些出獄後生活逐步走上正軌的前輩來作為主講分享經驗。這個小組也會有提供一些實際性的幫助,例如介紹工作機會和介紹各類提供戒毒,戒酒和職業的培訓公益組織等。

據說,曾經有書記員建議他不要叫「男人小組」,免得讓人覺得有性別歧視意味。他的回應是,我不會做別的,我只會教他們,如何做一個堂堂正正的男人。

在拉姆西郡,很多別的法官在宣判之後,都會遞給被告一張邀請函,說有一天你出來了,歡迎去Stephenson法官的聚會。

知乎上有不少公檢法從業人士,在這裡,我斗膽請各位想一想,您是否還會聯繫被您定罪判刑的人。國情有別,我國的法官也許不能像這樣直接聯繫當事人,那麼是否也會在某一天想一想,他們現在過得怎麼樣,有沒有工作,有沒有居所,有沒有朋友,家人是否重新接納了他。

Stephenson法官曾經對一名被告說,作為一名法官,我的職責除了依法量刑之外,還有一項:

「就是教你如何真正成為一個自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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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不是說,一定要和當事人有深度接觸,扶危濟困授人以漁才是「好」法官,

專業知識紮實,工作能力強,就是好法官。

這裡講的,是再往上一層,超越職責要求之外的層面,所以說是「優秀」。

Stephenson法官獲得我的尊敬,絕非因為他是個「爛好人」,也絕非因為片面地「講情懷」。

這是他的工作履歷,從檢察官,聯邦公共辯護律師到私人辯護律師,刑事訴訟中的各個角色他都擔任過,所以能明白被告為什麼成為被告,也明白如何讓他們不會一而再再而三作為被告來到法庭。

情懷,終究需要實力和閱歷的支撐,正應了那句:

「已識乾坤大,猶憐草木青。」


1、一個優秀的法官,未必就是個稱職的家庭成員。自古忠孝兩難全,勞模都是家庭不幸的人。

2、總公司樹典型是因為這些法官都死了,給人家樹個典型追個一等功可以給家屬多發點撫恤金。而且這份榮譽也是前輩們應得的,不能說優秀法官必須是他們那個樣,但他們那樣是個優秀的法官是沒錯的。

3、我就說我認為的優秀法官要具備的品質:

  • 對專業水平的追求。這是最基礎的,法官一開始可以專業不好,但一定要有認真做好專業的追求。我到現在為止帶過兩個法官新人,一個很聰明,告訴他的判決書寫作要點,給他提的問題解決思路,他都能一一去做,舉一反三,除了粗心造成的筆誤外,他的判決書里很少出現重複的錯誤。另外一個也聰明,寫的判決書直接把反駁辯方的觀點留下空白讓我填,他寫的判決書幾乎是直接照搬檢方的審結報告,犯的錯誤也永遠是那幾樣。

  • 有職業的責任感和榮譽感。不要求拿生命和健康去拼,但一定要對自己的案件認真負責,以最妥善的方式把案件辦好。不同的法官價值取向可以不同,可以追求嚴懲犯罪,也可以追求寬嚴相濟,但無論如何,要能夠堅持自己追求的信念,並且有為之與領導對抗的覺悟。要牢記,你要為自己署名的每一份判決負責。

  • 一定的犧牲。做個優秀的法官,必然要在其他地方有一定的付出甚至是犧牲。家庭,社交,身體健康,等等。比如,下班時間快到,開庭大概還要半小時或一小時才能結束,如果結束庭審下次再開,又要勞師動眾牽連更多人的工作量,那犧牲一下自己的正常用餐,讓當事人、律師甚至法警少跑一趟,我認為是應該的。當然,時間長了會有胃炎。再比如,手裡有權力,找的人情就多,自己就要有拒之門外並且將來與原來的朋友同學親戚同事也沒什麼進一步深交的決心。

  • 足夠的智慧。法官的工作是矛盾衝突最集中的地方,如果僅僅是民眾之間的矛盾還好,最多是鬧訪要寫報告;但有時候往往涉及到行政權力的干涉,因此,法官要有足夠的智慧甚至說是圓滑去應對和處理,但千萬不要變得世故。這是對外。對內,也要有足夠的智慧來疏導自己的負面情緒,不要被貪婪、嫉妒、怨恨等負面情緒帶入深淵。此外,還要懂得拒絕,拒絕領導同事的不當邀請,拒絕當事人律師的不合理要求,拒絕其他機關單位踢過來的皮球,這些也需要智慧。

  • 自信和胸懷。法官面臨的案件往往不是非黑即白,而是在黑白難以區別的情況下作出選擇,而不同的人作出的選擇所依據的標準也不一致。所以,要相信自己作出的選擇是正確的,同時要尊重他人以不同標準作出不同選擇的意見。

  • 服從大局,但不要被大局所左右。法官是統治國家的工具之一,在涉及政治的問題上要配合大局,服從黨的領導。但是自己要有個度,不能跟著瞎干。政治任務要求從嚴從速辦案,這是政治需要,必須照著做;但嚴不能超出罪刑相適應的度,速也不能違反訴訟程序,這是度,不能越界。

  • 辭職的決心和勇氣。法官職業和其他公務員的區別在於,越老越吃香。要相信除了法官這個職業,其他職業自己也一樣能幹得好。幹得不爽就走人,受損失的是國家和人民,不是你。


只講感受,不下結論。現在在陝西一個小城市的中院的民二庭實習,帶我的法官姓楊,現年56。但是因為他近來沒什麼案子,於是我經常被借到隔壁去,那屋的法官姓董,她比較年輕,四十多一點吧。在我看來兩位法官都是非常不錯的法官。

因為實際上一直在董姐的辦公室呆著幹活,就先講她。對於題主的的疑問我其實特別能理解。我覺得這都是現實給逼的。她現在手裡同時有十一二個案子。我以前一直以為一個法官只需要做審判的工作,其餘的那些都有助理或者書記員做,我真是圖樣圖森破了……她身邊就一個書記員,書記員就拿一千零幾十的工資,經常翹班,而且是一個學廣告的專科生,跟法律八杆子打不著的專業。基本所有活都是法官自己承包。最可怕的是,我發現連通知當事人開庭,領判決,送判決書,都是她自己跑……其他的更不用說了。我去了之後主要承包了這一部分還有一小部分的審理報告這一類水一點的工作。

在做著這些的時候,我整個人都是麻木的以及超級疲勞的。很難想像,如果一個法官常年來還需要做這些,還怎麼進行審判工作……如果再同時案子比較多的情況的話……

但是董姐,真的很令我佩服。因為所在城市不太大,經濟水平不太高,很多當事人都是周邊農村的。這裡沒有別的意思,只是在陳述我所看到的事實,當然有很多農村朋友憨厚誠懇。但是事實上就是有很大一部分當事人不論是態度還是行為都讓我覺得很惡劣。董姐卻始終能保持一個態度,對於當事人的那些讓我覺得要是我就一巴掌糊上去的言論冷靜對待,審判不偏私。上次為了一個不太大的醫療糾紛的案子,因為她認為自己這方面沒什麼經驗,閱讀了很多相關的理論書籍,還讓我幫忙找了一些論文和案例什麼的,自己很是糾結。在和作為學生的我探討時,理論知識的紮實讓我自己汗顏。這樣的誠懇,這樣的冷靜,這樣的專業素養。我實在是覺得深為感動。她很少加班,這一點不太符合傳統的那種鞠躬盡瘁,拿命工作的印象,但是我覺得這樣的法官就可以了。

帶我的老楊和上面那位就不是一個畫風了……特別愛開玩笑,特別逗樂,還時常打趣我。我表示很憤怒哈哈哈。他馬上要退二線了,他主要負責的是破產案,整理案卷的工作量很大(真是媽蛋的大啊……我的眼睛已經瞎了),之前的書記員都不太願意干,於是,好幾個案子的案子就拖到現在,正好我來了,就被抓壯丁抓去了。最早的一個是零三年的。其餘的零零散散一直到一二年。狀況如下。

這是零三年那個案子的債權人申報債權………其餘的就不放上來了。(我比較亂,不賴老楊)

這麼十三年前的案子,我在整理的時候問哪個細節的時候,他都能在遠處抬起頭,從眼鏡片下瞅我,淡淡的回答……每一次我都?眼了……可見當年審理的上心啊。不光這個,其他幾個也都是這種情況,偶有想不起來的,大致看看又記起來了。雖然他可能在記憶方面天賦異稟,但是也說明他的嚴謹細緻。理論知識也很紮實。多了我就不說了,反正物權法司法解釋一出來後他給我各種解析,我是被按那兒聽的,哈哈哈。他也從來不加班,還酷愛拿單位的熱水泡茶,哈哈哈。我是倒茶小妹兒。

以上是我近來接觸的法官,很基層,在我看來,很好。這樣的法官,足夠了。


做了十多年的訴訟,接觸了很多法官,也有很多做法官的同學和朋友,結合我的親身感受談談什麼是優秀的法官。

1、做個專業的法官。法官必須首先是法律專家,對法律的研究要夠深入,能站在中立的立場考慮案件中存在的法律問題,並且能夠不斷學習,因為法律和社會都是在不停發展的。比如有位法官有醫學背景,對醫療機構比較熟悉,這是優勢,但是在開庭前確認代理人資格的時候,不要求代理人提供證明文件,說出「大家都說他是原告的哥哥,原告也承認的,他就是了」這種話,也是讓人醉了。要知道身份關係是法律明確規定不能自認的事實之一,必須要有證據證明。

2、做個有良心的法官。法官是冷酷的,但法官又是要有良心的,面對某些模稜兩可的事件,要在自由裁量權的範圍聽從自己的良心選擇裁判的方式,既不能違法裁判,但也不要違背良心。

3、做個講政治的法官。為什麼說法官要講政治,因為只有你是法官你才能做個好法官,如果你保不住屁股下的位置,你再好又有屁用,還不是把位置騰給了壞法官。要保住位置,就要講政治,要懂得站隊,要學會在守原則的前提下貫徹領導意圖。做個好法官比做個壞法官難,做個會保存自己的好法官更難。就算你忠誠賽岳飛,但如果不懂政治,最後不過風波亭,對需要通過幾十年來實現的法治來說又有何用?因此要懂政治。

4、做個向上爬的法官。法官為什麼要向上爬?因為如果你做到了前面三條,你的位置越高,對社會的意義就越大。做基層法官的法官,就算你判決寫的再好,做的再專業,也會被二審改判的傻冒給氣成神經病。不想大家都受委屈,怎麼辦?自己坐上去,一個優秀的法官爬上去,就有幾十個沒爬上去的好法官不再受氣。古人云「達則兼濟天下」,好法官不等於優秀法官,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5、做個能忍受孤獨的法官。法官要堅持自己的觀點,不能輕易人云亦云,不能隨大流,這就造成法官往往要忍受孤獨。橫眉冷對千夫指,這是法官需要的品質。法官也不能有太密切的社交,朋友走的太近,難免有忘形的一天,到時候出現利益衝突,反而尷尬。

6、做個食煙火的法官。法官不能脫離社會,要時刻緊跟社會熱點,把握大眾心理和一般的社會習慣。如果你的判決和社會認知相差太遠,就容易被顛覆。中國法院的權威性還太弱,不要動不動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比較,一個上訪就能把你和你的判決一起幹掉。

7、做個遠在雲端的法官。法官只存在在法院里,只存在在莊嚴的法庭上。法官的威嚴取決於他和當事人的距離有多遠,距離能產生美,也能產生威嚴。所以不要在生活中披露你的職業,讓當事人出了法庭就見不到生活中的法官,見不到為了醫藥費愁白頭的法官,見不到騎著屌絲自行車的法官,見不到掃馬路的法官,這才是優秀的法官。


我能替我父親寫下一段文字嗎

他絕對不是一個優秀的法官,一個55歲才到正科的法官絕對算不上優秀。

高中學歷,工人身份,進入基層法庭,從最年輕的副庭長,一直到退休時資格最老的庭長,從鎮法庭,執行庭,刑庭,經濟庭,民庭,審監庭的庭長一路走來,30多年就那麼過去了。

沒有經手過什麼大案要案,唯一審個轟動全國的案子,坐在審判員的位置上,在那個拍受審者的鏡頭裡露出了只有我熟悉的一隻耳朵。

兢兢業業,換一個崗位專業的書從頭鑽研一遍,無數個家長里短雞毛蒜皮的案子,讓一個沒有一點專業知識的年輕人歷練成了審委會裡最刺頭的老同志

堅持己見,人微言輕可能是他們這一代基層法官的寫照

如果讓他給出忠告的話只有兩句,不要犯法,不要打官司

曾經打拐被人圍在河南的村子裡,冒著生命危險扣著男方威脅著作為人質為了救出女方,可是來年女方自己回去看孩子並最終留下

曾經為了一千六百塊錢的標的,翻山越嶺開車六個小時,去調解原被告。被告家殺雞宰鴨熱情招待就不願意調解,就不出1600這個數,其它你判多少我賠多少,原告家吃早飯是攀談下來二十多年前老熟人,一千六少一分都不行,就為了一口氣,這還是二審之後的調解。難以想像開一次庭他們要騎摩托三個小時去鎮上。

挫敗感,無力感時刻會困擾著他,直到退休,回首看,僅僅做到沒有貪贓枉法,僅僅做到離職身心坦蕩,就是這樣一個曾經的普通法官

小時候我坐在28自行車的前樑上他送我上學,今天我坐在副駕駛指導他變道時要看後視鏡。他不再是一個法官,而僅僅是一個父親


謝邀,個人觀點:我眼中的優秀法官只需要專業過硬,冷靜理智,嚴格遵守法官的工作職責就行。什麼要不要鞠躬盡瘁,要不要討當事人喜歡,要不要同事領導喜歡,都無所謂。


我也是一個助審,我來講講我眼中的優秀的法官吧。

今天星期天,明天就要上班,想著很多案子的判決書還沒送,想想也是有趣的事,當事人不肯收判決書。連送達都是困難的事。怎麼和當事人做朋友。

想想現在最高票的答案講要幫當時人重新獲得自由才是優秀的法官,我想幸虧他講的是美國一個刑事法官的例子,要是民事的話,如果是民事的話,那麼當事人沒錢還的話,法官是不是要幫他還錢。公司要破產,導致大批人失業,來法院鬧,是不是要幫他付工資,幫他恢復經營。

讓我想到一個詞,我國之前最愛提的詞叫能動司法,有例子說明,之前某個法院的法官在某個案子,發現被告只有股票值錢,並且只能償付一部分,他預見過幾天股票會漲,就可以還清所有的欠款。於是幫當事人炒了幾天,於是成功還了欠款。這就是能動司法,也就是為了解決好問題,超越自己的職責,去解決問題。

這樣好嗎?如果過幾天股票跌了,怎麼辦。誰來保障這能動後法官,如果不如人願,誰來承擔責任。誰來保護法官。這個社會對法官真的比美國的民眾更尊敬認同法官嗎。更相信法官嗎?

想想之前馬彩霞法官被害後,網上各種寒心的言論,讓人不敢相信,為什麼會這樣。前幾天看到馬法官年結案400多起,,然後心裡難受,也許外行人不知道這個數字代表多大的工作量。也許人家在帝都,外部環境要好,法治環境要好,律師的參與率要高,請個好律師真的很重要,實在不想遇到二審還要調查新證據,實在不想判人家敗訴的原因是舉證不能,因為在舉證期限內沒舉證。

法官能做好自己職責內的事就是優秀的法官。請不要苛責他們他們真的不是超人。

我真的不喜歡現在排名第一的答案,討厭他的法官與天朝好法官的標準實質一樣,討厭他講了美國故事,證明天朝好法官的宣傳。

可是憑什麼,給我們增加義務,卻不給我們相同的地位。沒有權利的義務等於無義務。

能做好自己分內的事就是優秀了。法官不是萬能的,希望法律共同體的所有人能夠互相理解尊重,不要求對方做職責之外的事,甚至認為這是優秀的標準。

講講我眼中的優秀的法官,要有紮實的理論功底,有自己獨立的道德標準。如果自己的意見不能被採納,就上審委會。相信自己的自由心證。


金桂蘭、鄒碧華、王海宏、盧濤、彭順安、李罡、何海波

還有很多名字。

這些優秀的法官是我們的財富還是悲劇呢?


謝邀,只是我自己的看法。有原則,有方法,有水平。並不斷學習。

優秀並不是用死而後已換來的,死而後已換來的只是所謂的表彰。


忠於人民的法官就是好的法官!!!!

上面其它答主說的都是在害你,不要信更不要照著做!!!


輕易不收錢。收了錢能辦事。不傻咧八唧為了個唧唧活。


你還沒收到業餘生活的倡議啊?


再優秀也是人,過量的工作一定會導致低質,他就從優秀變成不優秀了。


不邀自答,作為一個曾經的法律人。

法官之優秀應該包含很多條標準,而且每一條的權重不盡相同。在不同的環境,該標準體系又會有所差異。

竊以為,英美法系國家採用判例法,法官可以「造」法或者「釋」法,所以對他們的標準更高。鑒於手握自由裁量權,往往更加考量法官的法理功底和法學素養。大陸法系國家採用法典,法官自由裁量少一些,相對更偏重於法條的理解和適用。正是基於兩大法系的不同,導致了兩大法系法官在職和權上的很多不一,也就導致了優秀的標準有所不同。

如果非要有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標準,我建議從本質上論優秀,即從國家機器的角度來看。法官作為國家機器(各位大人息怒),其職責在於判決,判決的意義在於定紛止爭。當事幾方解決不了,才鬧到法官面前,審了判了,各方伏法,或者說有不服抗了,又審又判,維持,那這個法官就是合格的。如能不戰而退,甚至化干戈為玉帛;或者救迷途於懸崖,引人棄惡從善,那真是善莫大焉,可謂優秀。


從米國的司法實踐來看,好法官有兩個基本條件,一是能好好活著,二是能好好寫判決。

答完再看別人的回答,我果然是來歪樓的。


不是人的法官是好法官。

我不是罵人的意思,我的意思是不夾帶任何個人感情,純粹是執行法律的法官,才是好法官。


總公司對好員工的標準:要麼死人,要麼超人。

當事人對好法官的標準:順著我的意判的就是好的。

隔壁公司對好法官的要求:隨便,反正老子兩把劍,先插公安後插法院。

本公司對員工的標準:別惹事兒。

個人的自我要求:去TMD三個至上。標準只能是法律至上。。。所以,我不是符合總公司、當事人,本公司標準的好法官


我的答案是寫給年輕法官們看的。

優秀是一種被評價的結果,是有主體的,法官只是客體。對其他人而言,累死也是應該的,所以有了各種的典型。

優秀與否,都建立在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上。

法官想優秀,也一樣,得先讓自己活下來,活得好,才能長期、有效地輸出,達到優秀的結果。

我父親就是法官,他只會判案子,腦子不活。領導有活時就想起你了,優秀法官,業務標兵一堆帽子上來;到提拔時靠邊,理由要綜合考量,注意整體。結果他當了一輩子一線法官,家底相對同輩人少了許多。

我呢,被這樣的父親耳濡目染,也覺得要奉獻奉獻再奉獻,畢業了放著好好的銀行總部沒去,也進了司法機關。當時覺得人民需要我,祖國需要我,司法事業需要我。

當時把自己感動得嘩嘩的,現在被現實抽得啪啪的。

從小學了一堆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道理,現在連房都買不起,修身齊家都做不到,還想著治國平天下,自己都覺得好笑。所以,辭職了,現在過得很滋潤。

說這麼多,就是想告訴年輕人,不光是法院的同志,先把自己混好才是真理。肚兒圓了才能追求理想,情懷賣不動鎚子,也當不了乾糧。

光講理想,不僅是讓家人跟你一起受罪,而且你也撐不了多久。你可以講奉獻,不圖回報,關心當事人,公正無私,但如果自己沒混好,這種品行所能影響的受眾也太少。相反,在現今的價值取向下,反而讓他人覺得你是失敗的典型,警戒自己不要成為你這樣的人。

綜上所述,本人認為,優秀的法官應該是名利雙收,同時心懷公正,在力所能及時,可以做的就做一下,推動一點司法進步。

至於非法官的群體,不要把各種非法定的義務強加在法官上。做了是給面兒,不做是理所當然。如果法官在法定義務外幫襯了你下,記個情就行;沒幫襯,也別死乞白咧的或者就開罵。這個標準,放任何場景都是可以能通用的。

PS,至於鼓吹某個人某種高尚行為的答案,與現在宣傳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標杆的行為,有什麼本質區別?

職業相關,匿了。


有思想,有主見,業務過硬。

有原則,有底線,內心正直。

有方法,有點子,會壓蹺蹺板。

應某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法官要求改為:妹有了黑頭髮,妹有了黑頭髮,不是掉頭髮就是長白頭髮的法官才是好法官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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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讓我想起父親。

我父親是西北某中級法院的一位普通法官,不抽煙,不喝酒(酒精過敏),唯一的愛好是養些觀賞魚。他也曾經試過攀岩,騎行,然而沒有堅持下來,他說太累_(:3」∠)_

父親脾氣不太好,平時少不了沖我和我媽發火,吃完晚飯就把自己關進書房,或是看著一個個案卷,或是一個接一個電話打個不停。

他的書房的三分之一被書櫃佔滿了,堆滿了法律相關的書和各國的史書。

我媽說,我爸曾經想當個作家,沒想到最後放了法官,一當就是近二十年。

父親對每個案件都很認真,每個判決書都要反覆核查,生怕哪裡寫錯了。他總是跟同事說,現在的孩子們(年輕法官)啥都不懂,判決書亂寫,這怎麼行?!

父親83年從法學院畢業時,最初分配到了老家的某看守所(監獄),後來調到基本派出所,96年才調到法院工作。

第二年,我出生了。

後來在一次同學聚會上,我爸破例喝了一點酒(大學同學重聚),很容易就上頭了。他跟他曾經的同學說:「我這麼些年判了這麼多案子,我不敢說十全十美。但我敢說,每一件案子,我都認真去辦了,儘力讓雙方心服口服,絕不偏袒任何一方!」

那一刻,我覺得父親是最優秀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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