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在為用戶做產品,還是在為自己做產品?
談談你對用戶體驗的理解~
「創造一款偉大的產品或服務的最直接、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去做自己想用的東西。這會讓你設計出你所了解的產品,並能立即明白你做的東西是否靠譜。」——《rework》
為用戶設計產品。
《Rework》描述的是一種狀態,但是在行業中,各種各樣的形態都存在,商業機會和自己的生活/工作有時會Match,有時不會。運氣好的話自己也是用戶,運氣不好但是機會好的話,自己可能不是用戶,但是需要將自己變為用戶。
歸根結底,記得要為用戶而設計,努力讓自己變成用戶,這意味著要去了解用戶,而不是閉門造車或者以自己為中心。
現在似乎看到一種傾向,產品經理們強調自己的個性,要做一個讓自己喜歡的產品,不惜PK戰鬥,當然這並不絕對是錯的,但是一定要牢記,10%的可能你和Common Users相似,90%你和他們不同。
產品經理、設計師、工程師本身往往很難真正和Common Users 等同起來,常上知乎的人,大部分在大部分產品里往往就不是Common Users. 有多少普通用戶像咱們這樣兜里揣了兩個以上手機,一有新產品先衝上去弄懂是怎麼回事....
—— 2017年9月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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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試著說說,我認為了解用戶是過程,在符合自己追求的結果前提下,最大化滿足用戶需求。
就我個人的經驗與大家分享我會想做產品,一定都是因為我對某些事物的不滿,認為應該有更好的解決方式。所以,產品的動機,是來自於個人對環境的觀察及不滿。
基於某種心態,我很希望我做的產品能得到大眾的認同,因為我想做的產品是"簡單,但是能改變全世界"。行銷,只能獲得大家的關注,但認同並接受,那唯有這產品真的能感動客戶,並讓他從中得到他想要的。就像知己一樣,不用說也知道對方在想什麼,行銷,只是必要之惡,絕不是萬能的。重點還是,我的產品能真的幫助、改善用戶的問題嗎?
結論:我是為自己做產品,但這產品的標準是以用戶為唯一考量如果自己不是用戶,那你就無法真正理解需求、擁有洞察,也不會對產品產生真正的激情和夢想;如果自己是用戶,那產品一定也是為自己做的。幸運的是,你可以通過對用戶需求與行為的分析和實驗,設計出滿足自己同時滿足甚至引領其他用戶的產品。忌諱的是,以為自己代表了用戶的全部,為且只為自己做產品設計。也會有你真的無法成為用戶的情況,比如你作為一個年輕人,去設計老人或嬰兒的產品,那麼就只能通過深入的觀察了解和同理思考去發掘用戶需求、檢驗設計方案。哪怕是一個簡單的產品,用戶的需求可能也並不簡單。全面深入的獲取用戶已有的和潛在的需求,加以分類排序,然後創造性的解決,非常不簡單,是一門藝術。自己是用戶,不見得做得好;自己不是用戶,就更難做好。
這個問題很有趣,看起來像是一個選擇題,仔細想想是一個論述題。
無論為用戶做產品還是為自己做產品,都是一個切入點思考產品的切入點。
把自己作為第一個用戶,是一個很好的切入點,尤其是當自己需要這個產品並且對產品有完全的控制權的時候。但是,這並不是一個永遠正確的視角。在《Rework》舉的具體實例中,也能發現。創建原形之後,需要儘快地找到一批會給你有價值反饋的用戶(大多數是朋友或者工作上的夥伴),讓他們給你盡量多的反饋。然後讓他們愛上你做的產品。是的,我一直認為這才是《Rework》的精髓所在,做一個perfect的功能,而不是做一堆assume用戶會使用的功能。之後隨著你朋友的口碑帶來更多你不認識的用戶,他們會提出對產品的需求。這就是把視角從「給自己做產品」切換到「給用戶做產品」的時候,這時候需要做的就是傾聽用戶,《Rework》說得很有趣,大致意思是說:其實不需要記錄什麼接下來做什麼,因為用戶的反饋回提醒你,當下最重要的事情是什麼的。
在我自己做軟體的時候,就深有這樣的體會。每當軟體增加了一個功能之後,一些用戶得到了滿足,接下來就會集中出現一些意見反饋集中在另外一點。還有一個有趣的現象是,就是我們並不需要完全按照用戶的想法去製作軟體。有時候,用更加創造性的方法,會給用戶更滿意的結果,從而讓他們更喜歡你的軟體。
但是,"為自己做產品"在大多數情況下,可能都不適用。尤其是當我們在給老闆打工的時候。而為「用戶做產品」大多數情況更準確。不過更客觀的說,應該是「幫助老闆為用戶做好產品」。
以這個視角做事情,不太容易。幸運的是,因為這是一種職業需求,所以會有很多的方法和手段來讓這件很困難的事情變得不那麼困難。無論是數據驅動,還是做用戶·研究,雖然需要花費時間和金錢才能得到成果。但是這些得到的成果,有一個好處,就是都是基於一定程度上的事實,理性的思維。而不象《Rework》中提到那些方法那樣,需要更多的感性的判斷。
所以,我覺得這個問題基本上打算做產品的最開始階段,需要問自己的一個定位問題。而基於這個定位,我們才能確定到底使用怎麼樣的方法,來達到我們追求的目標。
補充一點:《Rework》很多想法之所以NB,也是因為那些人很NB。仔細看看關於《Rework》裡面關於37Signal招人的方式就知道了。但是不是所有的產品經理都玩得動《Rework》這把屠龍刀的。我記得曾經聽豆瓣的阿北說過,最初豆瓣是為自己做的產品。然而,當你的產品需要流量、需要收入的時候,那肯定是為用戶做產品了。因為有用戶,才有流量,才有收入。對大多數互聯網產品來說重要的都是流量和收入,那為誰而做,何須如此糾結?如果明明要做流量,實際工作中還在只為自己而做,那肯定不是個合格的產品人。 而至於"自己"是否有考慮的價值,那首先應該明確"自己"是不是用戶?就算是,是不是典型或者普遍的用戶?除了自己還有什麼樣的?
喬幫主是為用戶做產品,還是在為自己做產品?
答案A:打工者為老闆做產品B:創業者為自己理想做產品
C:以上兩者也可以說是為用戶做產品
D:為了賺錢做產品如果是打工的。答案就是為老闆做。
如果自己是老闆。答案當然是為自己做了。
用戶算個球,每個老闆都以為自己能代表絕大多數用戶先讓自己成為最挑剔的用戶,然後為自己做產品。
現在看來,大多數情況,都是為用戶做產品,做出來的都是垃圾。
只有為自己做產品,才能做出靠譜的東西。誰有需求為誰做,一切以需求為出發點。
優秀的產品經理為用戶做產品,偉大的產品經理為自己做產品
其實LZ問的是現實,理想情況下大家都知道。只是,實際上這東西怎麼做,還在於你能有多強硬。
一個產品都不能打動產品經理自己,又怎麼打動更多用戶?在有了前期調研和對用戶需求基本把握的前提上,產品經理應該先做自己想做的產品,然後不斷迭代優化出更適於自己用戶群體的產品。
臨摹是練基本功,博覽眾家是學習,失敗和批評是成長,當有一天自我能與藝術融為一體時,用心地表達自我便成就一代偉大的藝術家。沒有哪個藝術家生來就以自我為中心進行創作,而那些唯唯諾諾的人終其一生也只是個畫匠而已。我想產品設計也大致一樣。關鍵在於自己的高度,和如何達到這個高度。
魅族J.WONG:用戶需求千千萬 忙壞累壞人人不愛 自己想要簡簡單 做足滿意大家喜歡
先為自己做產品,再為用戶做產品。。
我們是在為用戶做產品,當在產品設計過程中,會無意的忘記用戶,或有意的冒充用戶,沒關係,找到問題的根源,解決它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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