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是不是比國外人更愛自己的孩子?


也許相反。

中國有源遠流長的墮胎、殺嬰、送養、過繼、抱養……體系,民間收養雖不合法,極其常見,而且大部分人都認為合情合理。

墮女胎、殺女嬰現象仍很常見,殺人如割麻,當事人不以為罪。

一個孩子可以像貓像狗一樣被送來送去,而且全民族不以為非,恐怕很難說這個民族深愛孩子。

也許,真相是:中國是一個尊老的國度,但我們尊老不愛幼,西方有殺父的文化,我們有殺子的文化。

孩子出生在正常家庭,會是幸福的,而一旦這個家庭不正常,孩子的命運則可能非常糟糕——並且,全社會都覺得天經地義。


從歷史上看很難說我們多麼善待弱者

對婦女,對兒童,簡直仇深似海

出了天災人禍,就先殺來吃了他們

弄得家破人亡,就賣兒賣女賣妻

就是好年景,也說婦孺之見

要想罵個男人不好,說他簡直是婦孺

女人孩子的一切權利歸於父權

宋朝算是開放的朝代了,老婆砍傷丈夫一個指頭,大逆,死罪。漢人王朝和少數民族王朝的區別就在於,漢人王朝把婦孺當畜生,少數民族王朝表示你們統統的都是畜牲。後者叫殘暴,前者叫倫常

以上這些都是明載於史書的

陰天下雨打孩子,閑著也是閑著

陰天下雨打老婆,閑著也是閑著

以上這些是流傳於我們屁民的

可以說,就算現在你養一條狗,你窮了賣它,餓了吃它,閑著打它來取樂,就算你無罪,你也不會好意思說自己善待狗吧?

當然我們民族也並沒有做得比別的地區的人更差多少。只是天日昭昭,就別豬油蒙心給自己貼金了。


中國人較為把孩子當做自己的私有財產。所以對孩子表現的更為「勢力」。有時重視的不得了,有時又特別不當一回事。

如果不是純粹的親子感情里摻雜了對財產的情感,是無法解釋這種怪異的現象的。


當然不是。

所謂「和中國人比,美國人更講獨立,但親情冷淡」也是扯淡。

事實是,美帝人民總體上明顯比天朝人民更有人性,更有愛心。

  • 美帝人民收養天朝的棄嬰,收養天朝的殘疾棄嬰這一件事兒就是充分的證據。

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美國國務院移民簽證的統計數據顯示,從2009年至2015年財年期間,美國家庭共收養18,384名中國兒童,平均每年2,626人。美國戈拉德尼中心(Gladney Center for Adoption)亞洲主管吳鞏展透露,由於可供收養的中國健康兒童銳減,排期延長,七年前美國家庭轉而開始收養殘疾兒童。他估計,在這些收養的總數中,殘疾兒童占相當比例。目前美國家庭收養的中國殘疾兒童起碼有上萬人。

殘疾兒童被收養到美國後融入家庭 被贊聰明懂事

美國政府網站上也能查到領養數據:Statistics | Intercountry Adoption

也不要拿美國人有錢領養更容易做借口,你國「有關係」的那些人,你國特有錢的那些人,你國的那些明星們,他/她們想領養的話,就算不比普通美國人更容易,起碼也是一個難度水平吧——不對,絕對是更容易——但你見過或聽說過你國的這些「上等人」領養過孩子嗎?

退一步講,你見過或聽過說你國人想要領養孩子但不能領的事情嗎?

搜索:美國 收養 殘疾 - 國內版 Bing

  • 還有一個事兒:墮胎。

你國人墮胎可隨便了,隨便度絕對是世界第一,也許有並列的,但絕對沒有超過的。

不光是手續隨便,一手交錢一手墮胎,更關鍵的是孕期也隨便,不管懷了多長時間,只要沒生出來就能墮,即便是已經發育完全了,能自己活了,也可以把他/她弄死了在拿出來,這也算墮胎,不算殺人。

美帝就不一樣了,墮胎可難了。雖然共和黨用盡一切手段也要阻止一切墮胎的態度有些過分了(比如替肚子里的胎兒請律師打官司,替胎兒起訴孕婦),但放在民主黨那裡把發育到一定程度(24周左右)的胎兒弄死也算是殺人。

你國人對墮胎有多隨便的一個例子(指的不是那個想墮胎的孕婦,指的是支持孕婦這麼做的那些知乎用戶):小舅子車禍沒了,他媳婦現在想打掉肚子里8個月的孩子,我當如何勸說挽救這個未出生的寶寶?

另外,管事兒的你國人也是你國人,他/她們對墮胎,對孩子的態度……

  • 說到管事兒的人,與他/她們沾邊兒的很多事兒在區域網里都不能說,但有些事兒應該還是能提一下的吧:上學。

有些被你國爸媽在你國生下來的孩子是不能上學的,因為technically他/她們不算你國孩子。

美帝就不一樣了,就算你爸媽不是美帝人,只要你在美帝出生,你就是美帝的孩子,你就能美帝孩子一樣上學。 退一步講,就算你不是美帝的孩子,你爸媽也不是美帝人,既然你來到美帝了,美帝就讓你上學,也不用什麼借讀費贊助費,因為美帝知道所有的孩子都是孩子,所有的孩子都應該享有受教育的權利,不能因為孩子父母做的任何事情剝奪這個權利。(註:這裡說的美帝,主要是民主黨的美帝,很多共和黨美帝想一腳把這些孩子踢出去)

  • 留守兒童應該也算一個。

下邊這個網址打不開,可能是被區域網了:

4390萬,4390萬,4390萬,孩子,自己生活,自己洗衣自己做飯,自己照顧自己,照顧年紀更小的弟妹,自己做一切能做的事情,有良心的人想到這些都會心疼,但這不是最嚴重的。

最嚴重的是他/她們做不了的事情,保護自己:留守兒童 性侵 - 國內版 Bing

美帝的情況呢:在美國到底能不能把孩子一個人扔家裡出去買菜?

有人可能會說:這是社會問題。

沒錯,你們說的太對了,這就是社會問題,你們整個社會都沒良心。


更愛談不上。

但打著為你好的旗號更愛控制、干涉、和push自己的小孩絕對世界之冠


錯覺。這個不論男女。

其實每次看到諸如中國孩子過得太好了,OOXXXXOO之類的話,都覺得這種人真是見不得別人好一點。

家父就是兒子,他們家裡比較出息的除了他,是我姑姑們,叔伯不提也罷。

20世紀60年代的時候,一個家庭的地位還是,老人&>=主要壯勞力&>孩子,或者孩子之前還得排著家裡的主要牲畜。

呃,就這一點來說,農村和之前一千年沒有特別大的變化。

中國孩子能夠得到精心照顧,也就是近30年左右的事情。然而到了今天,都不敢說每個孩子都得到了合適的保護,當然啦,這個就不止中國了。


不知道西方人會不會嫌棄自己孩子沒出息。


不是。愛孩子的話會由衷地希望孩子快樂幸福,而不是整天想著老了以後就指望著孩子給自己一個體面的晚年。


我覺得愛一個孩子是,培養他在這個社會上獨立生存的能力,希望他生活的開心快樂,至少不強求回報。

可能因為國情不同,我國更多人把孩子當做自己以後養老的保障,為了便於控制甚至不希望他獨立,隨便干涉孩子的人生。

再給男孩買房子置辦婚禮這點看似比國外父母更嬌慣孩子,其實只是重男輕女的表現。


愛孩子這點我覺得天下父母應該是都一樣的,只不過差別體現的愛的方法上,中國的父母會把孩子看成自己的一部分,割捨不了,不太意識到孩子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所以才會幹涉才會企圖設計孩子的人生,中國父母會認為對於孩子的人生自己有責任和義務,從某些方面來說是好事,而大多數時候往往成為孩子的牽絆。


國人那不叫愛,那叫人家娃有的我家娃也要有,物質上豐富精神上匱乏。

家長教育孩子就是找好工作賺大錢。

今天的教育比過去的應試教育好不到哪裡去。自從教育成了產業,國家每年都有大批優秀人才流失,同時大批有志青年進入了政府體系,然而並卵。


古代有很多吃小孩兒的傳統,比如戰國時期鬧饑荒,下不去手剎自己的孩子就與別人相互交換小孩兒宰了填肚子,也稱易子而食,還有為了多生兒子,而把第一個兒子吃掉的傳統等等……反正為了達到目的不擇手段、自私、殘忍是這個民族自古傳下來的……


郭巨表示當然啦


中國人好面子,孩子做出了成績,他們開心,偶爾炫耀,更有甚者為了自己的虛榮心強迫孩子學N多東西,別否認啦,大部分都這樣。「我是為你將來做打算,不會害你的」。^_^。一旦做錯了忤逆的事馬上「不孝子,不孝女」就冒出來了。「我白養你啦」。

這種現象歐美沒有中國多,基本少見,而且,他們希望自己的孩子過得開心就好,管你將來幹啥,反正你自己開心就好,只要不犯法,不觸犯一個人的底線都行。這兩種普遍現象對比一下,題主自己體會一下吧。

ps:這是我的主觀。


這問題,前幾天在公園裡看了二十四孝圖,當下怎樣姑且不談,只能說過我國過去啊尊老是做的不錯,愛幼就很難說了。


賣孩子也是世界一絕


放他x的狗x!

這叫佔有慾,不叫愛!


在中國,溺愛和控制比較多,「一切都是為了你好」。在國外,也許(我沒考察過)更看重孩子的獨立和能力。


有些人,只因為恰好生在中國,雖無知,卻也稍微知道了一點歷史。對國外一無所知,又不了解外國的歷史,便一廂情願以為全是美好。

上面幾個睿智玩意兒大談吃人是中國劣根性,這就是無知。

事實上,工業革命前,西方國家發生饑荒的情況是非常多的,吃人也很普遍。如果誰對西方的吃人文化感興趣,可以去看理查德·薩格的《木乃伊、食人族和吸血鬼》和露易絲·諾布爾的《早期現代英國文學與文化中的食人醫療》。中國古代確實有吃人,但是都是在大饑荒的情況下發生的,這是人性的黑暗。相比之下,西方卻是吃成了文化、醫學,更加技高一籌。

《聖經》申命記:你在仇敵圍困窘迫之中,必吃你本身所生的,就是耶和華你神所賜給你的兒女的肉。 她兩腿中間出來的嬰孩與她所要生的兒女,她因缺乏一切,就要在你受仇敵圍困窘迫的城市中,將他們暗暗地吃了。

不要說聖經僅僅是藝術描寫,這些東西背後體現了什麼別說你沒點數。

《格列佛遊記》的作者斯威夫特曾於1729年寫過一篇文章《A Modest Proposal to the Public for Preventing the Children of Poor People in Ireland from being a Burden to their Parents or Country and Making them Benefice to the Public》,在文中提出每年出生於窮人家的12萬孩子只應保留2萬,其餘應賣給富人作為食物。除此之外,他還建議在都柏林開設店鋪販賣人肉。

https://www.baidu.com/link?url=bVmHEGAe5Mo2S_JDmcep42Nczes3i7HmsbScvnJJF8b5cAzokPLVO_HqDVSRT1LZt4lK3epFFd9QVtsah7mVV_wd=eqid=f8d676fd0007cb610000000359f596f7


題主,各位,我是應該說是好呢?還是應該說不是?

總體來說,文明社會對兒童的喜愛是相同的,現代社會,無論是東方還是西方,主流社會都對兒童充滿了關懷,請注意我只是說主流社會對關懷兒童這件事認可,但是實際上,由於社會的複雜,無論在東方亦或是西方總會有人屬於非主流群體。

如果說歷史考量來說的話,只能說,東方傳統意義上是注重兒童的,實際上,中國是個尊老愛幼的國家,而且尊老愛幼是一個社會準則,並不局限在統治階級之中,本身尊老愛幼就是用以維持統治的重要原則。

對於西方來說,中世紀是貴族和教士的時代,在統治階級內部,大概和中國相同是愛幼的,但這畢竟只是統治階級內部的事情。

而且,另一方面,古代人的壽命普遍不長,兒童的定義和今天也大不相同,所以有很多在我們今日視為殘忍或者不和情理的事情是符合古代的價值觀的。切不要以今日之道德,約束古人。

我之上所講的,是對於太平時期的道德考量,如果在亂世,道德本身就沒意義。

另外,控制是不是愛,只有父母知道,「控制」這個字眼太曖昧,建議大家不要認為父母不允許你去做某件事,就把這視為控制,這樣,未免有矯枉過正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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