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快播王欣「技術本身並不可恥」?

今天上午庭審,快播及CEO王欣均否認控罪,稱快播只是從事技術研發,不具備傳播屬性。公訴人:抽檢視頻70%是淫穢視頻,怎麼解釋?王欣:我也很奇怪,用戶點播什麼我們不掌握。公訴人:明知監管有漏洞,為何不轉型、不停用QSI軟體?王欣:技術本身並不可恥。

技術無罪


在知乎上圍觀了王欣庭審的諸多相關問題,只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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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以為公訴人、法官都是吃乾飯的?

王欣從2014年8月被抓,2016年1月才開庭審理,中間13個月呢。

13個月裡面讓公訴人去學習技術顯然不可能,但是了解一些基本概念是完全沒問題的。QSI的原理,伺服器碎片緩存的原理,快播110系統的原理……

這些王欣在庭審上能講清楚的事情,能說服廣大網民的事情,我不相信公訴人聞所未聞。

所以我有理由相信公訴人和法官都是在裝不懂!

為什麼要裝不懂?道理很簡單,懂了你就不能對王欣定罪了。你懂這些技術就知道快播的技術不可能做到屏蔽淫穢視頻。能做到就不是快播了。

然而他們想要的是這個:

你快播做不到就是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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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技術的公訴人可以這樣定罪:

  • 你伺服器上有超過70%淫穢視頻→超過法律規定的數量有就是有罪→所以你有罪!

  • 你的QSI技術幫助網民傳播淫穢視頻→法律規定傳播就有罪→所以你有罪!

  • 你的110系統沒起作用→其他網路企業都能起作用,說明你主觀故意不想起作用→所以你有罪!

但凡了解點技術,知道百度網盤和快播技術的差別,知道伺服器上碎片的含義,上述定罪方式就不成立了,王欣就真的定不了罪了。

所以作為公訴人和法官,必須要懂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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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什麼一定要對快播和王欣定罪呢?

因為快播的技術突破了中國的互聯網框架。

這個道理很簡單,我們的互聯網是受到有關部門監管的,淫穢視頻也好,反動暴力也好,都需要在和諧社會的監管下消除掉。

快播的技術恰恰讓監管無計可施

技術本身確實無罪,但是假設下述情況發生呢:

如果現在有一款跨平台軟體,打開這款軟體,你的PC、手機、平板都能流暢的訪問YouTube、Google、Facebook、Twitter……最重要的是,他免費!

你覺得國家能容許這款軟體存在嗎?

所以快播犯的根本不是法律上的錯,而是政治錯誤。王欣和他的團隊挑戰了中國互聯網監管的力量,所以必須被覆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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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技術的問題,快播的問題在於,他讓上述挑戰變得異常簡單,因為他免費,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花少量金錢還能獲得更好的服務。這位快播帶來了巨大用戶群的同時,也為他埋下了一顆定時炸彈。

上頭那些領導不是白痴,不是在2014年突然發現快播的存在。兩次行政處罰是為什麼?真的是如王欣所說單純因為牌照和版權問題?

領導不管你怎麼做,領導要的是結果:

領導需要的就是上面百度網盤那樣的結果。百度做到了,就能放過。

在這裡黑一下百度:

http://jingyan.baidu.com/article/624e7459b192f134e8ba5a8c.html

如何反和諧的教程赤裸裸地放在百度搜索的前列,還在百度自己的【百度經驗】裡面。

各大網盤以及迅雷都是差不多,各位老司機一定有很多方法破解和諧。

然而這就足夠了,上頭領導得到這個結果就滿意了。

因為這讓之前說的異常簡單的技術問題變得複雜了。只要變得複雜,即便結果一致,其「危害性」就大大降低了。

而快播無論是所謂的110系統還是其他嘗試都沒有讓問題複雜化。這就導致有關部門忍無可忍地採取了最後手段。

當然上面我也說過,快播一旦和百度一樣讓問題複雜化了,就不再是快播了。

同樣的道理,雖然我們有牆,但是我們也有vpn,也有各種翻牆的方式廣泛在網路上傳播。對於那些會科學上網的人來說並沒有差別。

但是一款流暢免費普及的翻牆軟體是絕對不能出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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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王欣這句話:

技術本身不可恥!

這句話完全沒有問題,問題在於法庭上討論的也不是可恥不可恥的事情。

很多人拿菜刀做比喻,下述答案寫的最全面,我也點了贊同:

如何看待快播案今日(1月7日)庭審的精彩語錄? - 鍾瑜的回答

而我要補充的是:

包龍星:所有的菜刀賣的時候都不能磨。

掌柜的:可這樣我的菜刀就不鋒利了呀。

包龍星:這我不管,反正賣家不能磨,因為磨鋒利了就會有人拿來殺人。

掌柜的:可別人自己去磨快了也能殺人啊?

包龍星:那是別人的事。

掌柜的:菜刀鋒利本身不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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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贊破百的時候取的匿,現在快到800贊了。也不是什麼好事,某種意義上說明中國網民被壓迫得夠厲害。

取匿是覺得需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既然那麼多人點贊,至少不應該躲起來。評論區里贊同的聲音居多,反對的亦不少。不想一一回應了,觀點都在答案里,贊同也好,反對也罷,點個箭頭自然能左右這個答案的排序。

1月11日更新兩個相關內容:

國家網信辦談快播案:所有網站都應對傳播內容承擔法律責任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這個官方組織站出來發表立場,至少佐證了我答案中的觀點:

快播犯的根本不是法律上的錯,而是政治錯誤

網信辦的職責是互聯網信息管理,與快播事件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係,雖然沒有直接參与審判,但是在這種時候站出來公開發表立場,無非是為了引導輿論而已。

在快播庭審中,廣大網民無非是自願承擔起了陪審團的職責。雖然不會對判決產生實質性的影響,但對中國法制建設一定是能起到推動作用的。人們開始關心法律的流程,關心司法的法律解釋,某種意義上意味著中國人公民意識的覺醒

王欣和快播是否違法,需要通過司法解釋來說服廣大公民,需要證據鏈來支持。就1月8日的庭審直播來看,公訴方做得非常糟糕。

說真的,王欣和快播與我們有什麼利害關係?沒有快播我們還有百度、迅雷、微博、微信……與我們真正有利害關係的恰恰是中國的法制建設。沒有人希望自已有一天會因為一堆含糊不清的證據背叛有罪!

我為什麼寫這篇答案?並不是因為我想看AV,想看AV有的是辦法,百度、迅雷……一大堆受著國家支持的網站為我提供著豐富的資源。

寫這篇答案,是因為我渴求權力的分立,司法不再受到行政的干預,法律人士可以更純粹,人民的法律能更好地保護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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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內容,1月10日的知乎日報:

不局限於庭審內容,說說一個法律人對快播案的想法

對此,我發表評論如下:

原答案我在問題下點了2次【更多】才通過Ctrl+F找到:

如何看待快播案1月8日的庭審? - DoonnerDie 的回答

辛苦知乎日報的編輯們了。

答主很自覺的關閉了評論。看答主的自我簡介是某法院的刑事法官,對此我深深地為中國的法制感到擔憂,因為這條答案竟然有這樣的論點:

支持快播的人,無非是希望看AV不違法。我也看盜版小說電影動畫AV,但是我知道it"s bad.

且不說作為一個法律界人士知法犯法:看盜版小說電影動畫AV。帶著有色眼鏡來看待此事件,實在難以讓人相信其審判時的公正客觀性。

支持快播的人,無非是希望看AV不違法。

  1. 看AV本來就不違法,違法的是傳播、存儲、共享、複製、出售。換言之你躲在家裡一個人看完擼完再銷毀是不構成違法的。不要私自擴大法律解釋。

  2. 誰斷言快播=AV了?我的PC端沒有裝過快播,因為我看AV都是百度搜索迅雷下載的,安裝迅雷看看都可以邊下邊播,看完直接刪除。我只在WP裝了快播,是因為它離線播放功能好,兼容的格式多。而WP可選擇的播放器本來就少,有快播這種良心的APP非常不容易。

  3. 在庭審事件之前,我都不知道王迅這個人,我連他被抓的新聞都沒注意到。關心這次庭審是前不久剛看了《十二公民》以及當你看到「雲南少女坐13年冤獄後獲釋」這類新聞後,有何感想?借用後者知乎大V @一笑風雲過的答案:


技術本身不可恥,這場審判的公訴人是真可恥。


我認為公訴人提的問題都十分無理,在專業技術都沒發展時卻要求快播公司利用技術實現某些功能,完全是技術盲。而且公訴人說王欣面臨無法解決的問題時為什麼不轉型,我就想問公訴人,如果當律師知道打官司可能會敗訴後,難道要轉行去炒菜?

我覺得庭審要是拍成紀實電影一定很搞笑


"某日,某地發生了一起菜刀砍人事件,生產菜刀的老王被抓。法官說,1.你明知道菜刀能砍人,為什麼你還繼續生產菜刀?2.你為什麼不採取措施,使菜刀刀刃不能傷人?3.既然你知道菜刀能砍人,為什麼不轉型,去做木刀,紙刀?


快播何罪?拷問司法獨立

一直想為快播寫點什麼,但又恐再被重點關注,最終還是沒有管住自己,也許這篇文章之後真的要剁手了。

2016開年快播案終於開審,有意思的是官方進行了微博直播,也許是為了彰顯其對司法程序正義的自信心。不過數百上千萬網友的參與還是讓官方始料未及,一邊倒的民意輿論似乎預示著司法權與民意的嚴重衝突。

這一令人沮喪的現實著實讓人頭疼,於是有弄權者出來說:司法自有其剛性與獨立性,豈能向民意妥協?是然,司法鑒於其專業性與剛性,在必要的時候,當然需要獨立於民意,尤其是不成熟的網路民意。對此我在當年李天一事件發生後,就旗幟鮮明的提出了司法獨立於民意的重要性。

不過兩者顯然不具有可對比性,李天一案突顯的是政治向網路暴力妥協,最終嚴重侵害了李天一應有的人權,而快播案彰顯的則是公權力的任性,從某種意義上講,它對正在進行的司法改革的破壞力之巨大,前所未有。

1.王欣必然入罪

首先,我需要斬斷部分網友不切合實際的幻想:王欣最終被判無罪!

先不論媒體如何論及此案,僅就快播庭審直播後網信辦的公開表態:堅決支持對快播傳播淫穢物品的犯罪行為的查處,這就已經顯示出了官方的態度。

而有意思的是幾乎在第二天,某高校校長強制全校所有男生公開宣讀:貞操宣言,即絕不在大學期間與女生發生性行為,而如果你的記憶力尚好,你一定記得去年有多所高校強制女生宣讀貞操宣言,拒絕性行為,看來學校領導是意識到了這事情光女生不行,還得要男生一起宣誓才行。

為什麼提這件事情?我是在告訴大家,極端的性保守主義思想在中國政治意識形態領域依然具有強大的控制力。很不幸的是,要維持這種性保守主義形態的正確性,王欣與快播就必須是有罪的,否則豈不意味著長期以來「只許州官搞主播,不許百姓看快播」政策的錯誤性了嗎?

是的,為了讓這一政策得以延續,王欣就必須入罪。當權者即使為此挑戰天下,也再所不惜。

當然,官方肯定會考慮到洶湧的網路民意,懼於其威勢,也許會效仿浦案,判個緩刑,或者少量的刑期。因此不用太擔心,大家的努力還是有用的。

2.惡法非法

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按照法與道德(正義)的關係劃分,法律思想上分為自然法學派與分析實證法學派。

眾所周知,在分析實證主義者看來,更強調統治的秩序與社會的穩定性,因此法律的善與惡便不太重要了。而在自然法學派看來,法律必須具有天然的正義性與授權性,因此「惡法非法」。

中國自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開始大規模的移植羅馬法學派學說,來代替日益落後與市場經濟相違背的蘇聯法律體系。其中尤其在德日法係為重,在法律思想上繼承了自然法學派「惡法非法」的思想,而中國的法律更是聲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屬於人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中國的權力機構,由中國人民選舉授權,行使立法權。

那麼基於此,中國無疑是自然法系的堅定擁護者。不過令人遺憾的是中國在刑事立法上卻由於某種意識形態原因保留了一些惡法,而更為可怖的是,這些惡法居然現在還在實施,並日益侵害著公民與身俱有的人權。而在這些惡法中最為人民所詬病的,便是這個:

傳播淫穢物品謀利罪!

即使退一萬步來講,這個罪名在當初49年建國之時,鑒於當時複雜的社會環境,這個罪名有其時代的正確性,但時至今日,當代社會公眾早已對於「性」的日益寬容和開放,甚至在大學女生中如果保持處女之身還會被人譏笑,做小三當二奶,早已成為社會常態。那麼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傳播淫穢物品謀利罪」毫無疑問,是最大的惡法!

無須質疑,有關部門對於「性」的管控還停留在上世紀的保守思路上 ,將性視為洪水猛獸,但這個時代,人民對於「性」早已不像過去視為完全不道德、羞恥的事情,且日益坦然和包容。

將「性」與「罪」不分青紅皂白聯繫在一起,不考慮新時代的行為邊界,這是讓以「掃黃」為名的一場審判變成公眾笑話的深層次原因。

而既然是「惡法」,自然法學認為人民無須遵守,那麼王欣無疑是無罪的,回到中國執政者而言,就必須對該「惡法」進行校正刪除,此次民意如此明顯的情況下,那麼2016年兩會期間,會廢除這個「惡法」嗎?

人民代表若視民意如糞土,這又是何道理?

3.惡法亦法

當然,有反對者認為,中國當前仍然處於水深火熱之中,國內反對者與國外敵對反華勢力相勾結,企圖顛覆我們偉大的共和國,將中國人民置於奴役之中。例如美國就一直想佔領中國,將中國變成美國領土,讓中國人國籍都改成美國國籍,還要在中國實施美國的法律,美國的政策,美國的福利,草泥馬,美帝何其壞呀!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為了保護我央央大中國的生存,秩序與穩定必然依先於自由與公平,即我們需要實施的並不是表面上的自然法學派觀點,而在於實效,即有效的統治,那麼實證分析主義的「惡法亦法」觀點便是務實的與秩序的。

反對者還會說,我有例為證,你看我央央大朝就曾公開澄清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你看,這些話難道不是說「惡法亦法」嗎?

好吧,就算「惡法亦法」吧!那麼王欣又何罪之有?

在整個庭審過程中,我們看見的都是公訴人的臉上寫著:你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

很明顯公訴人準備並不充分,其觀點更是幼稚可笑,例如公訴人質問王欣既然知道難以避免色情,為何不轉型?有網友對笑曰:

一捕快見男女於街上,乃執其男曰:「汝強姦矣」,男子恚曰:「證據何在?」,捕快曰:「汝胯下有淫具也!」男子曰:「此物既可做愛,也可小解也,且做愛亦非能定姦情也,若發乎於情合乎於禮,又何以強姦論乎?」捕快語塞乃狡曰:「何不變性哉?」男子笑曰:「變性又何易?豈非逼吾成人妖哉?」

人聞之,皆忍俊不禁矣!

回到本案的法律問題,公訴人證據不足,證據鏈缺乏嚴謹的邏輯,而最為重要的是無法證明王欣系「故意、明知」有淫穢物品並以此為謀利。相關的法律解析在知乎與其他各類論壇都有高人的全面解讀,在此就不一一贅述。

因此即使是「惡法亦法」,王欣又有何罪?

4.行政、媒體、民意一起裹攜司法?

縱觀整個媒體與法律界大神還有知乎的精英們的觀點,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這是網路民意在裹攜司法,司法必須有其獨立性,豈能為一小撮別有用心的網路民意所動?對王欣,該判判,該殺殺,司法就是要這樣的獨立,要這樣的剛性!

欣賞閣下對「網路民意」的警惕性,以及對司法獨立意義重大的領悟。

不過我們講的司法獨立,可不光是要獨立於「網路民意」喲!在任何一個司法教科書里,司法獨立的當然意義,首先是獨立於行政權,其次是獨立於媒體,至於「網路民意」其論述往往被排在很後面了。所以我們在質疑網路民意裹攜司法的同時,必須同時審視是否有行政權與媒體同樣在干預審判!

快播案庭審的第二天,網信辦發言人針對快播案發表聲明:堅決支持對利用現代網路技術傳播淫穢物品的行為進行依法打擊,並稱淫穢物品是社會毒瘤,損害社會文明,侵害一代又一代青年人,要給予堅決整治。還稱對快播案的審判能起到很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網信辦到底是個什麼東西呢?官方資料顯示,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成立於2011年5月,是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就設立該室發出的通知,也就是說他是國務院的直屬機構!

但,國務院卻是行政權的代表!

網信辦做為國務院的直屬機構,在這一關鍵時刻,發表如此旗幟鮮明的「有罪判決」,這難道不是最明顯的「行政權干預司法獨立」的體現嗎?

這種無節操無節制的干預司法獨立,更同樣體現在媒體的「未審先判」上。

快播案宣判之後,新華網發表社論,稱要「為快播的狡辯鼓掌」,你以為新華網是站在了人民一邊嗎?你想太多了,請注意人家使用的是「狡辯」一詞,此詞早已旗幟鮮明的表明了自己的立場的。

同時新華網的大哥,老牌政治風向的領頭軍《人民日報》也發表政論稱:快播的辯護詞再精彩也不配贏得掌聲!不僅如此,他還聲稱:技術本身並不是誰的「免罪牌」

人民日報與新華網這兩個當下中國最權威,是具影響力的媒體的「未審先判」,尤其是在判決未出之前,如此「義正詞嚴」,難道不是典型的媒體干預司法獨立嗎?

肉食者們放著如此明顯的干預司法獨立的行為避而不談,卻大談特談網路民意裹攜司法,難道就是為了那可憐的五毛錢?

5.願景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確立了司法改革的方向,其中最重要的一條便是強化司法獨立,為此已經並正在實施一連串的機構改革,包括改變編製與省屬直轄司法等舉動,這些努力我們必須予以稱讚。

但鑒於當下司法公信力的喪失,快播案成了拷問司法改革成果的關鍵風向標,有個別野心家政客們,對快播案大做文章,企圖引導法院做出違背民意與法律常識的判決,從而達到進一步引導人民與政府的對立情緒的目的,為此我們必須高度警惕。

同時如上,我們更應該反思「惡法」改變「惡法」,別讓個別領導人的「道德潔癖」損掉一代又一代年輕人的「性福」,其實在我看來「州官搞主播」,如果發於情合乎禮,也並非什麼不恥之事,官員當然應該有自己的性自由與性選擇權;但與此同時,「百姓看快播」的權力更天賦的人權!

看看那些回校被強姦的女學生吧,她們中間又有多少人是被姦殺了的?保護女權,從保護快播、保護賣淫權做起。

聲明一下,本人在快播案發之前甚至都不知道這個軟體,但我不否認我存過大量AV。至於今天,我是快播人!王欣,我與你同在!


王欣一搞技術出身的,沒有早做防範才走到今天這種局面。講真的,沒了快播影響各位看片了嗎?115,百度雲,迅雷,只要一個倒了大家馬上能發掘出另一個,貼吧沒種子了微博有啊,微博被封了還有微信公眾號啊。所以問題並不出在快播傳播淫穢視頻上(實際快播也只是一個載體而已),而是王欣作為一個技術人沒掌握的了政府的風向,這不,都是"傳播"淫穢視頻,別人都不搞就搞你。都說現在百度雲好使,嚴打的時候你試試,全是一分鐘教育短片,這才叫聰明。另,看性愛視頻要做的是分級,都是成年大老爺們看個片礙你什麼事了,公訴人?法官?立法的?你們敢說你沒看過?自己偷偷看完了又裝著白蓮花出來打擊,真是呵呵了,我就不明白成年人看個片對社會有什麼危害,簡直和計劃生育一樣若干年後只會為人恥笑。



作為一個行業相關人員,快播被定罪是板上釘釘的,因為它確實極大助長了淫穢物品的傳播。

技術本身並不可恥,這一辯解成了最有力負呼聲,而菜刀殺人無罪乘客最好的說明。其實,我們仔細想想,這話其實其實是有問題的,技術只要被人使用,就成為了社會生活的一部分,

勢必要納入監管。但是,技術本身並不可恥,手持菜刀去殺人,那麼賣菜刀的人要負責任么?答案很顯然,不用,這是為什麼,菜刀用於餐飲遠遠大於犯罪。

這話實力問題出在哪裡,其實是語言邏輯學的問題!菜刀和快播只是類比!類比是用熟悉的事物等特徵來讓我們了解陌生,未知不熟悉的事物。但菜刀和快播真的是一樣的東西么!類比真的能成為替代么?有個詞叫偷換概念,知道么?

你們都被騙了!!!我換個例子大家就都懂了,

我拿核彈去殺人,給我武器的人要不要判刑?

我拿生化武器殺人,給我武器的人要不要判刑?

核彈,生化武器,都是技術產品,如果你確定技術本身沒有責任?那哪天睡覺睡到一半,被炸了見上帝了也自認活該。

我覺得快播就是互聯網的毛片屆的核武器。

還有,看到問題請務必獨立思考,別人云亦云,解釋很辛苦,答案很簡單,獨立思考真的不是每個人都有的。

繼續回籠覺了,樓上的大哥大姐要麼用刑法學解釋,要麼就別抖機靈了。語言文字有空再組織。


關於快播的「明知」和「放任」,昨天胡說了幾句,以下是我一位資深法律顧問長輩的評論:

1、明知,法定含義就是包含了暗知,定罪處刑的核心在於知。

2、放任的核心在於知後應有是非對錯判斷(這個標準是買菜大媽標準),有是非觀念又有能力阻止或糾錯,不為,是放任。

3、放任的評判標準之一在於是否獲利結果,快播獲利結果是可以客觀認知的。故,王欣的辯解技術無罪,是偷換概念和不懂法律的表現,是可憐的法盲。

當然,色無罪,看色也無罪,個人交流物品光碟也無罪,至多違法而已,但以技術驅動這些個案或以此為業就不能這麼推理了,法律本身也是一門技術,它也有它的邏輯和無情面孔。這個道理就如小馬哥知道淘寶有假貨,他不能說我不知,也不能說我沒有義務去約束他們打擊他們,他必須說:假貨是社會造成的,不是淘寶造成的;我們不贊成這麼干;我們每年已投入幾億元打假,還將繼續投入。這樣,你也知道他和王欣一樣明知並獲利,但他卻不能被認定為放任和因此獲利,這就是法律顧問的技術活。同理,支付寶的餘額寶功能如果處理不當,國家和他的競爭對手隨時會以非法集資或非法經營罪拿你,這就是法律,法律本身並不以道德為基礎,它本身自成體系。若你哪天創業有起色,律師和會計師的錢你不要省啊。商業本質是基於個人慾望而發展的,但不是所有慾望的滿足模式都是商業。


曾經中國最大的人人影視被迫關站,為什麼?它一直聲稱製作的視頻只供學習交流,嚴禁商業用途並且要在24小時刪除,他們的翻譯是可恥嗎?顯然不是,他們可以控制用戶什麼時候刪嗎?顯然不能,所以即使他們本身沒有盈利,伺服器轉到國外,還是關站了。

技術是不可恥的,所以,開庭判罰的是人,不是技術。


公訴人要是在我校法院,期末鐵定得掛。

原因如下:

1 臨時立法權使用過多。

2 用對事實的主觀臆測對辯方證據予以質疑 「你們屏蔽了4000多個黃色網站,然而可能是一小部分呢」。


某社區能再無恥一點嗎?早上起來高票回答都沒有了


這明顯就是在轉移論點,技術當然不可恥,問題是可以用技術做可恥的事,指責用技術做了是否可恥的事,他把目標轉移到是技術本身,於是給人感覺好似很有道理。


是何異於刺人而殺之,曰:「非我也,兵也」 —— 《孟子》

技術無罪,快播軟體無罪,但快播公司有罪。

http://www.kuaibo.com/

親愛的快播用戶:

自2014年3月以來,快播已啟動商業模式全面轉型,從技術轉型原創正版內容。我們願意積極配合相關主管單位的行政處罰,主動進行整體業務的整改,最終推動快播業務的成功轉型。

快播願意與同行共同推動視頻行業的健康發展,也歡迎社會各界的監督。感謝大家一直以來的支持!

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5月

王欣一句「技術本身並不可恥」就可以洗白嗎?也不看看之前的報道,反正快播公司的伺服器已經被查封,到底有沒有罪,大家都心知肚明。

無罪你轉你MB的型啊!!!

技術本身確實不可恥,但是王欣做的事,絕對可恥!!!想洗白,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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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是個很厲害的大盜,持刀搶劫,技術了得,他偷東西很少失手。每天都可以偷到幾萬個腎機,然後以10塊錢的價格出售。眾屌絲爭相購買,驚呼老王是雷鋒在世啊。可是好景不長,最後老王還是被警察抓捕了,在庭審現場,「你持刀搶劫,可知罪?」,老王說:「刀並不可恥」。眾屌絲突然不知道去哪兒可以買到10塊錢的腎機了,義憤填膺的想為老王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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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不可恥!我也承認。

快播軟體並不可恥,國內有這樣的軟體,這樣的技術,也是值得驕傲的。

但是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無恥!

王欣無恥!

難道色情和盜版不可恥!!!

評論不關閉,友善度不要,想噴就噴。


王無罪歲,斯天下之民至焉


這個事情,其實說白了大家都在鑽法律空子,相比某些網盤,某些下載工具的離線,快播的空子鑽得要小很多,然而大江南北一提到快播,相信絕大多數人心裡都很和諧,反觀幾大網盤,下載工具的離線伺服器,只有相對的「資深人士」更了解。社會影響擺在那裡,抗鍋的是他,情之中,理之外。

技術本身不可恥,應該把這句話放到當時的語境里看。個人認為王欣當時說那句話是出於一個技術員的驕傲,也並沒有用這句話開脫的意思。快播怎麼起來的,怎麼發展的,你知我知他王欣心裡更明白。只是大家都這麼干,而且從技術層面講別人比我幹得要過,憑什麼我要背這個鍋?這事擱我我也不服,何況我那就是個緩存伺服器。

說點題外話,快播這個發展模式,其實根基是盜版,版權保護做得好,快播不可能到這個程度。

大家也不要單純吐槽公訴人和審判長了,在目前祖國司法的大環境下,他們真的不太可能去提前搞懂這些技術問題。

最後

詛咒騰訊。

7號我們都是快播人,我們都欠王欣一個年費會員!

以上。


技術本身的確不可恥,但站在道德的角度來看,提供了平台就應該妥善的管理。這可能是今天公訴人的主要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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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法庭審判,從客觀來說,相關機構認為有違法的可能,這個法律國家也明確規定了,但是否違法得看證據是否充足,這裡我們無從得知所有的前因後果。

對於我個人來說,站在道德的角度去看待這個事件,認為快播有義務去管理好自己的平台,僅僅只是個看法,與法律無關,與事實無關。

對於所有關心這件事的人來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但不要僅僅因為具體公訴人或者辯護人的個人色彩的陳述,就造成了對事實的扭曲。

最後用柯南的一句話結束: 真相只有一個!


技術沒錯這話不假,但是根本上錯就錯在你把東西緩存在了自己伺服器上。

國內判案思路差不多是這樣,你有但是沒處理,你包庇這些視頻這就是你的原罪,哪怕不是你的鍋,你也要來個領導責任

相當於你過海關的時候,有個阿伯讓你順帶帶個箱子,結果裡面是一箱毒品,你可以說不知道,但這不妨礙以禁毒的大義判你刑,這種事情現實判過不少了

結果定一切,不管你說的多有道理,繞了多少圈,給你的程序就這樣

聰明的律師應該在偵查階段幹活,說實話沒見過哪個體制內下台還敢搞正面肛的,看看他們不少都不要辯護律師當庭念檢討就懂了

預言一下直播之後會怎麼判,我估計會有二審,檢方現在是要維護權威,而法院一定程度上要控制其影響力,估計會比較輕,折中談判大概判3-5年左右並處以幾十萬的罰金,呆一陣子然後減刑就出來,這樣大家都省事了


原來的問題和答案果然被刪了,我記得昨晚睡覺時差不多有500個答案了:-[


快播無罪,錯的是我們,我們不應該侵犯她們的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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