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進化論(演化論)科學嗎?

如果生物是符合生物進化論(演化論)的,那麼生物的眼睛是怎麼進化的呢?眼睛是一個整體系統,缺少其中的任何一環,這個整體就是沒有作用的,也就是說,除非是眼睛是一次進化出來的否則進化論就是不科學的,那麼還有耳朵呢也是屬於一次進化來的?


今兒比較閑所以來寫一篇長長的回答。多圖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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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回答來自BBC花重金打造的科普巨制 Cosmos: A Spacetime Odyssey s1e2(宇宙時空之旅_百度百科)

關於眼睛的進化:

一開始所有生命都是瞎的,世界長這個樣子:

生命也都是最原始的樣子,單細胞,在水裡游啊游啊:

突然有一天,一個細胞分裂的時候不小心變異出來一個能感光的基因

片子裡面細胞們鼓涌鼓涌的樣子真的很萌很萌_(:з」∠)_

然後那個細胞的世界就變成了這個樣子:

到目前為止一切正常,但隨著那個細胞的不斷分裂,有感光基因並能轉錄感光蛋白的細胞的數量緩緩增加,直到下一個變異發生。第二個變異十分關鍵,它使得有該變異的細胞逃離陽光(註:嚴格來說是讓一部分細胞逃離強光,跑到更暗的地方去。(Cause dark bacteria to flee in tense light.))。

為什麼那麼關鍵呢?因為更亮的地方,紫外線也更多,紫外線會打壞細胞的DNA,大大增加了細胞的死亡率。因此同時擁有兩種變異的細胞存活率高於其他細胞,然後隨著時間的推移自然選擇的力量就逐漸顯現出來了。不久之後,很多很多細胞都有了這兩個變異。

隨著時間推移,在一些更高端的細胞中這些感光蛋白開始在某個地方集中(形成色素點):

這使得細胞能夠辨別陽光的方向 (find the light)。對於那些靠陽光活著的生物 (an organism that harvast sunlight to make food) 是一個巨大的優勢。

又過了很久很久,多細胞生物橫行的時候,一些生物進化出了某種溝/坑狀結構,從此可以區分明暗,畫質提升了很多。 (This multii-celled organism envolved a dimble in the pigment spot, the bowl-shaped depression allowed the animal to distinguish light from shadow.):

這踏馬是一個超超超超級大的優勢啊,能看清食物和威脅,就像lol剛進遊戲就遍地插滿了眼。貼一張高清大圖:

然後隨著進化這個坑變深了:

再然後那個洞變小,並且被一層保護起來:

只有一點點光能穿過這個洞成像,但也足夠看清了:

事實上這次進化是用亮度的減少換來了清晰度的大大提高(不過仍然只能看清附近事物):

(視野是那條黃色帶魚的)

被吃掉了。。。。

因為不止你有眼睛啊,現在誰都有眼睛了啊,競爭壓力蹭蹭的往上漲,於是催生了新的進化——晶狀體 (Lens),同時那個小洞又變大了。

這個進化既提高了視野亮度(更大的洞),又改善了對焦(晶狀體)。這樣一來景深大大增加,遠近都能看清了。

但是還有一個問題,就是眼睛是在水裡進化出來的,離開水在空氣中又啥都看不清了:

這種狀況持續了很久很久,至少幾百萬年里我們的祖先連鼻子跟前的東西都很難看清。

事實上,我們的眼睛真的是一個超級完美的設計,但僅限水中,一上岸就跪了。但是進化不是那麼玩的。進化只是刪刪改改找到最適方案,不能推翻重來的。

Evolution reshape existing structures over generations, adapting them with small changes. You can"t just go back to the drowning world and start from scratch.

如今所有生物的眼睛都有這個基本的結構,只是刪刪改改而已。

感光蛋白→感光細胞→坑狀結構→視網膜→晶狀體,眼睛的進化並不是一下子產生的,而是一步一步達成的。之所以很多人懷疑進化論不科學,是因為他們不相信一步一步微小的進化能產生這麼驚人的結果。

進化論所描述的進化的結果往往是有缺陷的,即很多情況下是「能用就行」而不是「最佳設計」。如果我們能找到這種缺陷,就間接地證明了進化論是正確的。

眼睛如此精密的器官為什麼會存在明顯的結構上的缺陷? - 生物學

————————————————————完————————————————————

還是要推薦一下這部13集的紀錄片,有機會一定要看看,百度一搜就有鏈接。大家還記得 有人在不經意間或是在世界上絕大部分人都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拯救了世界嗎? - water five 的回答 這個回答嗎?裡面提到的也是這部紀錄片,不過是s1e7。

其實我是看了@water five 的回答才刷完這部巨制的。


當我們在談論演化論時我們在談論什麼?

1 物種不是一成不變的。這個已經得到證明,如果有人懷疑化石是外星人埋在那裡坑我們的。那麼至少金魚是我們人類親手培育出來的亞種,我們用自己的手讓鯽魚的後代一步步變異成了金魚。

所以「神在幾千年前創造出所有物種」是與已知證據相反的。

因此神創論如果正確,那麼必須修改為:神並沒有創造出所有的物種,神創造了一些初始物種,現在的物種都是這些初始物種變異而來。

2 突變是存在的。這個也已經被證實。可遺傳的變異來源於基因突變、基因重組和染色體變異。絕大部分突變是失敗的,但是一小部分突變成功的保留了下來,例如長頸鹿的長脖子。

3 自然選擇和突變是物種演化的原因。正如人工選擇,讓金魚的突變被一步步保存積累;大自然的「適者生存」淘汰機制讓不適合的突變消失,保留適合環境的突變,將突變一步步積累直到產生了新的物種。

4 演化論的各種結論:人類由古猿演化而來,所有的哺乳動物在兩億年前由爬行動物演化而來,所有的多細胞生物均由原始的單細胞生物演化而來……

當你在反對演化論的時候,你在反對什麼?如果你只反對第四點的其中一個結論,承認前面三個結論,那麼我不能認為你是反對演化論的。你只是反對人類起源於古猿,或是反對哺乳動物起源於爬行動物……

至於我本人,我贊同1234所有的結論。當然不排除外星人創造了人類,然後在大陸下面埋上古猿的化石迷惑我們(參見《銀河系漫遊指南》)的可能性,只是如果是那樣,我們仍然可以研究外星人是如何從單細胞生物演化而來。


嘗試著回答這樣一個有爭議的問題。「進化論」這個翻譯在中文中容易產生一些誤解,建議翻譯成「演化論」或者「天演論」,因為絕大多數的突變都應該是中性的,不是那麼充滿「進步色彩」的「進化」。

我先談談常見的對進化論的一個最常見的質疑吧:生命的進化,如果是一個突變一個突變的積累,那麼這需要的時間太長了,而且太巧合了。

這個說法不正確的理由在於,生命的進化速率從來就不是均勻的。有的人一想像這個問題就用一些自己引入的假設,而完全不考慮合理性。要知道基因的突變也不是隨機的。考慮一條DNA雙鏈,如果其中的一條插入了一個片段,那麼這個片段就可能造成這個片段附近的基因更容易發生突變,突變概率隨前一個插入片段的距離的增加而指數衰減,這一結果發表在2008年的Nature上,這種關聯性會造成突變上的非均勻性,如果在某一個時代,有較高的X射線或者紫外線環境,那麼可能生物的進化速度會大大加快,一些進化上的大爆炸也極有可能由此而產生。

地球上所有的生命用的是同一套密碼子,同樣的氨基酸,同樣的核苷酸,如果不是同一來源,這也實在是太巧合了。

當然,真正讓我開始對進化論深信不疑的一點其實來自於胚胎的發育過程,當看到生物胚胎的發育過程,那就是重演一次演化的過程,其中發育各個過程中的胚胎,與進化中的各個環節完全精妙的符合,當然這並非是邏輯的推演,甚至也有許多爭論,可是這真的是一個非常漂亮的假說。


別的不提。你如果不相信,那怎麼解釋「古代的生物和現代完全不一樣,不同時代的生物也完全不一樣」這一現象?上帝閑的蛋疼,一層層埋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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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是一個整體系統,缺少其中的任何一環,這個整體就是沒有作用的

顯然不是。感光點優於啥都沒有,能感知方向的感光凹槽優於單個點,能聚焦的感光凹槽優於沒有的,能調焦的優於定焦的。


蟹腰。

非常科學。

回答完畢。


以下是方舟子的科普文章《進化論虛妄嗎?》:

  第一章、進化是什麼?

  一、進化沒有方向沒有終點

  進化論被許多學者譽為人類有史以來最重大的科學發現之一。不管你承不承認這個發現,當你與別人就進化論爭得臉紅耳赤時,有沒有首先想一想,我們所說的進化,究竟是什麼?

  那就先去查查辭書吧,1989年版的《辭海》給「進化」下了這麼一條定義:「生物逐漸演變,由低級到高級、由簡單到複雜、種類由少到多的發展過程。」很不幸,這樣的定義並不準確。如果這樣的進化才算進化,進化論可真地要成為「虛妄」的了。

  不錯,生物是演變的,小到物種內基因頻率的改變,大到物種的改變,這是生物進化的最根本含義。除此之外,給進化的定義加上種種的修飾,不僅多餘,而且可能是錯誤的。比如,生物的演變是逐漸的嗎?在有些時期,對有些物種是這樣的;而在另一些時期,對另一些物種,這種演變則可能是突發、跳躍的。現代進化論越來越傾向於認為,生物的進化在總體上是由一系列不斷被打斷的平衡狀態組成的:生物物種經過很長時間的緩慢變化或基本不變後,在較短的時間內發生了劇烈的變化。生物的進化過程不是一個緩慢上升的斜坡,而是一連串或高或低的台階。生物的進化歸根結蒂是基因突變引起的,而一個基因的微小突變就有可能引起表型的重大改變,要在魚鰭中生出骨頭(進而變成腳,進化成兩棲類),只要一個或幾個基因發生突變就可以一步到位,並不需要十分之一骨頭,十分之二骨頭等等一系列的過渡型。必須指出,現代的突變論與傳統的漸變論之爭,是進化新理論與舊理論之爭,而不是非進化論與進化論之爭。當你歡呼「進化論已被最新科學發現所推翻」之前,最好要知道這麼點常識。

  進化是由低級到高級的發展過程嗎?也未必。所謂高級、低級本來就是模稜兩可的概念,不同的標準可以有不同的結果,我們最好避免使用它們。或許我們可以認為,一個種類對環境的適應越成功,它就越高級。根據適者生存的原則,一個新物種能生存下來而取代滅絕的舊物種,不正說明新物種比舊物種更能適應環境,因而更高級?但是不要忘了環境已改變這一個前提。在不同的環境下比較物種的適應性可以說沒什麼意義。新物種在舊環境下未必就比舊物種強。在六千五百萬年前,一個直徑十公理的巨大的隕石撞擊地球,帶來了長達數年的沒有陽光的寒冷的「核冬天」,許多生物學家相信,所有大型的植物因此枯萎、死亡(可能靠種子、根等留下了後代),恐龍以及大型的動物斷了食物,滅絕了,而哺乳動物卻頑強地生存了下來,其中的一個因素是當時的哺乳動物都只有老鼠那麼大小甚至更小,靠吃種子、啃樹根熬過了這場全球性大饑荒。但是在此之前,體形小顯然不是什麼高級的特徵,哺乳動物實際上已被體形龐大的恐龍壓抑了一億年才等到了這個幸運的一擊,從此代替恐龍成為地球的主宰,而且也進化出了象、鯨這樣的龐然大物!在同時存在的生物種類之間作低級、高級的比較也是沒有意義的,因為進化大樹有無數的分枝,很難說哪個枝頭更高一些。生物學上有所謂低等生物與高等生物的劃分,不過是說低等生物比高等生物出現的時間更早,保留共同祖先的特徵更多,因而在進化上更「原始」。這也許是一種省事的分類法,但是我們不能因此認為在進化上越「原始」對環境的適應就越不成功。事實可能正好相反。原核生物(細菌)要比真核生物更原始,但它們的種類之多、數目之巨、對環境適應之強卻是真核生物所望塵莫及的。在哺乳類大家庭中,人類所屬的靈長類是相當原始的一個分支,但是人類無疑是哺乳類中最成功的物種。

  進化是一個由簡單到複雜的發展過程嗎?總體上似乎如此,晚出的真核生物要比早出的原核生物複雜,多細胞生物要比單細胞生物複雜,脊椎動物要比無脊椎動物複雜。但是在我們作出這個判斷時,不要忘了原核生物、單細胞生物、無脊椎動物並沒有被真核生物、多細胞生物、脊椎動物所取代,它們同時也在不同的途徑上進化。這些途徑,當然可能是由簡單到複雜,但也可能就是由簡單到簡單在複雜性上保持不變,甚至可能是由複雜到簡單!比如對於寄生生物,它們的細胞、組織、器官逐步退化,形態結構就是越來越簡單,病毒甚至於退化到只剩下最少量的遺傳物質和一個外殼。也就是說,在進化上,複雜的必然由簡單的演變而來,但簡單的並不一定會變成複雜,複雜的反而可能變得簡單。

  進化是種類由少到多的過程嗎?如果拿今天的幾百萬個物種與生命起源之初只有一個或幾個物種相比,似乎可以下這個結論。但是這個結論忽視了這麼一個事實:從生命起源到今天的三十億年內,不斷地有新物種產生,同時也不斷地有舊物種滅絕;在各個時期,種類時多時少,並非累積遞增。比如在五億三千萬年前著名的「寒武紀物種大爆發」中,在短短的五百萬年內產生的動物類群就要比今天的多。寒武紀之後的各動物類群不過是這次大爆發後的倖存者的進一步進化而已。而最近的研究表明,即使是在特定的某一類群內,其種類也不是不斷擴增的,比如哺乳類,在兩億年的進化史中,其種類時增時減,始終保持在大約90個屬①。可見生物進化既是種類由少到多的過程,也是種類由多到少的過程。在發生物種大滅絕時,後一過程表現得更為明顯,而物種大滅絕平均兩千六百萬年發生一次。同時我想提醒大家注意:今天我們人類正以平均每天兩個物種的速度消滅野生動植物,而新的物種並沒有產生。

  所有生存過的物種中,99%以上已滅絕了。這個悲慘的事實說明了一點:進化是一個試錯的過程,試驗,失敗,再試驗,再失敗。它不是由低級到高級,也不是由簡單到複雜,更不是種類由少到多。進化沒有方向,也沒有終點。人們往往把進化樹畫成存在著一個從單細胞生物進化到人類的主幹,把人類作為進化的最終產物置於進化樹的最頂端,這實際上不過是人類的主觀上的自慰而已。客觀地說,人類的產生是無數偶然事件的結果。如果在寒武紀的物種大爆發中,最初的弱小的脊椎動物沒能倖存下來,則今天或許根本不會有脊椎動物;如果一種不起眼的魚類不是偶然在魚鰭中長出了骨頭,則脊椎動物或許根本不可能登上陸地;如果不是一個偶然事件導致恐龍的滅絕,則小小的哺乳動物可能根本沒有機會主宰地球;而如果在大約四百萬年前非洲大草原的氣候不變乾燥,迫使南方古猿的祖先放棄叢林生活下地直立行走,則所謂的人類也許不過是另一類猩猩。當我們回顧這一連串的偶然事件,有什麼理由認為人類在地球上的產生是必然的呢?

  弗洛依德曾經說過,科學上的重大發現往往帶來對人類尊嚴的重大打擊。哥白尼的日心說讓我們的家園從宇宙的中心「遷」到了一個微不足道的角落,達爾文的進化論讓我們知道我們的祖先並不高貴,不過是一種猿,而弗洛依德的精神分析說--他毫不謙遜地說--使我們人類再也無法認為自己是理性的動物。而現在我們可以說:地球上產生生命也許是必然的,但進化出人類卻是十分偶然的。我們人類不過是進化偶然的產物。

  二、進化首先是一個科學事實

  反進化論者經常掛在嘴上的一句話,就是進化不過是一種假說,客氣點的說,不過是一種理論,總之不是科學事實。他們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在一般人看來,理論的可信度不如事實,而假說又不如理論。對於一些科學家來說,反而會認為理論高於事實,只有事實而沒有理論算不上科學。達爾文之所以偉大,正在於他把生物學由只是收集標本、觀察行為的博物學變成了有理論基礎的科學。但是,不管理論和事實哪一個更高級,我們想要指出的是:生物進化首先是一個被無數科學證據證明了的科學事實,其次才是科學理論。

  有關生物進化的科學證據來自生物學各個學科,舉不勝舉。最直觀的證據來自古生物學、、生物地理學、比較解剖學和比較胚胎學,在後面兩章我們將會對它們做些簡明的介紹。在此我只想指出,有關進化的最重要的證據來自現代生物學,特別是分子生物學和生物化學。分子生物學告訴我們,儘管地球上的生物形形色色,千變萬化,在分子水平上它們卻極為一致:都有相同的遺傳物質--核酸,都用同一套遺傳密碼轉譯蛋白質,都用相同的20種氨基酸組成蛋白質,而且儘管氨基酸有左手和右手兩種構型,所有的生物都只用左手構型的氨基酸;一種蛋白質對生命過程越重要,越基本,就越可能在所有的生物中都存在,並且其氨基酸序列在不同的物種中根據親緣關係的親疏而有不同程度的相似性。對此我們只能得出結論:所有的生物都有共同的祖先,因此它們才能如此一致;它們是由共同的祖先經過不同的途徑進化來的,因此在相似中又有差異。神創論者辯解說,生物是上帝按同一藍圖設計出來的,所以它們有一致性;上帝在設計時考慮到了它們的不同的生活環境,所以又讓它們表現出多樣性。總之,在他們看來,一致性證明不了親緣關係,多樣性證明不了進化。進化論並不否認在同一環境下,有時候一致性證明不了親緣關係,比如海豚與鯊魚有著相似的外形,這被稱為進化的趨同現象,但是在器官和分子水平上,海豚與生存環境和外形都大不一樣的人的相似性,要比生存環境和外形都很相似的鯊魚強得多,請問上帝為什麼要做出這種自相矛盾的設計?

  而且,儘管神創論者不願承認,萬能的上帝的「設計」並非十全十美,往往有著無用的甚至有害的特徵。比如我們人,在胚胎的早期會出現鰓裂,但是鰓卻對胎兒毫無用處,請問上帝為什麼要有這樣的設計?又比如我們的脊柱,實際上只是由四足動物的脊柱略作加工而來,並非很適宜於直立行走,如果我們是四足著地的猩猩,就可以免去了象椎間盤突出之類的由直立行走造成的苦痛。如果人真是由上帝設計製造的,他何至於如此低能,又何苦如此折磨我們?而我們認為,正是這種不完美,提供了進化的信息,因為這些無用或有害的特徵正是我們的祖先遺留給我們這些不肖子孫的負擔。

  在今天,現代生物學已能夠下這個結論:

  一、所有的生物都有共同的祖先;

  二、每一種生物都是由先前另一物種演變而來的。

  因此生物是進化的。達爾文把這個結論稱之為「有修改的傳代」。這是一個科學事實,懷疑或否認這個事實就跟懷疑或否認地球圍繞太陽公轉和物質由原子組成一樣。同時我們還必須指出,也正如不能因為至今我們無法直接看到地球圍繞太陽公轉、無法在顯微鏡下看到原子就懷疑它們是科學事實一樣,我們也不能因為無法直接觀察到生物的進化而否定它是一個科學事實,因為科學事實並不只是依賴直接的觀察,它更多地依靠間接的觀察和合理的推論。對於生物進化這種基本上是屬於歷史範疇的課題,由間接的證據獲得直接的結論是最主要的方法,那種「你說生物是進化的,能讓我們看看猿是怎樣變成人的嗎?」的責難不過是對科學研究法的無知。

  總之,對於現代生物學來說,進化首先是一個科學事實:生物是進化的,這是現代生物科學的大前提;其次才是理論和假說:生物是怎樣進化的,它的過程和機理是什麼,這是一切進化理論--用進廢退說、自然選擇說、綜合學說、中性學說等等--試圖解決的問題。我們必須承認,進化論還很不完善,有關進化的各種理論都有或多或少的缺陷;但是,某種進化理論不完善甚至是錯誤的並不能作為生物進化不成立的理由,因為「生物是怎樣進化的」和「生物是否進化」並不是一回事。

  達爾文清楚地知道這種差別。在《人類的進化與性選擇》一書中,他寫道:

  「我有兩個不同的目的:第一,表明物種不是被分別創造的,第二,自然選擇是變化的主宰。……因此如果我出了差錯……誇大了它(自然選擇)的威力……我希望我至少對推翻分別創造的教條作了好的服務。」

  可見,在達爾文看來,即使自然選擇學說不成立,也無法改變生物是進化的而非神創的這一事實。

  很遺憾,神創論者一直在做這種徒勞的努力:利用各種進化理論在進化機理上的不同意見來否認生物進化這個事實。值得一提的是,神創論者對進化論責難,只要是有點道理的,無一不是從進化論者之間從前或現在的爭辯中剽竊來的。對於進化論的發展,神創論者的攻擊沒有任何的作用,連反作用都沒有。

  三、進化論是科學

  判斷一個事實或理論是否科學,有一些標準,其中最著名而且已被普遍接受的一條,就是是否能被否證。也就是說,一個科學的事實或理論,必須有能夠被否證(當然也能被證實)的預測,如果它的預測在一切條件下都不可能被推翻,那是玄學或同義反覆的文字遊戲,不是科學。非常遺憾地是,這條標準的提出人波普爾曾經認為進化論不符他的標準,不是科學而對科學研究有指導作用的玄學,在他看來,進化這個事實不具有能被否證的預測,「適者生存」的自然選擇學說不過是同義反覆,因而也不可能被否證。即使是波普爾這樣的大哲學家,也曾經誤解了進化論。

  進化論是否能夠有可被驗證的預測呢?完全有可能。在許多條件下,進化論能被否證,這裡只舉一例。根據進化論,每一種生物都是由先前的生物進化來的,而所有的生物都有共同的祖先;那麼,整個生物界就相當於一個大家庭,象人類的大家庭一樣,我們也可以描繪出一株親緣關係樹,確定各個家庭成員的血緣關係。如果這種血緣關係是真正存在,用不同的標準繪出的親緣關係樹應該大致相符(由於材料不同、實驗誤差等因素,不能強求完全一致),否則的話,如果不同的標準繪出不同親緣關係樹,這種親緣關係就很值得懷疑,也就是說,若出現這種結果,進化論即被否證。事實卻是,不管用什麼樣的標準,根據化石紀錄、器官比較、抗體反應比較、同源蛋白質的氨基酸序列的比較或基因序列比較,所繪出的親緣關係樹都相符得非常好,也就是說,進化論雖然可能被否證,結果卻是被證實了。特別是同源蛋白質的氨基酸序列以及基因序列的比較使我們對親緣樹的繪製達到了定量的程度,更加準確了。而且,同源蛋白質和基因有很多很多種,它們的序列比較--只要願意--可以沒完沒了地作下去,進化論也就一直在接受檢驗。幸運地是,至今為止用至少幾千種不同的同源蛋白質和基因繪出的親緣樹在誤差範圍內都互相吻

合,也就是說進化論不斷地在被證實。這種現象,如第二節所述,神創論是無法做出合理的解釋的。

  「所有的生物都有共同的祖先」這個說法早在達爾文時代就被提出了,它完全可能被分子生物學所否證:如果生物存在著許多種遺傳物種,許多套遺傳密碼,則「共同祖先」的命題被否證。但是我們已知道事實上恰好相反。

  波普爾的攻擊對象主要是達爾文主義。達爾文雖然沒聽說過什麼「否證論」,但以一個大科學家的直覺,知道一個科學理論不應該無條件成立。實際上,他自己清楚地告訴我們他的理論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被推翻:

  「如果能夠證明在任一物種的結構的任一部份,它的形成純粹只是為另一物種提供好處,那麼我的理論即失效,因為這種結構不可能通過自然選擇產生。」

  「如果能夠證明存在任一不可能經由為數眾多的、逐漸的、微小的修改而形成的複雜的器官,那麼我的理論即告破產。」(《物種起源》)

  今天的進化論者,不管他們對自然選擇的重要性的看法是多麼的不同,有一點是共同的:自然選擇不是進化的唯一動力(雖然是重要的,也許是最重要的動力)。也就是說,自然選擇在局部已被否證。

  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波普爾對進化論的責難實際上出於對進化論的淺解。令人欣慰的是,他終於認識到了這一點。在他的晚年,當神創論者利用他的責難攻擊進化論時,他勇敢地站出來公開承認自己的錯誤:

  「我依然相信自然選擇是一個研究程序。然而,我已經改變了我對自然選擇理論的可檢驗性和邏輯特點的看法;我很高興能有機會宣布放棄我的主張。」②

  與進化論相反,神創論則不是科學理論,無法被否證,因為「上帝創造了萬物,萬物的存在證明了上帝的存在」是邏輯上永遠正確的同義重複。進化的種種證據,神創論者即使不得不承認它們的真實性,也完全可以認為那只是一連串的巧合,正如你可以不承認萬有引力,而把所有的蘋果都往下掉當成一種巧合。到最後他們還可以說這一切是上帝的有意按排:所有的生物都是上帝創造的,只不過他故意把它們造成這個樣子,好讓科學家們誤以為生物是進化來的。這種狡辯,也永遠無法被推翻。不過,按波普爾的看法,在面對科學與玄學(包括狡辯等等)的選擇時,一個有理性的人應該選擇前者。

  而且,把上帝設想成了一個愛惡作劇的老頑童,對上帝未免太不恭敬了吧?

  四、駁斥神創論者的無稽之談

  神創論者出於信仰的需要,散布了許多攻擊進化論的謠言、謊言。在這一節,我們收集了散見於微言的《科學與信仰》一書和在海外中國人的教堂中傳播的一些神創論小冊子中的謠言、謊言,一一加予駁斥,其中有一些在以後各章會有更詳細的說明。

◇「熱力學第二定律說,自然作用的結果,如無外來的理智干涉,乃由組織至分解,由複雜變簡單,由秩序至混亂。進化論斷言生物能自動由簡單進化為複雜,因此進化論違背熱力學第二定律。」

  熱力學第二定律不屬於中學物理內容,因此許多人並不真正知道它的涵義,難怪神創論者會在這個問題上大作文章。

  熱力學第二定律有三種表達方式:一、熱不可能自發地、不以消耗功為代價地從低溫物體傳到高溫物體;二、任何熱力循環發動機不可能將所接受的熱量全部轉變為機械功;三、在孤立系統內實際發生的過程中,總是使整個系統的熵的數值增大(《辭海》1989年版)。神創論者有意利用的是第三種表達方式。熵可以被通俗地定義為混亂度,所以第三種說法可以通俗地表達為:在孤立系統,混亂程度總是變大,也就是「由組織至分解,由複雜變簡單,由秩序至混亂。」

  神創論者在引用熱力學第二定律的通俗說法時,完全無視了其前提:孤立系統。所謂孤立系統,是指與外界不發生相互作用,即與外界無熱量、功和物質交換的熱力學系統(《辭海》1989年版)。地球不是一個孤立系統,它與外界有能量交換:吸收太陽能和散發熱量;又有物質交換:隕石墜落;所以它是一個開放系統。在開放系統中,熵可增可減,可以由簡單變複雜,無序變有序。即使是在一個孤立系統中(比如宇宙),也有可能在全體熵值變大的同時,局部的熵值減小。

  在自然界中,沒有外來的理智干涉,而自發由簡單變複雜,無序變有序的現象屢見不鮮。所有的生命現象(比如雞蛋變成小雞、小雞變成大雞)都是這種「違背」熱力學第二定律的現象。即使是非生命現象,這種現象也不少,雪花、沙丘、晶體、旋風、石鐘乳的形成,都是大家熟悉的例子。

◇「進化論認為生物進化都是隨機的、偶然的、雜亂無章的概率事件。複雜的生物體可以由簡單的生物體碰運氣進化而來,這種概率小到根本不可能發生。」

  當我們說生物進化不存在一個「從簡單到複雜、從低級到高級、種類由少到多」、「從單細胞到人」的總的進化方向時,並不否認生物在每一次進化時,存在著一個方向。根據自然選擇學說,這個方向就是對環境的適應。突變是隨機的、偶然的、雜亂無章的,環境等因素對突變的結果作了選擇,雖然選擇的結果如何也許並非必然,但並非全碰運氣。簡單的生物體進化成複雜的生物體,就是一次次選擇,一次次試錯的結果,而不是一個完全隨機的概率事件。

◇「進化論認為由於遺傳基因的突變,因此產生許多不同的個體以供自然環境的選擇,但是突變都是有害的,一種生物的群體中因突變而產生的畸形個體,都將導致退化和衰敗,易受環境淘汰,不可能產生生物的進化。」

  首先,變異有好有壞,雖然壞的多好的少,但是並非都「將導致退化和衰敗」。如果突變必然導致退化和衰敗,那麼搞遺傳工程的所有高技術公司都該關門了,因為它們正是在找優秀的變異並且卓有成效。

  其次,變異的好壞都是相對於目前的環境而言的,如果環境改變了,本來是不好的變異可能反而有了優勢而取代野生態。病菌對抗菌素的抗藥性、害蟲對殺蟲劑的抵抗性,都是由於有更強的抵抗力的變異被選擇,逐漸取代了野生態的結果。

◇「生物進化不可觀察、不可驗證。」

  生物進化有兩個層次:微進化,即生物群體由於基因頻率的改變而產生了變異,但還沒有產生新的物種;大進化,即產生了新的物種。在微進化這個層次,不僅可以觀察,而且可以對各種進化理論進行驗證,上面提到的病菌、害蟲的抗藥性就是一個例子。在大進化這個層次,進行觀察、驗證就要困難得多,因為一個新物種的產生往往要花上幾萬年的時間。但是在某些自然條件下這個過程可以加速,我們也可以創造條件加速這個過程。在實驗室和野外,新物種的產生都已被生物學家觀測到。

  即使沒有這些直接的觀察,也不能說「生物進化不可觀察」,因為在科學上,更多的要靠間接的觀察。我們無法直接觀察古猿變成人的整個過程,但是我們可以通過觀察化石紀錄、解剖比較、基因序列等等結果,而得出「人由古猿演變而來」這個結論,並推測這個過程的細節。

◇「在達爾文逝世一百多年後,仍然沒有任何科學家找到種與種之間,或類與類之間的過渡型化石,所謂的『缺環』仍然缺失。」

  在《物種起源》發表之後的一百多年,古生物學有了十足的進步,但是化石紀錄仍然很不完全,而且永遠不可能完全,因為生物體能夠形成化石是很偶然的。根據「間斷平衡」理論,生物體的過渡型往往發生在很小的群體,很小的區域和很短的時間,它們能夠形成化石並被發現的可能性也就要小得多。因此毫不奇怪,時至今天,仍然有許多缺環沒能找到,而且可能永遠無法找到。但是這並不等於我們沒有任何過渡型化石;恰恰相反,我們已找到了幾千種過渡型化石。在類與類的過渡型中,最著名的有魚類到兩棲類的過渡型(總鰭魚,魚石螈)、兩棲類到爬行類的過渡型(蜥螈)、十幾種從爬行類到哺乳類的過渡型、陸地哺乳類到原始鯨類的過渡型(巴基斯坦古鯨)以及神創論者最感頭疼的始祖鳥化石。在種與種的過渡型中,最著名的有從始祖馬到現代馬的一系列非常完美的過渡型,和從古猿到人的過渡型。

  神創論者往往聲稱「間斷平衡」理論是進化論者為了解釋找不到過渡型化石而提出的借口。實際上,「間斷平衡」理論只是解釋為什麼過渡型難以被找到,並不否認過渡型的存在,正如這個理論的提出者古爾德(Gould)所言:

  「但是古生物學家已發現了一些過渡形態和過渡系列的極好的例子,完全足夠說服任何不抱偏見的懷疑者接受生命的自然譜系的事實。」③

◇「在美國德克薩斯州曾經發現兩行腳印化石,一行為恐龍,一行為人。恐龍和人曾經同時存在!」

  所謂德州「巨人」腳印,是指Paluxy河河床上發現的恐龍腳印,一直被一些外行誤以為是人的腳印。1970年左右,一些神創論者為它拍了一部電影,宣傳恐龍和巨人的腳印混雜在一起,是恐龍和人曾經相處的證明。科學界對神創論者的無稽之談向來很少理會的,但這部電影在社會上廣泛放映,引起了不小的反響,神創論者又藉此大作文章,稱之為否證進化論的最有力的證據。為了澄清此事,在八十年代初科學家組團到該地考察,很快得出結論:那些所謂「巨人腳印」跟周圍的恐龍腳印一樣,都是由同一種兩足三趾的食肉類恐龍留下的,只不過由於踩在爛泥中,泥土向腳印凹陷,使得腳印變小,只有中心部分留下,看起來就有點象人的腳印了。但是神創論者拒絕這個結論。到了1984年夏天,由於長期無雨,Paluxy河乾枯,原來沉在水下的腳印暴露出水面,由於顯色效應,模糊不清的腳印邊緣也看得清楚了,清清楚楚地顯示跟周圍的恐龍腳印沒有兩樣,也是三個腳趾。在科學家們的一再督促下,神創論的幾位頭面人物到現場觀看這些暴露出來的腳印,被迫在神創論的刊物上登文承認那是恐龍腳印,並答應不再以此為攻擊進化論的理由。國際權威學術雜誌Nature在當時曾報道此事④。

◇「巴斯德實驗證明生物不可能由非生物自然發生。生命起源的化學進化學說違背了巴斯德實驗。」

  巴斯德實驗僅僅證明:在普通條件下,在短時間內,完善的生物體不可能由非生物體自然發生。

  生命起源的化學進化學說則認為:在原始地球的條件下,經過漫長的時間,簡單的小分子可以合成生命小分子,生命小分子合成生命大分子,再組成原始細胞。這是一個漫長的、逐步演變的過程,其過程的每一步驟都已在實驗室得到不同程度的模擬,與巴斯德實驗無關。

◇「由氨基酸自動合成一個蛋白質分子的幾率只有一之後加三百二十個零之一。這是一個不可能發生的小概率事件。」

  沒有一個生物學家會認為現代蛋白質是在生命起源之初由氨基酸一步自動合成的。現代蛋白質是由簡單、原始的蛋白質逐步進化而來的。

  而且,根據化學進化理論,原始蛋白質可以以RNA為模板,由RNA催化合成,而無需由氨基酸自動合成。

◇「達爾文臨死前後悔創建了進化論。

這是一個早已被揭穿,但神創論者至今仍然津津樂道的謠言。

  這個謠言的始作俑者是一位叫赫普(Hope)的美國修女。達爾文死後不久,她在麻省的一次佈道中聲稱,在達爾文臨終前,她訪問了他,達爾文向她做了懺悔,後悔自己創建了進化論。教會組織對赫普的謠言如獲至寶,迅速傳播開來。在一九二二年,達爾文的女兒亨里雅塔(Henrietta)為此發表了聲明:

  「在我的父親臨終前,我守在他的身旁。在他重病不治時,或在他得其他病時,赫普修女都不在。我相信我的父親從未見過她,她對我的父親的思想、信仰沒有任何的影響。他對他的任何科學觀點,不論是當時的還是早些時候的,從未反悔過。我們認為有關他懺悔的故事是在美國編造出來的。整個故事純屬無稽之談。」⑤

  即使達爾文果真反悔,對進化論的成立也不會有任何影響。一個科學理論成立與否,只取決於是否有支持或反對它的科學證據,與其創立者後來的態度無關。

◇「爪哇人的發現者杜布瓦在去世之前承認所謂的爪哇人只是一隻長臂猿,因此,『爪哇人』一詞已從教科書中除名了。」

  這也是一個無恥的謠言。杜布瓦至死相信他發現的爪哇人是從猿到人的過渡型,即所謂「猿人」,雖然在當時已有新的發現證明爪哇人屬直立人⑥。

  今天的有關人類進化的教科書仍然詳細地介紹爪哇人,杜布瓦仍然被公認為偉大的人類學家。不必找教科書,一般的百科全書都會介紹爪哇人和杜布瓦,爪哇人一詞並未被除名。

◇「進化論與基督教信仰不可相容。」

  進化的觀點實際上最初由中世紀的神學大師奧古斯丁提出。當然,他提出生物是進化的,並非來自對生物界的研究,而是出自為《聖經》圓謊的需要:諾亞方舟顯然無法裝下所有生物的一對或七對,所以奧古斯丁認為當初上帝只造出少數的生物,再變成現在的這許多物種。

  以刻板著稱的羅馬教廷三十多年前就已宣布進化論與基督教教義相容,進化是上帝創造的自然準則。這種觀點被稱為「進化論神學」。

  如果一個基督徒認為《聖經》是準確無誤的歷史記載,《聖經》的每一句話都必須按字面意思理解,那麼進化論確實與《聖經》的「創世記」一章不相容。但是在今天,絕大部分基督徒都不再如此刻板地看待《聖經》。在他們看來,《聖經》乃是闡明基督教教義的寓言、故事,而不是歷史記載,更不是科學教科書。

  在今天,大多數的猶太教徒和基督徒(包括天主教和新教)都接受進化論,堅持神創論的只是少數原教旨主義者(雖然這些人在中國教徒中可能是多數)。許多進化論者也是猶太教徒和基督徒,他們並不覺得進化論與他們的信仰有衝突。

  五、進化的歷程⑦

  120億到200億年前:宇宙大爆炸。

  46億年前:太陽系形成。

  40億年前:地球原始大氣層形成,化學進化開始。

  38億年前:大陸和海洋形成。

  35億年前:原核細胞出現,無氧光合作用和無性繁殖至此起源。

  23億年前:藍藻出現,有氧光合作用作用和有性繁殖至此起源。隨著有氧光合作用的出現,大氣層和水圈中氧氣逐漸增加。

  15億年前:真核細胞出現。

  7億年前:動物出現,這是一種象蠕蟲的小型軟體動物。

  之後生物進化進入了古生代。

  寒武紀(590-505百萬年前):所有的動物門形成,被稱為「寒武紀大爆發」。生物群以海生無脊椎動物為主,特別是三葉蟲、低等腕足類和古杯動物。在510百萬年前,脊椎動物出現,為無頜類的甲胄魚類。紅藻、綠藻開始繁盛。

  奧陶紀(505-438百萬年前):海生無脊椎動物如三葉蟲、頭足類、腕足類、棘皮動物等非常繁盛。出現海生節肢動物板足鱟類。藻類繁榮。在後期發生首次物種大滅絕。

  志留紀(438-408百萬年前):無頜類發育,晚期出現原始魚類。在末期出現陸地植物(裸蕨類)和陸地動物(千足蟲、蠍子)。

  泥盆紀(408-360百萬年前):脊椎動物中魚類大量出現,包括圓口類、軟骨類和總鰭魚,被稱為「魚的世紀」。在晚期出現原始兩棲動物迷齒類。無脊椎動物中昆蟲開始出現。蕨類、原始裸子植物出現。至晚期發生物種大滅絕,許多海生無脊椎動物類群消失,無頜類趨於絕滅。

  石炭紀(360-286百萬年前):兩棲類發展。爬行類出現。真蕨、木本石松、蘆木、種子蕨、科達樹等繁盛。

  二疊紀(286-248百萬年前):昆蟲發展。爬行類發展。裸子植物如松柏類等開始發展。在晚期發生最大的一次物種大滅絕,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物種滅絕,包括大部分兩棲類和爬行類以及三葉蟲等。

  之後生物進化進入中生代,被稱為「爬行類的世紀」。

  三疊紀(248-213百萬年前):硬骨魚類、爬行類發展,恐龍出現。原始哺乳類開始出現。裸子植物進一步發展。發生物種大滅絕,迷齒類絕跡,腕足類減少。

  侏羅紀(213-144百萬年前):哺乳類出現,原始鳥類(始祖鳥)出現,恐龍繁盛。硬骨魚類繁盛。裸子植物繁盛。

  白堊紀(144-65百萬年前):古哺乳類出現,現代鳥類出現,現代魚類出現。在晚期被子植物出現並繁盛。在晚期發生第二大的物種大滅絕,恐龍以及所有體重超過25千克的陸地動物絕滅。

  之後生物進化進入新生代,為「哺乳類的世紀」。

  第三紀古新世(65-58百萬年前):真獸類發展。

  第三紀始新世(58-37百萬年前):現代哺乳類繁盛。現代被子植物繁盛。

  第三紀漸新世(37-24百萬年前):類人猿出現,鳥類繁盛。古哺乳類滅絕。

  第三紀中新世(24-5百萬年前):靈長類發展。

  第三紀上新世(5-1·8百萬年前):人科起源。

  第四紀更新世(180-4·5萬年前):人屬起源,直立人出現,工具普遍使用。

  第四紀全新世(4·5萬年前至今):語言出現,現代人類分布世界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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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Science, 266:1161

②Popper, K.R. Natural selection and the emergence of mind, Dialectica,

32:339-355 (1978)

③Stephen Jay Gould, Natural History, May 1994

④Nature, 320:308

⑤Ronald W. Clark, The Survival of Charles Darwin: a Biography of a Man

and an Idea, published by Weidenfeld Nicholson, 1985, p. 199

⑥John Reader, Missing Links: the Hunt of Earliest Man, published by the

Penguin Group, 1990, p. 47

⑦該時間表主要據Process and Pattern in Evolution, by Charlotte J. Avers,

1989, p.413-433


相信。並且這可以很肯定的說,是事實。

首先,推薦一本書:《為什麼要相信達爾文》(Why evolution is true),這是我在高中看的眾多人文社科科學書中最有價值的一本。除了它中間的論證,還有科學的思想,對選擇理科後的我啟發很大。大概看了一下現有的回答中的質疑都十分陳舊,這本書中都有詳細的分析與中肯的反駁。我手頭沒有書,記憶可能有不少細節錯漏,故不引用了。希望我的文字可以讓有一點求真慾望的同學們先好好了解一下這些學界的聲音與證據,再來決定您是接受還是不接受,至於「相信」這個說法,這裡不再使用,學界和即使原教旨力量強大的美國法院都認同「演化」是事實。我無意再次肉搏式地爭論。

同意@傅渥成 ,首先我們應該將其稱為「演化論」而非「進化論」。因為,在自然選擇壓力下的生物的改變,並沒有一定向「高級」或「低級」走的趨勢,有的只是更加適應種群當前面對的環境壓力。

很多同學認為質疑演化論是很高端很獨立的態度。顯然,質疑演化論能輕易帶來廉價的智力上的優越感,特別是在我們的教育絕對認同演化論的環境下。並不是說質疑的同學就是「裝X」或者不好的,我相信知乎用戶們都是「愛智慧」的,只是因為術業有專攻,不了解生物學界的進展,誤解了演化。在尚未有結論的地方,或有新證據證明前結論錯誤的地方狠狠地質疑炮轟,當然是應該的,這是科學的態度。但現在的討論都基本停留在被多次證偽的舊觀點下,與各式食物相剋的話題一般,讓人心累無力。

正題:

演化論與相對論在語境下是相似的,由於習慣,它們都在其名字中帶有「論」,英文中為「theory」。英文中的「theory」其實沒有中文的「論」那麼強有力。「It"s just a theory」,就和「這只是一種觀點而已」類似。於是「演化論」即使在有充分證據支持下,也總被美國人民調侃。但學界,對「演化論」是沒有原則性質疑的。

其次,現在已經21世紀了,達爾文時代的質疑已經被反駁完了。例如「半隻眼睛沒用」:已經有實驗從培育一個能感應光線的細胞發展成類似眼球的結構,統計證明其中的每一次小改變都增加了個體的存活率;「物種爆炸」:有許多案例證明物種能在幾十年內產生生殖隔離,非實驗環境下。

美國高院的判決支持進化論:

美國的原教旨,使得演化論的接受率比世界大部分地區都低。2004年,「賓夕法尼亞州多佛地區學校的九年級學生在上科學課前會聽到這樣一段文字:進化論作為解釋生命起源的理論並不完善,而「智能設計論」則是另外一種科學理論。年底,有11名學生家長和「美國民權聯盟」將學區委員會告上了法庭,原告請來了多位科學界人士幫忙指證其謬誤。」「最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作出了裁決:阿肯色州的法律違反了憲法。理由是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不允許各州支持某一宗教。福塔斯大法官在代表法庭發表的意見書中指出:「在我們的民主社會中,各州政府和聯邦政府在宗教問題上必須保持中立。因為憲法第一修正案要求政府在各宗教之間,宗教和非宗教之間保持中立的態度。」 因此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裁決,禁止各州把任何一個宗教信條作為教育的基礎,而且不允許各州在公立學校禁止教授進化論。 」

這裡面,首先法院認為生物源自某種高智能設計師手筆的「智能設計論」只是一種宗教理念,認同了演化論作為正統科學理論的地位。也許有部分同學很喜歡在這時說「美國能說明什麼」……我也沒辦法。

主要質疑的簡要反駁(不一定是知乎答案上的,我挑記得的幾個,最近喜迎斯巴達,Google不了太困擾):

呃……我有空再寫吧,要上課了…………

參考:

http://songshuhui.net/archives/10053

http://app.cpst.net.cn/kxqz/tsqz/2009_08/250577909.html


眼睛不是整體系統,事實上缺少一部分的眼睛也是有用的,現實里充滿了並沒有完全體眼睛的生物。


這種月經問題,能不能弄點新意——永遠就是華人基督教會的三板斧:

哎呀寒武紀怎麼可能生命大爆發?

哎呀過渡物種的化石怎麼找不到?

哎呀複雜的器官怎麼形成?

問這些問題的人,你知道演化論發展到什麼地步了嗎?連演化論最新的論文都讀不懂,就看了幾篇為了照顧你們可憐的知識儲備而寫的科普文章,拿著100年前的生物課本的知識,就去攻擊你不覺得心虛嗎?!!

一個簡單的類比你就知道神創論是多麼脆弱——

演化論出現不到兩百年來,全世界所有非宗教高等學府里的專業生物學教授,在現代學術自由環境下,都支持此項設定,並在科研中能不斷給版本升級. (科學找到新證據可以完善演化論)

神創論兩千年來,守著一本不能改設定只能填坑的奇幻小說,曾經一度壟斷話語權,甚至對異議者有生殺大權,卻還是不斷流失信徒去學科學. (就算找到新證據,也只能死不認賬或者胡攪蠻纏)

你覺得以下哪個可能性比較大——

1. 全世界高等學府的生物學教授都是傻逼?

2. 有個神秘的「學皇」可以掌控全世界學府的學術自由?

3. 神創論本身就是錯的。

信神不是你的錯,但無知到攻擊演化論就是你的不對了。

給你看看美國最高法院是如何規定的:

不許教進化論——違反憲法

要教神創論,教智能設計——違反憲法

*高法裁決允許教授進化論*

1968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裁決說,阿肯色州的法律違反了憲法。理由是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不允許各州支持某一宗教。福塔斯大法官在代表法庭發表的意見書中指出:「在我們的民主社會中,各州政府和聯邦政府在宗教問題上必須保持中立。因為憲法第一修正案要求政府在各宗教之間,宗教和非宗教之間保持中立的態度。」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裁決,禁止各州把任何一個宗教信條作為教育的基礎,而且不允許各州在公立學校禁止教授進化論。

得克薩斯州貝勒大學政教研究學教授弗朗西斯.貝克威斯分析了埃珀森一案的重要性。

他說:「這是聯邦最高法院第一次審理有關神創論和進化論的案子,它為裁決涉及公立學校教學內容的案子開創了一種新的思考方式。法庭裁決說,任何以鼓勵或禁止宗教信仰為目的而設立的教學內容都將被法庭視為違反憲法。」

*神創論被排除在公立學校之外*

到了20世紀末期,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又在另外一起案子中對公立學校教授進化論的問題作了進一步的補充。這一回是針對路易斯安那州的法律。但是,法庭的裁決對全美各州都具有指導意義。

路易斯安那州的法律允許在公立學校教授進化論。但是,先決條件是必須同時教授聖經的神創論。一些學生家長於是提出訴訟,向這條法律的憲法性提出挑戰。

佛羅里達州立大學法學院教授史蒂芬.蓋介紹了路易斯安那州的法律依據。他說:「路易斯安那州政府聲稱,它所做的只不過是在地球起源的這個問題上為學生們提供多方面的觀點。它提出,從學術自由的角度來看,應該把各種不同的思想傳授給學生,讓他們自己判斷哪些想法是正確的。」

但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1987年裁決說,路易斯安納州的法律違反了憲法。裁決指出,在公立學校教授有關超自然的力量創造了人類的宗教思想,是在鼓勵支持某一宗教。這違反了憲法第一修正案不能確立國教條款。裁決還指出,路易斯安那州制定的不教授神創論就不能教授進化論的法律,會破壞向學生提供全面科學教育的教學目的。

華盛頓州貢薩格大學法學院教授戴維.德沃爾夫(David DeWolf)分析了聯邦最高法院的裁決。

他說:「聯邦,實際上,路易斯安那州和阿肯色州的法律是一樣的,它們都是以促進宗教為目的的。」

佛羅里達州立大學法學院教授史蒂芬.蓋分析說,美國憲法把信仰宗教的決定權交給了公民個人。

他說:「在宗教問題上,美國是一個多元化的國家。美國人信仰各種不同的宗教,例如基督教、猶太教、伊斯蘭教、印度教和佛教等,可以說應有盡有。出於對政府鼓勵某一種宗教並排擠其它宗教的擔心,美國人反對政府介入宗教事務。」

*新走向-智慧設計理論*

雖然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教授進化論的問題上做出了明確的裁決,但是,有關爭議卻一直沒有止息。

內華達州政治學系教授泰德.耶倫介紹了這場爭議的最新動向。他說:「現在有些人試圖在公立學校推動教授所謂的「智慧設計』理論。他們認為,應該讓高中學生知道有一個智慧者創造了世界,這個智慧者也許是上帝,也許是其他什麼神明。他們提出,按照進化論得出的世界是偶然產生的推論,是不可信的。」

得克薩斯州神學院教授約翰.霍爾伯特(John Holbert)說,在信奉「智慧設計」理論的人當中,有一些人是信仰上帝的,他們希望藉此把神創論納入科學課的教學中。

約翰.霍爾伯特說:「這些人士試圖削弱為進化論遊說的強大攻勢,而把『智慧設計』理論帶入科學課堂。他們提出,進化論並不是顛撲不破的真理,應該讓人們看到它其實存在很多問題。這些人士還希望人們了解『智慧設計』是同樣有價值的理論。但是,反對人士卻提出,『智慧設計』理論是徹頭徹尾的神創論,只不過是換湯不換藥罷了。」

*智慧設計理論被賓州法庭否認*

目前,堪薩斯、俄亥俄、科羅拉多,明尼蘇達以及賓西法尼亞等州已經提出有關「智慧設計」的法律。2005年12月21號,賓州聯邦地區法院對一起涉及智慧設計的案子做出裁決。

這個案子的起因是,賓州多佛學區11位學生家長因為不滿當地學區教育委員會要求在生物課上介紹「智慧設計」理論,把教育委員會告上聯邦法庭。這場法律爭執引起全美上下的注目,因為這是法庭第一次就公立學校是否可以教授「智慧設計」理論做出的裁決。法庭的裁決指出,「智慧設計」是一種特別的宗教信仰,而不是令人信服的科學理論。因此,在公立學校的課堂上教授「智慧設計」違反了憲法第一修正案有關不能確立國教的條款。

編輯於 08:58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


掛個人 @李亞科


相信。推薦一本書《我們為什麼生病》,裡面用進化論的思想來闡述一些疾病的原因。有一個例子,為什麼大多數人青少年時期身體都很好,過了生育年齡之後,開始容易出現身體問題,特別是很多(或者說大部分)致命的疾病都發生在生育年齡之後。我們可以設想,如果一種致命疾病發生於生育年齡之前,那麼帶有相關致病基因的人,還來不及繁育後代,就已經得病去世了,這類基因不易延續給後代,也就在人類進化過程中慢慢淘汰掉了。我們現有的很多機能,都是優勝劣汰的結果。哪一種能力更利利於在艱苦的原始環境中存活下來、更利於繁衍後代,也就更容易保存下來。


眼睛的問題是不了解和反對(其實也是不了解)進化論的人經常說的一個問題:眼睛這麼精細的結構,如果是一點點進化的,只進化了一半的眼睛有啥用呢?其實很簡單,舉個例子,有人重度近視,生活十分不方便,但是不是還是比全盲的人好呢?進化早期的「眼睛」或許沒有啥複雜的功能,但只是能感受到光線,對生物來說也是非常有利的!它能知道白天黑夜,如果再水裡可以知道水面水底,如果有其它生物經過也會感覺到光線變化。


知乎已經有很好的答案了。。。都是伸手黨。輸入眼睛 進化,兩個詞,就能搜到。

眼睛是如何進化出來的? - 生物

感謝乾貨滿滿的各位答主!基督教徒們還得多學習。


眼睛的進化在當年確實是困擾生物學家很久的話題。不過現在已經有很好的解釋了。讀一下盲目的鐘錶匠吧,我記得裡面有講。


《人類的由來和性選擇》人們往往忽略了達爾文另一部著作

人類的起源_百度百科

類人猿起源於約5500萬年前。

從猿到人的過渡,如果從拉瑪古猿算起,大約經過了1000多萬年;在長期使用天然工具的過程中,過渡時期的生物終於學會了製造工具。

最早的人類定年在380~360萬年前之間。

古人或尼安德特人。生活於距今約二、三十萬年至四萬年前。

人類文明史(有記載歷史)大約從1w年前開始

以上我們看出單從生理結構上人類的進化呈指數形態加速,沒有一種生物在漫長的進化史中獨立進化得如此之快——獨立進化是指要排除那些人工選擇的作物、家畜和寵物,這些物種的進化速度甚至更快,因為是人工選擇

當一個物種獨立進化速度遠超過其它物種時,意味著其進化主動權愈發的掌握在自己手中,人類是最早從自然選擇過渡到人工選擇的物種

加速進化的主因是由於人類要適應的不再是混沌自然而是人類自己改造影響的環境,環境改造與適應性進化互相刺激循環加速,結果就是今天這副樣子

一個物種率先指數型加速進化後,明眼人都知道其它物種再怎麼追趕都沒機會了,除非人工干預。在這個意義上會有人覺得神秘文明干預站得住腳,因為對於雜交生物或轉基因生物來說,人類就是那個外星人或者神。但是沒有必要考慮人類文明是外來干預的結果,一是因為現有理論足以說明過程,二是沒有其它有說服力的證據表明過程不是這樣

人類指數型進化甩開了其它野生物種


當然相信。大量科學實驗證明的

但目前對於進化論的質疑者一部分在強調人類祖先由外星、神秘生物而來。可以證明一個東西存在,但是沒辦法去證明一個東西不存在。所以沒辦法抹去這些陰謀論

另外個人覺得進化論是人類從君權神授中解放的一大進步


我是基督徒,微進化基本是沒有問題的,能接受,達爾文的宏觀進化論則是沒有多少依據的純粹假說了。。也翻遍了樓上的回答,只能說宏觀進化真的是假說啊,只是宏觀進化論者一直在致力於怎麼把這種假說說的更加可信罷了。

其實可以開開眼看看另外一個世界,這世上真有肉眼看不見但是能真切感受到的存在(我想下面會有神棍的評論吧,哈哈,我不希望任何人主動交鬼,但是了解一下也是好的)


翻到這個問題,從上往下所有答案看了一遍,沒有看到和我相似的觀點,所以補充一下:

我的觀點是:進化論是科學的,但不是唯一的解釋物種多樣性的理論假說。

目前有許多生物現象可以用進化論解釋;

但同時也有許多難以用進化論解釋的現象,突變概率啦,生物爆發啦,物種連續性啦什麼的,不舉例了,其他答案中有很多。

而當發現這些難以用進化論解釋的現象時,往往大家都容易得出「進化論是錯誤的」這個觀點。

我認為這種思路是缺乏邏輯的。

(簡單類比一下:勾股定理無法描述銳角三角形和鈍角三角形的三邊關係,但仍然是正確的)

想要完整系統的解釋物種多樣性形成的過程,需要一個更龐大,複雜的理論體系。進化論可能是其中一個小分支,用來解釋一部分現象。

以上


不相信進化論只能說明你不相信科學,或者說,完全不懂科學,不要覺得你自己直覺認為對的就是「科學」的。


生物進化這個說法很有欺騙性,聽起來像是生物在主動進化,其實這是不對的。

所謂進化是在一個很長的時間段內,生物產生的種種變異被環境篩選的過程,所以說進化本質上是一個被動適應環境的過程,而不是可以主動選擇的。

而且這裡面涉及到了生物遺傳的問題,也就是一代生物根本不存在進化。

每代生物都會有一定幾率產生變異,比如顏色改變,或者有其他特殊性狀,這時候如果產生的變異對生物生存是有益處的,那麼這個變異生物就有更大幾率生存下去,進而把這個有益變異遺傳下去,這樣就成為了進化。

但你要知道,這個所謂有益的變異評價標準是不確定的,在不同環境下會有不同的有益變異,比如保護色,在不同地區的保護色不是一樣的,你在森林裡色彩斑斕是個不錯的保護色,但在極地白色才是最好的保護色。而且即使你有了符合環境的變異,你也要有命去繁殖把這個變異遺傳下去,很多時候擁有有益變異的個體可能根本活不到繁殖就死去了,畢竟這個變異只是讓他們更可能活下去,而不是一定活下去。

所以進化這個題目背後是環境對生物無數代的篩選結果,過程可能比較血腥,但實際情況就是這樣,也談不上血腥或者不人道,在環境中適者生存這個倒是沒錯的。

不過這一切都無法解釋人類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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